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指的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行为。
这些错误可能包括错误的诊断、手术错误、药物错误等。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将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报告。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纠正和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责任:明确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据。
3. 报告程序:明确医务人员报告医疗事故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报告对象、报告方式,以及接受和处理报告的程序。
4. 保密与追责:明确医务人员在报告医疗事故时的保密原则,并建立追责机制,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进行调查和追责。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提供纠正错误的机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医疗事故报告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以预防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二)[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失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健康受损或生命危险的行为。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失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三、报告内容1. 报告人信息:-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2. 患者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就诊日期:- 就诊科室/病区:- 就诊诊断:3. 医疗过失行为描述:- 行为具体描述:- 是否已经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导致的后果:4. 相关证据:- 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相关文件:- 视频、图片等相关材料:5. 报告原因和目的:- 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原因:- 报告的目的和期望:6. 报告人意见和建议:- 对医疗过失行为的评价:- 针对医疗过失行为提出的建议:四、报告流程1. 报告人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后,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2. 相关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及时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3. 核实后,相关负责人将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提交给医疗质控委员会;4. 医疗质控委员会根据报告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5. 医疗质控委员会根据需要,将医疗过失行为报告上报给相关监管部门。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组长:二、职责:1、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三、医疗事故防范1、强化医疗安全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
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的安全质量活动,及时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然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馈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立即向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成员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报告时限
重大医疗过失报告时限
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操作失误、不当用药、诊断错误等原因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过失是严重的,医疗
机构必须要及时报告并承担责任。
为了规范医疗过失报告的时限,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或
者知道患者发生意外事件、医疗损害等医疗事故,责任医生应当
立即报告院内质量管理部门,院内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小时内
审核并向医疗机构最高行政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最高行政负责
人应当在二小时内召开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听取报告并制定事
故处理方案,同时应当将事故报告书报送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
此外,根据《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赔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医院应当在出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
患者或者家属送达医疗事故报告书。
以上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医疗过失报告的时限。
医疗机构在发现
或知道患者发生意外事件、医疗损害等医疗事故后,必须在规定
的时间内进行报告。
这样做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总体而言,医疗过失是对患者严重的伤害,医疗机构必须要及时报告并承担责任。
报告的时限也是强化医疗机构责任的一个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该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过失报告和处理,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一、引言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当前医疗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如何预防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以及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些事件,已经成为医疗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篇文章将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预案进行深入探讨。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和类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患者死亡: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死亡。
2. 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是指给患者造成严重残疾、严重功能障碍或者重大疾病的行为。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预防措施为了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培训:医院应组织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2. 建立和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有序进行。
3. 强化医疗安全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4. 加强医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失行为。
四、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预案1. 医疗事故的防范:(1)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2)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医院应不断完善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加强医疗活动的监督: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医务人员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逐级报告。
二、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时,医务科、保卫科应积极组织力量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
三、医院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向市卫计委报告,对可能因医疗事故争议引发的恶性事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经医疗事故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市卫计委调解解决的,要在解决后7日内向卫健委书面报告。
五、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的,应在自收到生效的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市卫健委报告。
六、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要在12小时内向市卫计委报告。
七、重大医疗死亡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患者死亡,10人以上人身损害的,要立即向市市卫计委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2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国家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在诊断、治疗、护理等过程中因疏忽、失误或意外导致患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大健康损害的情况进行报告和调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科学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保障患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具体的实施步骤包括:1. 报告义务: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发现重大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2. 调查程序:相关管理部门会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等,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相关管理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处罚、责令整改等。
4. 公开通报:管理部门将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社会公众,增加透明度,提高监管效力。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推动医疗行业的自查自纠,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二)尊敬的医疗机构领导: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向您呈报我发现的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并建议建立一个医疗事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解决和改进医疗工作。
首先,我要向您报告的是一起重大医疗过失事件。
在我们医院的手术室发生了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手术时医生没有正确执行手术操作步骤,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这样的操作失误是不可接受的,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
其次,我想向您报告的是一些常见的医疗事故。
在我们医院的常规医疗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医疗事故的例子。
例如,护士在给患者注射药物时没有按照正确的剂量进行操作;医生在开立医嘱时没有仔细核对患者的病情,导致错误的治疗方案被执行;一些医护人员没有正确使用消毒设备,导致感染传播等。
这些事故虽然看似小问题,但是在长期累积下来,会严重影响我们医院的声誉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篇)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好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维护好医患双方权益,和谐医患关系,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或出现可能引发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所在科室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应按《重大医疗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上报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管院长,必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卫生厅。
二、采取应急措施属于医疗过失、错误的,接报后相关科室应立即派人到现场,积极采取救治等补救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病人的损害发生。
对设计收费、价格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纠纷,能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
三、保存相关证据发生医疗过失致医患纠纷时,应在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由医教科封存相关药品、器械、病历资料等证据,封存后由医教科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启封。
四、核实事件情况在采取救治措施的同时,要调查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进行核实,明确责任。
必要时根据情况如实写出调查报告,报主管院长。
五、做好善后工作纠纷发生后,主动、耐心、细致的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思想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维持好现场医疗工作秩序。
对情况较为复杂的纠纷,需调查核实,应在___日内,对涉及各个科室,需___、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应当在___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和处理意见。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是指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原因引发的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甚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为了应对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应急处置预案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制定本预案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在面对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意义:本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医疗机构合理处理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维护医疗秩序,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3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一、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刻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于____小时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科室、病区(医院)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损害、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院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职能部门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____书之日起____日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____书;(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____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控制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成立投诉管理领导小组,由保卫科、投诉办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组员:下设投诉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受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根据纠纷性质,启动应急预案。
二、医疗事故防范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强化医疗安全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定期进行医疗安全、质量督查,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执行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进一步强化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加强对各种抢救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4.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务科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6、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医疗事故发生后,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一方除了要向受害患者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依法要被追究行政责任。
追究医院行政责任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那么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是如何的呢?我下面为您介绍。
医疗事故发生后,行政处理程序的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3)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以上就是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成立院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医技、医技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二、职责:1、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预防重、特大医疗过失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2、对存在的医疗缺陷及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督查整改。
3、加强对全院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4、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过失等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三、防范预案:(一)报告程序:1、医护人员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临床操作及诊治规范。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3、加强各类药品的管理,特殊药品要做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对危重病人特别加强交接班,做到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交;5、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事故,造成病人伤害或死亡的,责任人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医务科在24小时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6、对不同程度的医疗过失行为,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都必须首先终止过失行为,及时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调查了解工作。
个人必须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和认识。
7、科室在接到医疗过失或事故报告后,必须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制定补救措施,在协调处理、化解矛盾、缩小影响范围、维持科内、院内正常医疗秩序的同时上报院职能主管部门。
8、科室在调查了解核实过程的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发生过失行为和事故要进行科内讨论分析、总结教训,并以详细的整改措施上报医务科,科室要做好登记备查。
严格执行重特大医疗过失,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引言随着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但医疗纠纷事件仍时有发生。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对于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三、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一)依法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医院及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
2.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确保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及时报告1.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所在科室主任,科主任应按《重大医疗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上报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管院长,必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卫生厅。
2.医院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院长报告。
(三)积极救治1.属于医疗过失、错误的,接报后相关科室应立即派人到现场,积极采取救治等补救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病人的损害发生。
2.对设计收费、价格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纠纷,能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
【实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医院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制度。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和处理制度。
二、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写、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
三、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告后,应当在3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四、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督察、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五、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六、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7日内向所在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七、须在7日内向所在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的事项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医疗过失行为和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医疗过失行为,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并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追责。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发现的医疗事故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起因、发生的经过、危害程度等相关信息,以及可能的处理措施。
这样做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疗事故,确保受害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可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犯有的严重的过失行为。
由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必须进行追责。
对于故意伤害患者的行为,应予以刑事追究;对于过失伤害患者的行为,应进行行政追究。
同时,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以补偿其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报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要主动履行医疗事故报告的责任,实现报告的全面、及时和真实可靠。
同时,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医疗过失行为要进行认真调查和追责,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也应加强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种公正、公平、高效的解决路径。
当前,一些医患矛盾较难化解,导致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和反复。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中立、公正的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之,加强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措施。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我们可以有效地预防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及时报告医疗事故,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救治和赔偿,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也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正常运行的环境,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和进一步恶化。
这样,医疗行业可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一、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医护人员应立即向医疗事故处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院领导。
2.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涉及多个科室的医疗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院领导,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资料,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实物证据保全制度1.对涉及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的有关实物、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妥善保管。
2.对需要送检的实物或标本,应按规定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和实物。
3.调查处理完毕后,对相关的实物和证据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不得私自藏匿、转移或销毁。
三、现场勘查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证据。
2.现场勘查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
3.现场勘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勘查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
四、专家论证制度1.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专家论证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从医疗机构内或医疗机构外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论证。
3.专家论证应当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五、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作出赔偿决定。
2.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结果。
3.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六、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得姑息、包庇或隐瞒。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追责。
首先,目前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是不可避免的。
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指的是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存在明显失职、过失或故意伤害患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声誉。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报告制度来及时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加大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惩罚力度。
其次,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患者的异常死亡、严重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必须建立一个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立即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还涉及到追责问题。
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必须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
一方面,要对医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以警示其他医务人员,杜绝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也要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督促其改善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
总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这个制度涉及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追责,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只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才能有效地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是医疗领域中的严重问题,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以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的运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合适和安全的医疗护理。
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院对重大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医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事件;(2)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群体性伤害的事件;(3)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4)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产生严重心理创伤的事件;(5)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隐私泄露的事件;(6)其他可能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的重大医疗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重大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组由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2.3 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小组负责对重大医疗事件进行初步调查、评估和报告。
小组由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财务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事件报告(1)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医院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科室、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情、事件经过、初步判断、初步处理措施等。
(2)医院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 事件调查(1)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涉及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2)根据调查情况,对事件进行分类,明确事件性质和级别。
3.3 事件处置(1)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对事件涉及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心理支持。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是为了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本制度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制度的建立健全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报告流程。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机构,负责医疗机构内部的报告和调查工作。
3.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明确报告的内容、时限和方式等。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1.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报告的内容包括:(1)医疗机构名称;(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5)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6)患方的要求;(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 医疗机构应当保留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相关证据,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事故争议的报告1. 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2. 医疗事故争议经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四、违反报告制度的处理1.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未建立健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时,对外界进行报告和公开信息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院和医生的责任感和透明度。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医疗事故的划分标准和报告程序。
一般而言,医院在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尽快报告给有关部门,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通过相关渠道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该对医疗事故进行事后调查和评估,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院也需要向患者家属进行解释和赔偿,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
对于医生个人的医疗过失行为,医院也应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暂停执业、行政处罚、警告等。
同时,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医德医风教育和监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总而言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通过规范报告程序和加强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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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医疗过失是包括责任过失及技术过失。
责任过失指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由于过于自信或抱有侥幸心理能够避免,而造成了不良后果或者危害。
技术过失指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是尽职的,过失是行为人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行为人学识、经验和能力的限制引起的。
程度严重的可能会升级为重大医疗过失,那么如何处理重大医疗过失呢?
一、如何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
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
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
可见,准许当事人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协调解决,否定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悖法意。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应适用诉讼优先原则,即凡诉讼中可能处理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不处理或终止处理。
但责令医方采取救治措施、对违反报告义务行为的处分等行政专有职权仍应履行。
诉讼优先,明文规定适用于当事人申请处理争议的情形。
似乎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不应终止。
但这势必导致对同一问题,不同国家机关同时认定,这是不适宜的。
另一方面,医学会对法院已受理的事故鉴定,明文规定不受理,这势必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可能根本无法处理。
我们认为,因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除专属于行政职权处理的事宜外,应终止处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