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失业保险金调节机制研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冀政[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把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
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作为具体考核任务,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抓好落实。
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失业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失业保险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因此,对失业保险待遇的调研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情况,探讨失业保险待遇对失业人员的影响和作用,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计发放2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80份。
调研对象主要为失业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调研结果1.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失业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和职业培训等方面。
其中,绝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政策内容较为全面,能够满足基本需求。
然而也有一些失业人员对政策覆盖范围和标准表示不满,认为待遇过低。
2.失业保险待遇实施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近三年来,失业保险待遇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大部分失业人员表示,得到了及时的失业金发放和医疗保险报销等待遇,并积极参与到职业培训中。
然而仍有一小部分失业人员表示,待遇发放不及时或者有一些不公平现象存在。
3.失业保险待遇对失业人员的影响失业保险待遇对失业人员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失业保险待遇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减轻了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增加了他们的生活稳定感。
其次,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的动力,他们更积极地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最后,失业保险待遇对提高整体就业率具有重要作用,降低了失业人员对社会的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从调研结果来看,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政策覆盖范围和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满足更多失业人员的需求。
其次,待遇发放的效率需要提高,以确保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待遇。
最后,职业培训项目需要更加精准,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以增强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六、建议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和标准。
失业保险调研报告
失业保险调研报告一、_市失业保险工作概况〔一〕失业保险制度开展过程_市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公布起正式建立,____年来,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稳步开展和继续向深层次开展的过程。
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当时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职工,企业按职工标准工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交费,92年缴纳比例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1%。
95年依据《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河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方法》,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及其职工,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每月交纳2元失业保险费,96年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
____年7月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调整为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交纳,职工个人按工资总额的1%交纳。
____年1月,国务院公布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我市随之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未变。
〔二〕十五期间失业保险根本情况_市在市、区、县都建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察北、塞北管理区失业保险工作未启动〕,____年底全市参保职工37.6万多人。
十五期间全市失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失业保险费征收总额都有新的突破,新增参保职工5.5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2.48亿元。
十五期末同期初相比,年失业保险费收入增长2.5倍。
新接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金支出较多,新接收失业人员44989人,为47253人支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共计1.8亿元,____年有2898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年底有19101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十五期间_市失业保险根本收支状况列表如下〔____年初基金结余4654万元〕:近几年_市大局部县区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结余呈负增长,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十五期间全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支出占总支出的71.6%,____年两项支出占总支出95.8%。
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武汉大学WTO学院商学二班
\看\图\说\话——
下为返乡农民工在招聘会上与用人 单位商谈 的场景
上为2008 年 4月某市农民工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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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民工失业返乡场景
武汉大学WTO学院商学二班
失业农民工记大学毕业生求职场景
支出范围
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 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3.职业培训补贴、职业 介绍补贴;4.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 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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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失业保险条例》—续
给付标准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性。也正是由于欠缺最高立法形式,造成了对违法行为追究的不力。 ❖ 与此同时,《失业保险条例》由于欠缺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导致
其实施机制较弱,使中国强制性保险制度变为实际上的自愿保险。新 旧制度衔接上也会出现一些不协调,极易造成各地执行政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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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较低 ❖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 失业保险金宜界定在失业者原工资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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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金的缴纳不合理
❖ 中国的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是确定一个最低缴纳数额控制 线,各类企业采用统一的缴纳比例,没有考虑缴纳人的实 际状况,如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就业者的工资水平等因素, 这种看似公平合理的“一刀切”的方式导致了实际上的不 公平、不合理。
❖ 有些企业以各种方式拖欠、拒缴失业保险费,除了当事人 有认识偏差外,主要的原因是统一的筹资费率无法体现失 业率和其缴纳额之间的关系,效益好、失业率低的企业通 常因为很少享受而不愿参保,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因无失业 人员也不能享受,从而挫伤了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积极性。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失业保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失业保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冀劳社办[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失业保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实施意见(冀劳社办[2008]85号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冀劳社办[2008]50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冀劳社办[2008]51号),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研究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失业保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性社会保障是基本的民生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
失业保险做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就业机制的重要内容,参保登记、缴费审核、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管理服务,以及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等各项工作,都与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直接关联。
必须牢固树立“大劳动保障”的观念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科学确定失业保险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既要为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服务,又要为失业人员提供各项待遇和富有成效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增多,经办工作的范围、内容、对象和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要深入分析新时期的新特点,加强对失业保险重大问题的研究,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别于一般意义的事业单位,经办的每一项具体行为,都是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实现过程。
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新举措。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29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2.22施行日期2008.02.22文号冀劳社办[2008]29号主题类别就业促进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冀劳社办[2008]29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动工作,现提出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
一、围绕民生之本,明确任务目标2008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就业促进法》为龙头,把扩大就业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制定配套法规,加强法制宣传;继续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政策内容和操作办法,解决政策落实难点问题,提高政策效果;全面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并轨遗留问题,妥善做好关闭破产和节能减排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和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健全失业预警制度;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落实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五缓四减三
补两协商”落实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9.05.08
•【字号】冀人社办〔2009〕60号
•【施行日期】2009.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
正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五缓四减三补两协
商”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传〔2009〕2号,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专门协调机构,加快困难企业的认定和政策落实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为掌握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困难企业认定情况、缓减社会保险费情况、三项补贴发放情况、促使企业和职工协商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措施,于12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填报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见附表),本次填报截止日期为4月底。
自本月起,请于每月12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填报上月以上组合政策落实情况。
联系人:胡雄龙,*************
邮箱:xxgkb
附件: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8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掌握失业保险制度运行和基金管理使用状况,规范基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年度工作要点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掌握失业保险制度运行和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有益经验和做法,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规范基金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内容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支付发放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失业保险基金政策制度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将我省有关失业保险基金制度执行到位,是否细化失业保险政策;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基金管理规章、办法;是否能适应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政策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建立经办机构岗位设置、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情况。
主要包括: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的项目、标准和办法核定缴费基数;是否存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等问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109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109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了加快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的精神,现就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调整后的参考工资标准,是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冀劳社办〔2007〕78号)文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提高20%测算确定的。
新的工资标准表附后。
各类企业可自主选择使用不同的参考工资标准,但所选择的工资标准最低一档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可以采用以级套级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在原工资标准基础上加上一定增资量后就近就高套入新工资标准的办法。
增资量由企业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自定工资标准的企业,可以参照省确定的增资幅度,自行安排调整工资标准。
企业套改新工资标准,应当考虑基本工资与奖金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安排职工晋升工资。
企业套改新工资标准或者晋升工资应以解决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偏低、增长缓慢,保持合理差距,理顺分配关系为重点。
一线生产岗位职工工资水平比较低的企业,套改工资后可多升一到两级工资。
三、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和晋升工资的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经劳动保障部门(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报国资委)审核后,按人均150元核增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或工资集体合同工资总额基数,超过150元的由企业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工资结存中解决,未达到150元的按实际增资额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失业保障制度
内容构成
(一)在划分失业人员类型的基础上,确定失业保障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在我国,失业人员一般包括:1.城乡新成长的尚未就业过的无业人员;2.城乡劳动组织中的隐蔽性失业人 员;3.城乡就业后因企业破产、产业结构调整而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4.农村乡、村企业外从事非农产业后而 失业以及流入城镇而找不到工作的无业人员;5.城镇就业后被解雇、开除、除名的违法违纪人员以及自动失业人 员。除第5类人员外,按城乡一体化保障原则别确 定各类失业人员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标准、领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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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障方式的确定。
保障方式灵活多样,有以劳代赈,就业培训、有期限的经济援助,一次性救济等,通过不同方式的失业保障, 使失业者既能得到生活保障,又能帮助和刺激失业者积极就业,努力工作,并鞭策在业人员努力向上。
(三)失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筹集方式。
主要有:1.企业按法律规定无条件一次性缴拨给失业保障部门的失业保障捐,2.其他经营性劳动组织建立 用于失业保障的专项风险基金;3.失业保障部门对以劳代赈组织提成一部分利润。
失业保障制度
经济学领域术语
01 发展
03 内容构成
目录
02 理论基础 04 均衡分析
失业保障制度是指对于非自愿性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无法获得必要的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保障时,由国家和 社会提供帮助的制度。
发展
失业保障制度最早由比利时在1901年建立,随后的几年,法国、丹麦、挪威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失业保障制度。 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建立于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只保障四种人:宣告破 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贩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 工。1993年我国又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将保障范围又扩大了三种:按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 解散的企业的职工,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依法及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待业保 险的其他职工。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是一种新建立的社会保障项目,目前仍有许多不足,如保障范围窄,仅限于 国有企业职工,加之资金来源只靠企业缴纳,就十分有限,因而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还处在不断地探索和完善过 程中。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整体功能的思考
经营者·230·失业保险制度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主导的就业运行机制而制定的,它具有三大基本功能,即“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减震器”或“安全网”。
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远远快于支出,资金结余越来越大,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应有作用远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本文结合唐山实际,就如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三位一体”整体功能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当前失业保险基金积累呈逐年扩大趋势从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实际运行来看,收入增长快于支出增长,基金积累增长迅速,失业保险金结余闲置的问题比较突出。
以唐山为例:近年来,唐山市失业保险基金进多出少,基金结余呈逐年上涨趋势。
2014年唐山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1.3亿元,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77亿元,扣除阶段性援企稳岗因素,当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比例为84.3%。
到2014年底,全市基金结余达37.7亿亿元,是2005年7.34亿元的5.14倍,占全省基金结余近三分之一强。
按目前支付水平,即使停征失业保险费,也可满足唐山市21年的基金支出。
失业保险金的过多结余意味着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经积累了诸多矛盾,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基础发展变化的需要,这对于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如何运用好失业保险金,已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如此大量的基金结余,按照现行制度运行轨迹分析,部分原因是参保人数的增加和基金征缴工作的加强,部分原因则是由于失业保险向中心调剂资金逐年减少。
而从制度本身进行分析,则主要是由于对基金支出方向限定过窄。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只起到一种对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缓冲作用,促进就业的作用十分有限。
二、近年来各地在探索扩大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从国际上看,在21世纪20年代,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保生活”;70年代,失业保险则定位于“保生活、促就业”;90年代,国际上的通用做法则侧重于在“保生活”的基础上,更大范围地促进就业、预防失业。
现阶段承德市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措施的研究
一
、
以 “ 科学发展观 ” 重要思想为指导 , 建立健全
失业预警 、 失业调控制度
成 “ 天蓝 、 绿、 地 山青 、 水秀 、 气爽、 畅、 路 城洁 、 人和 ” 的 山水 园林城 市 ”,大气 、 气、 “ 文 灵气、 秀气” 的魅 力
以文为蕴 , 从城 区整体 布局到每一个建筑 , 一个景 每
中图分类号 : 2 F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6 4 0 9(0 0 0 ~ 1 8 0 17 —2 7 2 1 ) 1 0 0 — 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建立 失 业 预 警 制 度 、 行 失 业 调 控 , 有效 地 发 实 是
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发展 、 建和谐社会 的重要举措 , 构
挥失业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失业人 员生活方面 “ 安全 网” “ 和 减震器” 的作用 , 是稳定就业局势、 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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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李景瑞 . 承德 民族历史 与建 设文化大市 学术论坛文选【 1 沈 M. 阳: 辽宁民族 出版社 ,0 6 20 . [ 3 】王玉成 . 旅游文化概论[ . M] 北京 : 中国旅游出版社 ,0 5 20 . 【 4 】阎家驹 . 承德旅游【 . M】 北京 : 中国戏剧出版社 ,0 7 20 . [ 5 】马武定 . 对城市文 化的历史启迪 与现 代发 展[ . J 规划 师,0 4 ] 2 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统一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调整后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
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200元的,按照22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二)对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30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60元。
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1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调整后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930元的,按照93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三、资金渠道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2005年修订)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26•【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施行日期】2001.02.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2001年2月28日河北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1月2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一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期限为连续工作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九个月。
第七条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50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50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冀企业: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要求,现就调整提高我省企业岗位津贴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津贴标准。
本次调整提高标准的岗位津贴是结合我省原有的岗位津贴范围和现实企业生产作业特点而制定的。
具体岗位津贴标准及适用范围见附表。
本通知规定的行业及岗位以外的岗位津贴,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和承受能力,本着关爱职工,收入分配向苦、脏、累、险、害一线岗位倾斜的精神,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夜班津贴标准。
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个小时以上)12元/班。
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
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10元/班。
三、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发放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在岗职工,按实际出勤工作班数计算。
四、岗位津贴和夜班津贴是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岗位、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或特殊劳动消耗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
企业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发放的津贴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各种津贴支付规定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按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予以纠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劳动监察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五、资金列支渠道:因执行本通知规定而增加的工资支出,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今年在基数外单列,以后核入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相应增加协商总额;其他企业在成本中列支六、本通知所列各项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生活困难期,减轻其经济负担,帮助其尽快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失业保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相关建议,旨在为失业保险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1.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对覆盖范围、标准和待遇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失业人员的需求。
另一方面,由于失业率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失业保险制度无法灵活调整,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2.管理执行不到位失业保险的管理执行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方面,失业保险的资金管理、审批和发放等环节存在审批流程繁琐、审核不及时等情况,导致失业人员补助金难以及时到位。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度和运用也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保险资金的流转效率较低,难以实现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3.信息不对称失业人员在面对失业困境时,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难以获取失业保险相关的政策及权益,导致其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帮助。
同时,由于失业保险机构和失业人员之间信息交流渠道的不畅,导致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效果不佳,难以实现失业人员的全面保障。
4.人员素质不足失业保险工作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是影响工作效果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由于失业保险工作的工作压力和责任较大,需要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但目前部分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不够高,导致工作效率较低。
另一方面,由于失业保险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一些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培训和持续学习,难以胜任工作。
二、建议1.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应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和完善,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同时,应建立起完善的调节机制,提高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失业率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
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挪帧%(保*严定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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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摘要: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
实行的保险制度,主要由政府负责建立失
业保险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
工资来源劳动者提供再就业服务与社会
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全服务型社会必经
的道路探索,是建设新时代和谐社会的关
键内容,有助于预防失业无业、支持创业
的能现受到
,失业保险难于帮
助企业稳定岗位、稳 员工就业,失业
保险的存在并没有避免大规模失业现
象的发生% ,完善失业保险制 F 引导就业,将促 企业稳定就业,使就
业岗位处
状态%
四、 健全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作用
的举措
(一)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
围
通过 一
失业保险的
,既能够让自由工作者 民工劳 动者受益,又能够 地发挥失业保险 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是在失业
角度出发,探寻失业保险机制对社会稳定
的影响,发现当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
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充分发挥
失业保险的调节作用,保障民生,维护社
会稳定%
-、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的功能
失业保险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发放失
业保险金、提供失业培训支持、促进物资
平衡等,通过保障 生活、维稳定
、进创业业、调节
现兜
底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
要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实施业技
补贴、施援企稳岗护航补贴等举措实
施%
(一) 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机对参与缴纳失业保
险 ,依据缴纳年限兑现失业 保
险金发放额度,如参保-~2年在失业
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2~3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已经2018年4月2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勤2018年5月21日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当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高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职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相关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及监督检查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保险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能力。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互为不相容岗位,其工作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8.05•【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工作,进一步畅通待遇申领渠道,切实保障好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申领渠道信息推送机制各级经办机构要通过手机短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APP或微信、支付宝等有关渠道,按月对新发生的失业保险停保人员主动发送信息,告知全国和河北申领渠道,使参保失业人员最大化知晓申领方式。
失业保险待遇全国统一申领入口网址为,河北省申领入口网址为,手机端使用“河北人社”APP。
二、完善失业保险待遇直发模式各级人社部门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因时因势探索主动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新模式。
经办机构要调整业务流程,完善信息系统,优化“线上审核”通道,充分利用社银发放平台,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至参保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努力让失业人员在最困难时得到帮扶。
三、健全结果及时反馈机制对失业人员的线上或线下申领信息,各地要加快审核,即时办结。
对审核结果要通过短信或原申领渠道及时反馈。
审核通过的,要告知待遇发放期限和标准;审核不通过的,要准确告知原因。
四、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推行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经办新模式,巩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零材料”,持续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便捷性,确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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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失业保险金调节机制研究
作者:王岩史艳霞郑军锐任铁争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24期
[提要] 健全失业保险金调节机制,一方面是坚持“政府主导、行政推动、联合检查、精细管理”的扩展工作机制,加强与区人保局、区建委、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扩展联动局面;另一方面要做到“五个盯住”,在推动重点人群参保上实现新突破。
关键词:河北省;失业保险金;调节机制;研究
本文为2015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失业保险金正常调节机制问题研究”课题(JRS-2015-2021)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0日
近年来,一方面河北省失业保险金调节机制取得一定的成效:失业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金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失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保生活促就业并重的发展机制形成;另一方面河北省失业保险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失业保险范围仍待进一步拓宽、少报、摘报、漏报参保人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支付待遇期限过长,支付管理不严、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缺乏保障、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
为确保建立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正常调节机制,提出以下观点:
一、拓宽失业保险金覆盖范围
河北省失业保险制度层次相对单一,内容不尽完善,对有效解决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这类特殊弱势群体的参保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工参保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宣传和落实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社会保险扩展工作中,受社会保证行政部门以及监察部门力量不足等原因的影响,存在被纳入保障范围的群体事实上没有参保的现象,这需要相关部门完善各项措施,加大监察力度,切实提高失业保险实际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
二、依法稽核,提高征收质量
一是强化缴费基数管理。
落实缴费基数核定检查规范,按照组织有序、重点突出、违规必纠的要求抓好基数核定、复核、监察工作。
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全市基数复核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全市中断缴费及欠费管理,按照规范有序、数据有据、落实有力的要求,对各类中断缴费单位严格履行催缴手续,如实填报各项欠费;二是强化征收基础管理。
制定登记信息管理办法,严把登记关口,借助身份证阅读器,确保登记信息质量。
与工商、地税等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紧密配合,对辖区内非
公有制企业的用工情况或农民工的参保情况进行仔细排查。
对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督促企业参保缴费;对存在拖缴、欠缴情况的企业,必须依法合规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媒体信息平台上进行曝光,杜绝再发生此类事件;三是加强媒体和舆论监管。
三、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监管措施
首先,严格失业保险金补贴程序。
在落实失业保险补贴的认定环节中,要严格按照领取失业保险补贴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失业保险金不流失;其次,加强对失业保险金的监管力度;第三,实现失业保险金的保值与増值。
应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基金投资运营与保值增值的管理。
四、健全失业保险金调节工作机制
健全失业保险金调节的工作机制,一方面是坚持“政府主导、行政推动、联合检查、精细管理”的扩展工作机制,加强与区人保局、区建委、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扩展联动局面。
搭建参保就业、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各部门信息沟通联动共享机制,使失业保险扩展工作形成合力。
切实利用网络、广播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发挥各基层保障中心的作用,成立宣传扩展小组,深入辖区各街镇保障中心、企事业单位,就《社会保险法》和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
安排专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参保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提高各类用工单位、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针对一些新型、大型工业项目,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企业建设、进展及用工情况,摸清参保资源,督促企业参保。
加强与辖区各街镇劳服中心联系,发挥各街镇劳动协管员作用,做好对辖区内的集体、私营、股份制企业和居民的政策宣传,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健全失业保险金调节的工作机制要做到“五个盯住”,在推动重点人群参保上实现新突破。
盯住新增就业扩展,建立就业与参保信息对比派查制度,发挥扩展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掌握新增就业情况,实现就业与参保同步管理。
盯住农民工扩展,逐户分析小综合险农民工减员情况,釆取集中培训、入户督办、强制捆绑、提请监察等手段,促进农民工参保。
盯住各类劳务派遣单位扩展,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办法核准参保险种,努力实现全员参保。
盯住外国人参保扩展,将外国人就业情况、外国专家受聘情况纳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按规定参保。
盯住灵活就业人员扩展,加强与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动,以中断缴费人员和参保需求较强的“4050”人员为重点,做好宣传引导,用好社保补贴政策,吸引更多人参保缴费。
五、切实发挥促进就业的功能
第一,健全劳动就业制度相关配套。
在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中,逐步淡化鼓励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改变过去片面的强调劳动者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做法,稳定了就业,减少失业保险的负担,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在职人员提升技能水平的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六、完善失业保险金筹资模式
完善失业保险金的筹资模式,重点是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完善失业保险金的筹资模式,还要合理实行差别费率。
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时,要做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尽量避开宏观指导,重在落实。
主要参考文献:
[1]林义.失业保险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2]孟昭喜.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3]巴曙松,谭迎庆,赵晶,丁波.社保基金监管框架之思考.中国农业会计,2012.9.
[4]张国平.我国现行社会保基金保险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财会研究,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