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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各部室、分公司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根据集团公司和煤业管理公司的实际,编制下达生产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煤炭生产板块的生产、技术方面的专业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分公司、煤矿交流国内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行集约化生产,不断提高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实现高产高效。

3、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审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及资金计划。

4、负责矿井开拓开采部署、生产环节技术改造和综采综掘设备更新的论证审定,指导分公司、煤矿开展开拓设计、采区设计、重点工作面设计方案的审查,督促分公司、煤矿不断优化采掘部署,抓好采掘重点工程建设,确保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采掘接续正常。抓好储量管理,严格按程序开采,严禁乱采滥掘,对特殊情况改变原设计规定,要办理审批手续。

5、负责制定采煤、掘进、运输、生产计划等有关业务技术管理规定、条例、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不断促进生产现场管理水平的

提高。

6、指导分公司、煤矿加强采掘运队组的管理,做好队组资格审查和增减变动的审批手续。

7、负责生产矿井采掘外委队伍考察及外委单价的测定。

8、坚持技术进步方针,组织分公司、矿积极开展采掘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引进设备的选点、考查、谈判、验收。

9、负责煤矿物资(材料)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10、掌握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督促分公司、矿按规定时限上报日、旬、月生产报表,并负责汇总上报;对分公司、矿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专人调查研究,提出分析材料,及时呈报集团公司领导。

11、负责组织召开月度生产例会,平衡下达当月生产计划任务,帮助矿解决生产中的挡手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生产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并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所需的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12、负责集团公司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证载能力变更及证件换发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矿井生产环节能力的核定和报审工作,指导矿依法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

13、参与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矿井技术改造、安技措工程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掌握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14、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加强顶板和运输管理工作,组织

重大以上人身非伤亡事故的追查处理,参与人身事故追查处理工作。

15、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二、机电装备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矿机电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规定等。

2、负责行使对所属矿井的机电管理职能,对各矿井机电技术和业务进行全面管理。

3、负责制定和修订煤业公司机电管理方面的制度,督促所属各矿井建立健全机电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

4、负责编制煤业公司机电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所属矿井年度专项资金中涉及机电设备方面的改造或更新计划。

5、负责煤业公司所属各矿井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和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

6、负责所属各矿井涉及机电方面的重大工程、主要机电设备(包括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电和采掘运输等设备)的选型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7、负责生产矿井安装、设备大修等外委队伍的考察及外委价格的测定。

8、负责对煤业公司所属各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

检查和评比考核,监督和指导各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

9、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机电管理专项检查,监督和落实各矿井进行停产检修和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

10、负责煤矿物资(配件)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11、负责煤业公司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监管工作,对发生的主要机电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12、在集团招标办的组织下,参与纳入集团煤矿机电招标项目的技术审核、招标及标后技术商务谈判工作。

13、负责煤业公司节能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和监督煤矿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

15、负责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对口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并及时贯彻落实相关要求。

1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三、通风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

2、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对各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协调、督促检查,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技术难题。

3、负责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管工作。

4、负责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牵头组织瓦斯治理课题攻关任务。

5、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各矿瓦斯抽采系统运行技术指导工作。

7、负责各矿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和审核各矿反风演习方案。

8、参与各矿“一通三防”大型安全设备的选型、技术论证、技术协议的审核。

9、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探头设置数量、位置等的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调度信息的接受、整理、传达、反馈和记录保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11、负责基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和涉及“一通三防”方面的设计审核等有关工作。

12、参与矿井重大“一通三防”事故的救援、分析、处理。

13、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

1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四、地质测量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地质、测量、水文、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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