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
《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2016版)为指导和规范高校学生食堂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公益性食堂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省高校学生食堂运行实际,特制定《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制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2011〕7号)以及国家、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七大类15项88条组成,分为基础性标准、提升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其中第一至第五大类为基础性标准,是省内各高校学生食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六大类为提升性标准,是各高校在学生食堂管理、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可达到的标准;第七大类为强制性标准,是参与评比验收的各高校学生食堂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达标。
—1 —一、基础设施标准(40分)—2 —二、队伍建设标准(10分)—3 —三、管理标准(20分)—4 —五、食品安全标准(18分)—5 —六、文化建设标准(5分)七、强制性标准—6 —1.总分100分,85分(含)以上为标准化食堂。
90分(含)以上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标准化示范食堂。
(1)实施了“6T”、“5S”或“五常法”管理,效果明显。
(2)食堂视频监控全覆盖。
操作间全面实行门禁管理。
(3)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4)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2.第七大项强制性标准,不计算分值,为一票否决项,如该项条款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不能通过达标验收。
—7 —。
《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2016版)为指导和规范高校学生食堂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公益性食堂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省高校学生食堂运行实际,特制定《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制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2011〕7号)以及国家、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七大类15项88条组成,分为基础性标准、提升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其中第一至第五大类为基础性标准,是省内各高校学生食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六大类为提升性标准,是各高校在学生食堂管理、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可达到的标准;第七大类为强制性标准,是参与评比验收的各高校学生食堂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达标。
—1 —一、基础设施标准(40分)—2 —二、队伍建设标准(10分)—3 —三、管理标准(20分)—4 —五、食品安全标准(18分)—5 —六、文化建设标准(5分)七、强制性标准—6 —1.总分100分,85分(含)以上为标准化食堂。
90分(含)以上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标准化示范食堂。
(1)实施了“6T”、“5S”或“五常法”管理,效果明显。
(2)食堂视频监控全覆盖。
操作间全面实行门禁管理。
(3)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4)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2.第七大项强制性标准,不计算分值,为一票否决项,如该项条款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不能通过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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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括:通报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严重性,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五)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六)组织指导学校食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三)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规定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括:通报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严重性,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五)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六)组织指导学校食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三)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教体卫艺函〔2022〕311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2〕31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级有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各方责任,明确招标程序,规范供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校外供餐食品安全。
二、强化校外供餐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外供餐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餐单位,并与其签订严格的供餐合同。
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经常对供餐单位经营状况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处置。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摸清校外配餐学校及数量、供餐规模、供餐单位等情况,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指导区域内校外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校外供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是学校为了满足学生日常饮食需求而设立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学校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关于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一、食品采购管理1. 学校食堂只从合格的食品供应商购买食材,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挑选和采购。
2. 食品采购人员要了解每个食品的生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做到全程追溯。
3. 食品采购人员要定期检查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证明和资质,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二、食品加工管理1. 食堂厨师要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 食堂厨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厨具要定期消毒清洗。
3. 食品加工过程中,要注意用餐具分开、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等操作规范。
三、食品储存管理1. 食堂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间,对食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食材不相互污染。
2. 食品储存间要定期清理、消毒,保持干燥通风。
3. 对于易腐烂的食材,要控制储存时间,确保新鲜。
四、食品加热管理1. 食堂厨师要根据食品的种类和要求进行适当加热,确保杀菌杀毒。
2. 加热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3. 加热后的食品要及时上菜,避免存放时间过长。
五、食品餐具洗涤管理1. 食堂要设立专门的餐具清洗区域,餐具清洗人员要接受培训。
2. 餐具清洗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保持餐具清洁干净。
3. 餐具清洗后,要进行高温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
2. 学生食堂要配备食品安全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学校要定期邀请食品安全专家进行指导和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学生食堂能够严格把控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健康饮食。
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也能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用餐环境。
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
教育部门
3.2明厨亮灶设施的利用
3.2 明厨亮灶设施的利用
14
成立明厨亮灶管理小组,明确本单位明厨亮灶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人员
有成立管理小组的证明材料,有对应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的规定和职责要求,否则,该条不得分
*
□符合0.5分
□不符合0分
□不符合0分
《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教育部门
16
学校要公布明厨亮灶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
能够通过学校公布的信息获取明厨亮灶查看方式和渠道的,该条得满分,否则,该条不得分
教育部门
19
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随机抽查2个摄像头,学校可以提供7天内视频回放的,得满分,否则该条不得分
*
□符合0.5分
□不符合0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第十二条
教育部门
检查结果汇总
1.本表共10个项目,其中关键项0项,重点项2项,一般项8项;总分值6分。
查看学校食堂配备的明厨亮灶智能监控设施是否符合检查要点要求,出现不符合检查要点要求的,该条不得分
*
□符合0.5分
□不符合0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的通知》(豫食药监餐饮〔2015〕159号) 附件1
教育部门
12
(1)支持公众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固定或移动端随时点播指定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图像
《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
(2016版)
为指导和规范高校学生食堂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
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公益性食堂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省高校学生
食堂运行实际,特制定《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制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2011〕7号)以及国家、河南省食
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七大类15项88条组成,分为基础性标准、提升性标
准和强制性标准。
其中第一至第五大类为基础性标准,是省内各高
校学生食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六大类为提升性标准,是各高校
在学生食堂管理、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可达到的标准;第七大类为强
制性标准,是参与评比验收的各高校学生食堂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票否决项,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达标。
—1—
一、基础设施标准(40分)
—2—
二、队伍建设标准(10分)
三、管理标准(20分)
—3—
—4—
五、食品安全标准(18分)
六、文化建设标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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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制性标准
、
化示范食堂。
(1)实施了“6T” “5S”或“五常法”管理,效果明显。
(2)食堂视频监控全覆盖。
操作间全面实行门禁管理。
(3)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4)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2.第七大项强制性标准,不计算分值,为一票否决项,如该项条款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不能通 过达标验收。
—6—。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现将《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方案。
一、工作原则按照“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自律诚信、社会监督”和“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2012年内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一)组织培训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具体方案。
召开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全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保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和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括:通报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严重性,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五)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六)组织指导学校食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三)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教体卫艺函〔2022〕311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2〕31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级有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各方责任,明确招标程序,规范供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校外供餐食品安全。
二、强化校外供餐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外供餐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餐单位,并与其签订严格的供餐合同。
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经常对供餐单位经营状况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处置。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摸清校外配餐学校及数量、供餐规模、供餐单位等情况,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指导区域内校外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校外供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教体卫艺〔2016〕288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288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中小学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学校食堂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以前期开展的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为基础,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主线,使从业人员以规范的操作过程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计划通过五年时间,按照省辖市城区、县(市)城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顺序逐步在全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2016年在全省省辖市城区中小学校食堂开始实施,2017年3月底完成;2017年3月在各县(市)城区中小学食堂开始实施,2018年底完成;2019年在全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开始实施,力争2020年底完成。
二、工作原则“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学校食堂自律的原则;二是属地管理、因校制宜、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四是整合现有资源、有效兼容、科学实施的原则。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学校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身心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美满幸福。
近年来,全省各地把学校食品安全摆到突出位置,持续开展治理整顿,学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中趋好,但仍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全面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坚决守住学校食品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内容(一)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校领导陪餐制、加强食堂日常管理检查、食堂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校园自备水源质量、社会各方监督等情况。
(二)校园食堂经营者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和能力,食堂内部的流程布局、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管理、原辅料采购、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食品留样、售卖价格等方面,坚决杜绝层层转包现象。
(三)校外供餐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校外供餐单位的供餐资质、条件和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状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运输全过程等情况。
(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当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展、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派出机构设立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括:通报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严重性,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五)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六)组织指导学校食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三)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修订版)
建立学校食品安 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学校食品安 全宣传教育
鼓励社会各界积 极参与学校食品 安全监管
06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 全未来展望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执法 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 为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对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和惩戒
制定更加严格的学校食品安 全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部 门的职责和监管要求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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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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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措施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社会 共治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现状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宣传 教育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未来 展望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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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 全现状
河南省学校数量及分布情况
河南省学校数量:截至2021年,河南省共有各类学校约2.8万所
鼓励企业自律:引导企业加强自 身管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要求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
加强与国际组 织、国外政府 和企业的合作, 共同研究学校 食品安全问题
借鉴国际上先 进的食品安全 管理经验和技 术,提高河南 省学校食品安
全水平
引进国际上先 进的食品安全 检测设备和技 术,提高河南 省学校食品安
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监管机构:河南省政府设立了专 门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 责监督和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Hale Waihona Puke 监管措施: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 有效的监管措施,如定期检查、 抽检、公示等,确保学校食品的 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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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在全县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讲话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在全县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讲话市场监管局在全县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大家上午好!人勤春来早,万事日相催。
新春佳节已近尾声,但新的1年才刚刚开始。
在此,我谨代表某某县市场监管局全部干部职工祝大家在新的1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牵动公众神经,永久在路上,再严也不为过,应当始终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抓实抓牢抓到位。
在春季开学前夕,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会议,对202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安排部署。
刚才某某局长宣读了《201某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行方案》,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大家要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意见和要求:1、认清情势、掌控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校园食品安全这根弦将会越绷越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标准将愈来愈高,措施也势必愈来愈严。
最近几年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水安稳步提升,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硬件设施、软件管理、后厨环境卫生、主体责任落实等各方面均大幅提升。
全县所有供餐学校食堂安装了视频监控,就餐人数201某年,我市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势稳中向好,大多学校思想上比较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1些管理措施,基础设施得到了1定的改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护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这个成绩的获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体局和各个学校努力和配合的结果,是食品安全1线人员辛苦付出的结果,借此机会,对给予食品安全工作关心和支持的各位领导、对给予通力合作的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辛勤工作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1线的各位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2]1036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2〕103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水平,防止学校食品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于2010年启动了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根据评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实施第三轮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第三轮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使用《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2012版)》(见附件1),并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使用说明(2012版)》(见附件2)进行评定。
2012版《河南省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分为基础设施部分(55分)和管理部分(45分),共计100分,其中10项为必备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为不合格食堂,不予评级。
二、各地和学校要对照《河南省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河南省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使用说明》认真自查,自认等级。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二级以上学校食堂进行评定验收,验收结果11月底之前,报省教育厅;12月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一级的学校食堂全部进行评定验收,对申报的二级学校食堂进行抽检。
三、前两轮没有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评定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申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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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测试卷
一、填空题
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
)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学校承担学校食堂餐饮食品()责任。
3、()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由()、()、()组成的,配备(),建立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制。
5、学校食堂实行委托经营的,应首先取得有效的(
)。
6、学校未取得()的,不得从事供餐活动。
7、学校食堂实行委托经营的,学校应与受托经营单位签订《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协议》,并将保证()作为协议的重要内容。
8、学校要制定()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9、学校食堂的场所布局及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1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安排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
二、单项选择题
1、实行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由()承担。
A、餐饮公司
B、学校
C、教育行政部门
D、其它部门
2、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次的内部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反馈、整改和复查,并建立相关记录。
A、一
B、二
C、三
D、四
3、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
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低于()℃的条件下存放。
A、0℃
B、5℃
C、10℃
D、15℃
4、实行学校领导陪餐制,校领导每周至少在学校食堂陪餐()人次,并做好陪餐记录。
A、一
B、二
C、三
D、四
5、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A、20
B、30
C、40
D、60
三、多项选择题
1、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依据下列哪些法律法规制订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C、《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D、《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E、《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F、《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2、学校食堂严禁违规加工制作的高风险食品有哪些?()
A、四季豆
B、生鲜黄花菜
C、发芽土豆
D、霉变红薯
3、下列哪些是学校食堂禁止采购的高风险水产?()
A、田螺
B、小龙虾
C、河豚
D、河蚌。
4、学校食堂应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的信息有哪些?()
A、餐饮服务许可证
B、食品安全承诺书
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D、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
5、从业人员患有下列哪些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痢疾
B、伤寒
C、甲型病毒性肝炎
D、戊型病毒肝炎
四、名词解释:
1、五常法
2、六T法
五、简答题:
1、学校承担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需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职能的内容是什么?
六、问答题: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