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室部门职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保护室部门职责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部门职能
劳动保护室
部门名称:
劳动保护室
上级部门:
安全环保部
下属部门:
劳动保护员、劳动保险员
部门本职:
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实施与管理。
主要职能:
(1)防止与消除伤亡事故,保护职工安全。
(2)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3)检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4)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措施的制定并建立警戒标志。
(5)实施改进生产、工艺过程,设置防毒设备,改进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配备防护用品。
(6)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内因公致残、致伤及丧失劳动力员工,劳动保险和劳保待遇。
(7)实施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建立生产行政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辖范围:
(1)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2)劳动保护、保险所属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办公用品、报表、工作台帐。
(3)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生产现场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锅炉房和煤气站的各种装备、化工产品、化学物质、气液体管道、可燃气体
劳动保护用具。
兼管职能:
(1)加强医疗预防措施对员工慢性病与易发病、职业病的防治。
(2)安全技术的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