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谷家洲小游园防洪堤等附属工程项目常宁市谷家洲小游园防洪堤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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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5•【字号】常政办发〔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7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5日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护区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保护红腹角雉、黑耳鸢、雀鹰、日本松雀鹰、蛇雕、阿穆尔隼、燕隼、草鹗、东方角鹗、鹰鹗、蓝喉蜂虎鸟、小灵猫、水鹿、獐、虎纹蛙、南方红豆杉、银杏、钟萼木(伯乐树)、红椿、白辛树、喜树、金荞麦、香果树、野大豆、伞花木、青檀、花榈木、篦子三尖杉、半枫荷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地处常宁境内南岭支脉阳明山余脉,北纬26o09"07"~ 26o20'07",东经112o29'14",~ 112o35'01"之间。

保护区南北长20.2km,东西宽9.6km,周界长度67.8km,范围涵盖庙前镇、罗桥镇、三角塘镇、西岭镇四个乡镇的七坪村、大义山村、塘冲村、南坪村、庙山村、和群村、东桥村、金龙村、西湖村、中田村、庙前村、五冲村、西冲村、中坪村、车荷村15个行政村。

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总体规划构思及规划设计

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总体规划构思及规划设计

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总体规划构思及规划设计以农村的自然环境、农业资源、田园景观、生产内容、农家生活、农业产品和乡土文化为基础的休闲观光农业已经成为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的农业经营新模式,在对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旅游资源现状分析及旅游资源开发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思路、总体功能布局目标及其项目规划设计。

标签:衡阳市舂陵江农庄休闲观光农业思路总体功能布局目标项目规划设计常宁市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地处常宁市东北舂陵江畔的烟洲镇江华村,东临舂陵江,北邻烟洲村,西邻燕子窝,南邻谭家皂。

舂陵江生态休闲农庄远离工矿企业、城市等污染源,生态条件优良,空气质量良好,土壤肥沃,浇灌用水洁净无污染,其环境条件完全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农庄整体处于北亚热带湿润地区,年平均气温约为18℃,降水量为1400mm。

无霜期约220天,日照1403小时。

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水充沛,低丘岗地。

从资源丰体度评价,舂陵江农庄一级单体旅游资源共5个,等外旅游资源为3个。

其中以自然景观资源品位较高,人文旅游资源还待挖掘和建设。

从旅游资源比较优势上,良好的舂陵江水体资源是这里最大的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完全可以打造成集科学体验、生态保育、生态示范、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基地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一、规划战略构思(一)主题定位:成为常宁及湘南地区休闲中心功能定位: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功能,农业生态旅游功能、休闲度假功能、养生健身功能。

形象定位:青山绿水、碧静幽闲、生态环保、休闲佳境。

市场定位:立足于常宁、松柏,拓展衡阳、耒阳,面向长、株、潭。

(二)品牌战略构想充分发挥农庄低山缓坡、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湖南省农业科研机构和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战略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加强烟洲油茶深加工技术研究,打造观赏农业,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的名优名油茶产品,,加大宣传力度,创建“舂陵江”“烟洲”等区域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1]。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的公告-常政通〔2019〕3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的公告-常政通〔2019〕3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的公告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的公告常政通〔2019〕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现将我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公告如下:一、常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一)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的区域1、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天堂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天堂湖国家级湿地公园;2、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庙前省级地质公园、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重要的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洋泉水库管理范围梅埠桥水库管理范围西塘水库管理范围(三)水土流失易发区烟洲镇东部坡度25°以上集中连片区;洋泉镇、官岭镇坡度25°以上集中连片区;白沙镇、西岭镇、庙前镇坡度25°以上集中连片区;新河镇、大堡乡、江河乡、柏坊镇境内坡度25°以上集中连片区。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石岭、清溪江、凉水、沙水、潭水、庄泉水、盐湖水、双音水、浯水、宜水、胡子堰、白水等小流域划为湘资源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本公告发布后,望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严厉打击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常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结束——。

中天建设集团安全负责人岗位履职履岗排名表

中天建设集团安全负责人岗位履职履岗排名表

郭桂生 张军阳 刘玉安 过南荣 朱 杰
赖荣国 杜阳文 李海旗 强战刚 李景春 王升高 苏智辉 王群虎
32 禾盛京广中心二部 叶国陶 33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34 35 36 37 庆华长安家园 长安雅居乐 万科·金域东郡 柴马城中村一标 周永刚 杜喜龙 郭健民 陈 彬
周永刚 陈纪寿 张望平 陈东平 马 宝
杜喜龙 卢秉良 何 挺
21 禾盛京广中心一部 22 23 24 25 26 27 中天建筑工业 产业园 翰林雅苑 惠泽苑2#楼 航天教育基地 启航佳境 曲池东岸
刘建明 邓宝强 刘燕龙 刘东升 黄文斌 王 旭
卢佩仁 卢宇雷 何 挺
吴凯鸣 吴清华 张 伟
吴海德 吴开平
皇甫小京 雷石明 杨 英
28 四军医大口腔医院 郭健民 29 30 31 曲江香都 锦岭公寓 中贸广场 张新锋 吴清华 曹江云
中天五建2015年下半年度工程管理大检查安全负责人岗位履职履岗排名表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工程名称 白桦林明天 出版传媒基地 枫林九溪 中天锦庭 亿润花园 三原罗马花园 万科城8号地 高新华府二期 保利春天花园 惠泽苑3#楼 高新华府一期 淘宝生态城 风和庭院 高新华府三期 中航华府 万科·东方传奇 深蓝社区 柴马城中村二标 项目经理 吴海德 曹江云 郭康健 许国信 许国信 卢 张 平 斌 项目副 经理 葛天降 高君跃 杜校岗 魏安宏 李晓华 包成飞 廉力争 倪栽兴 张宝明 蔡生法 杨辉辉 吴美良 李志军 郭永仁 单晓平 刘益民 周必武 徐忠良 形象进度 主体阶段 装饰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装饰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装饰阶段 装饰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主体阶段 安全管理 行为 78.0% 83.0% 75.0% 77.0% 76.0% 73.0% 78.0% 76.0% 70.0% 68.0% 72.0% 70.0% 71.0% 55.0% 62.0% 60.0% 62.0% 54.0% 扣件式钢 附着式脚手 卸料平 管脚手架 架管理 台管理 \ \ 77.0% \ \ 75.0% \ 60.0% 75.0% 67.0% \ 78.0% 60.0% 50.0% 70.0% 60.0% 76.0% 76.0% 80.0% \ \ 80.0% 85.0% 75.0% 77.0% 80.0% \ 65.0% \ \ \ \ \ 60.0% \ 58.0% \ \ 80.0% \ 80.0% 78.0% \ \ 80.0% \ \ \ \ 86.0% \ \ 76.0% \ 消防管 理 82.0% 84.0% 88.0% 76.0% 74.0% 82.0% 80.0% 76.0% 82.0% 84.0% 78.0% 82.5% 80.0% 82.0% 80.0% 82.0% 70.0% 76.0% 临时用电 预防高处坠 预防物体打 管理 落管理 击管理 86.0% 76.0% 76.0% 86.0% 77.0% 80.0% 86.0% 86.0% 79.0% 77.0% 72.0% 85.0% 74.0% 83.0% 86.0% 85.0% 83.0% 74.0% 85.4% 86.0% 82.3% 84.6% 84.6% 80.9% 75.4% 86.2% 84.5% 83.1% 81.0% 70.0% 77.3% 78.5% 72.7% 76.4% 76.4% 80.0% 80.0% 80.0% 82.0% 78.0% 82.0% 82.0% 78.0% 80.0% 76.0% 82.5% \ 70.0% 80.0% 74.0% 72.0% 74.0% 68.0% 80.0% CIS应用 83.3% 80.0% 86.7% 86.7% 80.0% 83.3% 80.0% 80.0% 80.0% 83.3% 80.0% 76.7% 83.3% 83.3% 73.3% 83.3% 76.7% 80.0% 得分率 82.2% 81.5% 81.4% 81.4% 80.1% 79.1% 79.0% 78.4% 78.3% 77.0% 76.9% 75.7% 75.6% 74.0% 73.6% 73.3% 73.3% 73.0% 岗位责任人 专兼职 盛沉江 王 军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专职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一环(南段)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常政通〔2014〕8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一环(南段)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常政通〔2014〕8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一环(南段)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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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一环(南段)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常政通〔2014〕8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一环(南段)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常宁市西一环(南段)工程。

二、征收范围:泉峰办事处学墙村、南市村、培元办事处桃江居委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

三、征收部门: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起二个月内。

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时限内,按照补偿方案的要求完成搬迁。

七、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4年7月29日——结束——。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8•【字号】常政办发〔2018〕1 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1 月8 日常宁市关于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保障园区企业和创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建经济繁荣、政治清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常宁,将常宁打造成一方投资热土,创新创业的乐园。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优化园区企业经济发展环境,是指各部门单位履行工作职能,践行政务服务承诺,为园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创造开明开放、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周边和谐的发展环境。

本规定所称各部门单位是指:市、乡两级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府所属机关单位及其派出机构、在本地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司法部门、群众团体、各窗口服务行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园区企业是指: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宜阳工业园、水口山循环经济工业园的企业。

第三条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及上述各单位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第四条简化办事流程。

各部门为园区企业要切实优化服务,依法依规简化办事流程。

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所有办事项目必须在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因场地原因无法进驻政服中心的部门也必须在本部门指定的办事大厅或股室“一站式” 办理。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 水土流失分析预测...................................................................................... 29
4.1 水土流失现状...........................................................................................................29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29 4.3 土壤流失量预测.......................................................................................................30 4.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31 4.5 指导性意见..............................................................................................................34
i
天盈雅居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5.2.4 防治措施典型设计................................................................................................39 5.3 分区措施布设...........................................................................................................43 5.3.6 水土保持措施总工程量........................................................................................47 5.4 施工要求...................................................................................................................48 5.4.4.4 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51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试行)》2011【范本模板】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试行)》2011【范本模板】
6.1。2
说明灌溉、排水骨干设施质量和运行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
6.1。3
说明田间灌排设施等级、质量状况和运行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
6。1。4
说明项目区内输配电线路的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
6.1.5
说明项目区防洪和水土保持等农田保护设施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
a)说明需要进行土地平整的区域,确定田块的形状、规格和方向,说明土壤改良措施。
b)说明各水源工程的控制范围和面积。
c)说明输配水系统的总体布置和各级渠道的典型控制面积和间距。
d)说明田间灌溉工程形式和布置。
e)说明排水系统的总体布置及与承泄区的衔接情况。
f)确定渠系建筑物的位置、类型。
g)确定输配电接线方式及地点。
确定灌溉保证率,制定灌溉制度,选定灌溉水利用系数,说明灌溉需水量.
6。3。3
分区进行平衡分析,提出年用水总量和年内分配情况;项目供需水不能实现平衡时,提出解决途径和措施.
6.4
分析新增耕地来源,计算新增耕地数量。
6。5
说明设计阶段公众对项目的意愿,参与的形式、内容和结果。
17
7。1
概述工程规划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相关基础资料.
i)计算工程量,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j)进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耕地质量分析。
3
14
.1
简述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说明批复项目的名称、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投资估算及建设期,简述规划设计阶段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比的调整情况。
.2
简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性质、项目类型、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的地貌类型、项目区土地权属状况、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率。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发〔2019〕5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发〔2019〕5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区按《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南县按《衡南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耒阳市按《耒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山县按《衡山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常宁市按《常宁市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阳县按《衡阳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东县按《衡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祁东县按《祁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南岳区按《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该区域划分范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补充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2.衡南县征地补偿标准表3.耒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表4.衡山县征地补偿标准表5.常宁市征地补偿标准表6.衡阳县征地补偿标准表7.衡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8.祁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9.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表衡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附件1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描述Ⅰ83000石鼓区角山镇:和平村、前进村;青山街道、人民路街道、潇湘街道、五一街道、合江街道、黄沙湾街道、金源街道。

蒸湘区呆鹰岭镇:同溪村、中平村、鸡市新村、高碧村、新阳村、振兴村、新民村、新阳社区;雨母山镇:新竹村、幸福村、七里山村、雨母村、群益村、梓木村、雨城社区;蒸湘街道、华兴街道、联合街道、红湘街道。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常政办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3日目录1总则··································· (4)1.1编制目的和工作原则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条件与范围 (4)2指挥体系及机构职责 (4)3监测预报预警 (4)3.1监测 (5)3.2预报 (5)3.3预警 (5)3.4信息报送与发布 (6)3.4.1雨水情监测数据报送 (6)3.4.2信息发布 (6)4应急响应 (6)4.1应急响应启动 (6)4.2应急响应行动 (6)4.2.1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6)4.2.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4)4.2.3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7)4.3应急响应调整解除 (20)5 后期处置 (20)5.1灾后救助···································205.2水毁工程修复 (21)5.2.1防洪应急工程 (21)5.2.2灾后水毁工程 (21)5.3灾后重建 (21)5.4调查评估 (21)5.5防汛物资处理与补充 (22)6 保障措施 (22)6.1后勤服务保障 (22)6.2应急队伍保障 (23)7 附则··································· (23)7.1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与修订 (24)7.2附则 (24)7.3 附图 (24)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工作原则根据水利部、省、衡阳市工作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科学有效应对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最大程度减少、减轻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6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6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1日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及工作原则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联防联控,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市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卫生应急指挥部),市卫生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和市卫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科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粮局、文旅广体局、民政局、红十字会、人武部、武警常宁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常宁园林工程招标公告

常宁园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023-YL-001招标单位:常宁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年3月15日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常宁市某区域园林景观工程,位于常宁市XX街道XX路,总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园路铺装、水体景观、照明工程、座椅、垃圾桶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和安装。

1. 项目名称:常宁市XX街道园林景观工程2. 项目地点:常宁市XX街道XX路3. 项目规模:约XX平方米4. 工程内容: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园路铺装、水体景观、照明工程、座椅、垃圾桶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和安装5. 投资估算:约人民币XX万元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绿化种植: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的种植,以及必要的养护管理。

2. 景观小品:包括雕塑、喷泉、景亭、休息亭、座椅等设施的安装。

3. 园路铺装:包括园路、小径、广场等铺装材料的采购及施工。

4. 水体景观:包括水体开挖、驳岸施工、喷泉设备安装等。

5. 照明工程:包括园路照明、景观照明等电气设施的安装。

6. 配套设施:包括座椅、垃圾桶等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并取得良好评价。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常宁市城市管理局招标办。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9:00(北京时间)。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2•【字号】常政办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2日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衡政发〔2014〕24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上个人私有住宅征收优先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6〕3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常宁市卓立学校建设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与补偿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征收范围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黄枝村、两江村、西上居委会、桃江居委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建筑。

三、征收人、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一)征收人:常宁市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收办)。

四、征收补偿签约、搬迁时间(一)签约期限按房屋征收决定通告规定时间完成。

(二)搬迁期限自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起15日内。

五、征收补偿方式及奖励办法本次房屋征收与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征收公产,只进行货币补偿。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正常蓄水的通告-常政通〔2016〕4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正常蓄水的通告-常政通〔2016〕4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正常蓄水的通告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正常蓄水的通告常政通〔2016〕4号土谷塘航电枢纽是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根据省政府年初计划及库区移民安置验收情况,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库定于2016年1月25日蓄水至58.0米正常蓄水位。

为了确保蓄水后库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蓄水影响范围:常宁市库区烟洲镇、水口山镇、柏坊镇、新河镇江河片区等4个乡镇45个村(居)委会58米高程以下区域(具体范围详见各村实物调查期间蓝色界桩)。

二、蓄水影响区域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远离影响区域沿湘江、春陵水及宜水的陡岸、边坡等易发生灾害的危险地段;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以及精神病人员;管理好家畜、家禽。

三、蓄水期间,库区58米高程以下范围内的所有道路禁止通行,船舶应根据水位变化自行选择安全区域和地点停靠,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或逗留活动。

四、蓄水影响区的烟洲镇、水口山镇、柏坊镇人民政府和新河镇江河片区服务中心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广泛告知影响区域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加强巡查;交通、水利、海事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以确保库区安全稳定,对破坏和阻挠正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依法处理。

2016年1月20日——结束——。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7〕12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7〕12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7〕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30日常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组财务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规范各项目服务组加强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服务组财务人员由市财政局指派,被指派的财务人员由市财政局出具同意函后方可上岗。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三、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会计资料和相关信息。

财务会计报表一个季度报送一次,对各单位不及时报送的,经市财政局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催促后,仍不报送的,要暂停资金的拨付。

四、严格资金拨付程序。

市财政局要严格把关,须经主管局长及重点办主任审核,方可拨付;各服务组要实行一支笔审批,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签字;各相关部门(包括各融资公司)凡与施工单位发生资金业务的,必须先拨付到相关项目服务组(财政结算专户),再由服务组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到施工单位。

五、各服务组必须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除零余额账户外,不得擅自开设和使用其他银行账户。

六、收入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截留、挪用。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常政通〔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一江四水”实行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捕水域和禁捕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湘江近尾洲电站以下至茭河口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永久性禁捕,我市境内舂陵水、宜水、潭水、浯水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二、禁渔期内严禁一切生产性捕捞。

全市所有涉渔“三无”船舶在2020年7月底前全部上岸,集中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指定地方封存、拆解;2020年8月1日零时起,在禁渔期内我市辖区“一江四水”内不得再有捕捞渔船、捕捞渔网、捕捞渔民、捕捞生产,否则将依法处理。

三、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

钓具数量要求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禁止在市内禁捕水域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

四、严禁制造、销售“地笼网”“布围子”等禁用渔具;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传授“可视锚鱼”等禁用的捕鱼方法;严禁宣传禁用的渔具和捕鱼方法;严禁制作、销售电力捕鱼设备、设施等非法捕捞工具,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五、严禁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者、餐饮店等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

严禁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以“河鱼”“野生河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理。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常政办发〔2017〕65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6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9日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为确保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通〔2013〕10号和《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衡政办发〔2015〕7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到胜桥镇胜桥村、尹桥村、苍坪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衡政通〔2013〕10号文件规定,上述被征地村组均属二级片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颁布的二级片区标准执行,各地类补偿标准如下:(1)水田按38000元/亩计算。

(2)旱地按30400元/亩计算。

(3)园地按30400元/亩计算。

(4)农村宅基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沟渠按38000元/亩计算。

(5)林地、荒山、荒地(其他草地)按19000元/亩计算。

(6)裸地按11400元/亩计算。

二、青苗和附属设施补偿按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3日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9〕4号)和《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6〕3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涉农资金是指中央、省、衡阳市及本市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和部门其他财政性资金。

财政涉农资金按使用范围和方式不同分为政策补贴类涉农资金和项目类涉农资金。

补贴类涉农资金是指各级对“三农”实施的各种政策性补贴资金;项目类涉农资金是指由各级安排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专门设立且实行项目化管理的“三农”资金。

用于所在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以及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临时安排的抢险、抗灾、救灾等资金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涉及居民委员会的同类型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财政在资金安排和资金调度上应向涉农方面倾斜,特别要优先保障政策补贴类涉农资金和扶贫等项目类涉农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发放。

中共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共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常宁新区西片区污水应急提升工 程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 集团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455.5
2023-02-07
(6)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目标单位: 中共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西 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报告时间: 2023-08-26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 员会子午大道以东、锦湖街以南 79.239 亩储备用地文物勘探服务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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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TOP3
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 员会西安市常宁新区开发建设管 理委员会西三村安置社区周边道 路建设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 目采购实...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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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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