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0重点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
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
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
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苏政发〔2023〕104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未来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备重大引领和变革作用。
为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积极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扩大高水平国内国际合作,着力培育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产业链条,打造自主可控、系统完备、先进安全的“10+X”未来产业体系,构筑江苏新型工业化竞争新优势,为全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新的产业支柱。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设10个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未来产业科技园等平台载体,引育50个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场景和重点企业,南京、苏州率先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重点领域、关键产业实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加快培育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虚拟现实、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10个成长型未来产业,谋划布局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先进核能等一批前沿性未来产业,初步形成“10+X”未来产业体系。
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
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局)、体育局:体育旅游是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是以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场观赛、参与体验及参观游览为主要形式,以满足健康娱乐、旅游休闲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涉及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装备制造、设施建设等业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重要意义体育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旅游是推进体育产业的重要动力。
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是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拓展旅游消费空间、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盘活体育资源、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运动和旅游休闲需求日益增长,体育旅游已经成为重要的生活方式,产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体育旅游总体供给不足、产品结构单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需要旅游部门和体育部门加强合作,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培育体育旅游消费市场,持续优化体育旅游供给体系,不断提升体育旅游在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体育旅游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分析旅游和文化是两个紧密相连的概念,相互促进也是可以预见的。
文化旅游的结合,不仅可以提升旅游的吸引力和市场价值,还可以增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以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
二、指导意见1.加强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应制订政策,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展文化旅游项目。
政府还应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力度,创造更好的旅游环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和文化遗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游客的游览体验。
同时,也要注重传统建筑风格的保护和恢复,以保持文化的原汁原味。
3.健全文化旅游产品通过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旅游产品,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推广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丰富旅游项目,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
4.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培养一支专业化、多元化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加强其文化素养和服务意识培训。
提高旅游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和期望。
5.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国内外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合作交流,互相借鉴和学习经验,推动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旅游企业的合作,吸引外地和外国游客来访,拓宽旅游市场。
6.提升品牌形象通过精心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品牌的知名度。
在品牌形象上,注重文化独特性和创新性,使文化旅游能成为地方的名片和特色。
7.推动科技应用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文化旅游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通过建设智慧旅游系统,提供更便利的旅游服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8.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在社会舆论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广旅游景区和文化活动,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
三、总结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不仅可以提升旅游的经济效益,还可以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湖政发[2013]25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湖政发〔2013〕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巩固深化省级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试点成果,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现就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我市乡村生态人文优势,优化乡村旅游业态结构,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把乡村旅游打造成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的绿色产业、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乡村旅游“2151战略”,即到2015年,全面提升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10个省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市级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5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农家乐示范村)、100个乡村旅游点(示范农家、示范农庄)。
全市乡村旅游年接待量突破2000万人次,年旅游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真正建成一批生态优良、设施配套、服务完善和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区(点),打响“乡村旅游在湖州”品牌,把湖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国内首选、国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目的地。
(三)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主体多元。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大力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积极探索做特、做精、做优的路径,实现个性化、差异化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发展规划和安徽省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
安徽省旅游资源丰富,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助力旅游业快速发展。
本次实施意见旨在深化旅游业改革,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提升旅游消费体验,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扩大旅游业消费市场1.拓展旅游产品供给。
加大对旅游线路开发、旅游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设计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旅游线路,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2.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形象,吸引更多游客。
3.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与文化、体育、农业等产业的合作,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融合升级的新格局。
三、加强旅游景区管理1.提升景区服务水平。
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提高景区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的游览体验。
2.加强景区规划和设计。
统筹规划各类景区,制定景区规划指导意见,科学合理布局景区资源,提升景区整体形象和吸引力。
3.加强景区宣传推广。
加大对重点景区的宣传力度,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游客。
四、推动旅游业数字化发展1.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
推动旅游企业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2.建立旅游数据监测系统。
完善旅游数据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旅游市场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强化旅游平台建设。
加强对旅游电商平台的培育和支持,推动线上旅游产品推广和销售,促进旅游消费数字化转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9•【文号】国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旅游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手段,旅游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产业。
近年来,我国旅游经济快速增长,产业格局日趋完善,市场规模品质同步提升,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但是,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我国旅游有效供给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
发展全域旅游,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有利于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为指导各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
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凝聚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
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方,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放入暂存篮 2009-9-16 12:51:00 阅读367次[关键字词]文化旅游[文件类别]规性文件[发布机关]文化部[颁布日期]2009年8月31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31日[效力状态]有效[国家地区]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为落实中央扩大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
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30•【字号】绍政办发〔2015〕75号•【施行日期】2015.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绍政办发〔2015〕7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八大”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工程建设,根据《绍兴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绍市委办发〔2015〕5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绍市委发〔2013〕5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基本原则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和“鼓励投入、突出重点”的思路,促进旅游产业量质并举,跨界融合,多元发展。
二、资金保障市财政对现行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保持三年不变;各区、县(市)应在原有的基础上,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到2000万元的,从2016年起应达到2000万元。
三、扶持重点(一)鼓励多元投入1.按照市场化运行原则,探索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2.鼓励社会工商资本投入。
对当年新开工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投资和旅游房产投资,下同)在1亿元以上的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完工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完善旅游业态1.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休闲度假业态。
对当年新进入绍兴古城历史街区和省、市级旅游特色小镇的此类业态,实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古城前50家、小镇前20家经营单位,投产一年后,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鼓励水上游线拓展与运营。
国家发改委等出台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
、
指导思想 、 总体 目标与基本原则
卡等 , 推广便 利的电子支 付手段 。积极发展 国际旅游 市场 . 加强国际 旅游服务 , 不断提 高服务质量 , 引更多的境外游客到国内旅游。 吸
维普资讯
加快休闲度假 、 学旅 游 、 修 自驾 车 旅 游 、 康 旅 游 、 态 旅 游 、 农 业 健 生 工 旅 游 、 色 旅 游 等 新 产 品 开 发 , 励 开 辟 交 通 运 输 旅 游 航 线 , 力培 红 鼓 大 育 旅 游 电 子商 务 等新 业态 。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入 旅 游 业 , 持 非公 有 制 鼓 扶
位。 ( ) 育 规 范旅 游 市场 , 掘 旅 游 就 业 潜 力 。 化 国 家 法定 节假 三 培 挖 深
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 同意 , , 现印发你们 , 请按照执行。
旅 游 业 是 国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 扩 大 就 业 的 重 要 渠道 。 着人 是 随 民 生 活 水平 不 断提 高 . 游 消 费 需 求 迅 速 增 长 , 游 就 业 发 展 空 间 广 旅 旅 阔。但是 , 目前旅 游就 业 还 存 在 一 些 薄 弱 环 节 , 业 增 长 与 产 业 发 展 就 不 协 调 、 业人 员 素质 不 高 、 共 服 务 和 政 策 引 导 不 到 位 等 问题 仍 然 从 公 存在 , 须 采取 有效 措 施 加 以 解 决 。 据 党 的 十 七 大 关 于 实施 扩 大就 必 根
费 开 放 。 立 和 完 善 旅 游行 业诚 信 体 系 , 强 旅 游 市 场 质 量 规 范 与 管 建 加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域旅游发展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提升旅游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探索创新,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以下是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强化目标导向全域旅游发展的目标是实现旅游业的全面发展,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及旅游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实现各项发展目标。
二、优化产品结构要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旅游产品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体验和满足游客需求。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
各级政府应大力推进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满足游客的需求。
四、加强市场监管为了维护全域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各级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旅游等违法行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五、推动旅游扶贫全域旅游发展要与扶贫工作相结合,通过旅游业带动当地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扶贫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六、加强人才培养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有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七、促进产业协同全域旅游发展是一个综合性发展过程,各相关产业应加强合作,形成联动效应,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政府要加强协调,促进各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结语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各级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实现旅游强国的目标不懈努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4日西安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提升西安旅游业现代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建设居游共享型大西安,更好的满足新时代旅游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示范市创建引领全域旅游发展,大力实施“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和“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推进旅游融合发展,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加快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
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市成功创建。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国际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旅游环境更加优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接待海内外游客3.2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3600亿元。
二、优化产品供给(一)加快精品景区建设。
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强化A级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
积极推动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大明宫景区、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汤峪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二)打造丝路精品线路。
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机遇,依托丝绸之路风情体验、丝路沿线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旅游联盟的作用,完善丝路探秘游等8条线路产品,加快西咸新区丝绸之路风情城、浐灞华夏文化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打造丝路风情走廊。
六部门发布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
善 金 融 支 持 政 策 : 四 是 积 极 提 供
旅游就业援助 。
会 发 展 活 动 的 直 接 需 要 所 提 供 的
服务 。社 会 发 展 领 域 包 括 教 育 、
不 能 在 农 村 购 买 和 违 法 建 造 住 宅
的 规 定 。 对 城 镇 居 民 在 农 村 购 买
科 学 普 及 、 医 疗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划 .开 展 旅 游 就 业 试 点 。 四条 主
在 体 系 中 的 权 重 仅 为 3% 左 右 。 0
突 出科 学 发展 、突 出人 均 、突 出 民
到 权 属 纠 纷 基 本 解 决 .农 民 合 法
使 用 宅 基 地 全 部 发 证 到 户 。 国 土
能 力 ;完 善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改 善 旅 游 就 业 环 境 :实 施 就 业 行 动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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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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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
二 是 加 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三 是 完
Hale Waihona Puke 共 服 务 则 是 指 通 过 国 家 权 力 介 入 或 公 共 资 源 投 入 为 满 足 公 民 的 社
户 申 请 第 二 宗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登 记
的不 予 受 理 :严 格 执 行 城 镇 居 民
财 政 部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等 六 部 门 联 合 发 布 《 于 大 力 发 展 旅 游 业 关
年 :对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认 定 的 房 地
产 项 目超 过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的
代 会 无 记 名 民 主测 评 中 “ 职 ” 称 以上 ( )得 票 累 计 低 于 6%, 含 0
关于加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旅游业发展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推动文化传承和交流等多重价值。
下面从增加旅游产品丰富性、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等方面,谈一下对于加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首先,加强旅游产品的丰富性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关键。
我们应该积极推动深度旅游、主题旅游等新型旅游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开展在线文化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线路,增加游客的文化体验和互动性,提升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同时,加强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推动旅游与农业、教育、医疗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全域旅游产业链,提供更多样化的旅游产品。
其次,提升旅游服务的质量是确保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
我们应该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旅游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服务队伍,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
同时,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加强对旅游设施、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旅游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
此外,加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我们要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旅游业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
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注重生态保护,加强对景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同时,鼓励绿色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企业实施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游客选择环境友好的旅游产品,激发社会对旅游生态的重视和保护。
最后,我们还应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社区旅游,推动旅游业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发展。
通过整合乡村资源,打造乡村特色旅游品牌,提供独特的民俗体验和生态环境,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参观和休闲。
同时,通过引进社区旅游,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促进社区经济的繁荣。
通过乡村旅游和社区旅游的发展,可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旅游业全面融合。
关于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旅游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不仅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能促进文化交流和人员流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友谊。
在当前全球旅游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我国需制定一系列指导意见,全面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首先,要加大对旅游景点的开发和保护力度。
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但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往往忽视对景点的保护。
应加强对景点的管理,保护其原始风貌和生态环境,同时在开放和利用时,注重规范化和景点的独特性。
其次,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旅游者对于旅游体验、安全保障、便捷性和服务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
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也能增加游客的满意度和留存率。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建立健全的旅游组织和管理机制,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关键。
进一步,要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旅游信息化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搭建旅游信息平台,提供相关的旅游资讯、预订服务和游客反馈,能够有效地提升旅游的可操作性和游客体验。
同时,要注重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旅游信息的可靠性和隐私安全。
此外,要加强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与交通、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加强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合作,能够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旅游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
通过创新形式和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最后,要加强旅游品牌的建设与宣传。
旅游品牌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提升我国旅游竞争力的关键。
加大旅游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
此外,应加强旅游宣传的内容创新和媒体传播,利用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旅游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旅游宣传的效果。
总之,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们需要加大对旅游景点的开发和保护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强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加强旅游品牌的建设与宣传。
农业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追求,乡村旅游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度假的首选。
农业部作为国家农业发展的主管部门,对于乡村旅游的推动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阐述农业部的指导意见,以及一些具体举措,以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背景和意义乡村旅游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城市居民对于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的需求。
农业部深刻认识到乡村旅游的重要性,旨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首先,乡村旅游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通过发展农家乐、农产品观光等旅游项目,农民可以开展农产品销售、服务业提供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多种经营活动,从而增加收入。
其次,乡村旅游有助于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和传统习俗。
乡村地区承载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乡土气息,通过开展文化体验项目,游客可以感受到乡村独特的风土人情,促进农村文化传承和发展。
最后,乡村旅游也对当地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要求。
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与旅游的协调发展,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保护好当地的生态资源。
二、为了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农业部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并进行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以下是农业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指导意见: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提供税费减免、贷款支持、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的支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旅游业务,降低其经营风险。
2. 提升农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部将加大对乡村旅游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建设,提高游客的体验品质。
3. 强化乡村旅游品质管理。
农业部将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农村旅游服务质量。
4. 加强文化保护和传承。
农业部将鼓励各地发掘和保护本地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相结合,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
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
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正文:---------------------------------------------------------------------------------------------------------------------------------------------------- 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审〔2022〕3号)已经2021年12月1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8日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为充分发挥扶持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大旅游的实施意见》(韶府〔2015〕53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韶府办〔2019〕5号),结合《韶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韶委字〔2021〕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适用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旅游业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扶持措施(一)项目建设类第一条项目品质提升奖励和补贴1.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奖励500万元;成功创建成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奖励100万元。
2.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2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3A级旅游景区奖励20万元;获评国家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奖励100万元,四星级旅游饭店奖励50万元,三星级旅游饭店奖励20万元。
3.成功评定为国家、省、市五星级(或同等标准)、四星级(或同等标准)、三星级(或同等标准)的乡村民宿按照《韶关市民宿扶持办法(试行)》(韶府规〔2021〕2号)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评定为韶关市乡村旅游驿站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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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哈发〔2011〕2 号(2011年3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实施我市新战略、建设现代大都市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和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培育冰雪旅游和湿地旅游两大国际品牌为核心,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新理念,紧紧围绕我市新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塑造品牌,壮大企业、拓展市场,提升质量、完善形象,加快建设“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促进旅游业成为助推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支撑,使旅游业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力争超过960亿元,年均增长20%,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初步建成“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城市和旅游经济强市。
三、工作重点(一)完善旅游业规划布局。
按照“一江居中、两岸繁荣”的战略构想,重新规划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布局,构建“1234”为主体的空间架构,即“一城集散、两带支撑、三圈辐射、四极出新”,形成贯通全市、延伸全省、跨越国界的大旅游发展格局。
“一城集散”,即将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6个中心区作为整体都市旅游区进行打造,建设东北亚旅游圈服务集散中心。
“两带支撑”,即松花江黄金旅游带,以“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为依托,建设120公里松花江两岸景观带和216公里游览景观路,实现“以江丽城、以水兴游”的新目标;哈亚冰雪生态旅游带,利用亚布力滑雪品牌影响力,打造哈尔滨市区—阿城区—尚志市黄金旅游发展带,带动沿线旅游提档升级。
“三圈辐射”,即环城游憩圈,打造环中心城区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发展农业采摘、垂钓、乡村度假等休闲旅游产品;远郊生态旅游圈,依托尚志市、延寿县、方正县、依兰县、通河县、木兰县、五常市,开发生态、避暑、狩猎、农家乐、冰雪运动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新兴旅游目的地和景区;大东北旅游圈,强化区域旅游战略合作,联动省内主要旅游城市、东北地区中心旅游城市以及俄罗斯边境旅游城市,构筑“东北无障碍旅游协作区”。
“四极出新”,即把尚志市、五常市、宾县、阿城区打造成我市新的旅游增长极,在尚志市建设中国高端专业性滑雪运动基地;在五常市打造东北旅游新名山;在宾县建设山水型避暑旅游区;在阿城区建设文化旅游区。
(二)推进旅游大项目建设。
以项目为抓手,高起点规划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大、功能全、特色突出的世界级和国家级旅游精品。
加快实施以松花江百里旅游休闲长廊、马家沟城市休闲旅游带、松北北国水城观光休闲区建设为重点的亲水游憩工程;以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冰灯游园会、冰雪场馆设施、四季冰雪乐园、亚布力滑雪度假区建设为重点的冰雪旅游工程;以大太阳岛旅游区、八大特色旅游区、十大生态园区、20个特色旅游城镇建设为重点的休闲度假工程;以四大特色街区、六大文化园、60余个文化展馆建设为重点的文化旅游工程;以完善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娱乐、地方特色餐饮、旅游购物为重点的公共设施工程。
全力推进松花江滩岛生态恢复工程、亚布力旅游度假区提升工程、中华巴洛克民俗街区二期改造、哈尔滨文化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啤酒城、欢乐太阳岛、伏尔加庄园二期工程等大项目及亚布力、阿城龙山镇、尚志帽儿山镇、宾县二龙山村马家屯、道外民主乡、呼兰三家湾、道里长岭湖等特色旅游城镇建设,力争3至5年内建成一批惠及民生、壮大旅游实力的大项目。
(三)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充分发挥我市气候“四季分明”、冰雪资源丰富和拥有滨水、森林、原野自然风光及多元文化的优势,培育冰雪旅游和湿地旅游两大国际品牌,以建设世界冰雪名城、中国避暑名城、中西文化名城、北国山水名城、中国音乐名城为重点,全力打造“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品牌。
集中打造太阳岛、亚布力、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四季冰雪乐园、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遗址等国际旅游品牌;凤凰山景区、中国会议夏都(国际会议中心)、金源文化旅游区、哈尔滨文化艺术中心、东北虎林园、伏尔加庄园、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哈尔滨啤酒节、哈尔滨建筑艺术馆等国内旅游品牌;二龙山景区、平山旅游区、哈尔滨极地馆、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玉泉狩猎场旅游区、长寿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旅游品牌。
(四)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旅游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相融合,培育新型旅游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文化与旅游业相融合,打造以金源文化、京旗文化、犹太文化、黑土文化、欧陆风情、关东风情、红色旅游为典型特征的旅游产品,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和项目,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品位;推进工业与旅游业相融合,支持哈药集团等大型工业企业做大工业观光旅游项目,加大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和旅游装备与日用品的开发力度,重点加快冰雪装备业发展,推动我市冰雪旅游产品转化和冰雪旅游产业战略升级;推进农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发展以登山、漂流、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推动农业旅游由单纯观光型向参与、休闲、特色技艺型多元化发展;推进房地产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大力发展旅游地产、景观地产、分时度假地产等新兴旅游地产业态,鼓励房地产商参与旅游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其他产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加快发展会议会展旅游、体育旅游、购物旅游、历史街区旅游和科普旅游,促进旅游业向多个领域渗透,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面,集聚产业群。
(五)强化城市旅游功能建设。
立足于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旅游集散地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加强公路、铁路(高铁)、航空、水路立体交通网络建设。
完善市、区县(市)、乡(镇)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和改造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将旅游公交服务网络延伸至城镇周边所有A级景区和重要乡村旅游点,开通市郊旅游专线、市区观光车;在哈西地区辟建面向国际、国内客源市场的大型散客服务中心;在机场、车站、码头、公交客运服务中心设立商业化的旅游咨询、散客服务窗口,建立方便国际游客出行的通道;组建旅游包机、专列、汽车租赁、游船等专业公司;加强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指示标识系统、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六)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建立和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市场开发机制。
统一规划,整合宣传、旅游、文化和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县(市)的宣传资源,对城市形象、重点景区、重点旅游线路进行集中宣传促销。
交通运输、工信、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将一部分公共资源和宣传载体免费用于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
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合作,采取现代化营销手段扩大哈尔滨宣传覆盖面,提高哈尔滨旅游知名度。
巩固传统客源市场,突破传统的促销方式,加强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友好城市的旅游合作,深化东北“4+1”城市旅游联合体的合作,加强与重庆、杭州、成都等城市互为客源地的合作,构建多方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合作方式。
(七)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国家《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制订冰雪旅游、湿地旅游和导游人员管理等专项管理办法,完善市级旅游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国家、省旅游标准,制订完善地方、行业旅游标准,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加大旅游标准化推进力度。
建立旅游、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质监、文化和新闻出版、物价监管、城乡规划等部门旅游执法机制,规范经营行为,打击违法经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
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节能环保、保护资源,实现绿色、健康、文明出游。
完善市和区、县(市)两级旅游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加强旅游应急、紧急救援、旅游保险、旅游预警等专项工作,加大假日旅游、冰雪旅游和夏季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旅游安全。
强化诚信旅游建设,树立“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的旅游城市形象。
四、保障措施(一)完善旅游工作领导机制。
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全市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
设立区、县(市)旅游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强化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机制。
相关部门要从职能出发,研究制订本行业与旅游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合力。
(二)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机制。
推进旅游景区(点)管理体制改革,在平山、帽儿山、二龙山和亚布力等景区(点)进行改革试点,建立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资源集中、多头管理的景区(点)实行统一管理。
加快旅游业审批制度改革,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其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后,报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推进旅游行业协会职能转变,将旅游管理部门承担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职能转交行业协会承担。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通过参股、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独资、合资旅游企业。
拓宽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以产权为纽带,整合国有旅游企业优质资产,成立哈尔滨旅游投资集团,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各界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
探索土地融资新渠道,借鉴城市建设融资经验,用旅游大项目规划带动周边地区土地升值,通过土地整理开发提高效益进行融资,效益地块的储备要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统筹管理。
鼓励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或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进行资本重组,加快培育和建设大型旅游集团。
(三)加大旅游产业投入。
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建立旅游项目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专项经费,并视财力增长状况逐步增加。
区、县(市)也要逐步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
哈尔滨银行要加大对旅游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每年对重点旅行社及需要增加服务设施的主要旅游企业,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信用担保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实施税费优惠政策。
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