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解读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解读
第一条总体管理原则
为营造一个有序、宁静、舒适、卫生干净的展馆环境,保证参展商和
参观者的正常参观行为,维护展示会的展会秩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展台的设置
展台的位置:参展商应根据参展登记表所指定的位置设置展台。
若参
展商未能按照所指定的位置进行设置,应当移至指定的位置,否则会视为
违反管理细则,相应的处罚措施将依据情节轻重而定。
展台的外观:展台的颜色和设计应参考展会主办方提供的标准,设计
独特、美观,在统一外观的前提下体现个性特色。
展台的搭建:展台的搭建必须符合展会主办方提供的规范,安全可靠,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三条展台用品管理
展台用品:参展商在搭建展台过程中,所使用的用品必须符合展会主
办方提供的规范,安全规范,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电器安全:参展商在搭建展台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安
全认证,并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照明设备:除射灯外,其他照明设备(如灯箱、LED等)应严格按照
当地电压标准进行安装,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
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展览会已经成为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拓展市场、与客户交流的重要平台。
而参展人员是展览会成功举办的关键因素之一,他们不仅代表着企业形象,还能直接影响展览会的成败。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对展览会的成功举办至关重要。
二、制度制定目的1.明确各参展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展览会顺利进行。
2.提高参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
3.加强参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整体团队能力。
三、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1.参展人员选聘(1)根据展览会规模和需求确定参展人员的数量和类型。
(2)参展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和技能,经过面试和专业考核后方可入选。
2.参展人员组织结构(1)设立参展人员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
(2)设立领导人员、展示人员、接待人员等不同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3.参展人员培训(1)组织参展人员培训,包括产品知识培训、展示技巧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2)定期组织模拟展览会演练,提升参展人员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
4.参展人员考核(1)设立考核制度,对参展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2)根据考核结果对参展人员进行奖惩,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5.参展人员安排(1)根据展览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参展人员的时间和任务。
(2)根据展览会的不同阶段,灵活调配参展人员的岗位和职责。
6.参展人员福利(1)提供参展人员必要的生活和工作福利,如住宿、餐饮、差旅等。
(2)组织参展人员团建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7.参展人员管理(1)建立参展人员档案,记录参展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工作表现。
(2)及时跟进参展人员的工作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制度执行1.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参展人员应严格遵守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安排。
3.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制度评估1.定期对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会展摊位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展摊位的管理,提高会展效果,确保参展商和观众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举办各类会展活动的摊位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会展摊位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第二章摊位分类第四条摊位分为以下几类:1. 标准摊位:面积固定,设施齐全,适合展示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摊位。
2. 特装摊位:根据参展商需求,可自由设计、搭建的摊位。
3. 展览区摊位:用于展览展示的摊位,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
4. 临时摊位:为满足特殊需求而设置的临时摊位。
第五条摊位分类标准:1. 根据参展商的行业特点、展示需求、参展规模等因素进行分类。
2. 根据摊位位置、面积、设施等因素进行分类。
第三章摊位申请与分配第六条参展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摊位申请。
第七条摊位分配原则:1. 先申请、先分配的原则。
2. 根据参展商的参展规模、品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参展商权益。
第八条摊位分配流程:1. 参展商提交摊位申请;2. 主办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3.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摊位分配;4. 参展商确认摊位分配结果;5. 主办单位与参展商签订摊位租赁合同。
第四章摊位租赁与使用第九条参展商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面积使用摊位。
第十条参展商在摊位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摊位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2. 不得损坏摊位设施,如需调整设施,需提前向主办单位申请;3. 不得占用其他参展商的摊位空间;4. 不得在摊位内进行非法活动。
第五章摊位管理与服务第十一条主办单位负责摊位的管理与服务,包括:1. 提供摊位租赁合同;2. 提供摊位搭建、撤展等服务;3. 确保摊位设施齐全、安全;4. 处理摊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参展商对摊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由主办单位协调解决。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参展商违反本制度规定,由主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撤销摊位等处理。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展会展位管理秩序,维护展商合法权益,提高展会品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展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展会主办方负责对展位进行分配,并根据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参展商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对其展位负责。
第二章展位规划第五条展位规划由展会主办方制定,包括展位大小、位置、布局等内容。
第六条展位分为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标准展位尺寸为3m*3m,特装展位尺寸和布局由展商自行设计。
第七条展位位置根据展商类别、展品特点等因素确定,展位布局应符合展会整体规划。
第八条展位不得随意更改位置、大小、布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办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展位使用第九条展商在展会期间应按时到场,装饰、陈列、经营展位。
第十条展商应保持展位整洁、美观,不得私自更改展位结构。
第十一条展商需严格按照展位使用规定设置展品,不得超出展位范围。
第十二条展商不得在展位外做宣传、促销等活动,如需举办活动应提前向主办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展位管理第十三条展商应妥善保管展品和展位设施,不得私自转让、倒卖展位。
第十四条展商应遵守展馆规定的用电、用水等管理规定,确保展位供电供水正常。
第十五条展商需遵守展览行为准则,文明参展,不得干扰其他展商和参观者秩序。
第十六条展商需遵守展会安保规定,不得擅自加固展位,保障展会安全。
第五章展位维权第十七条展商如发生展位争议,可向主办方提出申诉,主办方将依据规章制度、合同等相关文件协调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展商,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取消展位等措施。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xx省一般性展位的分配和管理,充分发挥广交会对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方面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
本办法所指一般性展位是指商务部根据我省年度出口额核定分配给我省,并由xx交易团组织分配给各出口企业申请使用的展位。
品牌展位的分配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和管理要遵循范围、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和出口业绩优先、企业申请优先、生产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潜力企业优先、单一企业展位总量控制和适度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xx省商务厅是广交会xx省交易团的组织管理部门,对全省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进行管理。
负责制定xx 省广交会展位分配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广交会展位分配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受理出口企业品牌展位申请,并向商务部进行申报;负责受理一般性展位的申请和分配;负责以xx 省交易团的形式组织企业参展。
第五条各市商务局根据xx省商务厅的授权组织本市参展企业组成分团,是各分团的组织管理部门。
负责受理本市出口企业一般性展位申请和初审,并向xx省商务厅进行申报;负责以xx省交易团各市分团的形式组织企业参展。
负责对本市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市参展企业在10家以上或展位数在15个以上方可组成分团,条件不够的市组成联合交易分团并指定分团负责人。
各市商务局未经省商务厅授权,严禁将展位申请受理和初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
第七条各市分团应按时与所属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出口展位使用责任书,并与省交易团签订展位使用责任书。
各分团协助省交易团做好本市企业展位使用、安全保卫、成交统计、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第八条筹展或展览期间出现展位纠纷,严格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理。
参展人员分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参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参展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各类展会、展览、展示活动的参展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合理分配参展人员,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参展活动取得预期成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参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参展人员的选拔、培训、分配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选拔培训组:负责选拔符合参展要求的人员,组织培训活动。
2. 分配协调组:负责根据活动需求,合理分配参展人员,协调各小组工作。
3. 活动实施组:负责参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现场布置、资料准备、接待等。
第三章参展人员选拔第六条参展人员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 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如需)。
第七条参展人员选拔程序:1. 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2. 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3. 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参展人员培训第八条参展人员培训内容包括:1. 参展活动背景、目的和意义。
2. 参展产品或服务的介绍。
3. 参展技巧和礼仪。
4. 活动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培训方式包括: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讲师或专家进行讲解。
2. 外部培训:参加行业相关培训课程。
3.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参展人员应对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参展人员分配第十条参展人员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参展活动需求,合理分配人员。
2. 结合员工特长和岗位要求,进行优化分配。
3. 确保参展人员具备足够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参展人员分配程序:1. 领导小组根据活动需求和人员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2.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分配方案,向员工传达分配结果。
3. 参展人员根据分配结果,做好工作准备。
第六章参展人员职责第十二条参展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参与参展活动,严格遵守活动纪律。
浦江县广交会展位分配及管理办法(2020)
浦江县广交会展位分配及管理办法(2020)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水晶园区、各行业协会:为充分发挥广交会这一国际贸易综合性展销平台作用,保持全县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严格处理违规转让、转租(卖)展位及其他有关违规行为,规范参展秩序,依据商务部《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参展展品管理规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浦江县广交会展位分配及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传达,配合县经济商务局做好辖区内企业申请广交会参展工作。
浦江县经济商务局2020年1月14日浦江县广交会展位分配及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广交会在扩大出口规模、促进转型升级方面的推动作用,建立适应优化参展企业的动态分配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市交易团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展位申请条件当年申请广交会展位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出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一)在本县依法注册的自营进出口企业,生产型企业上年度出口75万美元以上、流通型企业上年度出口150万美元以上;(二)申请企业在我县亩均效益评价等级非C、D类;(三)企业参与外经贸预警,在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和“订单+清单”运行监测系统中上线并按要求填报;(四)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有逃税、侵权、假冒伪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申请。
广交会展位分品牌展位、两创展位、宠物和新能源展位、一般性展位。
所有展位都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网(易捷通)上申请,展位申请表网上在线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展位申请截止之日起五日内交县经济商务局外贸科。
二、展位分配和管理展位分配按照“统筹安排、注重业绩、兼顾历史、动态调整”的原则。
品牌性展位由国家商务部安排确定,两创性展位、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位由省商务厅安排确定,一般性展位根据本办法安排。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11•【字号】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3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加广交会水平,优化参展结构,规范参展秩序,充分发挥广交会对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我委对深圳市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工作进行了改进完善,制定了《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罗萍,电话:82108871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附件:关于深圳市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为提高我市参加广交会水平,优化参展结构,规范参展秩序,充分发挥广交会对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贸字〔2008〕116号)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委)是深圳市企业参加广交会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进出口企业以深圳交易团形式参展;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为深圳交易团组展工作承办单位,负责在市经贸信委监督管理下按本办法受理审核深圳市企业参展申请、制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并承担深圳交易团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广交会深圳交易团展位分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两类。
其中,一般性展位的位置安排由商务部所属各相关商会负责,各参展企业的展位数量由深圳交易团安排;品牌展位的数量及位置均由商务部及其所属各相关商会安排。
参展协议书中的展位分配原则
参展协议书中的展位分配原则尊敬的展商:感谢您选择参加本次展览,以下是参展协议书中的展位分配原则,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
一、展位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展位分配将基于公平原则进行,确保每个参展商都有公平的机会选择展位。
展位的选取将不会基于参展商的个人或组织身份、关系背景、地理位置等因素。
2. 先到先得:展位分配将根据参展商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先报名的参展商将有优先的权利选择展位。
因此,我们鼓励您尽早提交参展申请,以增加获得理想展位的机会。
3. 多样性原则:为了展览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展位分配将考虑展品或产品的种类和类型。
我们将尽力避免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展位相邻,以提供更好的展览体验。
4. 合理布局:为了优化展区布局,展位的分配将考虑展品或产品之间的互补性。
类似或相关产品的展位将被安排在相近或相邻的位置,以便为参观者提供更便利的参观体验。
5. 特殊需求:对于有特殊需求或要求的展商,我们将尽力满足,并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展位安排,以确保您参展的顺利进行。
请您在报名时提前告知我们您的特殊需求。
二、展位分配流程1. 提交申请:参展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展申请,提供必要的企业资质和产品资料。
此外,您需要提供展位面积的要求以及特殊需求。
2. 抽签环节:如果报名参展的人数超过了展位数量,我们将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展位分配。
抽签环节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和代表证人共同见证。
3. 展位确认:展位分配结果将在抽签环节后尽快公布,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展商。
您需要确认接受所分配的展位,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展位费用的缴纳。
4. 展位布局:根据您的展位需求和特殊要求,我们将在展位区域规划好您的展位,并提供相应的布置方案。
您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布置,展位布置完成后需要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核实与确认。
5. 开展展览:在展览开始前,参展商需要按照展位分配结果进行进场,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展位的搭建与布置。
请确保展位在展览开始前完工,并准备好展品或产品以供观展者参观。
展位分配的方法(一)
展位分配的方法(一)展位分配方法介绍展位分配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展览会、交易会或其他活动中参展商展位的安排。
合理的展位分配可以提高参展商的满意度,保持展览会的秩序,提高展览效果。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展位分配方法。
随机分配随机分配是最简单的分配方法之一。
主办方可以使用抽签或者随机数字生成器的方式进行随机分配。
这种方法公平公正,避免了偏向性和不公平待遇。
然而,随机分配可能会导致参展商之间的拓展机会差异较大,需要注意平衡各个展位的位置和价值。
预约式分配预约式分配是一种由参展商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展位的分配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满足参展商的特殊需求,例如,位置、面积、与其他参展商的距离等。
主办方可以提供在线预约系统,供参展商提前选择展位。
预约式分配能够更好地满足参展商的个性化需求,但需要主办方进行管理和调整,确保公平和合理。
招标式分配招标式分配是一种通过竞标来决定展位分配的方法。
主办方会公开招标,并要求参展商提供展位使用计划和报价。
主办方会根据参展商的计划和报价,以及其他因素(如行业背景、知名度等)来评估和决定展位分配。
这种方法可以鼓励参展商提供创新和优质的展位使用计划,同时也能确保展位的公平分配。
按照行业分类分配按照行业分类分配是一种将参展商按照所属行业进行分组,并在展览会或交易会场地的不同区域分配展位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参展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并提供参观者更方便快捷地找到感兴趣的展位。
主办方需要在规划展位分布时充分考虑参展商的行业背景和需求,以及参观者的流动性和兴趣点。
按照参展商历史表现分配按照参展商历史表现分配是一种根据参展商的过往表现来确定展位分配的方法。
主办方可以根据参展商的业绩、参展记录、合作历史等进行评估和分配。
这种方法可以更好地奖励那些历史上参展表现出色的参展商,并提供更好的展示机会。
然而,主办方需要充分保护商业机密和隐私,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公平。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展位分配方法,每种方法都有其优劣势,主办方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参展商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以确保展位分配的公正和合理。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展会管理,规范展会活动,保障展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展览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展示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展会活动。
第三条展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展单位及相关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共同维护展会秩序。
第四条展会活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发展。
第二章展会组织和筹备第五条展会主办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负责展会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展会承办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和服务能力,负责展会的具体承办工作。
第七条参展单位应当具备展品质量和参展资格,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展。
第八条展会期间,主办单位应当设立展会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展会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第九条展会筹备期间,主办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交展会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展会日程、参展单位名单、展品介绍等。
第十条展会筹备期间,主办单位应当与承办单位、参展单位等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展会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展会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展会标志,标明展会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信息。
第十二条展会现场应当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安全和展品运输畅通。
第十三条展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咨询、安保、医疗等。
第十四条参展单位应当遵守展会现场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占用他人展位,不得擅自扩大展位面积。
第十五条参展单位应当保证展品质量和安全,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侵权、涉黄、涉暴等违法展品。
第十六条展会期间,不得在展位内进行商业演出、举办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等与展会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展会期间,不得擅自散发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不得擅自使用展会名称、标志等进行宣传。
第四章展会安全和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展会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展会安全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参展协议书展位分配规则
参展协议书展位分配规则尊敬的各位参展商:为了确保本次展览会的有序进行,提供公平的展览机会,特制定本展位分配规则,请您细致阅读,并按照要求执行。
一、参展协议1. 参展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展申请表、参展费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组委会,并签署参展协议。
2. 参展商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和展品描述,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3. 参展商需保证展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参展。
4. 参展商应遵守展会的相关规定,服从组委会的指导和管理。
二、展位分配1. 组委会将根据参展商的申请时间、展品类别和展位需求,制定展位分配计划。
2. 展位分配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展商,请及时查看并确认。
3. 参展商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展位费用,逾期不缴费的,将自动放弃所分配的展位。
4. 组委会将根据展商特别需求或合理理由对展位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其他参展商的利益。
5. 参展商可就展位偏好提出申请,但不保证一定能满足,具体情况以组委会的最终决定为准。
三、展位使用1. 展位使用时间:请参展商于展览开始前按时到达展位进行布置,展览结束后,参展商应及时撤离。
2. 参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内的装修、布置和物品摆放,但不得损坏展位设施和场地。
3. 参展商不得擅自调整展位,包括位置和大小,如有需要,请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4. 展位内的设备和用电需求,请提前告知组委会,并且遵守相关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
四、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参展协议的行为,组委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取消参展资格等。
2. 组委会有权对参展商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如因参展商违规行为导致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组委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即是本次展会的参展协议书展位分配规则,请各位参展商严格遵守。
组委会将竭诚服务于每位参展商,希望本次展览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各方合作搭建良好平台。
谢谢各位!。
展位分配的方法
展位分配的方法展位分配是在展览会上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参展商的展示效果和观众的游览体验。
合理的展位分配可以最大程度地提升展览会的效果和参展商的满意度。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展位分配方法,以供参考。
一、按照展商优先级分配这是一种常见的展位分配方法,根据展商的优先级进行分配。
一般来说,优先级高的展商可以选择更好的展位位置,而优先级较低的展商则被分配到次优的位置。
展商的优先级可以根据多种因素来确定,比如参展历史、公司规模、展品质量等。
这种方法可以确保一些重要的展商能够获得更好的展示位置,提高整个展览会的品质。
二、按照展位面积分配这种方法是根据展商所需展位的面积大小来进行分配。
一般来说,展位面积较大的展商可以选择更好的位置,而展位面积较小的展商则被分配到相对较差的位置。
这种方法可以使得展商的展示空间与展位面积相匹配,避免浪费。
三、按照行业分类分配这种方法是将展商按照行业进行分类,然后将同一行业的展商分配到相邻的展位。
这样可以方便观众在游览时有针对性地参观自己感兴趣的行业展位,提高观众的参观效果和参展商的曝光率。
同时,同一行业的展商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和合作,促进行业的发展。
四、按照地理位置分配这种方法是将展馆按照地理位置进行划分,然后将展商分配到相应的展馆。
在每个展馆内,再根据展商的优先级或展位面积进行分配。
这种方法可以方便观众在展览会上的导航,减少迷路的情况发生。
同时,地理位置相近的展商之间可以形成互补效应,提高整个展览会的吸引力。
五、按照预定顺序分配这种方法是根据展商的预定时间进行分配,先预定的展商可以选择较好的位置,后预定的展商则被分配到剩余的位置。
这种方法可以激励展商提前预定展位,提早规划展览活动,同时也可以公平地分配展位,避免出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展位分配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来进行决策。
不同的展位分配方法有各自的优势和适用场景,展览主办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黑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优化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我省参展结构,完善展位分配机制,规范参展秩序,保证展位的分配和使用公开、公正和透明,使企业能够通过广交会交易平台更好地宣传、展示黑龙江产品,不断提高我省参展水平,充分发挥广交会促进出口成交的作用,根据商务部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已办理海关登记证书。
(二)上一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金额(即:上年度中国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扣除非看样成交产品,指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流通型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75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40万美元。
(春交会以上年度1-10月份出口额为准,秋交会同时参考本年度1-4月出口额)(三)申请参展的商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的要求。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1. 被商务部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 被国家市场、海关、税务、质检、外管、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和失信企业。
3. 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或是被广交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认定侵权并建议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4. 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且在处罚期的企业(包括被大会处罚及交易团处罚)。
5. 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仍无对应展区出口实绩的企业,禁止在该展区继续参展。
二、申请渠道凡有意参加广交会并符合参展资质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一般春交会申请从上年的11月初至12月中旬,秋交会申请从当年的5月初至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官网通知为准)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略)在线申报展位,并将《参展申请表》提交、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同报送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参展协议书中的展位设置规范
参展协议书中的展位设置规范尊敬的合作伙伴:非常感谢贵公司选择参加本次展会,并愿意接受以下的展位设置规范。
为了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和展位的最佳利用,我们需要共同遵守以下规定:一、展位划分和规模1.1 展位的规模和数量将根据参展商的需求和展会规模进行合理分配。
展位的大小一般按照国际标准来设定,每个展位的最小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1.2 参展商需根据实际需求提前向组织方提出展位数量和尺寸的要求,组织方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确认。
二、展位布置和装修2.1 参展商在规定的展位内自行布置和装修。
布置和装修的过程中,应保证展位的整洁、美观和安全,并符合相关城市建筑管理规定。
2.2 参展商应确保展位装修材料的环保性,不得使用有害物质和违禁品。
如有特殊需求或装修意向,应提前向组织方咨询并获得批准。
2.3 展位内的电力设施、插座和照明设备应合理安装,确保使用安全和正常供电。
任何对电力设施的改动和调整都需要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经过组织方的批准。
2.4 参展商在展位内设置展示柜、展示器材等器具时,应合理摆放以确保展品的展示效果和观赏性。
三、展位管理和维护3.1 参展商需严格遵守展会场地的管理规定和场地秩序,不得私自占用或篡改其他展位的设施。
3.2 参展商应维护和保管好展位内的设施和器材,妥善保管和使用展位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不得私自擅自更改或移动。
3.3 展位的卫生和清洁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应保持展位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展位内不得乱扔废弃物品,如有需要可咨询组织方提供相应的垃圾桶和清洁服务。
四、展位使用期限和费用4.1 参展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展位使用期限进行使用,超出期限的展位使用需提前向组织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4.2 参展商应按时缴纳展位费用,并且在展会结束后将展位恢复原样并退回组织方指定的安排。
五、其他约定事项5.1 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内进行违规的宣传、广告和销售行为,不得干扰其他展位的正常运营和观众的参观体验。
5.2 参展商需遵守展会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全套展会管理制度-直接使用
全套展会管理制度-直接使用全套展会管理制度一:展会管理概述1.1 目的为了规范和提升展会管理水平,保障参展商和观众利益,确保展会顺利进行,制定本展会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所有展会活动,涉及展位申请、展品管理、展馆租赁、展会宣传等各个环节。
二:展位申请与分配2.1 展位申请2.1.1 展位申请时间展位申请时间应提前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进行统一审核。
2.1.2 展位申请流程详细说明展位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付款等环节。
2.1.3 展位分配原则展位分配应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展商资质、产品特点、展位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2.2 展位管理2.2.1 展位规划与布局根据展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展位规划与布局方案,合理利用展馆空间,确保参展商展示效果最优。
2.2.2 展位布置要求明确展位布置要求,包括展位面积、展桌椅摆放、展品摆放、电力需求等细节,确保展位整洁、美观。
2.2.3 展位变更与调整解释展位变更与调整的条件和流程,参展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展位,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展品管理3.1 展品准备3.1.1 展品选取与准备参展商应根据展会主题和目标受众,精心选取展品并进行准备,确保展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需求。
3.1.2 展品运输与保管说明展品运输和保管的责任与要求,确保展品安全、完好无损地到达展览现场,并妥善保管。
3.2 展品展示3.2.1 展品陈列方式介绍展品陈列的原则和技巧,包括产品分类、展示面积分配、布展顺序等,达到最佳展示效果。
3.2.2 展品展示工具介绍展品展示常用的工具和设备,如展示架、弹出式展台、灯光等,提供展品最好的展示效果。
3.2.3 展品维护与更新说明展品维护和更新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定期清洁、更换陈列品等,保持展品的新鲜和吸引力。
四:展馆租赁与布置4.1 展馆租赁4.1.1 展馆选择原则分析不同展馆的优缺点,根据展览需求选择合适的展馆进行租赁。
1、 展位分区及分配原则 ■ 展位分区 为使观众能够有效地参观展览会
* 说明:少部分在截止期之后预定展位的展商,将不能保证安排在所划分的区域内。
■ 展位分配原则 ·展品分区由承办者规划,承办者保留参展商所展出区域及展位数之最后分配权。 ·展位选位在限定的时间内,以申请较多者优先安排,若展位数相同,以报名时间先后决定选位顺序。 ·同一报名参展的厂商所选展位均应相邻,不得跨越过道选位。
凡不符合高处作业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倒链使用前(神仙葫芦、手拉葫芦)应进行认真的前期作业检查和试验准备,合格后方可继续工作。 倒链使用中不得超过倒链的额定的起重量,严禁在起吊物品情况不详时进行起吊以确保安全。
■ 电气安装 展馆对所有标准摊位的照明及电源安装提供服务。需 24 小时供电的电器, 以及需要延时断电、断水、 断压缩气、断电话必须事先向展馆方申请。
* 本参展办法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以主办者之认定及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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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展厅规章制度
■ 展台的搭建和场地规划 搭建展位或其它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所定的非易 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 2 级。 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 任何临时搭建物与通向消防栓、机房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须至少保持 1.2 米(4 英尺)宽的通道。 在临时搭建物与墙面之间必须留有 1.0 米的检修通道。 所有通道至少宽 3 米,并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国际博览中心标准布展图布展。所有单层展位最大搭建高 度不能超过 5.5 米,两层或两层以上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得超过 8 米。 不允许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喷淋装置的最高设计承受温度为 68 摄氏 度(154.4 华氏度),因此必须保证不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所有运输、施工单位在进馆前一周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交展馆,由展馆统一制作展览会/非展 览活动的施工人员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任何与活动有关的现场施工。特装摊位必须取得展馆的施工 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张贴在摊位中方可施工。 各搭建施工单位、展商、运输单位必须配备各自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带有名字、 照片的证件上岗,否则不得施工。 在搭建及撤馆期间,凡是进入展馆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的布展人员,展馆 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工作。 展览会、非展览活动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消防部门批准的平面图施工,未经许可,不得任意修改。 展馆有权拆除和移开任何未经批准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搭建物或结构物,风险和费用由参展方承担。 凡进入展馆开展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如电工、焊割工、铲 车驾驶员操作证等,特殊工种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作业。操作必须严格按各规程执行,杜绝一切违章操 作和指挥。
展会管理制度
展会管理制度
摘要:
展会是企业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展示产品、拓展业务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保证展位的有序分配和合理利用,维护展览秩序,有效管理展会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介绍了展会的管理制度,包括展位申请和分配、展位布置和管理、展会期间的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帮助企业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展会活动。
一、展位申请和分配
1. 展位申请流程
(1)企业向展会主办方提出展位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主办方审查企业资格,并根据展位情况进行初步分配。
(3)初步分配结果通知企业,企业确认意向并缴纳展位费用。
(4)企业将交付展位费后的收据发送给主办方进行最终确认。
2. 展位分配原则
(1)按照申请顺序和展品特点进行分配。
(2)尽量避免同一行业或竞争企业展位相邻。
(3)主办方保留调整展位分配的权利。
二、展位布置和管理
1. 展位规格和要求
(1)展位规格按照展会平面图进行确定,包括面积、位置等。
(2)展位布置应符合展会的整体主题和形象,不得过度张扬或做出违规宣传。
(3)展位内的设施和陈列品应保持整洁、有序。
2. 展位布置和搭建
(1)展位的布置和搭建需要提前向主办方申请。
(2)搭建过程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展位结构牢固、安全稳定。
(3)展位布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影响其他展商的布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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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一、展位申请条件
当年申请会展位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出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
(一)在本县依法注册的自营进出口企业,生产型企业上年度出口X 万美元以上、流通型企业上年度出口X万美元以上;
(二)申请企业在我县亩均效益评价等级非C、D类;
(三)企业参与外经贸预警,在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和“订单+清单”运行监测系统中上线并按要求填报;
(四)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有逃税、侵权、假冒伪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申请。
会展位分品牌展位、两创展位、宠物和新能源展位、一般性展位。
所有展位都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网(易捷通)上申请,展位申请表网上在线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展位申请截止之日起五日内交县经济商务局外贸科。
二、展位分配和管理
展位分配按照“统筹安排、注重业绩、兼顾历史、动态调整”的原则。
品牌性展位由国家商务部安排确定,两创性展位、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位由省商务厅安排确定,一般性展位根据本办法安排。
展位位置由商务部所属各相关商会安排。
(一)展位分配办法
1.基数展位。
结合网上申报情况,按各展区申请企业所对应展区出口情况及发展潜力进行分配,原则上按对应展区单个展位产出排序确定最终分配方案。
2.临时展位。
对企业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的戴帽展位不截留,直接下达企业;对上级商务部门临时追加的展位,按第1条款的原则安排。
所有临时追加展位不作为下一届展位基数。
(二)展位使用规定
已取得会展位的企业须遵守以下规定:
1.展位仅限本企业使用,严禁以任何方式将展位转让、转卖、分包、
转租、分租给其它企业。
2.参展企业须与会网络管理系统的申请企业、展位楣板标明的企业相一致。
3.会期间,参展企业须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及上报每日成交统计报表。
展位负责人必须持有交易团的参展商证且展会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配合交易团对展位使用情况的检查。
4.展品应符合所申报展区的展品范围要求和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
5.流通型企业在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在本展区申请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
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
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上只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品牌展区企业和非流通企业禁止联营参展。
(三)展位违规使用处罚
已取得展位的企业,如违规使用展位,按以下规定处罚:
1.以任何方式将展位转让、转售、分包、转租、分租展位的,取消该企业自下届起连续六届参展资格。
2.企业申请展位且经交易团分配并确认后又取消申请的,取消该企业自下届起连续四届参展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企业自下届起连续二届参展资格。
①展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被大会或交易团通报;
②因展品跨展区摆放或摆放于展位净展览面积之外,被查处并通报批评的;
③以非参展单位的名义对外签约、在展位内派发非参展单位名称的名片和资料;
④参展企业未报、虚报、假报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办理展位负责人变更手续;
⑤违规办证或违反相关规定被扣证件;
⑥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不按规定报送会成交统计和各类相关调查表。
4.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展位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取消该企业永久参展资格。
三、会分配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外贸科负责汇总,根据企业申请情况,提出初步分配方案。
2.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提出具体方案。
3.召开局班子会议,局班子研究后,正式确认分配方案。
四、附则
1.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2.本办法由县经济商务局(外贸科)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第X届会起执行。
4.本办法根据会改革的进程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