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责任主要有哪些
公务员制度
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拟聘任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伯;二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笔试、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三是用人单位择优确定聘任人选,报任免机关审批;四是任免机关批准。五是用人单位与被聘任人员签订聘约,发给聘书
13.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原则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二是学用一致的原则,这也是培训的目标;三是按需施教的原则,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需要采取不同的培训;四是讲求实效的原则
(1)目的不同。年度考核是对国家公务员的全年表现进行评价,录用考核是对被录用人人员的一贯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以确定能否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晋升考核是为晋升国家公务员职务进行的评价(2)法律依据不同。年度考核的依据是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录用考核的依据是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晋升考核的依据是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3)考核组织不同。年度考核由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进行,由行政首长决定考核行将。录用考核是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晋升考核是由任免机关进行(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年度考核的方法和程序比较规范,有法规明确规定,程序严谨,录用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相对简单。晋升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严格(5)与录用考核、晋升考核相比,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具有范围广泛、定期进行、实施机构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挖跟头过三个特点
99.国家公务员辞职与辞退国家公务员的区别
(1)概念不同,辞职是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关系。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作用关系(2)条件不同。辞职的条件是国家公务员本人自愿。辞退的条件是国家行政机关单位方面强制(3)程序不同,国家公务员辞职是双方行为:个人申请和机关批准。辞退国家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批准(4)后果不同。国家公务员辞职没有辞职费。辞退国家公务员有一定的辞退费
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权利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自己或者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或者资格。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能力和资格。
其含义是:一是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二是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三是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公务员作为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者,国家有权要求其尽职尽责,同时国家也要为公务员履行职责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保障。
外国公务员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其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条件的保障;二是这种工作条件的保障是与公务员的职责相适应的。
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条件的保障。
工作条件的保障是指公务员为了执行公务、履行职责,有权要求一定的工作条件作保证。
没有一定的工作条件,公务员就无法很好地执行公务,完成其工作任务。
良好的工作条件是公务员正常履行公职、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也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效率、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质量。
工作条件主要包括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通讯联络工具、交通工具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等等。
公务员有权要求国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另外,公务员所需的工作条件也是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的进步而不断更新的,例如现在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电脑是办公必备的工具,提供电脑就是公务员工作条件的保障之一。
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名词解释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公务员的职务可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责任,非领导职务只承担岗位责任。
3.公务员的录用:是指国家公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录用优秀人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活动。
4.行政处分及解除:行政处分是指具有法定权限的机关,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给予一定的行政制裁的措施。
解除处分是指在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后,在处分期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原处分机关解除其所受处分的一种行政行为。
5.职位与职位分类:职位是指由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6.引咎辞职和因公辞职: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有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一般称为引咎辞职。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一般称为因公辞职。
7.公务员的交流、调任、转让:公务员交流,是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公务员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或者将公务员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公务员的调任,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从其它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公务员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的制度,调任涉及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或消失;公务员转让,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让任职。
国家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国家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国家公务员是国家公共管理机构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行政职责,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保障他们的工作权益和职业发展,国家对于公务员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加以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就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进行探讨。
1.工作稳定与保障作为公务员,享有的第一项权利是工作的稳定和保障。
国家公务员在成为正式公务员后,可以得到长期稳定的工作岗位,不会因为经济波动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失去工作。
这为公务员提供了安稳的职业发展环境,也为他们的家庭提供了经济的保障。
2.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公务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也是其享有的权利之一。
国家对公务员的薪酬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公务员的岗位等级和职务等级上进行薪酬的区分,并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等级的提升而相应提高薪水水平。
此外,公务员还享有各种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带薪年假等,这些福利权益为公务员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福利。
3.职业发展机会与晋升机制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还包括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机制。
公务员可以通过考试或职称评定等方式,得到晋升的机会。
国家为公务员提供了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包括参加培训、进修学习、担任重要职务等,这些都是公务员个人实现职业梦想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4.保障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作为公务员,个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也是受到国家保障的。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受到威胁、侮辱或遭受人身伤害,有权利要求国家提供保护,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也对侵犯公务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确保公务员工作的安全性和尊严性。
5.言论自由和参政议政权作为国家公务员,享有表达意见和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有权利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合适的途径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政策的制定等。
这为公务员提供了参与国家管理和决策的平台,使其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影响力。
谈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谈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摘要:公务员,作为一个掌握着公共权力的特殊团体,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当今社会日益受到关注。
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
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执行国家公务。
本文主要通过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辩证地分析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义务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与一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基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有自己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作为国家公民,公务员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作为国家公务员,因其职业需要又有自己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历史文化等紧密联系的。
国情不同的国家,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时,注重以下几点:第一,坚持人人平等。
所有公务员都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国家公务员不得因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党派、民族、年龄、所服务的行政机关等因素,享受特权或遭到歧视。
在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中,用法律的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去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
每个公务员都有权利对任何机关及其领导人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对所有公务员的法定权利和利益都要予以保护;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或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或行政责任,并依法予以同样的处理。
第二,保持义务、权利一致。
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公务员可以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同时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务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
公务员的权利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务员的权利的具体内容如下: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力。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力
5、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力。
6、依法辞职的权力。
7、享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回避范围: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挂职锻炼: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以进行锻炼的活动。
转任: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内部转换职位任职。
国家公务员控告: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要求纠正其侵权行为,追究
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要求予以赔偿的行为。
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兼顾了职位与品位的因素。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身份一经确定,就与国家产生了一定的义务和权利关系。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与一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基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有自己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作为国家公民,公务员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作为国家公务员,因其职业需要又有自己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述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一)公务员义务的含义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法律规定公务员个人应当为政府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把握公务员义务的含义,有几个特点:第一,公务员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而不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随意规定的。
第二,公务员义务是对公务员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做的行为。
第三,公务员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方面内容(职责性义务和禁止性义务)。
(二)公务员权利的含义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务员权利的形式是,公务员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且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制止某种行为。
公务员的权利的特点:第一,公务员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不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随意规定的。
第二,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可以做的行为。
第三,公务员权利是对公务员的一种许可和保障。
二、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义务和权利构成法律关系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公务员作为代表政府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其义务和权利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义务与权利的统一性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2.义务与权利的身份性公务员身份的获得是公务员义务与权利产生的前提和依据。
公务员具有双重法律身份,这使得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两个层次。
一个层次,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就应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应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另一个层次,公务员又因职务关系而享有公务员法所赋予的特殊的义务和权利。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
• 《条例》和《公务员法》中都专项规定了公务员 应履行的义务,这些法律义务必须履行,不能放 弃。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 条。其中的“保守国家秘密”已被《宪法》列为 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公务员由于工作需要, 接触较多的国家秘密,因而更应该遵守。 • “工作秘密”是《条例》提出的,被《公务员法》 所吸收,是公务员在工作中不能擅自公开的那部 分事项。“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除了要承担 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工作秘密”一旦泄露,泄露者要承担行政责任, 受到行政处分。 • 本案的汪某私自泄露国家秘密,理应受到行政处 分,如果情节严重,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三、公务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权利的基本内容
• 1、分类 • 在职期间的权利与解除公务员职务关系后 的权利 • 各国在公务员制度法规中规定的公务员的 权利基本上都是属于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 利。 • 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利是公务员权利的主 体,其他权利都是由公务员在职期间权利 派生出来的。
2、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 辞退或处分——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保障权。 •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 参加培训。 •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 提出申诉和控告。 • 申诉控告权可以避免公务员揭发政府工作缺点和 弊病免受打击报复。 • 申请辞职。 •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 一、概述 • 1、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 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 束和强制。 • 2、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 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 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 出某种行为或抑止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 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及对公务员所 得利益的许可和保障分别构成了公务员义 务和权利的内容。
第三章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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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概念
3.1.2 明确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目的 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有利于国家行政良性运行。 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依 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作用。
3.这种职责和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4.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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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概念 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 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其含义主要有:
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 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的行使职权、执行公务; 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 人可以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 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的,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 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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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公务员的职责
1
2 3 4 5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
7 8 9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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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有权要求公务员履行其法定的应尽职责,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公务员有忠实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要求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权益保障。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一定的权利,就无法执行公务;没有一定的义务,就不能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
只有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
(1)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是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未能履行应尽义务的,即视为违纪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与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有八项:一是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是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是申请辞职;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3.联系我国实际论述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出发点。
现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主要由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
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后者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
职位是职位分类的基础,是特定职务、职权、职责的集合体,由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公务人员担任。
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
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公务员作为社会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员,担负着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任。
他们既享有一定的权力,又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就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展开论述,从不同角度探讨他们在行使职责中的重要性和责任。
一、权力作为行政管理中的一员,公务员拥有一定的权力。
这些权力是依法赋予的,旨在保障其正常行使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公务员权力的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律法权力:公务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各项权力,如制定和实施政策,处理行政事务等。
2. 决策权力: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权对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
3. 监督权力:公务员拥有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力,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效力。
二、义务除了权力之外,公务员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是为了保证他们忠实履行职责,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公务员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忠诚义务:公务员要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坚决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真诚为人民群众服务。
2. 廉洁义务:公务员应秉持廉洁从政的原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 服务义务:公务员的首要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为其解决问题,满足需求,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效能义务:公务员应高效履职,提高工作效能,争创一流业绩,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公务员应当牢记自己的义务,做到权责统一。
只有充分理解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务员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三、权力与义务的平衡权力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至关重要。
保持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可以有效避免公务员滥用权力、腐败以及其他行为失范的问题。
为了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平衡,有必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明确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规范公务员行为,确保其依法行政。
第二章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公务员的义务和制度一、公务员义务权力的含义和意义:公务员义务的含义:公务员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义务在结构上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三个要素。
公务员权力的含义:公务员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可以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权力在结构上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三个要素。
规定公务员义务和权力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义务和权力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力,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
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公务员义务的内容:公务员义务的内容是指公务员义务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由于国情不同,各个国家的公务员义务范围有所不同,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一国的公务员义务范围也会有所变化。
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我国公务员的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
《公务员法》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
2、依法履职的义务。
两项要求:一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为民服务的义务。
《公务员法》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义务。
核心要求就是“为民服务”。
4、忠于国家的义务。
《公务员法》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核心要求:忠于国家。
5、服从命令的义务。
《公务员法》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包括“忠于职守”和“服从命令”两项基本要求。
6、保守秘密的义务。
《公务员法》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
公务员约束与激励机制的中外比较研究
公务员约束与激励机制的中外比较研究由于国情等多方面客观因素的不同,各个国家在约束激励机制建立与应用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
公务员约束与激励机制主要有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工资福利制度、奖惩制度等。
对各国公务员约束与激励机制的比较研究与借鉴,对健全我国公务员约束与激励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比较(一)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法》第12、13条)主要包括: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提出申诉和控告等。
而禁止性义务则是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十四个方面。
(二)西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各国因法律体系的不同,对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表述也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利益保障权,二是身份权,三是政治权利,四是培训教育权。
在义务方面,主要分为必须作为和不得作为两大类。
其中以必须奉行“政治中立”原则较为突出。
(三)比较分析与西方国家比较,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带有鲜明的政治性。
西方公务员被要求政治中立,如英国规定:“维护政治中立、不为党派政治目的使用公共资源,不要求公务员任何与公务员行为规范有冲突的方式履行职责”;在政治权利方面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如某些国家常任类公务员没有被选举权等。
我国公务员的政治性则比较鲜明:在政治上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可以参加任何合法党派组织;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普通公民同时还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各种政治权利等。
二是权利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
除了《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外,还规定公务员享受“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体现了公务员权利的广泛性和全面性。
而西方国家公务员法中鲜有此类规定,一般都是列举出具体权利。
三是民主权利更加真实。
西方国家公务员的民主权利只侧重于公务员个人的自我保护权利,对公务员政治活动方面的权利均有法律上的限制。
而我国公务员不仅可通过各种渠道与形式参与政治活动、发表政治见解,而且能向政府各级机关以及领导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1、公务员义务在结构上具有的要素有 ( )2013年7
月
A.强制性
B.自主性
C.规范性
D.非自主性 E.保障性
2、构成公务员法律规范核心内容的是( ) 2-20
A.公务员的竞争上岗机制 B.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C.公务员的任用制度
D.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3
二、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形成一 支优化、廉洁、稳 定、高效的公务员 队伍
4.非人格化。在科层制组织中,官员不得滥用其职权,个人的情绪不得 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组织成员都按 严格的法令和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
5.技术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 得工作机会,享受工资报酬。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其某个职位, 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从而促进个 人为工作尽心尽职,保证组织效率的提高。
2.等级制。在科层制组织中,拥有一大批官员,其中每个人的权威与责 任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官员的职位按等级制的原则依次排列。部属必 须接受主管的命令与监督,上下级之间的职权关系严格按等级划定。
3.规则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 规则限制。也就是说,每位成员都了解自己所必须履行的岗位职责及组 织运作的规范。所以说,科层制组织 所采取的手段能最有效地实既定 的目标,领导人一时产生的错误想法或已经不再适用的程序,都不大可 能危害组织的发展。
1、身份处分:丧失公务员身份 2、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处分 3、赔偿责任:即管理特定财物的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
所管财物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 带来财产损失的,则往往需与国家机关共同承担。 4、刑事责任:即公务员对其职务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5第五章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
焦裕禄
• 焦裕禄对同志对人民满腔热情。他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 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时候,去关心群众、 帮助群众。他的心里装着全县的干部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经常 肝区痛得直不起腰、骑不了车,即使这样,他仍然用手或硬物顶住肝 部,坚持工作、下乡,直至被县委强行送进医院。 • 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他临终 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 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 • 同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号召全省干部学习焦裕禄忠心耿耿地为 党为人民工作的革命精神。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 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 》,全面介绍了焦裕禄的感人事 迹,同时还刊登了《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的 社论。随后,全国各种报刊先后刊登了数十篇文章通讯,在全国掀起 了一个学习焦裕禄的热潮。焦裕禄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的 榜样。
行为,对此类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围。”
公务员的条件: 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公务员法》第11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二、年满十八周岁 • •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 一方面,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是保证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 • 另一方面,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无法截然分开的,有些国家秘密就是由 一系列工作秘密主城的有些工作秘密,虽然未被列入国家秘密的范围,但 是泄露了也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因此工作秘密也需要保守。 • 公务员不仅在在职期间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而且在辞职、退休、 被辞、退离公务员队伍后仍需行使这个职责。
政府公务岗位职责
政府公务岗位职责政府公务岗位是国家机关中职责重大、具有较高权力和责任的职位。
公务员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
本文将重点讨论政府公务岗位的职责,包括执行行政任务、监督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保护人民权益等方面。
一、执行行政任务政府公务员以执行行政任务为首要职责。
他们负责领导和组织机关部门的工作,向上级汇报并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
公务员需具备广泛的知识背景并熟悉相关法规,以便能够有效完成他们的职责。
他们必须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政府决策的顺利实施。
二、监督公共利益政府公务员应当负责维护公共利益的监督和执行。
他们需要确保政府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维护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公务员应当有效地管理公共资源,监督政府部门的活动,并及时处理公众的诉求和投诉。
他们也需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以保护社会经济利益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公务员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
他们需要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持社会秩序和平稳。
公务员们应当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并作出合理的调整。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推动社会发展并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四、保护人民权益政府公务员保护人民权益是其最基本的职责。
他们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公务员应当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人民的问题和需求。
他们应当善于倾听人民的声音,加强与人民的互动交流,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总结政府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一员,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
他们需要执行行政任务、监督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保护人民权益。
在实施职责的过程中,公务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与技能,并始终如一地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通过履行上述职责,政府公务员将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重要贡献。
公务员的权利
(一)申诉的含义:申诉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 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 (包括行政处分、被降职、被辞退的决定等)不 服,可以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向原处理机 关、政府人事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重新处理 意见和要求。 (二)行使申诉的途径 1)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向同级公务员 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 关提出申诉;(3)对“处分”不服可以向监察机 关申诉。对省级以下机关的申诉还可以再申诉。
2.批评建议的内容:既可就与自己工作、权益有 关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针对行政机关的工 作程序、工作内容、领导人的工作方式和作风等 问题提出批评建议 3.批评建议的形式:公务员可以用书面的、口头 的或其他合理的形式在任何时期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公民在行使批评建议权时要注意: 1、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2、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3、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五)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意义 这是公务员责任心的体现,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 创造性,调动其积极性,改进政府机关及其领导 人员的工作。
2.引咎辞职是指领导成员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 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 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3.被动辞职: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 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 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
1、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P9八项权利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八项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机密及其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各有何长处和短处?P26职位分类的优点:以“事”为中心;采用科学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使公务员分类管理科学化;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定报酬,同工同酬;使用固定的分类标准,同等级职位享受相同待遇,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提供依据。
品位分类的优点:以“人”为中心,以人的资格为分类标准,有利于吸引人才;便于选拔和培养通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不断升迁的机会。
职位分类缺点:公务员流动受限;不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管理成本高。
品位分类缺点:限制学历低人员的发展;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3、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七项资格条件和不能报考的条件。
P49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5)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35岁以下;7)具有考试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一是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二是曾经因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处分未解除的;四是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公务员职责
不同职位公务员具体的工作职责是不同的,但所有公务员都应做好以下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1.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概述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
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执行国家公务。
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历史文化等紧密联系的。
国情不同的国家,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时,注重以下几点:第一,坚持人人平等。
所有公务员都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国家公务员不得因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党派、民族、年龄、所服务的行政机关等因素,享受特权或遭到歧视。
在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中,用法律的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去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
每个公务员都有权利对任何机关及其领导人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对所有公务员的法定权利和利益都要予以保护;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或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或行政责任,并依法予以同样的处理。
第二,保持义务、权利一致。
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公务员可以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同时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务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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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P9八项权利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八项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机密及其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各有何长处和短处?P26职位分类的优点:以“事”为中心;采用科学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使公务员分类管理科学化;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定报酬,同工同酬;使用固定的分类标准,同等级职位享受相同待遇,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提供依据。
品位分类的优点:以“人”为中心,以人的资格为分类标准,有利于吸引人才;便于选拔和培养通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不断升迁的机会。
职位分类缺点:公务员流动受限;不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管理成本高。
品位分类缺点:限制学历低人员的发展;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3、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七项资格条件和不能报考的条件。
P49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5)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35岁以下;7)具有考试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一是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二是曾经因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处分未解除的;四是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4、受党纪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应该如何考核?P65党内警告:处分多年参加考核,不能评优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确定为不称职,其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撤消党内职务: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第二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并定等次;留党查看: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查看一年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查看二年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开除党籍:处分当年参加参加考核,定不称职;第二年、三年参加考核不定等次;涉嫌违纪被立案检查的,参加考核,受检查期间不定等次。
结案后按照结果办理。
5、如何理解“民主公开”的考核原则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P72“民主公开”的考核原则的民主就是要增强国家公务员的参与度,是同我党一贯倡导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
具体显现在实施考核的工作中要广泛征求国家公务员的意见,要有公务员代表参加考核组织。
公开就是要求增加考核的透明度,把考核工作公之于众,便于群众监督。
通过民主公开,达到客观公正的效果。
“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是我们党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行政首长任主考人,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考核机构有一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了民主精神;考核一定层次的国家公务员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验;群众考核是指群众对被考核者的表现提出自己的看法,作为主考人评价被考核者的重要依据。
6、如何具体使用“优秀”或者“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结果?P811)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者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内晋升一级;2)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连续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晋升一级工资档次;3)晋升从下一年度开始4)当年称职以上的,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做奖金5)连续两年优秀或者连续3年称职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7、如何理解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及其含义?P85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有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精神或者物质的激励制度。
授奖机关:县政府以上行政机关受奖对象:国家公务员(包含试用期的)奖励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条件:工作表现突出,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8、为什么我国公务员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P87一是我国各级政府机关与国家公务员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二是一般国家公务员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水平,比较重视政治荣誉;三是可以促进国家公务员逐步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风尚9、国家公务员奖励分哪几种?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P89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奖励之间关系:由低到高排列,都可单独使用同一机关不能同时授予同一公务员两种奖励不同机关可以同时给同一公务员授奖同一机关可以在不同时间给同一公务员授奖10、应该授予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P94称号条件: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个社会效益;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免受或者少受损失;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作出贡献;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同违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其他功劳。
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记三等功;对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记二等、一等功;对工作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应当授予荣誉。
11、撤销公务员奖励的审批机关是哪些?P99撤消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地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撤消记二等功,由市(地)以上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批准;撤消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政府或者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撤消国务院授予的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撤消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荣誉称号,经本级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撤消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12、国家公务员纪律与党纪的概念、原则、种类有何不同?P105概念不同:国家公务员纪律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实施的惩戒党纪指各级党组织依照党的纪律规定,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所实施的惩戒原则:公务员纪律遵循法定原则、平等原则、过责相适应原则、及时查处原则;党纪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平等、惩戒与教育想结合等原则种类:公务员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改组、解散党组织13、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有何区别?P1071)概念不同(要展开)2)法律依据不同(要展开)3)性质不同(要展开)4)对象不同(要展开)5)种类不同(要展开)14、国家公务员政治纪律规定禁止的行为有哪些?P108组织或者参加罢工、怠工及其他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行为规范;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公务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的募集、演讲、签名等活动,印刷、散发和张贴非法和宣传品;公开散布与政府政策相违背或者有损于政府声誉的言论;从事有损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活动;策划、唆使、煽动、纵容、支持他人从事上述活动15、国家公务员纪律规定了哪些财经、外事和保密纪律?P109外事、保密纪律:丧失国格、人格,损害国家荣誉;擅自与外国机构或者人员建立与公务有关的联系;滞留境外,逾期不归;未经批准,转借、摘抄、复制属于国家秘密和政府部门尚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者将这些文件资料带离办公场所;未经批准,公开发表涉及国家秘密和政府部门尚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的公务方面的谈话或者文章;其他违反国家外事和保密规定的行为。
财经纪律: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缴国库的财政收入;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私设“小金库”;以国有资产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其他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
16、简述国家公务员升职的七项资格条件及下级任职年限。
P135升职条件:年度考核最近三年称职以上或者最近两年优秀;达到各职务相应的下一级任职年限达到各职位要求的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各职位相应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一级任职年限:晋升科、处、司级正职,下级任职2年;晋升科、处、司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下级任职3年;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下级任职4年;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下级任职5年越级提拔的,不受此约束。
17、比较我国和国外公务员任职方式的种类。
P147我国有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几种。
选任制: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确定合适的国家公务员担任职务的任职方式。
委任制:由有任免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委派国家公务员担任职务的方式。
考任制:由有任免权的机关和同级(或者上级)政府人事部门通过公开竞争考试面向社会招收非政府组成人员。
聘任制:指由有聘任权的机关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国家公务员的方式。
国外主要有:一是选举任职制,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用于产生高级公务员;二是招考任用制,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择优选任需要的公务员和雇员;三是委任制,由政府机关的主管官员负责而自由任用下属公务员;四是选聘任命制,由政府机关通过契约在一定期限内任用公务员的一种制度。
18、在哪些情形下国家公务员应该任职、免职?哪些情况下不需免职?P153应该任命职务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的;转换职务的;晋升或者降职的;免职后恢复工作的;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应该免职的: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退休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不需免职的,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五种情形的,其职务即自行免除,又称“职务自然撤消”,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职机关备案:受到刑事出发或者被劳教;受到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辞职和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
19、当前我国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的应该坚持的原则和应突出的内容是什么?P179原则:坚持“按需派遣、择优派遣、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