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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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

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

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案例4: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一、基本情况(一)行业基本情况城市供水是重要的公用事业。

近年来,我国城市供水市场化改革在借鉴发达国家水务发展经验基础上,取得了较大进展。

各级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担保,获得政府间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取保证固定回报形式吸引外资投资城市水厂项目(基本不包括城市管网);90年代后期开始引进BOT 方式,放开了一定期限的有限产权;全面展开城市供水企业改制,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资产出资人职能出现分离,城市供水行业逐步采用现代企业制度。

城市供水企业一般承担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水源保护等业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

调查发现,城市供水企业多为历史老厂,人员数量多、人均劳动生产率较低、企业包袱沉重,同时管网老化,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在县级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供水企业尤为明显。

管网漏失率高一直是制约供水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既困扰着供水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城市供水。

据资料介绍我国一般城市自来水漏失率达到10~30%,最高可达到40%。

(二)企业水价的管理模式1、价格管理权限。

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省级价格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水价制定调整;二是省级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价格管理办法,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分级定价。

2、水价的分类。

一般按用途分类定价,分经营用水(工业、非工业)、非经营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四大类。

二、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核算特点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

1、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是指供水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动力费、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2、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售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在监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在帐务上难以分开,则可一并计入生产成本,但管网折旧费应单独列示。

关于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的监审报告 精品

关于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的监审报告 精品

鄂州价成监[2011]29号关于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的监审报告一、成本监审项目(1)监审项目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

(2)基本情况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是负责我市城乡生产、生活、经营等用水的一家国有供水企业,现有职工659人,其中从事主营业务的371人(含生产人员、营业人员、道路管网维修人员),管理人员288人(含管理人员、内退人员及水厂内部管道维修人员)。

公司下辖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樊口水厂、葛店开发区分公司、太和分公司,泽林加压站、沙窝加压站、庙岭加压站、长农加压站、长岭加压站、宅俊加压站、营销分公司、校表站、安装公司(安装公司人员不在上述实有人员内)等基层单位。

该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22423.66万元,总负债17756.70万元,所有者权益4666.96万元。

现有日供水规模22万吨,其中:凤凰台水厂(建于1981年)日供水能力8万吨,雨台山水厂(1996年10月投产)日供水能力10万吨,葛店汪家大山水厂日供水能力3万吨,太和水厂日供水能力1万吨。

目前实际日均供水量约13万吨,日均售水量8.8万吨。

DN100以上的供水管网总长627.19公里,供水面积约150平方公里,供水人口约60万人。

经调查,该公司2008-2010年售水量分别为2972.39万吨、2934.41万吨、3213.83万吨;年售水收入(含税)分别为3355.63万元、3349.63万元、3673.91万元,单位平均实际售价为1.14元/吨(详见附表一)。

2008年-2010年供水量分别为3612.31万吨、4223.81万吨、4643.40万吨;免费水量分别为45.62万吨、37.85万吨、41.14万吨。

其管网漏损率分别为16.45%、29.63%、29.90%,三年平均管网漏损率25.92%。

各类用户售水量占总售水量的比例每年分别为(详见附表二):2008年生活用水占71.32%;工业用水占14.25%,行政事业用水占 4.94%,经营服务用水占8.60%,特种行业用水占0.89%;2009年生活用水占63.55%;工业用水占21.21%,行政事业用水占 5.08%,经营服务用水占9.30%,特种行业用水占0.86%;2010年生活用水占61.04%;工业用水占23.35%,行政事业用水占 5.26%,经营服务用水占9.57%,特种行业用水占0.78%;各类用户三年平均的售水量占总售水量的比例分别为:生活用水占65.20%;工业用水占19.70%,行政事业用水占5.19%,经营服务用水占9.17%,特种行业用水占0.84%。

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的探讨

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的探讨

用 车 为 8 1 年 , 公 用 具 为 1 ~1 年 , 体 宣 传 用 ~0 办 O 4 文
具 为 6 8年 , 生 产 用 房 屋 为 3 ~ 0 年 。 ~ 非 04 工 会 经 费 是 按 照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2 计 提 拨 给 % 工会 使 用 。 职 工 教 育 费 按 照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25 提 取 。 .%
三 、 何 处 理 与 供 水 成 本 相 关 的 问题 如 1 关 于供 水 设 施 超 前 建设 问题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目前 一 般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 在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折 旧 率 =( - 计 净 残 值 ) 折 旧 年 限 年 1预 /
年 , 筑 物 为 1 ~ 5年 , 车 为 6 2年 , 产 设 备 大 建 52 汽 ~1 生 都 为 i ~ 4年 。 制 造 费 用 中 的 其 他 部 分 都 按 照 在 一 0 1 定 时期 的实 际支 出计 算 。 3、 他 直 接 支 出 . 括 从 事 产 品 生 产 人 员 的 职 其 包 工 福 利 费 等 ,它 与 直 接 工 资 都 是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计 算 。 ( ) 水 费 用 。 部 分 是 自来 水 生 产 后 的 售 水 成 三 售 这
费用 组 成 。
1 引 水 费 用 : 无 论 由水 利 工 程 提 供 水 资 源 , 、 指 还 是 由 自来 水 厂 抽 取 地 下 水 , 都 要 将 原 水 引 入 水 厂 所 需 要 花 费 的 引 水 费 用 。 部 分 费 用 包 括 燃 料 、 力 费 这 动 用 , 护 保 养 费 用 , 修 理 费 用 , 工 工 资 , 保 支 出 维 大 人 劳 和管 理 费用 等 。 2 净 水 和 输 配 水 成 本 . 是 指 城 市 供 水 生 产 经 、 就 营者 将地 表 水 、 下 水进行 必 要 的汲 取 、 化 、 毒 、 地 净 消 加 压 等 处 理 后 , 使 水 质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括制水 环节 直接 工资 、 定 资产 折 包 固 旧 、 水 费 、 接 材 料 费 、 力 费 、 理 费 和 其 他 制 水 原 直 动 修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作者:陈洁贞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17期摘要:供水企业进行供水价格调整时,必须进行成本公开和监审,供水企业成本核算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成本公开和成本监审管理的要求,逐步缩短会计法规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下成本核算的差异,是供水企业成本核算改进的方向和挑战。

关键词:成本监审成本核算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下简称《成本监审》,根据文件要求,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供水价格调整时,必须对供水定价成本进行公开和监审,但是,企业一般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通用的会计法规进行日常成本核算,由于与供水成本监审的计算依据不一致,导致计算结果有一定差异,鉴于此,本文对自来水成本核算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根据《成本监审》的要求对企业成本核算作一系列的调整探索。

一、《成本监审》对供水成本的要求《成本监审》规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

制水成本是指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汲取、净化、消毒、加压等处理后,使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净水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输配成本是指城市供水经营者将净水输送到用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成本监审》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分类确定。

残值率原则上按3%-5%计算,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附城市供水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与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或虽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成本监审》规定: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市政公用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成本监审》规定:职工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超过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标准(附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标准参考表)其他业务成本应单独核算,不计入供水成本。

郑州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监审报告

郑州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监审报告

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售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为完善城市供水价格体系,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科学、合理制定自来水价格,按照林州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受安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的委托,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定价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林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专门人员,对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售水生产经营及成本费用情况进行了监审,并报安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定,结论为:2013年定价总成本1698.07万元,单位售水成本1.67元/立方米。

一、成本监审内容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林州市自来水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售水生产经营、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了监审,对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进行了审核,核增、核减了部分定价成本及费用。

二、成本监审程序(一)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

(二)制定成本监审工作方案。

(三)依据林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请示》,要求林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成本监审必需的相关资料。

(四)实地调查了解生产流程、设施建设及设备利用等情况。

(五)查阅由相关中介机构审定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对各项数据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

(六)依据企业财务制度及定价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对各项数据进行分类归集、核定。

(七)向经营者反馈成本监审相关情况。

(八)出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三、企业基本概况林州市自来水公司是一个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承担着城区源水净化处理、供水管网铺设、供水管道维护维修等安全供水工作,以及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缴管理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84人,内设13个科室,固定资产原值3813万元,下辖宏业工程公司、纯净水厂两个三产经济实体。

拥有两个水厂,其中一水厂为地下水源厂(备用),三水厂为地表水源厂,设计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平均供水量3.5万立方米,日最高供水量4.5万立方米,实际用户34387户,城区铺设供水管网398公里,供水面积25平方公里,供水人口25万人。

市政给排水工程中的成本管理与分析

市政给排水工程中的成本管理与分析

32YAN JIUJIAN SHE市政给排水工程中的成本管理与分析Shi zheng ji pai shui gong cheng zhong de cheng ben guan li yu fen xi容智钦针对市政给排水工程的特点,对成本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认识到影响市场给排水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旨在通过这些限制因素的分析,构建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案,以提升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管理的有效性,推动行业的稳步发展。

在当前社会城市化发展中,城市化水平以及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为了保证人们居住的舒适度,通过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推动城市的发展,提升城市给排水施工的质量。

但是,在当前市政给排水工程中,存在着施工工程前期预算不完善、工程设计变更随意性大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出现会影响市政排水工程成本控制的有效性,为当前市政排水工程的稳步进行带来限制。

因此,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中,为了提升成本管理以及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应该结合市政工程的项目特点,进行成本管理方案的整合和完善,不仅可以提升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率,而且也可以节约成本,全面增强施工效益,以推动市政给排水工程的经济化发展。

一、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控制原则1.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成本管理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中,通过成本管理及成本控制,需要对成本费用项目的实施进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阶段控制以及施工阶段控制。

通过市政给排水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可以结合工程建设周期的成本控制方案,进行给排水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并引导市政给排水企业按照成本核算要求、成本监督执行标准等进行监督,以便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控制的同时,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推动市政给排水工程的稳步发展。

2.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的控制原则通过对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控制状况的分析,为了提升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应该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原则。

首先,全面控制原则。

所谓全面控制原则,主要是在全员以及全过程两个方面开展,第一,全员控制主要是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的费用,通过这一项目的确定,能够对经济效益的整体指标进行确定,以保证项目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合理配合,提升排水工程成本控制的价值。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1. 引言供水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对于供水行业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在供水成本监审过程中,供水企业需要进行成本核算调整,以确保成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就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2. 供水成本监审的背景与意义2.1 供水成本监审的背景供水成本监审是指对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和支出进行审核和监督,以确保成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供水成本监审的开展可以有效地约束和监督供水企业的成本行为,保证供水服务的稳定和质量。

2.2 供水成本监审的意义供水成本监审对于供水企业和用户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供水成本监审可以规范供水企业的成本计算和核算,防止成本的虚报和浪费,提升供水企业的经营效益;另一方面,供水成本监审可以保护用户的利益,确保用户获得合理的供水价格。

3. 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的必要性3.1 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产生影响。

例如,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源价格的上涨以及用水需求的变化等都会导致供水成本的调整。

在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成本进行合理调整。

3.2 技术进步及管理创新的需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管理方法的不断创新,供水企业需要不断更新设备和技术,以提高供水效率和降低成本。

在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需要考虑新技术引入和管理创新对成本核算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4. 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的方法与途径4.1 成本监控与分析供水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成本监控和分析系统,定期对各项成本进行监测和分析。

通过对成本的监控和分析,供水企业可以及时发现成本变动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4.2 市场调研与对比分析供水企业可以进行市场调研和对比分析,了解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成本核算情况,从而对自身成本进行合理调整。

通过与其他企业的比较,供水企业可以找到优化成本的方法和途径。

4.3 政策法规及行业要求的遵循供水企业在成本核算调整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要求,确保成本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城市供水成本的核算与有效控制分析

城市供水成本的核算与有效控制分析

城市供水成本的核算与有效控制分析发布时间:2022-09-01T07:43:00.334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第3期作者:刘汉云[导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刘汉云鄄城县自来水公司山东菏泽 274600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成本控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在市政供水施工中的成本控制。

目前,城市供水企业在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上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城市供水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无法迎合企业发展需求。

城市供水企业需要满足民众的水资源需求,并尽量减少成本支出,从而提高城市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自来水供水企业的长远发展。

所以对城市供水成本核算与控制,可以从根源上提升供水单位整体效益。

本文分析城市供水成本核算、控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效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城市供水成本;成本的核算;有效控制引言当前,城市供水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成本核算和管理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不断加大在此方面的投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然而还是在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包括成本核算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成本核算和管理方式落后等,均导致城市供水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仍然较低,无法满足城市供水企业的发展需求。

市政供水工程中进行成本控制是降低资金投入、提升工程效益的有效方式,因此对市政供水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此,本文探究了城市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管理策略。

1城市供水成本核算概述成本核算过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特点,其主要内容包含资源、项目和环境等层面的成本计算。

其中,在核算资源成本时,需要借助于价值评估理论,实现对水资源进行全方位评定,其涵盖了水资源体量、资源利用密度以及水质状况等,由于当前评估体制较为全面,所以对于水资源的最终评价结果也具有较高的精准性。

而供水项目的核算,其所涉及的层面相对更广。

主要包含项目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以及资产折旧成本等,同时还会在生产、技术转让等方面产生较大成本支出。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

浅析供水成本监审中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摘要】供水成本监审是保障供水企业合理盈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举措。

本文从供水成本监审的必要性、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的主要内容、成本分摊原则调整、成本核算方法改进以及成本核算调整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供水企业应重视成本核算调整的重要性、监审机构应加强对供水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及成本核算调整是提升供水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等结论的支撑下,本文呼吁供水企业应加强成本核算调整,监审机构应加强监督指导,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供水成本监审、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成本分摊原则、成本核算方法、经营影响、监审机构、指导、监督、经营效益。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供水企业作为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用水的重要行业,在确保水质安全的也需要保持运营成本的稳定和透明。

供水成本监审就是对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行审核和调整,以保证其合理合法运营,并提高经营效益。

随着供水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水资源的日益紧张,供水成本监审变得尤为重要。

供水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不准确的地方,而这些问题往往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

需对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行监审和调整,以提高其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

在这样的背景下,供水企业成本核算调整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对供水企业成本的监审和调整,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供水企业和监审机构都应该认识到成本核算调整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措施,推动供水行业更好地发展。

2. 正文2.1 供水成本监审的必要性供水成本监审的必要性在供水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供水成本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成本的监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成本构成和分布情况,从而合理控制和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42号令)等规定,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于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依法对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

一、成本监审范围本次成本监审时间范围为2012-2014年会计年度,监审的经营者范围为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长公司)。

二、经营者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渝长公司始建于1998年,2003年被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收购,成为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服务范围为承担长寿区内燃气和自来水的供应。

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自来水供应;可承担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和一般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零售兼批发:水暖管件、燃气具、热水器.渝长公司现有在岗职工179人(包含派葛兰水厂2人),拥有一座设计能力为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水厂,现供水量7万吨/日,加压站三座,输水管网427公里,用户145563户;拥有天然气配气站一座,输气管网238公里。

用户96415户,供气量最高可达日25万立方米,现日均供气量为12万立方米。

(二)渝长公司业务类型以及核算方式渝长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类型为三种,包括供水、供气和水气安装。

在财1/ 16务核算方面,渝长公司对直接成本部分基本按照受益对象分为三部分核算,对间接成本部分则合并核算.(三)渝长公司2012—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账面值三、成本监审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006]42号令)(3)《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发改价格[2007]1219号)(4)《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号)(5)《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重庆市政府[2014]第286号令)(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二)监审技术依据(1)《会计法》(2)《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行业的核算办法(3)《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4)《重庆市2012-2013统计年鉴》(三)成本资料依据(1)渝长公司按照规定表式核算填报的成本报表;(2)渝长公司2012-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3)渝长公司主要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定额依据说明;(4)与成本相关的其他资料。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二)2024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二)2024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二)引言概述:本报告旨在对内黄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通过对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的分析和比较,揭示潜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以提供决策参考。

正文:一、供水设施建设投资1. 建设新水厂的投资2. 管网改造和扩建的投资3. 水质监测设备和系统的投资4. 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5. 堰塞湖治理工程的投资二、供水运营成本1. 水源净化和处理成本2. 水泵和输水管线的维护与修理成本3. 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成本4. 水表管理和计费成本5. 供水设备运营人员工资和培训成本三、能源消耗和排放成本1. 水泵运行所需的电力成本2. 水源净化和处理过程中的化学品成本3. 水泵和输水管线的维修成本4. 废水处理与排放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成本5. 废弃物处理与回收的成本四、供水服务质量评估1. 物理指标:供水压力、供水断面和管网覆盖率等2. 水质指标:水源水质、水源保护和水处理等3. 服务时效指标:供水持续时间、维修响应时间等4. 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5. 相关部门的评估和监督意见五、改进建议1. 优化供水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分配投资预算2. 提高供水运营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3. 加强供水服务质量监管,提升用户满意度4. 探索新的供水模式,例如水量计量和差别化计费5. 强化供水管理体制和人员培训总结:本报告对内黄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通过对供水设施建设投资、供水运营成本、能源消耗和排放成本、供水服务质量评估以及改进建议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方向和建议。

希望本报告能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以实现内黄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的合理性和优化。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一)2024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一)2024

内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一)引言概述:本报告为内黄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第一部分,旨在对内黄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本报告共包括五个大点,分别是:定价政策及依据、供水生产成本监审、供水销售成本监审、供水设施维护成本监审和市场竞争情况分析。

每个大点下又包含若干小点,下面将具体展开叙述。

正文内容:大点一:定价政策及依据1. 国家和地方政府定价政策的法律法规依据2. 内黄市城镇供水定价政策的制定背景和目的3. 定价政策中的成本核算和利润要求等因素4. 定价政策对企业经营和群众利益的影响5. 定价政策的公平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评估大点二:供水生产成本监审1. 供水生产设备的投资和折旧情况2. 供水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原材料成本3. 供水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成本和管理费用4. 供水生产成本与供水量之间的关系5. 供水生产成本的优化和控制建议大点三:供水销售成本监审1. 供水销售的人工和设备成本2. 供水销售中的运输和配送成本3. 供水销售中的计量和收费成本4. 供水销售成本与用户数量和用水量之间的关系5. 供水销售成本的合理性和可降低性分析大点四:供水设施维护成本监审1. 供水设施的折旧和维修费用情况2. 供水设施的更新和改造投资评估3. 供水设施维护成本与供水服务质量之间的关系4. 供水设施维护成本的节约和管理建议5. 供水设施维护成本的可持续性评估和风险管理大点五:市场竞争情况分析1. 内黄市供水市场的现状和竞争格局2. 市场竞争对供水定价的影响和制约因素3. 不同供水企业的定价策略和市场份额4. 市场竞争的价格弹性分析5. 市场竞争对用户选择和满意度的影响评估总结:本报告对内黄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全面监审,涵盖了定价政策及依据、供水生产成本、供水销售成本、供水设施维护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多个方面。

在监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旨在为内黄市城镇供水定价的制定和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中国城市供水成本监审的难点与改进建议

中国城市供水成本监审的难点与改进建议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燎
中国城市供水成本监审的难点与
改进建议
文 / 张燎(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安华宏(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研究助理)
点——水价及其成本的构成。

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缴纳的综合水价如图1所示,包括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用、供水价格以
22%、24%、54%,由此
数据,可知运营成本是
该水司的主要支出,而
运营成本中主要的成本
项有电费、管理费用、

用中,人工成本、折旧、产销差对应的无收入成本等都是供水定
图2 某水司成本构成图
图1 水价构成图
营期结束政府回购资本退出方式下,以固定资产的评估值作为政府支付的回购价,也可能进一步放大供水企业放纵不合理超前投资的冲动。

二是因为中国供水行业政企某些有关人工成本的绩效参考指标。

对供水企业人工成本的界定涉及两方面的内容:
(1)员工平均工资的确定。

因为供水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环境以及企业规模差异等各种
图3 某水司运营成本构成图。

《关于万宝镇自来水厂的成本审核报告》

《关于万宝镇自来水厂的成本审核报告》

《关于万宝镇自来水厂的成本审核报告》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自来水厂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提高自来水供应价格的报告》,要求审核万宝镇自来水厂供水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成本审核测算程序,我局派员对进行了调查审核,通过听介绍,查帐本,看有关资料情况,现将调查审核情况综述如下:一、万宝镇自来水厂的基本情况万宝镇自来水厂所属乡镇企业,始建于202x年3月,202x年6月30日正式建成供水,至202x年底共有固定资产4798000.00元,职工8人,管道全长38500米,主要设备有变压器3台,总容量350kva,有电机12台,共316.5kw,供水范围为万宝、龙井、石林、芭蕉、群益、东方红、大塘、垭古等村,华威公司、茶元加油站、同人电子有限公司、城南供电所等企业,供水人口约8000人。

二、成本审核的依据和成本项目构成(一)成本审核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3、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令第42号特制定《政府制定成本监审办法》;4、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5、《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二)主要项目的成本构成及内容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娄星区万宝镇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其中供水成本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直接工资和水质监督费及取水资源费等。

三、成本审核方法和成本核算数据万宝镇自来水厂运行7年来,水费价格一直执行202x年物价局批准的价格。

该厂原来供水是从新坪水库取水为二级提升,因与农田灌溉发生争水矛盾,于202x年底,投资200多万元,改从孙水河取水到水厂,由原来的二级提水变为三级提水,成本大量增加,加上这几年物价和工资上涨幅度较大,目前状况来看,自来水厂根本无法正常运转,陷入了生存艰难的境地。

参照城市供水价格及周边乡镇供水价格,我局对万宝镇压自来水厂202x年度供水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全年共供水收入为291339.70元,售水量为133505吨,年供水成本均价为2.1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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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分析一、基本情况(一)行业基本情况城市供水是重要的公用事业。

近年来,我国城市供水市场化改革在借鉴发达国家水务发展经验基础上,取得了较大进展。

各级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担保,获得政府间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取保证固定回报形式吸引外资投资城市水厂项目(基本不包括城市管网);90年代后期开始引进BOT 方式,放开了一定期限的有限产权;全面展开城市供水企业改制,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资产出资人职能出现分离,城市供水行业逐步采用现代企业制度。

城市供水企业一般承担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水源保护等业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

调查发现,城市供水企业多为历史老厂,人员数量多、人均劳动生产率较低、企业包袱沉重,同时管网老化,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在县级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供水企业尤为明显。

管网漏失率高一直是制约供水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既困扰着供水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城市供水。

据资料介绍我国一般城市自来水漏失率达到10~30%,最高可达到40%。

(二)企业水价的管理模式1、价格管理权限。

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省级价格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水价制定调整;二是省级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价格管理办法,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分级定价。

2、水价的分类。

一般按用途分类定价,分经营用水(工业、非工业)、非经营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四大类。

二、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核算特点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

1、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是指供水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动力费、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2、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售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在监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在帐务上难以分开,则可一并计入生产成本,但管网折旧费应单独列示。

此外,城市供水一般为垄断经营,不需要什么营销,即使发生销售费用,从数额上来说也较小。

因此,有些企业销售费用没有单独记账,全部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这也很正常。

三、成本监审基本方法(一)确定核算范围根据定价成本监审相关性原则,确定成本监审和成本费用归集核算的对象为公司本部以及为主业服务的二级核算单位。

剔除与供水无关的其他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成本费用。

剔除投资收益及与投资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

(二)重点关注项目1、基本情况:审核各类售水量与售水收入的对应关系,供水量、售水量、有效供水量、管网漏损率等。

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主营业务净利润(考察供水企业是否亏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营业外净收入,其他业务利润(收支)、人员及工资状况等。

2、重要的成本费用项目:制水成本表、输配费用表、销售费用表、管理费用表。

关注人员工资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其他”项中包含的内容。

(三)主要项目核定1、原水费。

原水费按进水量和原水价格计算,根据实际发生数直接计入成本。

原水价格包括水资源费的,应将水资源费提出单独计入“水资源费”项目中。

2、动力费。

动力应按受益部门消耗电量和规定的价格计算应负担的电费。

基本生产和增压设施的动力用电,可按基本电费、电度电费、线路损耗科目进行核算。

辅助生产的动力,照明应分别装表,按实核算。

3、原材料费。

应当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品种,按其有效成分折算成标准的主要材料耗用数,直接计入成本,但不能超过该项行业社会平均成本(费用)水平。

(据了解目前无此行业平均标准,根据各地原水水质不同,各家供水企业材料耗用量也不同)4、固定资产折旧。

按“平均年限法”计提。

折旧年限不短于《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年限中值;多用途的固定资产,应按占用比例合理分摊折旧(如某自来水公司办公大楼共六层,1-2层为商业房,3-6层为办公房,按照用途、使用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分摊分别计入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其中自来水管网折旧年限按30年计算。

(铸铁管、钢管、球管一般按照30年折旧,水泥管一般按照18年折旧,复合管和消防栓一般按照15年折旧)5、工资。

各环节人员工资,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其工资水平可以参照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行业平均工资)1.2倍核定。

具体审核的原则是:核减不核增。

也就是说,如果实际发放的人均工资没有达到或超过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行业平均工资)1.2倍按实计算,不得核增。

生产、管理、工程技术和服务等各环节的人员数,按建设部《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劳动定员标准核定。

审核原则是:核减不核增。

即未超员的,据实核定。

四、难点及处理方法(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的审核问题。

审核供水企业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逐项了解是否与主业相关。

处理办法:对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处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分析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和来源,如果其他业务收入的来源为房租等服务性收费,这部分收入全部冲减总成本。

(二)职工人数核定供水企业一般存在人员多,劳动生产率较低的问题,人工成本较高,影响到供水成本。

据调查,此类情况在县级供水单位这种现象较为普遍。

处理办法:参照执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城劳字第5号)的有关规定,具体见下表。

自来水厂生产工人配备参考标准生 产 工 人 生产规模(每日供水)地下水源 地表水源 5万吨以下 50-60 50-705-10万吨 70-75 80-905-20万吨 100-110 100-11020-50万吨 每增加10万吨,生产工人递增15-25%50万吨以上 每增加10万吨,生产工人递增10-15%注:1、如水源地不在一处,而相距较远或有补压井的,可按水源点、井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生产工人。

2、营业人员(包括查表、收费,修、装、换水表,50毫米以下的管道安装和维修等)的配备,按装表(查表)户数200-250户配备一人。

3、管道维修人员(包括查漏、巡线、闸门、维修等)的配备,按水厂至用户水表之间的管道长度,其中南方每6-8公里配备一人,北方每4-6公里配备一人。

4、直供源水厂的生产工人可参照本标准1/2配备。

企业各类人员定员标准参考下表人 员 分 类 占全部职工人数百分比一、生产工人 65%以上其中:1、直接生产工人 40%以上2、附属、辅助生产工人 25-30%二、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18-21%其中:1、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 11-13%2、服务人员 7-8%(三)职工人均工资的确定垄断行业职工工资的确定,对定价成本核算影响较大。

《成本监审一般技术性规范》对企业职工工资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只提到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系数,这样一来,职工工资额的核定容易与企业之间产生矛盾。

处理办法:供水企业人均工资一般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人工成本明显偏高。

通过与企业间的沟通,要求企业提供有关工资方面的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在没有具体确定工资总额的情况下,参照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行业平均工资)1.2倍核定。

(四)福利费的审核难点:福利费在监审表中有四个部分,即生产人员、输配人员、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单独来看,四个部分可能或超过或不足,情况各不相同。

处理办法:将四个部分的工资和福利费分别合计,计算合计后的福利费总额是否超过核定工资总额的14%。

(五)对外投资(收益)处理。

供水企业的这一行为并未直接发生成本,但是用于主业的自有资金减少了,必然借贷成本就会增加,从而增加了主业的成本。

处理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乘以确认的用作子公司注册资本自有资金,予以核减。

或按照被监审单位当年贷款平均利率进行了财务费用的扣减。

(六)业务招待费核定。

根据2008年1月1日期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处理方法:业务招待费按照监审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部分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按照监审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部分核定的业务招待费用没有达到当年营业收入的5‰的,不得核增。

(七)对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的核定由于城市供水企业为公用行业,资产数额较大,加之近几年资产评估溢价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企业为了争取调整价格,将未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计提了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并对部分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等。

处理办法:通过查阅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和查验企业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明细账是否吻合,有无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值确定,并以此调整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折旧。

对于未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应在定价成本中剔除;全部或部分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原则上不应计入定价成本,但后续支出可以计入定价成本。

如政府允许计提折旧筹集更新改造资金的,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可以计入定价成本,但应当在定价成本核定表中单独反映。

例如:关于用户接水工程费用(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城市自来水管网到用户之间的管网连接费用)。

该段管网用户一次性出资后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并承担后续的维护保养更新。

监审时,依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自来水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对用户给水资产视同自有资产管理的报告》的批复,对这部分资产按照管网折旧年限进行了折旧计提。

(八)售水量的核定根据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规定:“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应大于12%”,并根据居民用水量所占比例、单位供水量管长和年平均出厂压力三个指标,核定城市供水企业的管网漏损率。

处理方法:按照核定的管网漏损率,确定最终计算定价成本的售水量。

几个重要指标或术语:1、售水量: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以及其他计量用水。

2、免费供水量:实际供应并服务于社会而又不收取水费的水量。

如消防灭火等政府规定减免收费的水量及冲洗在役管道的自用水量。

3、有效供水量: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收费的(即售水量)和不收费的(即免费供水量)。

4、供水总量:水厂供出的经计量确定的全部水量。

5、管网漏水量:供水总量与有效供水量之差。

6、漏损率:管网漏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

单位售水成本计算公式:①当实际漏损率>核定漏损率时:按核定漏损率调整的售水量=有效供水量+供水总量×(实际漏损率-核定漏损率) =供水总量×(1-核定漏损率)单位售水成本=完全成本÷按核定漏损率调整的售水量②当实际漏损率≤核定漏损率时:单位售水成本=完全成本÷有效供水量(九)新增成本费用(预测成本)的核定当年新增成本费用,必须有明确的政策文件规定方可考虑,如电价上调、贷款利率上调、土地使用税调整导致的预期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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