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举措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1)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标准与考试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09]24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基教[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依据,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考试制度改革的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有得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性质与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是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校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普通高中课程、管理和督促学校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和重要手段。
三、考试类别与方式(一)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统一考试(考查)科目(模块)、学校考试科目(模块)。
统一考试科目(模块):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等五个学习领域11门学科的必修学分要求的模块内容。
统一考查科目(模块):体育与健康、科学领域3门学科必修内容的实验操作。
学校考试(考查)科目(模块):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必修分要求以外的选修模块,通用技术操作与实验。
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统一考试(考查)科目(模块)扩大学生根据选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范围。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解读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历程回顾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国家教材委员会成立 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进入新高考(3+3)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宁、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重庆第三批进入新高考(3+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海南6个省份率先使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高考“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颁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 2020 年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探索学分互认转换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打通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联系 通道,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高考遵循了三个价值取向: 第一是促进公平,包括招生计划分配、清理各种加分项目、农村专项、东西部省份协作计划; 第二是以人为本,分类招生、等级性考试、多次考试、合并录取批次、专业+学校志愿填报; 第三是科学选才,“两依据一参考”、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是在破除唯分数论上下功夫 (南方科技大学, 深莫斯科大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下关一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方案
下关一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教基[2001]6号),明确将“研究性学习”列入课程计划。
然后又印发了《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将“研究性学习”课的开设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突破口。
2009年,云南省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根据《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规定学校要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5个研究专题,其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各2个专题,高三年级1个专题进行研究,学分15分。
制订研究性学习课程方案,旨在通过研究性学习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使学生在研究探索的体验中,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中的重要内容,是全体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它对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的变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学校要充分认识在高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高中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和目标,正确理解研究性学习的有关内容、实施过程以及评价要求,加强对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教师是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和专业水平,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研究实际问题的兴趣,为学生潜能的发挥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营造支持、鼓励与开放的环境,促进学生的发展。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比较广泛教育资源的背景下所开展自主的、开放的、探究式的学习活动。
学校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以及具有专长的教师等校内现有教育资源,为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
对研究性学习的评价要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法、手段的多样性,特别关注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过程,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直接体验,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
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部 门要积 极争 取财政 部 I 的支持 , 立 课改专 项 经 费 , 、 - j 设 加 大对 理化 生 通 用技 术 实验 室 、 书 馆 、 算机 房 、 图 计 多 媒 体 班班 通 、 体 美等 教学设 施和 设 备的投 入 , 强社 音 加
会实 践基 地 的建设 。 校也 要挖 掘 自身的潜 力 , 用现 学 利
一
材 、 品 , 新 课程 实验 服务 。 药 为
( ) 强 普通 高 中教师队 伍 建设 。各地 教育 行政 四 加 部 门要加 强对 课改 实施 过程 中教 师队伍 建设 问题 的专
项调 研 , 照新 课程 改革 方案 和实施 素 质教 育的 要求 , 按
建 设符 合新 课程要 求 的普通 高 中教师队 伍 。各州 ( 、 地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各 普 通 高 中 要 按 要 求 开 足 开 齐 必
修课 程 , 得 增减课 程和 课时 。 极创 造条件 开设 选修 不 积
程 改 革 工作 的长 效保 障机 制 。
( ) 强对课 程 改革 工作 的领 导 。领 导重 视是 普 二 加
通 高 中课 程 改 革 有 力 推 进 的 重 要 保 证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 ) 实保 障综合 实践 活动 课程和 通 用技 实验 提供 保 障 。州 ( 、 )县 ( ) 地 市 、 市 两级 教 育行
太 署 , 2 1 年 秋季 高一 年 级 起 , 省 普 通 高 从 0o 我
中学 校全 部进 入课 改 。 此各 级党 委政 府 高度 重视 , 为 切
实 加 强领 导 ; 育 、 事 、 政 等部 门协 调配 合 , 力推 教 人 财 全 进 ; 级 教 育 行政 部 门和 学校 积 极 努 力 , 真 实 施 , 各 认 全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2: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
为规范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及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普通高中新课改课时安排
普通高中新课改课时安排:李培芝(学员) 发布时间:2010-08-18 10:18:19 普通高中新课改课时安排:[1]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假、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周5个教学日,每日7课时,每课时45分钟,周35课时。
[3] 高一学年及高二上学期以共同必修课程为主,完成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科目的必修(必选)模块。
生物、技术科目在高二下学期完成必修模块。
[4] 高二学年及高三上学期的第一学段以选修课程为主,分类完成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科目的部分选修模块。
[5] 语、数、外科目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均采用学段制,按一周4节课安排,可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科目模块。
政、理、化、生、技术科目的必修课程采用学期制,一般按一周两节课安排,可在一个学期(2个学段)内完成1个模块。
[6] 高一学年完成史、地科目的必修模块,每周安排3课时,其模块的学习会出现跨学期情况,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云南高中今秋拟启动“新课改”高中课程分8块 2009年04月26日17:17 都市快报课改后,学生所学内容对其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必将大有益处。
资料图片如获得教育部批准,今年秋季,云南省将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
就是说,今年升上高一年级的新生,将学习新的高中课程体系。
除对课程进行整合和调整外,高中教学将实行学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也与过去的高中会考不一致,包括3年后的高考,也会因此作出调整。
昆明市教科院语文教研组的方芳老师介绍,实行课改后,学生所学内容对其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必将大有益处,学起来也会更加主动。
课程改革,肯定会与以往不同,但也与现在的高中课程有所传承。
比如在设置的8大学习领域13门课程中,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9门高考课程都要学习;但也新增加了艺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探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类课程。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8.15•【文号】教基〔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组织修订并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程),目前正在组织编写修订普通高中各学科教材(以下简称新教材)。
为统筹做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育人为本,注重实效。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
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坚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结合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安排和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实施新课程新教材。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培训、示范引领、监测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专业研究、设施配备等保障机制,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2018年底完成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2019年上半年开始,分批分步完成新教材培训工作,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队伍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整体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专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秋季开学,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7•【文号】教基厅函〔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和专家审核,确定了一批示范区和示范校(名单详见附件)。
为做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将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省级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形成有效经验。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围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8号)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09年第07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计划,从2009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云南现代教育事业。
以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实现普通高中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立足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客观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落实好国家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旺盛需求,通过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探索全面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目标的新机制。
(三)积极稳妥的原则。
充分借鉴其他省(市、自治区)的经验,科学规划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交流协作,坚持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
(四)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全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新课程改革,改出特色、改出水平。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在不同的学校层次和层面上推广实施。
(五)以校为本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亦是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的具体对象。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计划,从20XX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XX〕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云南现代教育事业。
以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实现普通高中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立足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客观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落实好国家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旺盛需求,通过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探索全面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目标的新机制。
(三)积极稳妥的原则。
充分借鉴其他省(市、自治区)的经验,科学规划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交流协作,坚持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
(四)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全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新课程改革,改出特色、改出水平。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在不同的学校层次和层面上推广实施。
(五)以校为本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亦是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的具体对象。
课前教学反思——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有效性教学实施策略之一
素; 反思 。那 么研 究 如何反 思 , 特别 是如何 构建 教 学反思模 式进 而迅速 提高 一线 教师 的专业 成 长速 度就具有啡 常重 要 的实践 意义 。
一
1 反思 旧人 教 版 余 弦 定 理 的 内容 与 教 学 , 、 学
习余 弦定理 时 旧统 编 教 材 没 有 平 面 向量 内 容 , 余
和 方 法 的 过 程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 一 个 重 要 的 因 有
例, 谈谈 自己对课 前 反思 的一 些实 践与认 识 。
一
、
反 思 课 程 的 内 容
课 前 反思第 一 条也是 最 重要 的一条 是反思本 节课 的教 学 内容 , 即本 节 课 讲 什 么 。结合 本 节余 弦定 理的教 学 内容 , 从 以下 几 点 反 思课 程 的 内 我
关于课后 反思 及其 成 效 有 很 多 资 料 已进 行 阐述 ,
此不赘述 。本 文则较 重视 和认 同吉 林省北 华 大学
收稿 日期 :0 0 0 — 2 1 -9 1 5
2 反思 新课 程 必修 1 、 至必 修 4与此 相关 的内
基 金项 目 : 家教 师 科研 基 金 “ 一五 ” 国 十 课题 “ 中课 堂实 效 性 研 究” C O O 4 ) 高 ( TF 6 2 8
新课程 改革 的 核 心 环节 是 课 程 实 施 , 而课 程 实施的基本 途径 则 是 教 学 , 学 的 关键 在 于 教 师 教 的专业成 长和 教师 的有 效 性 教 学 , 促进 教 师 专 而 业成长也 就成 为普通 高 中新课 程改 革 的重 要 目标
朱 哲 民老师 和东 北 师 范 大学 贾 冰 老 师在 《 新课 程 改革下 的课 前反 思 模 式 探索 》 文 中所 阐述 的关 一 于课前 反思 的思 想观 念 : 前 反思 , 课 顾名 思义就是 上课之 前进 行 的教 学 反 思 , 主 要 是 反思 备课 的 其 效果 和教案 的预 设 ; 前反 思 能 更 好 体 现教 学设 课 计 的预 见 性 , 有 利 于课 堂 教 学 有 效性 的达 成 。 更 基 于这 样 的理论 和认识 , 人在 教学 实践 中 , 本 依据 教学案 例 ( 学设 计 ) 对课 前 反思进 行教学 探索 , 教 , 以期从课 堂 教学 有 效 性 角 度 , 求 一种 能 够 符合 寻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09年第07期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云教基〔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全面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落实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构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
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州(市)县组织、学校实施”的新课程改革工作格局。
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课程改革,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三)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
学校每学年都要开设各学习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相应学分。
每一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选修课程模块,逐年达到国家课程要求。
(四)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具体设置如下:(五)教学安排。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
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7
麻栗坡民族中学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总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和《云南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措施具体、积极稳妥地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坚持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适应时代要求的、充满活力的课程改革实施体系;探索适合我校发展特点的课程改革路子;倡导并实践新教育理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队伍专业成长,有利于加快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和办出我校特色的学校管理新机制。
二、总体目标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落实《云南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科学设置我校高中课程。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
(三)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教师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 立足实际,稳妥推进,在实践中探索课程设置的最佳方案。
在充分领会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合理设置新课程,并在探索中随时调整,逐步改进为学生最后参加高校选拔创造有利条件。
(五)在尊重学生发展意向的前提下,保持选修模块的相对集中,尽量减轻学生的负担,发挥传统教学和管理的优势。
(六)专家指导、科研引领的原则(七)全员互动、协同推进原则。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
见(试行)
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发布不久,引发了广大师生的浓厚兴趣。
它 focus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eaching through reform, emphasizing learners’ self-learning and comprehensively improving the teaching quality of general high schools in Yunnan Province.
新课程改革的实施,首先要加强教学手段的运用,不断增加多媒体教学资源,深化教学理论探究,提高课堂效率;其次要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创设有利于自主学习的教学环境,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活动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此外,要把学习评价作为一个循环过程来进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形式灵活、内容全面,使学生重视学习评价成果。
新改革对教师的要求也是十分严格的,要求教师不断地掌握课程最新变化,加强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教学理念及思想观念贯穿课堂,多形式多方式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即注重学生主体性,强调自主学习,重视教师职业素质的提高,以及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教学手段,从而促进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提高。
只有坚持依据新改革的实施指导意见,以实际的行动努力推动新课程改革的落实,才能有效促进我国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高中新课程学习指导】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有修改)
【高中新课程学习指导】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有修改)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有修改)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一年级第一学期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的精神,促进云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帮助学校及广大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结合实际落实课程改革的要求和目标,创造性地实施教学,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提高新课程的教学质量,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特制定《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分单元按照“课程标准内容”、“课时安排建议”、“学习要求”、“教学建议”四个栏目编写。
“课程标准内容”是教学的目标源头,按主题提取,方便教师对照查询。
“课时安排建议”按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划分了课时,仅作为建议,教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
“学习要求”按章用表格分“学习要求”与“说明”列出。
“学习要求”主要是提出学生学习要达到的三维目标,提示教师要完成的教学任务。
“说明”部份主要是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指导性建议。
“教学建议”是按单元对如何实施教学和达成教学目标所提出的教学参考建议,如根据学生实际对教学内容的处理,采用的教学方法等。
考虑到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应用性特征,应维持学生较长的学习历程,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
建议每周安排二学时,并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连堂上课。
信息技术基础“信息技术基础”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为主线,围绕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强调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的相互作用。
学生应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信息技术交流思想,开展合作,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明确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
本模块的教学要强调在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信息素养的提升;要面向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培养信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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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云教基[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全面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落实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构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州(市)县组织、学校实施”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格局。
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三)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
学校每学年都要开设各学习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的学习领域都能获得相应学分。
每一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设置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选修课程模块,逐年达到国家课程要求。
(四)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五)教学安排。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
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表中表述中的“至少”是指学校开课的最低要求,学校开课不能低于该要求。
(六)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其中机动时间3学时(包括班会、团队活动等),每周实际教学时间应保证32学时。
(七)学分及认定。
大多数模块的修习时间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
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体育与健康共11个必修学分,其中在田径类项目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领域,共23学分。
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获得6学分;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有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6学分中,“三生”教育至少1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鼓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更多学分。
学生获取学分,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规定(试行)》予以认定(文件另发)。
三、课程实施(八)学校制定课程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
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学校各学科课程小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计划。
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选择权,40名以上(含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必须开设;少于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设。
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逐年扩大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为更多的学校开设多样化选修课提供借鉴,发挥其在课程实验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技术”领域的“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条件,逐步开设,通过三年时间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
州(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学需要,主动帮助学校解决课程开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教学基本条件、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认真落实开课要求。
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应开设选修课程,并逐步增加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在安排复习课的同时,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
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各学科在同一学段也可以开设若干必修、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允许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两类课程跨年级安排。
鼓励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开设选修Ⅱ课程,开设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选修Ⅱ课程。
(十)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
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安排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选课指导手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的文件;学校三年课程开设计划;各科目模块的介绍(如学习内容、所需课时、教学方式、授课教师、学分计算方法、成绩考核方式、毕业和升学要求等);不同发展需求的选课模式建议;选课基本程序等。
(十一)选课程序及要求。
学校制定《学生选课申请表》,学生根据《选课指导手册》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行填报,制定学年修习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科目、模块和变更修习计划,但须提前报告学校并经批准后方可。
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
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应该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指导学生重新选择其他科目或模块,也可以帮助他们联系,到附近有条件开设这些科目或模块的学校修习。
选课指导教师具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选课档案。
鼓励跨校、跨区协作,提倡学校之间教学资源共享。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协调作用,实现本地区学校在师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十二)改革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师要切实改变传统观念,学习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的科学理念和先进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研讨、共同发展提高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注重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和发展。
教师的教学活动必须讲求时效性,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确实发生显着的变化,促进学生发展进步,要避免追求形式、华而不实的不良作风。
提倡教师集体研讨备课与个人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提倡以科学的方法设计、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提倡为课堂教学内容确立明确的学习主题或目标,突出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序开展课堂教学等科学教育教学的方法,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活动与研讨、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考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总结和学习借鉴优质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或模式。
学校及教师应当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学习工具。
(十三)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行为规范化。
学校在高中三年中,应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必修课程一般也要求按照行政班来安排,行政班的班主任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
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的学习活动场所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学校在自己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时,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学校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发挥教师的不同特长,调动教师开设选修课的积极性。
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选修课,还可以外聘教师开设富有特色的选修课。
为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新课程实验工作,学校应当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量,帮助教师处理好教学、研修之间的关系。
(十四)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
学校应建立和完善保障新课程实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符合本校特点、富有时代特色的校本教研制度,着力构建学习、教学和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建设民主、互动、合作、分享、探究和对话的新型教研文化。
通过校本教研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促进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新课程改革目标的实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利用信息网络,建立校本教研工作的服务平台,组织引领学校教研工作,帮助学校提高校本教研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切实加强对农村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帮助农村普通高中搞好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应加强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机制。
(十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的课程资源进行整合。
可尝试组织优秀教师联合定期跨校上课,以实现校际资源共享,帮助薄弱学校解决课程资源不足的问题。
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为本地区新课程改革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
学校应认真开发并充分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需要,优化资源配置,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实验设备以及其他教学设施和器材。
大力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积极争取学校所在地的企业、农村、部队、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支持,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
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
五、课程管理(十六)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