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09级(含08级五年制专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2009级、2008级(五年制)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
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
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8日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4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4日至27日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培训:10月28日2013届毕业生培训由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进行,培训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30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培训: 11月3日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2日8:00至12月13日18:30 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4日8:00至12月15日18: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6日8:00至12月17日18:30 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8:30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0日8:00至12月21日18:30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2日8:00至12月23日18:30 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4日8:00至12月25日18:3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6日8:00至12月27日18:30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28日8:00至12月29日18:30各学部学院一级(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2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4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6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8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0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2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4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6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8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0日各学部学院二级(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3、14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5、16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7、18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9、20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1、22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3、24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5、26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7、28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9、30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1日,1月1、2日三级(校级)审核时间:1月3日至1月9日注:校社联审核时间为一级(班级)审核结束后四、申报及审核流程图申报及审核流程学生个人网上申报(操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报流程》)校部网站后台导出学生个人申报信息并下发至学部学院第二课认定小组,由小组成员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班级进行一级审核(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部学院,学部学院根据班级审核结果及校部公示名单进行二级审核(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网上审核)由校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校部三级审核审核后学生方可查看个人申报结果,进行信息反馈五、本方案不包含劳动、讲座、健康教育、竞赛等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内容。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安排的通知(
关于“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模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在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中开展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三个项目的实施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演讲沟通项目的实施1.形式:以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可合并进行),通过召集班级主题演讲会或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
2.测评与学分认定: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团总支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
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
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3.时间安排:4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演讲主题,报校团委审定;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发布演讲主题;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安排测试日程,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并报校团委备案;5月20日之前完成演讲与沟通项目的测试工作。
二、综合写作项目的实施1.形式:分年级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2.测试与学分认定: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
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结束后交新闻学院统一组织评阅。
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
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后授予相应学分。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认定办法第三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3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类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包括:1、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
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见附件1。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F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主高效地学习和个性化发展,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切合分院实际、有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西安欧亚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适用的年级及其内涵1.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册本科学生。
2.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二)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四方面:第二课堂活动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学术发展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
(三)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 国际、亚洲、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3. 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具体如下:1.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2.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3.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4.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5.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6.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7.经学校认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8.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
9. 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根据《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西欧教字[2012]8号)规定,本科学生在完成通修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开放选修课程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至少4个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活动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及步骤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一、学分认证程序:附录:(汇总表获奖者名单顺序与成绩单需一致)汇总表格式按如下要求制作汇总表:1、要包含活动名称、所有获奖人的学号、姓名、获奖级别、相应得到的学分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2、若是按项目评奖应把相应的项目也列入汇总表中;若同一个人有两项获奖的,则应该将各项获奖情况以及相应的学分对应填写好。
如下是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的汇总表样板,供参考: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成绩单的填写要求:1.成绩单中原有的内容一律不得改动,不要将无学分的同学的名单删除,应完整地下载,也不能用自己制作的表格,其中内容一律不可以手写,要打印的。
2.填写活动名称(课程名称中填写),获奖情况,所获学分等,其余没获奖同学在空白处打斜线。
如下是假设的一些活动的学分认证成绩单的样板(局部),供参考。
例1:五邑大学AP08012 班学生成绩记录单课程名称: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课程代号:课程类别:.学年:2010 -例2:五邑大学AP08012 班学生成绩记录单课程名称:素质认证手册学分认证课程代号:课程类别:.注:1、参加活动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的同学,请及时做好认证工作,认证时间请留意团委网站通知、团委秘书处微博或部门微博。
2、由于成绩单的填写要求比较高,请大家认真填写积极配合,如对学分认证工作还有疑问可先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团委办公室咨询,我们将热情为你解答。
3、大型的活动,有多个比赛项目。
如艺术节中有健美操大赛、声乐大赛、大合唱等,认证工作将以单个项目来认证。
4、该制度只是一般的工作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可灵活变通,如有不足之处还望大家积极指出以便更好的工作,谢谢大家的合作。
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实施方案
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实施方案为提升我系大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等能力,培养“站起来能讲,坐下去能写,走出去会公关,躺下去会思考”有深厚人文素养和精益求精科学精神的新型大学生,切实提升我系大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根据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专业特点、社会需要等方面要求鼓励和组织大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根据经济学系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特制订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1.开阔学生的视野,扩大知识面,培养学生自理、自主、社交和创新能力;2.发挥学生的个性、创造力和潜能,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发现自己、锤炼自己、升华自己;3.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增强沟通与表达能力、改善心理状况、形成抵御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以便毕业后能尽快适应环境。
二、实施机构1.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指导委员会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工作指导委员会是经济学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的领导机构,负责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总体实施工作的领导和部署。
主任:李定庆成员:邱文芳、邓战军、黄金兰、陈燕玲、陈炜、陈鑫峰,系素质拓展部干部,各学生组织数据库专员、各班学习委员或各班副班长;主要职责:制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确立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方向;审批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增设和变更;评议有争议的第二课堂活动;督查第二课堂重点活动的执行情况;评估所有第二课堂活动的级别层次水平等。
2.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第二课堂活动认证中心)第二课堂活动认证中心办公室是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系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系第二课堂活动的日常管理和成绩登记等工作。
每学期统计汇总一次。
3.认定程序:各活动主办方提供原始材料——主办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各学生组织指导教师签字确认——第二课堂活动认证中心审核签字确认——存档——各专业班级学习委员统计汇总——第二课堂活动认证中心审核签字确认——各班所任辅导员签字确认——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学分已修满。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参与人数限定:5人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4 完成阶段性工作,可酌情给予相应学分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2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国际、国家级体育竞赛前6名国家二等奖10国家三等奖8国家级入围 6省\部\市一等奖7省市级体育竞赛前6名省\部\市二等奖 6省\部\市三等奖 5省\部\市入围 4校级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 4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校级体育竞赛前3名校级二等奖 3校级三等奖 2校级单项奖 1院级学科竞赛院级一等奖 3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院级体育竞赛前3名院级二等奖 2院级三等奖 1院级单项奖0.5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专利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第1-2名10第3-5名 5课外实验设计、制作小产品经系部审定合格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的实验报告经系部考核合格 2社会调查完成1篇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经系部审定合格 2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社团、团队组织,且学年考核合格经院团委考核合格 1普通学生参加校运动队,且学年考核合格经体军部考核合格 1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经系审核1其他经管类证书的学分值经系部审核后酌情考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单项课程、 3营销总监 3营销经理 2营销经理助理 1电子商务师、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外销员、人力资源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金融英语、物流师2律师单项课程 3公共关系证书0.5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高级:3中级:2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2程序设计员 5软件设计师8系统分析师10中级笔译 3中级口译 5高级笔译 5高级口译8 驾照、机动车驾驶员、等级裁判等 2二级 1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四级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 2。
通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二:西南财经大学通识教育学院·人文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具体组织实施《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使其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规定,学院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第一条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包括:各级各类组织开展的党团活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三个代表”研究会学习、团日活动、思想政治类报告、讲座等。
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每次根据持续时间和活动规模,记2-5课时。
第二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第三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第四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
有“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五条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年论文、科技论文)等。
第六条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可按以下标准第七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六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
第八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总结性专题心得的记1课时,最多记8课时。
第三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第九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第十条校园文化活动包括面向学生开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文化艺术节、重大文艺演出等活动,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其它学生社团等。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通知
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浙财院东学〔2012〕8号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09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分院、学生各班:为全面贯彻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鼓励和引导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全面考核2009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和第二课堂落实情况,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09级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对象:东方学院2009级全体学生二、认定时间:2009年9月至今三、考核流程与办法:(一)成立分院、班级工作小组(3月8日—3月11日)各分院及时成立分院工作小组(至少含一名教师代表),确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分院学生素质拓展及第二课堂学分的初审工作。
工作小组组织各班学生学习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相关文件,并成立班级工作小组(由3名班干部和2名学生代表组成),由班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于3月11日将班级工作小组名单上交至分院,并以分院为单位将分院、班级工作小组名单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fxydekt@。
(二)班级开展素质拓展及学分认定的申报(3月12日—3月16日)各分院指导各班学生按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组织与指导各班学生开展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申报,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学分认定表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分院完成素质拓展认证及学分认定初审工作(3月17日—3月25日)各学生班级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交至分院,由分院工作小组完成素质拓展认证及学分认定的初审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以分院为单位将全部材料(包括《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2)。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
江苏科技大学文件江科大校〔2013〕199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2013年11月26日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江科大校教[2012]227号),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如下:一、修读要求、成绩评定按照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必修、选修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以外,还须获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创新研究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二类:社会实践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三类:人文艺术体育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9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8分(含)以上,9分以下;中——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8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7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6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6学分)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分值申报、认定程序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成效的申报受理和分值、成绩认定,由所在学院团委和教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程序如下:1.学院教务办公室面向学生宣传学校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得活动项目的书面证明材料;3.每学年末,学生填写本学年的《第二课堂活动分值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班团支部对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班内公示、核实后,提交所属学院团委;4.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复核、确认后,登记学生申报的项目及分值,并于下学年初将学生累计分值情况向学生进行通报。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日期:2008-6-1 阅读次数:886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自2005级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第二课堂规定项目的4个及以上学分,方能毕业。
为此,根据《***大学关于制定2005级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1.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认定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处负责人。
2.教务处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的认定;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及担任学生干部项目的认定;学工处负责学生干部、各类文体活动及荣誉称号项目的认定;宣传部负责艺术团、各类文艺活动项目的认定;各院(系)负责学生论文、著作、专利、汽车驾驶证等项目的认定。
3.经第二课堂领导小组认定的项目及学分,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
学生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与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4.第二课堂实施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学分记录程序1.从2005级开始,每个学生都建有第二课堂学分记录卡。
年级主任负责保管此卡及学分的记录和填写工作,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记录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其中,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1~5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的监督、鉴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6~10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监督、鉴定工作。
2.凡集体性的活动如竞赛、比赛、表彰奖励等,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把获奖学生名单送达各个院(系),年级主任按照具体实施项目和学分数的规定为相关学生填写学分记录卡,记录学分,并签字。
3.凡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如获得驾驶执照、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生在每学期期末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确认后记录学分并签字。
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一、实施目的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并结合学院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课时;2.根据实际,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副书记、党总支干事、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以各年级辅导员、学生党小组和团支部负责人、学习委员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仲裁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第二课堂学分仲裁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报批同意的各类学生自发活动在学院指导下,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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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第二课堂学分为本科生必修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要求的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为明确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规范申报受理程序,现就做好2012届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有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组成的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考核小组,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
全校2012级本科生
三、组织申报和认定程序
1、12月10日前,各学院结合自己的专业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2、12月11日-15日,各学院上报方案批准后,学生本人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 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集中认定。
3、12月16日-25日,各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资料审核,对申请学分的学生进行学分评定。
3、12月30日前,各学院考核小组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向学生通报其第二课堂学分获取情况。
4、2016年1月10日前,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录入教务系统。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课备案。
2、各学院要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学分认定进行抽检、复审。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依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第二课堂活动的类型与范围及学分参考标准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
学生处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
第二课堂活动的类型与范围及学分
参考标准
一、第二课堂活动的类型与范围
1、科技创新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2、社会实践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3、文艺体育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4、技能考证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学分参考标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1)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其中,经学生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学生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表1 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
(2)科技成果项目: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
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
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①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专利
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
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以立项文件或
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以上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2)。
表2 各种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
②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或美术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
③其它确需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学分数。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文艺体育类学分
(1)艺术教育项目:凡参加校艺术团一次性集中训练54学时以上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次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上限为2学分);校艺术团正式成员,长期参加艺术团活动并参加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考核年度可计0.5-2学分。
(2)文体比赛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种文、体(各级各类田径、球类等)比赛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学分。
具体分值见表3。
(3)文学作品项目: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报刊上发表5,000字以下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2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1学分;发表5,000-10,000字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2学分;发表10,000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4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2.5学分。
学生的文章在校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给予0.5-2学分(其中校级0.5学分,省级1学分,国家级2学分)。
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艺作品等计0.5学分。
获校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计1学分。
3、社会实践类学分
社会实践类学分主要适用于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或由校团委、学院团委主办,或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校团委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并出具实践单位证明。
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0.5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
获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奖励3学分;省级1学分;校级0.5学分。
非寒暑假期间,学生参加由校团委认定,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达54学时以上者,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
4、技能考证类学分
技能考证项目:指学生通过外语、计算机和专业等级考试(学校规定毕业须达到的除外),或参加其他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绩,其所得学分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1)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非英语专业非艺术类学生获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非英语专业艺术类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计2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二级考试及以上合格证书,计2学分。
(3)参加驾驶员资格考试并获得驾驶执照者,计2学分。
(4)获得各类三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计0.5学分,获得各类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资格证书,计1学分。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学院: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