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史上最残酷刑罚:“株连九族”是如何演化而来
族诛的中国古史:16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男童阉割后罚为奴
族诛的中国古史:16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男童阉割后罚为奴因一人犯罪而牵连无辜他人,这种刑罚制度叫做株连。
一般说来,株连又包括族诛与连坐。
所谓族诛,是指一人犯罪而夷灭其族,其中包括族灭,夷灭三族,夷灭九族等,它们都属于死罪的一种执行方式。
所谓连坐,则是指一人犯罪而株连他人,株连者不限亲人,朋友、同族、邻里和上下级等等都可被株连。
受株连的除受死刑处,还可包括肉刑、徒刑、笞杖刑等各种刑罚,因此连坐的含义比族诛更加广泛,但族诛则更残忍。
族诛深受宗法伦理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强调家族伦理观念,于是统治者就试图用断子绝孙的手段来警告人们不得轻易触犯法律。
据《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在出征之前,曾训令威胁部下,要求他们在战争中听从命令,否则就会“罪人以族”,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可以看成是族诛在文献上的最早记载。
但是,正式实施族诛之法的却是春秋时期。
据《史记·秦本记》记载,秦国第四代国君秦文公在公元前746年(文公20年),“法初有三族之罪。
”除秦国外,其它诸侯国也不乏族刑之例。
据《春秋》记载,当时有不少贵族在政治斗争失败后都被“灭族”。
典型的如晋灵公时期的赵盾事件。
文臣赵盾与武臣屠岸贾不和,屠岸贾遂设计陷害赵盾,在灵公面前指责赵盾谋反。
赵盾因此被灭族,满门抄斩,其子赵朔当然也未能幸免。
但赵朔之妻为晋灵公胞妹庄姬公主,因此并未遇害。
赵朔被杀后,晋灵公把庄姬公主接进皇宫。
当时,庄姬公主已然有孕,进宫后,生下一子取名赵武。
庄姬公主恐婴儿也遭杀害,由门客程婴程婴扮作医生将婴儿装在药箱之内,偷偷带出宫去。
十五年后,赵武方知自己是赵家后代,立志报仇雪恨。
这就是《赵氏孤儿》——中国十大古典悲剧之一——的历史出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赵氏满门被诛,参与发兵绞杀赵家的晋国主政大臣栾书,死后其家人也遭同样厄运。
史书上记载,栾氏随后亦被排挤,后来晋“尽杀栾氏之族党”,栾氏五世为卿,自此覆亡。
战国时期,族株开始走向制度化,其中尤以秦国商鞅变法为代表。
“株连九族”的来历
“株连九族”的来历阅读天地0519 1325“株连九族”的来历“株连九族”--这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浸透过无数受害者的血泪、令人毛骨悚然的词。
问泉那得血如许?为有源头屠伯来。
“株连九族”,谁为始作俑者?谁又继承衣钵?对此,略予考证,想来决不是多余的。
这要从族刑说起。
何谓族刑?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这就叫做族刑。
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谓“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别的,正是灭族。
当然,族刑的发明权,也并不属于秦始皇;<史记. 秦本纪>载,乃祖秦文公,早已干过“夷(消灭、削平之意)三族”的勾当。
<前汉书>二三卷谓:“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
所谓“参夷”,也就是诛三族。
显然,曾被“四人帮”抬头捧脚、几至云端的商鞅,把诛三族的族刑,进一步法典化了。
三族的范围是什么?据前人考订,是指父母、兄弟、妻子。
有秦一代,被诛三族者,历历可数。
<史记. 李斯传>:“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这位宰相的三族,都惨死于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秦王朝的刑法,不仅有诛三族,而且还实施商鞅发明的“连坐”(<韩非子. 定法篇>),一人犯法,株连无已,以致由诛三族发展到诛七族。
请看事实:<文选>卷三九:邹阳上书有谓:“荆轲湛七族”。
看来,刺杀秦始皇未遂的荆轲,其七族之人都被秦始皇开刀问斩了。
何谓七族?<史记. 邹阳传索引>谓:父之姓,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母之姓,从子及妻父母,凡七族也。
株连之广,骇人听闻。
但是,江山更有暴君出,仅诛七族岂敢休?隋炀帝比秦始皇更残暴,竟发明了“株连九族”!清初学者刘继庄<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于隋炀帝”。
这是事实。
<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
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枭首,磔而射之。
”好一个“生杀任情,不复依例”!这寥寥八字,不仅活脱脱地勾画出隋炀帝狰狞的嘴脸,而且也透露了历史上那些封建暴君“口含天宪”,朕即是法的真相。
史上最残忍刑罚:“株连九族”如何演化而来
知识文库 第15期27史上最残忍刑罚:“株连九族”如何演化而来?(上接第19页)案遭到朝廷通缉,最终惨遭灭族之灾。
其次,以皇室血缘和裙带关系为根基的官方权贵利益集团,同样是汉代解决贫富分化“软性改革”的锁定目标。
众所周知,汉初分封制度使王朝内部王国侯国林立,被封王侯的皇室刘姓子孙,不仅祸害一方、鱼肉百姓,而且时时威胁中央集权,成为尾大不掉的官方利益集团。
如操之过急,则难免引起晁错削藩的七国之乱。
汉武帝反复思索,决定同样采用软性改革,消减各方诸侯的势力。
也是元朔二年春正月,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规定各诸侯王国嫡长子之外的其他王子,可以从其父祖的王国里分出若干个小侯国。
汉初规定,只有诸侯嫡长子才能继承王位,其他王子则落魄流离,甚至归于庶民。
这项《推恩令》颁布后,一时欢声雷动,诸侯庶子们喜笑颜开奔走相告。
实际上,实力强悍的诸侯王国由此越分越小,成为受县郡管辖的小侯国,不能再强征暴敛,也不会再形成地方对抗中央的紧张局面。
制度化的官方亲族利益集团,从此淡出历史舞台。
其三,对官商合谋、囤积居奇的商业暴富集团,汉代更予以毁灭性打击。
国家用“平准”、“均输”平抑物价;对百姓调整税率、降低税收;而对搅乱金融、牟取暴利、垄断市场的不法商人则严刑峻法,并对生活必需品规定最高限价,实行“盐铁专卖”。
由此,官商合谋垄断市场受到遏制,物价大幅降低。
据记载,从公元前110年到公元前49年,在长达61年的西汉历史上,没有通货膨胀记录。
而对失去盐铁专卖权的普通商人,汉王朝也并非一棒子打死,而是提供了更多的通商机遇。
汉朝先击败匈奴收复河西走廊,又通达西域,最终以国家力量统一今天的新疆地区,建“西域都护府”,彻底打通了欧亚大陆商道,开拓了绵亘万里的丝绸之路。
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几十万边防军,保护着丝绸之路的漫长商旅,使中国精美的瓷器、华丽的丝绸、丰盈的物产,通过辉煌千古的丝绸之路远销波斯和罗马,更使汉文明突破中国的疆界播撒至欧亚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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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雍正年间,曾发生过一起令人闻之色变的大文字狱,即吕留良案。
吕留良是明末清初杰出的学者、诗人,其一生一身傲骨,视金钱和仕途如粪土,散
雍正年间,曾发生过一起令人闻之色变的大文字狱,即吕留良案。
吕留良是明末清初杰出的学者、诗人,其一生一身傲骨,视金钱和仕途如粪土,散尽家财结客,支援反清的义军,具有强烈的民族气节。
文字狱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利用特权,对知识分子的一种迫害。
为了稳固政权,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从文人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轻者被发遣边疆,重者则会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株连九族。
文字狱历朝皆有,清朝时则登峰造极。
不幸的是吕留良惨遭文字狱被株连九族,死后也不得安宁。
吕留良的家族世代在朝为官,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他也算是名门之后。
只是吕留良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过世了,他母亲体弱,无力扶养他长大,只能把他交给兄长抚养。
吕留良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他聪慧过人的一面,他的领悟力和记忆力都好的惊人,一本书多读两遍就能完全记住。
据说吕留良好像什么都会,四书五经、天文地理、音律兵法他都有涉猎,虽然不见他苦学但是却样样精通。
只是这样一个奇才却生不逢时,他生于崇祯年间,读过历史的都知道,明朝就是在崇祯帝的时候灭亡的。
满清大军取而代之,只是,像吕留良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愿意去服务敌人呢?吕留良为抵御清军散尽家财,只可惜他的那点儿家财又怎么抵挡得住满清的几十万大军呢,明朝终究还是灭亡了。
他没有办法允许自己继续在朝为官,毅然决定剃发出家,从此远离尘嚣,在市井中宣扬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言论。
只是清朝的政权越来越
生活常识分享。
诛九族不是谁都有这资格
诛九族,即株连九族,是一种古代中国的刑罚制度,主要用于惩罚谋反、叛乱等严重罪行。
诛九族意味着犯人家族的亲属都将受到牵连,甚至包括已故的祖先。
诛九族是一种极端严厉的刑罚,在古代中国,并非所有的罪犯都有资格受到这种惩罚。
1. 背景和起源:诛九族起源于古代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和西周时期。
在这些时期,诛九族主要用于惩罚谋反、叛乱等严重罪行。
随着朝代的更迭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诛九族逐渐成为一种传统的刑罚制度,并在各个朝代得到沿用。
2. 资格和条件:诛九族并非所有罪犯都有资格受到的刑罚。
根据古代法律,只有在犯下谋反、叛乱等严重罪行时,罪犯及其亲属才可能受到诛九族的惩罚。
此外,古代法律还规定了不同等级的罪行应适用的刑罚,诛九族通常属于最严重的刑罚之一。
3. 现代评价:现代社会普遍认为诛九族是一种极端残酷和不公正的刑罚制度,它导致了大量无辜者的受害。
现代法律强调罪责自负,对于犯罪行为,应当由罪犯本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当株连无辜的亲属。
因此,诛九族这种刑罚制度已经被现代社会所摒弃。
4. 历史演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进步,诛九族这种刑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逐渐被废除。
从秦朝开始,历代皇帝都对诛九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了限制,使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到了现代,诛九族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制度已经成为历史的遗迹。
总之,诛九族作为一种古代中国的刑罚制度,主要用于惩罚谋反、叛乱等严重罪行。
然而,这种刑罚制度并非所有罪犯都有资格受到,只有在犯下谋反、叛乱等严重罪行时,罪犯及其亲属才可能受到诛九族的惩罚。
在现代社会,诛九族已经被摒弃,罪责自负成为现代法治观念的核心原则。
古代为什么要株连九族
古代为什么要株连九族我们经常看电视也会看到有人犯了错是会被株连九族的,那么古代为什么要株连九族呢?古代为什么要株连九族据介绍,株连九族是从明清时代开始的,由原来的“夷三族”延伸到九族。
古代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也就是说,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一个人犯有滔天死罪,那么,不但整个家族都要灭绝,而且相关的家族都要牵涉进来。
古人常说,一人做事一人当。
可事实是,一人做事需要大家当。
意思是一人担当并不能完全彻底起到处罚作用,连坐被罚更能显现警示作用。
问题是,“夷三族”就够惨无人道了,何以夷灭九族?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问题点就在这里。
原来,按照家族方式生存是古人以及封建余孽们的生存方式。
这也是现代语境下的团队合作方式。
一根筷子容易被折断,十根筷子牢牢抱成团。
同舟共济海让路,号子一喊浪靠边,你想想团队的力量有多大!家族式的团队组织里,即便关系盘根错节,但脉络清晰。
利益均沾,一呼百应。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利益关系就是生活关系,是社会关系,也是生存关系。
这种家族化利益化社会关系的绑定与巩固,自然排斥和剥离了其他社会关系的插足之地。
所以,从“夷三族”到灭门九族,完全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维护政治经济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斩草除根有了客观性,“除恶务尽”有了必须和必要。
特别说明,“株连九族”是封建社会维护统治基础的手段,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前几十年间有句话叫“老子反动儿背叛”。
讲的是大原则下的大立场,即便是父子关系,该划清界限就得划清界限。
因为,人是自然人,是社会人,不是隶属于自我家庭或某个群体的私有产物。
讲的是人必须在社会大家庭中存在,并不断获得生活价值和生命意义。
现在看来,不能说这种背叛和革命不是进步的表现。
所谓进步,意味着和“株连九族”这种残酷的处罚制度进行了决裂。
近些年来,法制建设越来越被群众所接受,依法维权,依法施政,基本上成为大家共同认同并积极参与的行为准则。
即便在某些地方,法制的两个基本面都表现为做得不够或很不够,人们还是希望在进一步加强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
古代最严厉的刑罚“诛九族”到底指的是哪九族
古代最严厉的刑罚“诛九族”到底指的是哪九族关于“诛九族”,中国人对这个词应该不陌生了,很多古代影视剧中都出现过这个名词,很多人也大概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把犯人的亲戚们一块处死嘛。
不过你知道“诛九族”到底指的是哪九族吗?九族就是如下图所示的九族。
好在人类文明在进步,如今法律一人做事一人当,再也没有历史上曾有过的”诛九族”诛连酷刑了。
诛九族最早来自于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直到清末后结束。
其中的九族通常是指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这是同姓的族(按照五服所代表的亲属关系来说,九族之内的人都是有服的。
无服的叫做党,比如父党、母党、妻党)。
分得细点,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
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至于为什么要诛九族,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传统社会既强调“忠”,也得强调“孝”,并将“孝”作为“忠”的基础。
那么,当一个人不“忠”犯上作乱时,危及到皇权时,由于“孝”,他的家人他的子女理应站到他的一边,支持他的行为,因而“诛连制”就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同时要求“忠”与“孝”,而当“忠”与“孝”相冲突时的必然结果。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到了清末,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因而诛九族得以废除。
当中国社会的基本价值从“又孝又忠”转到只需要“忠”后,就使得“诛连制”转为了“划清界限”。
当然,“划清界限”的做法仍然不妥。
个人只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必为他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所以,即使他真的犯了罪,也不能牵连到他的家人,也不能要求他的家人要与他“划清界限”才能免于牵连或减轻牵连。
在最后,还是需要说道一个小故事,历史上最后一个被诛九族的宰相——胡惟庸。
胡惟庸(?~1380年),汉族,濠州定远县(今属安徽)人。
据说,洪武十三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他家的旧宅井里涌出了醴(li)泉,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
这是大明的祥瑞呀,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一个名叫云奇的太监突然冲到皇帝的车马前,紧拉住缰绳,急得说不出话来。
“诛九族”在历史上发生过多少次
“诛九族”在历史上发生过多少次作者:来源:《新传奇》2017年第26期荆轲被“诛七族”在重视亲缘血统的中国人里,一直都有一项被称为灭门律条的刑罚,那就是株连九族,其实在诛杀九族之外,还有七族、三族等刑律,这些殃及家人的惩罚都出自与“族”刑。
其中以九族最为酷烈,就是將犯罪者所在的大家族中从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本人、子、孙、重孙、玄孙这九辈人全部杀光。
这种牵连甚众的刑罚其实在中国源远流长,最早将个人的罪过连累给家族的刑罚出自于《尚书·泰誓》,其中在陈述纣王的残暴时有“罪及家人”的记载,另外在《周礼·秋官》,也有针对犯罪者家属的惩罚,那就是“杀其亲者焚之”。
至于真正将诛族形成法律的是在春秋时期的秦国。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文公二十年,开始实行诛三族之罪,在张岱的《夜航船》中,也有“秦文公始族诛,公孙鞅始连坐”的说法。
秦国诛灭的三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另外一种说法指的是:父母、妻子、兄弟(因此诛灭九族也可以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统一七国之后,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而关于族诛最著名的人就是荆轲,在刺杀秦始皇失败、燕国被灭之后,荆轲全家被处以诛七族的惩罚,这也是关于诛三族演变为诛七族的第一次记载。
既然诛七族有了,那么诛九族、诛十族也就在民间应运而生了,但事实上,很多都是荒唐的传闻。
中国最后一个宰相被“诛九族”?不少资料称,洪武十三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他家的旧宅井里涌出了醴泉,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
这是大明的祥瑞呀,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一个名叫云奇的太监突然冲到皇帝的车马前,紧拉住缰绳,急得说不出话来。
卫士们立即将他拿下,乱棍齐上,差点把他打死,可是他仍然指着胡惟庸家的方向,不肯退下。
朱元璋这才感到事情不妙,立即返回,登上宫城,发现胡惟庸家墙道里都藏着士兵,刀枪林立。
“株连九族”是哪九族?“世袭罔替”又是什么?
“株连九族”是哪九族?“世袭罔替”又是什么?
本文导读:这是一般的惯例,即逢子孙(通常为嫡长子)袭爵时,每代要递降一个等级来承袭。
由和硕亲王递降至奉恩镇国公,多罗郡王递降至奉恩辅国公,多罗贝勒递降至不人八分镇国公,固山贝子递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奉恩镇国公递降至镇国将军,奉恩辅国公递降至辅国将军,之后就不再递降了,以该爵一直承袭下去。
另一种是原等承袭,即由皇帝颁诏允许,某些爵位逢子孙袭爵时,可以按其父、祖的原等级来承袭,世代相承不变。
若是没有子嗣后代时,则以旁支后代奉始封祖先祀,并承袭该爵。
这就叫做世袭罔替。
在清朝国祚二百六十八年加上在关外时期约近三百年的漫长岁月之中,获此殊荣的满清贵胄仅有十二位王的后人
在继承爵位时无需降级,作为皇帝对其功劳的赏赐,俗称为铁帽子王。
这十二位王中,有八位是在清朝开国之初立下战功的皇亲宗室,另外四位是中后期在政治斗争中得到皇帝重用而受封。
什么是“株连九族”?
株连九族是古代刑罚族诛的一种,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看古代九族应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这里的族人指直系亲属和配偶)。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一家。
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株连九族的正确写法
株连九族的正确写法株连九族,这个词短小精悍,却蕴含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它来源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措施,被广泛运用于较为封建和专制的社会中。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株连九族这种刑罚逐渐淘汰,并逐渐被人们所否定。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探讨株连九族的正确写法,以期对这一概念有更加准确的理解。
一、株连九族的历史渊源株连九族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
在古代,株连九族被视为一种惩罚措施,意指不仅惩罚犯罪分子,还包括其家人、亲属和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人。
这种刑罚措施是为了警示整个家族,以达到震慑其他人的目的。
株连九族的写法通常是指九个世代,在古代的法律实践中,被视为极其严重的惩罚,是对整个家族的毁灭性打击。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权意识的觉醒,株连九族逐渐被认为是一种不合理的刑罚。
其涉及到的家庭成员和亲属从未参与实际的犯罪行为,却同样遭受到惩罚,这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悖。
渐渐地,株连九族这种刑罚被废止,并逐步改革为更加公正和人道的刑罚制度。
二、对株连九族的重新认识在现代社会,株连九族的概念已经不再被看作是一种正当的刑罚措施,而是被认为是违背人权和正义原则的体现。
现代社会强调个人独立、罪责个体化,以及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因此,我们需要对株连九族的写法进行重新认知和调整。
在株连九族的写法中,需要明确强调犯罪者个体的责任和惩罚,而不是将惩罚范围扩大到其他家庭成员和亲属。
为了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和合理,我们应当以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对犯罪者进行个别审判和判决,避免对无辜家庭成员的牵连。
三、现代法律制度中的刑罚惩罚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刑罚的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依据,依法惩罚犯罪行为,以保障社会公正和秩序。
相较于株连九族这种扩大惩罚范围的措施,现代法律更加注重个体的责任和罪责个别化,遵循“罚罪相称”和“刑责适当”的原则。
现代刑罚制度更加注重犯罪的情节、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
根据不同的案情和犯罪手段,法律会对犯罪分子进行个别化的审判和量刑,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效果。
惨无人道瓜蔓抄 比诛十族还要可怕的株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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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十族在我们的认知中,已经极其惨无人道了,但还有比这个更厉害的。
它是一种叫瓜蔓抄封建统治下帝王为了巩固帝位,经常会用一些极端手段。
诛十族在我们的认知中,已经极其惨无人道了,但还有比这个更厉害的。
它是一种叫瓜蔓抄的连坐之法,一人有罪能殃及千人,实在令人胆战心寒。
诛九族来自于秦商鞅变法之后的“夷三族”。
“九族”的包括内容有不同的内容,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虽然说法不同,但都是历史上公认的最为残酷的刑罚。
明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灭建文政权,自立为帝,但读书人方孝孺拒不合作,发生了极为惨烈的诛十族,即在九族之外,还把他的门生都杀掉。
这次共杀掉873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则多达千余人。
其残酷更甚于诛九族。
不过,这还不是最为残酷的。
最残酷的刑罚,当属“瓜蔓抄”。
所谓“瓜蔓抄”,据《杂歌谣辞·黄台瓜辞》可知:“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
三摘尚自可,摘绝抱蔓归。
” 顺藤摸瓜,一网打尽,斩尽杀绝,正是瓜蔓抄的原意。
据《明史·景清传》称:“藉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
”生活常识分享。
吃人的古代刑罚:“株连九族”酷刑的历史演进
吃人的古代刑罚:“株连九族”酷刑的历史演进一个国家的刑罚总是针对这个国家最推崇的价值观念,越是价值观念推崇的就越会被用做处罚的对象。
中国古代强调家族伦理,于是就设计出让一人犯罪、全家受罚的处罚方式,来警告人们不得轻易触犯法律。
这种“株连”亲属的连带刑事责任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的重要特色之一,法律上的正式称呼叫做“收孥”或“缘坐”,如果全部都处死的叫“族诛”。
从现有一般的史料来看,历史记载上最早明确实行“三族”法律的是秦国。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国的第四代国君秦文公在公元前746年实行了这一法律。
过去一般都认为这时的“三族”主要是指罪人的父母、妻子及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但现在很多学者认为“三族”指的是罪人的全部直系亲属,以及最近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配偶。
稍微减轻一点的是“族诛”,据说就是杀光罪人的妻子、子女。
此外秦汉时的法律有专门的《收律》,规定被处以完城旦(筑城苦役)、鬼薪(伐木苦役)以上刑罚的罪犯,以及因为犯*罪被处以宫刑的罪犯,都一律要“收”妻子、子女为官府奴婢,房屋、土地等等财产也全部没收。
汉文帝即位的当年,即公元前179年,进一步实行改革。
汉文帝下诏:法律是治理国家最公正的手段,它禁止暴虐,指导和保护善良百姓。
现在有人犯罪,就要将其无罪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同胞兄弟都视为罪人而收孥,朕认为这不适当,请讨论废除。
可是朝廷大臣却表示反对,认为百姓不能自治,所以才用法律来禁止,用互相有连坐收孥的关系来牵制他们,使之不敢犯法,这是久远以来的法律,还是不改动为好。
汉文帝却仍然坚持,再次下诏:朕听说法律公正百姓就善良,罪刑相当老百姓就服从,而且教育百姓使之善良是长官的责任,既不能正确引导,反而用不公正的法律来治罪,是驱使百姓走向暴虐,怎么可能禁止暴虐?朕看不出这有什么好,请进一步讨论。
大臣这才同意废除亲属相坐的“收律”。
同时这位锐意推进刑罚改革的汉文帝再次明确宣布废除“夷三族”。
不过后来因为他受了骗子新垣平的欺骗,于是一怒之下,将新垣平“夷三族”,这样夷三族就又得以恢复,“族诛”也一直保留在刑罚体系中,只有“收孥”以后确实不再普遍使用了。
古代蔑视皇族的刑罚
古代蔑视皇族的刑罚在古代,皇族那可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蔑视皇族那可真是捅了大篓子,会受到各种各样严厉又奇葩的刑罚呢。
今天咱就来唠唠这些事儿。
一、斩首示众——最直接的威慑斩首示众在古代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对于蔑视皇族的人来说,这算是一种相当严厉的惩处了。
为啥呢?因为皇族代表着统治阶层的最高权力啊。
你想啊,在那个封建等级森严的社会里,皇族就像金字塔尖的人物。
比如说在秦朝的时候,要是有人敢公然蔑视秦始皇,那可不得了。
秦始皇是谁呀?那可是统一六国、自认为功盖三皇五帝的主儿。
要是有哪个百姓或者小官员敢对他有不敬的言行,被判定为蔑视皇族,很可能就会被拉出去斩首示众。
这斩首示众可不只是把脑袋砍掉那么简单哦。
犯人会被游街,就像被展览一样。
士兵或者衙役会押着犯人,在城里最热闹的街道走一圈。
这时候,周围的百姓就会围过来瞧,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就是冒犯皇族的下场。
这一方面是对犯人的羞辱,另一方面也是给其他百姓一个警告:看看,这就是不把皇族放在眼里的结果,你们可都得乖乖听话。
然后呢,才会在刑场把犯人斩首。
而且,犯人的脑袋有时候还会被挂在城墙上示众一段时间,让所有人进出城的时候都能看到,时刻提醒大家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二、凌迟处死——最残忍的折磨凌迟处死那可真是超级恐怖的刑罚了,对于蔑视皇族的严重罪行,有时候就会用到这个。
凌迟呢,就是把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而且还得保证犯人在这个过程中不死。
这得多残忍呀!比如说在明朝,朱元璋对那些他认为蔑视皇族权威的人就毫不留情。
朱元璋是从底层一路打拼当上皇帝的,他特别在意自己的权威和皇族的尊严。
如果有人敢对他或者他的子孙有蔑视的举动,那可能就会被判处凌迟。
这个刑罚执行起来可复杂了。
刽子手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他们要按照规定的刀数来割肉。
一般来说,会割个几千刀呢。
犯人在这个过程中会遭受难以想象的痛苦,从一开始的剧痛,到后来可能因为失血过多和极度的痛苦而神志不清。
这时候,围观的群众往往也会被吓得不轻。
中国古代族刑的范围及源流
中国古代族刑的范围及源流浅析中国古代族刑的范围及源流内容摘要:族刑是中国古代社会常见的刑事责任连带方式,它的存在与中华法系相始终。
这种野蛮而残暴的酷刑在中国传统社会居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直接相关。
古代族刑从古至今争议不断,本段旨浅析其内涵、范围并梳理其历史变迁。
关键词:族刑;族;株连;缘坐一、族刑的概述(一)族刑的定义族刑,字面意思就很明确,“族”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是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残酷刑罚。
笔者认为其也可以称之为“族刑缘坐制度”,因为族刑与缘坐、甚至连坐制度都是紧密相连的。
当其中一位家庭成员犯下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诸如此类的重罪时,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
而族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合称。
在世人概念中,“族刑”往往就是族诛的简称。
中国古代封建统治着之所以制定这样的一种连带责任,族刑缘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整个封建文明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几千年的社会秩序。
为什么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族刑缘坐制度会经久不衰,甚至经过缩小、限制的隋唐代之后,到明清两朝反而扩大了呢?笔者认为:1.自西周宗法制度确立以来,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封建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
家族主义的文化传统和家族本位的社会结构是族刑在中国古代社会得以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2.中国古代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在宗法阴霾的笼罩下往往是被漠视的,个人修身之目的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 婚姻的目的在于传承后代;追求功名利禄的目的也是光宗耀祖。
在个人、家族、国家三者关系之中,个人服从于家族,家族忠实与国家,个人行为直接对家族利益产生影响。
这一点正突出体现为历代统治者所奉行的族刑缘坐制度之中。
3.古代政权的性质及其贯常的镇压手段决定的。
中国传统的集权专制政治在本质上是专制集权的,为维护和巩固暴政,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的杀戮,即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虎臣产生什么负罪感。
中国法律牵连九族的案例(3篇)
第1篇引言: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家族制度紧密相连,一人犯罪,往往牵连到整个家族。
这种“连坐”制度,被称为“九族连坐”。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解析,探讨中国法律牵连九族的制度及其影响。
一、案例背景某地一姓李的家族,家主李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查处。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某的家族成员中有多人参与其中,包括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妻子、子女、兄弟姐妹等。
根据当时的法律,这些家族成员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依据根据当时的中国法律,贪污受贿属于重罪,一人犯罪,其家族成员也要受到牵连。
具体而言,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一人犯罪,其父母、妻子、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都要受到惩罚。
这种惩罚方式,被称为“九族连坐”。
三、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李某某及其家族成员进行了审判。
根据案件事实,法院认定李某某犯有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九族连坐”制度,李某某的家族成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1. 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因未直接参与犯罪,但作为家族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 李某某的妻子:因在犯罪过程中提供帮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3. 李某某的子女:因年幼无知,未直接参与犯罪,但作为家族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4. 李某某的兄弟姐妹:因未直接参与犯罪,但作为家族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四、案例影响1. 强化法律威慑力:通过“九族连坐”制度,使家族成员对犯罪行为产生恐惧,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2. 维护家族荣誉:在古代,家族荣誉至关重要。
一人犯罪,不仅损害个人利益,还会损害整个家族的声誉。
因此,家族成员会尽力维护家族荣誉,避免家族成员犯罪。
3. 社会稳定:通过“九族连坐”制度,可以迅速处理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4. 伦理道德观念的传承:在“九族连坐”制度下,家族成员会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伦理道德,以维护家族利益。
五、结语中国法律牵连九族的案例,反映了古代法律制度与家族制度的紧密联系。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犯罪、维护家族荣誉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六亲不认”是哪6亲?“株连九族”又是哪9族呢?
“六亲不认”是哪6亲?“株连九族”又是哪9族呢?“六亲不认”是哪6亲?“株连九族”又是哪9族呢?我们经常骂一个人残酷、冷血,连亲戚都不认,众叛亲离为“六亲不认”,那么,何为“六亲”?他们都包含哪些亲属呢?请往下看:关于“六亲”的说法有3种:1、【父子、兄弟、姑姐、甥舅、婚媾及姻娅(为六亲)】此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婚媾指妻子的家属,姻娅指丈夫的家属。
2、【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此据《老子》记载。
3、【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此据《汉书》记载。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六亲所指大致相同,综上所述,人们习惯把六亲划分为以下6支血亲:1、一亲父亲为一亲,包括父亲的父母及兄弟姐妹(祖父、叔伯、姑姑);2、二亲母亲为二亲,包括母亲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外祖父、舅舅、姨娘);3、三亲兄弟为三亲,包括兄弟的配偶(嫂嫂、弟媳);4、四亲姐妹为四亲,包括姐妹的配偶(姐夫、妹夫);5、五亲夫妻为五亲,包括双方的父母(公婆、岳父母);6、六亲子女为六亲,包括子女的配偶(儿媳、女婿)。
以上就是六亲,都是直杠杠的血亲啊,如果连这些人都不认,那真是够狠,难怪被人骂哩。
此外,在古代,还有一种刑罚叫“株连九族”,这里的“九族”又是哪9族呢?他们和“六亲”又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再往下看:其实,在“诛九族”以前,还有个“夷三族”,看来这个刑罚是越来越重啊。
“三族”就好理解了,指的是父母、兄弟、妻子3族,后来增加的这6族又是那些呢?简单来说就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除了本族,还包括嫁出去的姑姑、姐妹、女儿3代人的子女;母族三除了外祖父、外祖母两族,还包括嫁出去的姨娘子女;妻族二就是岳父、岳母两族(嫁出去的女儿已经算在本族了)。
如果用一张图表来表示就是这样的:自己的子女可以归为父系这一族,它实际上就是由三族衍生而来的,把出嫁的女性那一支全部加进来了。
这也说明:人类社会的联系是一步一步在加紧的,血亲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宗族观念贯穿整个古代社会。
别被电视剧骗了,历史上诛九族的事件很少,真实的答案让人意外
别被电视剧骗了,历史上诛九族的事件很少,真实的答案让人意外我相信不少的人特别的喜欢看古装剧或者是古代小说,经常会听到有一个罪名就是株连九族。
可能很多人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想为什么会是九族呢?这九族究竟是怎么来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九族到底是谁哪九族。
历史上被诛九族的人多吗?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诛九族而是夷三族,诛九族是夷三族演变而来的。
那么什么是夷三族呢?夷三族也可以说是诛三族。
这三族可以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也可以是父亲母亲妻子。
这种残忍的刑法也是来自于秦朝,可见秦始皇当时的暴政是何种现象了。
所谓的九族指的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亲属。
其中就包括了自己的玄孙,曾孙,孙,子,母,王母,曾王母和高王母。
不过九族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但是肯定跟自己有关系的人都脱不了干系。
古代的刑法往往是残酷的,轻则棍棒伺候,重则伤及性命。
如果说真的是由于个人问题导致了诛九族的事情发生,那么结果必然是惨重的。
既然这个刑法如此的严酷无情,那么历史上被株连九族的人到底多不多呢?其实这个有着这个罪名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别被电视剧骗了,历史上诛九族的事件很少,真实的答案让人意外。
影视上或者是小说上,可能动不动定罪就是诛九族,这是编剧或者是小说作者用了一种夸张的手法来描写剧情。
如果一个皇上真的是听到了自己不爱听的话动不动就株连九族的话,那么反抗他的人肯定会增多。
更何况九族的人加起来的人数是很多的,排查起来也是很困难。
行刑起来也很是不容易。
根据历史的记载,真正被诛九族的历史上只有两次,其中之一就是方孝孺。
准确的来说不仅仅是被诛了九族,而是被诛了十族。
那是方孝孺究竟是做了什么样的事情竟会引来如此横祸呢?方孝孺是一个非常聪明的是一个人。
小时候非常的喜爱学习,长大了之后被朱元璋所看中,朱元璋觉得这是一个品行端庄,不可多得的人才。
后来朱元璋死了之后,他的孙子朱允炆即位。
朱允炆也是根据朱元璋所说的重用了方孝孺,任命他为翰林侍讲。
古代株连九族为什么没有人逃之夭夭 根本原因是什么
古代株连九族为什么没有人逃之夭夭根本原因是什么本文导读:而在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酷刑之中,想必大家对于“株连九族”这一惩罚都不会感到陌生吧?所谓株连九族,就是代指古代封建社会法律体系中的连坐制度,说白了就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只要家族中有一人犯了大罪,基本上一个家族的人,有时连带着亲戚好友都会被牵扯进来,一同被诛杀。
所以说,基本上被判决以株连九族的犯人,也往往都是干了一些谋逆之举,从而惹来了杀身灭族之祸。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株连九族的代价如此之大,为什么从古至今但凡背负了这一惩处的犯人,都是选择引颈待戮,而少有逃之夭夭的人呢?其实,这一类犯人并不是不想逃跑,而是在结合了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之下,根本就无处可逃,也不敢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无论在任何一个年代,哪怕是在高度文明的当下社会之中,但凡罪犯逃跑或是越狱,一旦再被抓回来,便会获得更加严峻的惩罚。
所以说,在古代封建社会,像被判处株连九族这样罪名的人,如果因为逃跑而被抓回来了,那么恐怕肉体上所要承受的痛苦就不是一刀解决那么简单了,更有甚至,可能会以凌迟的方式来对逃跑的罪犯进行处罚。
如此一来,谁还敢冒险逃跑呢?当然了,看到这里想必也会有不少亲们问了,更大的惩罚既然是在被抓回来之后,那么只要不被朝廷抓住不就完了吗?这句话说得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是十分困难的。
要知道,古代的交通发展并不发达,最为快速便捷的方式想必也就只有骑马这一个选项了吧?抛却电视剧中那些劫狱的“武侠”场景不谈,一般来说,被挂以株连九族大罪的犯人一旦成功逃脱,基本上也只有步行的方式可以选择。
而官府一旦发现,往往是以骑马的方式进行大面积搜捕,如此一来,人的双腿与马匹相比若何?自然是很难逃脱的好吧。
其次,虽说古代没有照相留影技术,但最起码画一幅罪犯的肖像通缉令还是不在话下的。
要知道,我国民间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不少优秀出色的画师,所以说,通过他们所画出来的罪犯肖像,便能够快速流传张贴于各大城池的城门之上。
古代株连制度
古代株连制度
一、连坐制度
连坐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制度,指一人犯罪,其家人、亲戚、邻里等连带受罚。
连坐制度始于夏商时期,终于清末,主要包括亲属连坐、地域连坐、职务连坐等几种形式。
连坐制度旨在强化社会秩序和纪律,通过惩罚犯罪者及其相关人员来达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族诛
族诛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极刑,指将犯罪者的整个家族或族群全部处死的刑罚。
族诛的执行方式包括焚、溺、鸩、埋等多种方式,其残忍程度和震撼力极大,通常被用于惩治严重犯罪或叛国等行为。
族诛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很长时间,但在清朝末期逐渐被废除。
三、九族
九族是指以犯罪者为中心,包括其父族、母族、妻族以及姻亲族等在内的九个家族成员。
在九族范围内的人都会被视为罪犯的同谋或帮凶,因此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九族之刑虽然残忍,但在古代中国却是常见的刑罚方式之一。
四、籍没
籍没是指将犯罪者的家产全部没收,并剥夺其人身权利的一种刑罚。
籍没的执行方式包括将罪犯的家属罚为奴隶、将其财产收归国有等。
籍没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也有很长的历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废除。
五、缘坐
缘坐是指因与犯罪者有关联而受到牵连的一种刑罚。
缘坐的范围广泛,包括亲属、师友、邻居等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的人都有可能受到牵连。
缘坐制度的实施旨在预防犯罪和强化社会秩序,但同时也存在滥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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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史上最残酷刑罚:“株连九族”是如何演化而来?
中国古代的刑罚之残酷惨烈,是举世无双,无与伦比的。
随便举个例子“活剥人皮,填草示众”、“腰斩”另一个酷刑就是著名的凌迟等等。
看了以上古人发明的严刑峻法,惨烈酷刑,如果还要闭着眼声称:古人纯厚,充满仁爱之心,对这种一级脑残,也是无理可讲的。
中国传统文化,惨无人道,其实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古代不但刑罚残酷惨烈,而且还要株连。
株连到明清时代,发展到由原来的“夷三族”,动辄株连九族。
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看古代九族应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也就是说,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一个人犯有死罪,那么,不但整个家族都要灭绝,而且相关的家族都要牵涉进来,如果是大家族,那么那种杀戮,动辄就是成千上万。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致命的就是等级秩序。
在权力的问题上,即使是兄弟姐妹之间,也毫不留情,明朝那个惠帝,虽然自己的皇位被自己的亲叔叔夺了,但是,因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因此,篡位的燕王朱棣虽然是坐在位置上,但仍然是寝食不安,不惜花费倾城倾国的力气,先后九次派出三宝太监郑和下到西洋去寻找惠帝的踪影。
可见,成王败寇,那可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一不小心,自己的脑袋搬家不要紧,还要株连九族。
好在中国是不按照逻辑思考的,也不按照规则出牌,只认枪杆子与实力的文化,有时想得太多,就会连脑袋都会被想掉。
中国社会,自古就是按照家族方式生存的。
《红楼梦》展示给我们的就是:四大家族,盘根错节,利益均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利益的时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祸难的时候,你说反倒能够超脱吗?在这一点上倒是逻辑一贯的。
中国人,就是以家族的方式生存的动物,自古就是官二代、富二代、官三代如此循环不已。
由此观之,一些中国人对所谓的中国传统文化念念不忘,情有独钟,此即其中的奥妙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