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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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2023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范本及适用范围1.本合同根据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践,由合同各方共同制定。

2.本合同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本合同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条定义1.商品房:指经过合法开发、建设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

2.买方:指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卖方:指出售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合同物件:指本合同所规定的售房物件,包括房屋、土地等。

第二章合同订立及履行第三条合同的成立1.买卖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2.合同一经签订,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有效证明。

第四条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

2.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附件和证件。

第五条房屋交付和验收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买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买方对房屋进行验收时,应与卖方一起到现场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的交付情况。

第三章买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买方的权利1.买方享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权利。

2.买方享有对房屋进行查验和接受合格的权利。

3.买方享有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提供必要的附件和证件的权利。

第七条买方的义务1.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

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交付,并按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3.买方应根据通知及时参与房屋的验收工作,并确认房屋的交付情况。

第四章卖方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卖方的权利1.卖方享有按合同约定收取购房款的权利。

2.卖方享有对房屋进行交付的权利。

第九条卖方的义务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

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附件和证件。

3.卖方应与买方一起参与房屋的验收,并确认房屋的交付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逐条的解读(转载)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逐条的解读(转载)

商品房从其本质来说也只是普通的商品,商品房的交易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但是由于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政府在某种程度上的产业政策导向的偏好下,商品房交易市场存在交易双方地位、资源等不平等的情形,本文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逐条的解读。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解读项目建设依据: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采用准入制度和特别的预售监管方式,因此在房地产公司开始销售前,需要办理本条提到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另外还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本条提到的这些证件,开发商的销售现场应该进行公示,购房者在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的时候,要注意对照这些证件的内容相互之间以及和开发公司的宣传广告、销售人员的说辞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对照,注意在例如土地性质,容积率等的描述上必须保持一致。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解读销售依据:这里的销售依据主要是指开发商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证,购房者在查看该证的时候应对照开发商公示的其他证件例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对于各个证件涉及到的相同项目,应注意是否是统一的。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施工编号---【幢】【座】---【单元】【层】---号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祥解.doc

《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祥解.doc

《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祥解.doc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项目相关证照。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标准、楼层、朝向、房号、编号等。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总房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的全额支付。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时,如果在交付时房屋面积出现差异,则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贷款等几种方式中的一种,并约定具体付款数额和支付期限。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竣工并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后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交接及相关费用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物业费、装修押金等。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如果因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户型、结构、朝向、楼层、面积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当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房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产权登记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一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约定办理产权证书的时间和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及补充条款、附件等。

以上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逐条详解的内容,供您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合同实际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本合同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各方均同意遵守合同条款。

本合同涉及的商品房买卖事宜及相关权利义务如下:一、出售物及购买物信息1.出售方:(以下简称为“卖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2.购买方:(以下简称为“买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3.出售物:–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户型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相关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4.购买物:–购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户型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相关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二、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1.商品房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总价包括:单价×建筑面积 + 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装修费、税费等2.付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第 1 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第 2 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第 3 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实际情况列举所有分期支付的金额和时间)3.付款时间:–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_______ 日内支付完毕。

《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逐条祥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逐条祥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逐条祥解条款1:合同双方及背景信息本条款中,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身份和背景信息。

通常,买方为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卖方指房屋开发商或个人。

条款2:商品房的位置、房屋基本情况和权属证明根据该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房的具体位置,包括所在楼层、门牌号等信息。

同时,提供房屋的基本情况,如建筑面积、户型结构等。

合同还应明确权属证明的情况,如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条款3:商品房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根据该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房的价格,包括总价、首付款、中期款和尾款的金额。

合同还应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如按揭贷款、一次性支付等。

条款4:商品房的装修质量和标准本条款规定了商品房的装修质量和标准。

具体内容应包括装修材料、施工标准、工程质量保证等方面。

条款5: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根据该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交付时间一般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交付方式可以是现房交付或者预售房按期交付。

条款6:商品房的拨款和过户手续根据该条款,合同应规定买方支付款项的具体时间,卖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确保房屋的合法交接。

条款7:商品房的质量保证和不可抗力条款本条款规定了商品房的质量保证和不可抗力条款。

质量保证方面,卖方应承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在一定时间内负责维修。

不可抗力方面,如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交付延迟,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延期交付。

条款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根据该条款,违约责任包括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以及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面,合同通常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机构。

以上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逐条进行的解析。

请注意,具体合同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理解和解读。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

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主要变化]1、旧版中的“土地使用权”改为新版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为“载明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2、旧版中“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年限”移至新版中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中。

[分析]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行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此处将“土地使用权”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系响应《物权法》第十二章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以追求法律用语的精准,并为适用《物权法》解决相关纠纷提供援引可能。

2、旧版合同中把“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年限”作为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的内容,在逻辑上认为该部分内容仅涉及行政机关与开发企业之间的审批、许可、核准等行政法律关系,从而否定了买受人针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开发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能性。

新版合同将“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年限”移至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则不仅肯定该部分内容仅涉及行政机关与开发企业之间的审批、许可、核准等行政法律关系,并且为买受人针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开发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

[对策/建议]合法建设,如实填写。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备案号为。

[主要变化]明确现售商品房的备案机关与备案号。

[分析]该部分内容存在办理顺序上矛盾。

通常的交易程序是:确定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合同备案,在合同未签订之前如何知晓备案号码?新、旧版合同均约定出卖人承担合同备案义务,若此处先行填写的备案号码与实际备案号码不一致的,开发商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违约风险。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08.24
•【字号】青建房〔2016〕287号
•【施行日期】2016.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制工作
正文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青建房〔2016〕287号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我省二手房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QF_2016-0001),并从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实行网上签约管理。

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二手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房地产纠纷在各类民商案件中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房地产纠纷案件又掀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潮。

众多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最突出的。

为了帮助当事人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防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发生,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和律师撰写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文,逐条讲解每条含义,尤其是签约时,每条应该注意防范的问题。

希望王律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解读,能够对当事人及律师同行有所裨益。

关于《示范文本》封面[解读]这是最容易为购房者所忽略的内容。

封面告知:“编号:GF-XX年-0171”。

这一信息告诉我们,XX年的《示范文本》是目前正在推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新版本。

因为在此之前,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还曾发布过其它版本的《示范文本》。

封面信息还告诉购房者,《示范文本》是正规印刷装订的,不是用订书机装订的,同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字样。

上述信息,可以帮助购房者判断行将签订的文本是否是《示范文本》。

需说明的是,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必须以《示范文本》签约。

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向购房者明示上述《示范文本》。

法律之所以规定发展商必须向购房者明示《示范文本》,就是为了防止在发展商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中设立合同陷井,欺诈购房者。

无论购房者是否以《示范文本》签约,自己签约的合同和《示范文本》对照,从而发现有无问题,不失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好办法。

还需说明的是,《示范文本》本身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这既有对《示范文本》条文理解上的歧义问题,也有《示范文本》的缺陷问题,以下的解读中将详述。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业住宅的法律文书,在购房者对商业住宅进行核查后,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第15条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对购房者及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15条被约定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15条被约定的是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规定。

在此条款中,规定了购房者在收房后,对房屋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有义务通知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

开发商或施工单位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问题进行修复,并给予书面答复。

如果购房者未通知或逾期通知,房屋存在的问题应视为经购房者验收合格。

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购房者在收房后,应认真对房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要求进行修复。

如果因为购房者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延误修复时间,则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修复或减少赔偿金额。

在购房者通知后,开发商或施工单位需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并给予书面答复。

如果修复时间过长,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如果购房者未能及时通知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则被视为默认合格验收。

即使知道存在问题而错过了通知时间,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对问题进行修复或者进行赔偿。

第15条的启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第15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涉及到购房者权益,同时也涉及到开发商或施工单位的信誉。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考虑第15条的约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在购房者收房时,也应认真检查房屋质量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开发商或施工单位。

如果购房者发现问题后逾期通知导致问题严重,不能要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这将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失。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对待合同内容,特别是第15条内容,以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在收房后,也应认真检查房屋质量问题,并及时通知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保障自己的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房地产纠纷在各类民商案件中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房地产纠纷案件又掀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潮。

众多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最突出的。

为了帮助当事人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防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发生,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和律师撰写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文,逐条讲解每条含义,尤其是签约时,每条应该注意防范的问题。

希望王律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解读,能够对当事人及律师同行有所裨益。

关于《示范文本》封面[解读]这是最容易为购房者所忽略的内容。

封面告知:编号:GF-XX年-0171”这一信息告诉我们,XX年的《示范文本》是目前正在推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新版本。

因为在此之前,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还曾发布过其它版本的《示范文本》。

封面信息还告诉购房者,《示范文本》是正规印刷装订的,不是用订书机装订的,同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字样。

上述信息,可以帮助购房者判断行将签订的文本是否是《示范文本》。

需说明的是,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必须以《示范文本》签约。

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向购房者明示上述《示范文本》。

法律之所以规定发展商必须向购房者明示《示范文本》,就是为了防止在发展商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中设立合同陷井,欺诈购房者。

无论购房者是否以《示范文本》签约,自己签约的合同和《示范文本》对照,从而发现有无问题,不失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好办法。

还需说明的是,《示范文本》本身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这既有对《示范文本》条文理解上的歧义问题,也有《示范文本》的缺陷问题,以下的解读中将详述。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解读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解读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解读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引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将对该示范文本进行解读,帮助购房者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1. 合同主体和定义合同主体是指合同双方,即买方和卖方。

示范文本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此外,示范文本明确了商品房、交付、物业管理等相关定义,确保双方对合同中涉及的术语有一致的理解。

2. 商品房信息和质量要求该部分主要包括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和质量要求。

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楼层、面积、用途等;质量要求包括建筑结构、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示范文本要求卖方在合同中明确商品房的信息和质量要求,保证购房者对所购房屋的了解和可靠性。

3. 房屋交付房屋交付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卖方将商品房交付给买方的过程。

示范文本明确了房屋的交付方式、时间和验收标准等相关要求。

买方可以据此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确保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要求。

4.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价格和支付方式的规定对双方都非常重要。

示范文本要求明确商品房的总价、首付金额、贷款金额等信息,并规定了首付和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此外,示范文本还规定了相关费用(如物业费、装修费等)的支付方式和责任归属。

5.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内容。

示范文本规定了双方在合同解除和违约情况下的权利和责任。

例如,如果双方一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6. 纠纷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纠纷。

示范文本规定了双方在纠纷解决时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7. 其他条款示范文本还包括了一些其他重要的条款。

例如,关于合同生效和变更的规定、信息保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的适用法律等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1第一版,共四版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释义】本条说明了此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看到依据的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没有一部是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或者规章,这说明此解释的制作者对部分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及规章的稳定性并不认同,为了保证此解释的合法性,作者只引用了相对来说级别比较高的法律。

另外,本人在此做一点常识性解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规范性文件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几种,象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是部门规章。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不在此列,它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由于目前的纠纷多是由人民法院审理,所以可能这个司法解释要比其他文件更为有效,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中国的土地制度大概是历史上最复杂的制度,中国的房屋制度可能是当代世界范围内最为复杂的制度,而中国的房屋预售制度则为至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最为复杂的制度,这项制度复杂到一个政府无法对它的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调整,无法将土地、房屋、预售纳入到一项有效的法律体系中进行综合的考虑,只能是出一个问题讨论一个问题,它无法使立法者参考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内容,无法对现有的市场行为进行预测;有了商品房、有了预售,中国的房地产诉讼就永远没有消亡;可以说“预售不废,国难不已”。

青海省房管局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青海省房管局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1.1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房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1.4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房屋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

2.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
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说明
一、合同双方
1. 甲方:(出卖人)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购买人)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房屋基本信息
1. 房屋坐落地址:
2. 房屋建筑面积:
3. 房屋层数:
4. 房屋用途:
5. 房屋权属证明:
三、房屋交付及交付标准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将房屋及相关产权证明交付给乙方。

2. 房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法满足标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房款及付款方式
1. 房款总额为(具体金额),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一次性付清。

2.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银行转账)
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的,每日按照(具体利率)计算滞纳金。

五、过户及税费
1. 过户时,乙方应承担(具体税费)。

2. 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房屋所有权由甲方正式转移给乙方。

六、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则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完全履行后,甲、乙双方互不再有其他要求。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补充相关条款后补充签订。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文字仅为示范文本,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之实际签订文件为准,敬请知晓。

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甲方(卖方)基本信息: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的基本情况1、房屋的名称、用途、位置、楼层、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名称:用途:位置:楼层:建筑面积:建筑结构:附属设施:装修情况:2、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相关证书的情况;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单位:有效期:3、房屋的销售价格,包括各种费用;总价:其中,房屋款:首期款:中期款:尾款:4、房屋交付时间及付款期限;交付时间:付款期限:5、其他附加条款;二、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无争议,且不存在影响房屋交付的行政手续或纠纷;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房款,并保证所收取的房款来源合法;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标准、质量和完工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工程,并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不存在漏水、渗水、裂缝、变形等质量问题;4、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保证房屋配套设施不低于同类房屋水平,并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5、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相关权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及方式支付房款,并按时交付相关手续和材料;2、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进行房屋验收,并在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认可;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和过户手续,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安全和合法性;4、乙方有权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并在符合国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享有该房屋的使用和收益权;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并承担因个人因素造成的房屋损坏、破坏等责任;三、期限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支付房款之日止;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房款,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保留乙方已经支付的首期款及中期款,亦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交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4、双方违约或者延误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应当达成书面协议;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审查、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如双方就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协商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附则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处理;2、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符合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经营资质文件,如产生法律纠纷,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买卖方所持有的商品房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买卖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条合同的核心条款应当采用明确、清晰、无歧义的文字表述,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四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卖双方应当就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楼层、房屋结构以及与房屋相配套的设施等。

第五条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卖方应当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确保房屋的产权归属清晰明确。

第六条买卖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卖双方应当就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等进行明确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包含增值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的时间及标准卖方应当就房屋的交付时间及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房屋的交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保证房屋的品质达到相关标准。

第八条房屋的质量及维修责任卖方应当保证所售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相关维修责任。

第九条交付手续及交付范围卖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范围。

第十条过户手续及费用买卖双方应当就房屋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进行明确约定。

卖方应当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当就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补充与终止买卖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必要时可以终止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的理解与适用2000年9月13日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正式在全国推行。

《示范文本》的推行,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作为签约文本时,没有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或者对相关条款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对相关条款理解不一致时,没有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更没有向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请求解释,在履行过程中形成了争议,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示范文本》第15条就是一个例证。

一、《示范文本》第15条规定的内容《示范文本》第15条规定:"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示范文本》第15条规定的争议焦点围绕第15条的争议焦点是:1、该条规定的出卖人提供的权属登记材料是仅指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还是同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材料?2、与上述焦点相对应,出卖人是仅向房产管理机关提供材料,还是同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材料?3、该条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是仅指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是同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争议的核心是房地产权属的范围。

青海房屋出售合同(范本)

青海房屋出售合同(范本)

青海房屋出售合同(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青海房屋出售合同甲方:联系方式:常住地址:乙方:联系方式:常住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人民币出售给乙方。

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乙方在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诺: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乙方承诺: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六、协议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十、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负责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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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文释义及在签订时应当
注意的事项
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售房
的条件,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
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这里作为购房
人只需看一个证就可以那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只要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其它许可文件也都取得,此时,可以放心购房。

示范文本是由房屋主管部门制定的,目前在咱们青海地区开发商
在出售房屋时签订的合同文本就是这个示范文本
第一条项目建设的依据
这一条是关于所交易商品房的项目建设依据。

这里主要注意土
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1)居住
用地70年;(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需要注意的是,
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开发商取得土地使
用权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适用住房因其土
地系划拨土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这一条是关于所交易商品房的销售依据,分为现房销售和商品
房预售,现房是指购房人在购房时房屋已经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房屋,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购房人签订商品
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只有拥有房产证
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预售通常我们称之为期房,人们习
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在买房时,期房和现房在法律上没有太多区别,购买期房风险较大,
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房屋质量、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设计变
更等等,而现房就比较直观,购房人选择的余地比较大。

最大的区别
就是期房房价低,现房房价高。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这一条款说明了所交易商品房的确切位置,包括商品房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

【释义】房屋面积测量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预测面积是以设计图纸进行的房屋面积预测,并不十分准确。

同时,房产预测面积并非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的依据,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原房产测绘机构应当对建成后的商品房进
行复核测绘,出具正式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并向购房人公示。

房产实
测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文件。

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
18条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应当在房产实测面积的基础上,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
能作为产权登记面积纳入房产档案。

因此,预测面积不会对最终的
产权登记面积造成影响。

最终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并非合同中约定的预测面积。

接下来谈一下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的测量,合同中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
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这条特别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
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一种方式处理,即双方对面积发生差
异时以产权产籍部门核定面积为最终结算面积,并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单价,总房款多退少补。

这条的约定对于购房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不管面积增加了多少,购房人都要补足房款。

其实,在这条款中第二款是保障我们购房人权力的一条约定,这是
一条关于面积误差处理原则的约定,合同是这样描述(一)面积误差
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
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
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
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ﻫ这与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相符,也就是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面积面积误差原则处理;在我所接触的购房合同纠纷案件中,购房人与开发商选择的都是自行约定,并且约定的具体明确。

讲案例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这两条需要结合起来一起说,买房时的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即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

这里着重说一下选择按揭付款
会有哪些风险。

案例说明
第八条交付期限
这条一般都会约定一个具体的交付时间并且会给这个交付时间附加一个条件,也就是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及工程发包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建设单位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后方可交付使用,事实上很多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并不具备交付的条件,此时作为购房人是有权拒绝收房,而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是由开发商来承担。

在我们西宁,目前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此种情况下,业主方胜诉的概率也很高。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规划设计变更、房屋交付等条款在下次
节目中给听众朋友们在进行释义,感谢各位收听。

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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