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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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常见问题:1. 我需要在中国工作,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签证(Z签证)和工作许可。

首先,您需要找到一家中国公司或机构提供职位,并获得一份工作邀请函。

然后,您需要向中国驻您所在国家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申请材料,包括邀请函、工作合同、护照、照片等。

2. 我需要提供哪些文件来申请工作签证和工作许可?答:申请工作签证和工作许可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工作邀请函、健康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

3. 在中国工作需要了解哪些法律和规定?答:在中国工作需要了解中国的劳动法和移民法规。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工作条件,而移民法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4. 我在中国工作期间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吗?答:是的,根据中国的税法,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期间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您的雇主可能会从您的工资中扣除并代扣该税款。

5. 我可以在中国买房吗?答:外国人在中国可以购买住房,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如在某些城市,外国人购买住房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和居住年限要求。

6. 我需要学习中文吗?答:学习中文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来说是有帮助的,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和工作环境。

有些公司也可能要求外国员工具备一定的中文沟通能力。

7. 在中国工作期间,我可以使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吗?答:在中国,一些国外的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是受限的。

您可能需要使用中国内地的替代平台或采取其他方法来访问您喜欢的网站和应用。

解答:1. I need to work in China. What procedures do I need to go through?Answer: Foreigners who work in China need to apply for a work visa (Z visa) and work permit. First, you need to find a Chines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that offers you a job and obtain a job invitation letter. Then, you need to submit your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cluding the invitation letter, employment contract, passport, photos, etc., to the Chinese embassy or consulate in your country.2. What documents do I need to provid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work visa and work permit?Answer: To apply for a work visa and work permit, you need 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passport (valid for at least 6 months),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job invitation letter, healthcertificate, academic degree certificate, work experience certificate, etc.3. What laws and regulations do I need to know when working in China?Answer: When working in China, you need to be familiar with China's labor laws and immigration regulations. Labor laws stipulate the rights and working conditions of employees, while immigration laws regulate the residence and working conditions of foreigners in China.4. Do I need to pay personal income tax while working in China? Answer: Yes, according to China's tax law, foreigners working in China need to pay personal income tax. Your employer may deduct and withhold the tax from your salary.5. Can I buy a house in China?Answer: Foreigners can buy houses in China, but they need to meet certain requirements.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vary by region. For example, in some cities, foreigners need to meet certain work and residency requirements to buy a house.6. Do I need to learn Chinese?Answer: Learning Chinese is helpful for foreigners working in China as it can help you better integrate into local life and work environment. Some companies may also require foreign employees to have certain Chinese language skills.7. Can I use social media and the internet while working in China? Answer: In China, some foreign social media and internetplatforms are restricted. You may need to use alternative platforms within mainland China or find other ways to access your favorite websites and applications.。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2004.09.30•【文号】外专发[2004]139号•【施行日期】2004.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国专家正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外专发[200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厅(局)、外专局、公安厅(局)、外办、教育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外专局、公安局、外办、教育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办理规定》和《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按上述办理规定,应向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若省级外国专家局无法履行实施机关职能,则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受理和审批。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1997]53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使用新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的通知》(外专发[2001]4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凡与以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2.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办理规定4.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国家外国专家局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省级外国专家局三、申请条件: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详细说明

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详细说明

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详细说明外国人来中国就业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工作意向和条件:外国人在来华就业前,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工作意向和条件,包括工作职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

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个人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并对相关企业或组织进行调研。

2.确定用人单位:外国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到在中国的用人单位,比如向中国的招聘网站投递简历、参加招聘会、与中国的猎头公司合作等。

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面试,最终确定用人单位和具体工作职位。

3.签订劳动合同:在确定用人单位和工作职位后,外国人与用人单位就工作条件、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进行具体协商,并最终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办理工作签证:外国人在来中国就业前,需要办理工作签证,这一步骤需要在本国中国使领馆进行。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健康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等。

办理工作签证前,外国人还需要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5.办理居留许可:外国人获得工作签证后,还需要办理居留许可,以合法居留在中国工作。

居留许可可以在中国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护照、工作签证、居留申请表等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居留许可一般分为短期居留许可和长期居留许可。

6.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期间,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纳税额度和计算方法会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而有所不同。

7.申请就业证: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期间,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就业证。

就业证是由中国劳动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外国员工在中国合法就业的身份。

申请就业证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签证、工作许可等。

8.开立银行账户: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期间,通常需要开立中国的银行账户,方便领取工资、支付各类费用。

开立银行账户需要提供护照、工作签证、居留许可等相关材料。

9.适应中国工作环境:外国人在来华就业后,还需要适应中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

2023年外国人来中国打工政策

2023年外国人来中国打工政策

2023年外国人来中国打工政策外国人来中国打工需要遵守中国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关于外国人来中国打工的政策信息:
外国人来华工作需要准备以下核心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工作签证(Z签)》;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无犯罪证明》;
-《工作类居留许可》。

办理流程:
-在当地的外国人专家局(有些地方称科技局)申请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持《工作许可通知》向所属中领馆申请工作类中国签证;
-来华后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以长期合法工作;
-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需要持有本国无犯罪证明的三级认证,可长期停留。

温馨提醒:外国人来华工作全程办理完大概需要2-3个月的时间,有来华工作需要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准备。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外国人来中国打工的政策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

外籍专家国内工作规章制度

外籍专家国内工作规章制度

外籍专家国内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籍专家在我国工作的管理,促进外籍专家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外籍专家指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员,包括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外籍专家在我国工作,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外籍专家在我国工作,应当遵纪守法,尊重用人单位的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用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外籍专家应当加强与国内同事的沟通合作,促进团队的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有权对外籍专家的工作进行管理,外籍专家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外籍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外籍专家正常开展工作。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外籍专家的招聘与合同签订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委托中介机构等方式招聘外籍专家。

第十条招聘外籍专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歧视外籍专家。

第十一条招聘外籍专家须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外籍专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资待遇、工作内容、服务期限等内容。

第十三条外籍专家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外籍专家办理工作签证和居留证件手续。

第十五条外籍专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等资料。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外籍专家到岗工作后,协助其办理居留证件、社保缴纳等手续。

第三章外籍专家的工作管理第十七条外籍专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外籍专家应当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请假报备。

第十九条外籍专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外籍专家不得在工作期间私自接受他人礼品、款待。

第二十一条外籍专家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关于印发《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专发[1995]165号关于印发《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专业总公司:为了规范对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的管理,经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同意,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外国经济专家是指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来华进行技术、管理及其它专业服务的外籍专业人员。

第三条中国政府主管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的机关是国家外国专家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授权的其他机关对本地区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进行管理。

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行业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外国经济专家的入境、居留管理第四条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所在单位应根据协议、协定或合同要求委托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向拟来华工作的外国经济专家发出函电。

第五条拟来华工作的外国经济专家须凭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和有效护照、证件,向中国的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

第六条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所在单位须在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前将专家的有关材料报到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授权的其他机关备案,并领取外国专家证明书。

外国经济专家凭外国专家证明书享受海关有关优惠待遇。

第七条外国经济专家应在抵华十五日内到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授权的其他机关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凭此证及其他有关证明在抵华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第三章外国经济专家在华工作的管理第八条外国经济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2015.10.29•【文号】外专发〔2015〕186号•【施行日期】2015.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国专家正文关于印发《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外专发〔2015〕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为落实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外专发〔2015〕176号),经商外交部领事司同意,现印发《外国专家短期来华办理相关程序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5年10月29日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一、办理对象受中国境内的聘请单位邀请,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外国专家。

二、审批条件(一)聘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开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能力;(二)有明确的来华工作任务;(三)有详细的在华活动日程;(四)有充足的费用保障外国专家来华;(五)邀请的外国专家条件参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外专发〔2015〕173号)第七条标准执行。

三、申请材料(一)《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二)聘请单位的申请函;(三)拟入境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四)短期聘用合同或派遣(邀请)函;(五)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一)外国专家的聘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办理机关提出申请;(二)办理机关对聘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聘请单位告知审查结果;(三)审查通过的,由办理机关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外国专家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及相关材料,向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F字签证;(四)办理机关有权对聘请单位的申请予以拒绝,但须向聘请单位告知原因;(五)办理机关要严格审批,对申请签证有效期、拟入境次数、最长停留时间等内容要认真把关,审查办理要准确、规范、及时。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须知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须知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须知一、来华前的准备外国专家来华前应做好两项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外国专家动身来中国以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前您可能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参观过中国的一个或几个城市的风景名胜古迹,和中国人民的交往不深.对中国文化、风俗习惯的了解也只是皮毛。

这次,不同于以往的旅游,您将在和您的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完全不同的国度里与中国人民生活和工作一年或几年.中国人民是好客的,只要您自觉地把自己融入中国人民中间,当作他们之中的一员.您将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并可能与中国和中国人民结下不解之缘。

2、物质准备外国专家一般都有旅行的经验,知道该带什么行李和随身用品。

您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准备了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众所周知,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除大中城市条件较好外,偏远地区条件要差一些.但是,聘用单位为了欢迎外国专家,使您能够在生活上更舒服一些.工作上更方便一些,没有后顾之忧,都是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

好在外国专家在这方面是有思想准备的,并不苛求聘用单位提供与自己国家相同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重要的是,您的目的是要去中国工作,您需要准备工作用的有关物品,如便携式电脑、仪器设备、书籍资料等,如果准备不够充分,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作。

如果您拿不定主意,建议您询问一下聘用单位需要带哪些生活和工作物品。

二、外国专家求职应向聘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履历;2、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国教授出具的推荐信;4、教师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中国是一个尊重家庭的民族,未婚同居被认为是不符合传统道德和违犯中国《婚姻法》的,因此.我们希望外国专家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按规定,未婚夫/妻不能享受聘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费用,据了解.这样做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6、健康证明(外国专家可在我国驻贵国使领馆索要我国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然后去检查身体。

请注意:(1)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为6个月。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服务保障制度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服务保障制度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服务保障制度一、资格认证为确保外国专家具备来华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外国专家需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获得国际认可的资格认证。

在申请来华工作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工作许可。

二、工作许可外国专家在华工作需申请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的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获得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可在规定的工作领域和地点从事相关工作。

工作许可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三、居留管理外国专家在华居留期间,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居留证件的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护照、签证、居住证明等。

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居留期间,外国专家应保持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税务优惠为吸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中国政府对外国专家实行税务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而定,包括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外国专家在申请税务优惠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条件。

五、社会保障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应享受与中国公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包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外国专家可选择参加中国社保体系或所在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时,外国专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条件。

六、工作评估为确保外国专家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实行工作评估制度。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绩效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

评估方式可采用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多种形式。

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待遇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七、法律支持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应享有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如遇到法律问题或纠纷,可通过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

同时,中国政府也将积极推动国际法律合作与交流,为外国专家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

八、文化交流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文化交流活动。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间的人才交流日益频繁。

越来越多的外国专家希望来到中国,为中国的发展贡献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便是这一交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它是外国专家合法在中国工作的“准入证”。

这一许可制度的设立,旨在规范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流程,保障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外国专家的引进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发展需求。

那么,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许可制度呢?首先,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对外国专家的来华工作进行管理和审批,可以有效地防范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其次,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通过许可制度,可以筛选出真正符合中国需求的高素质外国专家,促进国内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此外,这一制度也有助于保障外国专家在中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要获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般来说,外国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其所在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经验。

同时,他们还需要有良好的健康状况,无犯罪记录,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对于不同类型的外国专家,许可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高端外国专家,可能会有更加简化和便捷的审批程序;而对于一般性的外国专家,则需要按照常规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在申请过程中,外国专家或者其聘用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此外,还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说明来华工作的原因、计划和预期成果等。

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过程通常包括对申请人资质的核实、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审查等。

如果审核通过,外国专家将会获得来华工作许可,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境和工作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也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一、签证申请1.申请者需要向中国驻其国家的使领馆提交签证申请,提供个人的护照和照片等相关材料。

2.根据申请者的工作性质,签证类型可以包括Z签证、M签证或R签证等。

3.申请者需要填写签证申请表,提供雇主的邀请信、工作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二、工作许可申请1.申请者需要通过其雇主在国内提交工作许可申请。

2.雇主需要提供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企业法人证明、产品或服务介绍、财务状况证明等。

3.雇主还需要提供申请者的个人资料,例如护照、照片和教育背景等。

4.申请者可能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三、居留许可申请1.申请者需要在获得工作许可后,尽快提交居留许可申请。

2.申请者需要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居留许可申请,提供护照、工作许可证、照片等相关材料。

3.申请者可能需要进行体检,包括一般的身体检查、血液检测和X射线等。

4.申请者还需要填写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住址等相关信息。

四、面试与审批1.申请者可能需要参加面试,向相关部门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2.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和批准。

3.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者将获得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相关文件。

五、入境与注册1.申请者需要在获得签证后,按照指定日期和地点入境中国。

在入境时,需要向边防检查站提供签证和其他相关文件。

2.入境后,申请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注册,将自己的信息报备给他们。

六、延期和换居留许可1.如果申请者的居留许可即将过期,需要及时向公安局申请延期。

2.如果申请者需要更换工作,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

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

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经济专家来到中国工作,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规范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的管理,保障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来华从事经济领域相关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学家、金融分析师、企业管理顾问、市场营销专家等。

二、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的条件1、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3、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

4、获得中国境内合法用人单位的聘请,并签订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工作合同。

三、工作许可的申请与审批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专家来华前,向所在地的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提交工作许可申请材料,包括专家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工作合同等。

2、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用人单位补充材料。

审核通过后,颁发工作许可证。

四、签证办理1、外国专家凭工作许可证,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

2、使领馆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许可证的内容,审核并决定是否颁发签证。

五、入境与居留1、外国专家在获得工作签证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境中国。

2、入境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外国专家办理居留手续,包括居留许可的申请和登记。

六、工作与生活保障1、用人单位应为外国专家提供与其工作内容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包括办公设施、工作设备等。

2、按照工作合同的约定,支付外国专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3、为外国专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住房、医疗等。

七、知识产权保护1、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应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进行保护。

2、用人单位和外国专家应在工作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

八、税收管理1、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作报酬,应按照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施洋】【1986】(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整体介绍

【施洋】【1986】(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整体介绍

【施洋】【1986】(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整体介绍第一篇:【施洋】【1986】(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整体介绍大家好:下面介绍(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整体流程一:必须获取证书,全名“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证书获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经过行业资质认可;(主管部门为教育局)3、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专设外事部门4、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5、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6、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注: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一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资格认可手续。

具体当场提交的材料清单:1:聘请单位申请报告(原件,4份,纸质)申请报告应包括单位简单介绍、申请资格原因及准备事项并加盖公章。

2:聘请单位情况介绍(原件,4份,纸质)单位的详细介绍,包括成立时间、主管部门、经营范围、单位场所、地址、面积,是否获得过奖励等。

3:《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原件,4份,纸质)申请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4: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制度(原件,4份,纸质)外国文教专家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包括总则、聘请专家的条件、为专家办理相关证件、签署合同注意情况、可否兼职、解除合同、单方撕毁合同的处理、保险事宜等。

5:外国文教专家安全制度(原件,4份,纸质)学校怎样确保外国文教专家安全的制度,包括加强宣讲、住宿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6: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原件,4份,纸质)学校管理外国文教专家机构的管理制度7:法人资格证书(民政局发)正本与副本的复印件8: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原件,4份,纸质)学校最早成立的由教育部门出具的办学批复,《组织机构代码》的正本与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的学校还需递交《办学许可证》的正本与副本的复印件)9:办学场地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原件,4份,纸质)10:资信证明(复印件,4份,纸质)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括资金状况或历史交易是否良好。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工作。

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外国人工作签证制度。

外国人来华工作需要合法的
工作签证,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签证申请流程,以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签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外国人在华工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外国人的职业培训和管理。

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往往需要
适应中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因此,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中国企业和团队。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外国人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另外,我们需要加强外国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外国人来华工作需要遵守中国
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符合企业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外国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外国人工作的文化交流和沟通。

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
富的文化,外国人来华工作也需要了解和尊重中国的文化传统,建立良好的文化交流和沟通机制,促进中外员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

总之,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签证制度、加强职业
培训和管理、加强监督和评估,以及加强文化交流和沟通,为外国人在华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推动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外国人员来华管理制度

外国人员来华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员来华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管理,保障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商务人士、留学生等。

第三条来华外国人员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参与我国的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 第二章来华许可与签证第四条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和相应的签证。

第五条来华工作90日(含90日)以下的外国人员,需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并按照签证标注的时间在华工作。

第六条来华工作超过90日的,应当申请X1、X2、Z、F等相应工作签证。

####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七条外国人员聘用单位应依法与外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外国人员的人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设置、工作内容、薪酬福利、考核晋升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外国人员应服从工作单位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岗、离职。

#### 第四章考勤与休假第十条外国人员应遵守工作单位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第十一条外国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事假等休假待遇。

#### 第五章住宿与生活第十二条外国人员来华期间,可根据需要申请住宿,遵守住宿地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外国人员应遵守我国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健康。

第十四条外国人员应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

#### 第六章离职与遣返第十五条外国人员因故需离职,应提前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外国人员离华前,应确保所有债务、法律纠纷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七条外国人员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条件

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条件

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条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许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外国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申请的职位,并能为中国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管理服务。

2. 工作单位雇佣资格:中国企业应当具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格,并且需要证明在本单位无法找到合适的本国或中国人员来填补该职位。

3. 学历和工作经验:外国人来华工作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相关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具有高学历(本科或以上)和几年相关工作经验,以证明其职位能力和能够为中国企业带来价值。

4. 体检和健康保障:外国人来华工作需要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需要购买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

5. 合法居留身份:外国人在中国必须具备合法的居留身份,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

一般要求外国人持有有效的工作签证才能来华工作。

6. 申请程序和材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程序和材料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向中国相关部门递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简历和其他相关文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和行业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要
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进出境海关手续须知-

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进出境海关手续须知-

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进出境海关手续须知正文:---------------------------------------------------------------------------------------------------------------------------------------------------- 聘请来华工作的国外专家进出境海关手续须知(1984年3月3日)一、聘请来华工作的国外专家(以下简称应聘专家)进出境时,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向海关申报自己所带的行李物品,并将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应聘专家进出境时如另有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应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注明,并在物品运进或运出时,另填申报单交海关查验。

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必须从本人进出境之日起六个月内运进或运出,才能按规定享受海关的免税优惠。

二、应聘专家来华工作,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进口,其中耐用消费品如家用电器等,按海关规定的品种每种限一件。

进口超出上述免税范围和限量的物品,如仍属自用,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携带进口的耐用消费品与分离运输进口的耐用消费品,海关合并计算在免税限量内。

应聘专家第一次入境时填报的申报单,经海关签章后,申报单第二联交给本人妥善保存,以备进口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时向海关交验。

持有长期居留证件和来华定居的应聘专家可以向所在地海关申请进口自用小汽车(每名专家一辆)。

三、应聘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短期出境(包括去港澳地区),回程时携带入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对短期旅客的规定办理,只免税放行旅途需用物品。

应聘专家短期携带出境已经海关免税放行的耐用消费品,如果回程时还需要复带入境,出境时应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申明。

回程时,海关凭以查核免税放行。

未向海关申明,回程时,所带耐用消费品按规定征税放行。

四、应聘专家带进金银及其制品,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由海关登记金银的品名、件数、重量等内容后予以放行;如复带金银及其制品出境时,海关凭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重量查核放行。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工作。

对于外国人来华
工作管理,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管理,以确保他们在中国的工作生活顺利进行。

首先,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对其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管理。

在申请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时,外国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我们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外国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外国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及时更新其工作信息和居留情况。

其次,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对其工作条件和权益的保障。

在外
国人来华工作期间,我们需要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合法,保障他们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权益。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外国人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外国人与中国员工的交流和合作。

另外,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其生活和文化适应的帮助和管理。

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期间,我们需要提供相关的生活指导和文化交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和生活。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外国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保障,确保他们在中国的生活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对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我们需要从签证居留、工作条件权益、
生活文化适应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以确保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生活顺利进行。

只有加强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才能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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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须知一、来华前的准备外国专家来华前应做好两项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外国专家动身来中国以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前您可能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参观过中国的一个或几个城市的风景名胜古迹,和中国人民的交往不深.对中国文化、风俗习惯的了解也只是皮毛。

这次,不同于以往的旅游,您将在和您的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完全不同的国度里与中国人民生活和工作一年或几年.中国人民是好客的,只要您自觉地把自己融入中国人民中间,当作他们之中的一员.您将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并可能与中国和中国人民结下不解之缘。

2、物质准备外国专家一般都有旅行的经验,知道该带什么行李和随身用品。

您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准备了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众所周知,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除大中城市条件较好外,偏远地区条件要差一些.但是,聘用单位为了欢迎外国专家,使您能够在生活上更舒服一些.工作上更方便一些,没有后顾之忧,都是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

好在外国专家在这方面是有思想准备的,并不苛求聘用单位提供与自己国家相同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重要的是,您的目的是要去中国工作,您需要准备工作用的有关物品,如便携式电脑、仪器设备、书籍资料等,如果准备不够充分,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作。

如果您拿不定主意,建议您询问一下聘用单位需要带哪些生活和工作物品。

二、外国专家求职应向聘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履历;2、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国教授出具的推荐信;4、教师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中国是一个尊重家庭的民族,未婚同居被认为是不符合传统道德和违犯中国《婚姻法》的,因此.我们希望外国专家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按规定,未婚夫/妻不能享受聘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费用,据了解.这样做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6、健康证明(外国专家可在我国驻贵国使领馆索要我国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然后去检查身体。

请注意:(1)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为6个月。

因此,外国专家要掌握检查身体的时间,要使《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在入境后办理所需手续的30天内有效。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内各项内容不应有任何空缺。

(3)向医生索要X光片和性病、艾滋病血清学检查原始化验单,因为,进入中国后,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将凭此验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是否合格。

三、外国专家和聘用单位确定聘任关系后.应签定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统一标准聘用合同。

如属自荐、他人介绍的,为证明你确有诚意到该单位就职,聘用单位可能按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请您预先交纳600-1000美元(金额多少可以协商)的信誉保证金。

收到款后,聘用单位就会为您办理来华手续。

您到职后或合同结束前,聘用单位将如数把款还给您。

有的聘用单位为您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但可能会请您先自购国际机票,将机票作为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前予以报销。

四、按照中国政府规定,外国专家聘期在六个月以上的.须由聘用单位将证明专家身份的《外国专家确认件》(原件)寄给专家本人,外国专家持邀请函电和《外国专家确认件》(二者必备,缺一不可)方能到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Z)签证;聘期不满六个月的,可凭聘用单位的邀请函电办理来华访问(F)签证。

请注意: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一定要按照聘期或邀请期限办理相应的工作或访问签证,不要办成旅游签证。

否则.您将会遇到很大麻烦的。

因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持旅游签证者是不能在华谋职的,旅游签证也是不能随便变更为工作或访问签证的。

如要变更,只能出境,(例如,您可到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由聘用单位另发工作邀请信,办理工作签证后入境。

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来华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人须在入境后的30天内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如果超过期限,将按天数(500元/天)予以处罚。

希望外国专家在限期内办理好居留证.不要发生被罚款这种不愉快的事情。

办理《外国人居留证》须凭※有效护照(工作签证);※《外国专家证》;※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确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已经合格的《认证证明》。

请注意:1)外国专家要注意自己的《外国人居留证》的居留日期,需要延长居留期限时,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延长居留期手续,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超期是要被罚款的。

2)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华变更住所应首先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新住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在《外国人居留证》有效期内.外国人因故临时出境,须事先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再入境手续。

否则,我国边防检查机关将会收缴《外国人居留证》,您再入境时就需要聘用单位为您花许多时间重新办理入境手续。

六、中国政府规定,应聘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均须办理表示自己身份的《外国专家证》,以区别于在劳动部门领取《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打工者。

持工作(Z)签证和访问(F)签证的外国专家均可领取《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结束离华时,应将《外国专家证》交回聘用单位。

如果外国专家愿将《外国专家证》留作纪念,聘用单位可同意,但要予以注销。

办理《外国专家证》须凭※有效护照(工作签证);※与聘用单位签定的标准聘用合同,或政府间、校际协议副本;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同或派遣文书;外国组织驻华常设机构工作人员须有外国组织的任命或派遣文书。

请注意:(1)按照中国政府规定。

《外国专家证》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外国专家和聘用单位商定延长聘期,就要凭新的聘用合同在发证机关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然后,凭《外国专家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延期手续。

(2)按照中国政府规定.外国专家在一个聘用单位工作结束后,又应聘到另一个聘用单位,原来的《外国专家证》失效,应交还原聘用单位,由新聘单位为外国专家办理新证。

(3)按照中国政府规定,《外国专家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因此,外国专家在一个城市工作结束后,又应聘到另一个城市,原来的《外国专家证》失效,应交还原聘用单位,由新聘单位办理新的《外国专家证》。

七、按照中国政府规定,为了保证外国专家在华生活和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外国文教专家须与聘用单位签定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聘用合同.并以合同附件形式对工作任务、质量、工资待遇和双方认为标准合同中没有涵盖的其他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这样才是一份完整的合同。

※为了保障外国专家的在华合法权益,签定合同时应注意:(1)签定标准聘用合同须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

标准合同有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六种译文版本。

其他文种可用英文版本代替,或由聘用单位自行译制;(2)聘用合同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任何口头协议都将视为无效;(3)外国专家应在来华前签定合同;已在华的应在到职前签定合同;(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知识需要不断更新和回国后能够尽快地适应本国的生活并找到新的工作,外国专家连续在华工作合同期限不宜超过5年,再次应聘须在两年以后。

(5)聘用单位可能对外国专家规定60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聘用单位如发现外国专家的健康状况或专业水平等不能胜任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有权解除合同。

※签定聘用合同附件应注意:(1)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标准聘用合同是有统一编号的.所以,附件应注明是某某号标准合同附件,以表明与标准合同的一致性;(2)工作任务应具体,不能含糊,对工作质量也应有具体要求;(3)外国专家认为标准合同中没有涵盖的其他事项;(4)应说明附件与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5)附件应由外国专家和聘用单位代表签字后生效。

※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请注意:外国专家必须在来华前与聘用单位充分协商有关工资和生活待遇事宜,并以合同附件形式约定。

下面所述的工资和生活待遇条件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的,不一定适合聘请您的单位和您自己的要求。

1.工资待遇(1)直接报酬货币工资以人民币支付,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

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

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

月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

外国专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4001元。

月工资参考标准: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应在3500元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应在4000元左右。

月工资的70%内可以兑换外汇。

(2)间接报酬聘用单位将保障外国专家在华生活的基本条件※提供附设家具、卧具、电话、电视机、电冰箱、卫生间、取暖和降温设备的住房。

(对聘期在半年[一学期]以上的外国专家提供的住房须配有厨房。

)※提供公费医疗外国专家须在聘用单位指定的医院就医,在非指定医院就医费用自理。

外国专家的挂号、就医交通、镶牙、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以及医生出诊费用自理。

※为工作地点和住所相距较远的外国专家提供上下班交通,或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往返国际机票(中国至外国专家的国家最近距离经济舱国际机票)。

※行李运输费(空运行李分离运输价格)。

请注意:由于每个聘用单位的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每位外国专家间接报酬的高低也不尽相同。

据统计,每位外国专家的间接报酬一般为每年8-10万元。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外国专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

(2)聘用单位安排外国专家延长工作时间,将依据法定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外国专家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4)外国专家可按其国籍和信仰享受下列节日休假:圣诞节2天、宰牲节(古尔邦节)3天、开斋节1天、泼水节1天。

(5)外国专家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外国专家合同期为1年的,享受带薪休假4周。

外国专家在教育机构工作,合同期为1学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机构的一个假期(寒假或暑假)带薪休假。

3、病假和事假(1)外国专家请病假,须凭聘用单位指定的医院医生证明。

外国专家在一个合同期(1年或1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30天,工资按照100%发给;超过30天后,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70%发给,直至外国专家能够恢复正常工作为止。

在合同期内,外国专家因公在中国境内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涉外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聘用单位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在合同期内,外国专家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外国专家请事假须经聘用单位同意,聘用单位将按日扣发工资。

在合同(1年或1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1天,将扣发2天工资。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1天,扣发3天工资。

情节严重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外国专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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