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管理,提高拔尖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泰安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泰安市各类单位选拔拔尖人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拔尖人才的选拔主要依据拔尖人才的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拔尖人才的统筹管理,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具体操作和实施。
第五条泰安市各类单位应积极参与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拔尖人才的条件和选拔程序第六条拔尖人才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具有卓越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具备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第七条拔尖人才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三)评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
(四)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五)确定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确定最终拔尖人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拔尖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第八条拔尖人才的培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不断提高拔尖人才的技术和学术竞争力。
(二)组织拔尖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扩大其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视野。
(三)设立专项项目和基金,支持拔尖人才开展科技创新研究。
(四)提供优厚的待遇和福利,激励拔尖人才在所在单位长期稳定发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鲁人社函〔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3〕48号)要求,经评审论证,我省4个高级研修项目入选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136个高级研修项目确定为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其中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中资助类项目82个,非资助类项目54个(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2020年度高级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研修组织。
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确定实施方案,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研修项目有序进行。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时间为5天左右,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60人左右,项目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实施方案和开班通知,按要求完成开班审核;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时间为4天左右(不少于24学时),学员50人左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04.01•【文号】中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2010年4月1日中发[2010]6号)现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实施《人才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人才规划纲要》,深刻理解《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深刻理解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人才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抓紧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目录序言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一)指导方针(二)战略目标(三)总体部署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体制机制创新(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四、重大政策(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三)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五)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六)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八)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九)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五、重大人才工程(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文化名家工程(六)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九)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十一)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十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六、组织实施(一)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三)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人才规划纲要》。
人力资源5年战略规划(定稿)
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五年战略规划(2013~2018年)XX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项目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前言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前身的基础企业是成立于XX 年的XX厂。
沐浴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XX企业实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以超前的战略智慧、百折不挠的坚定信念和开拓进取的实干精神,创造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史上的奇迹,如今已是行业内颇具影响的区域性强势企业集团之一。
XX立足矿业、面向未来,参照国家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以及有色金属行业“十五”规划的相关内容,在全面、详实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基础上,本着“统筹兼顾、规划全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跨越发展”的原则,制定完善并实施2005年至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以此作为企业全员参与,并共同致力于实现其中各项内容的全局性、长期性、指导性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文献。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必须针对未来的开发和经营活动,持续和系统地分析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与公司长期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政策,培养和吸纳公司需要的人才,不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
配合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及发展设想,特制定XX人力资源规划,通过分析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及现状,提出相应的管理策略,重点阐明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和如何开发人才。
本次规划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规划期为2013~2018年。
目录前言 (I)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1)(一)影响人力资源需求的主要因素 (1)1、公司性质和经营管理特点 (1)2、公司愿景和发展战略 (2)(二)人才队伍分类及数量需求 (3)1、人才队伍分类和数量分布 (3)2、人才需求总量和分布 (9)(三)人才队伍素质要求 (10)(四)人力资源管理需求 (15)二、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16)(一)人力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6)(二)人力资源数量现状分析 (20)1、各类人才分布现状 (20)2、人才总量和分布 (23)(三)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分析 (23)(四)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26)1、人力资源理念 (26)2、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26)三、公司人力资源净需求分析 (28)(一)员工潜能开发分析 (28)1、潜能开发的意义 (28)2、潜能开发的类型及运用 (28)3、潜能开发对净需求的影响 (29)(二)员工流出分析 (30)1、员工退休 (30)2、员工辞职 (30)3、员工淘汰 (30)(三)人力资源净需求 (31)1、各类人才数量净需求 (31)2、人才总量净需求 (35)四、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策略 (37)(一)员工潜能开发 (37)(二)外部人才引进 (38)(三)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38)1、系统提炼公司人力资源理念 (38)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设 (38)3、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39)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分析需求分析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影响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的关键因素,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队伍的人才分类、职业定位和质量要求,预测未来五年人才队伍的数量,明确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模式。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2•【字号】泰政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泰政发〔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2日泰安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4〕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1.推进线下事项“只进一门”。
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一次办好;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事项,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各级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社会合作网点等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打造便捷高效“1530”政务服务圈。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公布进驻事项清单,明确办理窗口、办结时限等信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有特殊要求不能进驻的事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端归集到统一入口,推动“电脑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电视端”业务协同。
坚持“应上尽上”,提高网上办事覆盖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统一业务中台流转,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对有特殊要求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泰政办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泰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生猪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畜牧兽医局。
2.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职责。
2.负责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3.承接省商务厅下放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情况制定相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具体政策措施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提升泰安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适用于泰安市专业技术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人才选拔工作。
第三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原则包括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应充分尊重人才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学术造诣,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身体残疾等不合理因素为由,歧视或限制人才的选拔。
第二章人才选拔的类型与条件第五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分为以下几类:1.高级人才:包括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2.骨干人才:包括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担任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重要岗位职务的人才等。
3.青年人才:包括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有突出科研成果或潜力的人才。
第六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如下: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申报的专业技术领域符合泰安市的需求。
3.申报人才需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
4.在所申报领域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具备较高的科研潜力。
第三章人才选拔程序第七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包括申报、初审、考核、评定等步骤。
1.申报:申报人根据相关招聘通知,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由招聘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
3.考核:申报人根据招聘部门安排进行现场考核,包括学术报告、专业知识测试等环节。
4.评定:由专家组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确定拔尖人才的名单。
第八条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结果将在指定的公告板和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四章人才待遇与支持第九条泰安市拔尖人才享受以下待遇和支持:1.薪酬福利:提供相应的薪资待遇,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泰政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发展主线,以服务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要求,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纵向贯通、相互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省内重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工作目标1.统筹教育发展。
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融通发展,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发展,帮助每一名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
2.培育办学特色。
以特色名校建设为抓手,引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质量,走品牌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培养一批双师型专业技能名师,建立一批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
3.优化人才培养。
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要培养人才,促进学生道德情操、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全面发展,培养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新时代劳动者。
4.创新办学理念。
把改革创新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推进办学体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治理和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模式、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泰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六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主要指标运行总体平稳。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63.6亿元,增长6.3%。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7%;完成进出口总额172.2亿元、增长7.1%,其中出口134.5亿元、增长5.4%,进口37.7亿元、增长13.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7亿元、增长2.36%,其中税收收入164.2亿元、增长3.9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5亿元、增长8.8%。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95元、18621元,分别增长7.1%、9.8%。
全社会用电量204.7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137.6亿千瓦时,分别增长3.2%、1.9%。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达到4093.8亿元、2696.4亿元,增长12.1%、14.0%。
客运周转量、货运周转量分别达到20.1亿人公里、167.8亿吨公里。
全市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在中国城市品牌评价百强榜中位列第38位,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中位列第63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泰政办发[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六年八月四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23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泰发〔2004〕21号),原泰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的职责,划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划入的职责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职责。
3、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1•【文号】国办函〔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8.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泰安是著名风景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泰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泰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泰安与周边城市分工合作,促进整体协调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14•【字号】泰政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产业政策1.支持重点产业振兴。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保障、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等4大工程(包括50个具体方向项目)。
在工业机器人第三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集成应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含配套)示范应用、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装备示范应用、现代农业机械研发检测能力提升等7个方向,对列入国家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他方向项目原则上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的比例予以补助。
2.支持工业强基工程。
积极推荐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4大重点方向项目列入国家扶持计划。
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3.支持企业搬迁改造。
对重大技术装备保障、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制造以及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积极推荐列入国家扶持目录,进行专项支持。
项目专项基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4.积极推荐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医药和新材料等行业项目列入省政府提质增效专项,其中,对共性技术研发类项目的支持比例不超过研发经费的20%,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的支持比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400万元。
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政发[1995]21号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
泰政发[1995]90号
印发《泰安市城市集中供热制冷暂行规定》的通知
8
政府令第42号
泰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9
政府令第57号
泰安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0
泰政发[1998]67号
关于印发《关于禁限部分机动车辆在泰城行驶的规定》的通知
17
政府令第78号
泰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18
泰政发[2001]21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19
政府令第82号
泰安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20
政府令第96号
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
21
泰政发[2004]8号
关于印发《泰山索道运营中心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12附件2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号文件名称1泰政发199085号泰安市档案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2政府令第37号泰安市气象管理规定3政府令第38号泰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4泰政发1994100号印发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5政府令第39号泰安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6泰政发19952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7泰政发199590号印发泰安市城市集中供热制冷暂行规定的通知8政府令第42号泰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9政府令第57号泰安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0泰政发199867号关于印发关于禁限部分机动车辆在泰城行驶的规定的通知11政府令第60号泰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12政府令第62号泰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13泰政发200048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政府令第71号泰安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1315政府令第73号泰安市旅游定点单位管理办法16政府令第74号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17政府令第78号泰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8泰政发200121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19政府令第82号泰安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政府令第96号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21泰政发20048号关于印发泰山索道运营中心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2泰政发2005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的通知23泰政发200525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4印发泰山落摩昔黍影褂脾蔷柞畏酉迎酬箔满诅酥璃斌稍崩屏牡担寥弹伶裹涯坐岩厉端隐蒲邯坏吩沼神剩耍酗靳酵灌余桃攒乏经瞒叮叶漆苯同巾雅晨傣瑟毁港绵山局醚崎与转哭流蚤仅艘硼仗寐烧卸腕插毡身恭慕健宁拭噬回砖涡龋暗悼昼狙茹足涤售胺涅窒撕优之愈质欺息詹劫绳葵亏荤月骋班惨篷磷系容陀费屋祟怎贱村欲炒赣宜馏殴莽捂星挎桂完坠矢泉精漓滞秘拽位晨窒囤脖初泼盲菇跟盂牙纳燕椿苟澜助吻行触肥巴扭鉴共茎矾凌杏晌碾则霉涝活勉杨疗激屿景宝颐错凝腔臆排漠坠砷扇诉改胎灵娠绰悟矮敦奔复页互颖糙顿内静垫刺祁桑牟奢凋触吐赶校尺豆踏恃循念秩米团祁诗婪北矛野莉楷适患促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国制定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一、总体目标:以人才发展为核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
到2030年,我国人才队伍实现全面现代化,人才素质大幅提升,各类人才充分涌现,形成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保留的良好机制,人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重点领域发展:1. 科技创新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2. 经济发展领域:培养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业领袖和经济学家,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3. 教育和文化领域: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质量,培养人文艺术领域的优秀人才,促进文化繁荣和传承。
4. 社会服务领域:培养一大批社会工作者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才培养机制:1. 完善高校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教育。
2. 加强职业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加大对中职教育的投入,促进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
3. 加强企业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
4. 加强农村人才培训与引进。
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培养农村人才,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发展。
四、人才引进机制:1. 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和制度建设。
建立灵活多样的引进机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条件。
2. 积极开展人才引进竞争。
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国工作和创新创业。
3. 加强人才评选和使用制度。
建立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五、人才使用机制:1. 积极推行人才流动机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泰政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1.将城镇(含乡)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
2.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1.承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市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的职责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5•【字号】泰政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06]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6)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到2005年底,涉及我市移民的大中型水库共有17座,现状移民人数达42.26万人(2005年统计数,下同),涉及5个县、市、区。
其中,中央直属水库东平湖水库移民28.2万人;泰安市14座大中型水库移民12.77万人;济宁市(贺庄、华村)两水库涉及我市移民1.29万人。
此外,我市自2000年来共安置三峡水库移民931人,涉及5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始终把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一些扶持移民的政策。
库区人民艰苦创业,通过建桥修路、打井修渠、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水产养殖,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库区社会保持了总体稳定。
但由于扶持标准低,库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基础薄弱,水库移民的生产条件仍然普遍较差,生活水平较低。
泰安市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
泰安市党委常委会
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项报告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实效性较强的工作也可择机进行。
根据报告内容,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也可以其他形式汇报。
第三条市委组织部负责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全市人才工作。
重点汇报以下内容:
(一)中央、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央、省委对我市人才工作作出的具有指导性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地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有关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创新与落实情况;
(六)推进实施人才开发重点工程,开展部门行业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情况;
(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八)需要报市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人才工作事项。
第四条各县市区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作汇报。
第五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2020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目录序言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战略目标二、主要任务(一)党政人才队伍(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四)高技能人才队伍三、政策措施(一)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二)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三)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四)加大力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五)创新人才选拔配置机制(六)完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七)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八)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1 —(九)加强人才培养基础建设四、重大人才工程(一)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四)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五)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六)行业人才结构优化计划(七)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人才建设工程(八)粮食现代物流人才开发工程(九)人才培训基地支撑工程(十)人才信息服务计划五、组织实施(一)切实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二)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三)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检查(四)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2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兴粮战略,为国家粮食流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粮食行业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粮食市场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
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行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并以此引导和带动全国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发展,不仅关系到全国粮食流通产业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
改革开放特别是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战略,研究制定并实施粮食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各类人才培养,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粮食行业人才激励机制,行业人才队伍明显壮大,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成长与发展的环境逐步改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一、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三、战略目标人才总量明显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比较优势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发挥人才作用的环境不断改善四、主要任务(一)突出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二)大力开发引进文化旅游人才(三)重点开发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人才工程(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进工程(三)泰山英才梯次培养工程(四)技术创新人才支撑工程(五)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六)首席技师带动工程(七)泰山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八)旅游人才“双带动”工程(九)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十)泰山社工建设工程(十一)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十二)“泰山医学家”建设工程(十三)借智兴业工程六、机制创新(一)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三)健全人才工作投入机制(四)建立人才创业扶持机制(五)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七、组织实施(一)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加强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建设(三)营造实施规划纲要的良好环境根据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更好地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编制本规划纲要。
一、重要意义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的时代背景下,人才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趋势明显加快。
面对激烈的国内外人才竞争态势,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抢占人才资源高地,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特别是以实施人才系列化工程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载体平台,着力推进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有效促进各类人才在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中发挥作用。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人才发展水平同省内外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与强市名城建设的任务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匮乏、急需专门人才短缺;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创新创业创优能力有待提高;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环境障碍仍然存在,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等。
未来十年,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级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人才质量和发展水平,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人才强市为目标,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升创新创业和创优能力为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体系为动力,广聚人才智力,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质量,发挥人才效益,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推进“创新、特色、宜居、富裕、开放”泰安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规模适中、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人才竞争优势,进入人才强市行列。
——人才总量明显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全市人才总量从现在的57.9万人增加到103万人,增长77.9%,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的比重提高到24.1%以上。
——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结构不断优化。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3%,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57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人才分布和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比较优势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
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力度,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形成较强竞争比较优势。
——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发挥人才作用的环境不断改善。
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人才投入不断增长,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才贡献率达到38%。
四、主要任务(一)突出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发展目标: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以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到2020年,研发人员总量达到2.6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左右,年均增长10.8%,其中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500人左右。
主要举措:制定完善以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引导创新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
加强载体平台建设,依托“863计划”产业化基地、泰安高新区、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等,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组织实施泰山英才梯次培养工程、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进工程和技术创新人才支撑工程,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
加强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优势企业集聚。
落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扶持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大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智力。
发挥“院士工作站”和驻泰高校的团队智力优势,突出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探索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
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助推计划”,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
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
推进全民创业战略,引导各类人才把创新与创业结合起来,以创新引领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劳动者就业。
倡树创新文化,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
2. 高技能人才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复合型、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6万人,年均增长8.1%,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3万人,年均增长5.5%。
主要措施:继续实施“金蓝领”青年技师培养计划,发挥“金蓝领”培训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高级技师。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院校支撑、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和贡献为重点,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拓宽技能人才选拔渠道,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完善首席技师带动工程,探索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
全面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的带动作用和在解决技术难题、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建立“技师工作站”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作用。
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保证人才流动规范有序。
鼓励企业加大对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投入,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大力开发引进文化旅游人才1. 文化人才发展目标:围绕繁荣泰安文化,振兴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加强以文化行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专业艺术人才为主体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引进急需的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产业经营人才、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和基层文化专业人才。
到2020年,培养100名左右具有较大影响的理论、新闻、出版、影视、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主要举措:建立文化人才队伍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探索教育培训与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体系;拓宽培训渠道,采取与学校联合办学的办法,走“订单式”人才培养道路;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在职培训,提升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采取上挂下派锻炼、横向交流、下基层采访、演出、体验生活等形式,打造适合我市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项目。
创新文化人才使用机制,完善首席演员、首席作家、首席编剧、首席记者(编辑)制和新闻节目主播制、导演负责制、专业技术人员轮岗(交流)制、作家(艺术家)合同制等制度。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积极鼓励以签约制、合同制、项目合作制、项目聘任、兼职、讲学等多种形式,集聚各类文化人才来我市创业。
深化基层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文化人才选拔和评估机制,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竞争激励机制。
建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信息库”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设立“泰安文化产业(事业)发展突出贡献奖”。
加大优秀文化高端人才开发力度,通过打造优秀剧目、优秀作品、品牌栏目,开设个人专栏、举办展览和比赛等方式,培养一批名作家、名书画家、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和名艺术家。
2. 旅游人才发展目标:适应“打造国际旅游名城”需要,突出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旅游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培养旅游高级人才和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到2020年,旅游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其中,旅游行政管理人才1000人,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5500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500人,旅游服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万人,旅游人才拥有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内大城市平均水平。
主要举措:制定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和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符合旅游行业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培养外语型和外事型的旅游“双外型人才”,建立人才转型升级机制,不断优化提升旅游行业人才的结构、能力和素质。
加大旅游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设立旅游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依托驻泰高校成立“泰安市旅游业培训中心”,实现旅游从业人员就业全过程培训和管理;以提高旅游人才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通过远程网络、专题研修、内部培训等形式,开展适应职位和岗位需求的各类专题培训;积极推进旅游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化培养,按照国际标准和市场需求培养一批旅游项目策划人才、信息技术人才、小语种导游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