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外作业期间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一、引言现金收支管理是指对个人或者组织的现金流量进行记录、分类和分析的过程。
良好的现金收支管理对于个人或者组织的财务健康以及未来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现金收支管理规定对于实现个人或者组织的财务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规定内容1. 确定预算在进行现金收支管理之前,首先要确定一个合理的预算。
预算应该根据个人或者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收入来源、每月的固定支出和可变支出等。
制定预算的过程应该严谨、科学,确保每一项支出都得到合理的安排。
2. 记录每笔收支每一笔现金收入或支出都应该被记录下来,以确保对财务状况有准确的了解。
记录每笔收支的方式可以是使用现金日记、记账本或者电子表格等。
记录时应该包括日期、金额、收入或者支出的来源等详细信息。
3. 分类收支将每一笔收支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归类,例如餐饮费、交通费、房租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每个分类的支出情况,并且方便进行后续的分析和管理。
4. 定期分析定期对现金收支进行分析,了解每个分类的收支情况以及整体的收支状况。
可以将每月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制作收支报表,以便更好地掌握财务状况,并及时进行调整。
5. 控制支出根据分析的结果,合理控制每个分类的支出。
如果某个分类的支出占比过高,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支出,例如寻找更便宜的供应商或者减少不必要的开销。
6. 债务管理如果存在债务,要制定一套有效的偿债计划,并保证按时还款。
合理规划债务的偿还时间和金额,确保不会因为偿还债务而影响家庭或者组织的正常运转。
7. 储蓄规划合理的储蓄规划是良好现金收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个人或者组织的财务状况制定一个合理的储蓄计划,每月按照计划将一部分收入存入储蓄账户。
8. 风险控制在现金收支管理中,风险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
要确保现金的安全,避免现金的损失和被盗风险。
可以选择使用电子支付、网上银行等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使用。
9.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现金收支管理的效果,对比预算和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野外作业补助管理规定
野外作业人员工作记录表
部门: 姓 名 野外作业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内容
法定假日 双休日
记录人
财务审核
部门负责人 签 字
总经理签 字
主管领导 签 字
xxx有限公司
野外作业补助管理 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至到施工现场进行野
外作业的员工包括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不包括
日常巡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财务部负责每月野外作业补助的发放。
2、野外现场作业员工所属部门负责野外作业
员工每日野外作业工作记录、野外作业天数的
统计。
3、员工每月野外作业人员工作记录(野外作 业天数)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核,财务部门负 责人核准,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野外作业人员须如实填报每日野外工作记 录,所属部门对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作记录、考 勤汇总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 作假,除退还虚报部分外,并处以部门负责人 及负责野外作业记录人员虚报野外补助的三倍 罚款。
5、所属部门将野外作业记录表报办公室审核
备案,以便日后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发放标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员工野外作业补助标准为
每天白班40元,夜班20元,双休日每人每天
200元,不得叠加发放。法定节假日按照日工 资的300%执行。不得与加班补助叠加发放。
四、发放流程 1、每月25日为节点,月底之前上报。由野外 作业人员所属部门完成员工野外作业天数的报 批工作,并报财务部核准。 2、财务部按照补助标准计算核准后发放补助 。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办公室负责解 释。 附:野外作业人员工作记录表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模版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模版日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管理, 规范日常经费使用, 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单位、团体及个人在接受并使用经费时, 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由现金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收款管理第五条收款人员必须对收款人的身份、款项数量等进行核实, 确保收款人和款项的真实性。
第六条任何个人或单位收到现金时, 必须在当面向付款人出具收条, 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每周收款额累计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超过额度必须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每月底, 所有收款人员必须将当月收到的现金及时上交给财务部门, 由财务人员统计核对。
第九条收款人员必须合理安排和管理收款工作, 确保现金收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支出必须符合单位或个人的合法需求, 并在经费预算的范围内进行。
第十一条支出人员必须对使用款项进行明确的安排和计划, 在支出时要结合实际情况, 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支出人员必须保留相关支出凭证, 并及时记录在财务部门指定的台账上。
第十三条支出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每月底, 所有支出人员必须将当月的支出情况及时上报给财务部门, 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和备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收支的核对和统计工作, 并定期上报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流程, 并对所有收支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开支预算和支出计划,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保管所有收入和支出的凭证, 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告, 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二十条上级财政部门有权对各部门、单位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标准化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透明性,提高林业项目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本文将从资金管理的原则、目标、职责和流程等方面,介绍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资金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林业项目资金管理需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
2. 透明性原则: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应公开透明,明确资金的来源、用途和流转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3. 管理效益原则: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应以提高项目效益和公共利益为导向,确保资金使用的最大化收益和最佳利用。
4. 公平公正原则:林业项目资金管理需公平公正,遵循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平衡。
三、资金管理目标1. 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提高投入产出比,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2. 高效管理资金:加强对资金流向的控制和监督,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减少资金管理中的风险和漏洞。
3. 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资金保管和使用环节的安全措施,避免资金的遗失、挪用和损失。
4. 促进资金公开和透明: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资金管理职责1. 项目部门: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和资金申请,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资金申请和支付申请,及时核实资金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检查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决策机构:负责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审批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规定和项目需求。
五、资金流程管理1. 资金申请:项目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计划,提出资金申请,包括资金用途、金额、预算说明等。
2. 资金审批:财务部门根据项目部门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规字〔2012〕18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2年10月25日—1—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财政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经费是指通过中央部门预算安排,用于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人工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与行业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中央财政专项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承担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人工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相关专项任务,并相应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经费的所有项目单位。
—2—第四条国家林业局每年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需要,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林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为了改善森林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推动森林经济发展,提高林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而进行的一系列工程活动。
而资金是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和支持。
因此,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本制度对资金管理的原则、流程、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对资金进行安排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 透明公开。
对于项目资金的来源、用途、分配等都要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 节约精打。
对于资金的使用要遵循节约和精打的原则,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4. 安全保障。
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和风险的可控。
三、资金来源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
其中,政府拨款是项目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自治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必须与项目的任务、范围、进度、效益和经济指标相适应,切实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四、资金使用1.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和费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使用资金,不能超出项目预算规定的范围。
2.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规定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挤占、挥霍或浪费。
3. 资金使用必须进行记录和报销,确保资金使用的凭证合法和真实。
4. 对于项目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每个月进行明细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准确。
五、资金监督1.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一个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2. 对于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计记录,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和合法。
3. 对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有权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野外作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野外作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野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野外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生态调查等。
第三条野外作业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预算与审批第四条野外作业项目启动前,项目部门应编制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项目成本、人员费用、设备租赁、材料购置等。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的预算作为项目实施的财务依据。
第六条野外作业项目预算如有变动,需经项目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资金拨付与使用第七条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按照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拨付资金。
第八条野外作业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分阶段拨付制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野外作业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野外作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野外作业项目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野外作业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野外作业项目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核算合法合规。
(二)准确性原则:确保财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真实反映项目成本和收益。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核算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五条野外作业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项目顺利进行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规字〔2012〕18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2年10月25日—1—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财政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经费是指通过中央部门预算安排,用于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人工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与行业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中央财政专项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承担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及人工繁育、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相关专项任务,并相应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经费的所有项目单位。
—2—第四条国家林业局每年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需要,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资金。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研发中心项目野外作业补贴管理办法
研发中心项目野外作业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研发中心所有员工、所有项目野外作业各阶段。
第二章外业补贴管理三、野外作业期间每日补贴按下表所列标准执行,天数以出发之日起至作业结束止。
作业期间原薪酬中的工作日补贴照常发放。
以上级别界定由员工从事的岗位和其职业技能确定:高级:研发中心领导、总工、副总工、顾问等;中级: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人、高级技术人员;初级:技术人员野外作业住宿费标准按下表报销,采取包干制,节约归己:四、项目野外作业建立责任制,确定相关负责人,对工作成果负责。
(1)负责人应提交作业计划,确定工期及安全质量保证;(2)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工作,项目人员补贴按标准100%支付;(3)超过计划时间20%(含20%)以上,超过时间部分按照补贴标准的50%支付;(4)超过计划时间50%(含50%)以上,超过时间部分按照补贴标准的30%支付;(5)超过规定外业时间100%(含100%)以上,超过时间部分不发放补贴。
(6)作业期间,除不可抗拒力外,如发生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补贴按50%—80%酌情支付。
五、野外作业出发前,带队人员应给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手续:(1)参与该项目的公司员工名单及项目预计作业时间;(2)临时外聘的劳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补贴标准;(3)完善外聘劳务人员劳务合同并办理意外保险手续;六、作业期间,如发生外聘劳务人员增减情况,带队人员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未备案的外聘劳务人员,不得报销补贴。
七、外聘劳务人员补贴标准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标准为100—120元/天,路途补贴费按外业补贴标准的50%支付;外聘劳务人员补贴在项目完工后由公司带队人员统一造表支付。
八、补贴支付必须通过核定工作质量合格后经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第三章驻勤补贴管理九、驻勤是指因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长期或阶段性在工程现场检查维护火灾业主单位配合工作等情况。
现金开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现金收支行为,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财务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下列支出可使用现金:1. 日常零星开支,如小额办公用品、小额交通费、小额差旅费等;2.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且一次性支付不超过三千元的;3. 依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等;4. 国家规定的其他现金支付范围。
第五条下列收入可使用现金:1. 日常零星收入,如小额现金销售收入、小额现金退款等;2. 收到的个人劳务报酬,且一次性收入不超过三千元的;3. 国家规定的其他现金收入范围。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现金收支必须通过企业指定的出纳人员办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办理现金收支。
第七条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及时、准确、完整。
第八条现金收支凭证必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据、现金支出凭证、银行进账单、银行汇款单等。
第九条现金收支凭证应注明日期、金额、用途、收款人、付款人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条现金收支应每日进行汇总,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现金收支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现金收支审批第十二条现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日常零星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付超过三千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收入现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收入不得入账。
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收支,如紧急支出、重大收入等,需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现金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七条现金存放应使用保险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收支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现金收支过程可监控。
林场收支管理制度
林场收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林场收支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保障林场经营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入管理(一)经营收入1.林场经营活动所获收入包括:木材销售、林产品销售、经营权出让收入、生态旅游收入等项。
2.所有经营收入必须依法纳入财务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核算和审计。
3.收入的归属和分配必须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规分配或挪用。
(二)资金补助1.林场获得的各类资金补助必须依法合规,申报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2.对于所获得的资金补助,必须按照用途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支出管理(一)经营支出1.林场经营支出包括:人工成本、原材料购买成本、设备维护成本、管理费用、税费等项。
2.经营支出必须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内部规定进行核算和报销,未载入财务制度的支出不得报销。
3.对于大额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公益事业支出1.林场承担的公益事业支出包括:森林保护支出、生态修复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等项。
2.对于公益事业支出,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核算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四、管理程序(一)收入管理程序1.对于每一笔经营收入,必须进行凭证记录和登记,明确收入的来源和归属。
2.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收入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签字确认,确保分配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二)支出管理程序1.对于每一笔支出,必须进行审批程序和凭证登记,确保支出的合规和合理。
2.支出必须按照用途进行分类,并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于公益事业支出,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五、监督管理(一)内部监督1.林场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
2.对于重大收支事项,必须经过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林场资金管理制度
林场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林场资金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林场各项资金,保障林场经营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
林场资金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林场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林场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方案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节约高效原则。
林场应通过节约资金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信息公开原则。
林场应做好资金管理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5、风险控制原则。
林场应根据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合理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三、资金管理的范围1、林场资金包括日常经营资金、投资资金、融资资金等各类资金。
2、林场资金管理范围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林场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资金管理的责任1、林场负责人对林场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
2、财务部门负责林场日常经营资金的管理和支出、收入的核对和登记等工作。
3、投资部门负责林场资金投资的策划、运作和管理,确保投资的风险可控。
4、融资部门负责林场融资工作,包括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等融资方式的筹备和运作。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林场资金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审计,发现并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五、资金的筹集和使用1、林场资金的筹集应根据林场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合理安排和选用适当的筹集方式,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和充分。
2、林场资金的使用应根据经营计划和预算安排,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运转。
3、林场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预算安排。
4、林场应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激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1、林场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林业局森林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林业局森林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森林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林业局森林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2.本制度适用于林业局内部各级单位在森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活动。
3.林业局各级单位在森林工程建设中的资金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4.林业局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流转的监控和追溯能力,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林业局各级单位在接收资金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并建立相应的台账管理。
三、资金使用1.林业局各级单位在使用资金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资金,不得私自挪用或超额使用资金。
2.资金使用应当经过严格的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对于资金使用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请上级单位批准,并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使用。
4.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财务票据、凭证等应当妥善保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
四、资金管理责任1.林业局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2.资金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资金监控和报销审核等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3.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进行处理。
4.林业局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管理的内部监督和审计。
五、监督检查1.对于林业局各级单位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级单位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按照情况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置。
3.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并按时整改和落实监督检查意见。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林业局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相关程序审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有关文件和制度。
劳动实践基地财务制度
劳动实践基地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劳动实践基地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
1. 劳动实践基地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劳动者实践费用等。
2. 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规范”的原则。
三、资金保管
1. 劳动实践基地的财务单位依法设立,专门负责本基地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单位应设置专门资金保管人员,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记录,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 资金应当存放在银行的专门账户中,禁止私存。
四、收支管理
1. 所有收支款项应当按照“完全记录,实实查明”的原则进行登记。
2. 收入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支出主要用于劳动实践基地的项目经费、设备购置、工资待遇等方面。
3. 支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经过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支付。
五、财务监督
1. 财务监督主要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形式进行。
2. 财务监督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
3. 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财务报告
1. 劳动实践基地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年度收支情况、资产负债表等。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地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
七、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订。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劳动实践基地财务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确保劳动实践基地的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范本(2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范本现金收支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必需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
合理的现金收支管理可以确保个人财务稳定,实现理财目标。
下面是一个现金收支日常管理规定的范本,其中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1.设定收支目标在日常现金管理中,设定明确的收入和支出目标非常重要。
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和生活需求,合理设定每月或每周的收入和支出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制定预算计划根据设定的收支目标,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
将收入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分类,如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交通费等,逐一列出每个分类的预算金额。
同时,将支出按照不同的时间段进行规划,如每周、每月等,以确保收支平衡。
3.记录每笔收支建立一份收支记录表,详细记录每一笔收入和支出。
对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回报等,尽可能准确记录金额和来源。
对于支出,注明支出时间、金额和用途,如购物、餐饮、交通等。
及时记录每笔收支,有助于及时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
4.控制支出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控制支出,避免无谓的浪费。
对于非必要的开支,可以考虑削减或取消,比如减少外出就餐的次数、控制购物欲望等。
同时,要提高消费意识,避免冲动消费和浪费。
5.储蓄和投资合理储蓄和投资一部分收入是实现财务稳定和增长的重要手段。
设定一个固定的储蓄目标,并在每次收入后将一部分资金存入储蓄账户。
同时,可以考虑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渠道,以实现资产增值。
6.定期检查和调整每隔一段时间,要对自己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
查看收支记录表,比较实际收支和预算计划的差异,看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在调整预算计划时,要合理考虑个人的经济状况、工作变动和生活需求等因素。
7.寻求专业建议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比如理财顾问或会计师。
他们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更详细和专业的财务建议,帮助制定更合理的现金收支管理策略。
以上是一个现金收支日常管理规定的范本,希望可以帮助您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实现个人财务稳定和增长。
护林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林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护林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护林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护林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护林站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年度工作计划和护林站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二)预算编制部门提出预算草案,经站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护林站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征收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征收各项收入。
(二)应收尽收原则:及时、全面征收各项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三)专款专用原则: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收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护林站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第九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使用资金。
(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支出,降低成本。
(三)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分配。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护林站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物管理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二)价值管理原则:确保资产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基层林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林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林场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基层林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林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全资或控股企业、合作经营单位等。
第三条基层林场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五)责任性原则: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层林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基层林场财务管理工作由林场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场长具体领导。
第六条基层林场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场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会计室、出纳室、审计室等部门。
第七条基层林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基层林场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林场实际情况,合理筹集资金。
(二)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付管理规定,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三)资金使用:按照预算和项目要求,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金结算: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资金流动畅通。
第九条基层林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条基层林场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成本核算:按照成本核算办法,对各项业务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三)收入核算:严格按照收入管理制度,对各项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合规。
(四)支出核算:按照支出管理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核算,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工程野外作业补贴制度
工程野外作业补贴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工程野外作业补贴的管理,确保员工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特制定本补贴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旨在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补贴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指定工程野外作业的全职员工。
对于非全职员工或外包人员的补贴办法,将根据具体合作情况另行规定。
三、补贴标准1. 日补贴:根据野外作业的具体地点和条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给予日补贴。
该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基本生活费用。
2. 高温补贴:在夏季高温期间(通常指气温超过35℃)进行野外作业的员工,将获得额外的高温补贴。
3. 高危补贴:若野外作业涉及高风险环境或任务,员工将获得相应的高危补贴,以弥补潜在的安全风险。
4. 节假日补贴:如野外作业需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员工将获得额外的节假日补贴。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员工应在野外作业前向直属领导提交补贴申请,并详细说明作业时间、地点及所需补贴类型。
2. 直属领导审核申请后,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并最终由财务部门审定。
3. 审批通过后,补贴将在作业结束后的当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五、异常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作业时间延长或变更,员工应及时通知直属领导,并按程序重新申请补贴。
2.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指定的野外作业,相应的补贴将被取消。
六、其他事项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的权利。
所有补贴政策变更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七、附则本补贴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林场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单位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林场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林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按季度分解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国家政策、行业动态、历史数据等资料。
2. 编制预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成本预算等。
3. 审批预算:预算编制完成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执行预算: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林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合法、完整。
第七条收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收入确认:按照国家规定和会计准则,确认收入。
2. 收入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收入核算。
3. 收入分配: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内部规定,合理分配收入。
4. 收入监督: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收入流失。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林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有效。
第九条支出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支出审批:按照预算和审批权限,审批支出。
2. 支出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支出核算。
3. 支出控制:严格控制支出,防止浪费和违规支出。
4. 支出监督: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支出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林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登记:建立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资产信息。
宁财(税)发〔1994〕562号《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野外津贴等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宁财(税)发〔1994〕562号《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野外津贴等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宁财(税)发〔1994〕562号《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野外津贴等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布于:2004-06-15 15:54
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野外津贴等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4年12月8日宁财(税)发〔1994〕562号
各行署财贸处、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有关国家税务局:近据一些地区和部门反映,电力施工等部门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在缴纳(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作为免税所得予以扣除,为了避免地区和单位之间出现执行政策的差异,同时考虑到电力施工、地质、地矿、测绘、勘探等部门的工作比较特殊、辛苦,经研究对上述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如下:
1、高空津贴;
2、野外津贴;
3、流动施工津贴。
除上述明确的免征税款的津贴、补贴外,各地区、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扩大免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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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外作业期间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期间的现金管理,保证员工生活和工程作业的资金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记账和现金分人管理。
1.1由带队领导委派两名人员分别兼任野外作业期间的临时会计和临时出纳。
1.2 临时会计负责对所有收入和支出款项进行核对,按时记账;临时出纳负责所有现金的收付、保管和安全。
2、工作流程
2.1 出差前以借款形式从公司财务借支现金,存入公司同意的个人银行储蓄卡中,交由临时出纳保管。
2.2 所有现金支出,必须经带队领导同意批准后出纳才能支付。
2.3 所有支付支出现金,必须取得报销凭证(如发票或收据)并由经办人和带队领导签字后才报销。
确实无法取得凭证,可自制凭证,写明支出内容,单价、金额由经办人和带队领导签字后报销。
2.4 所有支出分成四类记账。
2.4.1 伙食费用帐。
各种饮食开支(如饮水、购粮、菜、油等)均列此帐核算登记。
不包括宴请外单位饭费。
2.4.2 工程费用帐。
与工程作业相关的开支(如租机械、购材料、油料、工具仪器等),均列此帐核算登记。
2.4.3 汽车费用帐。
所有与汽车有关的加油、过路、过桥、修车、洗车、停车等费用,均列此帐核算登记。
2.4.4 其他费用帐。
凡是不在上述范围的费用支出,列此帐核算登记。
2.5 每天的报销凭证(单据)要进行分类编号记账。
2.5.1 编号方式:①分类号S(伙食)、G(工程)、C(汽车)、
Q(其他)。
②日期号12(年)、01-12(月)、01-31(日)。
③序号01、02….99。
如S1*******#
2.5.2 将编号写在(单据)右上角,并在记账时,登记在帐薄有关栏中。
2.6 帐薄要做到日清月结,即当日发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当日记账。
每月最后一天进行结账,结出当月所有收入总额,各类支出总额和现金余额,并与出纳进行核对,向带队领导汇报。
计算公式: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当期收入-当期支出。
2.7 带队领导必须对各种现金收出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每周至少了解一次财务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清并纠正。
2.8 当资金余额不足,需要增加资金时,由带队领导向
公司申请拨付。
2.9 野外作业结束(或定期),凭由带队领导审核签字的记账凭证和帐薄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3、有关事项
3.1 记账凭证和记账薄是野外作业期间财务收支的依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更改、丢失、损毁。
3.2 款项出现差错,由负责人承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此规定自2012年4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