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出《意见》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接待和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完整版)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力求精简,注重实效,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
原则上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每年不超过4次,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每年不超过6次,总经理办公会(含绩效考核会)每月不超过2次。
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各专业性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部门(单位)内部会议内周不超过1次。
二、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须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副总经理组织召开的会议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专业性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办单位根据会议性质向党群(纪检)工作部或办公室登记备案。
未经审批的会议,不得擅自召开。
三、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原则上开至主管级管理人员;党委会党委委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参加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原则上每个部门正职列席会议。
各专业会议原则上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四、努力提高开会效率。
各类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质量。
会前,会议议题提出部门要深入调研、认真准备,提出可供讨论的较成熟的书面意见;会议材料要指向明确、简明扼要,立足实际,具有可行性。
会议主持人应合理安排、控制好发言时间,掌握进度;发言者要讲短话、讲真话、讲有用的话,切忌长、空、假;发言内容不要重复、交叉,着重讲清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形成的决议条理要清晰,表述应明确。
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的公文,一律不发;对内容相近、体例相似、时效允许、可以合并的公文,不单独发文;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发公文。
关于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
关于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政府《关于持续整治“四风”切实精简政府文件会议的通知》(X政办明电〔X〕11号)精神,不断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现就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文件简报,切实转变文风(一)强化管理,控制发文数量。
1.科学制定发文计划。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年终制定下一年度发文计划并严格执行,减少临时性发文。
对未列入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要从严把关并按一事一报原则向市政府报批。
2.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发文。
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确需市政府审定的具体事项,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部门发文,文中应注明经市政府同意;贯彻落实省政府职能部门文件需要发文的,原则上由对口部门发文,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各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以政府名义报送文件。
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报送请示、报告类文件,不得要求其转发文件。
3.减少不必要发文。
政府机关要坚持少发文、发短文。
对内容相近的发文要尽量归并,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属于同一事项的应合并发文。
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发文。
上级已普发或公开发布的文件,下级不得层层转发。
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发文,须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按程序报批,不允许直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严禁多头报送,印发形式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公文办理工作规则等四项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报文部门不得自行确定文件印发形式。
(二)提炼内容,压缩文件篇幅。
精简文件要体现“短实新”的特点,要做到开门见山、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语言精练,减少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篇幅。
高中语文作文素材之时评例文:国办提出“硬杠杠” 精简会议改进文风
国办提出“硬杠杠”精简会议改进文风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与以往对改进会风文风的要求不同的是,这一《意见》没有对会风文风作高深意义的阐释,也没有作一般原则性要求,而是直接提出了约束性指标.比如:关于精简会议,《意见》从会议的规格、数量、规模、会期、形式、程序、效率、成本,八个方面都作了硬性要求。
关于精简文件,《意见》从文件的规格、数量、篇幅、质量、简报等六个方面,也都有了刚性规定。
无论是精简会议还是精简文件,一个显著特点是,能量化的都量化了。
改进会风、文风,我们提了不知有多少年,发的文件不知有多少个,对其重要性的强调、对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要求,说了一遍又一遍。
然而,尽管三令五申,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工作就是开会,开会就是工作"、“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依然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成常态。
会风文风的难以改进,势同顽疾.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也与我们以往提的要求过于原则不无关系。
这种原则性要求,往往是过于强调重要性,要求人们多去深刻领会理解并去贯彻执行。
但要真正执行起来,却有不小难度。
原因就在于,各人理解有差异,按照原则要求去对照,他的做法不能算错。
另一方面,也使我们也很难监督.对精简会议和文件,能量化的就量化,不能量化的提出明确指标要求,并使之成为一个刚性的规定,这就使其成为一道硬杠杠,各地各部门、单位在执行时也有了明确的依据,也使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有了衡量标准.因而,《意见》的出台表明,对于改进会风文风,我们已从原则要求迈向了指标管理.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抽象,一个具体;一个模糊,一个清晰;一个大概,一个精确。
这一管理模式转变的背后,更是管理思路、管理理念的转变。
这预示着,量化、指标等将被进一步引入管理领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量化、指标等管理理念的引入,并不是要取代原来的抽象与原则的管理理念.大千世界,事物纷繁复杂,简单的量化管理,不合乎事物发展规律,也不利于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
中办国办意见知识
中办国办意见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的文件,通常是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这些意见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政策指导作用,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创新、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办国办意见涉及的内容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教育医疗、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
这些意见通常是由党和国家高层领导部门、相关部委共同研究制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发布实施。
中办国办意见的发布旨在加强党和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各方面的工作思路和行动方向,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发展进程。
对于广大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政府来说,了解和遵守中办国办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且更好地参与和促进国家的发展进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办国办意见文件内容和解读可能随时间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及时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精文简会十项措施》
《精文简会十项措施》摘要:1.精简会议的目的2.精文简会的十项措施3.措施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4.措施二:压缩会议时间5.措施三:改进会议形式6.措施四:提高会议效率7.措施五:规范会议文件8.措施六:简化会议程序9.措施七:加强会议管理10.措施八:严肃会议纪律11.措施九:加强会议督查12.措施十:提高会议服务水平正文:为了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我国提出了《精文简会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旨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规范会议文件、简化会议程序、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议督查以及提高会议服务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提高政府效能。
首先,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是精文简会的重要措施之一。
过多的会议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影响工作效率。
因此,各级部门要合理安排会议,避免召开不必要的会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其次,压缩会议时间是精文简会的另一重要措施。
要求各级会议要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减少空话、套话,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效果。
改进会议形式也是精文简会的重要内容。
通过采用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方式,减少现场会议,既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又方便了与会人员。
提高会议效率是精文简会的关键目标。
各级部门要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材料准确、完整,为与会人员提供充分的参考。
同时,会议主持人要引导会议节奏,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规范会议文件是精文简会的基本要求。
各类会议文件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复杂的报告,以便与会人员快速了解会议内容。
简化会议程序有助于提高会议效率。
各级部门要简化会议流程,避免过多的程序性事项占用会议时间,确保会议主题得到充分讨论。
加强会议管理和督查是确保精文简会措施落到实处的保障。
各级部门要加强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会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同时,加强对会议的督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提高会议服务水平是精文简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精简会议和⽂件的意见⽂号:中办发[2001]27号颁布⽇期:2001-12-04执⾏⽇期:2001-12-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党的⼗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改进领导⽅式和⼯作⽅法。
下决⼼精简会议和⽂件,改进会风和⽂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改进作风,深⼊实际,切实精简会议和⽂件,并采取了⼀些实施措施,取得了⼀定成效。
但是,会议过多,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过多,各类⽂件简报过多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影响了领导机关和领导⼲部同⼈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抓⼯作。
为此,要把进⼀步精简会议和⽂件,作为全⾯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个突出问题来抓。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律要从严掌握。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利⽤现代通信和技术⼿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律不准巧⽴名⽬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轮流做东的“⽚会”。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各地区、各部门⾸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举⾏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发⾸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等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2.压缩会议活动规模。
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员。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应按照批准的⽅案组织实施。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会期不得超过3天,与会⼈员最多不得超过300⼈,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邀请各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若干规定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
若干规定
无
【期刊名称】《内蒙古工作》
【年(卷),期】2002(000)001
【摘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
作方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就精简会议和文件有关问题
重申并作出以下规定:
【总页数】3页(P4-6)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2
【相关文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若干规定 [J],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
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若干规定 [J], ;
3.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
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 [J], 无
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J], ;
5.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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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的意见
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2.07•【字号】豫办[2002]1号•【施行日期】200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的意见(豫办[2002]1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和不必要的事务性活动中解脱出来,切实转变作风,搞好调查研究,集中精力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精简会议、文件及减少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重申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精简各类会议活动1、省委各部委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带头精简会议活动,各地安排会议活动要从严掌握。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能在小范围内布置的工作不开大型会议,能到现场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开会。
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尽可能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2、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省直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并且一般只开到省辖市,不扩大到县。
各部门研究部署本系统工作,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对口部门工作安排的会议,不得要求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召开。
3、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不得巧立名目召开各种联谊性的所谓业务研讨“片会”。
4、要压缩会议活动规模,尽量减少参加人员。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和与会人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精简工作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精简工作的指示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精简工作的指示(1955年12月29日)从今年春季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精简国家机关以来,国家机关的精简工作,首先在中央一级和北京市机关中开展,并且已经获得了显著的成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机关,有的正在进行,有的正在准备进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指示:一、国家机关的精简,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厉行节约、积累建设资金的必要手段,也是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保证社会主义建设胜利前进的有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国家机关的建设和国家机关工作的改进上,是有更大成绩的。
但是在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现象。
根据中央一级机关精简工作和各地报告,主要问题是:上层领导机关机构重叠、编制庞大、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而基层组织则又一般是骨干缺乏、领导力量薄弱;在事业、企业单位中是行政管理机构庞大,非业务人员或非生产人员过多。
这些不合理的现象,必须及时地坚决地加以改变,才能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因此,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事业、企业单位,都必须本着「精简机构、紧缩编制、调整干部」的方针,认真地、彻底地、实事求是地进行精简,根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要求,该多减的多减,该少减的少减,该增加的适当增加,达到缩减行政编制,节省行政经费,合理使用人力,进一步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保证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目的。
二、为了贯彻国家的精简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当在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要求下,根据紧缩上层、充实基层和生产建设单位的原则,对各级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和编制加以全面的检查研究,作出全省、全区、全市的精简计划。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为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进一步贯彻局制定的《关于改良工作作风亲密联络群众五项规定》,改良工作方法,进步工作效率,努力构建效劳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机关,经党工委研究,现制定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制度。
一、精简各类会议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工作内容一样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一样或穿插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每年园区企业工作会议原那么上不超过3次〔因特殊工作急需召开的会议除外〕。
各局室业务工作部署会每年原那么上不超过2次。
与消费经营有关的座谈会因详细情况而定,提倡多会合并召开。
2. 有序安排企业参加县上会议。
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企业参加的,要求详细企业参加的,按要求通知通知参会;未明确企业的,按方案轮流安排企业参加。
尽量减少同一企业参会次数。
3.严格会议报批程序。
各局室召集企业法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召集企业副职或其别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议通知程序。
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原那么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备案。
涉及各局室的大型业务会议,由各局室负责通知,报办公室备案。
5.实在进步会议质量。
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一般工作部署性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30分钟之内,发言控制在5分钟左右。
会议要主题突出,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会前要深化调研、充分准备,典型经历和参观现场真实并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推广性;会议文件要指向鲜明、文字精炼,目的任务和政策措施详细、实在;会上要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讲管用的话。
6.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会议节省高效、标准有序。
会议承办科室要提早做好会议安排,精心搞好会议准备和效劳工作。
各种会议要坚持就地就近原那么,不准搞大规模参观,不准发放纪念品和各种实物。
要认真做好会议经费预算,努力压缩各种不必要的开支。
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关于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的实施意见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会议频繁、文件过多、简报过滥的问题。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结合**“四风整治会战”工作部署。
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在精简会议上,将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如***常务会、**办公会等例会。
第二类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主要领导参加的全**性会议。
第三类是**政府领导提议召开的各类协调会、调度会等专项会议。
对于一、二类会议,年初作出全年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
对于第三类会议,总体采取6项措施进行精简。
一是凡可由部门召开的全**专业性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确需提高规格,报两办,并经**委、**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对中央和省、市直接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再另行开会;三是保证会议质量,严控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四是不要求与会议无关或关联不大的领导陪会;五凡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能合并打捆召开的,不单独召开;六创新会议形式。
提倡召开现场会、碰头会、视频会议等就地解决问题的会议。
二、在精简文件上,将实行无必要不行文原则管理。
一是各类表彰决定、意见等在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不另行文,只编文号打印存档备查;二是能用电传、电话等非文件形式办理的事情,一律不发文件;三是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四是以会议材料印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发文,会后可以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送电子文档,登记备查;五是上下一般粗的文件,特别是规范性文件不再进行“解读性”重复行文,**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六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发文,不得超规格行文;七是凡属党委、政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行文;八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
三、在精简简报上,实行一次性精简到位。
除**政府保留一份信息简报外,其余一律停发。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通知一要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数量和规模。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大会,召开前应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的会议方案,并提前15天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审批。
分管市领导召开的全市性大会,一般不要求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部门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大会,一般不邀请市领导参加。
市委、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能够由各部门自行召开的大会,不得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
每星期四为市领导下基层调研日,一般不安排各类会议;法定节假日一般不安排全市性大会。
严格控制各类纪念会、研讨会、报告会、表彰会等,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联谊性的“片会”;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要注重会议效果,切实改进会议的形式、程序和会风。
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
全市性大会应尽量减少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3位,每位不超过8分钟,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利用市公务网积极推进会议预报制度。
确定召开的全市性大会,一般至少提前3天发出会议通知,无特殊情况不作临时调整。
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经费的规定,不得发放纪念品和礼品,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地召开,不得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
二要精简活动,严格把关。
(一)要坚持少而精,严格审批各类事务性活动。
各类大型活动凡以上海市或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区市联合举办的,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中央有关部门、外省区市省部级领导出席的,均应提前30天将活动方案及有关方面审核意见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已经批准的例行性大型活动,自第二届起可不再报批。
其他各类活动如需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一般活动提前7天、集体活动提前15天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统计信息的意见-
西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统计信息的意见正文:---------------------------------------------------------------------------------------------------------------------------------------------------- 西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统计信息的意见各处、室、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统计信息、改进文风、提高文件效用,更好地服务统计工作大局,根据中办发〔2012〕216号、陕办发〔2012〕18号、市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进一步精简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精简各类文件(一)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单独行文能够解决的,不联合行文。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各自行文。
(二)对上级机关的文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不得原文转发。
中央、省上发至县团级的文件,市上如无新的、重要的政策性规定和安排部署,市局不再发文。
已标注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翻印。
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市委、市政府文件,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三)倡导面对面地协商办事,解决问题。
凡已通过当面商定、电话联系、开会协商等方式解决或答复的问题,或将领导批示、指示已抄送、复印有关单位执行的,市局不再下发文件。
(四)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
大型普查、调查表彰工作由普查或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
年报表彰由局年报办统筹,系统内区县、开发区年度工作表彰由局目标考评办统筹,报局长办公会决定后统一予以表彰。
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对各项工作进行表彰,如特殊原因要求单独表彰的,须经局长办公会决定后方可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0.26•【字号】云政发[2000]174号•【施行日期】200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0]17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存在的各种会议和文件偏多的现象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对待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应当看到,各类会议和文件偏多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部门内设机构召开的会议过多过滥,各种照抄照转的文件和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的现象十分突出,使不少机关和领导干部陷入“文山会海”,不能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同时也助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影响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改变这种状况。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一)省政府及其各工作职能部门、各地区召开各类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对于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够深入基层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会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当合并召开。
(二)进一步大力精简各类会议。
省级各部门1年内只能召开1—2次全省系统工作会议,且不能要求地州市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参加。
各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第二年要召开的本部门本系统的全省性会议计划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12.31•【文号】•【施行日期】2007.12.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的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控制会议规格。
从严控制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
国务院办公厅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
(二)控制会议数量。
国务院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国务院部门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报送请示时应详细说明理由。
(三)控制会议规模。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会议代表最多不超过260人。
(四)控制会期。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五)改进会议形式。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如设主席台,一般只安排国务院领导同志、会议主持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座;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直接开到基层的电视电话会议,尽量安排中国政府网进行网上直播。
(六)简化会议程序。
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全体会议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一般不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安排部门的表彰、颁奖等活动。
(七)提高会议效率。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汇报人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一般每位不超过5分钟(汇报和发言要求应写入会议通知);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至少应提前2天完成报批手续,提前1天印发与会同志。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公文处理【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3]19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12.19【实施日期】2013.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9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19日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改进会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现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创新政府工作方法,提倡少开会多调研省政府领导以及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尽量减少开会,统筹安排好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区、到各行各业工作一线去,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实的具体指导。
二、坚持统筹安排注重效果,着力开好全体会议加大政府会议统筹协调力度,对确定召开的会议要在充分准备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完善省政府全体会议召开方式,原则上全体会议在每年的4月、7月、10月下旬召开,会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充分征求各分管领导的意见,汇总各分管领域需要部署的重点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作全面部署。
三、坚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大力减少会议数量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关联度比。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局直各单位:为切实改变各类文件、活动过多,各类会议、简报过多及会议纪律不严肃的状况,使各单位和部门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及改进会风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管理,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一)大力压缩发文数量。
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
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对上级文件,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
对确定印发的文件简报,要从内容、形式、发送范围、印数等方面拟定具体改进措施。
会议应减少印发文件和材料,不得攀规格、讲排场。
(二)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转发;如重大决定、实施方案等涉及全局工作的经局党委同意后,才能下发。
(三)下大力气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各单位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一)减少会议活动数量。
各单位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不是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实质性问题的会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从严控制,凡可由股站或各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各股站每年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二)压缩会议活动规模、会期。
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精简实效的原则,端正会风,讲求效率,召开会议要从严控制与会人数和工作人员数,凡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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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出《意见》要求进一步精
简会议和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突出问题来抓。
《意见》指出,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
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并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会议过多,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过多,各类文件简报过多的情况
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影响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力抓工作。
《意见》强调,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轮流做东的“片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各地区、各部门首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比等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意见》要求,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
中央和国家
机关各部门不能以地方领导同志是否出席本系统的会议活动作为衡量地方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依据。
省区市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也不要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不得借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
需要安排住宿的,要在定点接待的宾馆、招待所,不得安排豪华宾馆、涉外旅游饭店。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
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意见》要求,安排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要坚持突出重
点、精简务实的原则。
为了减少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除因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邀请领导同志参加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颁奖等活动。
《意见》要求,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应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内容要准确、鲜明、生动,播报时间、篇幅要尽量简短,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意见》强调,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
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各地区、各部门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
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上下功夫。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推动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转载自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