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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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1]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1]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和规范化进展,特订立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相关人员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原则分为合理、公正、激励和警示四个方面,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定和奖惩。

第四条奖惩内容依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嘉奖可以包括物质嘉奖、荣誉嘉奖、晋升加薪等;惩罚可以包括责令整改、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二章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标准第五条嘉奖标准1.完成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目标,保持工地治安形势稳定,在岗时间内未发生重点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并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积极开展工地综合治安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3.做好工地门禁、巡逻、监控等综合治安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的安全秩序;4.积极搭配公安机关的工作,适时报告和帮助处理工地内的治安问题;5.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与实施,确保工地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惩罚标准1.未按规定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与实施,造成工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2.不履行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职责,导致工地发生重点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3.报告和处理工地治安事故不适时,且对其进行虚报、瞒报、隐瞒相关信息;4.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工地的安全稳定;5.违反公司规定,泄露工地安全管理信息,导致工地安全形势恶化。

第三章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程序第七条奖惩程序1.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奖惩的提议、评审、批准、执行和监督。

2.奖惩提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表现进行评议,并提出实在嘉奖或惩罚的建议。

3.评审:由公司的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奖惩提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予以嘉奖或惩罚。

4.批准:公司领导层依据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批准奖惩决议。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2.6严禁赌博。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对赌博参与者所属施工队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2.7所有施工人员禁止使用电炒锅、电炉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否则,一经查实,立即没收大功率电器,并对所属施工队处以400~500元罚款。
2.8本项目部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由本项目部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和或进行维修。违者处相应班组100~200元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3.5
2.15严禁男女混住,违者处当事人所属施工队100~200元罚款/人,造成严重影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16严禁在本项目部管理区域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当事人所属施工队处以50~100元罚款/次,并清扫所有大便。
2.17所有垃圾应运至项目部指定位置,生活区禁止乱倒、乱泼生活垃圾和废水,违者对所属施工队处以罚款100~200元/次,并清理生活区所有垃圾。
2.12严禁任何人将安全防护用具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有借戴本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具而混入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给予当事人所属施工队100~200元罚款。
2.13严禁在楼内烧火做饭,用火或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800~1000元;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相关破坏,将处以实际损失价值5倍的经济处罚。
2.14所有施工人员的住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对其所属施工队处以100-200元罚款并不再安排住宿,由施工队自己负责安排住宿,一切后果由施工队及当事人自负。
2.22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项目部批准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所属施工队承担。
2.23施工队负责人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1]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1]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1. 引言本公司为了规范工地治安管理,维护企业形象,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特制定本《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工地责任人和员工积极履行工地治安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治安问题。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工地责任人、各岗位员工和承包商。

4. 管理标准4.1 工地责任人管理标准•工地责任人负责工地治安安全的整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雇员安全、设备安全、工地进出管理等。

•工地责任人应制定细致的工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工地责任人应保证所有劳务承包商和供应商遵守工地治安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工地责任人应当接受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治安培训,及时更新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治安管理水平。

4.2 员工管理标准•工程人员应服从工地责任人的指挥,严格执行工地治安安全相关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工程人员应主动参与工地治安工作,如发现异常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责任人并进行处理。

•工程人员应定期接受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治安教育培训,提高治安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3 承包商管理标准•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地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地治安管理体系,并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完工。

•承包商应组织工地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记录参培人员和培训内容。

•承包商应确保工地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禁止将个人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5. 奖惩制度5.1 奖励措施•对在工地治安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责任人和员工,可以给予表扬信、奖金、晋升等奖励。

•对于提出有效治安管理建议、参与治安培训并成绩优异的员工,可给予荣誉证书、学习积分等奖励。

•对连续多个季度安全无事故的工地,可评选为“安全示范工地”,并予以相应奖励和宣传。

•每年评选出治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并予以表彰奖励。

5.2 处罚措施•对于工地责任人因治安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被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确保工地安全以及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是指根据职工在工地综合治安行为的好坏,给予奖励或相应的惩罚,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加强治安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地环境。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职工,可按照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方式主要有:1. 表扬: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可以给予书面表扬,并在工地通报上予以公示。

2. 嘉奖: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职工,可以给予奖品、荣誉证书等嘉奖。

3. 奖金: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条件:1. 综合治安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

2. 无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3. 积极担当责任,带头参与综合治安工作。

4. 自觉加强学习,提升治安管理能力。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对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方面严重违反规定的职工,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惩罚的方式主要有:1. 警告处分:对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的职工,首次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

2. 记过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的职工,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期限为一年。

3. 记大过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职工,第三次给予记大过处分。

处分期限为两年。

4. 降级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情节严重的职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5. 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多次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或情节严重的职工,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惩罚的条件:1. 严重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

2. 违反安全规定且不听劝阻。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工地,包含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全部员工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从嘉奖与惩罚两个方面规范员工的行为,乐观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有效防范整治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工地安全基础要求1.全部工地必需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稳定。

2.工地必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有效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工地必需订立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及熟识工地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转变工程进度及施工工艺。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操作要求1.全部员工必需依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操作欠妥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2.工人必需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

3.工地必需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治安管理要求1.工地必需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并依据工程规模和风险等级进行合理配置。

2.安保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执勤和应急处理本领,并依照工地的安全制度和要求履行职责。

3.工地必需配备监控设备,对紧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并保存监控录像,以备需要时查阅。

第七条治安嘉奖1.勤勤恳恳:依据员工在工地中的表现,每月评比出一名勤勉工人,嘉奖1000元。

2.安全示范:每季度评比出一名乐观宣传安全知识、遵守工作纪律、无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嘉奖2000元。

3.安全创新:员工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经认定有效后,予以相应嘉奖,具体金额依据措施的创新性和实施效果确定。

第八条治安惩罚1.违章作业:对在工地中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的员工,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批判教育、罚款、停职、降低评优等不同程度的惩罚。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的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2. 嘉奖制度2.1 安全责任针对员工对工地安全工作的贡献,公司将采取以下嘉奖措施:—每月评比一名安全责任明星,嘉奖2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每季度评比一名安全责任先进个人,嘉奖5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

2.2 安全意识为了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公司将采取以下嘉奖措施:—每月评比十名安全意识先进员工,嘉奖1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每季度评比三名安全意识先进员工,嘉奖3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

2.3 安全管理针对员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公司将采取以下嘉奖措施:—每月评比一名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嘉奖3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每季度评比一名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嘉奖8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

2.4 安全生产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贡献,公司将采取以下嘉奖措施:—每月评比一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嘉奖5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每季度评比一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嘉奖10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

3. 惩罚制度3.1 安全违规员工若显现以下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轻度违规:警告一次,写检查;—中度违规:警告两次,罚款200元;—重度违规:即时解雇,终身不再录用。

3.2 安全事故针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造成轻伤事故:罚款500元;—造成重伤事故:罚款1000元,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造成死亡事故:即时解雇,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3 迟到早退员工若显现迟到早退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迟到10分钟以内:警告一次;—迟到超出10分钟:罚款50元;—早退10分钟以内:警告一次;—早退超出10分钟:罚款50元。

4. 附则4.1 奖惩审核全部奖惩情况将由治安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记录,并报公司管理层备案。

4.2 奖惩公示公司将定期公示嘉奖和惩罚名单,以激励员工工作乐观性和加强自我管束。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工地治安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并对工地治安管理中的行为进行奖惩,以激励规范行为、惩戒不良行为,加强工地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全部工地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三条嘉奖的原则1.嘉奖要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取得突出贡献、乐观参加工地治安管理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及时称赞和嘉奖,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2.嘉奖要有针对性,与工地治安管理目标和实际效果相对应,既重视硬件建设,也重视软件管理。

3.嘉奖要鼓舞创新,对于在工地治安管理中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集体,要予以肯定的嘉奖。

第四条嘉奖的方案和级别依据员工在工地治安管理中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设立以下嘉奖方案和级别:1.个人嘉奖:–先进个人奖:对于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予以荣誉称呼和奖金。

–优秀个人奖:对于表现出色、乐观参加工地治安管理工作的个人,予以荣誉称呼和奖金。

–单项嘉奖:对于在工地治安管理中提出创新且有效的解决方案,予以嘉奖。

2.集体嘉奖:–先进集体奖:对于整体工作表现突出、共同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予以荣誉称呼和奖金。

–优秀集体奖:对于整体工作出色、乐观参加工地治安管理工作的集体,予以荣誉称呼和奖金。

–工地示范奖:对于在工地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成效显著的工地,予以表扬和奖金。

第五条嘉奖的程序和评定1.嘉奖的程度、方案和评定标准由工地治安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并报企业领导层审批。

2.工地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嘉奖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具体的评定看法。

3.嘉奖的评定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看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六条惩罚的原则1.惩罚要依法依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惩罚要公正公平,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区分,对违法行为和严重失职的个人或集体,予以相应的惩罚。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地成为城市中一个重要的建设领域。

然而,一些工地存在着治安管理不足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还会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奖惩制度的必要性2.1 推动治安管理的有效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可以推动工地的治安管理得到更有效的实施。

通过奖励那些安全管理得当,治安问题得以有效控制的工地,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可以增强工地各方面的管理意识和责任心,进而达到推动治安管理有效实施的目的。

2.2 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建立奖惩制度可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经常出现意外事故的工地,往往与工地治安管理不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奖惩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工地方面对治安问题高度重视起来,进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最大程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促进工地建设的快速、高效进行工地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协同配合。

而一些治安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种种问题的发生,进而影响工地建设的正常进行。

因此,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可以促进工地的快速、高效进行,最终更好地完成施工任务。

3. 奖励内容3.1 防范工地安全事故防范工地安全事故是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来讲,可以奖励以下方面的实践:•对工地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治安管理方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取必要措施,配备安全设备以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如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关注设施安全、组织应急抢险等。

•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以压制治安问题在工地上的发展。

3.2 保证工人的基本权益保证工人的基本权益是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来讲,可以奖励以下方面的实践:•保证工人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及时配备必要的防护服,避免工作过度开销,应对特殊的紧急状态。

•关注工人福利问题,并在工地上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和住宿环境。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建筑工地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国有工地、民营工地以及外资工地等,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奖惩制度。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工地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系列制度。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四条对于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安全环境优良、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一、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表彰个人和集体:(一)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保护工地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地保安人员,可以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二)对做出优秀贡献的工地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三)对参与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颁发奖杯,激励大家积极参与;二、给予经济奖励:(一)对取得明显成绩的工地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二)对于参与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关税收减免、政策扶助等优惠政策。

三、媒体宣传:(一)通过媒体宣传正面典型,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树立榜样,提高社会认可度;(二)组织开展工地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五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存在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一)对于一些轻微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或者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二)对于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给予严厉的书面警告,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罚款:(一)对于情节较轻的建筑工地,可以根据具体违规行为,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作为对其违规行为的处罚;(二)对于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建筑工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较高的罚款额度,并限期整改。

三、暂停工程:(一)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暂停工程,要求其进行整改;(二)在整改期间,工地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直到整改合格。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是确保工地安全、有序进行的关键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工地综合治安工作,提高工地的管理水平和治安安全保障能力,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奖惩制度。

二、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1)评选标准: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1)评选标准:对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3. 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奖励(1)评选标准:对具有较高的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工地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工地,颁发荣誉证书,确保奖励的实质性,实行奖金激励机制。

三、惩罚机制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惩罚(1)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从事高风险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等。

(2)惩罚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根据违规程度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 verbal警告、罚款、扣除奖金、通报批评、限制行动等。

2. 违法犯罪行为惩罚(1)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故意伤害、盗取工地资产等。

(2)惩罚办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将违法犯罪人员从工地移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安全责任追究(1)对于因工地管理不善或存在工地违规行为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追究办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涉及的单位进行法律许可和资质的撤销,并终身禁止其从事有关工程施工的活动。

四、督查与监管1.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对工地治安工作的督查,并定期组织抽查,对工地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工地秩序,保障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奖惩制度,对工地相关人员实行奖惩,以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综合治安管理水平。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1. 安全生产奖励a. 个人奖励- 无违章行为奖:对无任何违章行为记录的施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安全生产模范奖:对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施工人员,给予嘉奖和奖品。

b. 集体奖励- 公安机关匹配奖:对月度无安全事故报告的工地,由公安机关匹配奖金,用于提供工人休闲设施及文体活动开支。

- 工地文明示范奖:对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单位,由有关部门颁发文明示范奖牌。

2. 工作业绩奖励a. 精细管理奖:对在工地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施工人员,给予肯定和奖励。

b. 优秀技术工人奖:对技术能力突出、施工过程中取得重要突破的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c. 集体协作奖:对有超常表现、工作团结协作的施工班组,由项目部给予奖金和奖状。

三、惩罚内容及标准1. 安全生产惩罚a. 违章行为处罚- 违章作业处罚:对未经安全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 安全设施违章处罚:对私拉乱接电、私自改装安全设施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b. 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事故严重追究: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安全查岗不到位处罚:对工地查岗人员职责不明、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违纪行为惩罚a. 工作纪律违规- 迟到早退处罚:对经常迟到、早退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等处罚。

- 无故缺勤处罚:对无故缺勤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等处罚。

b. 工作纪律乱队- 施工作业乱队处罚:对施工作业中无序、混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确保工地安全以及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是指根据职工在工地综合治安行为的好坏,给予奖励或相应的惩罚,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加强治安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地环境。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职工,可按照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方式主要有:1. 表扬: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可以给予书面表扬,并在工地通报上予以公示。

2. 嘉奖: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职工,可以给予奖品、荣誉证书等嘉奖。

3. 奖金:对在综合治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条件:1. 综合治安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

2. 无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3. 积极担当责任,带头参与综合治安工作。

4. 自觉加强学习,提升治安管理能力。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对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方面严重违反规定的职工,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惩罚的方式主要有:1. 警告处分:对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的职工,首次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

2. 记过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的职工,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期限为一年。

3. 记大过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职工,第三次给予记大过处分。

处分期限为两年。

4. 降级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情节严重的职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5. 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多次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或情节严重的职工,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惩罚的条件:1. 严重违反工地综合治安规定。

2. 违反安全规定且不听劝阻。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地,是指在建筑市政工程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工程施工周期的工程建设现场。

第三条工人,是指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第四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是指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或处罚的制度。

第五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实行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奖励和处罚措施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第六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工地管理者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表现,可予以奖励:(一)积极参与工地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二)认真执行工地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三)积极发现和报告隐患,确保工地的安全;(四)遵守工地管理规定,维护工地的良好秩序;(五)其他具有良好表现的行为。

第八条工地内人员的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一)口头表扬;(三)物质奖励;(四)其他适当奖励。

第九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将奖励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并妥善保管有关奖励材料和记录。

第三章处罚第十条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予以处罚:(一)违反工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二)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地,妨碍正常施工秩序;(三)滋扰他人安宁,扰乱工地正常秩序;(四)故意损毁、破坏工地设施和设备;(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六)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工地管理者可以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之一或多种形式的综合处罚:(一)口头警告;(二)降低工资待遇;(三)记过;(四)记大过;(六)停工整顿;(七)解除劳动合同;(八)行政拘留。

第十二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将处罚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并妥善保管有关处罚材料和记录。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三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工地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是指针对工地治安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成绩和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激励工地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积极参与治安维护工作,提高工地治安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奖励措施:对于积极维护工地治安、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如嘉奖、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监督检查:建立治安管理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治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进行整改,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处理。

4. 教育培训:加强对工地治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治安管理水平。

5. 公开曝光:对于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媒体途径进行公开曝光,加大震慑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可以提高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工地治安管理氛围,确保工地施工过程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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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是指为了提升建筑工地治安管理水平和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进行奖惩机制的规定。

奖励制度方面, 可以设立以下奖励措施:
1.守法合规奖励: 对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遵守法律法规的, 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优先招标、质量负责人奖励、施工工期缩短等。

2.安全生产奖励: 对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超过规定限额的质量损失的建筑工地,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文化创建等奖项。

3.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治安综合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处罚制度方面, 可以设立以下处罚措施:
1.处罚措施: 对违反建筑工地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如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等。

2.降级处理:对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对其施工等级进行降级处理,限制其参与更高级别工程。

3.制止合同:对严重违规甚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工地,可以制止其参与相关工程,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

此外, 在奖惩制度中应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对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 应定期进行治安综合管理评估, 对建筑工地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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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将工地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本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队员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

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以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互相尊重,互相让步。

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

严禁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者视情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资程度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章节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处予200元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罚款100~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本项目部专职电
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安装,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100元,违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断挂钩用电,违者每次处罚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在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随便摘取,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料随便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有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员工,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安全尽心尽力。

如和工地外地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

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到本工地,除一切
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安全防护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外来人员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混入本工地,一经查实,视情处以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玻璃及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返工的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安机关处理。

17、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5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8、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及小太阳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加倍处罚。

19、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违者处罚款每次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0、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随地便溺,违者除清扫干净外,罚款10~50元。

21、禁止随地乱倒废物、废水,严禁在阳台开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处罚款2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数处罚。

22、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200元。

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街,违者每次罚款10元,或视情理。

24、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元/每人。

25、任何队员工严禁翻墙或翻大门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6、临时来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者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处被访者罚款20元,或视情处理。

27、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者视情处理。

28、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单位。

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9、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签订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0、女工、家属及未成年者,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由接收班组长承担后果并追究责任。

职工擅自让其进场,视情处罚并责令退场。

31、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主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室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3、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呀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酌情处理。

34、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5、班组长违反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加倍处罚。

36、全体人员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

干扰其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严加惩处。

37、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8、全体人员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斗争的勇气,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精神奖励。

39、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奖金30~2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等)者,发奖金30~2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2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资金20~100元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奖金30~200,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奖金50~500元,或酌情重奖。

(9)在外来人员扰乱或工地内职工争吵、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奖。

(10)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11)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组织核实后,能按本细则对口的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的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12)所有罚款及奖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务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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