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保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保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07.12.24•【字号】湘保监发[2007]82号•【施行日期】2007.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保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湘保监发〔2007〕82号)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为切实加强全省保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及《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当前,我省已进入冬春两季的火灾高发期。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防灾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掌握本公司系统的消防安全情况,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各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积极实施和组织落实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积极行动,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加强各级机构消防验收工作的管理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湖南保监局行政许可法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保险分支机构在开业核准和场所变更审批时,必须提供办公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对原办公场地进行了改建、扩建、装修、用途变更等的,必须重新报消防部门审核,向保监局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保险营销服务部申请设立及迁址,必须严格按照《湖南保监局行政许可法事项实施规程》、《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申请营销服务部设立消防安全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湖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风险管理的通知
湖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风险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4.06.04•【字号】湘保监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湖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风险管理的通知(湘保监发〔2014〕18号)各人身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为有效防范人身保险经营风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人身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风险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收付费环节资金管理(一)严格收付费转账管理。
要全面实行收付费转账管理,原则上保险费只能从投保人本人账户(含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扣划,退保金只能支付到投保人保险费扣划账户,保险金只能支付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本人账户。
如客户确需变更收付费账户或者现金收付费的,应由其本人亲自到公司柜面办理,公司核实身份后,按照便民快捷、防范风险的原则,及时审慎办理。
通过账户扣划收取保险费的,各人身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转账金额、转账期限、转账频率、通知方式等情况,就扣划账户、金额、时间等内容与投保人达成书面协议,并由投保人亲笔签署转账授权书。
扣划保险费前应当提示投保人,扣划成功后应及时通知投保人,并出具保险费发票。
各人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代客户开设账户、保管客户银行卡或存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途径代客户交纳保险费、代领退保金和保险金。
各人身保险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客户信息核对及身份资料管理,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改造系统,将收付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范围;要加强代理机构管理,确保代理业务落实上述收付费管理要求;要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反收付费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二)强化收付费资金集中管理。
保险费应由投保人账户直接扣划至省级分公司或者总公司保费收入账户,其他收费必须支付到中心支公司及以上机构收费账户,严禁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开设收费账户。
湖南保监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洪江营销
湖南保监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洪江营销服务部等4家机构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湘保监寿险[2011]25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8.24
【实施日期】2011.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湖南保监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洪江营销服务部等4家机构
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湘保监寿险〔2011〕25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洪江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申请》(泰康湘发〔2011〕第30号)、《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辰溪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申请》(泰康湘发〔2011〕第31号)、《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麻阳营销服务部改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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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二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二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0.20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1〕396号
•【施行日期】2021.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二支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1〕396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二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1〕114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二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6楼609-613,618、619、625、626号房,7楼708-713,718、719号房。
二、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及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事宜,并
做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0日。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公司暮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公司暮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18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1〕314号
•【施行日期】2021.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公司暮云营销服务部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1〕314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沙支公司暮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湘发〔2021〕325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公司暮云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77号中豪南苑1栋10楼1004、1005、1006、1014、1015、1016、1017号房。
二、你公司应持此件及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事宜,并做
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1年8月18日。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十二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十二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24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1〕193号
•【施行日期】2021.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十二支公
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1〕19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十二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1〕3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十二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6楼601-608、614-617、620-624号房。
二、你公司应持此件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做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1年5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五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五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1.08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五支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1〕7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五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0〕108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五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03号富兴商业广场T4栋六楼6001-6016室、七楼7001-7010室。
该机构不得在原址继续对外营业。
二、你公司应持此件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并做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1年1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怀化监管分局关于张立任职资格的批复-怀银保监复〔2020〕113号
中国银保监会怀化监管分局关于张立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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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怀化监管分局关于张立任职资格的批复
怀银保监复〔2020〕113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财险湘发〔2020〕536号)收悉。
经审查,张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怀化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八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八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0〕524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八支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0〕524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八支公司职场变更(减租)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0〕9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八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68号第二、三、五楼房屋201、301、501-503号。
二、你公司应持此件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并做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0年12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六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六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号】湘银保监复〔2020〕525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六支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湘银保监复〔2020〕525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六支公司职场变更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0〕94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属第六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庆和里路27号海盟国际大厦第三、四楼整层。
二、你公司应持此件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并做好营业地址变更的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