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网络化利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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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政府监督网络化的利与弊

摘要:对于政府的监督一直是学界经常讨论的话题,一个受到有效监督的政府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民主执政和高效执政,才能更好地运行相关权力管理国家,而在各种监督方法中,互联网的兴起使得监督模式更加自由和民主化,虽然网络监督方便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但由于网络自身的一些弊端和网民素质的不等,使得网络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引导政府积极对待网络监督的方式来让政府监督网络化走向民主法治的一面。

关键词:网络监督;政府行为;网络言论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022-02

网络言论对于政府部门的监督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一个个社会事件网络化,从而在论坛上、博客与微博上引发各路网民关于政府行为、社会道德以及人性的讨论,如果没有网络媒体这种新出现的、极具影响力的传媒形式出现,可能绝大多数人永远都不能知道这些事情,而网络又促使人民紧盯这些事件,对这些事件展开广泛讨论,这些活动直接影响着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实施,甚至在很大程度上给司法活动带来压力,网民的意见或多或少影响了司法活动。

一、政府行为监督网络化的特点

传统的行政组织系统一般是金字塔结构,自上而下分为三级,即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如果这三层之间的分工不明,将不利于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而且也不利于沟通和传递信息,从而造成

各种不必要的浪费。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的传递,打破传统的单向或双向模式。网格的形式传输,极大方便了信息的传递,使行政效率得到极大提高,管理大大扩展。此外,在中央和地方电网的影响下,一个新的趋势,功率分布可能是更符合中央和地方实际发展需要。地方得到一个更大的自主空间,政府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增加,网络已经成为政府和公民之间更密切的联系。不仅有利于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而且还帮助政府提供越来越多的服务。

奥斯本曾说过:“官僚制模式是在等级时代里发展起来的,只有处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掌握足够的信息而作出熟悉情况的决定”。而政府行为监督网络化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呆板的交流模式,此外,对政府行为监督通过网络可以使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得到很好的落实。此外,通过一个网络平台,民众对于政府的活动能够多一条了解的途径,也可以与政府展开互动,从而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行政主体。此外,网络监督平台能够使政府行为展现于阳光之下,让公众都能看得见,这样在另一个层面能够提高政府的民主性,提高公民对于政府的信赖度,更好地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基础。而网络监督人即为互联网用户,具有高度自由性,相对政府行政部门而言,这些监督中,每个网民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每个个体的网络活动都是十分自由和自主的,因此,对于网民来说,可以对政府行为产生巨大的监督作用,但网民的自由性造成许多网民常以自我为中心,按照自我的意愿行事,反正当前网络立法较滞后,凡是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政府也无法对网民行为进行控制。每个监督主体对于每个网络事件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进行讨论和发

表自己的看法,于是,每个网络监督主体都是“独立的高度自由人”。但网络监督主体的自由也造就了网络舆论的混乱和虚假,然而,网民的社会属性,即网民仍然是普通公民,其地位相对行政主体来说仍然是处于弱势的,因此在社会角度上,网民仍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大多数发言权仍受到政府的监督管理,由于我国体制原因,正常途径很难发表自己的内容看法,而网络的出现给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舆论的机会,而由于大家都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在个体的心理上都会团结一致,扭成一股舆论力量压制政府的欲望,因此广大网民会不断从政府的行为中的挑刺,给政府施压,揭露更多不为人知的政府行为。

二、政府行为监督网络化的优缺点及原因分析

由于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遍应用是公众对于政府的监督途径增多了,通过网络舆论来监督政府的活动取到了很好的成效,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和民主治国的进程。在政府面对社会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网络为这些舆论的澄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次,通过网络监督政府能够使政府负担起完善民主和高效的责任。当代政府的最大特点是服务型政府,一个民主的政府是一个能够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一个民主的政府一定会对民众的各种权利认真对待,而对于民众呼声,政府需要通过各种平台来及时了解,网络平台的出现能够使政府更广泛地实现及时了解民众想法的目

的。民主政府在为民众服务的过程中,也要求民众能够普遍参与,双方互动,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加入到政府活动中来,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立。然而这种网络舆论一定是规范的网络舆论,这样才能提高政府权力的制约,实现控权政府,促进政府权责统一,这也是当代政府分权原则的必然要求。规范的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人们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之一,可以促进民主政府、责任政府的建设。再次,网络监督有利于建设一个合理分权的政府。合理分权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实现合理分权,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前提。

有些网络谣言发布者出于某种目的,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诽谤和诋毁,混淆大众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真实的传播,是开展言论监督的前提。但网络的匿名性和广泛性,网络信息庞杂而主观性强,信息过滤机制较少,我国大部分网络论坛、博客普遍出在管理缺位现象,因此网民发布、转载消息的限制性不强,信息真假难辨。而这些虚假信息,正是影响网络言论监督效力的主要原因。

互联网的兴起对于谣言的散布也有一定的作用,在任何时代,谣言都会存在,其利用公众对事实不了解的空隙,在人际交流中快速传播。在过去,谣言的传播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传播效果与范围有限,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匿名性与易于向公众传播等特性更是助长了谣言的传播与影响能力。在很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凡是涉及政府部门的问题时,网络言论几乎呈现一边倒的现状,给

行政人员和事件的解决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障碍。

三、完善网络监督机制的相关建议

1.完善立法对于网络言论的管理

对政府行为的网络监督。是一种新兴的监督方式,是时代的进步。但不可回避的是,我国网民是一个年轻的、偏执型的群体,他们往往喜欢标新立异,甚至有些消极,对待社会主流问题往往容易叛逆,常站在主流思想的对立面考虑问题。尤其是在思想汇集密集时,一旦有一股高调的舆论出现,其他人的思想和目光全部会集中到那个点,如果这股舆论是正面的,那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法制的进步。如果是负面的,那么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种倒退和麻烦。因此,对于网络舆论,需要政府能够积极引导和监管,否则,有些地方政府的小事件将会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和集团利用、散布,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真假难辨,公众无法看到真实的舆论。而虚假网络信息的存在,也严重地影响了网络言论监督的效力,对于政府,虚假的网络信息也使得公众对网络舆论监督失去信心。所以,很有必要完善关于对网站运营商的立法约束,使其对网络言论加强监管,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网络言论的真实性进行一定程度的甄别,对于毫无事实依据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性言论,应该过滤和禁止,并采取禁ip的方式进行惩罚。

2.推动政府建立相应的平台以应对网络舆论监督

通过建立一个虚拟的网络交流平台,地方政府能够集思广益,从而促进地方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合理化,使民众能够和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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