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产品说明、促成及拒绝处理话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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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所列伤残
之一的,除按合同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公司按合同确定的“意 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注:该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该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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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意外伤残保障范围至281项,关爱更周全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造成附加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备注:1、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合同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手术,该 疾病或手术应当有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注:1、交费年期为期交时,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 2、主、附险交费期必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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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更长久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 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合同 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公司按合同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 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 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之一的, 除按合同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公司按合同确定的 “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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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身故的,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附加险合同终止。 • 但若被保险人身故前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 付,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 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人生 平安守护
——平安福产品说明、促成及拒绝处理话术
报告大纲
• 一、平安福产品说明 • 二、促成 • 三、拒绝处理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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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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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产品知识
• 主险全称: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
• 保险期间:终身 •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1倍基本保额) • 交费年期:10年、15年、20年、30年、趸交 •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
交费方式
最低保额要求
保险期间 自垫功能
平安福主险、长期意外13最低均为15万元;平安福重疾最 低12万 平安福:终身;平安福重疾:终身;长期意外13:至70岁
主险有自垫功能,重疾和意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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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合形式
交费年期 趸交 10年 15年 投保年龄 18-65岁 18-55岁 平安福(1118)+平安福重疾(1119)+长期意外13(1120) 18-55岁 18-50岁 20年 51-55岁 18-40岁 30年 41-45岁 平安福(1106)+平安福重疾(1119) 平安福(1106)+平安福重疾(1119) 平安福(1118)+平安福重疾(1119)+长期意外13(1120) 平安福(1118)+平安福重疾(1119)+长期意外13(1120) 组合形式 平安福(1118)可单独投保,也可与长期意外13(1120)组合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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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障额度高,确诊即付重疾金 自驾车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期限更长久
拓展意外伤残保障范围至281项,关爱更周全
稳定保障伴终身,确定利益抗风险
豁免保障显关怀,安心无忧享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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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12、深度昏迷 15、瘫痪 18、严重脑损伤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3、双耳失聪 16、心脏瓣膜手术 19、严重帕金森病 25、主动脉手术 9、良性脑肿瘤 14、双目失明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3、语言能力丧失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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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规则
平安福计划
趸交时: 18-65岁; 10年交,15年交:18-55岁; 20年交,平安福与平安福重疾投保年龄18-55岁,长期意 外13投保年龄18-50岁; 30年交,平安福与平安福重疾投保年龄18-45岁,长期意 外13投保年龄18-40岁 10年、15年、20年、30年(主、附险交费期必须保持一致, 均有小缴别缴费)、趸交
• 投保年龄:趸交:18-65岁;10年/15年/20年交:18-55岁;
30年交:18-45岁
• 最低保额:趸交时为100万,非趸交时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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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
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或(B)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2)
残之一者,公司按相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残评定标准由原来的34项拓展至281项,保障更 周全
备注:伤残规定详见长期意外13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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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 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合同给付“意 外身故保险金”外,公司按合同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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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保障伴终身,确定利益抗风险
• 未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保险合同终止 • 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按保险金额与重疾保险金的 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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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保障显关怀 ,安心无忧享未来
• 当投保人身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 重疾,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剩余的各期保费, 确保合同有效,爱与责长久然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