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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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5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5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0日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优化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机制健全、基础稳固、支撑有力、应用多样的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梅州服务,天天进步”为宗旨,以优化政务服务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支撑为依托,围绕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数字技术与公共政务服务全面深度融合,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的多元普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公共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

⒈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平台,将不同层级服务大厅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大厅相结合,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⒉加强政务队伍建设。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上办事大厅成为政务服务的必然趋势。

传统的办事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决定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以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本文将介绍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方案,包括建设目标、系统功能、技术支持等方面。

通过这一方案,我们将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升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2. 建设目标我们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一个集政务信息发布、在线申请办理、查询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

通过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我们将实现以下目标:- 提高办事效率:群众不再需要排队等候,可以随时随地提交申请和查询办事进展。

- 优化办事体验: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繁琐的申请材料准备和流程。

- 降低运营成本:通过数字化办公,节约人力和物力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3. 系统功能网上办事大厅将提供以下主要功能:3.1 政务信息发布在网上办事大厅的首页,我们将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办事流程。

3.2 在线申请办理群众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相应的办事事项,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申请办理。

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将提供在线填写、在线支付、在线提交等功能。

3.3 查询办事进展网上办事大厅将提供办事进度查询功能,群众可以通过输入办事编号或id号查询办事进展情况,避免了反复询问和不必要的出行。

3.4 在线咨询交流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向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和咨询,相关部门将及时回复解答。

同时,也可以开设在线论坛,供群众之间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

3.5 数据统计与分析网上办事大厅将记录并统计办事大厅的使用情况,包括用户访问量、办事申请数量、办事进展统计等,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4. 技术支持为了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系统架构:采用分布式架构,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稳定性。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梅市府办函〔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30日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2〕1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是由梅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落实信息公开、促进政民互动的官方网站,是我市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市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第一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采集、接收和保留的个人或组织信息,不得违反信息提供主体的意愿加以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由梅州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协办,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梅州市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具体管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梅市府办函〔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8〕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广东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评估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检查整改工作。

(一)市一级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市编办负责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梳理和公布工作;市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支撑、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运行保障和与省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县(市、区)、镇(街)、村(居)三级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网上办事大厅市级分厅的政务公开栏目自查整改由市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新闻信息科)负责;政民互动栏目自查整改由市信访局负责;进驻市级分厅事项的自查整改由市级各进驻部门负责。

县级分厅(含镇、村分厅)的落实整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精心部署,全面排查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评估指标,对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做到逐项检查、逐项整改、逐项过关,确保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内容自查整改。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各分厅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18广东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中附件2 “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市、县)所列明的“办事指南准确度”评估要点,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19.15.247.214/),对本级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内容逐一开展自查,确保2018年5月18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
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市重点互联网项目建设,进一步营造深耕互联网产业的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及相关项目的谋划、推动梅州互联网大会签约项目的成果转化,激活创新发展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认真调研梳理汇总形成了《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同时,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源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请各项目跟进单位加强督促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和联系,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和电子版(首次报送时含工作联系人员名单一并报送)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如有新增项目请及时补充完善(联系人:邓文光,联系电话:2279829,邮箱:********************.cn)。

附件:梅州市重点互联网项目清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梅市府办[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强化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适用本办法。

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中心管理办”)负责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心管理办的基本职责:(一)负责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配套服务的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二)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的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专门服务大厅和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四)负责对进驻单位派驻工作人员的评比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活动,向进驻单位通报派驻工作人员履职及考评情况;(五)会同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行政审批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凡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因情况特殊不能进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市政府批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3]11号【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7【实施日期】2013.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7日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三年工作计划(2013-2015年)目录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二)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服务“一园两特带动一精”战略,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二)加快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发展,实现传统工业绿色转型(三)加强电子政务工作,以政务数据中心助推大数据建设(四)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跨越发展(五)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高起点发展梅州文化旅游业(六)推进“三网融合”进程,建设“智能梅州”(七)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化,助推特色宜居城乡建设(八)打造“数字梅州”,加快推进民生信息化(九)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健康发展四、重点工程(一)“两化融合”工程(二)大数据工程(三)商务电子化服务工程(四)移动互联网及宽带工程(五)“智能梅州”工程(六)统筹城乡信息化工程(七)民生信息化工程(八)全民信息化素质培训服务工程(九)信息安全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二)完善信息化组织推进机制(三)建设信息化建设投融资平台(四)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五)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梅州市信息化水平,适应2013-2015年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83号)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梅市府〔2011〕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办事大厅已成为政府推进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 提升网络带宽和稳定性,确保网上办事大厅能够承载大量访问量和数据传输需求。

2. 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优化服务流程。

1. 设计用户友好的界面和操作流程,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用户体验。

2. 引入智能化技术,实现部分业务的自助办理,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办事效率。

三、拓展服务内容。

1. 增加网上办理业务种类,涵盖政务服务的各个领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连贯性。

四、推进移动化应用。

1. 开发移动端APP,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业务,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2. 加强移动支付功能,提供多样化的缴费方式,方便用户完成各类交易。

五、加强宣传推广。

1. 制定宣传推广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渠道,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加强用户教育,提供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网上办事大厅。

六、加强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2. 加强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

总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为政府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办事体验,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让其成为政府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3•【字号】梅市府办函〔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关于"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基本程序(一)市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经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统一登记。

(二)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在出具的注有专门审查编号的审查意见中注明:"根据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此文在发文前应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号,并在文件上标注编号后方可发布"。

(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前,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然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发文时将该编号标注在规范性文件首页右上角,以此作为通过合法性审查、准予发布的标识。

(四)市政府办公室将正式印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最新一期的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

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的基本程序(一)市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经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要求统一登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梅市府办函〔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38号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77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116号)精神,市级政务服务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定于四月份正式运行,为确保我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顺利实施和改革后对外服务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一窗通办”办事流程(一)服务方式实行“一窗对外”。

综合服务窗口前台负责做好对涉及各部门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收取、办件流转和跟踪、收费发证等服务,各部门后台配合综合服务窗口开展服务,负责做好对前台咨询答复、业务受理和办理事项的实质性审查、以及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二)审批模式实行“受审分离”。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综合服务窗口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和收费发证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部门编制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材料清单收取材料,并对收取的材料进行缺项初审;各部门后台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后将审批证件移送收费发证窗口统一发证。

(三)审批流转实行“统一平台”。

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关于“一窗通办、一网受理”的要求,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收取办事群众申请材料,然后分发各部门后台;各部门要一律使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开展业务受理、审批、决定等环节,确保业务办理全流程“网上流转”。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2•【字号】梅市府办〔2023〕14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23〕14号《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日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24年底,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2025年底,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大幅上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26
•【字号】梅市府办函〔2016〕142号
•【施行日期】2016.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州市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
人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梅市府办函〔2016〕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指导目录》,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6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09]68号【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7.13【实施日期】2009.07.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梅市府办〔2009〕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梅州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作用,全力打造“数字梅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地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梅州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服务的水平,突出梅州特色,大力推进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加强与本地通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实施信息化服务五大工程,全力打造“数字梅州”,推进“三名城一基地”建设,服务梅州“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各级党政机关管理和服务电子化程度显著提高,网上办事普遍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在线提供,并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中小型企业普遍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人民群众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普遍享受便捷、经济、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农民掌握基本的信息技能。

至2015年,初步建成一个涵盖“电子政府、信息经济、网络社会、数字家园”的梅州信息社会雏形,梅州因信息化建设而更宜居、更宜业,信息化为梅州实现“绿色崛起、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主要措施在今后一段时期,大力推进五大信息化服务工程建设:(一)政务信息化服务工程。

1.大力推进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搭建全市电子政务网,建设全市政务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市委、市政府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与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之间双向协同的政务办公自动化,实现全市各主要单位的无纸化电子办公,进而带动各大企事业单位实现办公自动化。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7•【字号】梅市府办函〔2016〕79号•【施行日期】2016.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7日梅州市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 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2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简化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工作部署,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为目标,坚持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的办事原则,更好地服务企业,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⒈梳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本部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4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4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粤府〔2018〕105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89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市政务OA系统的基础上,建成全市集约共享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公文、办公、审批等政务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统一的组织架构,并实现与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省政务微信一站式接入,实现多部门协同和扁平化管理。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推进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建设。

参照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技术规范及建设标准,在现有市政府OA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政务邮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政务信息系统,建成全市集约共享的梅州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包含PC端协同办公统一门户和移动端协同办公平台。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19年9月底前完成(二)推进全市政务OA系统的整合。

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OA系统,没有配套OA系统的新组建单位和OA系统不成熟的单位,必须建设OA系统,且必须依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搭建OA系统。

已有成熟OA系统的单位,可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1•【字号】梅市府办[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梅州市无线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推动我市无线城市健康发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数字梅州”,实现绿色崛起,根据《广东省无线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粤信厅〔2009〕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建设无线城市具有重大意义无线城市泛指利用一种或多种无线宽带接入技术,建成覆盖整个城市或其主要区域的无线宽带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泛在信息网络连接的扩展和延伸,从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服务的城市。

目前全球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400多个城市已实现或正在实施无线城市网络覆盖,无线城市已经成为衡量城市整体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要素之一。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发展新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信息化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移动电话、宽带互联网用户增长较快,现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186部、计算机宽带互联网用户54户;固定电话覆盖100%自然村,全市2040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宽带”;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办公局域网、开通了政务网站;全市有200多所学校接入梅州教育城域网;劳动社会保障平台延伸到村镇。

实践证明,梅州虽然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起步较快,走出了一条具有山区特色的新路,并且完全可以走在全省前列。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1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1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4日梅州市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粤府〔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粤府〔2013〕117号)要求,规范我市行政审批工作。

二、目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通知》的规定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对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确保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三、工作安排(一)清理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审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审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清理(由市编办牵头)。

(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编码管理(由市编办牵头)。

(三)完善审批目录管理系统。

加快在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经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管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1•【字号】梅市府办函〔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规范化、实用化水平,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及《梅州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梅市府办函〔2016〕16号),参照《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粤办函〔2017〕19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以评促管的理念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和应用传播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向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品牌化发展,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整体联动、资源共享、权威准确、集中全面的政务信息数据和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二、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市政府直属其他事业单位网站共61个。

分三类进行考评:第一类: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8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43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0个)。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尊敬的领导: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快政务公开的进程,我们特制定了一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随着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众的购物、学习、娱乐、社交等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

用户越来越需要通过网络来查询信息、缴纳费用、办理手续等方便的服务。

政府机构在服务群众方面,也需紧跟时代发展,适应大众需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政府公开、公正、公平和便捷的服务。

二、建设目标本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目标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主要目标如下:1. 实现政府各项业务在线办理。

在网上搭建一个统一的办事大厅,使群众可以在家中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办事,避免排队等候。

2. 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

为不同群体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包括在线咨询、网上预约、快递邮寄等。

3. 加强网上服务功能。

增加查询政策法规、提供在线服务、网上缴费、在线申请等服务,让人们更方便实现需求。

4. 实现网上办事全过程管理。

增加在线审批、受理、转交等管理的功能,实现网上办事全流程实现。

5. 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高效的服务机制,增加网上办事的效率,关闭办事窗口,减少人员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政府服务的现代化及服务效能的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为了实现以上建设目标,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按照计划逐步推进。

主要的任务有:1. 完善网站结构:根据群众需要和办事流程,完善网站结构平台,增加相关政策法规、系统服务等网上服务内容等。

2. 改进办事流程:在现有政策法规基础上,优化各个流程,使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更加便捷、快速和全程便利,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部门的工作效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加在线审批、影像管理、合同签订、网上资源共享等模块,让公民在家中可以实现实名认证,有效实现信息化管理。

4. 联网接口对接:与不同的政务及民间组织建立对接关系和联网合作,完善跨部门间的共享信息及资料等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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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2]64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19
【实施日期】2012.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6月底前实现市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7月底前正式开通;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并全部连接到市网上办事大厅。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集约建设。

市网上办事大厅(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的建设在市的统筹部署下进行,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进度,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原则,在统一平台下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各县(市、区)分厅建设。

(二)顶层设计,统一标准。

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统一规划、顶层设计的方式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分级管理”。

市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分市、县两级建设,统一进入方式和页面设置,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树立全市政府“一站式”网上办事形象。

(三)整合资源,联合共建。

发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需求主导,突出重点。

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五)责任明晰,分级管理。

网上办理事项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自身
职能上传并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正常运行。

市、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统一平台下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确保互联、互通、互动,建设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网上办理事项设置总体要求。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设置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按服务对象合理需求组织提供服务。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办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点击不超过三次即可进行具体办事。

(二)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

市直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网上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网上办理,市直各部门要将全部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经市统一系统直接发布到市网上办事大厅,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建设要求。

各县(市、区)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下,参照市的做法建设本地网上办事分厅,将经梳理的网上服务事项进驻各县(市、区)分厅,并实现县(市、区)分厅与市网上办事大厅风格统一、互联互通、深度对接,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并力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

1.根据市本级已公开发布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梳理可网上办理的事项,编制市直各部门的办理事项目录及内容。

梳理过程中,注意整理涉及港澳台和外企的办理事项,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打好基础。

(市直各部门)
2.汇总市直各部门办理事项,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法制局协办)
3.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编制本县(市、区)办理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政府)
4.汇总市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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