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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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4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A0104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A0104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税务登记

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71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表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编号: XXX县(市、区)国税留抵税额转移通知XX 号)
纳税人名称工商执照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
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年月号
迁出地最后一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年月日至年月日
所属期
批准取消税务
年月日
登记时间
尚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额
经审核,该纳税人从我局迁出时,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留抵税额合计(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税务所意见:货物和劳务税科意见:局长意见:
(公章)(公章)(局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表单说明】
注: 1 、本表由一般纳税人迁出地税务机关填写并盖章确认,一式三份。

迁出地主
管税务机关、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分类索引】
业务域
申报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
【表单】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单位:千瓦、元
报送单位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市级税务机关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单位签章主管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表单说明】
注:1、发电企业本表由电厂(站、机组)填写,供电企业县(区)级供电企业能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县(区)级供电企业填写,市级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市级供电企业填写;
2、本表在申报期内,随同申报表一同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按
隶属关系报送上一级汇总审核,并报送至相应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继续上报。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精彩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精彩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精彩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是指针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其相关附表的填报过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的解析和说明。

填报这些表格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的重要环节,准确填写能够保证企业的合规性和避免税务风险。

首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以及即征即退纳税申报表等,对应不同纳税人的纳税类型。

在填报这些表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其一,正确选择适用表格。

不同的纳税人类型对应不同的表格,应该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来选择正确的表格进行填报。

填写错误的表格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正确了解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其二,准确填写基本信息。

在填报申报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对于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和管理都非常重要,所以需要仔细核对并保证正确无误。

其三,明确计税方法和税率。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来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和适用税率。

纳税人应该了解这些税务规定,按照规定的标准填报相关数据,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四,认真填写税款数据。

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税款数据。

这些数据的准确填写对于纳税人的申报和缴款都非常重要,应该认真核对,防止填报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对于附表的填报,也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附表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在填报附表时,需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附表。

不同的附表对应不同的申报事项和数据填写要求,需要通盘考虑和仔细检查。

其二,准确填写附表项目。

附表中包含了详细的申报项目和相关数据,纳税人需要认真核对填写。

特别是一些重要信息,如跨地区销售额等,一定要准确填写,以防止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风险。

其三,及时提供必要的附件。

在填报附表时,有些表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附件。

纳税人应该注意及时准备这些材料,并在填报时进行正确的附带和递交。

增值税与电力行业的关系与处理方法

增值税与电力行业的关系与处理方法

增值税与电力行业的关系与处理方法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而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的税收之一,也在电力行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与电力行业的关系,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方法。

一、增值税与电力行业的关系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增值额征收税收的方式,对于各个行业都有着一定的影响。

在电力行业中,增值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电力销售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电力企业通过向用户提供电力服务来获得收益,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

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电力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率为13%。

电力企业需要将销售的电力金额乘以税率进行计算,然后将相应税额上缴国家。

2. 投资建设环节增值税的减免为了鼓励电力行业的发展和投资,国家对于电力行业的投资建设环节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例如,电力企业在新建或改造电力设施时,可以申请按照临时出口退税方式办理退税手续,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行业的投资活动。

3. 电力交易环节增值税的征收与减免电力行业存在着多元化、多渠道的电力交易行为,包括直接交易、电力市场交易等。

对于这些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征收与减免,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具体的规定。

相应的税率和减免政策将根据电力交易的性质和方式进行调整。

二、电力行业中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为了更好地处理增值税与电力行业之间的关系,电力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方法:1. 合理开展增值税的抵扣电力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权利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抵扣的范围包括购买电力设备、原材料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等。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进行抵扣,以减少增值税的负担。

2. 积极申请增值税减免和退税电力企业在新建、改造和扩建电力设施时,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积极申请增值税的减免和退税。

企业应该了解相关政策,及时提交申请,减轻企业的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强化税务合规管理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税收合规管理,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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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269
条形码
9CM*3CM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 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纳税人盖公章区>
纳税人 登记号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 及账号
销售电量 (上网电量)
1
单位:千瓦、元
所隶属 电力集团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营业地址
发/供
企业类型
电话号码
电企业


价外费用
电价
售电收入其中不征税 应税价 的价外费用 外费用
2
3=1×2
4
5
定额税率或预征率 6
本期发生进项 7
进 免税货物用
8
非正常 损失
9
项 折让 10
本期实际抵扣进项 11=7-8
本期已交增值税 (含查补税款)
本期欠 缴增值税
本年累计缴纳增值税
报送单位确认 单位签章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主管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市级税务机关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注 :1、 发 电 企 业 本 表 由 电 厂 ( 站 、 机 组 ) 填 写 , 供 电 企 业 县 ( 区 ) 级 供 电 企 业 能 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县(区)级供电企业填写,市级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市级供电 企业填写;
2、 本 表 在 申 报 期 内 , 随 同 申 报 表 一 同 报 送 至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完 毕 后,按隶属关系报送上一级汇总审核,并报送至相应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继续上 报。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税款所属时间:年⽉⽇⾄年⽉⽇纳税⼈名称:(公章)⾦额单位:元⾄(⼀)“税款所属时间”“纳税⼈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第1⾄12栏“⼀、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发票”:反映纳税⼈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适⽤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于抵扣的增值税专⽤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费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费电⼦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3栏对应栏次中。

第1⾄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发票均不包含从⼩规模纳税⼈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于⽣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A0648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电力产品的增值税规定

电力产品的增值税规定

电力产品的增值税规定
一、基本规定
电力产品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征增值税
二、征收办法
(一)发电企业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按一般纳税人计算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不具备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发电企业,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二)供电企业
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核定预征率,不抵扣进项;不能核算的,由上一级供电企业预缴
2、预缴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增值税
3、跨省的预征率由预缴地和结算地的省级国税局共同测算,报国税总局核定;省内发供电企业由省级国税局核定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电企业和其他售电产品,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二)供电企业直接收取电缆的,卖给单位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卖给具人的,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
(三)供电企业预收电费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四)发、供电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为发出电量当天
(五)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分支机构名称:(签章)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期:年月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已缴纳增值税情况
征税项目
销售额
(不含铁路建设基金)
预征率
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税额
查补销售额
税率
查补税额
铁路建设基金
交通运输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小计
——
——
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发票代码及号码/缴款书号码
金额
进项税额
认证/稽核月份
备注
注:查补销售额包括纳税人自查、评估、审计、检查应补缴增值税的销售额。
本表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及其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及其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总机构应将本表报送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电力企业税收政策及检查要点

电力企业税收政策及检查要点

电力企业税收政策及检查要点相关附件:电力产品相关税收政策: 流转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总局令第税总局令第10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纳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2、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具体办法如下:(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一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2)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办法为: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月末依据其全部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或供电环节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额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或应纳税额小于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税额形成多交增值税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和多交增值税额可结转下期抵扣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

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未并入上级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统一核算的销售收入,应单独核算并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增值税【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4.12.22【实施日期】2005.0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15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征税办法:(一)发电企业(电厂、电站、机组,下同)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二)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具体办法如下: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三)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办法为: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月末依据其全部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或供电环节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甘国税函发〔2009〕381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增值税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支持我省电力事业发展,同时兼顾各市、州财政利益,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局研究,现将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明确如下:一、自2009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省电力公司本部和各市、州供电公司销售的电力产品,暂按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配增值税。

二、省电力公司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分配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的电力产品增值税:(一)省电力公司按月汇总本部和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当期销售收入,计算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电力产品当期进项税额、减去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再减去刘家峡水电厂发电环节当期预缴的增值税得出当期实际应纳税额。

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当期汇总销项税额=省电力公司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当期汇总销售收入×17%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当期实际应纳增值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当期汇总销项税额-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当期汇总进项税额-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刘家峡水电厂发电环节当期预缴的增值税(二)省电力公司按月计算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占电力产品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以下简称销售比例)。

销售比例=本部或各市、州供电公司当期电力产品销售收入÷省电力公司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当期汇总销售收入×100%(三)省电力公司按照销售比例计算分配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本部或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当期应纳增值税=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比例三、省电力公司应按月制作《省电力公司本部及各市、州供电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分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增值税分配表》),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审核确认后,于每月10日前及时下发至各市、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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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单位:千瓦、元
报送单位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市级税务机关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单位签章主管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表单说明】
注:1、发电企业本表由电厂(站、机组)填写,供电企业县(区)级供电企业能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县(区)级供电企业填写,市级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市级供电企业填写;
2、本表在申报期内,随同申报表一同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按
隶属关系报送上一级汇总审核,并报送至相应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继续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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