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
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便于工程建设单位合理、有序使用和保护档案,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建筑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监理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等。
2. 涉及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
3. 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个人档案。
三、档案管理责任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督导。
2. 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
3. 每个工程项目也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整理存放1. 要求档案管理员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利用手册,方便查询和使用。
2. 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整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重要档案要设立密封档案室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五、档案利用1. 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必须遵循存、检、利原则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档案利用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禁止私自篡改、销毁等行为。
3. 对外提供档案资料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个人隐私。
六、档案保护1. 档案管理员要加强对档案的保护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对重要档案要进行备份,并建立定期备份和恢复计划,防止档案丢失。
3. 对于档案的移交、借阅等行为要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人,做好流转记录,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七、档案处置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清理、处置过期无用的档案,确保档案库存量和管理质量。
2. 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审查、鉴定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和价值,保留有用的档案,及时销毁无用档案。
3. 档案销毁应有相关部门监督,遵循程序合法进行,做好销毁记录和归档工作。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1.3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二、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2.1 工程质量档案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2.2 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3 工程质量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采用科学的编制方法,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工程质量档案应实行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纸质文档应采用耐久性较好的材料制作,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与移交3.1 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将工程质量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3.2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3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通过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与保管4.1 工程质量档案应建立检索体系,便于查询、利用。
4.2 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权益。
4.3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磁等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4.4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建立定期检查、维修、更新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可用性。
五、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5.1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明确销毁的范围、时间、地点、方法等。
5.2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第三条工程档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可靠、安全,并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管理计划,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协调合作,提高资源共享和利用效率。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档案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第八条本制度经领导审定后施行,如有修改,应当重新经领导审定并施行。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禁止篡改、伪造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保护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妥善保管档案,防止丢失、盗窃和损坏。
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便于查阅和利用,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规范办公流程,避免资料的繁复重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倡导节约资源,避免浪费,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八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每份档案都有清晰的标识和定位,便于查阅和利用。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一、档案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工程监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2.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
3.制定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管理计划,确定需要整理和归档的档案材料。
2.对档案材料进行筛选和排序,确保工程主要节点的档案材料完整收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文件编号、档案类别和文件名称对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4.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方便后续的档案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的借阅和利用1.对需要借阅的档案材料进行申请,明确借阅目的和借阅期限。
2.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允许借阅档案材料,但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对借阅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借阅人姓名、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等信息。
4.合理利用档案材料,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管理和决策参考。
四、档案的销毁1.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材料进行销毁。
2.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3.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档案材料的销毁,包括纸质档案的碎纸、电子档案的删除等。
4.销毁后的档案材料要做好档案销毁记录和报废证明,以备后续查验。
五、档案的安全保密1.建立档案室和档案存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性能。
2.对档案材料进行备份和加密,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损坏。
3.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责任,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
4.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巡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能力。
以上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验收文件、质量保修文件等。
2.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修正。
四、工程档案归档与移交1. 工程档案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工程档案移交应遵循双方协商、资料完整、签字盖章、资料归档的原则,明确移交时间、地点、双方责任人和交接方式。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五、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2.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程序、查阅期限等,做好档案的借阅、复制和统计工作。
3. 工程档案应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工程档案管理检查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和集中检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档案管理制度三级

一、概述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三级。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可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保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
四、档案分类及编号1. 档案分类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
(2)科技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4)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5)实物档案:包括印章、奖状、证书等。
2. 档案编号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和流水编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收集范围包括:(1)各类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
(2)设计文件、图纸、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4)照片、录音、录像等。
(5)印章、奖状、证书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2)系统整理:保持档案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
(3)标准化整理: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质量。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四)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纸装订成册。
(五)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____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____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交给工程档案室。
(六)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七)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____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____级。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1.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载体。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档案仅指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____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
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1、____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
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