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肿瘤死因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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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前言慢性疾病是近年来医疗卫生工作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患者数量不断增长,成为严重威胁全球公共卫生的疾病。

在医院中,慢性病病人的死亡更为常见,为此,制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监测管理制度监测要求1.慢性病病人的死亡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医疗行政部门。

2.慢性病的死亡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病例调查,及时记录死因、诊治过程、死亡情况等信息。

3.建立慢性病死亡病人数据库,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死亡病人的病因和频发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4.建立由主治医师、院感科医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对死亡病人进行病例分析和病因研究,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

5.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管理,莫让慢性病病人因误诊、误治而致死亡。

管理措施1.建立慢性病病人单病种或多重病的一体化管理制度,对病人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2.收集慢性病病人的常规体检、检查、操作、治疗等相关数据,建立慢性病病人数据中心,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提升工作效率。

3.严格执行并完善慢性病病人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生存率。

4.加强慢性病治疗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医务人员的运用和操作技能。

5.加强医托、药托、设备托等虚假诊疗、恶意营销的识别和管控,落实责任,保障病人权益。

6.提升慢性病病人服务水平,改善病人医疗体验,增强病人就医信心,降低治疗费用。

管理制度的意义制订慢性病病人监测管理制度,是一项必要措施,意义重大:1.有助于降低慢性病病人的死亡率,保障病人生命安全。

2.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院形象和信誉度。

3.有助于建立规范、高效、科学的慢性病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有助于促进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协作,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能。

制订慢性疾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是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意义重大。

为了更好地保障慢性病病人的健康安全,我们需要不断推进该项工作,不断吸取经验教训,经验,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肿瘤死因监测规章制度

社区肿瘤死因监测规章制度

社区肿瘤死因监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肿瘤死因的监测和分析,减少肿瘤患者的死亡率,提高社区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对肿瘤患者的死因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三条社区肿瘤死因监测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监测对象第四条社区肿瘤死因监测对象为社区范围内所有的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等各类肿瘤患者。

第五条监测对象包括在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就诊和住院治疗的肿瘤患者,以及非医疗机构诊断的疑似肿瘤患者。

第六条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社区范围内的肿瘤患者情况,包括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

第三章监测内容第七条社区肿瘤死因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死因的分类和统计,包括肿瘤特征、患者基本信息、死亡原因等;(二)疾病的流行趋势和变化规律,包括肿瘤种类、就诊情况、治疗效果等;(三)高风险群体和重点关注对象,包括老年人、吸烟者、饮酒者、遗传易感者等。

第八条监测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根据不同肿瘤的特点和就诊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

第四章监测方法第九条社区肿瘤死因监测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定期开展肿瘤患者的健康体检和随访,及时发现和诊断疑似肿瘤病例;(二)建立和完善肿瘤患者的健康档案,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和治疗效果;(三)开展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四)加强与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肿瘤患者的多中心研究和比较分析。

第十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指导和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肿瘤死因监测工作,组织专家组和工作组负责监测内容的制定和实施。

第五章监测评估第十一条社区肿瘤死因监测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监测报告和分析结果,评价监测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2023死因监测工作制度

2023死因监测工作制度

2023年死因监测工作制度一、目的为深入了解我国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提高公共卫生水平,预防和控制疾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死因监测的组织管理、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以保证死因监测工作的质量。

二、组织管理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死因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死因监测政策、规划和标准,监督和评估全国死因监测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死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死因监测工作。

3. 地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死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死因监测工作。

4.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按照要求报告监测数据。

三、工作内容1. 监测对象:全国范围内所有居民。

2. 监测时间:全年。

3. 监测内容:居民死亡原因、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者基本情况等。

4. 数据收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死亡数据,包括医疗机构、家庭、社区等。

5. 数据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向上级报告死因监测数据。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全国死因监测网络,实现数据共享和统一管理。

2. 采用国际通用的死亡原因分类标准,统一数据收集和报告格式。

3.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据收集、报告和分析的效率。

4. 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工作要求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2. 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死因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分析死因监测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公共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5. 对死因监测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未按照规定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死因监测数据的,由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死因监测工作常规制度模板

死因监测工作常规制度模板

死因监测工作常规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掌握居民死亡情况,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世界卫生组织死因监测指南》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管理2.1 设立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死因监测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死因监测科(室),负责本辖区死因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分析报告等工作。

2.3 医疗机构设立死亡登记室,负责本机构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等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3.1 监测内容(1)居民死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死亡原因、死亡地点、死亡时间等。

(2)死亡原因分类: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进行编码和分类。

(3)特殊人群死亡情况:包括新生儿、孕产妇、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等。

3.2 监测方法(1)通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收集死亡信息。

(2)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死亡原因。

(3)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死亡数据,形成死因监测报告。

四、工作流程4.1 死亡信息的收集(1)医疗机构发现死亡情况,立即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上报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收集辖区内死亡信息,并及时上报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2 死亡信息的审核与分析(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报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对死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形成死因监测报告。

4.3 死因监测报告的发布与利用(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发布死因监测报告,提供给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参考。

(2)利用死因监测结果,制定和调整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五、培训与质量控制5.1 培训(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组织死因监测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计划、总结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计划、总结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计划、总结一、管理制度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工作职责(1)死因监测工作由专门部门负责,设立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监测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居民死亡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

(3)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2. 工作流程(1)收集资料:由医疗机构、派出所、社区等相关部门提供居民死亡的基本信息。

(2)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医疗机构专职技术人员根据居民死亡情况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3)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4)资料上报:将填写完毕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至死因监测部门。

(5)数据汇总和分析:死因监测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 工作质量保障(1)定期对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

(2)建立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原始资料和卡片的安全、完整。

(3)建立例会及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评价、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4)建立资料的录入上报制度,按时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二、工作计划1. 工作目标通过死因监测工作,了解居民死亡原因及其变化趋势,为预防疾病、制定卫生政策提供依据。

2. 工作重点(1)加强死因监测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2)完善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提高死亡病例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深入开展死因监测数据分析,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3. 工作时间安排(1)第一季度:完成专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第二季度: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收集和整理死亡资料。

医院慢病监测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医院慢病监测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医院慢病监测管理制度一、死亡病例监测管理制度(一)报告管理制度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由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5、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6、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公共卫生科进行网络直报。

7、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8、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公共卫生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报、误报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登记制度1、急诊科、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各科室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资料保管。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

(三)培训制度1、公共卫生科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领导必须积极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死亡监测工作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地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负责传达本院职工,指导本院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概述死因监测是指对人群死亡原因进行综合监测和研究的工作,旨在及时获取死亡原因数据,为健康政策制定和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规范和统一死因监测工作,制定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十分必要。

二、制度目标1.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保障死因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提高死因监测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制度内容1.死因监测组织机构(1)设立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

(2)设立死因监测工作专职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3)设立死因监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配合。

2.工作职责(1)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死因监测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政策,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死因监测工作专职机构负责具体的死因监测和数据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死因监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流程(1)数据采集阶段:定期收集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证明、病历等相关资料,建立死因监测数据库。

(2)数据整理阶段: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提取关键信息,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做准备。

(3)数据分析阶段:运用统计学和流行病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提取有关死因的特点和规律。

(4)报告撰写阶段: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编制相关报告和研究成果,为健康政策制定和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政策实施阶段:将研究结果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和健康组织,推动相关健康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四、制度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1.制度宣传,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宣传死因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2.培训机构设立,提供相关培训课程,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内容。

3.培训人员选拔,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评估和改进定期对死因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包括:1.对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死因和慢性病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和慢性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因报告管理制度报告对象:辖区内发生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以及在辖区外死亡的本辖区户籍居民均为监测对象报告责任人:责任医生及临床医生报告程序:1、在医院死亡的所有病例,由接诊医生负责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24小时内向防保科上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疾控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并通过《浙江慢性病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在家中或外地死亡的病例,由乡镇、村卫生室医生入户调查后,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上交单位防保科,防保科医生对上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后,合格的卡片在填报30天内通过《浙江慢性病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管理措施:死因漏报纳入科室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范围,并与科室奖金挂钩。

医院慢性病报告管理制度报告对象:浙江省户籍居民报告责任人:首诊医师报告内容:1.糖尿病2.冠心病急性发作(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猝死、冠心病死亡)3.脑卒中发作(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4.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

报告方法:本医院确诊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病例;或经外医院确诊后来本医院就诊,且在本医院尚未报告的上述四种慢性病病例,均需报告。

管理措施:慢性病漏报和卡片填写规范均纳入科室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范围,并与科室奖金挂钩。

死因慢性病报告自查制度及处罚制度1、疾控科人员每月对门诊日志及住院部开展自查,将发现的死亡病例、慢性病病例与已报死亡、慢性病病例进行核对并如实记录报告与漏报情况,并将漏报的慢性病告知责任医生进行补报。

2、社区死因报告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挂钩。

3、慢性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报告制度,死因和慢性病漏报及卡片填写规范均纳入科室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范围,并与科室奖金挂钩。

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一) 指标要求:初访及时率≧95%(初访时间与医院录入时间之差≦30天为及时)。

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管理制度慢性病管理制度1为加强我院对重点慢性病以及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贯彻落实《成都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启动成都市重点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根据《成都市居民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管理实施方案》《成都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报告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我院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不断更新,重新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成立由医疗院长、病案科主任和网络直报人员以及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重点慢性病、死因监测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报告责任人:科主任为本科室报告工作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主管医生是重点慢性病、死因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对象1、没有区域限制,在我院确诊的所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病例。

2、凡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在我院通过门诊、急诊、病房或者健康检查等任何一种方式首次确诊的'新发高血压、糖尿病病例。

3、在我院门诊、急诊、病房死亡的病人三、报告范围(1)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I60-I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2)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和心脏性猝死(I46.1)。

(3)全部恶性肿瘤(C00.0-C97)(4)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5)原发性高血压(I10)(6)糖尿病(E10-E11、O24):包括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7)死亡病例四、报告流程及报告要求(一)进入“门诊医生站”,点击病员,打开“开立”界面。

在红色标示“门诊诊断”处按“空格键”按照“ICD-10字典库”进行诊断输入,开立医嘱。

(二)住院慢病系统1、主管医生准确及时在医嘱界面按照“ICD-10字典库”填写“诊断录入”或者及时填写首页“诊断录入”。

2、所有病历严格按照我院病案管理制度执行。

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1、根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之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死因资料,为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中心慢病科负责死因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编码、录入、转卡、分析,并按时(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数据至省CDC 和中国CDC慢病中心。

3、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种死因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保存。

4、负责对五个办事处发生在家死亡个案的入户调查及《死亡证》的填写和保存,每月2日对相关人员死亡报告进行以会代培。

5、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居民死亡和医院死亡病例的漏报调查。

6、以会代培,定期(每月10日)对临床、防保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死亡报告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7、每季度末与公安、民政、妇幼以及计生部门核对死亡信息,查找漏报原因,即使做好死亡个案的补报工作。

8、对各监测点进行死亡报告的督导、质控和考核,即使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死因监测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适用于死因监测工作中的相关管理,包括死因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死因监测工作是指对各类死因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研究死因现象及其影响因素,提出相关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第四条死因监测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死因预防为宗旨,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死因监测工作。

第五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提高死因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质量。

第七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和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报送各类死因监测信息。

第八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定期对死因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死因监测机构第九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死因监测机构,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

第十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在死亡人数较多的地区设置,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确保对各类死因的监测和预防。

第十一条死因监测机构要配备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医学、卫生、统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死因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保证死因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死因监测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报送各类死因监测信息。

第十四条死因监测机构要进行定期的死因监测工作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死因监测机构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和活动,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死因监测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三章死因监测工作人员第十六条死因监测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医学、卫生、统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工作技术和方法。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规范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规范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网络直报工作制度一、报告范围本省内发生的所有个案(包括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以及在辖区外死亡的本辖区户籍居民均为监测对象。

二、报告内容糖尿病、肿瘤、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报告卡有关内容。

三、责任报告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级临床诊疗科室四、报告程序、时限登录《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平台上报数据。

要求在报卡审核后7天内完成省网报卡。

(四)4种主要慢性病1、各级诊疗科室或诊疗个人初诊或确诊的慢性病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报告卡,社区科收到报告卡后(社区工作平台),查询“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如为已报病例,在报告卡备注栏上标注“重复”字样,如为未报病例,在1周内审核及录入“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于每月底前将纸质卡片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做好卡片交接的登记工作(如取消纸质报卡,务必做到报卡的真实有效无重复)。

2、社区科每周对“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死亡数据库中患有上述四类慢性病的病例与慢性病发病数据库进行核对:(1)无发病报告的,于1个月内完成疾病诊断信息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死亡医学证明书》补填慢病发病卡、网络补报,并在发病卡上标注“死亡补发”字样后,将卡片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有发病报告,无死亡日期与死亡原因的,应根据慢性病发病卡及《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死亡原因,并将死亡日期与死亡原因填写在“随访记录”中;同时录入“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或通过“匹配”功能将死亡日期与死亡原因自动记录。

五、管理程序(一)审核、转卡在完成报卡后7天内完成网上审核,不合格卡片查看标注原因退回,并督促报告科室或个人及时核实、修改。

(二)初访1、初访时限:社区科根据审核合格的医院报告卡于7个工作日内做好初访。

2、初访方式:面访或电话访视。

3、初访内容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种、户口地址、居住地址等;疾病情况:疾病诊断;病程情况:发病日期、确诊日期、确诊单位等;目前情况:生存信息,如死亡病例应核实死亡原因与死亡时间。

慢病、肿瘤死因监测制度

慢病、肿瘤死因监测制度

某人民医院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1、主管医生为病例第一报告人。

2、公共卫生科为本院脑卒中和冠心病监测工作负责部门并明确总负责人,必须明确一名人员负责登记报告卡的收集、核实、登记、上报工作。

3、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各科门诊和病房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将报告卡片及时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编号、审核、登记卡片到《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登记册》,同时通过山东省慢病监测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发病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山亭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4、开展查重工作。

公共卫生科根据数据库信息,确认为相同的病例时,将重复上报的病例及时予以剔除。

5、定期开展医院漏报调查。

每季度分别查阅各科室门诊登记簿、住院登记簿,确定所有就诊脑卒中、冠心病病例并填写漏报调查表与上季的监测数据库逐一进行核对,对确认漏报的病例调查后登记补报。

6、质量控制。

要保证卡片填写规范,信息无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保证数据信息一致性。

数据报告及时率≥98%、报告率≥90%、录入准确率≥95%、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90%、漏报率≤10%。

每年利用上述指标,结合日常的登记工作来评价自身登记资料的质量。

7、档案管理。

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用登记数据,如确需查阅及利用需取得相关授权方可查阅和利用,无论何种渠道得到的病例信息,在资料利用过程中依然必须遵从资料保密性原则,不得将资料内容外泄。

8、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每年2次对本院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山亭区人民医院肿瘤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1、门诊或住院医生为肿瘤登记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对首次确诊的肿瘤病例,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及时将规范填写的《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并在其门诊或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

慢性病报告及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慢性病报告及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慢性病报告及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的慢性病报告管理组织由保健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慢性病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内的慢性病管理工作,保健科负责日常工作。

2、保健科根据慢性病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工作检查过问制度。

按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慢性病报告管理工作。

3、慢性病报告内容包括: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猝死、各种类型的冠心病死亡;脑卒中发作,包括致死性脑卒中和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小卒中)及慢性脑动脉硬化;糖尿病,确诊为新发糖尿病病例;肿瘤,确诊为新发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4、慢性病报告程序:医生发现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以及其它医疗机构确诊的上述疾病在复诊时,均应填报相应原报告卡。

报告卡必须在出院前上报保健科。

5、有关科室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和检验登记的质控管理。

6、临床科室对来我院住院治疗而因病正常死亡的,必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并在七日内上保健科。

7、凡未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造成漏报与科室质量分及个人奖
金挂钩。

8、本制度适用于各临床科室及门诊部。

慢病及死因报告奖惩制度

慢病及死因报告奖惩制度

慢病及死因报告奖惩制度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

为预防和控制糖尿病、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和肿瘤的发生和流行,加强我院慢病登记报告和死因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在接诊糖尿病、肿瘤、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时,应询问病史,若为新发病例,则需在门诊登记上做出诊登记并填报慢病卡,对已报过的上年度复诊病人只做登记,不再报卡。

二、对于未报告的肿瘤死者,在填写”《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的同时,要补报”《肿瘤报告卡》”。

三、“两卡”(死因报告卡和肿瘤报告卡)内容填写要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无涂改。

填报人要签字盖章后按时送交卫生院慢病主管科室。

四、“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要求”死因链”不能“断链”。

并仔细慎重填写“根本死亡原因"和ICD-10国际疾病分类编码。

五、卫生院每季度对“两卡”进行一次督导考评。

检查医生的两卡填报情况,是否存在漏报,不报等现象,漏报一例,则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分扣除,对完成较好的医生进行奖励。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1)确定患者死亡后,对死亡案例进行分析并由诊治医生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医务科核对信息后加盖公章,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医务科工作人员在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进行网络报告。

在进行审核时要认真审核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4)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5)医务科、病案室对死亡病例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慢病监测

慢病监测




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 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不包括症状、 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根本死亡原因:(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 病或损伤;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死因链: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 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2、报告对象(二)


(四)填报要求 1.凡具有潍坊市户籍,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 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X线、CT等检查确 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 核对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需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 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作出确诊,均需填报。 5.报告卡的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填写要完整,不得缺项, 漏项。
死因链的确定(一)


疾病:疾病1→疾病2→疾病3…→死亡 某人因30年前患慢性支气管炎,10年前引起 肺气肿, 5年前引起肺心病逐渐加重并最终 导致死亡。 本例的死因链确定为:慢支→肺气肿→肺心病 →死亡, 最早的“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 件的那个疾病”就是“慢性支气管炎”。
死因链的确定(二)
慢病监测
一、死因监测 二、肿瘤监测 三、脑卒中监测 四、冠心病监测 五、伤害监测
死因监测

1、报告对象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3、医疗机构死亡个案填报 4、报告内容 5、报告程序和时限 6、《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死因监测工作是指对公民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和统计的工作。

第三条死因监测工作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地获取死因信息,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死因监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机构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的死因监测工作。

第六条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死因监测工作。

第七条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市、县的死因监测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死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完善死因监测网络,确保死因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二)组织进行死因调查和病例分析,明确死因的病因学和病理学特征。

(三)开展死因研究,探索死因的发生机制和防控策略。

(四)开展死因统计,形成死因库和分析报告,为公共卫生政策提供依据。

第九条死因监测工作应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防控工作。

第十条死因监测工作应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死因监测工作的流程如下:(一)接收死亡报告: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死亡报告。

(二)调查与分析:根据死亡报告,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死因调查和病例分析。

(三)研究与探索:针对常见死因,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展深入研究,探索病因学和病理学特征。

(四)统计与报告:每年进行死因统计,形成死因库和分析报告,并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国家和地方应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人员培养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设立死因监测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第十四条死因监测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对于不符合监测要求的死亡报告,应及时进行追踪调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制度监督第十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定期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死因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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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民医院
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主管医生为病例第一报告人。

2、公共卫生科为本院脑卒中和冠心病监测工作负责部门并明确总负责人,必须明确一名人员负责登记报告卡的收集、核实、登记、上报工作。

3、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各科门诊和病房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将报告卡片及时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编号、审核、登记卡片到《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登记册》,同时通过山东省慢病监测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于每月10 日前将上月发病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山亭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4、开展查重工作。

公共卫生科根据数据库信息,确认为相同的病例时,将重复上报的病例及时予以剔除。

5、定期开展医院漏报调查。

每季度分别查阅各科室门诊登记簿、住院登记簿,确定所有就诊脑卒中、冠心病病例并填写漏报调查表与上季的监测数据库逐一进行核对,对确认漏报的病例调查后登记补报。

6、质量控制。

要保证卡片填写规范,信息无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保证数据信息一致性。

数据报告及时率》98%报告率》90%录入准确率
> 95%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90%漏报率w 10%每年利用上述指标,结合日常的登记工作来评价自身登记资料的质量。

7 档案管理。

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用登记数据,如确需查阅及利用需取得相关授权方可查阅和利用,无论何种渠道得到的病例信息,在资料利用过程中依然必须遵从资料保密性原则,不得将资料内容外
泄。

8、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每年 2 次对本院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山亭区人民医院
肿瘤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门诊或住院医生为肿瘤登记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对首次确诊的肿瘤病例,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 及时将规范填写的《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并在其门诊或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

2、医技科室(包括病理、CT/MR、放射、B超/彩超、内窥镜)和病案室等部门设立《登记册》,及时记录所在部门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相关信息。

3、公共卫生科为责任科室并明确总负责人,必须明确一名人员负责及时收集本单位门诊和住院医生填报的《报告卡》以及核查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病案室填报的《登记册》,对本院上报的肿瘤卡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和剔重,并在收到卡片7日内通过山东省慢性病信息监测网络版系统上报,肿瘤登记卡右上角的卡片编号由网络版系统自动生成后抄写在卡片右上角编号位置。

在每月10 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将上月纸质《报告卡》送交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4、每季度进行1 次肿瘤登记报告情况检查。

每年1 月份进行本院漏报调查并对上一年报告情况进行1 次肿瘤漏报率调查。

5、质量控制。

要保证卡片填写规范,信息无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保证数据信息一致性。

数据报告及时率》98%报告率》90%录入准确率 > 95%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90%漏报率w 10%每年利用上述指标,结合日常的登记工作来评价自身登记资料的质量。

5 档案管理。

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
用登记数据,如确需查阅及利用需取得相关授权方可查阅和利用,在资料利用过程中依然必须遵从资料保密性原则,不得将资料内容外泄。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每年 2 次对本院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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