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思维 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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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作者:韩英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5期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新里程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落实“四个全面”的重要保障,而要落实依法治国,需要全民具有法治思维,其中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

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履职
作者简介:韩英,中共海阳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93-02
一、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
法治思维就是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对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并形成结论的一种思维方式。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

领导干部能否具有法治思维将直接决定依法治国的成败。

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对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一)树立法治思维是制约“任性”用权的关键
李克强总理曾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一句简短的话语道出了领导干部用权的要害。

权为民所赋,权依法而定。

对待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所畏惧。

所谓的畏惧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用权、秉公办事、一心为民,不越雷池一步。

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

“有权受制约、用权需依法”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只有以法治思维履职用权,将权力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才能有效消除各种滥用权力的“冲动”,让权力回归服务的本质。

用权须依法,用权勿“任性”。

而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手握重权,却任性滥用,从而堕落成了偏执的权力盲从者,将自己引向了犯罪的深渊。

所以说,有权不可任性,惟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让法治制约任性用权,才有可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真正为民谋福祉。

(二)树立法治思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竞争经济。

但现实中,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监管和执法,破坏了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更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同时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少数领导干部追求GDP至上,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

如,虽然当前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宏观调控,紧缩“地根”,但一些地方仍以种种名目圈占土地,导致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

去年第一季度,全国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819件。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可以说这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结果,其造成的后果就是从全局上恶化了发展环境,扰乱了经济发展秩序,从根本上不利于发展。

法治是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支撑,以法治思维推动发展,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只有这样,才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发展。

(三)树立法治思维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首选项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法治保障”纳入社会管理体制,这为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法治将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十八大报告同样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社会管理领域尤其迫切需要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从而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局。

但是,近几年,我国公共事件频发、高发,在一些事件的应急处置中,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法治思维缺失,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最后导致处置不力,不仅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些甚至演变为社会公共事件,不仅对公民、法人人身财产造成了严重侵害,对法治的伤害也日益显现。

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好公共事件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树立法治思维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润滑剂
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决定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这就为我们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思路:树立法治思维,走法治道路。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处置群体性案件、化解矛盾的重要思维方式。

作为领导干部,只有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法治思维畅通群众合法表达诉求的渠道,才能拉近干群距离,营造和谐的干群关系。

但是如果“法治思维”缺位,“人治思维”就会占主导,权力的滥用就不可避免,权力的腐败也就不再遥远,最终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来规范权力的运行,来促进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从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干群关系的和谐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主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要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尊法敬法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前提基础。

古人云:“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一个人只有敬畏法律,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敬畏法律,才能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彻底摒弃“人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敬畏法律就是内心要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基本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追求,从而真正把法律当作信仰、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只有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二)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1.学法懂法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领导干部只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知晓权力的限制和边界,才能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才能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从而增强党的凝聚力,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但是在法治已经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学法、不懂法,有的甚至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

不学习不掌握法律知识,其造成的后果就是直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不能依法行政,有些甚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0%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学法、不懂法有关。

因此,必须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这就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常态机制,通过建立宪法以及领导干部分管领域和履行职责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法治讲座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遵纪守法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然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都有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的责任和义务。

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法治思维,而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在法治建设上作表率,直接关系法治思维能力的提高,也是“三严三实”的应有之义。

对领导干部来说,遵纪守法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履职用权,准确把握权力边界,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更不能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必须牢记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底线,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同时,我们还要将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并为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此,要求各级党组完善考核任用评价机制,明确选人用人的准导向,特别是要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
思维能力突出、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从而不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形成与提升。

参考文献:
[1]张萍、祁小力、苏生财、蒋丽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路径选择.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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