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餐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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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发布日期】2014-09-22【实施日期】2014-11-01《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同意,现予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虎城主任徐绍史2014年9月22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商务局节约用餐实施方案

商务局节约用餐实施方案

商务局节约用餐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餐消费也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项重要支出。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食品浪费问题的日益严重,不仅浪费了宝贵的食物资源,也给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为了倡导节约用餐,减少食品浪费,商务局制定了节约用餐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引导人们养成节约用餐的良好习惯,共同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节约用餐商务局将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人们节约用餐的重要性。

倡导大家从点菜、就餐、打包等各个环节,都要注意节约用餐,避免浪费食物。

同时,商务局还将组织开展节约用餐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节约用餐知识讲座、节约用餐文化展览等形式,提高人们的节约用餐意识,引导大家从小事做起,共同为减少食品浪费贡献力量。

二、建立健全用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餐商务局将督促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的用餐管理制度,推行“按需点餐、光盘行动”,避免过量点菜和剩菜残羹的现象。

餐饮单位应当合理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鼓励顾客点菜后再加菜,避免因点菜过多而造成食物浪费。

同时,餐饮单位还应当提倡光盘行动,鼓励顾客根据自己的食量点菜,避免浪费食物。

商务局将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节约用餐管理制度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确保用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推动餐饮业绿色发展,减少食品浪费商务局将鼓励餐饮业采取绿色环保措施,减少食品浪费。

餐饮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菜品供应,根据客流量和就餐时间合理备菜,避免因备菜不当而造成食物浪费。

同时,餐饮单位还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合理利用食材,降低食品损耗。

商务局将鼓励餐饮业采取外卖打包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广环保餐具,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推动餐饮业的绿色发展,减少食品浪费,共同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用餐环境商务局将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节约用餐管理制度,确保用餐环境整洁卫生,避免食品浪费现象的发生。

餐饮管理办法

餐饮管理办法

餐饮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餐饮管理办法,以确保餐饮业的正常运营和顾客的安全。

该办法适用于所有餐饮场所,包括餐馆、咖啡馆和快餐店等。

2. 餐饮许可2.1 所有餐饮场所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经营。

2.2 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2.3 餐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批。

3. 卫生安全3.1 餐饮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2 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工作应当定期进行,以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3.3 食品的储存、加工和保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3.4 餐饮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4. 员工管理4.1 餐饮场所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

4.2 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并遵守卫生安全等相关规定。

4.3 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并记录员工的健康情况。

5. 消费者权益保护5.1 餐饮场所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成分、含有的过敏原等。

5.2 餐饮场所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5.3 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投诉时,餐饮场所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6. 外部监督6.1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规经营。

6.2 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和不合规行为,并有权知晓处理结果。

本餐饮管理办法将对违反规定的餐饮场所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商务局完善菜市场管理方案

商务局完善菜市场管理方案

商务局完善菜市场管理方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健康有了更高的要求,菜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食品销售渠道,它的管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商务局作为主管单位,应该加强对菜市场的管理,完善菜市场管理方案,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障广大百姓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商户的管理1.完善商户登记管理制度菜市场的商户是菜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户的经营行为对菜市场的管理、整体形象和市场规范化达到良性循环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应该加强对商户的管理,完善商户登记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入驻菜市场的商户必须进行登记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制定严格的资质审查标准,对于那些存在违规行为的商户要及时进行清退。

2.加强物资管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户采用线上订货的方式,这种方法虽然为商家提供了更加方便的购货渠道,但同时也存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因此,商务局应该对商家的进货、销售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合理的物资管理制度,确保商家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抽检,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建立公共服务设施1. 完善厕所设施在菜市场管理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包括地面清洁、排水、通风等方面,其中厕所设施往往更是越发显得重要。

因此,商务局应该着重完善菜市场的厕所设施,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厕所环境,同时加强清洁和保养,在平时要对厕所进行定期擦洗和消毒,以保证厕所的使用效果和行业的管理规范。

2. 建立公共场所菜市场的公共场所是人们采购、出售、交流的地方,也是菜市场管理的重点区域,因此,商务局应该加强建立公共场所,使之规范、整洁和有效的被使用和管理。

在建设公共场所的同时,要注意环境布局和公共设施的设计及使用,以方便广大商家和顾客的使用。

三、实行现代化管理1. 建立信息化系统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菜市场的信息化管理也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因此,商务局应该加强菜市场的信息化构建,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市场信息、整合市场数据,为市场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和服务。

安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庆市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庆市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庆市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安庆市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各类安全事故。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庆安全〔2017〕14号)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属地与分级监管责任边界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一)治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含内设餐饮场所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1.相关证照不全的;2.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二)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三、部门职责(一)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全市餐饮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职能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模版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模版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经营许可1.餐饮经营者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经营。

2.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置厨房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3.餐饮经营者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保障1.餐饮经营者应对食品供应商的检疫证明或合格证明进行核查,采购合格物资并建立追溯制度。

2.餐饮经营者应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类储存,依据标准制定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3.餐饮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分类储存和处理食品,避免烹饪和存储交叉污染。

4.餐饮经营者应加强员工健康和个人卫生教育,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

四、食品营养与健康1.餐饮经营者应根据顾客需求,提供符合食品营养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健康、营养、安全为基础。

2.餐饮经营者应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管理,标注食品成分、添加剂以及相关物质等信息,保证顾客知情权。

五、食品安全追踪1.餐饮经营者应建立菜品生产和销售的追踪制度,对菜品生产加工的每道工序和销售环节进行管理和记录。

2.餐饮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原材料和产品进行微生物、重金属等物质的检测,确保食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六、餐饮服务1.餐饮经营者应提高服务素质,加强员工培训,保证服务效率和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餐饮经营者应依照相关规定,明确收费标准,公示菜品价格,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和权益。

七、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确保餐饮经营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建立食品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八、处罚条款1.餐饮经营者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等,相关部门会及时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食品经营许可等。

公司商务用餐管理制度

公司商务用餐管理制度

公司商务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在商务活动中的用餐行为,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特制定本《公司商务用餐管理制度》,并依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不断完善和修订。

第二章用餐范围1. 公司商务用餐范围包括:企业内部会议、客户招待、业务谈判、商务合作等场合。

2. 使用公司经费或公务出差期间的用餐,须按照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报销。

第三章用餐流程1. 预订用餐:员工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沟通,确定用餐时间、地点和人数,并及时进行预订。

2. 用餐礼仪:用餐前请提前到达,打开座位,整理桌椅;进餐时应礼貌待客,切勿争抢食物,保持安静谦逊的态度。

3. 用餐时间:对于公司内部会议和商务谈判,应尽量控制用餐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对于客户招待,应以客户需求为主,体现服务意识。

第四章用餐规范1. 餐饮健康:用餐时应注重饮食卫生,避免病从口入;谨慎选择食材,避免食物过油、过甜、过咸等。

2. 饮食节俭:在用餐时应注意节俭,避免浪费食物;酌情点菜,根据实际人数和需求订购食材,避免大量剩余。

3. 安全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应注意食物烫伤、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餐厅服务员求助。

第五章用餐经费1. 商务用餐经费包括:线下餐厅、线上外卖、自助餐、宴会等形式,经费来源由公司统一核定并进行报销。

2. 报销标准:商务用餐报销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200元,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需要报销超标用餐的,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取得批准。

第六章用餐记录1. 商务用餐需填写用餐记录表格,包括用餐时间、用餐地点、用餐人数、用餐内容等信息;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以便后续报销和核对。

2. 用餐记录需及时整理归档,便于结算和审计;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违规用餐,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餐费超标、用餐过量、乱点乱吃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任追究、通报批评等。

2. 重复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甚至可能影响其晋升、奖励评审等事宜。

商用餐饮管理制度

商用餐饮管理制度

商用餐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用餐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用餐饮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商用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商用餐饮服务管理应当坚持“食品安全第一、消费者至上、诚信经营、服务至善”的原则,推动餐饮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遵守食品安全、员工健康、环境卫生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菜单,并定期更新菜品,确保菜品新鲜、卫生、安全。

第六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餐饮市场秩序,共同推动商用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菜品管理第十一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菜品管理制度,包括菜单制定、原料采购、菜品制作、菜品检验等环节。

第十二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菜单,保证菜品种类丰富,口味多样。

第十三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菜单制定标准进行采购,确保原料新鲜、卫生。

第十四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保证菜品制作过程卫生整洁,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

第十五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严格把关菜品质量,确保菜品新鲜、味道美味。

第十六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定期对菜品进行抽查检验,确保菜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定期更新菜单,根据季节变化和顾客需求,调整菜品种类和口味。

第十八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接受消费者菜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商用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厨房卫生、用餐区卫生、员工卫生等方面。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三条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津商服务〔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餐饮行业协会和经营者:为推动餐饮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餐饮行业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要提高站位,把推动餐饮行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任务,增强反对浪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餐饮浪费现象发生。

要健全组织领导和宣传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应知尽知、应做必做。

要将宣传督导反食品浪费作为行业调研、座谈和商务执法等各项活动的固定内容常态化推进,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责任分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让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成为自觉行动。

二、宣传行业规范目前,部、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相关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主要包括:《餐饮企业节约管理规范》(SB/T 11166-2016)、《宴席节约服务规范》(SB/T 11228-2021)、《绿色餐厅建设规范》(DB12/T 1112-2021)以及《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六项行为规范》等(见附件2)。

上述管理规范既是餐饮行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指导餐饮经营者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重要依据。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通过编发宣传册、新闻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向餐饮经营者广泛宣传,扩大知悉范围,引导各项规范落实落地。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08.04.21•【字号】京商安字[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京商安字〔2008〕8号)各区县商务局、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为了加强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和区、县商务局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组织实施]市商务局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指导意见,组织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性、专项性、跨区域的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区、县商务局负责落实属地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属地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务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商务局管理的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经营单位)。

第三条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商务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商务局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十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及时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十一条商务局和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二条商务局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二)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三)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进行指导;(四)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务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商务局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3. 本制度适用于商务局及其下属单位,以及所有在商务局管辖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商务局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商务局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 食品加工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卫生和质量。

2.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1. 商务局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2.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程序。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

八、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商务局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商务局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商务酒店餐饮管理制度

商务酒店餐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商务酒店餐饮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满意度,确保餐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餐饮部职责1. 餐饮部对总经理负责,执行总经理指令,负责餐饮部的整体经营与管理工作。

2. 制定长、短期经营预算,分析经营情况,确保餐饮部经营目标的实现。

3. 建立和完善餐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程序与标准,并指导实施。

4. 抓好成本控制,正确掌握毛利率,降低费用,增加盈利。

5. 制定餐饮部各时期有特色的促销计划,提高市场竞争力。

6. 制定烹饪出品和服务技术培训、考核制度,定期与厨师长研究新菜点,推出新食谱,经常交流和学习外单位的技术和经验。

7. 抓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得到合理使用,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8. 抓好食品卫生工作和三防工作,贯彻执行饮食卫生有关制度。

9. 负责下属部门负责人的任用及其管理工作的日常督导;抓好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10. 做好本部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密切配合,遇重大宴会式VIP客人就餐亲临一线指挥协调。

11. 参加酒店每日例会,主持餐饮部每周例会,完成上传下达工作。

12. 经常巡防餐饮部各点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上级汇报。

13. 经常与酒店指派有关人员考察市场,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对采购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4. 随时掌握员工心理动态,并经常向员工输贯酒店有关意识和精神,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三、餐饮服务管理1. 餐饮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 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服务质量。

3. 餐饮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热情周到,主动服务,满足顾客需求。

4. 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餐厅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餐饮服务人员应掌握餐饮市场动态,了解顾客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6. 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餐饮设备与设施管理1. 餐饮设备与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商务部门餐饮行业安全生产职责

商务部门餐饮行业安全生产职责

商务部门餐饮行业安全生产职责餐饮行业,一说到这个,大家脑袋里第一时间浮现的肯定是美食,什么火锅啊、烤肉啊、各种小吃摊。

可要是细细想想,餐饮行业里的安全问题那可真不能忽视呀!就好像我们吃到的那碗热腾腾的麻辣烫,背后可是有一大堆看不见的“安全守护神”在默默工作。

而说到这些“守护神”,商务部门的职责可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毕竟,安全生产这一块,光是厨房里的师傅和餐厅的老板可做不到全盘掌控。

没错,这就需要商务部门站出来,承担起监管的重任。

商务部门在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面,首先就是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和标准。

你想啊,如果没有明确的规范,餐馆里的厨房可能就会变成“大杂烩”。

这标准就像是厨房里的食谱,没有它,咱怎么做出一顿合格的饭菜呢?所以,商务部门要时刻紧盯着餐饮行业的安全动向,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差错,从原材料的采购到厨房的卫生,再到员工的培训,事无巨细都得有章可循。

再说了,商务部门不仅是做表面文章的,那些表格、报告、检查清单看似一堆枯燥的数据,可它们每一份都决定了安全生产的成效。

你看,商户如果对食品安全、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不重视,商务部门可得及时出手,给他们上一堂“安全课”。

这也是为啥每年各大餐饮店都会收到不定期的检查,因为没有什么比保障顾客的健康安全更重要了!大家可能会想,商务部门真的有那么大能耐吗?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这些和规定,不是随便喊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

这可是要有真本事的!比如,商务部门得组织相关培训,教餐饮从业人员怎么正确使用厨房设备,如何避免火灾隐患,如何防止食品中毒,甚至是员工的健康管理。

你别看这些培训枯燥,实则背后可是要大动脑筋。

要不怎么说“授人以渔”呢?每一场培训都是给餐饮行业打下了安全生产的“根基”。

在餐馆里,员工一旦了解了安全知识,就能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

你想想看,谁还敢不把火源关好?谁还敢随便拿掉灭火器?这样一来,餐饮行业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商务部门的职责也不是简单的“纸上谈兵”。

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制度范文

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制度范文

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制度范文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贸行业餐饮管理行为,提高餐饮管理质量,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贸行业中从事餐饮业务的企业、商户等单位,包括餐厅、食堂、快餐店等。

第三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

第五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策划、组织、监督和整改。

第七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供应商、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并定期对采购食品进行质量检测。

第八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食品入库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入库后及时进行标识、分类和存储。

第九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十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批次等信息,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进行定期体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保持店面卫生整洁,定期进行店面清洁和消毒。

第十三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规定员工工作着装,员工应当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禁止携带有臭味的物品进入就餐区域。

第十四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建立员工手卫生管理制度,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洗净双手,并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第十五条商贸行业餐饮管理应当进行餐具消毒管理,餐具应当使用专用洗涤剂进行清洗,并进行高温消毒,定期更换。

餐饮及商务招待管理制度

餐饮及商务招待管理制度

餐饮及商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内部餐饮及商务接待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餐饮服务体验,并确保商务接待活动的合理性和透亮度,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的餐饮服务、商务接待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餐饮管理第三条餐饮供应商选择与管理1.公司将严格选择合格的餐饮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餐饮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供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价格合理且有竞争力。

3.公司将定期对餐饮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就餐布置1.公司餐厅应满足员工的正常用餐需求,并在工作时间内供应合理的用餐间隙。

2.员工可以选择自带餐食或使用公司餐厅就餐,但自带餐食需符合卫生要求。

3.员工就餐需要提前预订,并在指定时间内就餐,未提前预订或迟到超出15分钟的,将不能享受就餐权益。

第五条用餐环境和卫生管理1.公司餐厅的环境应保持乾净、舒适,设施设备应正常运行。

2.餐厅员工必需经过卫生安全培训合格,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3.餐厅将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卫生与安全。

第六条餐饮费用及结算1.员工就餐费用将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当,具体费用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订立并公布。

2.员工就餐费用将以月度方式结算,公司财务部门将通过工资条明细呈现。

第三章商务接待管理第七条商务接待范围和准备1.商务接待活动包含客户接待、业务谈判、合作洽谈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

2.商务接待前,负责人须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目的、时间、地方、预算等认真信息,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3.商务接待活动需要合理规划,并提前预订场合、餐饮服务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商务接待费用限额和报销1.商务接待费用限额应符合公司财务预算规定,并由财务部门审批后才可以使用。

2.商务接待费用报销需供应相关发票、凭证,并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经过审核后方可报销。

商务局餐饮管理办法

商务局餐饮管理办法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商务客餐管理制度

商务客餐管理制度

商务客餐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商务客餐服务,加强对商务客餐管理的标准化和细化,明确商务客餐服务的流程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商务客餐服务的管理。

三、服务内容1.商务客餐服务内容包括:商务招待、商务宴请、商务早餐、商务午餐及商务晚餐等。

2.商务招待:公司内部人员邀请客户、合作伙伴、重要媒体或者领导进行商务招待,可安排在公司食堂、内部会议室或者外部餐厅。

3.商务宴请:公司领导或者相关部门对外宾客进行商务宴请,根据宴请的规模和时间进行餐厅预订及菜单制定。

4.商务早餐:公司安排商务早餐的场合一般为重要会议或者商务活动,提供丰富的早餐选择。

5.商务午餐:公司安排商务午餐的场合一般为重要会议、商务活动或者客户招待,确保用餐环境和菜品的质量。

6.商务晚餐:公司安排商务晚餐的场合一般为客户服务或者领导宴请,提供高档的私人定制餐饮服务。

四、服务要求1.服务标准:商务客餐服务要求服务态度亲和、服务专业、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服务细致、服务周到。

2.服务流程:商务客餐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清晰、服务环节完整、服务时效快捷、服务质量高效。

3.原料品质:商务客餐服务提供的餐饮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质量。

4.菜肴创新:商务客餐服务菜肴制作应注重创新,体现地方特色,品种齐全,味道鲜美,口味清淡。

五、管理流程1.商务客餐服务接待人员应在接待客户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餐厅预订、菜品选择、用餐环境布置等。

2.商务客餐服务接待人员应在客人用餐期间随时关注客户用餐情况,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菜品和服务。

3.商务客餐服务接待人员应在客人用餐结束后,对客人进行用餐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处理客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商务客餐服务接待人员应在用餐结束后,将客人用餐情况、消费金额等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

5.商务客餐服务接待人员应在用餐结束后,做好结账和清理工作,并保持用餐环境整洁,确保下一位客人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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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摘要)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餐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与餐饮经营相关的信用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行业统计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
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过程中,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六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
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
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
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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