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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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讨论一稿)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教学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各项设计与科研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科技文化发展水平,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深度与难度,工作量饱满,能达到综合训练目的。

(3)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和社会生产的实际,其比例应不低于80%。

(4)内容重复课题一般不应超过两届且内容要有所改动,保留课题每次应有所创新。

(5)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②课件类;③学院教学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题目。

2.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1.资格(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职责(1)按规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

《专业型文档》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doc

《专业型文档》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doc

附件1: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1.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时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9~10周。

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师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及规定,明确职责与要求,安排必要的培训和专题讲座。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时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1~16周。

要求: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实行教师、学生的双向选择。

选题若确需变动,应重新填写选题表、任务书并重新开题。

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5周向教务处报送选题汇总表后不得再变更选题。

3.下达任务书时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20周前。

4.毕业设计(论文)的阶段检查时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8—20周进行选题检查,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

5.形式审查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时间:学生离校前3周。

6.答辩及评优答辩时间:学生离校前10天。

7.成绩报审、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报推荐名单及摘要)时间:学生离校前1周。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时间: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期末。

9.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抽查时间:新一学年开学后一个月。

情感语录1.爱情合适就好,不要委屈将就,只要随意,彼此之间不要太大压力2.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身边,在此之前,你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3.女人的眼泪是最无用的液体,但你让女人流泪说明你很无用4.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人,陪你看日出,直到你的人生落幕5.最美的感动是我以为人去楼空的时候你依然在6.我莫名其妙的地笑了,原来只因为想到了你7.会离开的都是废品,能抢走的都是垃圾8.其实你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整颗心都刻满你的名字9.女人谁不愿意青春永驻,但我愿意用来换一个疼我的你10.我们和好吧,我想和你拌嘴吵架,想闹小脾气,想为了你哭鼻子,我想你了11.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其实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12.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却还要是再见13.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14.世上总有一颗心在期待、呼唤着另一颗心15.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目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开展的综合实践训练,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二)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四)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五)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组织领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与规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评估,评选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细则;组织安排并监督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过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协调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问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立意正确,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要求,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

选题应结合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科研或生产、社会实际,应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知识,扩大知识面,能比较系统地训练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提倡毕业论文(设计)“真题真做”,应用类专业多数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社会实际,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程序(一)指导教师根据选题要求、意义和所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题目,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上报所在学院;(二)各学院教学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示。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下达给学生;(四)学生应于第七学期末(五年制第九学期末)完成文献阅读、资料收集等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与职责(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需要更换,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采用双指导教师制,聘请有业务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生所在学院仍须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掌握进度,负责答辩,协调有关问题;(四)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文科12名);(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制订毕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内容和要求,规定纪律;2.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3.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填写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不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督促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指导质量的一项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1)每个学生填写一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能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分析论证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设计、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后,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制定政策,定期组织毕业设计检查与评估,组织经验交流,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3.各系负责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检查、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在允许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毕业设计(论文)小组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答辩;负责评选并向学院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4.教研室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师具体到人。

5.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答辩总结等三个阶段。

各系应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质按量完成。

6.理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做毕业设计,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完整课题的设计,要真题真做。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重大网院[2009]34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方案中极其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根底理论、专业知识和根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获得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综合实践的根本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在教学方案中作为独立的一个环节进展实施。

学生须按教学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后,才能进展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为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批次,每批次工作从申请选题到成绩发布共约120天,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条件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规定,凡属我院在籍学生,于本专业规定的最快毕业年限提前半年,且修完本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二并取得相应学分<除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可申请进展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流程〔一〕准备阶段a)学生应按教学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申请条件的相应学分数,方可申请进展毕业设计〔论文〕。

b)为帮助学生顺利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专门制作了财经类、计算机类及土木工程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讲座。

学生可在首页的下载专区中“毕业设计〞专栏下载学习,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根本要求及写作方法。

c)学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要求,了解毕业设计〔论文〕根本要求、流程及各阶段时间期限。

〔二〕申请及选题阶段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具备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平台。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由系统自动认证,并开通选题平台。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学院所有专业的选题均有人数限制,中选择同一题目的人数到达限制人数时,学生需选择另外的题目或自拟题目。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任务1.毕业设计(论文)是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工程基本训练或从事科研工作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所有学生都应认真完成这个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

2.毕业设计(论文)应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通过设计(论文)的实践,拓宽专业面,加深加宽已学理论知识。

3.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安排以下环节的训练,但可根据培养目标及课题的不同而有所侧重:(1)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2)方案比较与选择。

(3)理论分析。

(4)实验分析。

(5)工程或工艺设计与技术措施。

(6)技术经济分析。

(7)进一步提高各种技能和工具的运用水平(包括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运用技术手册和设计资料、使用计算机、工程制图实验测试、装配调试、加工制作等)。

(8)工作计划和组织管理。

(9)总结提高,撰写报告。

(10)语言和文字综述与总结。

二、组织领导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2.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1)审查、批准系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论文)计划”。

(2)审核批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及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3)研究、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审核批准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半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5)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业务问题。

(6)撰写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 5~8%评选。

3.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系主任具体负责:(1)组织系研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2)组织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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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讨论一稿)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教学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各项设计与科研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科技文化发展水平,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深度与难度,工作量饱满,能达到综合训练目的。

(3)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和社会生产的实际,其比例应不低于80%。

(4)内容重复课题一般不应超过两届且内容要有所改动,保留课题每次应有所创新。

(5)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②课件类;③学院教学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题目。

2.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1.资格(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职责(1)按规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

(2)编制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发给学生。

(3)指导学生做好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并做好评阅工作。

(4)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做好指导工作记录。

(5)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在评语中明确指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6)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3.要求(1)指导教师由系(教研室)安排,经主管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2)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严格控制在6人以内,承担了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

指导4名及以上学生的教师,须配备助教协助指导。

(3)各学院高职称指导教师所占比例应高于50%。

(4)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凡超过5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需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委托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教师代为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1.仔细研读所接受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学术工作规范”,不弄虚作假。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应按相关规定事先向导师和相关领导请假。

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假未到,所在学院可以作为平时成绩不合格而对其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降低一个等级,并以此类推。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4.尊敬教师,服从安排,自觉爱护教学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坚持节约,杜绝浪费。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生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由学校归档保存。

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可作为论文发表或成果应用的,其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

五、交叉评阅及答辩1.交叉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在答辩前由学院指定其他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交叉评阅教师应在评语中明确指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2.答辩的组织(1)各学院在答辩前三周成立院级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组成,也可聘请部分基础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

答辩委员会的责任是组织学院的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2)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3—5人,另设答辩秘书1名,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成员一般应为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

答辩小组的责任是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确定其答辩成绩,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

指导教师在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主持答辩,不担任答辩小组组长。

(3)严格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质量,每一答辩小组负责的答辩学生数不得超过30人,每天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18人。

(4)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和学生的答辩安排应在答辩前二周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答辩的要求(1)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

自述主要包括:选题的目的、要求及其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等。

(2)答辩老师提问应侧重课题关键内容和围绕其设计(论文)的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重在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进一步拓展学科专业视野,并应有一定深度和难度。

4.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应重新组织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1)初次答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2)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3)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

六、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参考学生完成的工作任务、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重点以论文、计算书、设计图纸以及实物的质量和答辩的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其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比例为3:3:4。

3.坚持成绩评定标准[参见《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从严要求,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数的20%,获“良好”及以上成绩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60%。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主管院长核批,报教务处审批后公布。

七、组织管理职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职责(1)统筹安排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监控。

(2)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工作,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3)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收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数据。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和抽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2.学院工作职责(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遴选指导教师、审核题目并组织选题、布置工作任务、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等,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2)安排学院督导组督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4)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5)评选并向学校推荐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上报各阶段检查材料,确保相关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的收集、归档管理。

3.系(教研室)工作职责(1)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按照学校的规定和学院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八、质量监控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责任制。

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各学院、系(教研室)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严格把关,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

2.学校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督查,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监控(1)选题审查①选题申报。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选题,学生也可结合自身的专业爱好、生产实践和前期的科研等自拟选题,题目拟定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会审。

②选题论证。

指导教师应对课题的任务与主要内容、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及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系(教研室)应把握选题的质量、难度和份量,是否满足培养目标及要求;学院教学院长应给出审批意见。

③学校检查。

学校将随机抽调部分《选题表》进行检查。

(2)开题检查①任务书。

要求任务明确、目标具体、工作步骤清晰。

②文献综述。

要体现“综”的特点和“述”的论证,要体现作者自己所从事研究的前人工作和发展情况,要进行一定的论证。

③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重点难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进度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核把关,开题未通过的应重做。

④外文翻译。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选择与自己所从事的研究或设计相关的参考外文进行翻译。

(3)中期检查①学院检查。

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组织检查每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督促学生完成中期汇报表,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检查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并按时完成。

②学校检查。

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全面的中期检查。

学院应将自查的时间及地点提前一周交到教务处,学校将派人随机参加学院的检查,同时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汇报工作。

(4)过程监控①过程管理。

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动态,给予认真的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②学院、系(教研室)随机检查。

随机检查不限定次数,但须反映以下几个过程的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中期小结,答辩阶段。

(5)毕业设计(论文)的盲审学校对每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盲审。

具体要求详“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6)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抽查学校将在毕业设计(论文)新学年初,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质量检查,抽查范围为该年度应归档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

4.奖惩措施(1)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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