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关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2010-12-09
十二大军工集团全部完成央企改制混改大幕已正式拉开
十二大军工集团全部完成央企改制混改大幕已正式拉开作者:胡正洋来源:《中国军转民》 2018年第4期1月3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官方消息称,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集团完成了公司制改制。
这也是十二大军工集团中最后一波公布完成改制的集团,标志着十二大军工集团全部成为公司制体制。
据工商信息资料,2017年12月27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名称变更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称这是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公告中称,公司制改制是航空工业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英文名称由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变更为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Ltd.。
据官方消息称,改制及更名后,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均不变。
十二大军工集团中,除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其余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均集中在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完成改制。
2017年7月发布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的目标任务是,在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政策作出解释,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京国资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06]3号)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对我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保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依法规范进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办法》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办法》和《规定》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和操作程序,明确了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责。
两个规章的出台有利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有利于积极倡导企业国有产权的竞价转让和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明确职责、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监管有力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个规章。
制定本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备案。
二、明确职责,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到位市国资委负责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选择确定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指导和监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市国资委和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实施分级监督管理。
具体职责是:(一)决定或批准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事项;(二)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三)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的评估备案与核准;(四)批准或授权批准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五)办理产权交易后相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问题的研究
让等类型, 这些转让方式的流程各异。 就工作实践来说, 以挂
牌方式转让最为普遍, 该转让方式一般流程包括六个步骤:
1 . 内部决策。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 按
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 的股权转让, 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 由总经 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 应当听取转让标的
让方进行恶意竞争, 受让方即使接受股权 , 也会造成资金紧
张, 对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股权转让中经常出现股
市场挂牌等上下反复的报批流程,每项流程又分为多个具体 流程, 均需提供数量众多的文字、 书面材料, 有些资料要求重 复提供。 国有企业本来决策链条就比较长, 一旦涉及逐级请示
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5 . 签署转让协议。 无论协议方式是拍卖还是招标方式, 确 定受让方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并 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
企业国 有股权转让的一般流程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式有无偿划转、 挂牌转让、 协议转
登记手续。
2 . 出资人行为核准。 企业的最终股东, 即国资委决定所出 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 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 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 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 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 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
二、 国有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1 . 转让政策不稳定, 审批程序繁琐, 转让通道不畅。企业
6 . 履行转让协议。受让方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股权转让 价款。 如金额较大、 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 可以依据有关规定
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
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
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篇一:涉国有股权企业挂牌审批要点之案例分析】【新三板首席观点】涉国有股权企业挂牌审批要点之案例分析前言新三板一直致力于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良好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从一开始中关村园区试点到现在全国范围内的符合标准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
截至2015年10月27日,共有3852家企业在新三板上挂牌。
根据wind数据库资料显示,这其中有147家国有企业。
这147家国有企业中,有103家是在2015年挂牌新三板的。
截至2015年10月27日,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与西藏自治区两地没有国有企业挂牌新三板,基本实现全国各区域的覆盖。
所有省级行政区域中,国有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最多的为江苏省,以23家的数量遥遥领先;北京与山东省则同时以14家并列第二。
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国有企业有意向挂牌新三板,新三板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一个登陆资本市场的良机。
挂牌新三板可以让国有企业接受监管,公开企业信息,规范化管理企业,为日后有上市计划的企业提供提前演练的机会;同时挂牌新三板也让需要资金的国有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机会。
但国有股权作为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全国股转系统对国有企业的审核会较为严格。
对于这些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股转系统在审批其挂牌申请文件时,针对其国有股权的问题会有更多的关注,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国有股权问题反馈意见的回复。
对于股转系统在审批涉及国有股权相关企业挂牌申报时提出的相关问题,广证恒生推出专题研究案例分析,以期为正在或计划挂牌的企业提供帮助。
涉国有股权审批要点案例分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中的基本标准条例中有三点与国有股权相关,相关条例如下: 1. 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2.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3. 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国企 收购 上市公司 案例
国企收购上市公司案例国企收购上市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既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下面是10个关于国企收购上市公司的案例: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收购中海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这是一起中国国企之间的重大收购案例。
中国石油通过收购中海油,进一步扩大了其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
2.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收购葡萄牙电力公司EDP(Energias de Portugal):这是中国国企首次在欧洲进行的大规模收购。
中国国家电网通过收购EDP,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国际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在欧洲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收购香港航空(Hong Kong Airlines):这是中国国企首次收购香港航空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通过收购香港航空,进一步扩大了其在航空领域的业务范围,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 中国中车(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比利时电力公司Alstom Power:这是中国国企首次收购欧洲电力公司。
中国中车通过收购Alstom Power,进一步扩大了其在电力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实力。
5. 中国农业银行收购巴西银行摩天大楼(Banco do Brasil):这是中国国企首次在巴西进行的大规模收购。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收购摩天大楼,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巴西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6. 中国建筑集团公司收购美国房地产开发公司Vornado Realty Trust:这是中国国企首次收购美国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国建筑通过收购Vornado Realty Trust,进一步扩大了其在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业务范围,提高了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收购俄罗斯航空公司Aeroflot:这是中国国企首次收购俄罗斯航空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通过收购Aeroflot,进一步扩大了其在航空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航天通信审计案例分析报告
航天通信审计案例分析【摘要】近几年因财务造假手段多样而备受关注的航天通信集团,终于证监会决定不能再任其胡闹了,责令公司对会计差错采取改正措施,使航天通信吐出以前年度造假的净利润。
其吐出的金额让人瞠目结舌,公司给的理由也冠冕堂皇。
航天通信的外部审计是委托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
难道是因为管理层的财务造假行为太过于天衣无缝,所以审计师难查端倪,还是审计师本身专业胜任能力不强,亦或是两种原因都有。
经我们小组讨论,我们决定利用我们所学的审计知识,以风险导向审计思路对航天通信进行审计分析。
【关键字】风险导向审计思路虚假交易关联方交易引言风险导向审计是当今流行的审计理念。
虽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审计理念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但是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有助于我们更全面的认识被审计单位;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今天我们小组试着用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计风险评估及根据评估出的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2014年9月19日,航天通信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对其会计差错采取更正措施。
根据检查结论和自查结果,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其中2013年度调减净利润440万元。
那么骤然调减的这些利润是从哪来,又为何消失了呢?根据航天通信的解释,是因为转让了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前确认了收益觉得不妥,出于谨慎性原则调减了利润。
这种说法难免让人怀疑航天通信的内控混乱。
航天通信自上市以来可谓是造假惯犯,然而对于其造假行为,投资者面临着维权困难的境地。
航天通信造假曝光后也只是嘴上说整改,实际却没有收到严厉惩罚,是法律法规不完善,还是公司的后台太过强大?我们小组决定站在注册会计师的角度,成立项目小组对航天通信2013年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一、风险评估阶段(一)航天通信的基本情况航天通信全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的航天股票龙头股排名有哪些?
一般的航天股票龙头股排名有哪些?航天股票龙头股排名目前A股市场中真正的军工股只有22只,它们是:中航重机、中国卫星、航空动力、西飞国际、钢研高纳、航天晨光、新华光、航天电器、航天电子、中国重工、中信海直、中航光电、成发科技、洪都航空、博云新材、中兵光电、轴研科技、哈飞股份、四创电子、西仪股份、航天通信、航天科技。
龙头有:航天电子、中航动力、中直股份、中航机电、航天机电、中航电子、中航飞机航天军工板块的细分龙头如下:航天发动机龙头是:航天动力。
船舶制造龙头是:广船国际。
无人机龙头是:洪都航空。
嫦娥飞船龙头是:轴研科技。
军工工程建设龙头是:中航三鑫。
军工汽车制造龙头是:航天晨光。
大飞机龙头是:航天电子。
北斗导航龙头是:中海达。
国家安全龙头是:高德红外。
航空股票有哪些股1、航天股票龙头股排名2、航空股票有哪些3、航空军工股票有哪些4、航空股票有哪些股5、航空运输股票龙头/航空运输概念股有哪些航天股票龙头股排名目前A股市场中真正的军工股只有22只,它们是:中航重机、中国卫星、航空动力、西飞国际、钢研高纳、航天晨光、新华光、航天电器、航天电子、中国重工、中信海直、中航光电、成发科技、洪都航空、博云新材、中兵光电、轴研科技、哈飞股份、四创电子、西仪股份、航天通信、航天科技。
龙头有:航天电子、中航动力、中直股份、中航机电、航天机电、中航电子、中航飞机航天军工板块的细分龙头如下:航天发动机龙头是:航天动力。
船舶制造龙头是:广船国际。
无人机龙头是:洪都航空。
嫦娥飞船龙头是:轴研科技。
军工工程建设龙头是:中航三鑫。
军工汽车制造龙头是:航天晨光。
大飞机龙头是:航天电子。
北斗导航龙头是:中海达。
国家安全龙头是:高德红外。
航天军工龙头股有哪些航天军工龙头股:中航电子(600372):中航电子在非航空防务领域,立足现有产品技术储备和积累,紧跟相关产品科研生产进度,不断延伸产品价值链。
中航光电(002179):中航光电电连接器产品一直套军品,在高可靠性产品要求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国有资产处理瑕疵
国有资产处理瑕疵(2010-06-21 21:45:23)转载一、重要提示关于国有资产处理的提示,可参见小兵对于集体企业改制时的几点看法。
二、主要案例(一)高金食品(002143):国有资产未经评估即转让,事后追认证监会反馈意见曾指出,发行人于2006年1月与吉林省公主岭市重点项目闲置资产办公室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由后者将原公主岭市吉港肉业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但该次转让涉及的国有资产未经评估。
发行方对此给出了如下解释:1)公主岭市重点项目闲置资产办公室收购标的资产时,曾做了一次以2005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由于时间不长且转让给高金食品的时间仍在前次评估的有效期内,所以本次转让未再进行专门的评估。
2)事后,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出文确认了本次转让的价格和效力,并明确出文承诺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规定,“当发生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的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有权批准本次转让不予评估。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对于国资转让不需评估的规定如下:“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二)天邦股份(002124):国有股权转让瑕疵1997年4月12日,余姚市舜大实业总公司与张邦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余姚天邦(发行人前身)9%出资额作价15.12万元转让于张邦辉。
舜大公司当时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次股权转让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和确认手续,不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央企集团及所属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加强对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资委和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我方控股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份的集团公司或公司;我方参股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参股股份的集团公司或公司;国有股权,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权属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和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情况的股份不得转让。
第二章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管理第六条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审批,分步操作,具体决策程序如下:(一)对于持股比例小于5%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有单位对符合在限售期一年后即可上市流通的我方所持股份小于5%的上市公司,将准备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事项,会签财务总部、投资管理部后,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
经批准后,委托金融板块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体操作。
(二)对于持股比例大于5%的上市公司由国有股权持有单位参照《【】集团公司所属产权变动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向集团公司提交转让方案,并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三章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流程和管理第七条国有股权持有单位要明确减持事项的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减持方案,在减持方案批准后,选择好减持时机,明确通知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向金融板块发出书面减持指令。
第八条金融板块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商国有股权持有单位,制订有关实施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指定具体操作人员,并及时将交易结果反馈给事项主体。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需要哪一级国资部门批准?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需要哪一级批准?刘小平某国有股东(国资公司)持有下属上市公司约15%的股份。
根据合同需要现应对外转让100万股。
该股东就审批程序上出现了不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须经省级以上国资部门批准,第二种意见认为不用,仅本级政府批准即可,第三种意见认为仅本级国资部门批准即可。
经检索,国有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法条:一、2003年5月27日施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2004年2月1日生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2009年5月1日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主席令第5号):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解读:以上三分文件表明,国有资产(股权)转让都是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导致持股消失或控股权变更的,须本级政府审批。
均没有上级国资委审批的规定。
转让100万股,不影响国资公司在新中基的地位,故应由本级国资委决定即可。
四、2007年7月1日生效;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第19号):第七条……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解读同上)第八条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由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股份转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央企重组之国资委下属53家副部级央企
央企重组—国资委—53 家副部级公司
002163 中航三鑫 002179 中航光电 002419 天虹商场 5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600118 中国卫星 600879 航天电子 600151 航天机电 600343 航天动力 600135 乐凯胶片 002405 四维图新
船舶军工
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00685 广船国际 600150 中国船舶 600072 中船股份 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600482 风帆股份 000836 鑫茂科技 601989 中国重工 300003 乐普医疗 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600184 光电股份 600148 长春一东 600480 凌云股份 600495 晋西车轴 600967 北方创业 600262 北方股份
央企重组—国资委—53 家副部级公司
600292 九龙电力 000767 *ST 漳电 000875 吉电股份 002128 露天煤业 2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600900 长江电力 8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暂无上市公司)
煤炭
75.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1088 中国神华
通信
4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600640 号百控股 5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00536 中国软件 600171 上海贝岭 000066 长城电脑 000748 长城信息 000021 长城开发 000032 深桑达A 600764 中电广通 000727 华东科技 600707 彩虹股份 4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600050 中国联通 8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央企重组—国资委—53 家副部级公司
000022 深赤湾A 002314 雅致股份 106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
国家部委控股A股公司汇总表(不含金融业)一、航天军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仅完成了约20%的资产注入中航重机、洪都航空、航空动力、中航三鑫、ST宇航、东安黑豹、*ST昌河已初步完成重组;当前已通过董事会预案、重组正式启动的有洪都航空、西飞国际、成发科技及中航地产西飞国际(000768)、中航精机(002013机电板块)、中航重机(600765)、贵航股份(600523通用航空板块)、飞亚达(000026)、中航地产(000043)、深天马(中航动控(000738)、哈飞股份(600038注直升机)、洪都航空(600316)、东安、*ST昌河(、成发科技()、中航光电(002179)、成飞集成(002190)、中航三鑫(002163)、航空动力(发动机板块)、东安黑豹(600760)、中航电测(300114)、天虹商场(00241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资产占总资产21%,但营业收入占比仅9% 已启动了对特种化工集团(北化股份)、石油化工集团(辽通化工)、夜视集团、导航与控制集团(中兵光电)等公司的重组。
新华光已完成辽通化工(000059)、新华光(600184)、中兵光电(600435)、北方创业(600967)、晋西车轴(600495600480)、北方国际(000065)、长春一东(600148)、北方股份(600262)、银河动力(000519)、北化股份(002246)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暨中国南方工业集团:云内动力(000903)长安汽车(000625)、中国嘉陵(600877)、西仪股份(002265)、中原特钢 (002423)、ST轻骑(600698)、天兴仪表(000710)、天威保变(600550)、利达光电(002189)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科技(000777)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资产占总资产17%,营业收入占比10%航天机电(600151)、航天动力(600343、航天电子(600879、中国卫星(600118)、四维图新(002405)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上市公司资产占总资产14%,营业收入占比20%航天信息(600271、航天晨光(600501)、航天电器(002025)、航天通信(600677)、航天长峰(600855)、航天科技(000901)、中兴通讯(000063)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船国际(600685)、中船股份(600072)、中国船舶(600150)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重工(601989)、风帆股份(600482)、乐普医疗(300003)国防科工委:工大高新(600701)二、信息技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上海普天(600680)、东方通信(600776)、东信和平(002017)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卫士通(002268)、华东电脑(600850)、四创电子(600990)、海康威视(002415)、太极股份(002368)、*ST高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长城电脑(000066)、长城信息(000748、深桑达A000032)、*ST夏新(600057)、中国软件(600536、上海贝岭(600171)(000727)、中电广通(600764)、600775、长城开发(000021)、振华科技(000733)、300077)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卫国脉(600640)彩虹集团公司:彩虹股份(600707)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600198)、高鸿股份(00085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烽火通信(600498)、光迅科技(00228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600050)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湘邮科技(600476)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ST传媒(000504) 三、石油化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601857)、石油济柴(000617)、大庆华科(00098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600028)、S上石化(600688)、泰山石油(000554)、江钻股份(000852)、S仪化(600871)、四川美丰(000731)、000819 岳阳兴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油工程(600583)、中海油服(601808)、山东海化(000822)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沈阳化工(000698)、st新材(600299)、天科股份600378)、风神股份(600469)、*ST黑化(600179)、沧州大化(600230) 沧州大化(600230)*ST河化(000953)大成股份(600882) *ST黄海(600579)、兴蓉投资(000598)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国际(600500)、江山股份(600389)、英特集团(000411)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化学(601117)、东华科技(002140)中国盐业总公司:南风化工(000737)兰太实业(600328)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乐凯胶片(60013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利尔化学(002258)四、电力煤炭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长江电力(600900)、三环股份(000883)、广州控股(600098)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国电南瑞(600406)、明星电力(600101)、岷江水电(600131)岷江水电(600131)、平高电气(600312)、西昌电力(600505)、乐山电力(600644)、许继电气(000400)、广宇发展(000537)、金马集团(00060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电力(60099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电股份(000875)、漳泽电力(000767)、九龙电力(600292)、上海电力(600021)、露天煤业(00212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非上市发电装机相对上市旗舰企业的比例倍数3。
国有资产盘活概念股票有哪些
国有资产盘活概念股票有哪些国有资产盘活是指通过改革、整合、优化国家机构和企业的运营管理,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方式。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概念股票也受到市场的关注。
以下是一些与国有资产盘活相关的概念股票。
1. 骨干企业概念股:骨干企业是指在国家经济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国有企业,通常具有垄断或半垄断地位。
在国有资产盘活中,骨干企业常常是重点整合和改革的对象。
例如,中国石化(600028)、中国国航(601111)等。
2. 国企混改概念股:国企混改是指积极引入民营资本,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所有权结构,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这些国企混改的概念股通常具有成长潜力和投资机会。
例如,宁波联合(601789)、紫光国芯(002049)等。
3. 国资注入概念股:国资注入是指国家将一部分国有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旨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提升公司价值。
这些公司通常会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注入,可以成为国有资产盘活领域的潜力股。
例如,中国建筑(601668)、东方金钰(600086)等。
4. 资产证券化概念股: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分割和转让,发行专项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从而盘活资产,提高效益。
这些概念股通常会受到市场关注,具有较大的投资机会。
例如,浦发银行(600000)、中国人保(601319)等。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概念股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风险评估,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策略。
此外,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些与国有资产盘活相关的概念股,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在投资时应保持审慎态度。
国有股权转让适用非公开协议的相关问题探析
2023年11月第26卷第22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Nov.,2023Vol.26,No.22国有股权转让适用非公开协议的相关问题探析马千惠(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710000)[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满足国家经济布局和战略重组需要,国有企业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区陆续制定了关于国企改革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与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股权转让行为。
在新的相关办法出台的背景下,国有股权转让适用非公开协议出现了新的情形。
基于此,文章对国有股权转让适用非公开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国有企业股权交易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股权转让;非公开协议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22.009[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23)22-0028-030 引 言2016年6月,国资委、财政部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令 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为国有资产交易制定了相应标准与原则,明晰了可操作的实施路径,能够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发生。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资本优化重组需求不断深化,跨企业集团之间的专业化重组案例逐渐增多,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5月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积极回应国有企业优化布 局、调整结构、专业重组的实际需要,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在合理范围内对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进一步放宽,并作出了说明、补充和完善。
基于此,笔者将对39号文颁布后国有股权转让适用非公开协议的变化与问题进行分析。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及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及程序一、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二、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内部决策1、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2、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四、外部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主体资格、内部决策、外部审批、挂牌交易等内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七、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八、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九、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注:实践操作中,相关步骤可以同时进行。
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2个并购重组经典案例分析
12个并购重组经典案例分析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
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要求: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二)实战心得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
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对外并购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对外并购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25•【文号】国资厅发监督[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对外并购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10]48号)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各中央企业: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对外并购情况,监事会拟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对外并购事项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和意义统计调查2004-2009年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对外并购情况,检查分析企业对外并购管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并购程序的合规性,评估并购方向合理性,评价并购实施效果,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并购行为,加强风险管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方式专项检查采取中央企业自查和监事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工作由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并按要求做好统计表格填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监事会结合当期监督工作,核查企业填报情况,并对部分企业开展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一)企业对外并购战略和方向。
主要包括对外并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是否有利于突出主业,完善业务链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是否制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并购规划;是否在战略指导下开展对外并购活动;是否存在投机性对外并购事项等。
(二)企业对外并购决策程序合规性。
主要包括企业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企业对外并购对象的选择与确定过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的充分性,是否开展详尽的尽职调查;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合法合规性;收购行为所涉及资产是否进行评估备案;是否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尤其关注非主业并购和境外并购活动是否按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或备案;对外并购合同或协议的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等。
国有资产转让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未进场交易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附18个真实判例
国有资产转让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未进场交易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附18个真实判例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单位: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国有资产转让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或者未在规定场所交易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本书作者检索了19个判例,目前法院对该问题的认定存在不同的观点:(1)国有资产转让未经批准,有的法院认定合同未生效,有的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2)国有资产转让未经评估,有的法院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3)国有资产转让未在规定场所交易,有的法院认定合同未生效,有的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
可见该问题的裁判规则有待未来司法实践予以明确。
今日推送的最高法院判例中案涉国有资产的转让既未经批准,也未经评估,也未在规定场所交易,但是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是该情形下也不会导致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鉴于目前我国法院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转让国有资产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或者未在规定场所交易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并不统一,且部分地方存在细化的地方性法规,本书作者建议:拟受让国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按照规则办”,应当在洽商阶段就要求转让方与当地国资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确认转让的具体程序,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国资转让的审批、评估、进场交易的程序,以确保能顺利受让国有资产,避免最终被认定合同无效,或者最终虽然没有被认定合同无效,但是交易却被提起无效之诉、经历冗长诉讼的一波三折。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未在规定场所交易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裁判要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国有资产转让需经批准、评估并在规定场所交易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违反上述规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案情简介一、2006年3月,信联公司与银城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信联公司受让银城公司某土地,信联公司代银城公司向第三人偿还债务。
中央企业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流程
中央企业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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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的潜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国有股权转让的潜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张雅岐【摘要】针对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决策方式不科学、股权转让程序和规定存在利用空间、转让政策导向不科学不合理以及行政干预影响理智决策等问题,从调研了解的事实出发,阐述国有股权转让应采取的对策,国有股权转让在基于政策法规完善、程序合理、政策导向科学、决策理智的同对,实现“良”者留之,“莠”者去之,一是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力求挖掘股权潜在价值。
【期刊名称】《西部财会》【年(卷),期】2011(000)012【总页数】3页(P53-55)【关键词】国有股权;转让;问题;对策【作者】张雅岐【作者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宝鸡721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9.241国有股权的处置自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发布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在运作程序上显得越来越规范,对于公平公正公开处置国有股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企改制、资产剥离、国有产权处置等系列工作的推进,结合部分国有股权处置工作实际,笔者觉得还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股权处置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科学决策国有企业的股权处置有两种意向及决策方式:企业自己提出,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批准;政府授权的行使出资人权利的母公司下文强制处置。
第一种情况一般是企业从战略调整、减少合并亏损等方面考虑,这种国有产权处置的意向对企业而言利大于弊,有利于减少国有资产自然损耗,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基本原则,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第二种决策方式就是母公司下文强制处置,不管股权的状况,一纸红头文件强调一律非转让不可,这种决策方式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弊大于利。
这种情况多见于集团公司剥离上市后剩余资产组建的资产经营公司,母公司只图“甩包袱”,一味强调“卖”。
一般而言,无论干什么“一刀切”都存在不科学之处,无论是“全卖”决策,还是“全留”决策,都是不实事求是的。
追溯到企业改制资产剥离的原则,也是见仁见智,或认为凡是收益好的就重组进入股份公司,或认为与主业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一定要剥离,或认为规模小的股权投资一定剥离,或认为资产剥离要以保净资产盘子为中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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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公告编号:2010-临-024号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317号),同意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2067.4441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1663.2万股、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404.2441万股。
此次股权划转后,公司总股本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其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持有航天科技2772.3449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1.07%。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持有航天科技404.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61%。
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仍持有航天科技123.6298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0.49%。
本次股权划转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