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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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

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

海洋与渔业局⾏政执法职责分解海洋与渔业局⾏政执法职责分解2006年8⽉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政执法依据⼀、本部门为⾏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法律1、《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2、《中华⼈民共和国海域使⽤管理法》3、《中华⼈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4、《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法》(⼆)⾏政法规1、《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3、《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渔业禁渔区的命令》4、《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补充规定》5、《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办法》6、《⽔产苗种管理办法》7、《中华⼈民共和国和⽇本国渔业规定》8、《中华⼈民共和国政府和⼤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9、《中华⼈民共和国⽆线电管理条例》10、《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1、《中华⼈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2、《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3、《中华⼈民共和国⾃然保护区条例》14、《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15、《国家重点保护野⽣动物名录》(三)地⽅性法规1、《辽宁省海域使⽤管理办法》2、《辽宁省贯彻实施〈海域使⽤管理法〉暂⾏意见》3、《辽宁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4、《辽宁省⽔产苗种管理条例》5、《辽宁省渔业⽆线电管理暂⾏办法》6、《辽宁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法〉办法》7、《⼤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四)部门规章1、《海域使⽤申请审批暂⾏办法》2、《海洋⾏政处罚实施办法》3、《海域使⽤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4、《关于海域使⽤执法检查⽅式的意见》5、《海洋⾏政执法法律⽂书基本格式说明》6、《⽆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管理规定》7、《⽆居民海岛利⽤申请审批暂⾏办法》8、《临时海域使⽤管理暂⾏办法》9、《海洋⾏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细则》10、《倾倒区管理暂⾏规定》11、《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12、《农业⾏政处罚程序规定》13、《渔业⾏政处罚规定》1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15、《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16、《渤海⽣物资源养护规定》17、《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18、《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规定》19、《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功率凭证申领、使⽤和保管办法》20、《黄渤海对虾资源保护增殖基⾦的征收及使⽤管理的规定》21、《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暂⾏办法》22、《⽔产原、良种审定办法》23、《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4、《中⽇渔业协定暂定措施⽔域管理暂⾏办法》25、《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域和过渡⽔域管理办法》26、《我国渔船涉外渔业案件处理程序规定》27、《关于〈我国渔船涉外渔业案件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28、《中华⼈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规定》29、《⽔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法规定》30、《渔业⽔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31、《渔业⽆线电管理规定》32、《⽆线电管理处罚规定》33、《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条例》34、《中华⼈民共和国⽔⽣动植物⾃然保护区管理办法》35、《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利⽤特许办法》36、《转发〈濒危野⽣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野⽣物种⽬录的通知》37、《关于转发〈濒危野⽣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野⽣物种⽬录调整情况的通知》(五)政府规章1、《辽宁省实施渔业法细则》2、《辽宁省⽔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3、《辽宁省海蜇资源管理办法》4、《辽东湾海蜇管理暂⾏规定》5、《黄海北部(海洋岛)增殖对虾管理规定》6、《辽宁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办法》7、《辽宁省重点保护野⽣动物名录》(六)规范性⽂件1、《关于加强黄、渤海鲅鱼资源保护的通知》2、《中华⼈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具最⼩⽹⽬尺⼨制度的通知》3、《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功率凭证申领、使⽤和保管办法》4、《关于加强鳗苗资源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5、《关于将鲈鱼列为渤海重点保护对象的通知》6、《关于批准修改渤海区梭⼦蟹越冬场范围报告的通知》7、《关于印发联合国⼤会通过禁⽌在公海使⽤⼤型流⽹决议的通知》8、《关于禁⽌在公海使⽤⼤型流⽹作业的通知》9、《关于加强南部⼤沙滩涂深贝类⽣产管理的通知》10、《辽宁省海洋岛渔场防⽌引⽤海⽔损害放流幼对虾资源的暂⾏规定》11、《关于确定经济价值较⾼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的通知》12、《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法电捕作业的通知》13、《关于清理、取缔“三⽆”船舶的通知》14、《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船舶通知的批复》15、《转发辽宁省⼈民政府〈关于保护鲈鱼、鳗鱼幼苗资源的紧急通知〉》16、《辽宁省海洋岛渔场防⽌引⽤海⽔损害放流幼对虾资源的暂⾏规定》17、《关于调整鲑鱼来料加⼯管理规定的通知》18、《关于征收海蜇专项资源增殖保护费和收取海蜇资源损失赔偿费的通知》19、《关于加强外海作业渔船管理的通知》20、《关于进⼀步采取有利措施杜绝我渔船⾮法进⼊韩、朝⽔域的通知》21、《中国渔船到韩国专属经济区申请⼊渔⽅案》22、《关于外国⼈、外国船舶渔业违法案件具体处理程序的通知》23、《我国渔船进⼊韩国港⼝紧急避风有关问题的通知》24、《关于外国⼈、外国船舶渔业违法案件具体处理程序的通知》25、《⽇本港⼝紧急避难通信联络⽅法》26、《关于调整⽆线电台注册登记费和频率占⽤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7、《关于民⽤超短波⽆线电话机频率问题的补充通知》28、《关于加强30-1000兆赫⽆线电频率集中统⼀管理的通知》29、《⽆线电台执照核发管理规定》30、《关于进⼀步加强⽆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的规定》31、《⽆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办法》32、《关于对农业部渔业⽆线电管理机构授权的决定》33、《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线电管理系统⾏政事业性收费项⽬及标准的通知》34、《关于⽆线电管理收费有关规定问题的补充规定》35、《关于启⽤⽆线电管理执法⽂书的通知》36、《关于⽆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试⾏标准的通知》37、《关于继续执⾏⽆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收费试⾏标准的复函》38、《关于加强27.50-39.50MHZ渔船⽤⽆线电话机管理的通知》39、《关于授予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对渔业⽔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权的通知》4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然保护区管理⼯作的通知》41、《农业部关于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加强珍贵濒危⽔⽣野⽣动物保护⼯作的通知》42、《农业部关于征收⽔⽣野⽣动物资源保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43、《关于⽔⽣野⽣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44、《农业部关于确定野⽣动物案件中⽔⽣野⽣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有关问题的通知》45、《农业部关于加强⽔族馆和展览、表演、驯养繁殖、科研利⽤⽔⽣野⽣动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6、《农业部关于加强海洋⽔⽣野⽣动物保护管理⼯作的通知》47、《关于办理⽔⽣野⽣动物特许批件有关问题的通知》48、《关于规范⽔⽣野⽣动物利⽤特许证件管理的通知》⼆、协助其他部门履⾏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法律1、《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政执法职责分解图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办)⾏政执法职责分解(表1)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办)⾏政执法职责分解(表2)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办)⾏政执法职责分解(表3)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办)⾏政执法职责分解(表4)中国海监普兰店市⼤队⾏政执法职责分解(表1)中国海监普兰店市⼤队⾏政执法职责分解(表2)中国海监普兰店市⼤队⾏政执法职责分解(表3)中国海监普兰店市⼤队⾏政执法职责分解(表4)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政执法职责分解(表1)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政执法职责分解(表2)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政执法职责分解(表3)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政执法职责分解(表4)。

海域管理系统介绍

海域管理系统介绍
航道监控作为数字航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担负着全天 候实时监控航道上航标运行状态、过往船只航行状况、航道 设施安全防范的职责。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航道管理监控系统(二)
采用微波/光纤通信技术、数字视频处理技术、IP通信技 术和光纤通信技术等先进的通信技术的网络图像监控系统。 是对数字航道的补充,可以在各种气候及光线条件下24小时 实时记录航道现场情况,及时发现航标状况、船舶航行状况 、非法采砂和占用航道等现象,为航道畅通和大桥安全提供 良好的保障。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渔业监控管理系统(二)
向海上生产作业者及其关联者提供多种通信网络间的船 岸、船间数字报文互通服务,向渔业经营者提供渔获物信息 、渔业交易信息服务以及物流运输信息服务。从而加强海洋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平安渔业,提高我国海洋渔业信息 化水平,促进数字渔业和海洋经济的发展。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边海防监测管理系统(二)
以政府管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由海域使用动态监 控与指挥办公、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管理、海域动态 评价与决策支持三个应用系统组成的、可长期、稳定、高效 运行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边海防监测管理系统(三)
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 体系,形成业务化运行机制;并通过本业务化系统的运行, 确保我国各级海域使用管理部门能实时把握国家海域使用动 态,促进海洋开发的合理有序、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 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管理系统概述(二)
海域管理与执法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要求我们必须用有效的技术和手段来实现。
为执法效率的提高,为及时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为在第一时间将违法行为记录存档,为连续性记 录海域岸线的现状,同时也为海域管理提供科学依 据,建设一套科学合理的海域管理系统非常必要。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浙海渔办[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海渔办〔2009〕8号)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为确保我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和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保证本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系统是指采用船舶自动识别(AIS)、卫星定位及其它无线电通信技术,通过对渔船位置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管理,实施对海上渔船救助和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由船位信息数据库、通信网络、各级指挥监控平台、渔业AIS基站、船用终端以及相关系统软件组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渔业管理单位、大中型海洋渔业船舶(60马力以上)及所有者、经营者、参与本系统建设和运营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由省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制定建设标准,统一项目验收;具体以市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建设;系统建成后,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平台软件由省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发和管理;沿海渔用AIS基站的建设、维护由省级管理机构负责;系统的数据库设备及后台维护委托通信运营商建设和管理。

渔业行政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doc

渔业行政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doc
史军
6
庄河渔政站管理所
王树高
7
普兰店泡政管理所
张超
8
瓦房店渔政站管理所
吴丽
9
金州区渔政站管理所
曲亶
10
开发区渔政站管理所
孙学伟
11
中山区渔政管理所
唐雪松
12
甘井子渔政斤
孙玉宁
13
旅顺口渔政站管理所
郭方俊
14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
吕守权
15
东港渔政
辛延彤
16
丹东振兴区渔政管理站
马广良
17
营口市渔政执法处
王衍栋
FJS34
FJS34
192
南;母区局
渔政处
陈瑞勇
南海总队
胡文忠
193
广东省
广东省渔政总队
李小平
194
江门渔政支队
梁竣昆
195
台山渔政大队
许国春
196
新会渔政大队
陈辉明
197
恩平渔政大队
程家祥
198
开平渔政大队
李国锋
199
鹤山渔政大队
冯杰华
200
东莞渔政支队
黄婉燕
201
广州渔政支队
楚玉辉
202
番禺渔政大队
王海刚
143
临海市渔政执法大队
金観
144
三门县渔政执法大队
何元超
145
温州市渔政处
ots玲
146
温州市渔政处
郑丽娜
147
瑞安市渔政执法大队
吴存献
148
平阳县渔政站
VF-宇
149
苍南县渔政站
陈芝认

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岗位职责

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岗位职责

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岗位职责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是依法履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执法支队是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中的重要一员,其岗位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具体包括:1. 制定或参与有关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执法工作严格遵循法律法规;2. 展开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处置;3. 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同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接受监督;4. 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维护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巡查监管执法支队还要负责对辖区内海洋与渔业资源进行巡查监管,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具体包括:1. 制定和执行巡查计划,对辖区内的海洋与渔业资源进行巡查检查;2. 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联合巡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3. 撰写巡查报告,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领导汇报巡查情况;4.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科技支撑执法支队还需提供科技支撑,以保障执法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开发、维护和更新执法用软件、硬件设备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2. 进行信息与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执法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3. 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以便于海洋与渔业资源管理和执法行为的记录和监管。

四、宣传教育执法支队还要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居民宣传海洋与渔业资源的隐藏知识、生态保护意识以及规范的渔业行为。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宣传计划,采用不同的宣传手段,积极普及海洋与渔业知识,加强社会对海洋与渔业的认识;2. 增强居民的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意识,防止非法捕捞和海洋污染行为的发生;3. 组织和开展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类和渔业科普类活动,增强公众对海洋与渔业资源的重视。

总之,执法支队是维护海洋与渔业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的重要部门,既是执法者,也是宣传者和监管者,其岗位职责涉及多个方面。

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方案

执法流程规范
制定标准化的执法流程,确保 执法过程规范、公正、透明。
执法装备管理
对执法装备进行统一管理,包 括装备采购、领用、归还、维
修等。
协同办案支持
支持多部门、多地区协同办案 ,提高执法效率。
统计分析模块功能介绍
渔业资源统计分析
对渔业资源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 渔业资源状况及变化趋势。
渔船监管统计分析
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 建设方案
汇报人:xxx
2024-03-14
CONTENTS
• 项目背景与目标 • 总体架构设计 • 功能模块划分与实现 • 数据采集、整合与共享策略 • 平台应用推广及培训计划 •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与效益分

01
项目背景与目标
渔政管理现状及挑战
渔政管理任务繁重
传统渔政管理方式难以应 对日益复杂的渔业生产活 动,导致监管漏洞和执法
持续改进和优化方向
定期收集用户反馈和使用情况 ,分析平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不断更新和完善平台功能,以 满足渔业执法的新需求和新挑 战。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 ,共同推动智慧渔政综合执法 系统的发展和应用。
06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与效益分析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投资估算
根据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的建设内 容和技术要求,估算项目总投资,包 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运营维护等各方面的费用。
02
总体架构设计
硬件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
执法记录仪
选择高清、防水、防摔的执法记
录仪,支持长时间连续录像,并
具备夜视功能。
01
无人机
02 选用高性能、长续航时间的无人

海洋渔业资源与渔业资源国际友好合作备忘录考核试卷

海洋渔业资源与渔业资源国际友好合作备忘录考核试卷
A.热带雨林
B.深海沟槽
C.近海大陆架
D.极地冰原
2.以下哪项不是渔业资源的可再生特点?()
A.生长速度快
B.繁殖力强
C.恢复周期长
D.种群更新能力
3.关于渔业资源的国际管理,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各国独立管理自己的渔业资源
B.国际间不存在渔业资源的合作机制
C.渔业资源管理完全由国际组织统一规定
C.提高渔业经济效益
D.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7.以下哪些情况下,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会受到影响?()
A.气候变化
B.海洋污染
C.捕捞过度
D.种群结构改变
8.以下哪些做法有助于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科学制定捕捞计划
B.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C.加强渔业资源监测
D.提高渔民环保意识
9.以下哪些组织或协定与海洋渔业资源管理相关?()
1.海洋渔业资源对于人类有哪些重要作用?()
A.提供食物来源
B.促进经济发展
C.维护生态平衡
D.作为生物科研材料
2.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海洋渔业资源的分布?()
A.水温
B.盐度
C.溶解氧
D.陆源污染物
3.渔业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A.可持续利用原则
B.生态保护原则
C.经济效益原则
D.社会公平原则
B.增设禁渔区
C.减少渔业保护投入
D.增加渔业捕捞配额
20.关于渔业资源友好合作备忘录的实施,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各国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遵守备忘录
B.备忘录的签订无需考虑国内法律法规
C.备忘录是国际合作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D.备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只对签订国具有约束力

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一、背景介绍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日益匮乏,我国海洋与渔业行业的治理和管理愈加重要。

海洋和渔业资源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生计,而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资源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这对于保护海洋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势在必行,本文将从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出发,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

二、现状分析1. 面临的问题我国海洋与渔业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浪费,其中一方面是由于渔民的违规捕捞和漠视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

这些问题威胁了海洋环境的生态平衡和人民的健康安全,也危害了渔民的生计和业务发展。

2. 现状存在的不足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是确保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面临的挑战包括:•行政执法队伍短缺、技能不足等问题,导致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跨部门协调不足、行政执法措施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行政执法的控制、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导致行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较多,难以维持执法公正;•法律法规层面存在难以穿透的漏洞,在行政执法的实践中难以完全保护资源,也难以完全保护民众的权益;•执法力度受到一定的制约,缺乏有效和明确的行政指导方针。

三、对策和建议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并加强海洋与渔业专业执法队伍,加强他们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构建海洋与渔业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之间协同联动的机制,文件中需要体现这种协同的机制。

2.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制定特别法律法规或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公正性指导相关规范化文件的制定和实施。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海洋与渔业资源的保护监管,并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海洋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水平,同时保护海洋业务活动中的个人权益。

3. 加强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法规制定和实行加强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法规制定的循序渐进和完善性,修改工商法以及其他涉及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专门的行政执法规定,加强执法的指导和标准化执行。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渔、以法兴渔”,有效地维护国家的渔业权益,根据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渔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以《渔业法》颁布施行为标志,我国渔业步入了“依法治渔、以法兴渔”的新时期,渔业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我国渔业的迅猛发展和国际渔业立法与管理的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在渔业生产快速发展的同时,水产资源衰退和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的状况日益严重,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显得越来越紧迫,而且工作难度很大;二是,随着渔业经济发展,渔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渔业管理工作从过去以水产资源和渔船管理为主,逐步扩展到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无线电管理,水产种苗、水产种质资源、水产品质量以及远洋渔业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依法管理和规范渔业活动的任务日益繁重。

三是,为适应世界新的海洋制度的建立,1996年我国颁布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开始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

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我先后与日本、韩国签署(或草签)了政府间渔业协定,不久将要实施。

同时,周边国家与我争夺海洋渔业资源的斗争也日趋尖锐,形势非常严峻。

与俄罗斯、蒙古等国的界江、界湖水产资源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加强协定水域和周边涉外渔业管理,对外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保护广大渔民的正当利益,已成为我国渔业管理的一项十分艰巨和重要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负责同志就《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负责同志就《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负责同志就《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公布日期】2022.01.13•【分类】问答正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负责同志就《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答记者问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了《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

《基准》公开发布之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相关负责人就《基准》制定和贯彻执行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基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是规范行政处罚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

今年修订出台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外侧海域的渔业执法工作分别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或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和海警机构负责。

近年来,沿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而各地的基准存在一定差异,对维护社会公平产生不利影响,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希望国家出台统一的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国海警局在统筹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基准》,对海洋渔业行政执法的裁量条件、标准、幅度作出了统一规定。

《基准》对规范海上渔业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渔政与海警部门协作机制,保障渔业执法机构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问:《基准》制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答:制定《基准》主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设定。

决策型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设计——以青岛为例

决策型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设计——以青岛为例

当前 , 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 门已建有多 个执行型系统, 如渔政海监调度指பைடு நூலகம்系统、 海事局海
上船 舶 交 通 管 理 系统 、 海警 G P S辅 助指 挥 系 统 等 , 部分 部 门内部存 在 多套 不 同 品牌 的该 类 系 统 , 多 数 系统 具 备较 为 齐全 的指 挥 调 度功 能 , 但 功 能重 叠 现
2 . 1 多数 系统欠缺对重大或不明海洋渔业突发事
件 的决 策能 力
制, 使得各 系统的互联互通程度也较低 因此 , 各部
门在 工作 中难 以进行 有 效 的资 源共 享 、 集 中管 理 和 统 一协 作 , 而 这又 加剧 了部 门间 的职责 交叉 、 争 权诿 责等不 良现 象 。
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门的系统管理人员 在处理规模较小的突发事件 时, 依靠对工作 的熟悉
和 以往 的经 验 , 能够完成 任务 。但 是 , 现 有 系统 的招 标 是 由各 部 门独 立 进行 , 往 往 只 注重 对 各 自工 作 的 支持 , 偏 向于指 挥调度 功 能 , 而欠 缺对海 洋 渔业应 急
决 策型 海 洋渔 业应 急管 理 系统 ( 以下简 称 决 策 型 系
主要用户是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 门的系统管理人
员, 其处 理 事件 的类 型一 般 是 规模 较小 或 中等 的 突
发事件 , 如渔船碰撞 、 小范围水体污染等 ; 而决策型
系统 的核心 功 能是 评 估决 策 , 主要 用 户是 海 洋 渔业
海 洋渔业部 门间的争 权诿责
在 我 国海 洋 管 理领 域 , 由海 监 、 渔政 、 海警 、 海
关、 海 事各 部 门共 同管 理所 造 成 的 “ 五龙 闹海 ” 现 象

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改革难点

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改革难点

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改革难点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的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海洋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效果,加强执法机构的职能和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然而,改革过程中会面临许多难点,下面是一些可能出现的难点及相关参考内容。

一、体制与组织难点:1. 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缺乏协调合作。

应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工作。

2. 部门职能不足,导致执法机构职责不明确。

需要进行权责清单编制,明确各执法机构的职责,避免执法重叠或执法盲区。

二、人员和队伍建设难点:1. 缺乏专业化人才。

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的人才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

2. 人员多头管理,层级过多,导致指挥效率低下。

建立统一的指挥和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配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法律法规和执法手段难点:1. 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不完善。

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强化执法依据。

2. 缺乏先进的执法技术和装备。

应加强技术研发和装备投入,提高执法机构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取证能力。

四、协同执法和国际合作难点:1. 不同执法机构之间协同执法困难。

需要建立协同执法机制,明确各执法机构的协作方式和责任分工。

2. 国际执法合作不够紧密。

应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执法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海洋资源。

针对以上难点,可以参考以下具体对策和建议:1.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2.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

3. 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

4. 建立统一的指挥和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配备。

5. 加强执法技术研发和装备投入,提高执法机构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取证能力。

6. 建立协同执法机制,明确各执法机构的协作方式和责任分工。

7. 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执法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海洋资源。

浙江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

浙江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目录第1章系统概要 (3)1.1运行环境 (3)1.2模块介绍 (3)第2章渔船动态监管 (3)2.1监控列表 (3)2.2作业类型 (4)2.3查询统计 (4)2.4海图设置 (4)第3章执法管理 (5)3.1简易案件信息 (5)3.2立案案件信息 (6)3.3案件证据信息 (6)3.4案件处理信息 (7)3.5结案案件信息 (8)3.6归档案件信息 (8)3.7暂缓案件信息 (8)3.8回收站 (9)3.9法律法规 (9)3.10自由裁量权 (9)第4章执法监督 (9)4.1安全检查 (10)4.2开捕检查 (10)第1章系统概要1.1运行环境安装Windows XP/2000/win7/win10操作系统,本系统推荐在【360浏览器】【IE9以上】【google浏览器】,屏幕分辨率为【1600*900以上】下运行1.2模块介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模块主要有:渔船动态监管、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渔船证书信息、渔船点验、渔业互保、曝光台、常用信息、系统管理等应用。

本手册根据当前执法实际需要介绍部分功能模块。

第2章渔船动态监管渔船动态管理主要用于渔船管理,内容包括海陆融合图应用、各类船只查询、行船轨迹查询回放、气象台风信息查看及各类船只、渔区、渔港分类查询、渔港绘制、电子栅栏、台账、开机记录等应用。

系统首页所展示的是一张海陆图,操作人员可在图上看到相应的功能及气象信息。

2.1监控列表监控列表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查看各区域船只信息及展示。

2.2作业类型作业类型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查看各种作业类型船只信息及展示。

2.3查询统计查询统计功能主要包括:渔船在线统计,渔区、渔场作业统计,渔港渔船统计,离港最远船舶统计,折线两侧船舶统计。

2.4海图设置海图设置应用于当前操作账号所操作记录的保存。

第3章执法管理该系统中的执法管理主要应用于渔政执法,系统跟据功能分为:立案案件信息、案件证据信息、案件处理信息、结案案件信息、归档案件信息、暂缓案件、回收站、单兵系统、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案件统计。

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方案

前端技术
Web前端技术
使用HTML5、CSS3和JavaScript等前端技术,构建用户友好的界面和交互体验。
移动端技术
开发Android和iOS应用,提供移动端的智慧渔政服务。
后端技术
服务器架构
采用微服务架构,将系统拆分成多个 独立的服务,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 可靠性。
后端语言
使用Java、Python等后端语言进行开 发,实现高效的数据处理和业务逻辑 。
功能模块
用户管理模块
实现用户注册、登录、权限管 理等功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执法管理模块
记录渔政执法过程,包括巡查 、案件处理、处罚等,实现执 法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数据分析模块
对渔政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 析和可视化展示,为决策提供 数据支持。
移动应用模块
开发移动端应用,方便执法人 员随时随地进行执法操作和信
07
效益评估与持续改进
效益评估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通过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提高渔政执 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成 本和人力投入,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系统能够更好地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减 少渔政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提高社会稳 定性。
生态效益
政治效益
通过智慧渔政综合执法系统,加强对渔业 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减少非法捕捞和污染 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培训与推广
培训计划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包括培训内容、时间、 地点和参与人员等,确 保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 握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培训内容
根据系统功能和用户需 求,设计实用的培训课 程,包括系统概述、操 作流程、管理维护等方 面的内容。
推广策略
制定有效的推广策略,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智慧 渔政综合执法系统的优 势和应用效果,提高系 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A1包、海洋渔业一张图功能升级

A1包、海洋渔业一张图功能升级

A1包、海洋渔业一张图功能升级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
二、技术要求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其他要求
维护要求:投标人质保期内提供每周7*24小时电话等远程咨询技术服务,对于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须在2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对于重大故障技术人员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报价要求:要求本项目验收前,邀请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软件和安全测评,并出具相应测试报告,测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要求本项目验收前,邀请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工作,测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圆整(¥26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
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

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操作规范

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操作规范

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操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海洋渔船数据维护工作,根据《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及《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十四五”渔船管理改革目标,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海洋渔船数据范围海洋渔船数据指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海洋渔船技术参数,包括基本数据和业务数据。

(一)基本数据。

船名、船长、船舶所有人、主机总功率、建造完工日期、作业类型等6项海洋渔船基本技术参数。

(二)业务数据。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渔船登记、捕捞许可等业务参数。

不包括渔船编码、渔船证书编号等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

二、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权限海洋渔船数据调整由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具有渔船数据维护权限的渔业部门(以下简称“渔船数据维护权限部门”)核准,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系统运维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地方各级渔业部门渔船管理职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结合当前全国海洋渔船管理现状,明确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权限如下。

(一)国家权限。

农业农村部负责维护远洋渔船、专业科研调查船、南沙骨干渔船和24米以上港澳流动渔船等渔船的海洋渔船数据。

(二)地方权限。

省级及以下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国家权限以外的其它渔船的海洋渔船数据。

成立省级渔船数据管理工作组,负责汇总下达海洋渔船数据维护指令。

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规定。

三、海洋渔船数据调整流程海洋渔船数据发生变更,《渔业法》《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此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由船舶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重新申请船舶证书等;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可依法依规另行规定。

因在业务办理、数据迁移等过程中录入错误、遗漏等原因申请变更海洋渔船数据的,为便利群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基本数据调整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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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开发(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一、系统架构及业务需求(一)系统组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围绕四大要素(船、人、物、行为),服务五大部门(渔政监督、海洋监察、船舶检验、渔港监督、渔业安全),并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CTrackMarine卫星船位检测指挥系统、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形成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和渔民提供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信息化服务。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由渔船管理子系统、资质管理子系统、渔业执法子系统、海洋监察子系统、机构人员系统、船员管理子系统、执法装备子系统、文件传输子系统、动态监控子系统、渔业互保子系统10大子系统共41个模块组成,如下图所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对外部系统交换的数据包括:●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对接在册渔船基础数据,基层操作人员只需一次录入,两套系统自动同步;●与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对接,获取台风、海浪、气压、气象等预警报产品数据,并向其推送渔船位置数据;●与CTrackMarine卫星船位检测指挥系统对接,获取涉外作业渔船位置信息数据;●与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对接获取海域视频监控数据和基础用海数据,并向对方提供海监执法数据,协助海域管理部门完成用海项目审批和验收。

(二)渔船管理子系统渔船管理子系统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的核心系统,该系统建成以后,渔政、船检、港监及渔船动态监管等所有使用渔船信息的模块将共用一套渔船基础数据库,保障全省渔船数据的一致性。

该系统分为正常渔船、特种渔船、内河渔船三大类进行管理,涵盖了全省所有渔船。

正常渔船指海洋渔船中纳入中国渔政指挥系统中的渔船,该类渔船数据将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数据库保持一致,通过网络接口实现自动同步。

特种渔船指“三无渔船”、船证不符渔船等无法纳入国家渔政指挥中心数据库中的渔船。

(该系统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内河渔船指在内陆河、湖、江上作业的渔船。

渔船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批、船舶预登记、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捕捞许可办理等渔船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综合办理,实现渔船的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渔船照片、船东照片、船东信息的数字化存储,渔船检验费计算、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渔业资源费缴纳的精确化、透明化和渔船随机动态管理查询;实现渔船违规记录的自动统计、分类、查询并与渔船行政审批办理连锁联动。

建立渔船管理系统的目的是将全省所有渔船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渔船从登记建造到报废拆解的实时动态监管。

2.1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批模块通过统计渔船基础数据库里面的在册渔船信息及船舶建造检验信息,确定可批复渔船船网工具指标。

需要设计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及船网工具指标公示功能。

例如:需要落实国家对渔船管理的“双控制度”,建立渔船功率指标管理流程,形成全省渔船数量、功率指标管理的闭环系统。

具体做法如:省总队统一对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功率指标进行分配,作为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功率指标管理的基础,网上建立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指标、功率指标、已用渔船数量指标、已用功率指标、可用渔船数量指标、可用渔船功率指标等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渔船报废、拆解、建造过程中,渔船功率指标不增加、渔船数量不增加的封闭式信息化管理模式。

2.2渔船预登记模块通过查询渔船基础数据库船名号使用情况,为渔船分配不重复的船名号,杜绝船名号分配重复现象。

需要设计船名号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及船网工具指标公示功能。

例如:需要制定船名号编制规则和管理办法,实现船名号规范化管理,严格把握船名号变更审查关,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船名号。

2.3渔船检验管理模块需要根据现有渔业船舶检验系统和船舶检验流程,设计新系统的船舶检验证书申请审批流程,并通过移动3G技术,开发移动手机客户端软件,实现登船检验,渔业船舶资料采集、上报。

例如:2.4渔船登记管理模块需要设计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省、市、县三级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信息化统一平台。

需要通过分析现有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系统及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操作流程,设计新系统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流程,明确数据库字段项目。

例如:2.5渔船捕捞许可管理模块需要设计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省、市、县三级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信息化综合平台。

需要通过分析农业部现有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系统及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操作流程,设计新系统。

例如:2.6资源费缴纳管理模块需要设计资源费缴纳管理流程。

2.7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模块需要设计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模块,渔船然后补贴发放时,需要先通过该模块查询渔船作业类型、船网工具等渔船指标,统计上年度渔船航行总里程,是否存在违规情况,是否已经缴纳资源费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发放标准的渔船不予发放,对于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渔船自动计算扣除比例。

2.8渔船交易管理系统模块基于信息化技术实现渔船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对渔船过户、过户检验、许可证变更等信息的跟踪监控,具备报表汇总功能。

(三)资质管理子系统资质管理子系统用于实现各类资质申请、审批、变更、管理、注销等流程,需要设计水生野生动植物申请审批流程、渔船修造厂资质申请审批流程、船用产品资质申请审批流程、渔业港口资质申请审批流程等以及相关的变更流程、统计报表功能、注销流程等。

3.1水生野生动植物审批管理模块3.2渔船修造厂资质管理模块3.3船用产品资质管理模块3.4渔业港口资质申请审批(四)渔业执法子系统渔业行政执法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的一项主要职能。

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变以往的渔业执法文书由手工填写,执法程序没有硬性控制,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是否合法、案卷的美观程度等完全取决于办案人员的个人素质,且容易出现纰漏,上级部门也无法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推进渔船执法电子化改革,开发渔业行政执法电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全省统一的渔船违法违规基础数据库,利用信息系统来进一步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我省渔业执法主要包括渔政执法指挥模块、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模块、水产品质量执法模块、造船厂监督检查执法模块。

4.1渔政执法指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渔信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录入模块、拍照取证模块、违规处罚审批模块、短信息发送模块等。

(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4.2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模块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野生水生动植物数据库,为渔政监督执法和野生水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提供参考依据。

4.3水产品质量执法模块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水产品质量执法数据库,同时为山东水产品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和手段保障。

主要功能包括商户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录入模块、拍照取证模块、违规处罚审批模块等。

本系统需要设计功能需求及执法流程,处罚金收缴功能及报表统计功能等需求。

4.4造船厂监督检查模块基于信息化技术和移动3G技术,建立全省造船厂监督监察系统,实现对造船厂的实时监督监察,提高建造质量,减少违规。

(五)海洋监察子系统5.1海洋地理信息系统、专题图模块建立用海项目省内分布地理信息数据库、可以制作专题图。

5.2用海项目信息管理模块基于工作流技术实现用海项目监管档案分级管理,由基层海监执法机构将用海项目有关的监管档案包括省级机构下发的项目文件,项目的监管方案以及监管照片等通过系统提供的上载和维护功能,实时更新,确保是最新的数据可供查看。

在上载时系统将检验文件的大小和命名规则,实现上载后自动与用海项目信息关联。

只有基层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信息才可以进行更新维护。

5.3海洋监察执法模块根据当前执法日志的表单,制定系统内的电子表单,实现基层执法人员或协管员进行违法项目的填报,由其上级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进行执法日志表单的入库,可供有关人员查询。

该部分涉及县、市、省三个执法机构和二层负责也就是海监的“三个二”,需要按照不同的机构角色区别对待。

5.4电子岸段负责制管理根据条件查询相关岸段信息,选择指定岸段可在地图上直观显示岸段位置,在地图上点击岸段查看岸段详细信息。

设置岸段负责制管理,指定管理人员、岸段执法日志。

(六)机构人员子系统基于信息化技术建设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开发全省渔政、海监、港监、船检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在线管理模块,实现执法人员档案程序化、网络化管理。

(七)船员管理子系统基于信息化技术建设全省船员资料信息库,实现船员培训、考核、发证等在线管理模块。

该子系统分为普通船员管理模块和职务船员管理模块。

(八)执法装备子系统包括维权基地建设、管理,执法车、船管理,服务发放,执法设备购置、登记、领用、归还,燃油发放、使用管理等。

(九)文件传输子系统省总队与各直属支队、各市县执法机构之间可相互通过文件传输子系统编制、传输电子文件,当接收者打开并阅读文件之后,会自动通知文件发送者。

该模块可以打开常见文件类型,如文字、图片等信息。

(十)动态监控子系统10.1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模块渔船卫星、AIS、CDMA等定位系统,进一步优化现有三网合一定位系统,增加超短波定位,更换S57海图,升级监控客户端软件,升级定位服务器系统。

(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10.2渔船RFID进出港管理模块(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10.3渔业预警报信息发布模块调用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渔业预警报产品发布接口,自动推送到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模块进行显示,必要时通过短信向渔民发布渔业预警报产品。

10.4视频监控模块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3G技术,建立渔港视频监控模块和执法船视频监控模块,用于监控船舶进出港情况及码头安全,对执法船、重点渔船、信息采集船进行视频监控,并导入视频历史影像库。

使用磁盘阵列为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和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历史数据库,实现历史影像存储、归档及回放。

功能包括:●渔港视频实时监控●船舶视频实时监控●历史视频存储历史影像回放目前部分渔港已经建成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对于该类地市要协调当地硬件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接入协议,实现总队统一监控。

(十一)渔船互保子系统渔业互保子系统包含单证、承保、理赔、财务、报表、小额贷款、权限设置、信息发送、打印等模块,根据每项业务的需要,各模块下设若干子模块11.1 单证模块能够实现对保单凭证及财务票据的出入库管理,各办事处可根据编号在系统内进行单证的领用和回缴,保证单证使用的严肃性。

11.2 承保模块⑴投保处理:包含承保各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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