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和管理

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和管理
1、大型设备装、拆必需严格遵守第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2、大型设备装、拆前,项目部依据本地区特点和行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装、拆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约,严禁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人员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交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拆、装。
3、大型设备拆、装前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及平安技术措施,经分公司(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应当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的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平安技术交底,项目在装、拆过程应参加监控和管理。
5、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检查、监控内容都必需有书面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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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大型起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1.3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组织2.1 公司应当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检查工作。
2.3 公司应当设立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小组,由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组成,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采购与安装3.1 大型起重设备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3.2 大型起重设备安装前,应当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3.3 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装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性能合格。
3.4 安装完毕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使用与维护4.1 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2 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3 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4 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性能良好。
4.5 设备停用期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锈蚀、损坏或者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五、检验与维修5.1 大型起重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和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5.2 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3 设备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5.4 维修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生产、使用、经营、维修等活动中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大型机械设备是指体积较大、负荷能力较强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挖掘机、压路机等。
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第七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出具合格证书,并标明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安全使用范围。
第九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资料,并及时通知用户有关产品的安全升级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使用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高风险地区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周边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维修管理第十四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可靠的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大型设备(如机械装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进行科学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购置与更新:规定设备采购的流程、程序和要求,包括设备需求的确认、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环节,以确保设备的合理购置和更新。
2. 设备验收与安装:规定设备验收的标准和程序,包括设备材料的检查、设备性能的实验、设备安装的验收等,以确保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定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设备,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同时,还要规定设备的定期保养、检修和维修的要求,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4. 设备备件管理:规定设备备件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包括备件的采购、入库、领用和报废等环节,确保设备备件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5. 设备故障与事故的处理:规定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故障的记录和分析、紧急抢修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以确保设备故障和事故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减少生产损失。
6. 设备技术培训:规定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法,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技术素质,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能够预防和处理一些常见的故障。
7. 设备数据管理:规定设备相关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方法,包括设备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等,以便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为设备的优化管理提供依据。
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
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为院系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
单价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的仪器设备或价值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的成套仪器设备为学校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
第二章购置第三条预算单价在2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按《国内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科教用品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预算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一)申购单位在设备购置前应初步填写《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二)根据拟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预算金额,分级论证:(1)40万元(含)—8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院(系)主持论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参加。
(2)8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主持论证。
(3)4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主管校长主持论证。
(三)论证主要内容:(1)结合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说明拟购仪器设备对学科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2)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3)技术力量的配备及安装条件的落实情况。
(4)辅助配套设备的落实及运行费来源。
(5)校内、外共用方案。
(6)使用效益预测及效益风险分析。
(四)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院(系)须对《论证报告》的可靠性负责;论证专家组须对“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的结论负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须对采购、运输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申购单位、申请人必须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五)论证通过后,购置预算单价在40万元(含)—8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批;购置预算单价在8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由主管校长进行审批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凭《论证报告》按《科教用品进口管理办法》和《国内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的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和定期维护保养,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的保管和监控,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档案资料,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机械设备故障和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
第二章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第一节机械设备的购置第八条施工单位在购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确保机械设备的品质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验收和检测,对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登记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时间、技术参数等基本信息,并对设备进行编码管理。
第二节机械设备的存放和保管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存放和保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存放场地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存放场地进行限制区域的设置、进出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保养,对设备的存放环境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其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附属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
1.2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或成套设备价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教学及实验仪器设备。
1.3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学校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2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政策和制度;(2)审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调拨、报废等事宜;(3)监督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协调解决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中的问题;(5)组织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检查和评估。
2.3 各使用单位应设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2.4 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计划;(2)组织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考核;(3)监督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本单位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5)协助管理委员会进行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检查和评估。
三、购置与调拨3.1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根据学校及单位的科研、教学需要,结合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购置。
3.3 购置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4 调拨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调拨。
四、使用与管理4.1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仪器设备的高效、安全使用。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3篇)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一、引言大型机械设备在现代工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安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大型机械设备管理的相关问题。
二、设备购置与选型1. 要制定一套明确的设备购置流程,包括需求分析、设备选型、采购方案以及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
2.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选型,考虑设备性能指标、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
3. 提倡采购环保、节能型设备,推动绿色生产。
三、设备验收与入库管理1. 建立严格的设备验收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2. 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准确。
3. 报告验收结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设备入库。
四、设备安装与调试1. 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设备安装。
2. 制定详细的设备安装方案,确保安装过程安全可靠。
3. 对设备进行严格的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五、设备运行与维护1. 按照设备使用手册要求进行设备操作。
2. 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提倡设备故障预防,定期进行设备检修,更换磨损部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六、设备安全与事故处理1. 制定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 建立安全警示标识,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 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设备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七、设备更新与淘汰1.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2. 对老化、损坏或技术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和报废。
3. 积极推行设备资源回收和利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八、设备管理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强化设备管理改进意识,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 建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设备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及《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范围(一)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货币均指人民币)的仪器设备;(二)单台(件)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三)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仪器设备;(四)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有关部委规定的精密、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购置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程序(一)组织可行性论证1.申购单位根据需求提前开展设备调研,填写《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论证内容包括:设备调研情况、性能指标及价格;设备用途及工作原理;设备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设备安装、使用环境及配套设备设施情况;设备购置经费及运行经费落实情况;申购设备的必要性和用途;投资效益;选型理由等。
2.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另需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中的共享论证部分,论证内容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本校现有同类设备情况;共享实施条件;开放共享方案等。
3.论证专家由相关学院或相关学科领域的校内外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申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位;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首次采购时,由申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重复购置时,由国资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位;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由国资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5位,其中校外相关学科专业或设备管理专家至少2位。
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管理范围:1、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能独立完成一定功能的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包括钻探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物探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公共生活设施等,均列入设备管理范围,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对于单价在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能独立完成一定功能的设备及设备附属品,由具体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并记入个人台帐管理。
二、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部门及人员职责一、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设备管理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条例、标准等,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细则。
2、掌握本单位各类设备的使用和技术状况。
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组织本单位内设备的平衡调度。
13、组织并参与设备技术改造和新型、关键设备购置选型的经济技术论证、验收工作。
4、体例设备修理计划,监督落实修理费用及备品、配件,掌管设备修后质量验收工作。
5、主持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按设备管理规定办理呈报审批手续,做好报废设备的处置工作。
6、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数据,美满设备台账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
7、认真做好数据管理和设备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的报表。
8、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置惩罚工作。
二、设备使用部门的职责1、对调入本部门的各种设备、仪器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整。
各使用部门无权将设备外借、租赁和从事经营性活动。
2、建立在用设备台帐及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等。
3、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查清原因和责任,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并采纳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闲置或替换下来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无损,保持设备原样,妥善保管,不得乱拆乱卸,如发生上述类似现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三、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1、严格履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和交接班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专人管理,负责指导操作,检查校验、维护保养等工作。
其他人员必须先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仪器。
每台贵重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若擅自或违犯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造成损坏或精度、性能下降,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第二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
若发生故障,专职技术人员不能排除,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申请维修,填写使用记录及维修记录,详细记载使用及维修情况。
第三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立足教学,服务科研”为原则,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其中收费标准为:激光为50元/小时,XRD为100元/样,其他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在满足教学任务基础上,进行科研、研究生等非教学计划服务时应对设备主管实验人员参照本科教学实验计算方法计算课时,实验指导老师占75%,课时酬金为科研课时酬金,目前学校标准为25元/小时。
第五条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经学院考核,应拨出一定经费对那些使用频率高且假期也在服务的仪器设备实验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提成。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科学配置资源,促进大型仪器设备跨学科、跨单位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的支撑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及科技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是指单台(套)资产原值4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设备和设施。
学校在满足校内需求基础上,遵循“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原则,按照“教学、科研、服务”和“本单位、校内单位、校外单位”优先级充分利用,实行开放共享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开放机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坚持开放共享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推动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高效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型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研究推进方案,监督工作进程和成效。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制定大型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大型设备建设论证、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公共分析测试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建设,统筹资源的配置与协调,监管公共平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四)建设学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监督管理全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情况,负责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和发布。
(五)对大型设备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论证。
(六)负责公共平台服务合同和经费的管理。
(七)对大型设备的使用和开放共享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型设备开放共享专家督导组,负责督查各单位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检查各单位开放共享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服务成效等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公司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大型设备管理制度div一、总则/div为了加强公司大型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型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div二、组织机构与职责/div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大型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设备管理计划,监督设备使用情况,组织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div三、设备采购与验收/div采购大型设备时,应根据公司生产需求和设备性能参数进行选择,严格遵循采购程序。
设备到货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div四、设备登记与台账管理/div所有大型设备必须在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建立设备台账。
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技术参数、使用状态、维护保养记录等,以便于跟踪管理和决策支持。
div五、设备使用与操作规范/div使用大型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设备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iv六、设备维护保养/div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实施。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故障演变成大问题。
保养工作应做到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相结合,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div七、设备检修与故障处理/div对于出现故障的大型设备,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检修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进行,以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对于频繁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彻底解决问题。
div八、设备更新与报废/div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生产需求的变化,部分设备可能会逐渐落后或不再适用。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效率,提出更新或报废的建议。
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流程进行处理。
XX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XX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界定范围是:1.单价在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设施、软件等;2.单台〔件〕价格虽不足 10 万元(含),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整套价格在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3.单价虽不足 10 万元(含),但属于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或学校认定为应当重点管理的特种仪器设备;4.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上述大型仪器设备暂不含车辆。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应遵循“节约、增效、完好”的原则,充分挖掘潜力,搞好专管、共享;应重视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在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同时,培养一批能够适应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的专门人才。
第四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设备购置第五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并履行审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应遵循学校科研方面的相关规定)。
设备购置单位(即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指仪器设备所在的处级单位)应组织相关学科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后报学校计划部门;由学校计划部门组织资产、财务、教学、基建等相关部门或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意见,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列入相关建设计划。
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购置该大型仪器设备的必要性;2.设备购置单位所具备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3.安装使用环境及配套设施条件;4.主机、附件、零配件和运行经费是否有稳定来源;5.选型论证;6.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第六条学校计划部门下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或审批同意使用自筹经费购置后,由学校设备采购部门按程序统一实施。
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促进科研与教学的深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管理。
第三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既要满足校内教学科研需求,又要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和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信息采集、宣传推广、使用预约、收费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指导、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开放共享范围与方式第七条凡是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且具有一定通用性的大型仪器设备,均应纳入开放共享范围。
第八条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可以采取以下开放共享方式:(一)校内共享:面向校内师生开放,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二)校际共享: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实现设备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三)社会服务:向社会开放,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遵循“预约使用、登记管理、有偿服务”的原则。
第十条用户需提前向设备管理人员预约使用时间,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
如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用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开放共享效果进行评估。
对管理不善、使用率低下的设备,学校有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范文(2篇)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工程建设、生产制造等领域的重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设备、矿山设备、建筑设备、化工设备等。
第三条大型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
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划分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
第五条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规范,明确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档案,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备案第八条设备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第九条设备采购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设备。
第十条设备采购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三章设备安装与调试第十二条设备安装前,应当进行设备现场踏勘和设计方案评审。
设备安装图纸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并明确安装的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应当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装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委派专人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和正常。
第十五条设备调试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的设备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第四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明确维护和保养的周期和内容。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批准: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保证施工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建设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施工行为。
在机械装拆和使用过程中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优势,保障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根据国家、行业、省市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办法,使工程全过程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作业直至竣工。
二、编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三、本管理办法使用范围1.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2.人、料运输设备: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3.其它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载重汽车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检查机构的建立1.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企业成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小组,对进场设备及时进行检查。
企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企业机械设备检查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各项目机械生产使用情况,并且用文字形式和影音形式记录,对机械的安拆、检验检测、使用、维护等全过程实施监督。
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联系厂家进行设备维修。
对各项目机械使用进行评比,将优秀的项目向其他项目推广,组织其他项目部参观学习。
评比中分数较底的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尽早将危险因素排除。
2.项目部设立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建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组织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对机械各方面进行检查。
有关机械的安拆手续资料、检验文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实施监督。
将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二、设备进场前检查每台设备进场时要需提供本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证书、检验合格证,使用手册、特种设备备案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且各项资料要求有效期内。
大型工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大型工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工程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大型工程设备的使用、运营、维护和维修等活动进行管理。
第三条大型工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设备等,具体设备清单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编制并报批。
第四条大型工程设备使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维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条大型工程设备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应明确,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项目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台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项目部门应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设备监控系统,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条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设备购置和领用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计划,购置符合要求的大型工程设备,并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三条购置设备的项目部门应制定设备领用流程,并对领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设备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领用设备,并对领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设备领用人员应对领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第十六条设备领用人员应在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设备,将设备交由专人进行清洗和保管。
第十七条设备领用人员应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进行及时汇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设备运营管理第十八条项目部门应根据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设备的使用任务,并对设备进行合理调度,确保设备利用率。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接收、使用、维护、报废等方面。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责任与权限2.1 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2 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定设备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2.3 各部门的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所使用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设备的状况和维护需求。
3. 设备的购置与接收3.1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定设备的购置计划。
3.2 设备购置需提前编制设备需求申请报告,并经过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的选择和购买。
3.3 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设备交接和安装。
4. 设备使用4.1 所有使用设备的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使用设备的资格。
4.2 设备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维护情况等。
4.3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
5.设备的维护与保养5.1 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5.2 使用设备的各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并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各部门应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
5.3 设备故障修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6. 设备报废6.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报废进行评估,并提出报废建议。
6.2 报废设备需制定报废申请报告,并经过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设备的注销和销毁。
6.3 报废设备销毁后,设备管理部门需做好报废记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
医院大型设备维护维修及主要部件更换管理办法(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大型设备维护维修及主要部件更换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型医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充分并发挥大型医疗设备的投资效能,使之能以良好的运行状态为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提供最佳服务,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现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大型设备管理范围大型医疗配备指单价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医疗专业设备,主要部件更换指大型医疗设备维修中需更换的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件,特别是CT、DR等设备的主要部件,如球管、冷头、探测器的维修更换及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费用。
2、大型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管理(1)大型医疗设备应由专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机合格证,方可上机操作;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对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坏追究其责任。
(2)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建立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填写使用记录、运行维护及维修等记录。
(3)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解体使用,不准擅自加装附属设备,确有必要时,需经设备管理部门及院领导审批。
(4)为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设备使用科室及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工作。
对大型医疗设备应精心维护,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5)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大型医疗设备,设备使用科室应立即报告采购办,以便与供应商(厂家)或保险公司(投保设备)联系,及时办理退、赔、换、补或保修手续等。
(6)未经采购办同意,设备使用科室不得私自维修及送修医疗设备,否则相关费用及责任自行承担。
3、大型医疗设备主要部件维修更换申报程序(1)大型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及时通知采购办,采购办维修工程师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检查,经确定需要更换主要部件处理时,由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XX州精神病医院大型医疗设备主要部件更换维修申报单》报采购办;(2)采购办根据设备故障检修情况对科室申报单所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填写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汇报,申报单经院领导审批后,采购办根据审批意见按程序进行相应的维修或部件的更换购置工作;(3)故障设备修复后,由设备使用科室及采购办维修工程师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并签字确认,并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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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大型设备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XXXXXXXX(以下简称“项目公司”)XXXXXXXX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各建设阶段。
第三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包含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设备:轮胎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等。
2.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卷扬机、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等。
3.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架桥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公司管理职责项目公司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负有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是:1.制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检查、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2.根据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使用条件。
3.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参加或组织重大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专项方案审查,按有关规定参加关键性施工盯控。
4.强化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管理,公司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相关资质及手续审查情况,落实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情况,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准入制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关键性施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盯控把关。
第五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施工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主体,对施工范围内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主要职责是: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选定合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使用。
2.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核。
营业线范围内施工必须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未经监理审核及审核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签订承租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并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有关要求检查相关资料。
承租的机械设备发生问题,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操作资质证,考试及资质不合格的禁止进场操作。
5.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要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械及人员要及时更换及补充。
6.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及保养,始终使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7.根据要求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方案,关键性施工按要求安排干部现场盯控把关。
第六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管单位,对监理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负有检查、验收、日常监管责任。
主要职责是: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使用条件,严格掌握大型机械设备撤场情况。
2.审查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
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审查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对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严禁进行安装、拆卸及使用大型机械设备。
4.对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进行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进行监督。
5.制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登记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审查签发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许可证,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日常作业监督检查,关键性施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盯控把关。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管理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提供或建议能够满足施工及使用要求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2.勘察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使用条件,设计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必要时设计文件中应提出指导性施工方案或注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3.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与其相关的安全事故分析会,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或需达到的施工标准,必要时设计文件中应提出指导性施工方案或注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及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并按有关要求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条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及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指导性施工组织及国家有关规定等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选定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严格按程序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大型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对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发放许可证。
第十三条需安装及拆卸的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特种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国家规定,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营业线范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按《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准入证,经有关设备站段监护人员签认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非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一)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每年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安质部每半年组织监理进行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对不合格的机械及人员及时清理出场。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操作人员经施工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三)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入场前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及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检查及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四)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要派专人管理,所有进场使用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必须建档登记、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表1),并按规定报监理审查。
项目主管领导每季度应对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表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按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作业。
(五)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未经审查的大型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作业。
所有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手续并建档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上签认。
(六)总监或副总监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主管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第十六条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一)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安质部部长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主管大型机械设备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一次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二)对涉及营业线范围内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实行准入制。
凡进入营业线范围内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及《营业线施工准入证》(附表3),于进场24小时前或转场12小时前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签发《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三)施工、监理单位对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按要求分别建档登记,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施工单位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按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四)准入证按操作人员发放,操作人员与使用机械必须一致,有效期最长一个月(以自然月为单位),变更施工项目、地点、操作人员须重新审查办理。
准入证必须随车携带,认真保存。
无准入证,禁止一切涉及营业线范围内的施工。
(五)大型机械每项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交底,施工、监理、设备单位盯控人员检查合格,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后方可作业。
(六)批复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施工手续不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盯控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严禁施工。
(七)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入场前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及营业线施工培训考试,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要派专人管理,所有进场使用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必须建档登记、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按规定报监理审查。
项目主管领导每月应对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安质部长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安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按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作业。
(九)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所有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手续并建档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上签认,发放准入证。
未经审查及取得准入证的大型机械设备严禁进入营业线范围。
(十)总监或副总监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主管安全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十一)施工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部局及有关规定审查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等级,严禁违反规定或降级批复施工方案及计划。
(十二)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批复的施工方案及计划,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及计划。
确需变更批复的,必须按原程序重新报审,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考核第十七条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设备实施管理。
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不力的单位,公司将按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予以通报;发生事故的,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