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查对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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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范本)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

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___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科室查对制度

科室查对制度

科室查对制度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

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留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留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留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留意观看,保证平安。

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需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全部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留意事项。

四、输血科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1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1、实行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是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申请单与标本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药物有效期。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一)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四)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器械护士保管、浸泡、登记签字,并有当日值班护士负责核对签字,送病理科。

三、药房(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一)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检验科查对制度(五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五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查对制度的认真执行死保证护理工作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有效措施。

一、“三查七对”、“一注意”内容1、“三查”。

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2、“七对”。

认真、严格核对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剂量、用法和时间。

3、“一注意”。

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有关记录。

4、特殊用药或特殊患者应注意医嘱或药物说明书中药物输注速度的查对。

二、医嘱查对制度(一)电子医嘱查对1、电子医嘱查对适用于所有开具电子医嘱的护理单元。

2、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应采用pda或计算机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与医嘱信息。

3、有执行条码的医嘱执行需用pda扫描,执行者确认签字;无执行条码的医嘱在核对执行后应当在该项医嘱上点击确认执行。

(二)纸质医嘱执行查对1、纸质医嘱查对适用于所有无法开具电子医嘱、仅能开具纸质医嘱的护理单元。

2、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应携带纸质医嘱单进行医嘱相应准备或到床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及医嘱内容的查对。

(三)对模糊不清、有疑问医嘱的查对1、对医嘱有疑问时,护士应主动询问主管医生,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待医嘱核实后,方能执行医嘱。

2、处理流程:发现医嘱模糊不清、有疑问→询问主管医生→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实(修正医嘱)→遵医嘱执行(四)口头医嘱查对处理1、口头医嘱查对仅适用于抢救患者和手术过程时。

2、对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两人核对,医师补开医嘱后方可弃去。

(五)电子医嘱执行后医嘱管理查对制度为保障护理安全,护士应每班查对医嘱执行情况。

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用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混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不可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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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供学习与交流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集标本时,要查对检验项目,核对病人信息,核对票据信息,防止出现生成的条码信息与病人检查信息不符合、缺项等问题。

2、接收标本时,要检查样本外观容器否符合规范,检查标本外观是否正常,对不合格样本采用标本拒收制度进行退回。

3、科内急诊交接的标本接受时,查对标本数量和质量,了解未完成检验的内容,及时分配专业组进行急诊的缺项检验。

4、各专业组检验前必须进行核收,再次检查送检标本的情况,如发现溶血、凝血、脂血等现象,应及时备注栏目进行注明。

一般不主张“让步检验”,临床特殊需要可实施“让步检验”,“让步检验”只发放口头报告。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检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通知临床重新采血进行复查,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必须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有缺项等。

经授权审核人审核后发放检验报告。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集标本时,要查对检验项目,核对病人信息,核对票据信息,
防止出现生成的条码信息与病人检查信息不符合、缺项等问题。

2、接收标本时,要检查样本外观容器否符合规范,检查标本外观是
否正常,对不合格样本采用标本拒收制度进行退回。

3、科内急诊交接的标本接受时,查对标本数量和质量,了解未完成
检验的内容,及时分配专业组进行急诊的缺项检验。

4、各专业组检验前必须进行核收,再次检查送检标本的情况,如发
现溶血、凝血、脂血等现象,应及时备注栏目进行注明。

一般不主
张“让步检验”,临床特殊需要可实施“让步检验”,“让步检验”只发放口头报告。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
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检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
主管。

必要时,通知临床重新采血进行复查,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必须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有缺项等。

经授权审
核人审核后发放检验报告。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1、临床标本送检,必须由医师填写检验申请单,按栏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楚,项目明确。

2、标本容器应清洁干燥、不渗不漏、容器适宜、标签完整、清晰。

标签内容应包括科别、病人姓名、床号、收集时间。

3、检验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医师检验申请单的内容。

发现错误或送检项目不明确应与申请医师联系,由送检医师本人或上级医师更正或说明。

4、检验科与临床各科室协商,对各种标本的采集方法、收集、传递与送检方式,送检时间,检验报告签发时间,急检项目的范围,标本容器的供应,以及对和项标本的质量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报医院批准后实施。

5、对不全质量要求的送检标本,检验人员有权拒收,但需及进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6、急诊项目医师应在申请单右上角注明“急”字。

医嘱送检,需说明情况并补送申请单,不得改做急检处理。

7、一次采集标本需做多项检验,应按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检验申请单,并在标本瓶上注明标本号和项目。

8、采集和传送标本时严禁标本污染容器外面和环境,以免造成医院检验工作人员的院内感染。

9、采集和收信标本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准确无误。

10、检验科接收检验单时,要检查填写是否规范,检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项目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1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1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13、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14、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符全临床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

必要时及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得简单随意发出报告。

15、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报告人签名,必要时核对人加签名。

16、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药房查对制度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病房工作人员到药房取药,应当面签收。

二、血库查对制度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填写签收记录。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检验者签名,复核者签名。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四、病理科查对制度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填写签收记录。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诊断者签名,复核者签名。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诊断者签名,复核者签名。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五、放射科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六、理疗室及针灸室查对制度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七、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特殊检查科(包括心电图、心动图、脑电图、脑血流图、超声波、内镜等) 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及流程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及流程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及流程
1、根据医嘱采集标本,结合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种类,并通知患者准备。

2、双人核对检验项目、检查时间、试管种类、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检查真空试管有无破损,做好登记。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输液或输血侧肢体采集血标本。

4、如同时采集多个项目的标本,采血顺序:血培养—血沉—凝血功能—血分析—血生化—促凝管。

需抗凝的试管按要求轻轻摇匀。

5、凝血功能障碍或经动脉采血患者,拔针后按压时间延长至10分钟左右。

6、血标本做到及时采集,血量准确,及时送检,并做好与检验科核对,两人签字交班。

检验科查对制度(5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5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

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____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文(2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文(2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文一、医嘱查对制度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

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

查对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查对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6)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1. 查准确性:检验科可以通过对制度的具体条款和规定进行验证,确定其准确性。

例如,可以检查制度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制度是否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等。

2. 查合规性: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检验科的一个重要任务。

检验科可以通过对制度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查看其中的规定是否与相关法规保持一致,以确保公司制度的合规性。

3. 查操作性:检验科可以对制度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以验证其操作性。

例如,可以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测试制度对于员工的约束力和实施效果。

4. 查适应性:制度是否适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也是检验科需要查验的内容之一。

检验科可以通过对制度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对比和分析,评估其适应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5. 查可行性:制度的可行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检验内容。

检验科可以通过对制度进行可行性分析,考虑其实施所需的资源、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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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范本)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

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___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
一、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二、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

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三、采集标本时:
①、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四、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五、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六、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七、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

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

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检验科查对制度
一、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二、每天每组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

遇疑难问题,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三、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病人信息与检测项目是否相符。

四、检验时,应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化验单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五、检验后,应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六、发报告单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七、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1、目的: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

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发票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打印清晰、严禁涂改报告。

(4)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标本漏测、报告单漏发。

门诊报告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

病区报告后,检查核对有无漏打,无误后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

避免丢失、遗落,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

报告单如有丢失,各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5)标本完成检测后,将已检验的标本按序存放在冰箱内,记录贮存的标本数并签字,以备查询和复查。

(6)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双方面对面交班,并在交接班本上记录和签名)及部分标本的转送工作(酒精浓度测试、细菌培养标本、环孢霉素浓度检测标本等),重要的交班内容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用法。

(三)检查药品质量时,注意有无变色、变质、过期、瓶口裂痕及配伍禁忌,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时要进行三查十对:三查:查血袋标签、血袋物理外观、血液质量与输血器材质量。

十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献血员姓名编号、血型及交配试验结果、储血号、采血日期和有效期、血液种类、剂量。

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一)接收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并正确填写术中护理记录单。

(二)已备血病人,严格检查配血报告。

(三)检查无菌包灭菌标志,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四)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在缝合前核对纱布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并正确填写术中护理记录单。

(五)术中取下的标本,应由手术者填写病理申请检验单,并进行登记核对后方可送检,与病理科严格交接手续,巡回护士正确填写术中护理记录单。

三、药房(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一)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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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专业组检验前必须进行核收,再次检查送检标本的情况,如发现溶血、凝血、脂血等现象,应及时备注栏目进行注明。一般不主张“让步检验”,临床特殊需要可实施“让步检验”,“让步检验”只发放口头报告。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检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必要时,通知临床重新采血进行复查,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检验科查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度
1、采集标本时,要查对检验项目,核对病人信息,核对票据信息,防止出现生成的条码信息与病人检查信息不符合、缺项等问题。
2、接收标本时,要检查样本外观容器否符合规范,检查标本外观是否正常,对不合格样本采用标本拒收制度进行退回。
3、科内急诊交接的标本接受时,查对标本数量和质量,了解未完成检验的内容,及时分配专业组进行急诊的缺项检验。
6、发送报告时,必须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有缺项等。经授权审核人审核后发放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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