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01X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精选word文档 (2页)
赠予多少年不能收回赠予的东西?
Whoever you admire most in your heart, don't have to become that person, but use that person's spirit andmethods to become yourself.(页眉可删)赠予多少年不能收回赠予的东西?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赠送他人东西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但是,有些东西的赠予是要重视的,比如说财产。
那就必须签订相关赠与合同的。
一般情况下,既然是赠,就没有理由要回的。
但是,法律上赠与人是有撤销权的。
那么,赠予多少年不能收回呢?一起来看一看吧!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
法律名词简介“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分析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
如何撤销赠与协议5篇
如何撤销赠与协议5篇篇1如何撤销赠与协议赠与是指出于赠与人一定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是一种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不可撤销。
然而,有时候赠与协议可能会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使得赠与人希望撤销赠与协议。
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撤销赠与协议。
一、赠与协议的撤销原则赠与协议的撤销原则,即不得撤销的原则,是法律规定的,即赠与一旦成立即不可撤销。
但在某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赠与协议的撤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 损失性赠与: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并不真实地意欲转移财产的,如受到诈骗、恶意收受、故意损害等情况,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协议;2. 小不足赠与:赠与的动机或建立赠与协议的目的出现重大的变化导致赠与人的要求可以被撤销;3. 未果成赠与:赠与协议未依法转移而受赠人已经占用赠与财产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协议;4. 过失赠与:赠与人在不明确了解赠与的意义和法律效果的情况下,在重要的事实或隐瞒了重要信息的情况下,赠与协议可以被撤销。
二、如何撤销赠与协议1. 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如果赠与协议的撤销原因并不明确或需要法律事务处理,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尽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撤销赠与协议;2. 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无法协商撤销赠与协议,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决撤销赠与协议;3. 寻找证据:在撤销赠与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搜集证据证明赠与的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包括书面文件、证人证言、证明等;4. 注意法律时效性:赠与协议的撤销也有时效性,应注意撤销时效的问题,避免过期导致无法撤销赠与协议。
三、赠与协议的撤销后果一旦赠与协议被撤销,赠与的财产将归还给赠与人,受赠人不能继续享有赠与的权利和财产。
在撤销赠与协议后,双方应履行法律责任,将赠与的财产返还给赠与人。
综上所述,赠与协议的撤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如果您有需要撤销赠与协议的情况,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律师,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篇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并经认可后达成书面赠与意愿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房屋赠与合同可能存在被撤销的情况。
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呢?一、自愿撤销当双方自愿协商,认为赠与合同存在不当之处或者后悔订立赠与合同时,可以通过自愿的方式进行撤销。
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要撤销之前订立的赠与合同。
在保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只需在原合同基础上签署解除协议即可。
二、诉讼撤销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撤销。
当一方不同意合同的撤销或者存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在进行法律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合同存在不当行为或者合同的订立违反了法律规定,从而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三、违约撤销如果在房屋赠与合同中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明知对方不具备赠与资格而故意订立合同,另一方可据此为由要求合同的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责任或者撤销合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给予撤销合同的裁决。
四、撤销合同的后果一旦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法院的裁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合同的撤销会导致房产归还原有所有人或者进行重新分配。
此外,双方还需承担可能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尽量避免合同撤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面临合同撤销时,双方应确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要谨慎考虑每一个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愿每位房产赠与双方都能达成满意的合同,并避免可能出现的撤销情况。
篇2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一、房屋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房屋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无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达成协议,形成了法律上的债权义务关系。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
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机构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个除斥期间、不变期间,不发生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后果。
但是,《合同法》与《》在撤销权行使的起算点上是有所出入的。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作出如此的规定,并非将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性质改变为诉讼时效,而是基于《合同法》在合同撤销的原因上,采取了广义的规定,把因“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确定为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这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两种可撤销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有所不同。
就欺诈而言,在实践中,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往往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受欺诈一方不可能在行为成立之时即发现对方的欺诈行为,如仍以民事行为(签订合同)成立之时作为除斥期间的起算点,无疑对受欺诈一方是不公平的,这样的规定也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因此,《合同法》将撤销权的起算点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是合理的。
《民法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而《合同法》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其法律效力显然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此,在实践中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比对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这是中国法学界的大事,也是影响亿万中国人民生活的大事。
民法典逾1200条,合同编独占500多条。
作为专业研究合同的机构,“法天使-中国合同库”持续跟进民法典修订中与合同有关的部分,此前已完成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稿(以下简称“19版民法典草案”)与《合同法》的比对工作。
当前,对19版民法典草案已有了解的法律人希望进一步获知:•正式版民法典合同编与现有《合同法》对比•正式版民法典与19版相比,又做了哪些修改现在,我们就将对正式版《民法典》、19版民法典草案与现有《合同法》进行统一比对说明,并且更进一步,将对比范围扩大至与合同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也即:对比内容不仅涉及现行《合同法》,还涉及部分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中部分涉及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本文结构:一.整体情况说明二.正式版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比表(获取比对版方式:法天使公众号后台回复合同编)如时间有限,可先收藏,重点查阅本文“整体情况说明”部分。
注:为便于表述,以下将《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等被《民法典》所取代的现有法律法规称为“旧法”。
说明:为方便阅读,内容对比将使用简称,对比简称表如下:PDF细节对比如下图所示一、整体情况说明1.对比更改类型根据笔者梳理,民法典与旧法的对比主要分为五类:•新增规定•将司法解释上升为立法•仅有形式变化•既有形式变化又有实质变化•无任何变化其中,将司法解释上升为立法,仅有形式变化,既有形式变化又有实质变化三类存在重合,各更改类型在民法典全文中所占比例详见下图。
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I'd rather run up and be overwhelmed countless times than walk in a proper way for a lifetim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
(2)受赠人拒绝依规定执行在带附义务合同中其所应尽义务,这时赠与人有权利收回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无偿的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下的一种行为。
这样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常理来说赠与这一行为一般都要通过法律程序的要求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当然也有口头合同或是其它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不求回报的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赠与人的财产的一种合同,是标准的一种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多种不同的关系上,比如个人对国家机关、个人对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个人对社会团体、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对国家机关等等不同个体上可以相互作用。
赠与的财产不只局限于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移交,如房地产抵押权、益物权等的这些权力也可以作为赠与物赠与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这些特征:(1)《赠与合同》时转移财产权时使用的一个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把他所享受的所有权的财产不计报酬的送给受赠人,这样受赠人就有这个财产的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一个单务合同,即受赠人享受权力而不用尽义务而赠与人要尽义务却不想有权利的一种合同。
但是在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尽合同签订的义务后才能享有获赠权力,否则赠与人有权利把赠与的权力收回。
但是一般来说,附义务合同中的受赠人义务往往小于获得的权力。
(3)《赠与合同》是一个无偿的合同。
受赠人不用尽义务就是这种合同最主要的特征。
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
一、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一般为30天。
这意味着,自购房者在网上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这一期限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计算方式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1. 若购房者在线上签订合同,则撤销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若购房者在线下签订合同,但已将合同信息上传至购房平台,则撤销期限从合同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计算。
3. 若购房者在线下签订合同,且未将合同信息上传至购房平台,则撤销期限从购房者实际交付定金或首付款之日起计算。
三、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适用范围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适用于以下情况:1. 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工作等,决定放弃购房。
2. 购房者发现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行为。
3. 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 购房者认为房屋价格不合理。
四、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撤销合同前,应与开发商充分沟通,了解撤销合同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2. 购房者在撤销合同期间,应保持与开发商的沟通,确保撤销流程顺利进行。
3. 购房者在撤销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定金或首付款。
4. 购房者在撤销合同期间,若已发生房屋过户等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5. 购房者在撤销合同后,若因自身原因再次购房,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如限购、限贷等。
总之,购房网签合同撤销期限的规定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撤销权,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同时,开发商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购房者提供公平、公正的购房环境。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赠与合同的撤销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股东到期不实施股权激励,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权。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应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第二条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合同变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依法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七条合同撤销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八条合同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定金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在合同成立时支付。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一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十二条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被赠与人拒绝承受,或者不能接受赠与的标的物。
2. 赠与人在赠与前没有知道或不知道的瑕疵,而受赠人在收到赠与物后发现瑕疵,向赠与人要求退回或者赔偿。
但是,如果赠与人能够证明瑕疵是难以发现或者无法预见的,那么赠与人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4. 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 赠与人在赠与时无法处分该物品或者该物品无法转让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撤销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撤销原因成立,即发生了撤销合同的情况。
2.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修改赠与合同,取消原合同。
4. 被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合同,要求退还赠与物后,应及时返还赠与物并赔偿赠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费用。
撤销赠与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三年,自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撤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赠与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然继续有效。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只是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5年’期限是不变期间,而未规定该条规定的‘1年’期限为不变期间。
审判实践中,对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1年’期限的性质存有分歧。
有的同志认为,由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5年’期限是不变期间,而未规定该条规定的‘1年’期限是不变期间,因此,该条中的‘1年’期限应当属于诉讼时效,对此,最高法院的法官也持肯定态度。
[xviii]既然是诉讼时效,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也有的学者认为该条规定的‘1年’期限属于不变期间即除斥期间。
就世界范围考察,关于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历来就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种主张。
我们认为,合同法第75条所规定的‘1年’期限是除斥期间:首先,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除斥期间则适用于形成权。
就撤销权而言,尽管有的学者主张撤销权的本质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处分财产的受让人返还所得利益,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提起撤销的诉讼成为给付之诉进而撤销权是请求权,但我们认为撤销权是兼具有请求权和形成权性质的一种权利,一方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受让人返还财产,从而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原状。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合同法全文及其司法解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 年3 月15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 年3 月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年3 月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18-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所体现的法的特征是()。
A.法受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B.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D.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答案】A【解析】选项A:“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表明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服从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因此,题干表述体现了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下列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人终止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消灭B.法人先取得权利能力,后取得行为能力C.所有法人都有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法人都有行为能力D.法人的行为能力只能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实现【答案】A【解析】(1)选项AB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选项D: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C.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侵权行为D.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答案】B【解析】(1)选项A:法律事实分为事件与行为,其中行为分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2)选项BD: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3)选项C: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常见的事实行为有创作行为、侵权行为、拾得遗失物、建筑房屋等。
4.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民事主体根据负担行为所负担的义务不包括不作为义务B.负担行为直接导致既有权利的变动C.负担行为产生的是愦法上的法律效果D.处分行为中的权利人享有履行请求权【答案】C 【解析】(1〉选项A:负担行为是使一方(义务人)相对于他方(权利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这种给付义务既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2)选项B: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3)选项D: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可以享有履行请求权。
民法典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吗
民法典买卖合同适⽤撤销权吗买卖合同是进⾏买卖交易时,由出卖⼈和买受⼈签订的合同。
买卖合同要约定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期限等的内容,并且要约定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能不能适⽤撤销权?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买卖合同适⽤撤销权吗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合同当事⼈的权利之⼀,所以买卖合同适⽤撤销权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七条【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条【以欺诈⼿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以欺诈⼿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九条【受第三⼈欺诈的民事法律⾏为的效⼒】第三⼈实施欺诈⾏为,使⼀⽅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为的,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的,撤销权消灭:(⼀)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重⼤误解的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九⼗⽇内没有⾏使撤销权;(⼆)当事⼈受胁迫,⾃胁迫⾏为终⽌之⽇起⼀年内没有⾏使撤销权;(三)当事⼈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民事法律⾏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卖⽅逾期交货,买⽅能拒收吗卖⽅逾期交货买⽅可拒收货物事实上,卖⽅逾期交货,就是违约,⽽买⽅拒收货物的,就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因⽽,在买卖合同中,买⽅需要履⾏交付款项的义务,⽽卖⽅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
如果卖⽅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卖⽅逾期交货的,买⽅可以拒收货物,如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实践中,认定卖⽅逾期交货的⽅法: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无偿赠与乙方,为确保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赠与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甲方同意将位于【地址】的房产(房产证编号:【房产证编号】)无偿赠与乙方。
第二条 不可撤销性本赠与合同一旦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交付及过户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将赠与财产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 费用承担甲方同意承担本合同项下赠与财产过户所需支付的一切税费。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甲方保证赠与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债务抵押等法律瑕疵,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处置赠与财产,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上述合同内容,并在修改后得到最终合同版本。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谢谢!。
《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体系整合——以买卖合同为例的思考
随 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以 下 简 称 《民法典》)的颁布,《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体系 整合问题引起了学理和实务的普遍关注。事实上, 在《民法典》中已经大量吸收了既有司法实践中的 成熟经验。这一点,在“合同编”部分显得尤为明 显。但毫无疑问,除了吸收或有条件地吸收了现行 司法解释的既有规则外,依然存在大量的司法解 释的内容流离在《民法典》的外围。如何把握这些 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进行清理、废除,还是继续保 留解释适用的空间,即使保留,又该以何种方式保 留,诸如此类的问题,颇有深入探讨之必要。值得 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 2020 年度司法解释 立项计划》中,明确提到在 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集中笔墨,以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与《民法典》 的体系整合问题为中心,在微观层面剖析两者之 间的互动关系。如此研究,或许可以更直观地勾勒 出相关问题的复杂面向,为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 的清理和整合提供些许指引。
一、买卖合同相关规范的初步梳理
在深入分析前,首先需要明确研究对象和研 究方法。笔者之所以选择买卖合同作为考察的中 心,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则买卖合同作为 典型合同,在整个《合同法》架构下发挥着至关重 要的作用,无论是《合同法》《民法典》还是相关 司法解释,都相对较为成熟;二则从具体内容上看, 《民法典》在买卖合同章节中确实吸收了大量司法 解释的内容,如何进行体系整合的评价可以更为 丰富、多元。
2020 年第 5 期
《民典》与司法解释的体系整合
——以买卖合同为例的思考
法治研究
陆 青 *
摘 要: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与之相关的既有司法解释应该如何清理、取舍已成为迫 切需要解决的实践难题。通过对《民法典》买卖合同章节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考察梳理,我们可以发 现,《民法典》在吸收引入大量司法解释条文的同时,也给法律适用带来了新的难题。民法典与司 法解释体系整合的重心,并不在于那些已经“入典”的司法解释规则,更大程度上,在于如何评价 那些流离在法典之外的规范条文。对此,必须结合《民法典》的规范意志和体系整合效应对相关司 法解释内容作出全面审慎的考察。在清理《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上存在多种不同的规范路径,但 如果以《民法典》为中心进行系统清理和对既有司法解释进行个别修改完善同步推进,将会进一 步增强体系整合上的复杂性。 关键词:《民法典》 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
关于赠与合同10篇
关于赠与合同10篇赠与合同篇1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可能会存在因种种原因不想赠与或赠与给他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撤销赠与合同要从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种类以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来分析。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
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
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
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赠与合同的种类1、普通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
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
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
《合同撤销权案例》word版
合同撤销权案例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案例1998年6月,原告武翠云的法定代理人郑秀燕与被告武志宪结婚,1999年9月20日生育女儿武翠云。
2001年7月,武志宪向其所属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某区分局购买某新村某苑A栋13号701号房改房。
2002年2月7日,房管部门核发上述房屋产权证。
该产权证载明,上述房屋权属人为武志宪。
2003年初,郑秀燕和武志宪因感情不合而协议离婚,并在同年5月12日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双方协商约定:清河西三旗小区56X号房产归郑秀燕所有,某苑13号701房的房产归武志宪所有,女儿武翠云由武志宪抚养等。
同年6月6日,郑秀燕、武志宪在北京市某区公证处办理了(2003)ⅹⅹ证字第172X号公证,该公证书载明:座落北京市某区某新村某苑A栋13号701房屋,虽以武志宪名义登记,但武志宪和郑秀燕自愿决定将这一共有财产全部赠与女儿武翠云,今后该房的权利义务均与赠与人无涉。
2003年12月5日,郑秀燕、武志宪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订明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所附的协议无效,明确了北京市某区某新村某苑A栋13号701房屋(即讼争房)归女儿武翠云所有。
因武志宪一直未承担抚养责任,女儿武翠云实际一直由母亲郑秀燕抚养,为此2004年3月9日郑秀燕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2004)ⅹ法民一初字第62号民事调解书,变更为武翠云由郑秀燕抚养。
后因武志宪未予变更上述讼争房产的权属,郑秀燕于2004年5月24日遂以原告武翠云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武志宪将讼争房交付武翠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其与武志宪各承担一半。
以案说法在庭审中,被告武志宪辩称:其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赠与公证书及补充协议确有将讼争房赠与女儿武翠云之意,但这是以女儿归我抚养为前提的,赠与协议实际是附条件的。
现在女儿已不由我抚养,讼争房又是其单位分配的福利房,现在自己无房可居住,故该房理应归自己所有。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如何撤销赠与合同,怎样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多久?这⼀系列问题都是困扰⼤家的问题,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1、赠与⼈与受赠⼈通过协商⼀致的⽅式,撤销赠与合同。
2、在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前,即动产未实际交付、不动产未过户前,赠与⼈可以随时撤销在赠与合同。
如⼩明向朋友⼩梅赠送⼿机的,在⼿机送给⼩梅之前,⼩明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送⼿机给⼩梅;如男友A准备送给⼥友B⼀套花园⼩区房,在房⼦未过户到⼥友B名下前,男友A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送房的。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3、赠与⼈发现受赠⼈有以下情况的,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年内⾏驶撤销权,要求受赠⼈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的近亲属。
如受赠⼈误伤赠与⼈致残的,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财产。
(2)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
如⼦⼥不赡养⽗母的,⽗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以结婚为⽬的⽽送⼥友婚房,⼥友却要求分⼿的时候,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房⼦。
4、赠与⼈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产经营或者家庭⽣活的,可以不再履⾏赠与义务,即实质撤销赠与合同。
如公司⽼总甲准备向贫⼭区捐款的,但其公司突遇资⾦断裂,⾯临破产,甲可以不再履⾏赠与合同向贫困⼭区捐款。
5、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六个⽉内撤销赠与。
如因受赠⼈车载赠与⼈发⽣车祸,导致赠与⼈死亡的,赠与⼈的亲属可以要求撤销赠与,索回赠与财物。
诉讼时效计算⼀般⽽⾔,赠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即已经完成赠与⾏为,因发⽣纠纷需要撤销赠与合同的,要注意以下时间。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撤销与变更规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撤销与变更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住房需求的增加,二手房交易在当前社会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一系列合同法规定来规范二手房买卖行为。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能会面临一些意外情况,需要撤销或变更合同。
本文将探讨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撤销与变更规定。
一、合同撤销规定1. 自动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动撤销合同。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注销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并办理退房和退款手续。
2. 违约撤销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提供虚假房产信息或故意隐瞒房屋瑕疵,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
3. 法定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撤销违法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合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二、合同变更规定1. 协商变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卖双方有变更合同的意愿,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2. 重大事项变更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房屋产权状况、使用性质等重大改变,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在变更合同前,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
3. 法定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内容。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变更合同内容。
总结: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撤销与变更规定为双方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当依法合规,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签署合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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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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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赠与人或赠与人亲属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赠与合同。
2、在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前,即动产未实际交付、不动产未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在赠与合同。
如小明向朋友小梅赠送手机的,在手机送给小梅之前,小明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送手机给小梅;如男友a准备送给女友b一套花园小区房,在房子未过户到女友b名下前,男友a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不再送房的。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
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3、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以下情况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如受赠人误伤赠与人致残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财产。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以结婚为目的而送女友婚房,女友却要求分手的时候,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房子。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实质撤销赠与合同。
如公司老总甲准备向贫山区捐款的,
但其公司突遇资金断裂,面临破产,甲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向贫困山区捐款。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