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进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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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现状及完善对策

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现状及完善对策

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现状及完善对策论文报告:一、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与意义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分析三、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对策四、生态补偿案例分析五、生态补偿机制的未来展望一、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与意义生态补偿是指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者生态资源受到损失的情况下,对破坏和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的一种机制。

它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强制性的补偿机制,使得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于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生态补偿机制涉及到的相关主体有政府、生态环境自治组织、政府领导、生态涵养者、生态环境影响者等。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分析1.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在我国,生态补偿的实践运用主要是在国土空间分配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源利用与管理三个方面。

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为三大类:补偿土地资源的流转、补偿生态环境资源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补偿生态环境公益和生态环境修复建设。

2.生态补偿机制效果的反馈生态系统服务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构建科学与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维护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推动绿色发展、提高生态安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模式等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机制不够完善、有效性不足、管理相对混乱、资金不充分、分配不公等方面。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对策1.深化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的实现需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增强生态补偿机制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和政策指引;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和生态补偿数据管理系统等。

2.强化法制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建设和法规体系,明确生态补偿的法律地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理论上和法律上确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地位和作用;完善诉讼机制和法律责任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生态补偿案例分析1.城市绿化补偿机制通过建立城市绿化补偿机制,使城市化建设逐渐向低竣化和生态型方向发展,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恢复。

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

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

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摘要】我国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提高森林生态效益,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补偿制度。

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展开探讨。

引言部分介绍了背景和问题,指出建立补偿制度的紧迫性。

在对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补偿标准的确定、补偿资金来源、监督管理机制以及政策法规完善等具体措施。

结论部分展望未来,提出了实施效果评估和制度优化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提升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建立和完善补偿制度可以激励各方共同参与森林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现状分析、补偿标准、资金来源、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展望、评估、优化。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森林资源丰富,是全球最大的森林资源国家之一,拥有着广袤的森林面积和丰富的森林植被。

由于长期以来的不合理开发和保护不到位,我国的森林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威胁,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和恢复我国的森林生态系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势在必行。

通过对森林生态的积极保护和修复,不仅可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也可以为未来子孙后代留下更加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美丽的生态环境。

1.2 问题提出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但由于长期的开发利用,森林生态系统受到了破坏和破坏。

这使得森林生态效益逐渐减弱,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

而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许多森林资源的生态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不稳定。

急需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制度,以激励各方关注和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2. 正文2.1 现状分析在我国,森林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破坏。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生态环境出现了很大的破坏,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我国开始实行生态补偿制度。

然而,在生态补偿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及其对策进行分析。

一、生态补偿缺乏明确标准由于生态补偿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实践过程中往往缺乏明确的标准。

例如,在补偿标准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补偿方式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

这样的情况导致补偿的公平性和精准性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建立合理的权责清单和生态服务定价机制。

规划并实施统一的生态服务定价机制,对各种生态服务的价值,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科学评估,设定统一的生态补偿标准。

同时,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使其对本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制定和实践具有更高的责任感。

生态补偿往往依赖专家意见或者政府部门的决策,而缺乏科学证据的支持。

例如,在生态建设中,有些地方只注重树种数量,而不注重其服务价值或者不注重地方生态实际需要。

这样的补偿方式会导致生态服务不足,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策建议:建立科学补偿标准和科学补偿方式。

在补偿的过程中,要注重科学的补偿方法,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生态服务需求的评估,并且基于科学评估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科学制定补偿计划和方案。

三、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透明在生态补偿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往往缺乏透明,无法体现管理者的公正和公平态度。

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资金被挪用等不当行为,严重影响了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对策建议: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管,加强督查力度。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生态补偿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和透明。

同时,建立公开的账户和监控制度,让公众知道生态补偿资金的去向,并且通过大力宣传,提高生态补偿制度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在生态补偿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联动,导致生态补偿效果不佳,生态服务体系的形成不完善。

例如,一些地方对于生态补偿的评估和监督缺乏协作,导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够务实。

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征收生态 补偿费 ;19 年 8 96 月颁布 的 ( ( 国务 院关于环 境保 护若 干 问题 的决 定 中明确指 出 , 要建立 和
完善有偿 使用 自然 资源 和恢 复 生态 环境 的经济 补偿机 制; 0 5 国务 院发布 了 2 0年 关于落 实科学 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 护 的决定 》 ,其 中明确 “ 要完善 生态补 偿政策 ,尽快 建立 生态 补偿 机制 ,中央 和地方 财政
( )国家政 策及 法律 法规 一
我国最早 发布 的有 关生 态补 偿 的国 家政策性 文件 是 15 年 党 中央 指示 林业 部做 出的 关于在 国 93 有林 区建立 “ 育林 基金 ”的决定 , 立 了育 林基 金制度 , 之后生 态补 偿政 策 的 出台奠定 了基础 。 0 建 为 2 世纪 9 年代 以来 ,国 家陆续 发布 了一 系列有 关生态 补偿 的政策 文件 ,主要 有 :19 0 94年国 家环保 局 发 布了 ( ( 确定 国家环 保局 生态 环境 补偿费 试点 的通知 , 取 l 个省 的 1 个 城市 或县作 为示范点 , 关于 选 4 8
为工作 目标 。
我 国制定 的 与生态 补偿 相 关的法 律也 为数不 少 ,例如 ,19 98年颁布 的 森 林法 第一 次从法律 层面 规定 了生态补 偿 的原则 ,建 立 了森林 生态效 益补偿 基金 ; 20 年 8 01 月颁布 的 ( 《 防沙治 沙法 规 定, 对退耕 还林 还草 等生 态保 护行 为不 但直接 给予 资金 补偿 , 且还 给予政 策 优惠 , 而 鼓励 实施生 态保
动 物 , 成农 作 物或者 其 他 损失 的 , 造 由当地政 府 给予补 偿 ” 此 外 , 生态 补偿 相 关 的行政 法规有 森 。 与

浅析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浅析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浅析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摘要]森林是世界上主要陆地生态系统之一,不仅能够提供多种有形的物质产品,而且能为人类提供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

森林乱砍滥伐现象的加剧,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变得异常重要。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完善一、生态补偿的概念根据《环境科学大辞典》的解释,自然生态补偿是指: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生态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整体,对其的补偿并不是单一的或者个体的行为,而是对一个生态系统整体而言。

吕忠梅教授认为,生态补偿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就是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笔者认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方式。

二、建立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森林除了具有经济效益外,还具有以下生态效益:美化环境、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这些目前是不能通过有形市场交换的,也不能给生产经营者带来收益。

森林的这种外在经济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使森林的建设和保护丧失了经济动力,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加上人类活动已经强烈干扰了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或能量的转化率,使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远远超过了自然系统的自净功能,也超过了生物或人类可以忍受的程度。

这就要求人类对其活动造成的生态的破坏进行恢复,对环境的污染进行治理。

采取手段预防、补偿人类行为导致的其他一些全球性生态问题,维持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社会、经济的进行提供物质基础,显然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指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的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进行经济上的奖励,以促进生态资源的保护、建设
和管理。

在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禁止和应用。

如果
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建设,落实法律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法
律法规,强化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支持。

2.确定补偿标准和范围: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计算方法和补偿标准,对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消耗和损失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确定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等。

3.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补偿的认知度和重要性,鼓
励参与生态保护,提高生态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建立监管机制:加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和监管,建立专门的监
管机构,对于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的过程中增强经济效益的问题进行监管。

5.推动生态产业发展:通过产业转型升级、绿色能源开发利用、调整
产业结构、加强环保技术研发等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形成生态保护
补偿的新动力。

综上所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需要多方参与和共同努力。

政府、
企业、公民等各方应共同落实生态保护的责任,不断完善和推动生态保护
补偿制度的发展。

浅谈我国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浅谈我国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L i f e a n d En v i r o nm e n t Re s ea r c h
浅谈我国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口 张 琳
( 重 庆 大 学 重庆 4 0 0 0 4 5 )
【 摘要 】 近 些年 来 , 西部地 区的 生态环境 不断恶化 , 这 不 仅
给 当地 的 经 济 和 生 活 带 来压 力 , 同时 也 影 响 全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 然而 , 由于生态公共 产品的 外部性显著 。 西 部 地 区 产 生 的 生 态 效 益 在 为 全 国 共 享 的 同 时 生 态建 设 同样 后 继无 力 。因此加 大 西 部 的 生 态补 偿 成 为 必 然 文 中通 过 对 生 态补 偿 的一 般 理 论 . 以 及 建 立 此 机 制 的 必 要 性 以及 西 部 生 态 补 偿 的 现 状 及 完 善 的 建 议进 行 了论述 . 力 图 完善 补 偿 机 制 , 提 高 西 部 地 区 生 态建 设 的
够 。主 要 表 现 在 自然 资源 保护 法律 中 资源 有偿 使 用原 则未 体 现 资源 生态 效 益 价 值 , 对 开发 利 用 自然 资 源 的主 体 应承 担 的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义 务 未 作 规 定 以 及 资 源 保 护 法 律 的 有 些 规 定 不 利 于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
与 西 部 生 态 环 境 紧 密 相 关 的地 方 立 法 , 在 本 地 区 生 态 补 偿 方 面 的 规 定 同 样 显 得 相 对 模 糊 ,缺 乏 应 有 的 确 定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很 多 条 例 只 规 定 了 什 么 情 况 下 应 当 予 以 补 偿 , 但 并 没 有 说 明具 体 的 补偿 金 额 与 方 式 。 同时 , 基 于 西 部 地 区 的 生 态 的 脆 弱 性 与 难 以 修 复 性 .对 于 西 部 生 态 补 偿 主 体 的 要 求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凡 是 对 于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的 主 体 都 必 须纳 入 生 态 补 偿 的范 畴 之 内 . 即 使 是 国 家 和 集 体 实 施 的出 于 公 众 利 益 但 属 于 外部不经济性行 为, 也 应 对 相 应 的受 损 群 体 进 行 补 偿 但 ,在 西 部 地 方 的条 例 中往 往 忽 视 了 这 一 点 。有 些地 方 为 了加 快 地 方 经 济 的发展 , 用优惠政 策吸 引投资建 厂 , 但 在 追 求 经 济 效 益 的 时 候 往 往 忽 视 了 生 态 效 益 的 损 失 。显 然 , 这 种 生 态 补 偿 立 法 的缺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存在的问题1. 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生态环境修复所需的成本,让生态补偿成为名义上的制度,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2. 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透明部分地方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上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不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和成效,容易造成资金被滥用或浪费,导致生态补偿的效果变得不明显。

3. 生态补偿项目“一刀切”现象严重在一些地方,生态补偿项目经常出现“一刀切”的现象,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差异,导致生态补偿效果不尽如人意。

4. 生态补偿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目前生态补偿主体不够明确,责任也不够清晰,导致一些生态补偿项目难以落实,效果不明显。

5. 生态补偿项目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生态补偿项目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对策研究为了解决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统一各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生态环境修复所需的成本,实现生态补偿的有效推进。

这需要加强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和成本情况。

对于生态补偿资金使用问题,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使用透明公开。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3. 鼓励创新,避免“一刀切”现象为了保证生态补偿项目的落实,需要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责任,明晰责任界限,确保各方能够共同参与生态补偿工作,配合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任务。

5. 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在生态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建立专业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团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生态补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取得预期的效果。

浅析生态补偿机制

浅析生态补偿机制

和干扰 、调 节 自身状态 使生存得 以维 持的能 力 ,或者可以 看作生态 负荷 的 还原能 力” ,或是 自然生态系统对由于 社 会 、经济活 动造成的生 态环境破 坏
所起 的 缓 冲 和 补 偿 作 用 。 但最 一般 地 ,
而生态补偿政策是指 在政府的指导下 , 运用 市场 机制 ,在环境 利益相关者 之 间制定和执 行的一种 有利于环境保护 , 包括污染 防治和生 态保护 与恢复的 经
浅析 生 态 补 偿机 制
张 玉 庭
( 江苏 广 播 电视 大 学 东 台 分院 东 台市 24O ) 2 0 0

要 :长期 以来 ,由于人 为不合理 的开发利 用 自然资源,不但造成 了资源的极 大浪费,而且导致 了严重 的环境 污染和
生态破坏 ,给社会经济造成 了巨大的损 失。为 了保护环境 和促进生态可持 续发展 ,应该建立 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生态环境补 偿政 策是解决环境 问题 、促进 生态可持 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 。 关键词 :生态补 偿机制 可持 续发展
态 系统 受 到 干 扰 时 , 所 表 现 出 来 的 缓
放 弃的未来价 值进 行补偿 。生态环境
补 偿的手 段包括 :要求生产者 、开 发 者、 经营者支付信用基金 , 缴纳意外收 益 、生态资源、排污等费税 ,由政府 出 面实施环境项 目支持、生态保护工程、 发展新 兴替代 产业等 。生态补 偿机制
昌 补 制 生偿 概 态机述
自然资源利用率低下 ,资源浪 费
和生 态 环 境 问 题 严 重 ,造 成 资 源 退 化 、
的是 使外部成本 内部化 。 综 合起来 ,可以认为生态 补偿是
例如 : 1为保护 江、河上游地 区与流 ()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

然而,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加以探讨和改进。

一、政府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关注程度不足虽然政府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在生态补偿方面的投入还是不够。

政府的资金投入量和具体操作步骤都需要更为明确,同时给出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

政府应该加大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关注程度,积极投入资金,加大力度,有效促进生态环保。

同时在具体操作上,政府应明确生态补偿的对象、方式、标准等,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二、生态补偿目标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生态补偿的目标应该是对极度破坏生态环境的区域和生态保护价值高的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和保护。

但是在实际实施中,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和筛选机制,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缺乏可操作性。

同时,在一些地方存在生态保护价值较低的区域也得到了相应的生态补偿,限制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为了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政府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专项评估和分析,科学制定各区域的生态补偿标准,同时针对不同的生态区域,制定不同的补偿方案,让生态补偿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生态补偿主体和对象不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对象的不明确也是影响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生态补偿政策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等,生态补偿的对象包括具体的生态项目和受益人。

然而,不同主体之间、不同对象之间互动缺乏科学性,生态补偿流程有一定的难度。

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应规范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加强对生态企业的监督,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的责任,同时加强对生态供需的匹配度和公平性的保障,从而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生态补偿融资和资金使用不合理资金问题一直是影响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

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关系探讨

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关系探讨

的 53倍 、 . 美国的 4倍 以上_。 3 中国 13的国时期 , 国经济 增 长模 式 又重 新进 入 资 我 源 高 消耗 、 染 高排 放 的 “ 色 ” 污 黑 发展 模 式 。 自然 从 资产损失的变化来看, 9 5~1 9 18 9 8年, 国各类 自然 我 资产损失 占 G DP比例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 近 2 % 从 0 降至 45 而后 出现 回升 趋势 , 2 0 . %, 到 0 1年上 升 为 65 2 0 .%, 0 3年约 为 75 .%…。 能源 消耗 的变化来看, 从 18 2 0 年 的 2 9 0~ 0 0 0年里, 我国 G DP增长与能源消耗
Ab ta l I h sb c me o e 0 h r ia a r r o u t n be d v op n nChn h lle v leO sr c t a e o n f e c ic I ri sf rs saia l e el me ti ia la h au f l t b e e o e vr me twa n e r td or v n i or d I woud b e d d f rg v r me t o e t l ht e e o c -n i on n s u d rae e gn e . t e l e n e e o o e n n s t sabi h c - s n omi o p n a in is r m e t , c om i p at y t c c m e s to n tu n s e on c en l s sem n c o i n en i y t y a d e on m c ic t ves sem y a p op it b p r r e a is i t n ,oenare t ee oo ia omp n a in i ia ca r n f r a me t t ciel e po et e ma k t n tu i s t l g h c lgc l t o c e s t nf n il a s e y n ,o a t y x lr h re - o n t p v ig c mp n a inwa . oesa l h r s re n n i me t a u s i t n s se a d e o e vr n n n o e s t y t t bi e ou c s a d e v r o s on n le e tma i y t m n c — n i me t v o o p o e t n sa d r y t m .0 i p o e l ee o e v n e t I omp n a in s se a d l r vd h n t u r t ci t n a d s se o 1 m r v h c - n i m na r o c e s t y t m n 0p o iel e isi - o t

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峡库区、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 、塔里木河综合治 理、 中心城市污染治理等工程 4 0 5 多亿元。 这种完 全由中央政府买单 的方式显然与“ 受益者付费” 的 原则不协调 , 不仅没有调动全社会 的积极性 , 而且 使许多地方产生了依赖思想 。同时 , 我国生态服务 的提供者大多集中在西部 ,而生态服务的受益者 大多集 中在东 中部 ,生态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在
计投 入 西部地 区退 耕还 林 、退 牧 还 草 、天然 林保 护 、防护林 建 设 和京 津风 沙 源治 理 五大 生态 建设 工 程 的投 资 12 20多亿元 ,水 土流 失综 合 防治 、 三

我 国 生 态 补偿 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我 国生态 环 境补 偿实 践始 于 2 纪 8 代 O世 O年 初【 在生 态 环境补 偿 费 的理论 与实 践方 面进 行 了 l 】 ,
制度 ,迫切需要专 门立法来确立它在法律中的地 位, 以指导和调整广大社会各主体的行为。 目前我 国还 没有 一 部 统一 的有 关 生 态 环 境 补 偿 的法 律 ,
生态 环 境补 偿 的规定 主要 散 见 于有 关 自然 资源 及
环境保护的法律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中。 由于现
有生 态 环境补 偿立 法 比较 零 散 、 全 面 , 不 适用 性不 强 , 法 满足新 形势 下生 态环 境补 偿 的实 际需要 。 无
【 作者 简介 】 张云辉 (9 o 一 , , 18 _ )女 河南南阳人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助教。

2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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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范 围上 的不对 应 ,导 致西 部生 态 服务 提供 者 无 法 得 到合 理 补偿 , 成 “ 数 人 负 担 , 数 人 受 形 少 多 益 ”“ 游 地 区负担 ,下游 地 区受益 ”“ 困地 区 、上 、贫 负担 , 富裕 地 区受益 ” 的不合理 局 面 。区域之 间 、 流 域 上 下 游之 间 、不 同社 会 群体之 间 的横 向转移 支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自然生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近年来的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对此,国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来控制和修复生态环境。

然而,我国的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

一、问题
1. 缺乏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的标准制定不是很科学,往往是一些粗略的计算,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本身的特殊性和不同地区的差异。

2. 生态补偿责任主体不清:生态补偿之后,企业和政府的责任界定不明确,导致出现了责任回避现象。

3. 资金来源不足: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大,但是现实中政府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来支持生态补偿,这导致资金缺口较大。

4. 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办法的制定还未能形成系统、科学和实用性很强的体系。

二、对策
1. 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在制定生态补偿时,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论证,设计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

3. 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政府应积极拓宽生态保护领域的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

4.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时,应注重完善制度建设,分清权责、形成动态补偿机制,强化监管和考核机制等,形成科学、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

结论: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实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重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的生态补偿政策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继续完善。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并恢复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我国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c n sf rt e lr es o  ̄i n i Ec ou t o h a g tprpo o n o—c mpe a in o u o nt n t y t m st s y c lo . tp e e il o ns to fo rc u r a d iss se i he mo ttpia neButa r s nttnC y
为典型的生态补偿制度 。我 国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现在存在着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 经济手段运 用不充分且补偿方式 比
较 单一 、 缺乏科学的补偿标准和管理体制不规范等问题 。 对此可 以通过完善农 业状态补偿制度的法律依据 、 充分发挥农
业生态补偿 中的经济手段并使其生 态补偿形式多样化 、 建立科学的农业生态补偿标准和管理规范化等方式加以完善 。 关键词 : 农业生态补偿 ; 制度 ; 现状 ; 完善
生 态 补偿 是现 代环 境 资源 法 中 的重要 制 度 , 态 生 补 偿是 对 在恢 复 和重 建生 态 系统 、 复 生态 环境 的整 修 体 功能 、 防 生态 失衡 和环 境 污染 综合 治 理 中发 生 的 预 成 本 费用 的经济 补偿 的总称 。 实质 就是 通过对 生 态 其 保 护利 益 相关 者在 政 策 、技 术 以及 经 济 上予 以奖励 、 优 惠和 扶 持 ,对 所 涉 及 到 的 利益 进 行 安 排 与 重 新 分 配 , 进外 部 经 济 性 内部 化 , 而 促 进利 益 各 异 的 主 促 从 体 间进 行 合 作 ,以实 现 经 济 利益 和生 态 利 益 的 “ 双
c l gc l o e s t n a dmu t li gt eme n f t o e s t na e l ss t n ps in i csa d r sfr g i u u a — o o ia mp n a i , n l p y n s s s mp n ai sw l a e t gu ce t t n a d r h r l c o i h oi c o i i f o a c e c lgc l o e s t n a dn r l a in o sma a e e . o o ia mp n ai n o mai t f t c o z o i n g mn t Ke r s a r u t r l c lg c l 0 e s t n s se e it g p o l msp r c in y wo d : gi l a e o o ia mp n ai ;y t m;x s n r b e ; e f t c u c o i e o

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

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

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的趋势加剧,生态保护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中国,由于人口密集、资源消耗大,加之长期以来忽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导致了许多严重的生态问题。

为了对抗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推行生态补偿机制,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

但是,当前生态补偿机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环境。

一、当前生态补偿机制的不足1. 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目前生态补偿项目和标准缺乏基于真实自然资源评估、科学合理的定价标准和效益评价体系。

同时,地方政府也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各地实施的生态补偿项目存在较大差异。

2. 生态补偿资金有限:由于各地政府生态补偿项目经费的来源和分配方式不同,导致生态补偿资金不充足。

3. 参与度不高:目前参与生态补偿的主体为政府和企业,而普通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人民群众的意识与参与度的提高可以缓解许多生态和环境问题。

4. 制约措施缺乏:除了在生态补偿方案中明确一些条款之外,基本没有据以管理和约束的有效手段,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5. 动机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为了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可能会故意损坏环境资源,以获得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因此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也就难以切实实行生态补偿。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1. 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和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资源评价、合理的定价和生态补偿项目效益评价体系,实现统一标准管理,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的发展。

2. 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管辖谁补偿”的原则,便于有利于生态保护和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区域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

3. 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对于综合管理生态补偿项目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4.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定更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便于实行。

5. 强化奖惩措施:加强对不遵守环境保护和生态法律法规的制裁和惩罚,同时完善对遵守规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人员或组织给予奖励的相关机制。

浅析我国生态补偿政策

浅析我国生态补偿政策

112013年Vol.28No.6南昌教育学院学报理论与实践收稿日期:2013-05-16作者简介:马勇娜(1987-),女,河北邢台人,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向的研究。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与内涵(一)生态补偿的概念综合国内外诸多学者的观点,生态补偿可以定义如下:生态补偿是以经济手段为主,政府与市场相结合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二)生态补偿的内涵生态补偿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为了维护生态良性循环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进行保护性投入。

三是对为了保护环境而放弃自身发展的行为及行为主体予以补偿。

四是对为了自身发展而破坏环境的行为及行为主体予以惩罚。

二、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背景(一)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所迫。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形势已经不容乐观,许多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最严重的依然是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因而必须要创新思路,积极采取一些市场机制下的经济措施。

(二)国外生态补偿实践推动了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实践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国外的一些生态补偿实践对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三)人们对于资源环境有价的逐步认识。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一直认为自然资源没有价值从而导致了自然资源价值补偿严重不足。

随着对生态系统的地位、功能以及所提供的服务价值的深入了解,人们认识到要提高自然资源的配置效率,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自然资源价值必须要得到合理的补偿。

三、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据文献记载,我国生态补偿的实践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四川青城山。

当时为了解决对森林乱砍滥伐的问题,成都市决定将青城山门票的30%用于护林。

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思路的正式提出是在1989年四川乐山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

接着,1998年7月1日通过了森林法修正案,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正式写入了《森林法》,森林生态补偿效益制度从此有了法律保障。

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作者:孙名浩傅晓华陈美璇来源:《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年第03期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生态补偿制度,全国各地都在不断进行生态补偿理论探究和实践,一些生态补偿实践项目也取得了成效。

生态补偿机制涉及领域广、法律要素多、主体利益关系复杂,针对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问题,必须从法律保障、补偿标准和路径等方面加以完善,才能形成生态补偿的长放机制,打赢蓝天保卫战。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8)03-0122-07建立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环境保护与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要给予完善并且要推动地区间构建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都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一、从生态补偿到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一个中国特色概念,国内学者的表述也不尽统一,与国外接轨的是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补偿和生态资源使用付费。

1991年,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与国际生存联合会举行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专题研讨会提出,“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能力和更新能力”,是从生态伦理属性角度对自然补偿进行的解释,以突出对生态持续性的关注。

Wunder将生态补偿定义为一种在环境服务提供者与购买者之间针对生态服务所达成的一种交易,有以下几个特征:服务者与购买者之间自觉达成协议;有明确的购买者和提供者;有明确的交易标的即生态服务;当且仅当生态服务的提供者如约提供了生态服务,购买者才对提供者进行支付。

如何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如何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如何建⽴和完善⽣态补偿机制 建⽴⽣态补偿机制⾯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国的⽣态补偿⼯作才刚刚起步。

已实践多年、取得了很⼤成绩的退耕还林,在执⾏过程中存在着贯彻“⽣态⽬标不到位”和“给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的问题。

前者表现在护林环节上,农民出钱出⼒确保⽣态效益的动⼒不⾜,后者表现为经济补偿没有及时全部兑现给农民,加上后续产业开发未跟上,⼀些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贫困⾯增⼤的趋势。

作为中国第⼀个⼤规模⽣态补偿实践,“⽣态⽬标”不能实现,将影响到这⼀政策的成败。

由于⽣态林的成长和⽣态效益发挥需要近⼗年的时间,⽣态效益⼜主要是公益性的,因此⽣态⽬标在其他⽬标中最为脆弱,很容易成为急功近利的牺牲品。

⽽“经济补偿”落实不到位,不仅会使退耕还林难于持续或出现反复,还可能在⼀些地⽅加剧社会⽭盾。

这也说明,真正的⽣态补偿机制的建⽴是⼀种远⽐想象深刻的社会利益⼤调整和制度创新。

退耕还林政策只是我国建⽴⽣态补偿机制的⼀次成功实践,还有许多⽅⾯都需要⽣态补偿机制。

城市⽔源地的发展与保护的⽭盾,江河上游⽔资源利⽤与中下游⽤⽔的⽭盾,⽣态屏障的建设与投⼊的⽭盾,喀斯特地区过度开垦导致的⽔⼟流失和沙漠化问题,草原过度放牧或过度耕种带来的风沙问题,以及⾃然保护区的保护问题等。

虽然已有许多政策措施,但由于没能从机制上解决⽣态价值补偿问题,即使⼀些地⽅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得到协调,也还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可持续发展。

这正是近年来⼈们纷纷呼吁解决⽣态补偿问题的原因。

⽣态补偿真正付诸实施,还⾯临不少问题。

诸如⽣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建⽴的基本环节是什么;⽣态补偿的定量分析⽬前尚难完成,制定各地区域⽣态保护标准⽐较困难;⽣态补偿⽴法远远落后于⽣态问题的出现和⽣态管理的发展速度,许多新的管理和补偿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肯定和⽀持,⼀些重要法规对⽣态保护和补偿的规范不到位,使⼟地利⽤、⾃然资源开发等具体补偿⼯作缺乏依据;⽣态建设资⾦渠道单⼀,使所需资⾦严重不⾜等。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对于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又该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呢?生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和经济激励措施,对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或者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损的主体进行补偿,以实现生态保护的外部性内部化。

生态补偿的核心在于“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付费”。

比如,在一个流域中,上游地区为了保护水源地,限制了工业发展,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从而保障了下游地区能够获得清洁的水资源。

那么,下游地区就应当对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行为进行补偿,以体现公平原则,同时也激励上游地区继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生态补偿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产业补偿等。

资金补偿是最常见的形式,直接给予资金支持;政策补偿则通过给予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项目优先审批等,来激励生态保护行为;技术补偿提供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方法;产业补偿帮助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呢?首先,生态补偿有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通过给予经济补偿,能够激发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生态保护的投入,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质量。

其次,生态补偿能够实现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在一些情况下,某些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得不放弃一些经济发展的机会,导致经济相对落后。

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发展损失,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再者,生态补偿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它促使人们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行为模式。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难以准确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本和效益,导致补偿不足或者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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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进展与完善作者:徐玢来源:《现代交际》2010年第11期[摘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主体功能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

通过近几年的生态补偿实践,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领域和主体、补偿方式以及资金来源等核心内容已初步确定。

目前,应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发挥财税政策、推进标准设定以及补偿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为生态补偿条例的制订和出台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区域生态效益政府[中图分类号]X-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11-0006-02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长期以来,人类一直深受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无价”“低价”观念的影响,所以对自然资源采取了“掠夺性”的开发和利用,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为了体现生态环境的价值,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必须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设计使生态补偿制度化。

按照国家的决策和部署,近年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为恢复生态环境在森林、区域、流域、矿山以及草原等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国内外都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它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推行难度大,我国仍需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完善这项工作。

一、我国目前生态补偿试点情况与成效(一)森林生态补偿情况与成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我国开展最早、覆盖范围最广的生态补偿项目。

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机制是现阶段推进我国林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性措施。

2001年,我国开始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浙江等11个省区试点,并于2005年正式设立基金,目前已累计投入二百多亿元,将7亿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其中,浙江省自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3000万亩重点公益林建设,并在“十五”期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使浙江省森林生态体系得到了加强,并表现出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浙江省林业研究院调查监测表明,浙江省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前4年的综合效益达300亿元,每年产生生态、社会效益73亿元。

(二)区域生态补偿情况与成效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开展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对青海省三江源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以及部分天然林资源保护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设立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通过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支出标准和转移支付系数等办法,加大了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能力。

在这一举措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天然草场的压力不断减轻,植被覆盖和草地承载能力开始恢复和提高,植被和水源涵养能力逐步增强,草原鼠害得到有效控制,草地沙化退化趋势初步遏制,人地关系日益紧张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2007年6月,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实施退牧还草1060万亩,减畜138.29万羊单位,封山育林148.62万亩,补植69.9万亩,草地灭鼠8796万亩。

16个县全部配置森林、草原防火器材,森林草原防火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该项转移支付资金达120亿元,转移支付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与此同时,部分省份也安排专项资金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

(三)流域生态补偿情况与成效我国湖泊河流较多,资源共享,上下游在水量、水质、行洪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代价却不均衡。

流域生态补偿就是为了解决这一不均衡而在经济方面给予补偿,从而达到利益的协调。

在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提出:“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一些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利益主体相对比较明确,受益者和提供者容易通过谈判来确定补偿金额。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已陆续开展了一些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

(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情况与成效我国有众多资源型城市,采矿成为这些城市的主导产业。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是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赔偿。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6年联合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矿产资源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

该意见明确要求依据新矿产资源设计年限或已服役矿山的剩余寿命,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所需要的费用等因素,确定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按照国家的部署,陕西、山西、内蒙、甘肃等省区陆续开展矿山生态补偿费用的征收工作。

(五)草原生态补偿情况与成效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41.7%。

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开展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对关系全国或区域生态安全的县(市、区)加大了生态补偿力度。

草原生态补偿迈出实质性步伐,从2011年开始,对所有禁牧的草原,按每亩每年6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对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的草场,按每亩每年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各地还完善了省级财政对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统筹资金,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推广了省域、县域内不同形式的生态补偿。

一些地区通过建立草原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推动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草畜不平衡、牧民定居难的问题,促进牧区草原生态保护和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引导农牧民转变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实施牧区劳动力转移,有效解决牧民增收问题,从制度上保障了广大牧民的权益。

二、加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的基本思路(一)水源补偿树立全流域意识,逐步形成河流中下游对上游源头的水源补偿机制,对加强流域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树立人们的节水意识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一是由下游地区直接对上游地区提供环保技术和资金支持。

二是上游地区对本地区的水资源享有部分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允许上游地区向中、下游地区对“水权”进行有偿转让。

三是对长江、黄河流域所在各地区征收水资源使用补偿税(费),专项用于上游地区生态及水资源保护和扶持相关产业发展。

四是对上游水库调水所造成的发电等直接经济损失予以相应补偿。

(二)国家财政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将其视为对人们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公益劳动报酬的支付。

目前来看,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仍显不够,结构也不是很合理。

一是需要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二是考虑通过调整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结构,增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直接关联的专项。

如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基本农田、农村能源、电网、小城镇建设、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设立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等。

同时,应加快建立地方财政基本保障型体制。

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项目支持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

通过项目支持,在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和建设,必须统筹兼顾,既要考虑生态保护的因素,又必须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方面,尤其是与牧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方方面面相结合,才能取得实效。

(三)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目前,体现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多为财政预算内资金,从现实情况看,继续在预算内安排大幅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有较大困难,需要另辟资金来源渠道。

可以考虑开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增加新的税种;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等办法,以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如参照教育费附加征集办法,开征生态补偿费附加等。

(四)发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彩票将政府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彩票,在更广泛的领域筹集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使生态保护与建设成为全民参与的社会性事业。

三、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一)完善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生态补偿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如果只把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项政策来谈,作用将难以持久。

到目前为止,我国开展的生态补偿试点,其主要都是依据有关行业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这些试点因为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而影响实际成效。

要按照国家主体规划的战略部署和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补偿框架,尽快制定综合性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对我国生态补偿中的补偿对象、补偿资金、补偿标准等众多问题提供法律保障,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根本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也要遵照国家的综合性法规,研究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形成一套完整明晰的规章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的财政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加大生态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的权重。

充分考虑成本差异,不断完善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各级财政对重要生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省际间的资金横向转移,也就是说,让生态保护收益的发达地区,直接向提供生态保护的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通过横向转移改变既得利益格局,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缩小地区贫富差距。

同时,对生态重要区域的转移支付,不仅要能够弥补地方为保护生态环境所支付的费用,还要考虑地方因限制经济发展而付出的机会成本。

(三)建立生态效益指标和监测体系尽快建立生态效益指标和监测体系,这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开展生态效益测算的专项研究工作,包括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的生态环境代价核算方法,合理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量等;同时,要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监测以及评价体系,为科学合理地开展生态补偿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

(四)加强对生态补偿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该措施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使我国生态环境状况能够得到明显改善。

现阶段,在我国生态建设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重点抓建设轻视管理、一边建设一边破坏等。

同时,部门间的分割、分业监管等体制矛盾依然存在。

所以,建议配合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理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管理体制,变分散监管为统一管理,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总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其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也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为我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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