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友“边民”被刑拘 曾是“躲猫猫”意见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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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的宪法学分析

躲猫猫事件的宪法学分析

2009年2月27日,在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宣布:“通过法医学专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处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

”年仅24岁的李荞明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年轻的生命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所引起的轩然大波。

就在2月27日本周五下午的17:30,云南省检察院宣布了已经是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调查的最后结果。

虽然这是在周末政府机关下班时间之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但是发布会现场却依然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二十多家媒体。

人们迫切的想要知道,李荞明在看守所内意外死亡的事实真相。

在晋宁县公安局“2·08”案件情况通报会上,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说:“2009年,晋宁看守所,男,李荞明,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过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有人说是。

有人说是躲猫猫。

”很显然,如果不是“躲猫猫”这三个字,或许李荞明根本不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李荞明的离奇死亡,让“躲猫猫”这个原本属于南方语系的词汇,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迅速成为2009年最流行的网络词汇。

人们无法相信因为玩“躲猫猫”,一个年轻小伙竟然会当场丧命。

对于公安机关公布理由的强烈质疑,直接导致了更大范围的全国关注。

而此时人们才得知,李荞明这个云南玉溪的小伙子,其实只是为了积攒结婚的费用才一时糊涂偷偷去砍伐山上的林木而被刑拘的。

然而,令李荞明自己和家人都始料不及的是,就在进入看守所11天之后,因为所谓的“躲猫猫”,李荞明造成“重度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而离开的这一天,距离他和女友约定的婚期2月16日仅仅还差四天。

消息传出,网络报纸对所谓的“躲猫猫”一片讨伐之声。

如果不是这个“躲猫猫”,死者家属的疑问也不会最终演变成一个全国性的公众追问,甚至惊动了云南省委、云南最高检察院以及众多媒体。

三狼案故事

三狼案故事

三狼案故事
“三狼案故事”是一件知名的刑事案件,也是中国刑事案件中的
一个典型。

此案件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因为此案涉及到了高涉及要
用的权势与资本,还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冲突。

以下将对此案进行介绍。

一、案件发生
2003年7月23日,河南周口市鹿邑县陶务林城管队队员在一家
网吧与玩家发生冲突,一名游客被打死。

玩家们拒绝给出打人者的信息,引发了当地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

后经警方调查,发现网吧老板
卢某多次为暴力团伙“三狼帮”提供庇护,并为其洗黑钱。

因此,在
检方的掌握下,77名涉案嫌疑人被抓捕,卢某等人被判处死刑。

二、审判过程
此案经历了多次审判。

2004年3月9日,周口市中级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共有72名会议出席者,其中包括32名公诉人和17名辩护人。

2006年2月2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进行第二次审判。

判决结果是:卢某等7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58人判刑(含缓刑),其他12人则被宣告无罪。

三、社会反响
此案的社会反响极其广泛,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许多人都对暴力
团伙的存在感到不安,并呼吁刑事法律应该更加公正。

此案也成为了
检察法律实践中的标志性案件之一,揭示了我国打击犯罪和保护公共
安全的现状和成绩。

据悉,此案后还有许多类似的案例发生,但都得
到了有效地打击。

总之,“三狼案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当地政府与黑社会的犯罪勾
结及其过程,也革除了社会对于“领导包庇黑社会”的说法,“三狼案”也成为了公安长期打击犯罪、消除社会痼疾的代表性案例之一,
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我国政府行政中的网络舆论监督——由周老虎事件和躲猫猫事件引发的思考

我国政府行政中的网络舆论监督——由周老虎事件和躲猫猫事件引发的思考
周小任 厦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公共事务学院
摘 要】 政府总是处在一种监督 - 被监督关系之中 , 而作为 公 民 参 与 方 式 之 一 的 舆 论 监 督 , 随 着 网 络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取 得 了 一 种 网 络 特 性。 【 网络舆论监督有其优势 , 但其自身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 而如何更好的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 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 , 更是权力 法 律 关 系 以 及 道 德 本文试图通过对两个网络舆论监督案例的分析 , 得出一些关于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现状及问题的认识 , 并简要的提出一些看法 。 价值问题 。 因此 , 【 关键词 】 政府行政 网络舆论监督 思考
网络舆论监督 : 公众参与的新渠道 一 、 有一种观点认为 “ 所谓 网 络 舆 论 监 督 , 就 是 民 众 以 互 联 网 为 平 台, 通过网络技术 , 对国家政治 、 经济 、 法律、 文化、 教育、 行政等活动进行褒 ” 贬与评价 , 对社会管理者 行 使 管 理 权 力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的 过 程 。 从这 网络舆论监督是一个义涵广泛的概念, 其内在的包含了公 一界定 来 看 , 众与立 法 、 司法、 行政等相关国家机关及其公众人员之间的监督与被监 督的关系 , 其至少存在着三个层面 : 一 是 技 术 层 面, 即网络舆论监督需 要民众 以 互 联 网 位 平 台 , 以网络技术为基础, 因而网络信息技术提供了 二是权力关系层面, 也即权力-权利法律关 网络舆论监 督 的 技 术 支 持 ; 三是道德价值层面 , 即民众进行的是“ 褒 贬 与 评 价” 行 为, 其内 系层面 ; 在的包含了对于国家机关 “ 应该做什么 ” 以及 “ 不应该做什么 ” 的界定 。 由以上的分析 , 我们得 知 网 络 舆 论 监 督 范 围 的 广 泛 性 以 及 其 内 容 也即政府行政过程中来探 的复杂性 。 本文仅在公众 - 行 政 的 关 系 内 , 讨网络舆论监督 , 不仅把 网 络 舆 论 监 督 视 为 政 府 行 政 和 公 民 参 与 可 资 同时也把它视为型塑公共利益、 实现公民价值和政府价值 利用的 工 具 , 的途径 。 网络信息技术对舆论监督影 响 。 舆 论 监 督 就 其 根 本 目 的 来 说 是 1. 为了更 好 的 实 现 公 共 利 益 , 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好、 维护 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 依 法 工 作 和 凭 良 心 做 事 。 当 然 , 舆论 好、 监督的 价 值 诉 求 需 要 一 种 技 术 性 的 支 持 , 而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 网 络舆论监督呈现出一种上升的势头 。 1. 1 网络信息技术以其强 大 的 信 息 即 时 共 享 的 功 能 弱 化 着 信 息 的 这种即时共享功能, 缩短了信息 时空特性对舆论监督的限制 。 一方 面 , 使信息直面网民; 另一方面信息的即时共享也意味着信息 传递的 链 条 , 交流的即时性 , 使网民之间的交流 事 件 大 为 缩 短 。 这 样 一 来 , 网络信息 技术实际上提供了网民 之 间 迅 速 沟 通 交 流 并 形 成 公 众 舆 论 的 可 能 性 。 “ 周老虎事件 ” 和“ 躲猫猫事件 ” 就是很好的证明 。 1. 2 网络信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不同群体之间的 交 流 限 制 。 对于某一公共事件总是 有 不 同 的 参 与 主 体 , 他们之间的互动对于舆论 的形成是必要的 。 在对 “ 周老虎事 件 ” 的关注中, 我们很容易发现, 一些 普通网 友 、 专家、 媒体和一些非政府性质的组织都通过网络这一渠道发 相互 交 流, 形 成 一 种 舆 论 压 力, 而政府机关及其 表自己的看法与态度 , 工作人员也通过开新闻 发 布 会 、 博客以及政府网站来试图缓解舆论压 力。 这种匿名性在一定程 度 上 活 跃 1. 3 网络信息技术支持一种匿名性 , 了公众舆论 。 一 方 面 , 匿 名 性 掩 盖 了 网 民 的 真 实 身 份, 使其身份虚拟 这样可以使网民在发 表 言 论 时 免 除 了 一 些 顾 虑 ; 另 一 方 面, 匿名性 化, 一定程度上排除了网民 真 实 身 份 不 平 等 的 影 响 。 因 此 , 网民可以通过 网络积极地参与到公共 事 件 的 讨 论 中 去 。 在 “ 躲 猫 猫 事 件” 中“ 根据人 民网舆情检测室提供的数据 ‘ 躲猫 猫’ 事件的舆情热度为红, 是2 0 0 9年 评 论 量, 发 帖 量, 浏览量等检测事件 最火的一个事件 。 同时以 报 道 量 , ‘ 受关注度的关键数据形成的传统媒体关 注 度 , 网站推荐度, 躲猫猫’ 事 ” 件都是排行第一 。 “ 权力 - 权利 ” 关系中的网络 舆 论 监 督 。 参 与 式 民 主 是 现 代 民 主 2. 理论中 的 一 个 重 要 内 容 , 参与式民主强调公众的参与, 强调公共事务治 理中的多元主 体 的 互 动 合 作 关 系 。 舆 论 监 督 作 为 一 种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其内在的价值诉求与政府治理的价值诉求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这样 式, 不免会出现政府与公众在解决公共事务中的权责划分问题 。 宪 法》 第3 2. 1 网络舆论监督是公民的一 项 基 本 权 利 。 根 据 我 国 《 4 “ 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 民 有 言 论 、 出 版、 集 会、 结 社、 游 行、 示威的 ” 自由 。 舆论作为一种言论只要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其他任何人是不能干 尤其是这种言论或舆论指向政府, 批评政府的一些违法及不良行 涉的 , 为时更是有益的 。 而在网 络 信 息 技 术 条 件 下 , 网络舆论监督作为公民 的一项基本权利的特性 也 逐 渐 明 显 起 来 。 在 “ 躲 猫 猫 事 件” 中, 云南省 委宣传部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而 发 出 公 告 并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组 成 调 躲猫猫 ” 舆论事件真相进 行 调 查 的 现 象 就 能 从 侧 面 反 映 出 查委员会对 “

2013年9月城市网络舆情事件

2013年9月城市网络舆情事件

2013年9月城市网络舆情事件9月份城市网络舆情综述9月份各舆论场依旧热闹,从河北女子网上问是否发生命案被拘,到张家川事件,到海岛城市舟山获草原开发权引质疑,再到河北镇书记边吃边骂老百姓给脸不要脸,均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关注及讨论。

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频遭质疑,考验政府公信力。

多起谣言刑拘事件提醒执法边界。

部分地方官员漠视群众利益,糟糕的个人形象使其城市形象受损。

地方政府只有重视官员形象,将官员形象与政府形象、城市形象相结合,才能维护政府公信力,提升其整体城市网络形象。

一、9月份重大舆情事件点评8月20日,湖南娄底双峰县委书记吴德华到杏子铺镇溪口村进行扶贫工作调研,途中车辆被村民拦住,部分村民下跪请求关停当地一家排放毒气污水的氯酸钾企业,该党委书记立即下车扶起下跪者,承诺给予村民答复。

而直至9月14日,双峰县才就此问题召开工作调度会,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环保部门对涉事化工企业停产整顿情况随时进行暗访,整改期限为两个月,届时如验收不达标将依法予以关闭。

据悉,村民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才不得采取下跪的方式,党员干部本该是人民的公仆,村民跪拦让人心酸,丧失的尊严和权利无一不拷问着当职者的良心。

该县环保局的拖拉态度和低下的办事效率亟及改正提高,同时应该畅通民意向上表达的渠道,完善村民委员会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民情民意。

9月1日,媒体报道称,广东河源市紫金县教育局副局长蔡志涛因滥用职权而被撤职,据悉,蔡志涛曾经让家人垄断该县校服供应长达8年。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张聘辉称,关于校服问题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法规。

此事暴露了校服市场寻租腐败链的问题,要真正遏制以职权之便敛财的现象,还需监管与制度双管齐下。

相关部门对于校服的招标应予以详细说明,确保公平招标投标,并严格规范相应制度,不给招标中的腐败行为留有余地。

此外,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于以身试法者严惩不贷。

7月24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共升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云南躲猫猫事件新闻发布会实录

云南躲猫猫事件新闻发布会实录

云南“躲猫猫”案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云南网讯27日下午5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进行通报。

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问,下面是新闻发布会上的问答实录。

主持人: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特别是两位新闻发言人发布的新闻进行提问。

春城晚报记者:今天的事件可以说是颠覆性的报道,那之前的结论是怎么做的,今天的突破点在哪儿?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1月28号晋宁县看守所发生了李荞明死亡的信息发布以后,昆明市检察院当天下午就已经安排我们的检察干部到晋宁县看守所,这个时候看守所已经把李荞明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第二天昆明市检察院监管部门的专门人员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当时随同昆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还有晋宁县检察院的干部。

在这个事情发生以后,由于刚才我的通报当中晋宁县看守所李荞明关押的拘押室(内),同监的关押人员搞了串供,使得我们案件调查、侦查产生了很大的困难,为了及时地向我们媒体报道这个事件,我们当时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是刚才讲到的有串供),向媒体做了一些报道。

我们今天发布的这个信息就是我们通过全面的调查、了解、取证出现的真实的情况。

回答完毕。

有记者问:我想请问一下事情到这个时候是不是调查已经结束,对于云南或者是其他看守所出现类似事情,检方和警方将怎样防范,对其他看守所所出现的情况将怎样进行调查?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我坦率地给这位记者朋友回答,李荞明在看守所被殴打致死的这个案件,这个情况(的调查)已经暂时告一段落,刚才我在发表我们的新闻内容当中就已经讲了。

现在案件根据法律的规定正式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同时对我们晋宁县看守所监管不利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还在进行调查。

同时刚才我也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通报了,晋宁县看守所的个别干警在里面存在着失职、渎职的行为,我们检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回答完毕。

都市条形码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一下。

2009年度十大案例——中国宪法

2009年度十大案例——中国宪法

一、成都自焚抗拆案件——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义务事件回放: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

11月29日夜,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12月,北大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座谈会,讨论拆迁制度,并表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颁布实施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目前更加紧了这方面的工作。

沈岿:(主要介绍了该案件的宪法意义——与宪法关联点):就第一个事件,我简单的称之为“唐福珍事件”,这个事件如果由我评议。

我收到通知的时候有点惶恐,因为有点涉嫌自己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在会议材料当中,没有出现北大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情况。

由于作为5学者之一,所以我说是有点涉嫌。

但也许是因为我有这样的经历,从我个人的经验角度来看一下这个事件在我们宪法上的意义。

首先,我想说这个事件有两点不太符合作为宪法事例。

第一点,就是唐福珍本人以自焚的方式对抗暴力拆迁,应该说并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其实,在城市的拆迁过程当中有很多这样的恶性事件出现,包括在她之前自焚的,在她之后也有自焚的。

第二点,唐福珍这个事件之后,北大的5位学者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违宪违法为由提请了一个建议,但是就唐福珍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它并不涉及到条例本身,因此是有点错位的。

她是集体所有土地上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是被拆除,而不是拆迁,这是这个事件透射出的一点信息。

而我又有四大理由说明它具有宪法的意义。

第一,唐福珍由于被媒体广泛的关注,而且由于她视频的出现,给人们的心灵极大的震撼,因此也激发了大家对于拆除、拆迁一系列事件的思考。

冉某某、王又朋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冉某某、王又朋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冉某某、王又朋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2【案件字号】(2021)豫01民终210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志军刘皓邢永亮【审理法官】郑志军刘皓邢永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冉凌燕;王又朋【当事人】冉凌燕王又朋【当事人-个人】冉凌燕王又朋【代理律师/律所】李恒昌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恒昌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恒昌【代理律所】河南长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冉凌燕【被告】王又朋【本院观点】人格权属支配权,是为绝对权、对人权,权利主体享有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民事主体均负有不实施加害行为的不作为义务,以保障人格权实现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过错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质证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1.王又朋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9442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2020)粤03民终22819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董元飞以王又朋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王又朋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等。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认为王又朋的行为构成对董元飞名誉权的侵害,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豫0727民初3151号民事判决,判决:一、王又朋立即停止对董元飞的侵权行为,并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信号×××的朋友圈、小眼读世界、米课圈、知乎平台刊登对董元飞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查,并保留二十日。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
• • • • A.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B.舆论监督制度 C.社会听证制度 D.信访举报制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D
• 4.公民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的主要方式有 许多,下面不属于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是 ( ) A.公民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 员当面指出的信访举报 B.公民将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后 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代表 C.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的社情 民意反映制度 D.公民通过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或参加监督听证会
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
到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造成的。
• 从接到噩耗的那一刹那起,他的父亲李德发就一 直这样想:儿子虽然是因为盗伐林木而被刑拘的, 论罪当罚,却无论如何也“罪不至死”,面对晋 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李乔明的家属们却认
为太过牵强。
思考: 你认为李乔明的家属该如何怎么办?
7.根据武汉市人大通过的决议,今后召开市人大及其 常委会会议时,凡年满18周岁的武汉市民,都有可能 在会场专设的旁听席上找到自己的座位。这种做法, 有利于 ( ) A、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B、从制度上根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 C、广大公民参与国家政权建设 D、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出差错
全国人大代表“特别信封” 每年“两会”期间,每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手中, “特别信封”呈白色,上面印有“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都有几个专用信封,这些装载着建议、意见甚至冤案 (收 )”的字样,与众不同的是,信封的左侧盖有“专件全国人大代表 申诉的信封可以直达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拦截。 建议”的印章,并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制”,透露出不 同一般的规格和权力。 按照规定,代表信件在三个月内必须回复。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案例:网络寻衅滋事罪某某网友阿X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针对某某明星的恶意言论,称该明星没有实力只是靠关系上位,并予以侮辱性的评价。

这篇言论迅速引起了其他网友的关注,纷纷表示讨厌该明星,并跟帖发表类似的侮辱性言论。

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该明星的名誉遭到严重损害,并引发了一大批粉丝与阿X的较劲。

事后,该明星在微博上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称此事对其生活和工作都产生了严重影响,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根据阿X发布的言论内容,以及其言论引发的恶劣后果,决定对阿X 立案侦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

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到了阿X的真实身份,并对其进行了讯问。

阿X承认自己发表了该言论,并表示只是出于对该明星的不满而发表的,没有恶意。

然而,经过警方调查,发现阿X在社交媒体上经常散布负面言论,恶意攻击他人。

公安机关依据阿X散布恶意言论的行为特点,以及其言论引发的社会恶劣影响,认定其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网络寻衅滋事罪是指利用互联网发布或传播谣言、诽谤、污蔑、侮辱、威胁等行为,严重干扰公共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

阿X的言论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且通过社交媒体迅速传播,造成了一定社会危害。

因此,阿X的行为符合网络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阿X因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组织了相关证据,对阿X涉嫌犯罪行为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法庭依法以阿X的言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网络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阿X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上级法院在复审后维持原判,并宣告终审定谳。

新闻传播学十大热点事件汇编

新闻传播学十大热点事件汇编

新闻传播学十大热点事件汇编[]新闻传播学十大热点事件汇编1躲猫猫今年1月30日,24岁的玉溪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当地公安机关称死者受伤致死的原因,是当天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

此新闻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网络舆论表示强烈质疑,并诞生了如“珍惜生命远离躲猫猫”等网络流行用语。

随后,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公告,邀请网民代表参加调查“躲猫猫”真相。

网友调查团赴晋宁县看守所调查,可是结果令人失望,他们称自己无法介入到事件核心,并对当地警方的做法表示质疑。

之后案件移交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前往云南指导调查后证实,李乔明系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

2跨省追捕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人王帅在网上发帖,影射当地政府以租赁方式征用土地,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回河南。

随后因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

4月16日晚,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人民网发了《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了公安机关执法有过错,并派灵宝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赶赴上海,向王帅表示道歉,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予783.93元赔偿。

事件发生后,在各个网络新闻评论版、天涯网等互联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免责声明”,如“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

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等。

3罗彩霞今年3月,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人罗彩霞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教师资格证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被王佳俊盗用,后于3月18日报案。

5月5日,有媒体将此事曝光。

随后,湖南联合调查组6月2日通报调查结果时称,这是一起由王家俊父亲王峥嵘策划、利用个人关系违规获取高考相关信息、伪造高考纸质档案和户口迁移证的冒名造假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1)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1)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1)20XX年2月20日上午8点30分,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的“躲猫猫”事件网民各界人士调查委员会15人在云南省委门口集合,乘车前往50公里外的晋宁县。

临行之前,各路媒体记者的摄像机照相机麦克风长枪短炮围住了每一个委员,要求委员们谈谈自己的感想和对这次调查的看法。

由于在事前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对调查的日程和程序进行安排,任由调查委员会自行提出,大多数还是第一次谋面的委员们只好在汽车上召开了首次日程安排的讨论会议。

大家一致同意,调查工作安排如下:1、听取晋宁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然后进行提问;2、前往看守所案发现场地查看;3、向事发当时的值班民警、看守所医生咨询情况,4、询问“躲猫猫”事件中与死者李荞明同一监舍的当事人和目击者;5、查阅事发当日看守所的监控录像,查阅看守所值班日志、死者病历、尸检报告等相关文字卷宗。

商定日程后,每个委员又把自己从网络上收集到的问题,以及自己思考过的问题叙述了一遍,经大家讨论,筛选,确定了问题范围和提问规则,一致通过后,汽车刚好到达了晋宁县城。

10点24分,委员会成员一行和各家媒体记者到达晋宁县公安局会议室,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达琦明、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县公安局政委杨丹,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晋宁分局局长赵永林,晋宁公安局刑侦大队案件侦办民警黄荣等人早已等候多时。

双方一一自我介绍后,调查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简要介绍了委员会的来意,并将刚才在车上议定的工作安排程序向对方提出。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达琦明向调查委员会表示了欢迎,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向调查委员会和媒体记者进行了的情况通报:20XX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一在押人员李荞明突发意外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从“躲猫猫”到“洗脸死” 非正常死亡亟待遏制

从“躲猫猫”到“洗脸死” 非正常死亡亟待遏制

看守所,被称为是检验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进程的“试金石”。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非正常死亡事件,把这个原先显得神秘的场所,推向众人瞩目的风口浪尖。

非正常死亡N种对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很多网友专门发帖建楼,并冠上一个个同样离奇的名目。

躲猫猫死2009年2月,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

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洗澡死2009年3月,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

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2009年3月,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

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梦死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睡姿不对死2009年4月,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

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发狂死2009年6月,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

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抠粉刺死2009年11月,山东文登市高村镇于维平在羁押期间死在看守所。

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胸部有小洞,看守所称其系抠粉刺所致。

后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被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激动死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喝水死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摔跤死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

警方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

医生称被逼造假。

上厕所死2010年3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证据不足死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泽民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彭水诗案

彭水诗案

重庆彭水县普通小职员秦中飞个头瘦小,戴着眼镜,酷爱诗词,时不时吟诗作对。

2006年8月中旬的一个午后,百无聊赖,他填了一阙《沁园春·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

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

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

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

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

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

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

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词的前三句,嵌进了前任县委书记马平、时任县委书记蓝庆华和县长周伟的姓名,语含讥刺。

后面的内容,则涉及到该县广受注目的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件。

秦中飞曾把这首词用手机短信和QQ向多位朋友发送。

“觉得有点好耍”,然后秦中飞通过手机短信把他的得意之作“发给了10-15个朋友”;兴头上,又通过QQ“传给了4-6名网友”。

爽了之余,他却不觉察厄运悄悄走近。

8月31日,警察搜查了秦中飞办公室的电脑,没收了他的手机。

他被带进公安局,当晚铐在二楼值班室。

第二天,警察对秦中飞进行了两次审讯,同时搜查了他的家,查收了他的电脑,令他交出QQ号。

9月1日晚,公安局决定以涉嫌“诽谤罪”对他实行刑事拘留,转移至彭水县看守所。

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警方按照短信里的句子逐条提问。

从9月2日开始,数十位收到过秦中飞这条信息的朋友和同事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以追查短信背后的动机。

9月11日,正式执行逮捕。

9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总共关押29天。

9月19日,李星辰(彭水籍,住重庆市),在个人博客上记载了这桩公案。

消息迅速传开,引起全国舆论哗然。

10月24日,县公安局对秦中飞宣布无罪开释,并表示道歉。

县检察院主动提出申请国家赔偿,仅仅隔了一天,赔偿兑现。

这可能创造了中国司法赔偿速度之最,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

一条短信引来牢狱之灾《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文祥/重庆报道2006年9月19日,重庆彭水人李星辰在其博客上发表了署名文章《现代文字狱惊现重庆彭水》,引发了全国网民的关注,秦中飞也迅速成为话题人物。

从云南“躲猫猫”事件看政府与传媒的角色定位

从云南“躲猫猫”事件看政府与传媒的角色定位
职 当 地 政 府 对 短 期 经 济 效 益 的 追 逐 ;同 样




























































美 败




点南樗 挫
2009
年第
4
期 ( 总第
56
期)
推进创新理 论
探 索创 新 实践
— —
别划 O N G N A N C HU A N B O 特 策
热研 点究
致 府信息公 开 2 0 0 8 年 5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正 式施 行 此 条例 乃 是 我 国 的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走 上 制 度 化 法制 化 的 开 始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不 仅 有利 于 扩 大 媒 体 和 大 众 的 知 情权 更 有利于 政 府 执 政 的透 明 化 公 开 化 减 少 暗 箱 操
, 。






Hale Waihona Puke 稳定 的 前 提 下 最 大程 度地保 障公 民 的知 情 权 塑 造 阳 光 政 府 透 明 政 府 的 形 象 面 对 媒体 和 公 众 的 关 注 和 质 疑 政 府 部 门 应 尊 重 媒体 以 及 公 众 参 与 公 共 事件 的 热 情 及 时 公 开 相 关 事 实 和 真相 并 提 供 有 效 的 渠 道 使 媒体 和 公 众 有参 与 的 机 会 打 破 权 力 部 门 化 部 门利 益 化 利 益 法 制 化 ( 即 政 府

北京男子在境外网站发文 “抹黑”国家被刑拘

北京男子在境外网站发文 “抹黑”国家被刑拘
自称天生爱冒险和刺激
向南 夫 向警 方交 待 ,2 0 0 4 年 ,因为 不满家庭 拆 迁补 偿 问题 ,他将 材料 发表 到境外 网站 “ 博讯 网 ” ,并 由此结 识 了这家 网站 的负 责人 韦某 。韦 某 授 意 向南 夫在 该 网站多 发表 一些 “ 鸣冤 叫屈 ” 的文章 ,并许诺 用美金 向其支付高额 的稿费 。 随后 ,在 韦某 的指 导下 ,向南 夫开 始在访 民 中 四处打探 寻 找能够 编造 不公 、冤 案等 故事 的线 索 ,并 向韦某报 告。 从2 0 0 9 年 开始 ,一篇篇 恶 重损 害相关 当事 人 的虚 假文 章被 炮制 “ 出炉 ” ,并通 过韦 某专 门提 供的 “ 特定”传 输渠道 ,传 到境外 网站发表 。 据警 方调 查 ,2 0 1 2 年 ,因 “ 业绩 ”突 出 ,向
法 治实案\ 举案诩法
北京男子在境外网站发文 “ 抹黑 ’ ’国家被刑 拘
袁 国礼
记者 近 E t 从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获 悉 ,境 外 网站 “ 爆料人 ” 向南夫 涉嫌 寻衅 滋事 罪被依 法刑 拘 。 据 警方透 露 ,向南 夫 编造 “ 中 国政 府活 摘人 体器 官 、活 埋 人 ,大 批 群 众 到 联 合 国驻 华 机 构 外 抗 议” “ 千 余 警 察 暴 力 征 地 ,五 月 孕 妇 被 当场 打 死 ”等虚假信息 ,在境外网站 “ 博讯网”发表。 案情异 常 有人造谣给国 家抹黑 据北京 市公 安局 网安 总队 办案 民警 介绍 ,去 年1 月份 以来 ,警 方 发现 ,境外 网站 “ 博 讯网 ” 有 大量 歪 曲 、捏造 事 实的文章 ,包括 “ 中国政府 活 摘人 体器 官 、活埋人 ,大 批群众 到联 合 国驻 华 机 构外抗 议 ” “ 千余警 察暴 力征 地 ,五月 孕妇被 当场 打 死 ” “ 上 访 人 员 被 打晕 死 ,光 天化 日遭 弃街 头” “ 访 民哭 诉 反 映 问题 遭 暴 打 ,多人 受 伤 ”…… 针对这 些歪 曲事 实 的文章 ,北京警 方 成立专 案 组立 案调 查 ,发现 一 网名 叫 “ 飞翔 ” 的网 民在 该 网站 非常 活跃 。 “ 飞翔 ”在 网站发 布 了大量歪 曲 、捏 造事 实 的涉访 文章 ,迅 速被境 内外 媒体 、 网站大 量刊 发转 载 ,严重损 害 了国家 形象 ,造 成 极 为恶劣 的影 响。 北京警 方 进一步 调查 ,迅 速锁定 了网名 “ 飞 翔 ” 的 向南 夫 。今年 5 月2日,警方 在北京 将其 抓 获 。5 月3日, 向南 夫 因涉 嫌寻 衅滋事 罪被 北京警 方依法刑 拘。 据 警方 透 露 ,针 对 向南夫 的其他犯 罪 情况 , 还 在 进一步 调查 中 警方 查 明 , “ 博 讯 网 ”是 一 家长期 编造 虚假 信息 ,恶 意炒作 国内负 面新 闻的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

加强游戏规则的宣传和解释,确 保所有参与制,确保参与者之间的信 息流通和共享。
对参与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游戏 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建议提
01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提出以下
具体建议
03
建立专业的游戏导师团队,负责 指导参与者进行正确的游戏行为
《躲猫猫事件调查 委员会调查报告》
附录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 分工
躲猫猫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件
躲猫猫事件相关人员的采访记录和口供 记录
躲猫猫事件调查流程及时间表 躲猫猫事件相关证据及分析报告
THANKS
感谢观看
的再次发生。
04
06 结论与建议
结论总结
01
02
03
经过对事件的详细调查和分析,躲猫 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得出以下结论
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沟通不畅和信 息不对称导致的。
参与者的行为和态度均存在一定的问 题,但并没有恶意。
结论总结
01
02
03
事件的发生与游戏本身的设计和 规则没有直接关系。
基于以上结论,躲猫猫事件调查 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02 躲猫猫事件经过
事发经过
01
2009年1月17日,李乔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
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禁。
02
1月30日,晋宁县看守所出具的一份由该所狱医填写
的事发经过,称李乔明被其他在押人员抓伤致死。
03
2月8日,晋宁县公安局对李乔明的死因进行了通报,
称其系与狱中另一嫌犯蒙冤斗殴致死。
媒体报道

02
制定详细的沟通指南,包括如何 获取、传递和解读游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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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网友“边民”被刑拘曾是“躲猫
猫”意见领袖
“边民”董如彬。

云南知名网友“边民”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拘留的消息,这两天引发网友关注。

拘留通知书显示,刑拘的理由是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

作为在昆明“躲猫猫”、“小学生卖淫案”等事件中表现活跃的网络意见领袖,“边民”被刑拘遭到诸多猜测。

就此,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尚未披露更多案件信息。

刑拘前被保安借口撞车叫下楼
“边民”本名董如彬。

拘留通知书显示,他是在9月10日凌晨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带走的,后被羁押在五华看守所。

早前就已获得委托的律师肖冬至对南都记者说,他于10日15时在看守所会见了“边民”。

“其住在1-7号,由于早有思想准备,除了被剃光头穿了黄马甲外,精神状态与平素无
异。


据肖冬至的博客透露,10日凌晨,“边民”被小区保安借口车撞了,打电话叫至楼下,随即遭警方控制。

后者出示拘留证和搜查证后,扣押了其家中的笔记本、台式电脑及U盘。

“双方互相配合,没有发生过激行为。


早在8月29日,“边民”即发微博称,当天数名男子突袭其办公室并带走三台电脑。

他表示,自己才是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若目标是公司,也该找我才对”。

工商资料显示,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等。

当地警方刑拘“边民”是因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

肖冬至说,会见过程中,“边民”承认未足额注资,因为当时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加之工商代办公司想多赚点工商代办费,所以没有补注。

曾在“躲猫猫”等事件中表现突出
因为四年前发生在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边民”成为网络知名人物。

2009年2月20日,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参与调查,“边民”正是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

事件最终以看守所警方、检方渎职人员被判刑、撤职而告终。

此后,“边民”在网上一直非常活跃。

2011年7月,在南京市第五期领导干部网络素养培训班上,“边民”还曾应邀为当地市级机关和区县负责网络舆情的官员,上了一堂“网络意见领袖角色定位与网络评论实践”课。

南都记者注意到,9月4日,“边民”曾在自己的微博上列了一份“触怒云南警方之不完全记录”。

参照记录以及相关报道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在包括2009年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2011年昆明“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等多起全国瞩目的公共事件中,“边民”或曾质疑政府不当处置,或是成为爆料者。

此次被刑拘前,“边民”微博上关注最多的是昆明石化事件。

从“边民”的新浪微博记录中可看到,今年3月,“边民”曾就此事发表“边三篇”———《给昆明市民支招:如何对待安宁石化3合1项目?边民有话可讲》,参与相关话题的讨论。

被刑拘后,微博上一度有网友质疑“边民”是因言获罪。

而针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理由刑拘“边民”,昆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士此前对媒体称“不知情”,“如果五华警方觉得案情需要公开的话,他们会公开案件情况”。

南都记者昨日致电昆明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称,不接受任何采访。

网友质疑“选择性执法”
微博记录显示,在质疑警方做法的同时,过去两天,除了“边民”的委托律师,陆续还有其他网友闻讯后前去五华看守所探望“边民”,俨然成了一门行为艺术。

昨日10时48分,网友“呼声网杜伟”在微博中透露,他与两名网友十点前去五华看守所看过“边民”,“门卫要求带拘留通知书,经费尽口舌”,争取后得以进入,却被告知只能送钱和衣服,结果“只得每人凑100元略表心意”。

实际上,在“边民”被带走的当天中午,另一位叫霍泰安的网友也曾去看过“边民”。

“既是出于对朋友间的关照,也是一种公民间的相互守望。

”霍泰安昨晚对南都记者说。

霍泰安也承认“边民”的公司是“代办注册的”,但他认为,“代办注册”现象普遍存在,因为这是由眼下工商登记制度中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所导致的,而以此刑拘边民,“是选择性执法”。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也有网友就“虚报注册资本”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在一些地方已试点公司注册不再需要登记注册资本,新版营业执照上没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的趋势下,昆明警方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

“在有的地方是改革,在有的地方是犯罪。

边民到底犯了啥事?”
目前,网友的探访让当地看守所更改了相应要求。

网友“周重林”昨日表示,“下午去看‘边民’,想着看不到人,送点茶或烟钱总可以吧,但均遭拒绝,说只有亲属可以”“边民”的委托律师证实了这一点。

南都记者张东锋实习生唐骏垚
文章来源于:/article-19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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