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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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控煤矿生产活动中潜在的危险源,全面控制或消除、减少安全与职业危害风险,改进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绩效,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及xx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标准和相关评审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统一了煤矿安全、职业健康风险管理要求和风险评估的工作要点、方法,明确了公司业务部门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单位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包含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及管控责任落实的全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各科室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部门,煤矿内的承包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煤矿矿长主要负责对全煤矿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督导,负责主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盘工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分管矿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安检科负责煤矿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部门及单
位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本部门业务人员岗位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审核业务范围内各单位上报的岗位及系统性危险源辨识成果,并进行补充辨识和管控措施完善,对单位提出管控意见并跟踪管控。
第八条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系统性危险源辨识成果分专业报安委会审核,按部门审核后的意见跟踪管控。
第九条承包商负责承包工程或服务项目履约过程中,潜在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第十条所有员工都应掌握1—2种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所有员工都应参与危险源辨识,并熟悉本岗位涉及到的危险源管控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总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要成立安全风险评估小组,落实管理负责人。负责人每年要组织制定风险评估实施工作计划,明确风险评估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
第十二条煤矿成立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并针对不同生产系统和工作任务下设风险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熟悉安全风险评估基本方法的不同层次(包含矿领导、科室(区队)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员工代表)人员组成。小组负责人应分别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
第十三条各部门每年对全员至少要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及安全
风险评估知识培训,使所有员工掌握危险源辨识方法并参与危险源辨识,熟悉与其岗位相关的危害因素及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在组织正式风险评估前,应对参与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考虑的因素
安全风险评估中应考虑如下因素:
(一)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二)工作环境的变化、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引起风险。
(三)来自于工作场所周围或之外的、可能对工作场所内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所有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施工组织设计可能带来的风险。
(五)对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进入工作场所的外来人员带来的风险(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六)向外界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带来的风险。
(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重点考虑:
1.水、火、运输、机电、边坡、设备及工器具、危险化学品。
2.作业流程。
3.高空作业、提举工作、焊接、维修。
4.交通事故、触电、坠落、碰伤、烧伤、肌肉拉伤/扭伤、手指伤
害、脚/踝外伤。
(八)在职业危害方面应重点考虑:
1.煤尘、噪音、振动、照明、通风、高温、过冷、潮湿、人机工效、心理刺激、电磁场。
2.矽肺病、皮炎、肌肉受损、听力(视力)受损。
3.弧光刺伤、紫外线灼伤、窒息。
(九)在工作环境方面应重点考虑:
煤的燃烧、油脂的管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十)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单位安全生产的所有活动、人员、设备和场所;从地理区域上应覆盖到单位管辖地面和采坑全部区域,以及承包商占用的场所和区域;从行政职责上应覆盖到单位内和派出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和再评估,对本部门安全风险评估成果进行一次整理,并形成新的风险概述,对原辨识成果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各部门每年至少对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对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有效性评审,并分别形成评审报告。
第四章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形式。
安全风险评估按组织形式分非正式风险评估和正式风险评估,其
中正式风险评估又分岗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系统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和持续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安全风险评估的组织要求。
非正式风险评估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动态开展,由小组共同完成或个人单独完成,要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
正式风险评估要按照本单位风险评估小组职责和分工,分专业组织。其中岗位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风险评估应由部门或单位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分工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年集中整理一次。
各部门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所管辖区域、分管业务系统性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评估,辨识成果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各部门每季度上报的系统性危险源进行审核及再辨识。
持续风险评估根据变化实时组织。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前,编制科、队(车间)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方法。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原则上采用经验对照法(工作任务分析法、类比分析、现场观察、测量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等)、系统安全分析法(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等),实践中也可采用上述方法的组合。安全风险评估原则上应采用风险矩阵法。
第二十条非正式风险评估。
非正式风险评估至少包括班前、作业前和作业中动态组织的风险评估;必要时要保留记录。评估方法、记录形式不做限制。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