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机车修造及合资铁路机车用油供应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工程施工、机车修造及合资铁路机车用油供应管
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9.03.01
•【文号】
•【施行日期】199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
正文
铁路工程施工、机车修造及合资铁路机车用油供应管理办法
(1999年3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成品油流通体制、价格管理体制及税收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施工、机车修造及合资铁路机车用油(以下简称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供应管理,保证需要,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其它专项用油指纳入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及更改大修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养路、发电等机械及临管机车使用的汽、柴油;机车车辆修造厂用于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水阻试验、厂试、本试及标定出厂加装的柴油;合资铁路内燃机车运营所需的柴油。

第三条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供应管理原则是:归口供应,分级管理,控制总量,保证重点,强化核算,杜绝流失。

第四条合资铁路机车柴油供应实行分类管理:凡属铁道部控股且授权铁路局作为产权代表的(以下简称授权管理)由被授权铁路局实行归口管理;凡属铁道
部控股且授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作为产权代表及地方控股的合资铁路(以下简称非授权管理)由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总公司)直接管理。

第五条铁路其它专项用油使用单位要逐级建立健全计划、供应、库存、使用管理以及核销制度,强化国家配置专项用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国家优惠铁路的成品油全部用于规定的使用方向。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物资总公司负责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计划管理、资源配置和监督核查,并直接受理非授权管理的合资铁路的需求计划。

工程、建筑、中车总公司及铁路局的物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专项用油的消耗定额综合管理、总量核实、需求计划提报、资源衔接以及日常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筑、中车总公司,非授权管理的合资铁路及铁路局的物资主管部门要认真测算汇总管内专项用油年度需用量,于年度开始前75天报物资总公司(见附表1至3);由物资总公司编制年度计划。

第八条工程、建筑、中车总公司,非授权管理的合资铁路及铁路局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物资总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于季度开始前60天分月份、品种、标号、数量及到站、收货人向物资总公司提报季度用油明细计划(见附表4)。

物资总公司根据国家配置资源按照优化配置原则合理安排资源,于季度开始前20天将资源配置单送达相应单位的物资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用油单位要严格执行物资总公司下达的配置计划,需要临时追加或调整配置计划时,应按计划提报渠道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及时向物资总公司提出,由物资总公司酌情调整。

第三章供应组织
第十条物资总公司负责对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供应组织。

物资总公司所属物资办事处(以下简称物资办事处)负责资源衔接和具体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办事处根据物资总公司下达的季度配置计划,在月度开始前20天与用油单位确认月度供应计划。

第十二条由炼厂发运的,物资办事处按照当月供应计划组织装车,并做好发运后的在途跟踪,确保按期供应。

对用油地点远离铁路沿线的,物资总公司就近组织资源,当地物资办事处负责具体衔接和供应。

第十三条各用油单位应做好油品的接卸工作,在供应过程中出现数量或质量异议时,应在货到三日内通知供应物资办事处,供应物资办事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

第四章供应价格与结算
第十四条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供应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应铁路的标准,物资总公司按部规定收取管理费。

各用油单位内部供应环节的收费标准,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

各机车车辆修造厂出厂加装油,按工厂平均综合到货价加管理费与接车局结算,管理费比照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用油单位要强化铁路专项用油资金的集中管理,确保及时承付。

供应给建筑总公司、铁路局的施工用油及授权管理的合资铁路机车用油,由供应办事处与建筑总公司、铁路局统一结算;供应工程总公司所属单位的施工用油,由供应办事处与工程总公司指定单位结算;供应机车车辆修造用油及非授权管理的合资铁路机车用油,由供应办事处直接与使用单位结算。

第十六条料款结算采取托收承付或送单付款方式,用油单位接到结算单据后三个工作日内承付,逾期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第五章核销与监察
第十七条用油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的使用管理并按照铁道部《铁路专项用油消耗定额管理与核销办法》规定,定期对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使用进行核销。

第十八条各级物资监察部门或人员要将铁路其它专项用油的计划、采购和使用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列入日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部委托物资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前发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