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
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便于工程建设单位合理、有序使用和保护档案,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建筑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监理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等。
2. 涉及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
3. 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个人档案。
三、档案管理责任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督导。
2. 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
3. 每个工程项目也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整理存放1. 要求档案管理员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利用手册,方便查询和使用。
2. 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整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重要档案要设立密封档案室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五、档案利用1. 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类档案必须遵循存、检、利原则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档案利用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禁止私自篡改、销毁等行为。
3. 对外提供档案资料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个人隐私。
六、档案保护1. 档案管理员要加强对档案的保护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对重要档案要进行备份,并建立定期备份和恢复计划,防止档案丢失。
3. 对于档案的移交、借阅等行为要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人,做好流转记录,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七、档案处置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清理、处置过期无用的档案,确保档案库存量和管理质量。
2. 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审查、鉴定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和价值,保留有用的档案,及时销毁无用档案。
3. 档案销毁应有相关部门监督,遵循程序合法进行,做好销毁记录和归档工作。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1.3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二、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2.1 工程质量档案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2.2 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3 工程质量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采用科学的编制方法,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工程质量档案应实行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纸质文档应采用耐久性较好的材料制作,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与移交3.1 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将工程质量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3.2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3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通过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与保管4.1 工程质量档案应建立检索体系,便于查询、利用。
4.2 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权益。
4.3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磁等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4.4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建立定期检查、维修、更新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可用性。
五、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5.1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明确销毁的范围、时间、地点、方法等。
5.2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第三条工程档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可靠、安全,并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管理计划,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协调合作,提高资源共享和利用效率。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档案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第八条本制度经领导审定后施行,如有修改,应当重新经领导审定并施行。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禁止篡改、伪造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保护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妥善保管档案,防止丢失、盗窃和损坏。
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便于查阅和利用,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规范办公流程,避免资料的繁复重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倡导节约资源,避免浪费,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八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每份档案都有清晰的标识和定位,便于查阅和利用。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一、档案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工程监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2.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
3.制定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管理计划,确定需要整理和归档的档案材料。
2.对档案材料进行筛选和排序,确保工程主要节点的档案材料完整收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文件编号、档案类别和文件名称对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4.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方便后续的档案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的借阅和利用1.对需要借阅的档案材料进行申请,明确借阅目的和借阅期限。
2.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允许借阅档案材料,但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对借阅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借阅人姓名、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等信息。
4.合理利用档案材料,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管理和决策参考。
四、档案的销毁1.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材料进行销毁。
2.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3.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档案材料的销毁,包括纸质档案的碎纸、电子档案的删除等。
4.销毁后的档案材料要做好档案销毁记录和报废证明,以备后续查验。
五、档案的安全保密1.建立档案室和档案存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性能。
2.对档案材料进行备份和加密,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损坏。
3.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责任,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
4.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巡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能力。
以上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验收文件、质量保修文件等。
2.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修正。
四、工程档案归档与移交1. 工程档案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工程档案移交应遵循双方协商、资料完整、签字盖章、资料归档的原则,明确移交时间、地点、双方责任人和交接方式。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五、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2.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程序、查阅期限等,做好档案的借阅、复制和统计工作。
3. 工程档案应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工程档案管理检查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和集中检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档案管理制度三级
一、概述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三级。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可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保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
四、档案分类及编号1. 档案分类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
(2)科技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4)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5)实物档案:包括印章、奖状、证书等。
2. 档案编号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和流水编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收集范围包括:(1)各类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
(2)设计文件、图纸、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4)照片、录音、录像等。
(5)印章、奖状、证书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2)系统整理:保持档案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
(3)标准化整理: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质量。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四)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纸装订成册。
(五)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____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____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交给工程档案室。
(六)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七)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____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____级。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1.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载体。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档案仅指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____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
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1、____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
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四)对工程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和移交;(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工程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六)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检查、统计和分析,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七)组织工程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建设周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收集与管理。
第九条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遵循分类科学、系统完整、便于检索、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采用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档案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四章工程建设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工程建设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阶段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档案的归档应实行签字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期限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1. 收集期限: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完成。
2. 整理期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完成。
3. 归档期限: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内完成。
三、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1.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变更文件、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保修书等。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安全检查记录等。
(3)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变更通知单等。
2.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工程档案的性质、重要性、保存价值等因素确定。
具体保管期限如下:(1)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50年。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3)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
四、工程档案的销毁1. 工程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 工程档案的销毁期限为:(1)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且无查阅需求的,可予以销毁。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0年且无查阅需求的,可予以销毁。
(3)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不得销毁。
3. 工程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并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五、工程档案的查阅、复制1. 工程档案的查阅、复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对工程项目进行记录和管理,提高工程档案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科下属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统一管理、有序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基建科应建立统一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准确,便于日后查阅和使用。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结构化管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七条对于工程项目中的关键数据和资料,应当做好备份和保管,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档案的丢失或损毁。
第八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对于不再需要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者转移。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和流程。
第十二条基建科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的工程项目,基建科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团队,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门管理。
第十四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系统,便于对档案进行查阅和管理。
第十五条基建科应当加强对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六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定期审查和整理制度,对于已经归档的档案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第十七条基建科应当加强对工程档案的利用和宣传,提高档案的使用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基建科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档案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是指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工程的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归档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
3. 档案分类和编目:建立工程档案的分类体系和编目规则,将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分类和编目,便于档案的管理和检索。
4. 档案保存和存储: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存储方式,建立合理的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5. 档案的备份和归档:定期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对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归档,包括整理工程文件和资料,将其存入档案库。
6. 档案检索和利用:建立档案检索系统,确保档案的准确、及时的检索和利用,方便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7. 档案销毁:制定档案销毁的规定和程序,对于到期或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进行及时销毁,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空间的合理利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工程档案,方便后续工程的查阅和复核,确保工程项目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1、目的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信息和档案,而且种类繁多,为便于工程建设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应用工程、管线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3、职责3.1工程建设的现场代表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
3.2工程建设的牵头部门应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整理、传递、分析。
3.3应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登记和管理。
4、工程建设信息的分类(1)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____;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等资料;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的实施申报表及工程编号。
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2. 企业所有部门及员工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企业档案按照内容性质分为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各类档案应分别管理。
2. 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文件、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合同协议、人事记录等。
3. 归档资料应确保真实性、完整性,由各责任部门按时整理并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三、档案整理与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来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和登记。
2. 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干燥、通风、防虫害,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利用与借阅1. 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折角、撕页或转借他人。
3. 借阅期限根据档案性质确定,逾期未还者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1.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密档案实行特殊管理。
2.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或外传涉密档案。
3.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取数据备份、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信息安全。
六、档案的销毁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需要,对于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组织鉴定并报批后销毁。
2. 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确保不泄露任何敏感信息。
3. 销毁完成后,应做好销毁记录,以备查证。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随着企业发展和管理需求的变化,本制度应定期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的一切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应依法履行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职责。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项目档案工作。
第六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根据工程特点,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档案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落实。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工程前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各参与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编目、编号、装订、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建立健全借阅、复制、查询、统计等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建立健全火灾、水灾、盗窃等应急预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档案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进行监督,对发现的档案管理违法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设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的;(二)未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的;(三)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分类、归档、编目、编号、装订、存放的;(四)未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复制、查询、统计等管理制度的;(五)未进行档案鉴定、销毁的。
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篇)
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10、上级部门____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____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____,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
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____(3)____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档案工作安全进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可能包括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档案工作的安全责任和履行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明确。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工程档案室管理的核心在于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安全和提升服务效率。
以下是制度范本的主要内容:一、档案室基本要求工程档案室应设立在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潮设施,并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档案存放的需要。
同时,应配置专业的档案柜、架和存储设备,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二、档案分类与编号所有工程文件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每类文件都应有统一的编号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号系统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三、档案归档与保管工程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归档时需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的文件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存放,同时建立电子目录,方便查询。
对于重要或常用的文件,可制作复印件或扫描件供日常使用,以减少对原件的磨损。
四、档案借阅与复制制定明确的档案借阅和复制流程,确保每次借阅都有详细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对于需要复制的文件,应控制复制数量并注明复制件的来源。
五、档案室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服务等工作。
同时,定期对档案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安全管理加强工程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实施访问控制系统,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取数据备份、加密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丢失。
七、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档案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档案的存放环境、借阅记录、安全措施等,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八、持续改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技术发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档案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持续改进的良好氛围。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制定本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档案归档第一条档案采用结构化分类方式,依据档案管理的需要,按照文件的用途、形式、内容和权限进行分类,形成档案目录,并在档案目录中编制档案号。
第二条档案目录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制,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的要求,及时将办公文书归入相应的档案,加以归档。
第四条归档,是指将办公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和内容进行整理,并放入相应的文件夹或盒子中,并在外部标注档案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归档时应注意保持文件的完整、不破损,对需要打孔分装的文件,应采用专用的打孔器进行操作。
第六条归档后,应将归档档案的信息及时记录入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存放位置。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一条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确定不同的存放地点,建立相应的档案库房。
第二条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尘、防火,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将归档的档案按照档案目录中的信息,放入相应的档案柜或架子上,并做好保管标记。
第四条档案库房应设置门禁系统,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
第六条档案库房应备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查询第一条档案的查询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法性原则,申请查询的人员应提供合理的理由。
第二条档案查询应当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查询人员应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三条查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按要求使用档案,并注意保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查询人员不得擅自带走档案或对档案进行非法更改或销毁。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查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档案的价值和价值再利用。
第二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守保密要求,对涉密档案的利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工程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登记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安全保密、检索方便、存取迅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可靠和历史价值。
四、档案分类工程档案按照内容和性质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大类。
技术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竣工图等;管理档案包括合同文件、会议纪要、项目管理文件、财务文件等。
五、登记程序1. 收集:各参建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各自产生的工程档案资料。
2. 审核: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需对提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
3. 登记:通过审核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套系统。
4. 归档:将登记后的档案资料分类存放至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的安全位置。
六、档案保管1. 所有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受损、丢失等情况发生。
2. 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对于涉密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限制访问权限。
七、档案利用1. 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
2. 外部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八、档案移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给业主单位或有关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九、监督和检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国家工程档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类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应坚持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原则,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国家工程档案的安全性。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投入力度,确保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国家工程档案的种类及管理第五条国家工程档案包括设计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监理档案、保留档案等,按照不同的工程项目种类和档案形态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国家工程档案的管理应当按照文件管理和电子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范地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建立档案管理计划、整理工程档案、建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
第九条建立档案管理计划是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第一步,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计划。
第十条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是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档案工作标准的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编目工作。
第十一条在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过程中,应当及时建立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对建立好的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保管和利用,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对一些特殊的工程档案,如历史悠久的工程档案、重要的工程档案等,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保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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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