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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下是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的一般要求:
1. 规定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和范围:学校应明确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例如学科知识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理论研究等,并规定适用范围。

2. 鉴定和审批程序: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需要经过学校的鉴定和审批程序。

教师应提出培训计划和预算,学校通过评估和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3. 培训机构选择: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应选择具备一定声誉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机构,如教师培训学院、研究所、大学等。

4. 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应与教师现有专业知识和教学职责相关,在具体培训安排中,可以包括课程学习、研讨会、实地考察、交流讨论等方式。

5. 培训经费保障:学校应为外出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6. 培训后的总结与分享:教师完成培训后,应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并与其他教师分享学习成果,提供互动交流的机会。

7. 教师绩效考核: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参与和培训成果应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以上是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的基本要求,具体的制度安排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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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5篇)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5篇)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____,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____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3篇)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3篇)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教师外出学习是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提升教学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行为,以下是一些管理规定。

1. 外出学习必须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外出学习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 外出学习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学习,不得私自离校或中途放弃培训。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3. 学校将为外出学习的教师提供必要的行程安排和费用支持。

教师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或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反馈。

4. 外出学习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并提供学习成果或培训证明。

5. 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应尽量减少。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师的工作安排。

6. 教师外出学习后,学校应充分利用其获得的学习成果,鼓励其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并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支持。

7. 若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发生意外或其他特殊情况,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重要的是教师外出学习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同时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是指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培训班、会议等专业学习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应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为目的,注重培养教师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外出学习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教师参加外出学习活动前,须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申请表》。

第六条外出学习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7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度延长,但不得超过14天。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外出学习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是指教师在学校安排下,离开工作岗位,参加学术交流、专业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

第四条教师外出学习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学习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外出学习的程序和条件第五条教师申请外出学习应当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教师外出学习申请表》,并注明学习计划、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学校应当认真审核教师的外出学习申请,确保教师的外出学习符合相关规定和学校的发展需要。

第七条审批通过的教师,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外出学习手续,签发《教师外出学习通知书》。

第八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期限,应当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外出学习的教师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习机构或活动组织的邀请函、培训资料、学习证书等。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以申请外出学习:(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以上学历的教师;(二)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三)在本校担任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四)其他需要参加学习的特殊情况。

第三章外出学习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津贴待遇;(二)学校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资源支持;(三)学习期间不担任其他教学或管理任务,专心学习;(四)享受有关报销学习费用和差旅补助的政策;(五)学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学校和学习机构的规章制度,认真参与学习活动;(二)按时提交学习报告和学习心得;(三)不得随意延期或中途放弃学习;(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回,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备。

第十三条学校有权要求外出学习的教师在学习期满后,通过学校组织的鉴定考核,进行学习成果的展示。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最新]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教师外出学习汇报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汇报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人员的选派条件:有较强的教研精神和能力,在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好的精神风貌;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2.外出学习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批准,教导处或德育处统一安排,并于外出一周前将学习报告上交教体局相关部门存档,同时在学校分管师训的主任处做好记录。

3.外派学习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听课学习或培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回来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无故不参加者,视同教师未出勤,按旷课处理。

4.落实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外出学习教师要根据外出听课学习或培训情况,按学习时间不同在返校后一周内开展汇报活动。

(1)外出学习一天的,由教研组长组织在教研组内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2)外出学习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属听课活动的,要求上好一节汇报课,属参观、学习、培训活动的,回校后在学科组范围内进行专题性汇报讲座。

汇报课或专题讲座由学科主任进行组织,并做好相关资料、照片的留存。

汇报交流的组织者为各分管主任,各分管主任要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汇报情况要严格把关进行落实。

凡外出学习回来后不按照要求进行汇报交流的,以后学校将不再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要做好相关记录。

回校后三天内将记录上交至学科主任,由学科主任根据记录做出相关等次评定,做为以后是否外派的依据之一。

(4)外出学习的教师除做好相关记录外,要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回校后,将相关影像上交档案室存档。

(5)学校鼓励教师将学习的所见、所得、所感制作成美篇发布在学校工作群内进行分享。

5.培训资料或培训费购买的书籍,返校一周内要送交学校档案室保存,以便其他教师查阅学习。

6.外出学习教师在学习结束后,未按以上相关要求汇报或上交相关材料的,在校内提出批评并在以后的外出学习活动中将不再安排。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章制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是教师的一项重要职责。

通过学习培训,教师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我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方面考虑的一些规定,供参考。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1.学校要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确定每年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总人数和比例,并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教师的专业水平及个人意愿等综合考虑,拟定具体的培训计划。

2.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学校的安排提出外出学习培训计划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外出学习。

二、培训内容的选择1.培训内容应与教师的工作岗位相符合,能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可以选择与学科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等相关的培训内容。

2.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兴趣和学校的需要,选择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研讨会、公开课观摩等培训方式,以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报名参加培训的程序1.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提出培训计划申请,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

2.学校根据教师的培训计划和其个人教学负责情况等因素,审核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3.学校通知被选中的教师参加培训,并协助完成各项手续,如报销、保险等事宜。

四、教师培训期间的安排1.学校要尽可能安排教师在培训期间享受正常的待遇,如工资发放、保险保障等。

同时,学校还要落实教师在培训期间的代课安排,确保学校的教学正常开展。

2.学校要建立教师培训期间的督导机制,保证教师的培训活动按计划进行,学到真正的知识,提高能力。

五、培训结束后的总结和评估1.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分享培训的收获和感悟,并提出后续的教育教学改进方案,以促进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2.学校要根据教师的培训情况和总结报告,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教师的问题和困惑,保证教师培训的实效性。

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奖励与处罚1.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晋升职称、岗位评定等。

教师外出学习参观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参观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参观制度
1、教师外出业务学习要由教务处提议经校长同意(必要时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凡被通知外出学习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推委、请假、要服从学校的决定。

3、派遣对象与原则:以青年教师为主,轮流外出与侧重骨干相结合。

4、参加外出业务学习,必须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认真记录,同时注意了解外地外校教育教学经验信息。

5、外出业务学习回学校后:
(1)必须向领导班子或分管领导作口头汇报,并写好汇报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2)必须向全体教师传达并试上汇报课。

6、外出参观学习必须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自觉节省经费开支。

7、鉴于目前学校的经济状况,特规定:外出学习人员只限报会务费、车费(不含打车费)、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40元/天,超出部分自理),且不再领取出差补贴费。

8、组织教职员工外出旅游、参观等集体活动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向上及主管部门报告。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制度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逐年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除认真落实校本教研外,学校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教师外出学习。

为了激励教师,规范管理,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如下:一、派出原则。

1、经教育局系统认可、学习内容有针对性意义的外出学习活动学校一般情况下给予支持。

2、学校根据教师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教科室的推荐意见,由行政会讨论决定派出外出学习对象。

3、经本人申请,近两年内无工作异动等离开学校的情况的教师,学校才考虑派送外出。

4、原则上外出学习教师三年内不重复,特殊情况经行政会研究决定。

二、学习要求。

1、外出学习教师填写《外出学习派出单》,并在教导处的协助下调好课,安排好其他事物性工作后书面形式报教科室备存。

2、外出学习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到达该地点即向学校电话或短信报平安。

3、外出学习教师需按活动组织方的相关安排听课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虚心向兄弟学校学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4、外出学习教师要及时回校上班,回校一周内写出书面材料跟有关领导汇报。

5、外出学习教师要针对自己外出听课学习情况在全体教师会上作20分钟内、主题明确的汇报讲座(或上课)。

6、在教研室处领取表格,填写外出学习心得体会,连同学习笔记复印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一并交教研室存档保留。

三、经费的报销。

学校只报销外出教师学习会务费、旅途费、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具体如下:1、外出学习人员所需经费按学区相关精神确定。

2、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准自主购买有关材料,如确实需要购买须先请示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徐寨镇刘寨小学2015-09-03。

学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应当遵循“立足岗位、按需培训、讲求实效、注重质量”的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为目的。

第二章外出学习类别与条件第四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分为以下几类:(一)国内进修: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二)国外进修:参加国际教育机构、学术团体举办的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参加在职研究生、在职本科、在职专科等学历(学位)教育。

(四)其他外出学习:参加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教职员工申请外出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学习任务。

(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四)已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外出学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教职员工申请外出学习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第八条学校根据外出学习计划和教职员工实际情况,审批外出学习申请。

审批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申请人接到审批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学校签订《教职员工外出学习协议书》。

第四章外出学习期间管理第十条教职员工在外出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习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在外出学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学习情况,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学校应关心教职员工在外出学习期间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在外出学习期间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章回校工作与考核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外出学习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到。

老师外出学习的规章制度

老师外出学习的规章制度

老师外出学习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学校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出学习的范围第二条外出学习主要指教师通过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术研讨会、教研活动等形式,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三条外出学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各级各类培训班、学术研讨会、教研活动等。

第三章外出学习的审批程序第四条教师外出学习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外出学习申请表》。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师外出学习的目的、内容和计划,决定是否批准教师外出学习,并发放相应的审批文件。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外出学习的手续,如报到手续、请假手续等。

第四章外出学习的责任第七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并按时完成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

第八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总结材料,及时向学校汇报学习成果。

第九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应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

第五章外出学习的工作安排第十条学校应根据教师的外出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缺席任何工作任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缺席工作任务,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报批。

第六章外出学习的考核评定第十二条学校应对教师外出学习的成果进行考核评定,对取得优秀成绩和突出表现的教师给予奖励,对未达标教师进行适当提醒和辅导。

第七章外出学习的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优秀成绩和突出表现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于未达标的教师,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如警告、记过等。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学校制定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的行为,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进步,希望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提高。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教师外出学习的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教师外出学习的基本依据,希望广大教师认真遵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最新]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学校教师外出制度3篇

学校教师外出制度3篇

学校教师外出制度3篇第1篇学校老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第2篇f学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汇报制度第3篇学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汇报制度【第1篇】学校老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老师的业务水平,加快老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老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老师能根据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老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老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育处支配,全体老师必需听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养和业务力量强的,乐观参加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老师参与。

3、外出学习、培训老师所任课程必需由自己与相关班级、学科的老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支配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支配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与的相关业务活动,视详细状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与,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老师了解新动态。

详细汇报方式支配如下:凡参与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老师,回校后必需向班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状况(几位老师同时参与同一活动,推举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育处存档,听课的老师推举一位或几位必需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与千课万人听课的老师,必需上交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 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掌握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必需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支配,仔细学习,作好笔记,并乐观参与与沟通争论。

7、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老师依据训练改革进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需上交教育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教师继续学习和业务能力提高的需要,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满足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我校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和管理人员,经年级组或教研组推荐,相关处室同意,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习。

1.省、市、区、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在省、市、区教学竞赛中获奖教师(主要参考近三年)。

3.校内教学或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抽样分多次排年级前茅;中、高考学科成绩突出;区调研考试成绩突出;评为校、区、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
4.名额有限的情况下,统考学科教师优先原则或获奖等次高者优先原则。

5.与学习内容有关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

6.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指定人员(领导批文)
二、审批程序
1.市内学习
分管处室领导同意,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2、省内学习
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

3.省外学习
分管校长同意,1-3人由校长、书记批准,集体由校长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

外出学习,先出示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书记签署意见———校长办公会决定。

三、费用报销
参照《学校教师因公外出、因公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四、课程处理
1—2天时间自行调好课,并教务处备案。

3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费用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学校教师出门学习培训及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速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出门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依据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建立我校教师优秀的师表形象,特拟订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报告制度:1、出门学习、培训依据上司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赞同赞同,教育处安排,全体教师一定听从全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差遣工作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踊跃参加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出门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一定由自己与有关年级、学科的教师磋商调课,一天内由自己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许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有关业务活动,视详细情况,经分管领导赞同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出门学习规定履行;学校没有赞同的,按逃课办理。

5、出门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实时将学习状况进行报告。

经过报告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本质,传达新信息、使全体教师认识新动向。

详细报告方式安排以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一定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应学习、听课状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介绍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报告),并将报告材料、教师出门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育处存档,听课的教师介绍一位或几位一定上一节报告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一定上交教师出门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报告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 元之内。

6、出门学习、培训教师一定恪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仔细学习,作好笔录,并踊跃参加与沟通议论。

7、出门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恪守活动纪律,不得私自出门办私事,不得迟到早走。

8、出门学习、培训教师依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向,经学校赞同,为学校带回有关书本、光盘等资料,一定上交教育处登记存案后,方可报销。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为了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
达到共享的目的,并且使每次学习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一、优先选派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二、教师外出学习时,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时学习,按时返校。

三、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在教研组内汇报学习感受。

四、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五、对学校选派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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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审批1.由上级有关部门或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派出培训的,相关处室必须上报学校,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培训学习。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参加的教师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与;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组织参与。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要求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

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往返路途平安。

5.学习反馈。

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把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和学习笔记复印件交到教科处, 并在学科组会时进行第二次培训或者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外出学习、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科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三、报销要求1、报销前需要完成的任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第二次培训或者讲座、上交了心得体会和培训笔记复印件后,分别由教研组长、教科处主任签字后再到分管校长处签字、最后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与食宿费报销: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得私车公用,一律按照客运交通车费报销。

食宿按照瓮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报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位教师正确对待,认真执行。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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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嘴中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制度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加快专业化成长,使外出参训教师每次学有所获、学有所值,且资源共享;同时也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管理,树立我校教师良好形象,按照学校校委会会议精神,特制定福山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一、教师外出学习条件
1.学科骨干教师,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优先选派外出学习。

2.外出学习必须由教育厅、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教育局各科室下发通知,经学校同意的,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私自外出学习。

二、报销费用(指最高限额)
按照文件规定,报销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一律凭培训通知、发票等)。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研究。

三、外出学习要求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学科在离校前必须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进行二级培训。

传达学习培训内容,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每位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

7.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导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9.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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