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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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妇幼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是指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和保健服务。

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

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注重健康教育,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第七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注重科学研究,推动医学进步和创新。

第九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十条建立统一的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妇幼保健工作。

第十一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下设妇幼保健科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科室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医师、护士、营养师等。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孕前、孕期、产后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儿童疫苗接种和常规体检。

第十七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妇女保健和儿童预防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妇女和儿童现场救治和急救服务。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九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二十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二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与患者沟通,关心患者的需求和感受。

第二十三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从事妇幼健康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架构1.设立妇幼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妇幼健康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设立妇幼健康管理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妇幼健康管理任务。

3.设立妇幼健康管理专业团队,负责妇幼健康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内容1.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建立和完善妇幼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评估。

3.提供孕前、孕期、产时、产后全程医疗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4.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开展妇幼健康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

7.提供妇幼健康咨询服务,解决妇女儿童的健康问题。

8.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工作流程1.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健康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妇女儿童健康检查,评估健康状况,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3.医疗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程医疗服务,包括孕前、孕期、产时、产后服务等。

4.疾病筛查和治疗: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筛查工作,及时诊断和治疗疾病。

5.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健康科研:开展妇幼健康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

7.健康咨询:提供妇幼健康咨询服务,解决妇女儿童的健康问题。

8.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工作制度1.定期召开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制定和完善妇幼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3.建立妇幼健康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反馈。

妇幼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组织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组织管理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妇幼组织,包括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第三条妇幼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妇幼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妇幼健康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各级妇幼组织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各级妇幼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妇幼管理工作负责,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能力。

第七条妇幼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部门,负责提供妇女、儿童医疗服务,包括妇科、儿科、孕产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第八条妇幼组织应设立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妇女、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

第九条妇幼组织应设立科研与培训部门,负责开展妇幼健康相关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各级妇幼组织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事业。

三、医疗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妇幼组织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妇幼组织应根据妇女、儿童的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妇幼组织应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提供孕期、分娩期、产后全程医疗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第十四条妇幼组织应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疫苗接种、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

第十五条妇幼组织应加强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服务。

第十六条妇幼组织应建立健全慢性病管理制度,加强对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

四、健康教育与宣传第十七条妇幼组织应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的健康素养。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15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15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l、月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____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____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____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____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____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

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

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

(王岗乡卫生院)妇幼保健例会制度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会议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王岗乡卫生院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____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

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____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____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____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____实施。

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幼健康,提高出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财政拨款计划,保障妇幼保健工作的经费需求。

第二章妇幼保健机构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孕产妇保健服务中心、儿童保健服务中心等。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相关保健知识,提高妇幼的健康意识。

第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孕产妇保健第九条孕产妇应当接受定期的产前保健服务,如孕妇体检、孕期营养指导等。

第十条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应当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照顾,以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一条孕产妇分娩后,应当接受产后护理服务,包括催乳、产后康复等。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率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儿童保健第十三条儿童应当接受定期的健康体检,包括生长发育评估、疫苗接种等。

第十四条儿童应当接受健康营养指导,保证其生长发育的需求。

第十五条儿童的健康教育应当普及性别平等、安全饮食等相关知识,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第十六条儿童的生活环境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防止交叉感染及其他卫生问题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级保健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对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妇幼健康权益。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惩不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妇幼卫生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国家设立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妇幼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管理工作。

3.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开展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和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

3.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负责孕产妇保健工作,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5. 负责儿童保健工作,提供儿童健康服务,加强儿童健康管理。

6. 开展妇幼卫生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技术水平。

7. 负责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妇幼卫生服务人员素质。

8. 监督和管理妇幼卫生资金和物资,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2. 组织实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活动。

3. 监测和评估:对妇幼卫生服务活动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信息报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妇幼卫生服务活动情况。

五、人员配备1.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护士、技师等专业人员。

2. 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

3.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经费保障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妇幼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合理使用妇幼卫生资金和物资,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发挥最大效益。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幼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并须严格遵守。

二、职责分工1. 领导层:负责制定妇幼保健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2. 妇幼保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 医务人员:负责提供妇幼健康咨询和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

4. 护理人员:负责妇幼护理工作,包括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孕期护理和产后护理等。

5. 行政人员:负责妇幼保健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等行政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妇幼保健服务预约和登记(1)接待妇幼保健服务对象,向其提供服务介绍和预约方式。

(2)根据预约情况,在预约本登记簿上登记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和预约时间段。

(3)准备所需的服务设施和器材。

2. 妇幼健康咨询(1)妇幼保健专业人员接待咨询对象,并记录咨询内容。

(2)根据咨询对象的情况,提供妇幼保健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3. 妇幼健康检查(1)医务人员根据预约情况和检查项目,对妇幼保健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检查。

(2)记录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

4. 妇幼健康治疗(1)根据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医务人员开展相应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

(2)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

5. 妇幼护理服务(1)护理人员根据医务人员的指示和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包括检查协助、服药指导等。

(2)记录护理服务过程和效果。

6. 妇幼档案管理(1)行政人员负责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

(2)及时更新和整理妇幼保健档案,保证信息准确完整。

四、质量控制1. 组织定期学习和培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2.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工作质量评估机制,对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3. 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药品,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4.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专家团队的合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综合水平。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妇幼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是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承担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的责任单位。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关注健康”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提供全面、连续、一体化的服务。

第二章妇幼保健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专门的妇幼保健部门,配备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包括婴儿室、产妇室、儿童疾病防控室等。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有完善的人员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制定健康教育和宣传方案,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妇幼健康知识水平。

第九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开展妇幼健康管理活动,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二)开展孕前优生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妇女孕前健康水平;(三)开展妇幼疾病防控工作,降低妇女和儿童的疾病风险;(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妇幼的健康知识水平;(五)收集和统计妇幼健康数据,及时掌握和分析妇幼健康状况;(六)制定和完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七)组织指导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八)评估和监督本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孕前优生咨询和指导,包括孕前检查、孕期营养、怀孕合理生活方式等;(二)妇女产前检查和孕检服务,包括妇女产前检查和孕检定期随访;(三)妇科疾病诊疗和康复服务,包括妇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和康复;(四)儿童疾病预防和控制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营养健康指导等;(五)儿童早期发展评估和干预服务,包括儿童发育评估和早期干预;(六)儿童残疾康复服务,包括儿童残疾的评估、康复和康复训练等。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概述妇幼保健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女性和儿童的健康,促进人口健康稳定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管理体系。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包括政府、社会、家庭等多个层面的服务体系,旨在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让每个妇幼群体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健服务。

二、妇幼保健政策1、政府颁布《妇幼保健法》,强调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落实防病、保健、治病、康复等原则。

2、制定实施《母婴保健计划》,推动孕产妇、婴幼儿的健康教育和服务,降低孕产风险,提高儿童生存率。

3、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各地,提供专业妇幼保健机构和人员,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全面高质量的保健服务。

三、妇幼健康教育1、开展孕前、孕中、产后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了解孕期体验、饮食、运动等,促进健康孕产。

2、推广哺乳教育,为新生儿提供母乳喂养指导,提高母乳喂养率,增强宝宝免疫力。

3、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向青少年传播性教育知识,引导正确的生理和心理发展。

四、妇幼疾病防治1、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定期进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肌瘤等妇科疾病筛查,早发现早治疗。

2、推广计划免疫服务,对新生儿接种必需的疫苗,预防传染病和流行病。

3、儿童健康体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评估儿童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情况。

五、妇幼健康管理1、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和就诊信息,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2、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孕产妇、婴幼儿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跟踪管理健康状况。

3、建立健康管理团队,包括妇科医生、儿科医生、营养师、心理医生等,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全面健康管理服务。

1、促进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科技装备和医疗技术,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加强专业培训,培养更多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3、推广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妇幼保健的远程诊断和治疗,方便患者就医。

七、妇幼保健监督1、建立健康监督机制,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行为合法、规范。

妇幼工作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工作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妇幼卫生工作,是指对妇女、儿童的生命全过程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和儿童保健等内容。

第三条妇幼卫生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专业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国家实行妇幼卫生工作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妇幼卫生工作经费,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妇幼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监督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工作,具体工作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第八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妇幼卫生服务内容包括:(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进行医学检查;(三)孕产期保健:为孕妇提供孕期检查、分娩、产后访视等服务;(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提供疾病筛查、健康检查等服务;(五)儿童保健: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六)其他与妇幼卫生相关的服务。

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妇幼卫生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网络第十一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等因素,制定全国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镇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

动员住院分娩。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市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____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二)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____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____天,全年不少于____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____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____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服务、重点保障、科学管理、依法行事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设立妇幼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妇幼健康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设立妇幼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妇幼健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3.设立妇幼健康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妇幼健康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三、工作内容1.宣传教育(1)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的健康素养。

(2)加强对孕期、产后、育儿等阶段的宣传教育,提供科学、合理的保健指导。

2.预防保健(1)提供孕前、孕期、产后的一系列预防保健服务,包括健康检查、疾病筛查、疫苗接种等。

(2)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和管理,提供个性化、专业的保健服务。

3.疾病防治(1)加强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疾病治愈率。

(2)加强对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的筛查和救治工作,降低疾病死亡率。

4.康复护理(1)提供产后康复、儿童康复等康复护理服务,促进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2)加强对康复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康复护理服务质量。

四、工作流程1.信息登记(1)对孕产妇、儿童进行信息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2)定期更新健康档案,掌握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

2.健康管理(1)根据妇女、儿童的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2)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和帮扶。

3.转诊救治(1)建立完善的转诊救治机制,确保妇女、儿童在突发疾病时得到及时救治。

(2)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救治能力。

4.随访评估(1)定期对妇女、儿童进行随访,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2)对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管理质量。

五、人员培训和配备1.加强对妇幼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妇幼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组长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妇产科、儿科、公共卫生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设立妇幼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共卫生科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包括妇产科、儿科等相关部门人员。

三、工作内容1. 孕产妇健康管理(1)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2)为孕产妇提供生育咨询、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

(3)开展孕产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合并症。

(4)提供分娩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5)开展产后访视,关注产妇康复情况,提供产后健康指导。

2. 儿童健康管理(1)开展儿童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家长育儿知识水平。

(2)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营养指导等服务。

(3)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疾病。

(4)关注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提供生长发育指导。

(5)提供家庭访视服务,了解儿童生活环境,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3.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健康相关信息。

(2)定期发布妇幼健康信息,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3)开展妇幼健康监测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妇幼健康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3. 落实妇幼健康管理措施,确保服务质量。

4. 定期对妇幼健康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建立妇幼健康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

五、人员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妇幼健康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2. 加强妇幼健康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人员配备充足。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人员职责

一、前言为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妇幼保健管理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妇幼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妇幼保健业务培训。

2. 制定和实施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3. 负责妇幼保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落实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工作。

5. 开展高危孕妇筛查工作,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管理。

6. 推广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婴幼儿贫血、营养不良等疾病发生率。

7. 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落实儿童预防接种、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

8. 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

9. 监督、管理、指导、培训村级妇幼卫生人员,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水平。

10.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1.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妇幼保健技术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妇幼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确保工作质量。

2. 负责孕产妇、婴幼儿、儿童的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3. 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4. 负责妇幼保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参与妇幼保健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 负责保健用品、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管理和维护。

7. 配合管理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8.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总结本制度明确了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旨在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

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共同为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贡献力量。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5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5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幼健康发展,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二条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推动妇幼保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妇女妊娠期、产前、产后的保健指导和管理;(二)儿童出生前、出生后的保健指导和管理;(三)婴幼儿营养与生长发育的管理;(四)少儿疾病的预防和管理;(五)妇女和儿童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六)妇女和儿童心理健康的管理;(七)妇女和儿童健康教育和宣传;(八)其他与妇幼保健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责任与权利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责任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

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享有专业权益,有权参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获得职业发展机会。

第五章工作机构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组成。

第七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八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考核指标,科学评估工作绩效,激励优秀人员,促进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条未履行妇幼保健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滥用职权,虐待、遗弃妇幼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妇幼保健工作机构所有。

以上为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的一个简要范本,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2)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医院妇幼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妇幼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妇幼安全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所有与妇幼安全相关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医院妇幼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妇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妇幼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妇幼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妇幼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设立妇幼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妇幼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妇幼安全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妇幼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妇幼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安全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3. 加强药品、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器械质量。

4. 对孕妇、产妇、新生儿进行严密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八条保健安全1. 严格执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保障婚姻双方身体健康。

2. 严格执行孕产妇保健制度,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服务。

3. 严格执行儿童保健制度,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第九条环境安全1. 保障医院环境整洁、舒适,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医院消毒、隔离工作,预防交叉感染。

3. 定期对医院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

第十条人员安全1. 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3. 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对在妇幼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妇幼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妇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妇幼服务管理制度

妇幼服务管理制度

妇幼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妇女和儿童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妇幼服务单位,包括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妇女儿童关爱中心等。

3.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加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1. 妇幼服务单位设立“妇幼服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主任护士、医疗主管和儿科主任等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妇幼服务工作。

2. 妇幼服务单位设立“妇幼保健科”和“儿科”,分别负责妇女保健和儿童医疗服务。

3. 妇幼服务单位设立“妇幼服务部”,负责具体的服务管理工作,包括病人接待、就诊指导、医疗卫生管理等。

4. 妇幼服务单位设立“医疗卫生质量管理部”,负责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三、服务内容1.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提供综合的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恢复等。

2.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提供规范的儿童医疗服务,包括儿童预防接种、儿童健康体检等。

3.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完善的妇幼保健教育服务,包括性教育、母婴护理、婴幼儿食品安全等。

四、管理要求1.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制定并公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等。

2.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记录系统,保护妇女和儿童的隐私权。

3.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的联系,积极反映服务需求,改善服务品质。

4.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体系,监督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五、职工管理1.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招聘具有相应资格和职业素质的专业人员,保障服务水平。

2.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工考核评价制度,激励职工提高服务质量。

3.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加强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监督检查1.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妇幼服务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外部评估,接受专家的指导和建议。

妇幼依法治院工作制度

妇幼依法治院工作制度

妇幼依法治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幼依法治院工作制度是指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第三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第四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确保依法执业。

第五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第六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患者关切,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七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依法治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依法治院工作。

第八条依法治院领导小组应当设立法治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

第九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科室应当明确法治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法治工作。

第十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三、依法治院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第十二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权益保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确保依法执业。

第十三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患者关切,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第十四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机制,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合规。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一、妇幼保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妇女和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其健康与国家的长远发展息息相关。

建立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妇幼的健康权益,提高其生存和生活质量。

2、降低妇幼死亡率。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妇幼疾病,减少妇幼死亡率,提高妇幼的生存机会。

3、促进人口健康与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的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妇幼的健康状况,提高妇幼劳动力的生产力,促进人口健康与经济的发展。

二、妇幼保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

建立国家、地方和社区各级的妇幼保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与实施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

建立健全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包括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站等,为妇幼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包括妇幼健康档案管理、妇幼健康教育管理、妇幼保健服务管理等,提高妇幼保健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妇幼保健管理制度的管理环节1、妇幼健康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的妇幼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妇幼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妇幼健康档案管理与维护等,提高对妇幼健康信息的保障和利用价值。

2、妇幼健康教育管理。

开展针对妇幼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妇幼的健康知识水平,增强妇幼健康的自我保护能力。

3、妇幼保健服务管理。

提供全面的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满足妇幼的健康需求。

四、妇幼保健管理制度的政策法规1、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妇幼保健管理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妇幼保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出台相关的妇幼保健管理政策,包括妇幼保健服务政策、妇幼健康教育政策、妇幼保健医疗政策等,促进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3、加强对妇幼保健管理的宣传与推广。

加强对妇幼保健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与推广,提高妇幼对妇幼保健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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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管理工作制度汇编(2015年修订)目录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制度 (1)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2)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2)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3)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3)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制度 (4)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5)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6)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 (6)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7)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7)妇幼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8)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1)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11)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2)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 (13)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14)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5)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7)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制度 (17)儿童系统化管理制度及体弱儿管理制度 (20)出生缺陷诊断制度 (21)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一、结合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对全县个10个乡镇和城区医疗单位城镇社区进行质控抽查。

时间从上一年10月1日—本年度年9月31日。

二、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检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漏报表和妇幼卫生年报保健服务指标质控结果汇总表等质控表卡册。

三、尤其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情况进行检查。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活产儿及死胎死产漏报质控抽取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

孕产妇死亡漏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

五、质量控制要在查阅各乡镇年报质量的基础上,走访城区各家医院、疾控中心、乡镇派出所、火葬场、计生办、并询问村医、妇女主任等知情人,了解该乡镇当年的活产、死亡情况,并深入各接生单位查阅分娩记录、产儿科出入院登记、医院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乙肝疫苗接种、“降消项目”、死亡登记及住院病历等资料,积极寻找漏报线索。

六、对乡村两级的年报资料进行逐级核对。

七、10月30日前完成各级补漏,11月5日前进行网络直报,11月15日前将质控小结、质控表上德州市妇幼保健所。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为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数据的质量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县妇幼保健机构统一使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系统包含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幼卫生监测、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等信息资料以及孕产妇和儿童的个人信息。

二、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妇幼卫生系统妇幼安全和保管责任。

三、各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对信息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调用或拷贝信息数据另作他用,日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利用网络传播。

四、各使用单位对数据信息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不同人员管理不同级别的资料。

五、各使用单位须与信息人员签订安全协议。

六、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系统维护人员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孕产妇及儿童个人信息资料,违者将给于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一、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版面清洁,信息资料专人管理。

二、对原始资料不可随意修改、弄虚作假,统计资料不可虚报、瞒报、迟报、拒保。

三、定期分类、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按年份建立的目录本,避免资料零散、丢失。

四、各种妇女儿童保健、医疗信息资料,应按年度建立的目录首页,并立卷成册归档。

五、数据库程序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应至少拷贝两份,并注明标签分类存档。

六、上报或反馈统计数据,应由科主任初审,再交所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七、定期对基层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错误、遗漏,应及时纠正,并注明原因。

八、查阅信息资料必须严格登记。

对于机密信息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处泄。

九、定期分析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撰写有关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各种信息资料,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二、信息资料要定期收集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及时整理,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向上报市妇幼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信息反馈。

三、有关科室在按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时,经过检查审核后上报信息资料科,不得延误上报时间,以免影响全县信息的及时反馈。

四、信息资料科要接受各科室的资料查询。

五、在收集、整理资料过程中要力求资料真实、可靠和科学。

六、严格遵守机房工作制度,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增强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

《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各社区、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要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凡开展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产科B超检查及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填报“福建省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季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和“儿童死亡报告卡”。

按工作内容分别建立健全相关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分娩登记》、《5岁以下儿童、15-49岁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妇女病普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梅毒检测登记》和《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登记》等登记制度。

四、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分别于每年1、4、7、10月份的10日前填报上一季度“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辖区内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加强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制度一、制定年度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有指导人、指导时间、地点及指导内容。

二、对乡镇、社区业务指导每两月一次,每次指导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乡镇。

三、全年每个乡镇至少业务指导2次。

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以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妇幼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等为重点进行,同时做好妇女“两病”的筛查基础工作。

五、加大对四个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乡镇的督导力度,对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儿、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进行严格的漏报调查指导。

六、下乡镇、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有指导记录、有整改意见。

七、每次的业务指导后的通报,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及社区服务站。

八、全年的业务指导计划、通报、记录装订存档。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培训目标。

二、年内至少举办2期县、乡妇幼专干、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班。

三、培训通知经卫生局核准后以文件形式下达至县、乡医疗卫生机构。

培训前3天先在网络上通知培训的相关事宜。

四、培训实行签到制度。

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五、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内容要有实用性、先进性。

六、培训内容符合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实际,以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叶酸投服和“两病”筛查为授课主题。

七、培训前要掌握妇幼专干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训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以检验培训效果。

八、健全培训档案。

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课程表、试卷及培训小结等装订存档。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各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参与。

三、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对各医疗单位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为加强对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提高我县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我县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督导制度。

一、年内至少举办2期全县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班,授课内容要针对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与处理、儿童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托幼机构卫生消毒规范等为主要重点。

二、幼儿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幼儿每学期开学前,须在妇幼保健站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重、身高、坐高、头围、胸围、血色素、肝功能等检查。

测后要做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及时矫正缺点。

每个入托幼儿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三、托幼机构要了解幼儿疾病史、家族史及生活习惯,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过后无症状者,才可入园。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也要参加工作前的健康体检,包括胸透、肝功能、大小便及阴道滴虫检查,无传染病者方可就职。

四、托幼机构要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看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眼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学期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保健及膳食营养知识,利用宣传栏及时向家长宣传、介绍幼儿园的情况,对有病的幼儿当面向家长交代清楚采取措施,每周食谱和每季度营养计算结果向家长公布。

六、培训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对幼儿的每次查体、职工查体均做好记录,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评价。

七、对托幼机构每年进行2次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检查记录(每天消毒记录、幼儿的特殊情况记录、幼儿生长发育图谱、营养评价、幼儿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八、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各类健教稿件必须立足于医学科学,做到科学、准确、真实。

2、妥善保管妇幼保健宣传稿件并及时存档。

3、妥善保管健康教育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性能,随时保持备用状态。

4、完成以下健教工作内容:①每季至少出一期妇幼保健宣传档;②每季至少举办一期孕妇学校、父母学校;③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妇女及儿童聚集的机会,开展妇幼卫生讲课、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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