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技能科检测补充通知

合集下载

2014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名单

2014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名单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般

教学研究项目 教坛新秀 教坛新秀 教学名师 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 名师(大师)工作室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 划
项目名单
所在单位名称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重点 一般 一般 一般 立项级别
2014jyxm452 2014jtxx111 2014jtxx112 2014jxms078 2014jxtd049 2014jxtd050 2014msgzs171 2014sxzx023 2014sxzx024 2014zjjh052
倪成励 陈涛 贾娟娟 周建庆 朱霖 周卫凤 王万荣 周孟平 张薇 严继贵
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项目编号 2014tszy037 2014tszy038 2014gxk089 2014gxk090 2014mooc061 2014jyxm448 2014jyxm449 2014jyxm450 2014jyxm451 项目名称 康复治疗技术 医疗保险实务 外科护理技术 药物化学实用技术(独 立实训课) 临床常用诊断技术 高仿真模拟医学教学的 研究及应用 基于卫生职业教育集团 的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 模式研究 多资料整合的病理标本 库的构建 以岗位胜任力为目标的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课程 体系研究与改革 基层岗位胜任力导向的 口腔医学专科生实践教 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研究 教坛新秀 教坛新秀 教学名师 公共卫生管理与预防医 学教学团队 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教学 团队 名师工作室 口腔医学系实训中心 康复治疗技术实训中心 卓越护理技能型人才教 育培养计划 负责人 郭彦 吴晓红 葛虹 宋海南 刘付平 刘付平 鲍道林 潘献柱 严家来 申请类别名称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MOOC)示范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 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截止2014年12月31日,符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种根据《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工种目录的通知》(甘人事〔2002〕6号)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总体情况,结合全省实际,对原有工种进行了整合归并,拟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见附件1)。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及收费标准(见附件2)。

整合归并工种工勤人员,按归并后新工种参加考核;取消工种工勤人员,按现从事工种或相近工种参加考核。

三、申报条件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申报初级工条件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海西州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海西州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海西州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04•【字号】青人社厅函[2014]261号•【施行日期】2014.05.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海西州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4〕261号)海西州劳动竞赛委员会:海西州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圆满结束。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原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3〕135号)和《关于加强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劳社厅发〔2007〕9号)精神,对大赛各工种成绩合格的魏东等24名同志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等级(名单见附件)。

已经具有同工种同等级的,不再重复晋升。

附件:海西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晋升高级工等级人员名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5月4日附件:海西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晋升高级工等级人员名单维修电工:牟嘉嘉格尔木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张海仓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王生刚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勇杰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王建怀都兰西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德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客服服务:魏红燕海西宾馆温芬海西宾馆宋海燕格尔木宾馆吕激扬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李清莲海西宾馆康舂霞乌兰县宾馆电焊工:魏东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陈富宏青海碱业有限公司魏贤章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张四红茫崖金涌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窦增寿德令哈市裕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高文岩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化工分析:黎永娟格尔木青海锂业有限公司李恒恒都兰威斯顿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范慧敏青海碱业有限公司薛芳英格尔木青海锂业有限公司熊小花青海碱业有限公司罗秀云格尔木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技能鉴定管控措施

职业技能鉴定管控措施

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及质量管控措施一、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等级认定工作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条令、制度规定等,切实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鼓励并发动社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四、要定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并检查学习效果,促进考务人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锻造力的提高。

五、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应经常交流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六、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计划。

七、组织学习时,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二、安全管理制度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认定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从提取、运送、保管到发放,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和丢失。

试卷未启封前应有专人保管。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场在实施认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保证认定工作正常进行,维护认定结果的公正性。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使用各种设施、设备时,特别是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实施认定时,必须对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防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特殊职业(工种)考试认定时,考生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职业操作许可证》方准予参加认定。

五、认定设备因故需要在露天和无人看守的场地摆放时,应派专人看守。

六、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安全问题时,考评员有权停止认定工作。

七、机密档案、文件、图纸、资料、试卷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严格实行借阅制度。

复制及销毁,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备查。

发现泄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一批参加江西省2014年4月份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一批参加江西省2014年4月份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一批参加江西省2014年4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7.03【实施日期】2014.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一批参加江西省2014年4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统考日”工作安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14号)要求,我省于2014年4月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对车工、工具钳工等36个职业(工种)进行了考核鉴定。

经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罗凯等2407人考核鉴定合格,现予以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江西省2014年4月份第一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江西航空高级技工学校(共计75人)三级(75人)车工(3人)罗凯徐文发李龙工具钳工(7人)许浪知危民陈志鹏徐磊饶承波李浩然熊建焊工(1人)李明杰机修钳工(9人)梁海波汪骁彬王海建肖自木栾涛罗勇熊玮王海明彭冬奇计算机操作员(4人)刘滨张敬华万国强喻德开加工中心操作工(5人)邵彬赖丽华刘剑朱蔚王江冷作钣金工(3人)管卫平顾刘杰喻坤磨工(4人)周建冯忠操建方熊军平汽车驾驶员(3人)余功侣徐晖左晓阳汽车修理工(32人)张春阳任勇龚海云刘茂伟江越良万维袁华斌周曦万锐黄卫斌宋裕亮邹强周露和赖经兴熊积良万全友程应新吴庆桂魏杰胡源刘磊刘文军万雪涛殷未斌李新万亮张建觉李坚吕振华张晓东陈永芬刘传勇数控车工(1人)王文斌维修电工(3人)万能龙汪征茅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共计277人)三级(203人)机修钳工(12人)熊春兴喻支超李旺谢祥谭新广盛祥军侯光敏王建平熊晓强肖梦缘房斌郗智鑫数控车工(66人)宋佳伟易文进罗鑫章晶张祥龙魏焘李伟康杨远谢光炜龚翔胡忠泉李亮生胡建云付志军陈力力杜伟思李中辉韦帅辜跃文聂远程万智勇万齐明胡文豪朱烨林严晨希熊红海王威袁敏梁林昌罗海清汪鹏飞张衡陈国华周宇孙权朱烈煜刘立文邵伟平金韬徐元兵古悠扬刘明康章程浩温斐然喻志俊龚循可喻松张万权赖嘉辉徐思超姜家友曾普灿王青龙王亮黄晨付蒙磊闵云昕吴亚飞李家昱宁成凡曾锋康例启李全龙王梦坤李祥荣曹纪文数控铣工(1人)程鑫根维修电工(108人)钱萃坤姜东良陈科杨苏航左航宇李政清王迪松陈兵曾昭臣龚晨周海锋江华高广曾宪强杨旭罗宇星熊增辉沙旭东杨科乐怿琛文聪何剑波张震康周水长杨欣汤福强徐志权裴威龙周加航何挺陈兆益汪奏华朱由强孙光黄庚维肖勇段云平杨帅龙煜万德康游佳明周海涛袁观鹏张智超甘洛刘奇康敏庆饶自强刘来胜郭鑫史智星陈生胜付伟张兵熊彬彬罗星龚旭赖同湖包优平王业远吴涛黄攀熊松张金海吴智杰何剑峰徐祥叶力铭邓旭黄沅泽邱海洋周霁严嘉琦李龙严晶鑫陈志远李文豪金磊聂锦迪孙俊林承山谈家义童海波刘添华孙文伟赵小亮谈旗旗全昌沣谈家伟匡贤宇吴素青陈歆月龚文文裴威王晨晖张彬春詹涵健李智超万志雄刘俊杰涂超群陈启旺陈歌雨黄福财邱鹏刘城管金刚贺振业无线电调试工(5人)高松梅黄锋杨慧英邓斌张松民制图员(11人)张波胡聪聪李瑶青罗志凌郭强周广东赵宇谭忠飞熊助国黄慧敏吴炜四级(74人)车工(3人)罗小聪焦彬朱志勇机修钳工(1人)刘宇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宋俊杨威数控车工(4人)瞿磊王金田野涂磊维修电工(60人)张乐赵君能熊紫旋盛涛陈强周肖翔罗聪戈禹栋胡捷吴明京张俊熊嘉新卢翔刘智渊邹海红危鸿波吴俊聪喻佳瑞黄振谢枫周世伟熊世豪戴希桐何鹏辉黄康刘博文孙嘉豪季明庆胡双浪王贇邓帅刘琦珍彭辉刘竞曾宪伟甘柳竞幸仁龙郭谦陈文华陈乐邓杰万琪徐贤贇章俊晖付有成罗佰蔡天伦丁琦邓志成朱夏平李俊曲震宇邱环宇辜落落时韫熊紫宸裘棵邹广生张学腾陈忠福制图员(5人)王鑫水吴佳杰熊书勇周磊万清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共计113人)三级(113人)餐厅服务员(23人)吕康莉欧阳飞贺珍珍曾光漆春燕艾伟成张腾飞胡乐阳颜维红万贻彪安伟康余佳泽吴舒灵谢春芬彭婷婷龙琴李字秀张翔周曼盈艾小川周丽丽孙义杰钟菊林茶艺师(77人)欧阳溪许唯董雪晏伟琴吴怡雯高红张艳吴梦妍檀钟点吕双峰陈玲查雯吕广仙尹红刘小樱彭志娟肖瑶何姣林梦绮唐妮李玲罗桃香洪阳艳廖婷彭行梅李莲英邹煜毛艳芳罗曼琦黄利熊叶李樱杨莹莹曹欢王龙英周安然王萍吴莹琴朱亚屏熊乐兰王芬岳安芝刘花蒋奕狄王琼方庆青曹园妹黄睿帅惠吴婉玲龙咏谢依依傅国英唐玉玲陈娇王丽张婷涂馨之蒋佩华唐书灵童志芳陈露茜乐玲玲王翊齐丽佳刘颖周玲万怡芹梁玮陈沛兰罗绍红应鹏宵艾智全黄利钟敏熊莹陶焱兰数控车工(9人)唐亮张驰刘光林钱琼李高强陈跃辉李翔詹黎明朱永辉维修电工(4人)戴雪平李明坤谢晓华余永华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共计148人)三级(28人)美容师(25人)邓智丽蔡梦莹雷琼张仪慧刘茹程梦茹周莉邓天然段淑娟张林梅夏梅李珍代梦莹万蓉谢冬梅江琴耿海波葛文婉李娜宋文芳陈细萍叶海珍钱彦黄莹莹张群燕中药调剂员(3人)王芳芳罗珍吕海萍四级(120人)美容师(64人)汤婷郑婵娟陈琪胡丽娜饶晨黄世香黄苏袁华平齐晓丽温雅珍刘思蓉陈露陈梦婷朱欢陈文静余芳玲曾谢怡吴霞叶丹周颖刘诗宇宁馨儿程丽雯郑慧敏吴玉梅杨雨函梁温琴华晓伟黄莉萍杨苏苏陈爱琴涂佳艳蓝小红陈艳平陈豫蝶姜玉洁程丽杨思云罗雅琴李粤欣余洋洋甘妙婷何艳李丽陆桑桑刘薇郭婷李敏子李昕燕黄芷筠沈文倩唐琬钧刘超张梦琴黄柳群陈清霞朱婷卢思怡甘佳园蔡雨薇涂娟依谌慧娴李逵胡婷中药调剂员(56人)姚涵杨政昊张静杨璐桢洪钰陈彦娜李颖张建萍吴晶雯龚亮珍刘玉婷左娴罗佳郭静项琳崔婕熊慧周丹沈琪琦万莹陈哲黎珏范志燕彭浩之陈芳颜倩雯赵鑫毓袁琦曾丽丽严嘉歆席同苗。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补充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补充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补充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B库专家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发文字号】苏卫监督[2014]6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0.16【实施日期】2014.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补充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B库专家的通知(苏卫监督〔2014〕62号)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会:近期,我委下发了《关于将部分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B库专家转聘为A库专家的通知》(苏卫监督〔2014〕61号),将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咨询专家库(苏卫疾控〔2011〕8号,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中的40位B库专家转聘为A库专家,以缓解今年以来省级职业病鉴定申请案例急剧攀升后省专家库A库专家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状况。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我委决定增补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B库专家,请你们在原有省专家库名单(详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gzdt/bmdt/jbkz/2011/08/1700000088538.html)的基础上,根据推荐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见附件1),并请各市于今年11月10日前将《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申请表》(附件2)和《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汇总表》(附件3)的书面版和电子版报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承明华、周曾荣,邮编:210008,电子邮箱:wsjdc@。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0月16日附件下载:1、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推荐要求2、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B库专家申请表3、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B库专家汇总表附件1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推荐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5年以上公共卫生机构或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5年以上;(3)熟练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规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4)近三年内具有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考试合格证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0•【字号】京教函[2014]260号•【施行日期】2014.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的通知(京教函〔2014〕260号)各有关区县教委,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等30个部委主办的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31日至6月27日在天津等13个省市分别举行。

中职组比赛项目涉及加工制造技术等11个专业大类46个赛项,本市将组团参加其中9个专业大类的43个赛项的比赛。

为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参赛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北京代表队组团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期间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

各领队负责统一组织本代表队成员的出行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各分赛区相关要求做好各代表队的组队工作,并及时与分赛区进行沟通,按要求报到和参赛;按照北京市技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组织参赛选手熟悉比赛规程、场地及设备等,做好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各代表队要做好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代表队成员要树立全局意识,服从领队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代表队的各项要求。

各代表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做好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外出期间严格管理,确保师生参赛期间的交通、饮食和人身安全。

三、参赛队员要严格遵守各比赛规则。

参赛队员要服从裁判指挥,如对评判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或领队汇报,领队统一负责进行协调解决。

如遇重大原则性问题,领队应及时向北京代表团团部汇报,由团部负责协调解决。

四、参赛师生的相关费用支付办法。

2014年北京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代表团名单中的参赛师生,其保险费用和服装费用由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专项经费支付,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等由各专业技能比赛专项经费支付,不得向参赛师生收取以上费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参加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参加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参加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第一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人社字[2014]32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8.14【实施日期】2014.08.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参加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第一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2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统考日”工作安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14号)要求,我省于2014年6月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对装表接电工、化学分析工等32个职业(工种)进行了考核鉴定,经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涂水秀等1480人考核鉴定合格,现予以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8月14日附件江西省2014年6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江西航空技师学院(共计163人)三级(163人)装表接电工(163人)涂水秀夏远涂志凤戴顺平高德付小飞李琼熊运柏葛小琴雷运达熊焕连张建民熊广东胡衍春闵文娟刘宪传黄枚峰熊国强万承凰夏国昌万兴勇夏志远陶莉夏清平高小兵张元宏蔡安绍邓电站万常乐熊亚莹闵小云郭永红涂序立胡克明熊焕智陈其虎程应林熊浩斌胡国强熊学仕熊华喻国金程时钦邓朝南熊创徐其珑熊全祖程广根万怡钊胡红平熊必强熊小闵高海邓淑芬程统塘陶茂村李桂鹅李胜群贾慧兰余华陶学仲余建刚李发明余建华高建平李玉凤余鹏李伦明李伟平李经侕涂建新夏上海李晓艳吴昌兵万明富龚长春谢维培万绍塔罗龙任莎莎余爱红徐云余娇叶玉强夏红玉吴凡员邹图强龚高春吴信罗江波章文娟龚青春李冬根屈文澄付坚坚陈以滨毛春荣李红平夏祯祥程永琴胡咏成胡咏忠程金龙刘振宇熊喜根张远华熊华平姜海根胡明鞠九龙袁小芳胡小龙周啟昌喻建兵朱长金戴剑峰徐怀平喻建帮李小龙吴长生傅文杰张方涛杨曦朱征发刘晓鹏廖斐朱国兵罗贤国夏雯邓小富熊丽萍喻国庆赵华平熊细林熊春霞屈平香曹暘吴月敞熊剑锋罗小西吴红燕邓丽娜罗来明熊公荣唐予予夏翠鹏付方斌夏国强孙琦娇金卫东陈峥金天堂李剑平孙建华胡家勇王光祥吴招英蔡庆春金蓉胡萌余达富夏云江国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计75人)三级(75人)化学分析工(75人)陈冬平姚泽海夏焕章尹博男高苗俞晓月喻正娥何琴吴海燕李梅李真聪田雨张小龙王芳肖灿平周俊琪王睿陈浩栋刘蓉谢仲浪陈毓茹仇玉贞杨丹韦蔚娟夏利华吴日丹徐丹霞徐坤坤肖鹏飞郭龙燕黄奕洲黄晓芳姜海燕沈友鹤赖华红舒超福黎招娣万凯杨雪汪露华丁雨汪胜义刘闽肖楠张思慧吴琴英刘冰霞邹凯鹏刘英熊焕涛蔡颖周霞陈卉蔡华剑邓雯熊丹丹黄锜朱春花邹海燕张幸杨昊林子恒刘福斌余小青文佳刘琪陈财波葛纯浩彭珍王丹妮高曼荣王琦凌蔚峰王伟豪欧阳鹏辉江西省残联技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共计29人)四级(29人)保健按摩师(29人)张丽婷周丰登郭建英肖六平王超范敦荣罗日伟邓长远王茂淮洪颂武朱清云周自顺李桂英汪春花俞丹丹谢划汪想乐邹传后汪建平周维更徐满球孔宪煌张理辉文医奇肖以祺陈瑜杨何茂雷泽青王加财江西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共计13人)三级(13人)通信设备检验工(9人)康乐李升华付阳宋雪飞王玲韩帆邓勋郭倩婷韦江红网络设备调试员(4人)王华付东贺珊岚潜磊江西省机械工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共计31人)四级(31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31人)陈林军王超逸罗燕华周子昂曹宝华余海虞宏波李大春包勇吴正峰袁光朱锦沛邹鑫熊其张俊明舒心淼黄卫海李文孙华赵红梅汤少华涂洋舒建平罗旭裘星海舒海梁游晶金熊壮莊李翊邓志清黄瑞欣江西金太阳教育研究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共计220人)三级(93人)高级育婴师(93人)刘秀文张小丽刘鸿珍江晓艳康演春廖彩华王桦刘燕华周运铭阳珍玉邱艳陈小花肖婉周春连温春花邓李镇黎丽美陈育林王燕李美玉黄小平蒙林芳朱淑云洪芳丽刘春兰肖承莲曾丽琴曾雪芬钟礼菁周梅黄焱曦黄清玉温智贤赖胜男袁国香徐小英盖伟熊小红刘志民李巧林卢小芬刘冬娣许石秀肖友娟万慧宇林桂莲李夏莲许连连杨俊阳英林月霞陈媛红华月兰刘冬华邹爱连王荣英洪丽霍巧莲金士洁刘红梅白素英邱夏微周玉婷金锐章小英焦卉彭炳莲孟晶晶贺运珍沈亚琳刘欣乐子匡瑞琴黄思楠干薇洪春荣洪文萍叶冬梅刘苏桃徐珍珍高尹林月珍罗玲陶一蕾季维娜周琼慧黄凤梅胡金兰陈玉珍曾伟涂宝琴彭婷婷杨凤连胡月明四级(127人)育婴师(127人)白慧魏红华朱晓琪周芸郑晓星汪成萍林阿眉卞倩裕游静宋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4年高技能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4年高技能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4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人社函[2014]32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4.29【实施日期】2014.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4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32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4号)和《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社〔2014〕8号)等要求,现就实施2014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各推荐1家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人社部函〔2014〕54号文件。

文件已公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首页“人才队伍建设”栏目中,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2014年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分为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两类:(一)新建项目。

全省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各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个新建项目。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号:国科办创[2015]20号颁布⽇期:2015-04-10执⾏⽇期:2015-04-10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和资⾦管理的若⼲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等)管理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为与各部门、各地⽅共建、共⽤、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作,服务⾏业、地⽅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库专家基本标准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层次专家组成。

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线优先。

⼊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1⽇及以后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的专业⽔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在时间和精⼒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作。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1. 具有副⾼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承担过中央财政⽀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项⽬(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管理等⼯作⼗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1. 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2001年3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社培就司发〔1999〕1999年9月,我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件)。

一年多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工作要求作了相应补充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要求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特点,从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出发,结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对残联、妇联等系统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要统一管理,加强指导,共同推进。

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按照62号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二、各地要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质量管理,不得随意简化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间、改变鉴定程序。

对申报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在培训中应增加国内外相关新知识及其应用成果的内容;在鉴定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首次全国职业指导人员统一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0〕14号)执行。

为帮助各地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师资和考评员、考务人员业务水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于今年第二季度组织举办示范性培训班。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条文释义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条文释义则【条文释义*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补充技术要求。

】本条是关于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为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补充技术要求》。

*第二条本补充技术要求所称机动车检验机构包括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机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对上道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排放检验的机构。

【条文释义】本条是适用本《补充技术要求》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第一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人社字[2015]127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5.02.16【实施日期】2015.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第一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12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19号)的具体要求,我省于2014年11月22日、23日开展了理财规划师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经资格审核、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及部分职业论文答辩综合评审,郑振雄等3165人鉴定合格,予以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附件: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2月16日附件江西省201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理财规划师二级(277人)郑振雄肖莹辉孙健曹珏苗莹婷王洁刘毅钟春敏万亚琼汤志颖管玉芬蒋坤杨慧肖进容朱小媚朱云虹胡红梅罗荔曹霞周梅吕艺黄川楠陈永甜伍莉彬闵德霞曾菥潘宇蒋忠何桂华张郁旋张会轻巫晓龙王学谦罗成廖群英廖小红袁海喜王霞陈敏高楹林芙平林焕飞林王平林小雅汤明芬王微丹吴小映吴芹芹夏池香池银平徐秀红薛晓霞杨妙玲姚碧霞叶赞呈尹蓓蕾张小平赵燕陈东风林有学姜春李素兵夏萍项爱珠陈春风陈群颖项美英姚洁张海燕周健曾发雄邓娴夏相军周辉荣姚敏符筠万文婷肖玉吴鸿迅陈强英周韦华张静李琴李辉平岳琳章莹邓志明李志庆俞丽华胡萍任思奇赖奕凯杨小群李淑燕薛金莲余春桃叶秀仙吴国云陈道芝李晓琴曾国华周晓娟董凤郑美英江玉辉王红星马乃平杨峰陈美霞陈樱荆玉菊朱君刘晓君李云凤方南曹奔徐波胡兰凤张丽霞殷秋容赵萍陈清陈聪陈榕丽陈喜云黄云涛蒋小宝蓝水莲李云钦林贵林贺芳林拟吟邱宏照杨剑胜林青霞冯雪平叶鑫余昌彬赵峰邹洲峰黄小英刘熙金鑫徐萌芳魏琦樊佳康宏伟叶小妹徐永玲张秋艳胡珂珊李霞陈舸浮李欢周琪张力文唐其磊柯滢蓥杨彬龚桂梅熊际凯马桂东罗卫安王卫华聂学俭俞永钢邹恂徐琳周平风黄继洪吴三平周丽萍邹浩宇谭菱徐芸戴玲玲邓杰徐秋范慧敏刘敏刘燕珍俞华欣彭莉虹杨咏梅陈丽琴孙丽娟黄雪贞吴海东张先娟霍贵广张小瑜陈少惠黄明涛王雪丽吴海珍严弘杨丽琴尤淑芳陈彬陈燕郭媛喆余莹王创刘笑姜红汤枚张珍杨雷梁丽华陈坚胡小圣黄琼姜鹏陈坚刘翔胡四方谭莹刘阳珺邓正峤高虹黄琛陈文婷陈文霞程建胜李佳徐红英张民赵美珍李湘李芸罗琦缪林曾曙光何本翠宋敏童婧涂燕青万文芳徐乔杨烨杨颖丽喻英付有来章蓉朱涛李武彭娟梅杨蓉王敏袁晨晨邓陈珠余葵雷晨平洪胜东应欣张欣欣张志萍单芳杨莉莹余祖良饶杏潘爱华杨玲曾琳黄定文周丹张重章江南洁鞠茹蔡智谢学彬陈迎光巫美玲翁嘉敏黄明媚黄锦秀陈秀清理财规划师三级(181人)彭圆圆米红娟黄燕聂丽娟陈永涛刘小芬吴燕萍章琳梁成秋兰静泽李恬甜刘娟廖依帆江苗罗韵刘慧邱声涛刘琳谢凯余辉鸿李远飞陈春生周艳春李晓曼周亚俐朱小龙邬崇煜袁海峰曾园钧赖诚恩何琼金乐卓艳菁李玉龙杨卫芝许丽霞李莹王春明魏高宝王方荣汪素芳桂晨希陈声超叶清萍易倩文叶琦温腾飞谢文华彭龙平陈广鹏李芳肖明亮刘煜刘玉陈子豪叶子歆李小玉蔡凤娇户梦瑶张景景葛敬敬尹莉华黄少华潘恺刘晟张斌朱干兰吴云琦阮思迪杨伟超吴尚增姚熙熙彭舜李柳军陈昂张琳琳沈图珊卢瑞剑罗薇邹焕峰彭勇清李寿林李向东王峥朱子奇郭媛媛宋乔刘浪刘华菁易文超黄琴琴程仁布范婕茹吴雅琪何志伟贺辉芳董姝贤贺杰龚崇伟阮书欢李竹云徐蕾吉忠英李乐陈思颖廖标光刘莎莎罗龙涛任意宋文珊孙洁童彤汪意夏尧吴凡吴娟秀奚瑶熊骞赵从峰赵政轩钟文娟周兰朱鸣邹颖邹源许珊赵倩胡海兰何金梅刘华兵董奕涛万婷徐竹江史振强陈吉清林若樊仕伟周伟强周丹杨朱洪波卢青云卢琳梁姜波魏文王颖婷高晓静赵晓宇吕宜江汤璐张珺伟李伊沫沈玲冯超尹凌吴丹周贤恪冯惠群刘媞丽方静杨灿黄衍林万婧高广志刘燕夏雪厉彦蕲雷力颖谌欣张功虎邓小桂程伟群刘燕徐佳尚英胡美华江冬梅杨志军钟小英孙倩欧阳锦华欧阳淑花秘书二级(17人)方超邝牟陈文瀚钟建军夏运美胡莹付颖袁向阳章丽群吴建强钱婷肖雪利熊艳王菲魏鹏飞刘娟王姗企业培训师二级(113人)凌岚方益秋刘亚飞李庆龚曼琪李俊汤丽万宜峰熊文清张向梅吕铁民温见莹沈亚红陈智丽吴芳红刘英毛凤娟侯蜀昌陈萃张葵葵郑艳吕倩邓红英戴勇王碧碧吴奕林杨井杜雅静熊晶姜军赵奇刘丽萍徐辉黄艳君徐慧琴梁伟王仪霓郭小林汪朝虹舒芮徐艳萍闵尊南罗辰熊木兰李蓉毛爱华赵玉莲彭细香周向阳喻根保章帆戎福龙唐琳艳徐俊喻睿矫红彦凌勇曾祝萍洪海生郑梦青孙歆霞郭润生徐俊徐杰徐桃红苗军赵丽苏子青徐海英韦登明王凤飞刘晓春穆正新彭玉玲蔡禛刘思湖杨帆余红梅鄢青云余春顾琦吕会格朱书荣黄瑶陈伦超肖晓斐廖庆庆余素珍黄婷婷朱华马如燕李文笛沈雯娟方晓英任旭焱卢艳李小荣周文强黄忠华辛星罗钰玲庞亮徐国军余龙辉王文莫华吴斌兵邹珺张艳姜玲王玉芳李楠欧阳微频企业培训师三级(8人)叶晶晶吴江宋彩云袁芝宏郭臻宁静邹韬张齐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799人)李沐香王飞张文娟钟哲辉戴耀洪褚薇薇黄雅倩张超群叶英赖霞任椰芬刘俊汤娜张鑫万莉亚景晟孙达央徐盛友刘子静卢晓燕屈颖罗晓琴胡智刘灵万欢徐星万秋卉徐漫胡小琴周琴雷雨霆侯乐顾岚岚田静廖媛媛陈涛邓权艺闵泉龙陈忠明张才华程璇张忠玲黄浩然俞敏杨晓靖胡慧吕虎何卉杨剑吴海福余璐蔡丽蓉苏苏孙国庆金小欢徐小燕陈锋熊琳邹霞胡欢欢冯苏民周玫玲裴艺泽曾启玲关欣陈锦妍喻凌志周小珊张鑫王艳娇付云丽廖意祝颖张小翠胡玉婷赵晓丽李芝芝朱思徐琳徐玲余晓丽赵盈姜丽娟刘卫香胡星丽黄雅雄陈钰杨文华席燕林连香卢淑清夏青吴赣鹃杨为简利蓉谢芳周建昌罗芬罗艳蔡娟郝明玉曹玲玲宁静王飞琴徐姗姗周红枚肖群陈瑜艾娇谌婕余琴邬丹姚尧席茜王林肖金荣郑珊珊李晨鸣周霏廖秀英陈波龚颖洁陈璐盛晓旭王寅华刘海燕王显秀刘青赵珍黎雪花李青夏美霞曾凌云杨柳胡振宇石阳龚爱平涂娟谢思思邹珍珎李启敏陈勇刘屹赵少辉李零零李佳觊万婷婷王伟思靳威峰钟丽娟胡霞付芳燕谢飞吴文美甘婷刘美红汪华艳邹莉黄兢江旋倪琴刘艳梅袁晓洁马岩林琦于伟蔡小丽朱海曲蒙晓芳刘建平叶祖明肖婷章婧张潇聂培李璞梁志飞廖堃陈岳王娜龚丽娜何佳真朱盈邹梦祺李德海廖彩霞代宏超李娟曹惠兰张慧慧崔江红唐贝黄维娜刘明印邓磊曹传牛朱睿杨雅麟汪燃李芳华李海忠饶文华邢云龙杨立李艳红叶蔚朱燕陈秀芳吴庆女田芳妍甘启红张维梁楚建柯书华曾兵黄孝节刘晓宇陈昭宇黄洪辉熊果彭昭陵张蓓张智冬汪艳妍杨子龙刘娟丁敏毛春玉陈敏萍管芳芳刘鹏翟晴岚唐娜娜徐桂华曾伟斌吴燕香高青黄琼珊李玲黄凤华李琼周菁刘新珍吴晓霞刘庆伟刘霞郑娟陈晨纪妙吟柴立静钟春林杨芮。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劳培[1995]123号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劳培[1995]123号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劳培[1995]123号1995年10月12日)各区劳动局:去年10月份,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粤劳培[1994]100号文)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机构评估标准》,在各区劳动局培训科的积极配合下,对由我市劳动行政部门于1994年5月31日前发放《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办学培训机构进行了评估检查,为合格的办学位换发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许可证》,并于1994年12月5日前按时向省劳动厅递交了《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情况汇报》。

今年7月11日,我局收到广东省劳动厅等四个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学检查的补充通知》(粤劳技[1995]66号),由于我们已于去年进行了一次大检查,今年我局培训处也计划在下半年结合培训机构属地管理、实行办学点登记制度进行一年一度的检查评估,因此,本此根据66号所进行的检查将采取自查为主的办法,希望各区劳动局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以迎接8月份省劳动厅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检查:一、对照省劳动厅66号文件,从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区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这一角度做好自查工作,于7月25日前把本次检查的结果向我局递交书面汇报。

二、通知由本区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对照深劳培[1995]124号文进行自查和整改。

8月30日前为各培训机构进行自查和整改的时间。

今年全市范围的检查评估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4.06.19
•【字号】浙科发计[2014]96号
•【施行日期】2014.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4〕96号)
各省属科研院所:
现将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共81项,下达给你们。

请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请在2014年7月10日前提交项目合同书,网址:http:
//。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合同书的,作放弃项目立项处理。

附件: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19日附件:
2014年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2.29•【字号】京人专技发[2013]305号•【施行日期】201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专技发〔2013〕30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一)2014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承担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验收。

二、专业实务考试要求(一)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实施,请相关专业参评人员在申报年度之前提早参加考试。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提供2011年-2013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2013年年底前取得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2013年的外语成绩。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原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 download);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用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bjpta )。

2014年度培训工作规划

2014年度培训工作规划

2014年培训工作规划2013年, 公司在宏胜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 制定了2013年度培训方案, 草莓及榴莲会培养方案, 1-12月份开展各类培训共计449场次, 合计37413.4小时, 人均约44.5时, 参与外部培训“星沙大讲堂”7个场次, 参与人数89余人, 内容涉及采购、车间管理、人力资源、质量等方面内容。

年度总体培训覆盖率达到99.5%, 覆盖较大,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培训要求。

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是分公司一线员工安全意识需加强;其次是通过本次岗位技能鉴定和应知应会考试, 各业务线员工都存在许多知识短板, 设备类初级通过率73.9%, 说明员工日常知识掌握能力欠佳, 再次是公司培训师队伍需要进行知识的补充与更新。

故2014年, 分公司将不断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 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与开发, 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和工作效率、优化人才结构构成, 培养员工忠诚度、凝聚力, 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现将2014年分公司培训工作安排如下:一、2014年分公司培训工作总体目标1.通过本年度培训与开发, 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2、建立全方面人才培养体系, 针对榴莲、草莓、蒲公英等不同从而全面提高公司整体人才结构构成。

3.本年度鼓励员工进行自学提升, 学历提升15-20人;增加职称25人, 有效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 本年度文化建设具体实施计划1.做好培训制度的规范化。

继续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 细化内容, 量化考核指标, 对本年度考核重点, 着重于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执行力、兼职培训师宣教能力及培训实际成效。

(1)1月底, 完成2014年度培训工作规划及培训工作考核方案, 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 细化内容, 量化考核指标。

(2)1月完成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调查, 并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

(3)1月前进一步明确和督促各各部门建立培训师队伍;确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培训师, 及下属的工段长宣教任务。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2.20•【字号】湘人社函[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55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范围(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二级、一级)、职业指导师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健康管理师(三、二级)、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和涉外秘书(五、四、三级)、公关员(五、四、三级)、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文化师、采购师(四、三、二级)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

二、时间安排全年共两次,时间分别是2014年5月17至18日、11月22日至23日(各职业等级鉴定时间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方式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一)鉴定申报1.各申报机构须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0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申报机构务必在规定截止的日期前(具体截止日期分别为2014年4月8日、10月14日),向我厅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

2014年体育中考各组人数统计情况

2014年体育中考各组人数统计情况

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技能测试工作补充通知
各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技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测试工作将于5月7日(周三)开始,各校具体测试时间将事先电话通知。

二、各校测试场地的布置按照《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组织实施细则》执行。

现将各测试项目场地布置数量公布(见附件),各校按照《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场地布置和器材物品准备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三、各校及时填写好《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考点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表》,按时上报教体局安监科。

四、各校要再次核实各项考务筹备工作,特别是考生准考证、报名序号、测试分组表及盛装、测试号码布、相关处室和物品等都要落实专人,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2014年体育中考技能测试各项目场地布置数量情况一览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4日2014年体育中考技能测试各项目场地布置数量情况
一览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京教职成[2014]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京教职成[2014]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京教职成〔2014〕4号)各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高中学校,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与协调发展,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市教委决定于2014年在职业高中开展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工作。

在区县教委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综合学校办学能力、师资情况和专业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将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试点计划和招生工作原则上每所学校试点1至2个专业,每个专业安排1个教学班,学校试点计划人数控制在80人以内。

区县教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参加试点的职业高中学校深入调研,结合区县实际生源情况,合理确定试验班的招生计划和规模。

试点学校要好招生准备工作,将试点专业列入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及时向区招办报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招生。

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试点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在职业高中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4〕1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与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子,加强在课程标准、教学过程、教研进修、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深入调研,制定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

试点学校要在4月7日(星期一)前提交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试点学校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于5月16日(星期五)前将修改后的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盖章后向市教委提交一式2份备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界山玉湖中心小学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
常识技能科检测的补充通知
各小学:
为了做好中心小学期末常识技能科的检测工作,现将考务工作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14年12月24日下午,2:50-3:30科学和绘画测试,3:40-4:20写字和体育项目测试。

二、检测学科
五年级科学、二年级写字(硬笔)、五年级写字(软笔)、三年级绘画、四年级体育(1分钟跳绳和1分钟仰卧起坐)(每个年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随机抽测其中一个班,被抽到班级学生全部参加测试)。

三、监考安排
带队行政监考人员监考学校备注
陈毓桢组长:徐宗荣
成员:陈长霖陈剑锋中心本部监考人员由所
在学校负责通
知,由组长负责
组织,于2:30
准时到达监考
学校。

陈顺金组长:邱雄彬
成员:辜秀洪沈国萍
槐山小学
潘兴华组长:王庆锋
成员:陈华清陈碧英(新)
界山小学
黄东文组长:陈建森
成员:庄挺峰陈维莺
东凉小学
潘永璋组长:陈建洪
成员:朱清海林秀钗
岭头小学
陈贵忠组长:林明华
成员:柯清兴林福珊
河阳小学
陈胜良组长:陈震煌
成员:陈元枝吴奕清
鸠林小学
潘继展组长:邱国贤
成员:陈梅珠王海英
大前小学陈文金组长:陈海燕狮东小学
成员:陈华敏林一彬
四、注意事项
1.各校要提前安排好检测用的教室或场地。

并在测试时派专人维持秩序,使测试免受干扰。

2.事先准备好测试班级学籍卡,并提供给监考人员,学生按学籍卡顺序排好座位。

3.每个测试项目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测试学生花名册一份。

花名册与学籍卡顺序一致。

若是残疾生在备注中注明。

同时需把电子稿发中心教务处邮箱。

4.科学(开卷形式)和绘画测试时间为40分钟,写字各20分钟。

绘画及写字用纸、跳绳由中心统一提供,其他工具学生自备。

5.测试时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班测试成绩。

6.试卷或测试材料由带队行政负责带到监考学校。

7.评卷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

附:
界山玉湖中心小学2014秋季常识技能科测试成绩记载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