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相关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及时报告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等。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事假期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六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应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职工可增加婚假10天。
第八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九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
第三章请假审批第十三条事假、婚假、丧假、调休等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五条事假、病假等请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四章请假待遇第十六条事假、调休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手续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或擅自离岗者,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汇编一、休假类型及标准1.年休假: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年休假天数,一般为5-15个工作日。
2.婚假:结婚员工享受3-15个工作日的婚假。
3.产假:女职工在办理生育手续后,享受带薪产假,产假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给予不同长度的休假,通常不少于90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以享受3-7个工作日的丧假。
5.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治疗,公司将根据员工病情及治疗需要给予相应的病假,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长时间病假可视情况给予6个月至1年不等的病假。
6.探亲假:员工可申请探亲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哺乳假:员工在生育后6个月内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期满可以申请转其他假期或加班工资。
二、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需要根据具体请假情况,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如遇上级不在岗,需将申请书转交给代理人。
2.请假申请书应包含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信息,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经过上级批准后,员工将请假申请书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三、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1.员工必须按时履行请假期间安排的各项事务,不得违反请假期间的规定和公司的制度。
2.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3.员工请假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员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申请,并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延长假期。
四、请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员工在请假期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工资发放时间和方式与正常上班员工相同。
2.员工请假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食堂用餐等,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员工请假期间,政策性调整和福利待遇调整,均按照正常上班员工的情况进行调整。
五、请假违规处理办法1.如无合理事由擅自请假或者无故不请假者,一经查实将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请假期间无故缺岗或违反请假条例者,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年休假是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是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体现。
第二章年休假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年休假期限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规定如下:(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个工作日;(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个工作日;(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个工作日。
第五条年休假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年休假应当在年度内安排,不得跨年度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可以适当调整休假时间。
第三章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年休假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原因等。
第八条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审批年休假:(一)工作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休假申请;(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三)单位人事部门审批;(四)单位领导批准。
第九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休假时间的,应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申请。
第四章年休假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单位应制定年休假实施计划,明确休假时间、休假方式等。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年休假的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年休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年休假规定,按时休假,不得无故拖延。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
关于加强各类假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遵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城管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各类假期规定严格各类假期管理。
工作人员因私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勤的,在请假前,事先持书面请假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执行。
1、病假。
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事后应有相关医院病假证明,由领导审核,交局办备案。
(1)不限工作年限,病假2个月以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2)工作年限不满10年,第3个月起发绩效工资90%,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70%。
(3)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6个月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80%。
绩效工资:年底财务室所核算的工资。
2、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与哺乳假。
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领导负责审批,交局办备案。
(1)婚假:本人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20天(男满25周岁初婚、女满23周岁初婚)。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假期3天;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3天。
(3)探亲假: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工作满1年,与配偶、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工作人员。
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两年一次45天。
行政事业单位休假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休假制度一、休假制度概述休假制度是每个行政事业单位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的制度。
休假制度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间内享受休息和娱乐的安排和规定,属于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保障措施。
休假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不断的完善和规范中,有利于营造一个稳定、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文环境。
二、休假制度类别1.年休假:指员工在完成劳动任务的前提下,按照规定时间享受的带薪假期。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至少享受带薪休假5天。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年休假的天数作适当延长。
2.探亲假:指员工探望非本地户口居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而请的假期。
探亲假的天数一般不超过7天,但如果离守家在新疆等离休者,则会有所放宽。
3.病假:指员工因病、事故、打疫苗处理、戕害检查等原因需要请假而获得的假期。
病假的天数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单位制度的不同而不同,但普遍不超过6个月,除非确诊为绝对的断肢等长期卧床的情况,否则单位基本不支持一年以上的两年半以上病假。
4.事假:指为处理家庭原因(婚姻、家庭矛盾和物质条件等)所请的假期。
事假的天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与单位制度而不同,普遍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如遇紧急情况,个人可及时向公司领导申请延长事假时间。
5.婚假:指员工因结婚而请假的假期。
根据单位制度不同,婚假的天数一般为3-10天,员工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状况休假,但需在婚前3个月向公司提前申请。
6.公假:指员工在一定条件下无需或不需要上班时所获得的假期。
节假日、国家公祭日、BBIN体育官网阅兵等重大仪式和紧急情况下领导临时安排的应急假期等都属于公假范畴。
三、休假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休假制度的管理一般由司机/务必管理部门执行。
主要包括呈报上级单位审批、保证休假制度不断规范化、推荐各种类型的休假制度、加强对出差和公务旅行时使用公款的管理等。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强和完善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提供行政、经济、法务等支持服务的工作单位。
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组织形式,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休假制度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工作人员的休息、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全年休假制度1.法定假期法定假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休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假期。
在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可以不工作,享受相应的带薪休假待遇。
2.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享有带薪年休假制度。
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单位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一般会随着工龄的增加而有所增加。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单位安排的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休假。
3.补休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员工在法定假日或带薪年休假期间需要工作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在其他时间进行补休。
补休假一般以等量的休息日来补偿,以保证员工的休息权益。
二、休假制度实施和管理休假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是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的关键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休假制度管理机制,包括休假申请流程、假期安排与协调、假期记录和休假权益保障等。
1.休假申请流程员工在享受休假之前需要向单位提交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天数等信息。
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来审批休假申请,并及时做出回复。
员工也应当在休假前与单位协商好工作安排,确保休假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假期安排与协调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年休假和补休假等假期。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工作时段,单位需要提前与员工沟通和安排,确保休假和工作的和谐统一、同时,单位还需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之间的轮休和交流,以保证单位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假期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假期记录制度,记录员工的年休假和补休假等情况。
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休息权,维护单位工作秩序。
第二章请休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分为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年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天数。
第七条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可申请病假。
第九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具体假期和待遇。
第三章请休假程序第十条请假手续:(一)事假: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二)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三)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履行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一)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单位人事部门审批:对超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请假,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一)请假人员应按时销假,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二)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应立即销假。
第四章请休假待遇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病假: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五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相应假期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请休假的管理,定期对请休假情况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员工管理制度休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休假管理,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
####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四条休假种类包括:1. 带薪年休假;2. 公休假;3. 事假;4. 病假;5. 婚假;6. 丧假;7. 产假;8. 事假(探亲假);9. 国家法定节假日。
####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第五条带薪年休假制度:1.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2. 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天数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的安排:1. 单位应结合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2. 职工本人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批;3. 职工年休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第四章其他休假第七条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事假(探亲假)等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国家法定节假日,职工按照国家规定放假,享受法定假期。
#### 第五章休假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休假管理制度,明确休假申请、审批、报备等流程。
第十条职工休假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保持工作状态,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单位联系。
第十二条职工休假结束后,应按规定及时销假。
####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1. 无故拖延休假时间或未按期销假的;2. 擅自改变休假时间或地点的;3. 休假期间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影响工作秩序的;4. 其他违反休假规定的。
机关假期管理制度
机关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假期管理,科学安排周全假期巡检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中的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假期的分类及天数一、根据人事部门规定的年度假期天数及假期类型,机关干部职工享有年假、法定假日等假期。
二、年假:机关干部职工依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每年度年假天数不少于5天,最多不超过15天。
三、法定假日:机关干部职工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
四、其他假期:机关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病假、事假、婚假等其他假期。
第三章假期的安排及审核一、机关干部职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年假及其他假期,经部门同意后方可休假。
二、年假的安排应考虑到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不得一次性休完,应分批安排。
三、法定假日的休假安排由机关负责制定,不得擅自调整。
四、其他假期的休假安排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假期的管理及监督一、机关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如有紧急工作需要,应及时履行职责。
二、年假休假期间,机关干部职工应遵守相关规定,不能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事项。
三、各机关部门应建立假期巡检制度,对休假期间的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巡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如发现个别干部职工违反休假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罚和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一、对于休假期间表现优异的干部职工,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于休假期间出现违规行为的干部职工,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于违反休假规定导致工作混乱的干部职工,应追究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由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机关假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共同为机关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休假权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生活质量。
1. 年休假的计算:根据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一年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2. 年休假的使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单位安排,在事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间使用年休假。
年休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但每次使用不能少于3天。
3. 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工作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年休假,并说明休假时间和原因。
单位应及时审批并予以批准,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另行安排休假。
4. 年休假的结余和清零:年休假可以结余至次年,但不得累计超过2年。
每年年底,未使用的年休假天数将自动清零。
5. 年休假的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将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工资,不会因休假而减少工资收入。
6. 年休假的补偿和调休:如果因单位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无法使用年休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者调休,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保证工作人员尽早使用未休年休假。
以上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公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务人员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做到请假和值假的双向管理。
第四条具体请假事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条件第五条公务人员请假包括以下类型: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六条年休假:公务人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天数由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安排,一般不得少于五天。
第七条病假:公务人员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按照单位规定进行请假手续。
第八条事假:公务人员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单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婚假:结婚的公务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的天数由单位规定,不得低于三天。
第十条产假:女公务人员生育孩子可以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由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丧假:公务人员因亲属丧事需要请假的,根据亲属关系和丧事情况,单位会根据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请假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提前进行申请,提出具体的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请假申请应当提交给所在部门领导审批,领导应当及时审批并做出批复。
第十四条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请假申请,做到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三个方面的审核。
第十六条请假经过审批批准后,公务人员方可享受请假待遇。
第四章请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公务人员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具体福利待遇由单位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八条年休假工资:公务人员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计算,不因休假而减少。
第十九条病假工资:公务人员因病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安排和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歧视和不优待任何一个工作人员,确保各种权益的平衡。
第四条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休假时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年休假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保证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年休假的计算和安排第六条年休假的计算以每年工作日为基础,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在每年工作日的基础上累积一定的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休假。
工作年限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享受5天年休假;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享受15天年休假;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20天年休假。
第八条年休假可以连续休假或分段休假,具体安排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
第九条工作人员在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享受额外的年休假。
具体额外年休假的计算和安排方式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决定。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不减少、不中断。
第三章年休假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休假原因和休假期限。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申请时,应先考虑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满足工作人员的休假需求。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休假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年休假的管理和评估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年休假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年休假的落实和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一、休假制度休假制度是指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休假的权利和具体办法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以下类型的休假:1.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的休息日,享受带薪休假。
2.年休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享受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一般为5-15天。
3.病假:工作人员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享受带薪病假,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不同天数的病假。
4.婚假:结婚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带薪婚假,一般为3-7天。
5.丧假:工作人员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一般为3-7天。
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其他类型的休假,例如生育假、哺乳假等。
请销假制度是指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和销假程序的制度。
具体流程如下:1.请假申请:工作人员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期限。
2.请假审批:主管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批准,请假时间是否合理。
3.请假登记:主管部门将请假情况登记在工作人员档案中。
5.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工作人员需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销假申请,说明请假期间工作情况和完成的工作。
7.销假登记:主管部门将销假情况登记在工作人员档案中。
请销假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请假流程,保证请假过程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可以有效管理工作人员的请假情况,避免滥用请假权益。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的设立,可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单位管理水平。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休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相应的管理和宣传,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工作人员也应遵守制度规定,合理利用休假和请假机会,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事业单位休假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休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员工的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员工,不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兼职工等。
第三条休假种类包括法定休假、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和调休等。
第四条休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员工应当主动按照规章制度履行休假手续。
第五条休假期间,员工应当服从单位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休假期间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取消休假,应当及时上报单位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取消休假。
第八条离职前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规定第一节法定休假第九条法定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春节假期、国庆节假期等,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法定休假。
第二节带薪年休假第十条员工在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工龄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前应当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带薪年休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休的将作废。
第三节病假第十三条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病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如需续假应当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五条患有传染病的员工,需提供医院证明后才能复工。
第四节事假第十六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七条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如需续假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节调休第十八条调休是指员工加班后可获得等量的休息时间。
第十九条调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休的将作废。
第二十条员工的调休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一节请假手续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时应当填写请假单,经本人与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请假单应当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应当在请假前一天提交至人事部门。
行政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人员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四条行政人员的休假类型包括:1. 公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等;2.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3. 带薪年休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的带薪年假;4. 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享受的假期;5.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假期;6. 婚假:员工结婚时享受的假期;7.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享受的假期;8. 其他休假:根据公司规定或员工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其他休假。
第三章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五条行政人员休假前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应于收到休假申请后,及时上报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准或驳回。
第八条休假申请批准后,行政人员应按照批准的休假时间进行休假。
第四章休假时间安排第九条行政人员的休假时间应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统筹。
第十条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安排,避免影响工作进度和团队协作。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调整休假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五章休假待遇第十二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加班,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如需使用公司车辆、设备等,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章休假纪律第十五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行政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公司紧急事务能及时得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组织人事处留存.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审批人,事后补办手续.假期结束后,须在2日内向审批人和组织人事处销假。
二、工作人员请探亲假、年休假、婚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法定天数。
分两次休假的,应先经分管领导同意,分别办理请假手续。
三、工作人员请事假应详细说明原因,请病假3天以上须出具医院证明。
四、工作人员请探亲假、年休假、婚假,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
各处室、单位副职请假,3天以上,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2天以内(含2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所在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经批准参加专业培训、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学历学习,因面授、培训或考试占用工作时间的,不记作事假.未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不得占用工作时间,确需占用的,须请事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须事先报经审批人同意,假期结束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陕西省事业单位休假管理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休假管理办法引言休假制度是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陕西省事业单位的休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休假种类1.年休假: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15天,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按比例增加1天,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员工每满1年增加2天。
2.病假: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员工因病需要休假,提供合理的病假证明,按照病假天数享受带薪病假。
3.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休假,提前向单位提出请假申请,请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不计入年休假。
4.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
5.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临近预产期前产假结束时间前均可享受带薪产假。
6.陪产假:男性员工在妻子分娩当天及之后的3天可享受带薪陪产假。
7.哺乳假:女性员工在生育后的一年内每天享受1小时带薪哺乳假,可分次使用。
三、休假管理1.休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并说明休假事由和休假时间。
2.休假批准:单位对员工休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告知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
3.休假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假勤管理制度,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包括休假种类、休假时间、休假天数等。
4.假期顺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休假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延期休假。
5.假期调整:员工休假期间如遇工作需要,单位可通知员工调整休假安排。
6.年度结转:员工未休年休假的部分,可按照相关规定结转至下一年度,但不能累计。
7.假期补助: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不得降低。
四、休假期间的特别规定1.年休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任何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接听工作电话、处理工作邮件等。
2.病假期间,员工需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并及时提供病假证明。
3.婚假期间,员工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请假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队。
事业单位休假和考勤制度模版
事业单位休假和考勤制度模版一、休假制度1. 年假1.1 工龄满一年以上者,享有带薪年假5天;工龄满五年以上者,享有带薪年假10天;工龄满十年以上者,享有带薪年假15天。
1.2 年假的申请,必须提前7天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履行年假手续。
1.3 年假不得抵扣应休的其他假期。
2. 病假2.1 预计请假两天以上的病假,应当事先告知直接领导。
2.2 请假应尽量避免影响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果需要请长时间的病假,需报经主管领导同意。
2.3 病假时间不足一天的,算半天,请假时间一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2.4 病假需要提交病假证明。
3. 事假3.1 应该提前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休假。
3.2 事假时间不足一天的,算半天。
3.3 事假时间应当受到限制,未经批准不得超过3天。
4. 婚假4.1 享有带薪婚假3天。
4.2 在工作日结婚,可在婚礼当天休假;在公众假日结婚,可在婚后三天内休假。
5. 丧假5.1 最多享有带薪丧假3天。
5.2 丧假的期间应尽量避免影响单位的工作安排。
6. 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假6.1 遇到突发事件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与主管领导商量后休假时间可适当增加或减少。
6.2 上述情况请假时间按照实际情况安排。
二、考勤制度1. 考勤时间为8:30 AM至5:30 PM。
2.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必须完成考勤数据汇总、核对,组织各部门合并后向人事部门报送考勤情况。
逾期不报,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金。
3. 延迟上班和早退,按照迟到和早退时段进行计算,迟到和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超过一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
4. 有事迟到或早退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5. 旷工扣一天工资,并在考勤记录中记录,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6. 考勤记录要保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不得篡改考勤信息。
7. 由于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正常上班的,应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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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管理规范
一、工作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日工作制。
延长工作时间的,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加班的天数可由单位内部实行调休。
二、各种假期及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两天公休假。
(二)全体公民法定节日11天: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
1、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3、年休假期间的待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4、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探亲假
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作人员,配偶之间、单身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工作人员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期: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
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探亲路费: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或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
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六)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产假
1、休假天数:
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
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假期15天;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30天;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的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怀孕七个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