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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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子档案移交的内容和方式
1. 移交单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电子档案:电子文件、元数据、检索工具、文件格式说明等。

2. 移交单位应将电子档案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和打包,并在移交清单中详细列明档案名称、数量、大小、存放位置等信息。

3. 移交单位应将电子档案以数据传输或移动存储设备的方式进行传递,确保数据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电子档案接收的验收和管理
1. 接收单位应在接收到电子档案后,及时进行验证,确认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 接收单位应将验证的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要求移交单位对存在问题的电子档案进行整改。

3. 接收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保障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监督和评估
1. 相关部门应当对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定期对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档案工作移交实施方案

档案工作移交实施方案

档案工作移交实施方案一、背景。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单位决定对档案工作进行移交,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移交范围。

本次档案工作移交范围涵盖了我单位所有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移交流程。

1.准备工作。

移交方需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点、登记,并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清单。

接收方需提前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包括档案接收区域的准备、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2.移交方式。

纸质档案的移交采用人工搬运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电子档案的移交通过网络传输或光盘、U盘等载体的方式进行。

3.移交验收。

移交方需按照档案目录和清单逐项进行验收,接收方需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核对和确认。

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签署《档案移交验收单》,确认移交工作的完成。

四、移交责任。

1.移交方责任。

移交方需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并提供详细的档案目录和清单;同时需对档案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接收方责任。

接收方需按照移交方提供的档案目录和清单进行验收,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同时需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安全保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五、移交时间。

本次档案工作移交计划于XX年XX月XX日完成,移交工作需在工作日内进行,确保档案移交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六、移交效果评估。

移交工作完成后,将进行移交效果评估,对移交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档案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七、总结。

本实施方案对档案工作的移交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安排,确保了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移交双方需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同时,移交双方需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档案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兹有我方(以下简称“移交方”),与贵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就电子档案的移交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移交内容移交方承诺将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和标准,向接收方移交所有约定的电子档案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相关的元数据和索引信息。

二、移交标准所有移交的电子档案应符合以下标准:1. 完整性:确保电子档案内容完整无缺,无遗漏。

2. 准确性:保证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无误,无错误。

3. 可读性:确保电子档案格式兼容,便于接收方阅读和使用。

4. 安全性:移交的电子档案应无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确保接收方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移交流程1. 移交方应提前通知接收方移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2. 双方应共同参与移交过程,确保电子档案的准确无误地移交。

3. 移交完成后,双方应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电子档案的移交事项。

四、保密义务移交方承诺对移交过程中知悉的接收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接收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如移交方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承诺书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因履行本承诺书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移交方(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接收方(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做好省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推进档案馆(室)增量档案电子化

做好省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推进档案馆(室)增量档案电子化
后 ,确 定 9家试 点单位 ,印发 了 《 关于确定省直文书类 电子
党组高度 重视 ,积极与省编办协调、争取,于去年底 设立 电 子档案 管理 处,负责全省 电子文件和 电子档案的宏观 管理,
档案移交与接 收工作试点单位 的通知》 。试点工作得到各单位 的高度 重视 ,有 的投入 资金为档案部门更新 了计 算机 、购置 了扫描仪、刻录机,有 的外聘档案 专业 人员协助 完成 了对 纸 质档案 的扫描、数据录入等工作。各试点单位密切配合 ,省 档案局 ( 馆 )及时解决 了档案管理系统导出 电子文件未采用 电子档案档号命名 以及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质量未达到规定 标 准等 问题 。截 至 2 0 1 4年 1 O月末 ,9 个 单位 的试点 工作全 部完成 ,省档案局 ( 馆 )电子档案管理处 己接收试 点单位移
0 4
开展 电子文件归档 、接收工作的条件 已基本成熟 。省档案局
( 馆 )将在国家档案局的指导下,力争将省直单位 电子档案移
交和接收工作做成典范 ,为推进全省各级档案馆 ( 室 )增量 档案 电子化 、进一步丰富完善馆藏档案资源做 出积极贡献。
( 吉林省档案局 ( 馆 )电子档案管理处 )
度》 、《 省直单位 电子档案质检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落 实国家 档 案局 《 电子档 案移 交与接 收办法 》文件精神 ,省档案局还
手工方式管理档案的单位,接 收与纸质档案相配套 的经过数
字化扫描后形成 的电子档案 。同时选择领 导重视、档案 工作
基础 比较扎实的单位作为 “ 典型示 范” ,带动省直其他单位推 进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将 出台 《 省直单位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 目前 围绕细则出 台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推进档案馆 ( 室 )增量档案 电子化工作 ,是一项全新的

上海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上海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则总第一章确保电子档案,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制定本办法。

,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第二条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第三条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第四条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第五条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安全可用;全的要求。

..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第六条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年内5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可以适当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延长移交时间。

电子档案的移交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第八条(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1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二)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录相关信息,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压缩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三)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四)年。

5至少..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第九条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电子档案的移交类型和格式要求:第十条(一)文书类。

新时期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工作探析

新时期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工作探析

新时期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工作探析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原生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已是大势所趋,给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开始至竣工结束形成的电子档案资料,涉及电子文件及元数据,采用电子媒介的形式进行传输与保存。

关键词:新时期;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引言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广工程电子档案,各省档案馆也陆续开始试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不过,目前对于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研究较少,相关制度、系统、流程等仍不清晰,不利于档案一线深入推进相关业务,因此梳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电子文件的特点电子文件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

电子文件采用二进制语言,不能作为物理文件直接读取和理解。

此外,在传输和存储只能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解码读取的数字信息时,可以采用加密、压缩和其他方式处理。

(二)对软件、硬件和标准系统的依赖。

当归档系统采用了不同架构的计算机系统,或者在编程时采用了不同的编程语言和系统框架,这个时候不同系统生成的文档就会存在不兼容的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对文档进行修改或者应用时,必须对文档进行格式转换并保存源文件,防止合并时出现乱码或者无法阅读的情况。

(三)可区分媒体内容和形式。

电子文档依附于计算机系统,因此更改便捷性较高,并非通过单一关系依附于媒体。

也就是说,电子文档可以保证其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在多种媒体中进行阅读和更改操作。

(四)信息的可变性和不可靠性。

电子信息便捷性给归档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让整体的信息变得容易更改,只要打开文档即可进行便捷更改,因此导致文档信息可变性比较高。

另外,电子文档的安全性虽然高于传统文档,但电子文档也存在受损的情况,一旦存储方法和操作方法不当,或原始系统出现异常,都有可能对电子文档造成影响,改变其原始信息。

这种可变性也对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有效防范,保证信息的原始性。

关于移交档案的通知

关于移交档案的通知

关于移交档案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和蔼畅进行,经过长时间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我们即将对相关部门的档案进行移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移交目标和意义档案的移交是组织内部信息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信息传承和保卫的关键步骤。

通过档案的移交,我们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秘密性,进一步优化组织内部的信息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移交内容1. 移交范围:本次移交涉及的档案包括各部门在过去一年内产生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会议记录、合同文件、人事档案等全部相关文件。

2. 移交要求:请各部门负责人依据文件分类、日期、主题等要求妥当整理和归档档案文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移交前,请对档案进行清点,并填写移交清单,详尽列明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日期、保管责任人等信息。

3. 移交时间:各部门应在通知接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的清点和整理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档案移交至信息管理部门指定的档案室。

三、移沟通程1. 清点和整理: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

清点时应核对移交清单,确保档案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2. 移交方式:档案移交接受有关规定的文件传递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电子档案可以通过网络文件传输、光盘、U盘等形式进行移交,纸质档案可以通过专人搬运、邮寄等方式进行移交。

3. 移交验收:信息管理部门将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档案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验收时将严格按照移交清单进行核对,确保移交过程中的档案不丢失、不损坏。

四、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信息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移交收到的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

各部门可以随时向信息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和借阅档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还。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按时移交档案或移交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将视状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责。

同时,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移交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丢弃或泄露档案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负责人对此次档案移交的通知进行勤勉组织和落实,确保整个移交过程的顺畅进行。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档案员培训资料】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课件

【档案员培训资料】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课件

(六)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
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七)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
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接收、检验、迁移、转换、存
储等工作。
五、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

(八)电子档案接收的主要流程是:检验电子档案
3、应明确规定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
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 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要求,保证归 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4、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
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 描述上保持一致。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
5、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
背景信息context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三电子文件的归档逻辑归档logicalfiling在线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臵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物理归档physicalfiling介质指把电子文件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三电子文件的归档元数据metadata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迁移migration指将源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向目的系统进行转移存储的方法与过程三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文件1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2作为档案保存三电子文件的归档规范
况,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电子版本的 定稿均应被保留。正式文件是纸质的,如果 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的转换工 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 定是否保留。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2012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2012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与保存

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与保存

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与保存发布时间:2021-07-23T07:54:56.145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5期作者:石丽霞[导读] 由于电子档案的特殊性,它的移交、接收与管理工作跟纸质档案差别较大,应充分认识到电子档案的特殊性质和移交、接收与保存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严格按照移交、接收与保存的程序进行,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为保存党和国家的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作出贡献。

石丽霞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部 043000摘要:由于电子档案的特殊性,它的移交、接收与管理工作跟纸质档案差别较大,应充分认识到电子档案的特殊性质和移交、接收与保存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严格按照移交、接收与保存的程序进行,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为保存党和国家的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作出贡献。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档案越来越广泛运用,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社会生活的真切反映和普遍联系所造就的内在质量,使得电子档案成为现代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2年8月29日,国家档案局印发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受办法》(档发[2012]7号)规范电子档案移交、接收与保存流程,推进电子档案及时完整移交进馆,实现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管理可信、长期可用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着手对电子档案移交、接受与管理工作进行研究是档案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一、电子档案概念的启用我国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普遍应用只有十多年时间,作为信息发展的重要产物,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及其有效实践,时间更短,我国相关部门对电子文件管理的研究和制定一些规章标准,大多借鉴欧美信息化发展较早国家的经验和成果。

基于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产生时间短,强调电子文件前端控制、全程管理的要求,中外文件档案管理体制的差异等方面原因,多年来,我国在学术研究、规章标准制定中一直使用全程电子文件、大电子文件的概念,而较少使用电子档案的概念。

及时移交 规范接收——《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发布

及时移交 规范接收——《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发布
作 为一 个具 有开 创性 、实践 基础 较 为薄 弱的规范性 文件, 办法 》中的一些 要 求 和 条 款 有多 个 首次 和 关 键 点 ,需 要 在 贯彻落实 中准确理解和重点把握。
 ̄g-y--档案概念的启用
信息技术在各 行各业的普遍 应用在 我 国只有十多年时间,作为信息化发展 的 重 要产物,对 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 理重 要性 的认识及其有效 实践 ,时间更短 ,我 国相 关部 门对 电子文件管 理的研 究和制 订一 些 规章 标准 ,大 多借 鉴欧 美信息化
档案移交的时间
档案移 交时 间的确定 一直 是比较敏 感 和纠结的问题。过去,为了方便利用传 统载体档案 ,立档单位一直希望将其产生 的档 案保 留在 本单位 时间长一些,但是, 如果在 立档 单位保 留时 间过长,往 往会 带来库房紧张 、安全 隐患凸显等问题 。现 在,随着信息化手段的普遍 应用,各 单位 机读 目录 的建 立和档 案数字 化工作 的推
发 展 较早 国 家 的经 验 和 成 果 。基 于 电子文 件、电子档案产生 时问短 ,强调 电子文件 前端控制、全程 管理的要求 ,中外文件档 案管理体制的差异等方面原 因,多年来, 我国在学 术研究 、规章标准制订 中一直使 用 全 程 电子 文件 、大 电子 文 件 的 概 念 ,而 较少使 用电子档案的概 念。《办法 首次 在 国家行政 行政管理 部门发布的规章 或 标 准 中使 用 电子 档 案 的概 念 ,并给 出 了定 义 :“本办法所称 电子档 案,是指机关、团 体 、企 事业 单位 和其他 组 织在处 理公务 过程 中形成 的对 国家和 社会具有保存价 值 并归档 保存 的电子文件 。”从 定义中可 以看 出,电子档案是 由电子文件 经过归档 环 节 转化而来 ,其 相关 要求和 基本 属性 跟 纸质档 案等传统载体档 案没有根 本区 别 ,只 不过 具 有 电子 属性 ,因此 ,电子 档 案 的管 理 一 方 面 要 遵 从 电子 环 境 下相 关 管 理 的规 律 和 要 求 ,另一 方 面 ,更 要遵 从档 案管理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求 。

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与保管有哪些要求?

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与保管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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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与保管有哪些要求?
作者:
来源:《档案天地》2014年第12期
(1)文件形成单位在移交电子文件之前,档案保管部门在接收电子文件之前,均应对归档的每套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时方可进行交接。

检验项目包括: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有无病毒;核实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其审核手续;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2)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归档电子文件逐一验收。

验收合格的,完成《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的填写、签字、盖章环节。

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由档案保管部门自存。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对其进行检验。

(3)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

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

2024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方案

2024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方案

2024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方案
2024年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建立高效的原生电子档案接收系统,确保所有电子档案能够按时、准确地接收并进行归档管理。

二、组织架构
为了实现目标,将设立电子档案接收小组,负责接收、整理和管理所有原生电子档案。

三、工作流程
1. 接收:所有原生电子档案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共享文件夹发送至接收小组,并进行快速核查。

2. 整理:接收小组将根据文件类型和重要性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和编号,并建立档案索引。

3. 归档管理:接收小组将按照档案索引将电子档案存储于指定的文件夹中,并确保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质控措施
1. 定期检查:定期对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所有档案均符合规定标准。

2. 资源整合:与其他部门合作,整合资源优势,提高接收和管理效率。

五、风险管理
1. 数据丢失:建立完备的备份系统,确保数据安全性。

2. 档案混乱:严格执行规范操作流程,避免档案混乱和遗失。

六、执行计划
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建立固定的例会制度,随时跟踪工作进展。

七、总结
本工作方案旨在建立高效的原生电子档案接收系统,确保所有电子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管理。

我们将积极执行以上方案,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进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电子档案定义第三条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通过计算机等设备进行存储、传输和处理的档案。

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书、电子图片、电子视频、电子音频等。

第三章移交接收要求第四条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五条移交方应在电子档案形成后及时进行整理、鉴定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质量。

第六条接收方应具备相应的电子档案接收能力和管理条件,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

第四章移交流程第七条移交方应根据电子档案的特点和类型,制定合理的移交计划,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时间和移交方式。

第八条移交方应提前告知接收方有关电子档案移交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档案的数量、类型、存储格式等。

第九条移交方应按照移交计划,通过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将电子档案传输至接收方指定的存储系统。

第五章接收流程第十条接收方应在接收到电子档案后,及时进行验收,确认电子档案的数量、类型、存储格式等是否与移交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第十一条接收方应对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十二条接收方应对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第六章保密安全要求第十三条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十四条移交方和接收方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电子档案在移交过程中被篡改、泄露或损坏。

第十五条电子档案的存储、传输和处理应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2012年8月2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第^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

电子档案移交承诺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移交方”)向贵单位(以下简称“接收方”)
移交电子档案,现就移交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移交内容
本人承诺移交的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文档、报告、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
2. 图表、设计图、工程图纸等图形资料;
3. 音频、视频、动画等多媒体资料;
4.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电子文件。

二、档案完整性
本人保证所移交的电子档案完整、准确,未有任何篡改、删除或遗漏。

三、档案真实性
本人承诺所移交的电子档案内容真实有效,来源合法,未侵犯任何第
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档案保密性
本人承诺在移交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任何涉及商业秘密
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档案使用限制
本人承诺在移交后,不再对所移交的电子档案进行任何形式的访问、
修改或传播,除非得到接收方的明确授权。

六、档案安全
本人承诺在移交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被未授权访问。

七、法律责任
本人明白,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移交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接收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电子档案移交协议书

电子档案移交协议书

电子档案移交协议书甲方(移交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接收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电子档案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乙方因业务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移交电子档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移交内容1.1 甲方同意将以下电子档案移交给乙方:(具体档案名称、数量及描述)。

1.2 电子档案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格式,如PDF、Word文档等)。

1.3 电子档案的存储介质为:(具体存储介质,如光盘、硬盘等)。

第二条移交条件2.1 乙方应保证接收的电子档案仅用于合法的业务用途。

2.2 乙方应保证对接收的电子档案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移交程序3.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完成电子档案的移交工作。

3.2 乙方应在接收电子档案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档案的移交和验收工作。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4.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乙方能够顺利接收和使用电子档案。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接收的电子档案,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4.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报告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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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了移交和接收主体、移交和接收电子档 案 的 范 围 、 移 交 电 子 档 案 的 时 限 。 2、明确了移交和接收电子档案的方式和基本要 求 。 3、明确了离线移交的载体要求,即一般移交一 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光盘。 4、明确了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便于规 范传输、检索和有序存储电子档案。



三、制定《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 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 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 档案馆,其他单位和档案馆可参子文件 ——直接生成于数字环境中的电子文件

一大进步,良好开端。 在全面实施《办法》,检验其指导力与可操作 性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制定电子文件移交流程、 元数据移交、移交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形成电 子文件移交方面的系列标准,确保在实行宏观、 全面指导的同时,也能对具体环节进行细致、 专门地规范,切实提高电子文件移交的标准化 水平。

《办法》全文共四章23条,分总则、电子档案移交、 电子档案接收、附则,包括3个附件。关键内容是电 子档案移交、电子档案接收,主要是明确交接双方 责任、交接的具体要求。


2012年6月,“国家电子档案接收和长期保存系 统试点工程”启动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举行,上 海市、重庆市、青岛市、杭州市、广州市、福建 省档案局馆为6家试点单位。 2012 年8月,国家档案局印发《 电子档案移交 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 号) 。 2013年3月,国家部际联度会议印发了《电子档案 移交与接收办法》(国电联发[2012]1号)。 2013年年4月,省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下发文件 至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室, 要求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电子文件管理工作 (一)2009年建立了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 际联席会议制度,组成单位: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 国电子文件管理工作。

2011年建立了省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规划、 督促检查全省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审定全省电 子文件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方案,制定全省电 子文件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研究解 决全省电子文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电子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定义


(一)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 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档发[2012]7号) (二)电子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 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 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中办发[2009]39号)


联席会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公公厅、省发改 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档案 局、省密码管理局、省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 为成员单位。 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省密码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省档案局于2010年4月制定出台了《省 直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规范移交试 点工作方案》,开始试点工作。




1、归档电子文件。如国标《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中做了如下界定:“归档文件指具有参考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 子文件”。 2、指称为具有档案性质的电子文件。如国际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 会1997年出版的《电子文件管理指南》中把档案馆接收和保存的电子文 件称为“具有档案性质的电子文件” 。 3、直接称为电子文件。如美国国家档案馆1997年重印的《电子档案管 理指南》中把由档案馆接收和保存的电子文件直接称为电子文件;国际 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会在1994年至1995年对全世界100多个档案馆 有关电子文件管理问卷调查显示,凡作为“档案”接收和保存的电子文 件被称为“电子文件”而不是“电子档案”, 4、指称为电子档案或数字档案。如国标《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 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作了如下定义:电子档案是具有保 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2010年 工作安排,国家档案局主要承担了《电子档案移交 与接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 目的在于规范档案移交单位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移交电子档案工作,对移交电子档案范围、时间、 方法、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及档案馆接 收、存储电子档案等工作提出要求。



(三)积极开展制定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和技术 标准,共下达成10个课题项目。 1、《电子文件管理装备标准》、《电子文件 存储和交换格式》(工信部)。 2、《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电子文件归 档与管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国家档案局)。



3、《党政机关电子文件管理细则》(中办秘书局)。 4、《电子文件标识》《电子文件管理规章标准框架》 (国家保密局)。 5、《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设计规范》(中办机要局)。 6、《企业电子文件管理细则》(国资委)。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湖北省档案局 电子档案管理处 丁梅君 2013年5月
现状

“杭州市建设电子文件管理现状调查” , 在受调查的单位中,只有16%的单位将电 子文件移交至档案部门,大部分单位的 电子文件散存在技术部门(16%)、业务部 门(20%),或综合文书部门(38%),还有 10%单位的电子文件处于无专门部门负责 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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