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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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十项管理制度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1、工程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项目部每旬至少召

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2、各级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分别由处长、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

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各级安监部门根据经理、处长、项目部

经理的布置,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4、会议参加人员:

1)工程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有关副处理长、总工、副总师、安全监处、生产技术部、纪委、工会、青年团等有

关科室负责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各项目部负责人;

2)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下属各队长、专职安监员及有关生产人员。

5、会前,由安监部门准备好会议资料,汇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

决议执行情况,通报近期安全状况。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者汇报发生事故的原因、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和应该接受的教训,各有关部门要汇报执行业务保安的情况。

6、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要专门召开,每次会议由安监部门专门记

录,写出纪要上报下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

1、各独立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周末的安全生产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活动时间,每次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

2、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由各主管队长主持。

3、每次安全生产活动日,都要有详细记录(活动内容、参加人员

等)。

4、各单位安监和工会部门要给予批评帮助,促进安全生产活动日经常化,制度化。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由各级单位劳资部门牵头组织,必

须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年初要制定培训计划,根据

施工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强化新工人(包括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的安全教育,新

工人入队前,必须接受不少于十天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应有老

工人带领实际操作,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在上岗前学习掌握

新工种的应知应会的安全基本知识。

3、要害工种必须进行技术考核发证,有证的工人方准独立操作,

无证者不得上岗。

4、保持要害工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如因工作需要调动

时,必须事先征求安监部门意见并经劳资部门的批准,否则要

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5、安全检查员、群监员、妇女协管员、青年监督岗员的安全培训,

分别由培训中心、安监、工会、党委工作部组织。

安全生产调度汇报及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1、建立安全汇报制度,项目部、公司,每次汇报生产进度的同时,必须汇报安全情况。

2、汇报内容:

(1)现实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主要隐患是否解决。

(2)发生轻伤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及原因等。必须当天报安监处。

(3)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二级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安监处。并报告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进入工地时间、本工种工龄及事故的简要经过原因等。安监处理及时上报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3、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领导,各项目部经理以本单位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安全工作负责。

4、各项目部全天24小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

5、值班任务:

(1)及时掌握当天安全动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提出第二天生产关键和安全重点。

(2)认真组织好全天的安全生产,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关键。

(3)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和贯彻,对基层反映上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处理。

(4)项目部值班干部,要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处理生产关键和安全隐患。

6、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无故脱岗、因病、因事必须向负责人请假,待安排好顶岗人员后才准离岗,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制度

1、必须支持处每月、项目部(区队、车间)每旬的安全生产大检

查制度。

2、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领导,安

监部门具体安排实施。

3、安全检查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

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效果为主,对施工项目实行重点抽查,对重点工程要害部位可随时进行检查。

4、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前,安监部门要提出检查时间、内容、目

的和要求,查出的隐患下达三定表及反馈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责令停止整顿或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监部门要协助领导及有关

部门组织开展。

6、对重点工程、窗口工程、品牌工程、安全管理薄弱、隐患大的

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检查频次。

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1、凡发生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追查处理,报处结案。

3、发生重伤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由处组织追查处理,公司结案。

4、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要立即遂级或直接报工程处,集团公司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事故处理结安全文件要进入责任人本人档案。

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贯彻制度

1、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无措施不得施工,由各安监部门监督

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

员负责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贯彻并组织学习贯彻,双方签字备查。

3、严禁先开工后贯彻措施,技术人员要按工程进展进一步分段强调

措施的执行,并要有每次贯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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