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x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合同文件、会议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文件等。
2. 所有文件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及时归档。
四、档案整理1. 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时间顺序、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 档案资料应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确保安全、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霉等。
2. 档案保管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对外提供档案资料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办理。
七、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理、有序的原则,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
2. 档案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档案更新与维护1. 对于工程项目中产生的新文件,应及时更新到档案中。
2. 对于损坏或过时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新。
九、档案移交1. 工程项目完成后,所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给建设单位或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
2. 移交时应有详细的移交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导致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项目的管理需求。
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记录,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聘请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领导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照保密、可溯源、方便查阅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档案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用工具。
第二章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收集整理、档案存储管理、档案利用和档案销毁。
第九条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之初就开展,包括收集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档案存储管理工作应建立与档案规模相适应的档案库,采用标准的档案编号和分类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工作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提供给有权限的人员进行查阅和复制,同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工作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经过审批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管理,严禁篡改、涂改、遗漏、污损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照项目进行分类存储,采用标准的档案编号和分类方式,以便查阅和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档案应在收集整理后,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修复,确保档案的保存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登记制度,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学校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程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基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 基建工程招投标、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保修证书等。
3. 基建工程维修、保养、改造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4. 基建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建档:基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 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的档案室或专用柜中,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3. 查阅: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查阅手续。
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录、传播档案内容。
4.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档案,按时归还。
5. 档案销毁:档案保管期满,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毁。
销毁前,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监督销毁。
6. 档案数字化: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基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数字化等工作。
3.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档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完善项目档案体系,制定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包括设计档案、施工档案和竣工档案等。
三、管理机构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制定档案管理计划,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批。
2.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档案管理机构按计划进行工作。
3.建设工程的档案应按照设计、施工和竣工等阶段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顺序和完整性。
4.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组织整理并编制阶段性档案目录。
5.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归档、整理和存储档案。
同时制作档案馆,设置专门场所存放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保存期限1.项目设计档案应在结算完后保存5年。
2.施工档案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保存5年。
3.竣工档案应永久保存,并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时间定期进行整理和修缮。
六、档案存储方式1.纸质档案应采用干燥、通风、防火的环境进行存储,同时保持档案库内的温湿度适宜。
2.数字档案应采用高性能服务器进行存储,同时设备应配备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
3.光盘、光碟等存储介质应按照规定标准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七、档案查询与借阅1.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查询和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可以随时被查询和借阅。
2.借阅者应提供有效证件,在监管人员的陪同下查阅档案,不得随意拆卸或损坏档案材料。
3.档案管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档案的统计、检查和整理。
八、违规与处罚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按照规定执行工作。
九、附则1.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应逐步推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学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2.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范围1. 学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
2. 学校建设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和归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等阶段,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
2. 档案收集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禁止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3. 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有序、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保管场所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要求。
3. 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摘录档案。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学校应建立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七、监督检查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____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
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1、____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
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一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工作。
3.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建设工程档案。
三、档案管理程序1. 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2. 收集阶段:(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档案管理员提供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填写档案登记表。
(2)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3. 整理阶段:(1)所有建设工程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整理和编目。
(2)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 归档阶段:(1)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归档,并标明档案编码和存放位置。
(2)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用性。
5. 借阅阶段:(1)借阅建设工程档案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归还档案,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6. 销毁阶段:(1)建设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填写销毁记录。
(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已销毁档案的记录进行备份和归档。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拆分、遗失或泄露档案。
3. 档案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违反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4.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方便和快捷获取。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学校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建设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建设档案是指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图表、声像等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1. 学校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2. 学校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批复等;3. 学校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4. 学校建设项目相关的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竣工图等;5. 学校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条学校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篡改;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不得虚假、误导;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密;4. 利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便于查阅、检索、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室,负责学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学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学校建设档案的查阅、利用、复制等工作;3. 负责学校建设档案的安全防范工作;4. 负责学校建设档案的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学校建设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性:对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2.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3. 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4. 可靠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来源可靠。
第七条学校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2. 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统一编号;3. 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日期等;4. 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档案。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建设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存放:将档案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安全标准的档案库房;2. 保管设施: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温湿度调节设备、防虫防霉设备等;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4.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材料是指学校的基建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交付使用以及改建、扩建等项目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基建工程档案是学校综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进行基建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档案室业务上受学校档案馆的指导,按规定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完整的档案材料。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综合计划科基建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基建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按规定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专业知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六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工作人员均有为建档、归档完善档案材料提供资料的义务。
个人负责业务内发生的相关过程资料需主动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七条归档的综合管理文件:1.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2.基建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统计报表、大事记。
3.综合性征地文件材料、地质勘察测量材料。
4.学校基建工作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水电气管道分布图。
5.基建工程财务预决算。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存档基建工程建设过程资料1.材料设备、分包工程的招标过程资料2.分包工程合同及施工过程、验收交接资料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验收交接资料4.研究决策的会议纪要5.重要来往公函等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第九条学校基建项目归档的档案资料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立项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等。
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建设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2. 工程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等;3. 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4. 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竣工等过程文件;5. 工程保修、维护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档案收集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备份存档。
2. 档案归档(1)工程完成后,各相关部门应将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归档。
3.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理、高效、安全”的原则。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事项进行审批。
(3)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加固改造、绿化等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档案是学校历史、文化、科技、经济等方面的重要记录,是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建设项目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查阅、利用、复制等工作。
(四)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统计、上报和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和内容。
(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
(三)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将建设项目档案按时、按质、按量归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
(二)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三)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四)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质量评定等。
第七条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要求。
(二)档案柜架应坚固、稳定,便于存取。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建设项目档案的查阅和利用:(一)档案查阅者应凭有效证件办理查阅手续。
(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标题: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流程控制、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应将档案管理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并对中标单位的档案管理能力进行审查。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档案责任和义务,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得到落实。
第十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工程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制定档案归档标准和流程,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档案归档。
第十二条归档的档案应经过审核、审批,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修复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查询制度,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度,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参建单位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档或者归档不完整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补充归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罚。
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竣工和拟建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二)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规范有序,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二)设计文件档案;(三)施工文件档案;(四)竣工文件档案;(五)其他相关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法,具体如下:(一)项目前期档案:按照项目名称、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二)设计文件档案:按照设计单位、项目名称、设计阶段、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三)施工文件档案:按照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施工阶段、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四)竣工文件档案:按照项目名称、竣工阶段、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五)其他相关档案: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前期档案收集:(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二)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批复等;(三)项目用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设计文件档案收集:(一)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等;(二)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等;(三)设计变更、设计洽商等。
第八条施工文件档案收集:(一)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等;(三)施工变更、施工洽商等。
第九条竣工文件档案收集:(一)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等;(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等;(三)保修书、维修记录等。
第十条其他相关档案收集:(一)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等;(二)项目验收文件、审计报告等;(三)项目资料、图片等。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进行排列;(二)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三)采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文件夹等,确保档案的整洁。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3.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项目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建立项目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进度报告、验收记录等。
3. 所有档案材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4.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交给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
三、档案保存与保密1.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的档案保存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对于涉密的工程项目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3. 档案应妥善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对环境温湿度、防火、防潮等条件进行控制,以防档案材料的损坏。
4.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利用与查阅1. 学校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向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相关档案。
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或带走档案材料。
3. 对于外部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 鼓励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本制度可适时进行修订。
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等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是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记录,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进行科学决策和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立项类: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类: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等。
(三)施工类: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验收报告等。
(四)监理类:包括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验收意见等。
(五)验收类: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六)其他类:包括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第五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
(二)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三)设计文件:设计方案、设计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等。
(四)施工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验收报告等。
(五)监理文件: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验收意见等。
(六)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将档案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条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学校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过程。
(二)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充分利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档案的作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五)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统计、分析、利用工作。
(六)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图纸、技术资料等。
(四)工程建设项目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
(二)立卷、归档工作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
(三)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工程建设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装订、封存。
(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维护。
第九条工程建设档案的保护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稀有、易损的档案资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和评价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学校成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规范标准,科学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安全保密,合理利用: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学校工程建设、管理、使用和评价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照片等。
(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报告、分析、评估等。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方便查阅和使用。
(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保管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业的档案保管设施和设备。
(二)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持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档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档案利用申请,确保档案利用符合规定。
(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鉴定:(一)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定期鉴定。
新校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新校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凡在新校区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
三、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向上述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四、发包工程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能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审查批准,否则不得使用。
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七、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向市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八、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准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材、构件和设备。
九、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
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并按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
十一、综合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合肥市城建档案报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二、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学校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程档案是指在学校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频、视频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学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部门在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应当及时收集工程档案材料。
第八条工程档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的文件材料;(二)设计变更、洽商、会审纪要等文件材料;(三)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文件材料;(四)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文件等文件材料;(五)工程照片、视频等资料。
第九条工程档案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整理:(一)按照工程建设的阶段和类别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标注页码;(四)对档案材料进行装订、装盒。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蛀;(二)档案材料应当按照类别、年代、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材料应当定期进行消毒、除虫、防霉处理;(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工程档案,应当履行以下手续:(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三)档案管理人员对查阅人进行身份核实;(四)查阅人应当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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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职责分工
1、工程部:工程联系单,甲供材料、设备会签单,乙供材料、
设备申报表,进度款会签单,工程例会纪要,前期办证资料、土地权证资料、工程图纸、地质资料、合同、招投标资料、竣工资料,其他工程竣工决算所涉及的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资料原件,及时移交给综合部,本部门保存复印件。
2、综合部:根据工程部以及其他部门提供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并立卷归档。
重要资料原件及时报送院档案室存档。
三、档案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学院的有关制度,
严守国家机密,保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
装订成册,移交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和学院档案室。
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
柜必须加锁。
四、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
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
经建设办主任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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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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