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二)

合集下载

2016年吉林三支一扶考试法律常识模拟题2

2016年吉林三支一扶考试法律常识模拟题2

2016 年吉林三支一扶考试法律常识模拟题 2
【法律常识模拟题】 (多项选择题)
1、衡量公民行为能力有无的标志是( )。

A. 是否达到一定年龄
B. 是否具有本国国籍
C. 神智是否正常
D. 是否具有权利能力
答案:AC
2、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 )。

A. 国家工作人员
B. 司法工作人员
C. 审判工作人员
D. 某些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BCD
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 )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A. 服从监管
B. 悔改表现
C. 立功表现
D. 积极参加劳动
答案:BC
4、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

A. 贪污罪
B. 介绍贿赂罪
C. 玩忽职守罪
D. 泄露国家机密罪
答案:C
5、新《刑法》规定渎职罪包括( )。

A. 滥用职权罪
B. 行贿罪
C. 受贿罪
D. 行政执法人员构私舞弊罪
答案:AD。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三)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三)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三)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常识练习题》,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 )。

A.民主集中制B.下级服从上级C.民主协商D.言论负责答案:C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 )。

A.权利B.义务C.权利和义务D.职责答案:C3.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答案:C4.新中国成立后,从( )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

A.1954年B.1975年C.1978年D.1982年答案:A5.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 )行使。

A.国家主席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国家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D.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答案:C法律常识练习题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常识练习题》,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通用基础知识笔试练习题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通用基础知识笔试练习题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通用基础知识练习题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通用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

参照历年考情,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各个地市独立发布公告的,每个地市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包括综合岗、教师岗、医疗岗。

不同地市的不同岗位考试内容一般不同,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又叫通用知识)为必考内容,所以特提供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供大家备考所用。

现为大家附上2013吉林松原学子归巢计划招聘考试真题(部分)在吉林省事业单位通用基础考试中,常识问题是必考试题之一。

这一部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

因此,吉林中公教育团队条分缕析的归纳出常识问题的常考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1、“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的两面大旗:反对旧礼教,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2、《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3、八股文中的八股: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4、八卦: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分别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5、八门:巾-算命占卦的皮-卖草药的彩-变戏法的挂-江湖卖艺的平-说书评弹的团-街头卖唱的洞-搭蓬扎纸的聊-高台唱戏的6、巴金'爱情'三部曲:雷电雨'激流'三部曲:家春秋7、北宋四大书法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8、北宋文坛四大家:王安石、欧阳修、苏轼、黄庭坚9、常把宋词分为豪放,婉约两派。

前者以苏轼,辛弃疾为代表,后者以柳永,周邦彦,李清照为代表。

10、初伏,中伏,末伏统称三伏。

夏至节的第三个庚日为初伏的第一天,第四个庚日为中伏的第一天,立秋节后的第一个庚日是末伏的第一天。

初伏,末伏后十天,中伏十天或二十天。

11、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12、大李杜:李白、杜甫;小李杜:李商隐、杜牧13、道教四大名山:湖北武当山、江西龙虎山、四川青城山、安徽齐云山14、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是:春秋15、第一部兵书:孙子兵法16、第一部词典是:尔雅17、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是:永乐大典18、第一部断代史:汉书19、第一部国别史:国语20、第一部记录谋臣策士门客言行的专集:国策战国策21、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22、第一部科普作品,以笔记体写成的综合性学术著作:北宋的沈括的《梦溪笔谈》23、第一部日记体游记:明代的徐宏祖的《徐霞客游记》24、第一部神话集:山海经25、第一部诗歌理论和评论专著:南北朝梁人钟嵘的《诗品》26、第一部诗歌总集是:诗经27、第一部文选:昭明文选28、第一部文学理论和评论专著:南北朝梁人刘勰的《文心雕龙》29、第一部文学批评专著:《典搜论•论文》(曹丕)30、第一部文言志怪小说集:神记31、第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世说新语32、第一部语录体著作:论语33、第一部专记个人言行的历史散文:晏子春秋34、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35、第一篇报告文学作品是:(夏衍)包身工36、第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357句,1785字)37、第一位开拓“童话园地”的作家是:叶圣陶38、第一位女词人,亦称“一代词宗”:李清照39、第一位女诗人是:蔡琰(文姬)40、第一位田园诗人:东晋,陶渊明41、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42、殿试三鼎甲:状元榜眼探花43、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凌蒙初)44、佛教三宝是:佛(大知大觉的)法(佛所说的教义)僧(继承或宣扬教义的人)45、佛教三藏:总说根本教义为经,述说戒律为律,阐发教义为论(通晓三藏的叫三藏法师)46、佛教三昧:止息杂虑,心专注于一境。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2)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各个岗位内容如下:2015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综合岗】通用知识C卷【教师岗】通用知识A卷 +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医疗岗】通用知识B卷 + 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导语】结合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情,建议重点以通用知识复习为主,今天为大家准备了通用知识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项内容。

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节选:法律1.法学基础理论。

基本概念、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2.宪法。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有关部门法。

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诉讼程序法、国际法等。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

A.6个月以上,20年以下B.6个月以上,15年以下C.15日以上,15年以下D.15日以上,20年以下【正确答案】:B2.贾某抢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则杨某尚需执行的最高刑期为( )年?A.18B.20C.23D.25【正确答案】:A3.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

A.管制B.拘役B.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正确答案】:A4.不适用缓刑的是( )。

A.累犯B.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C.暴力犯罪D.再犯【正确答案】:A5.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

A.时效延长B.时效继续C.时效中断D.时效中止【正确答案】:C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共三十套精选题,分别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题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薄弱环节进行相关试题的下载复习,祝大家备考成功。

知识扩展: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通用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部分(8)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部分(8)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部分(8)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法理学之法产生的阶级根源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理学之法产生的阶级根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

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以前,人们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关系,那时的习惯也是符合氏族公社全体成员利益的,人们能自觉遵守。

后来到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公社制度的解体,私有制和阶级开始产生。

私有制的发展促使私有者吸收更多的劳动者为其创造剩余产品,战俘不再被杀死而是作为奴隶保留下来,奴隶制开始萌芽了,随着个体劳动发展成为普遍现象,产生了个体家庭私有制和子女继承制,社会逐渐向两极分化:一些氏族部落首领通过剥削和掠夺而成为贵族和奴隶主,而广大自由民由于货币、高利贷以及土地所有权和抵押的开始出现而沦为债务人,进而沦为奴隶,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与奴隶、贵族与平民、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他们由于根本利益冲突而进行着不可调和的斗争。

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习惯已不能调整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关系了,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它的统治地位,除了组织国家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外,还把它的阶级意志制定为法,把被统治阶级的活动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并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以及统治者与同盟者的关系。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介绍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介绍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介绍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法律是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的有力保证和依靠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是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的有力保证和依靠》,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法律的许多规范直接表现了道德的规范和要求。

比如,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机密等,既是道德规范、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规范、法律义务,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否则,既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也要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但也有些法律规范,虽然没有直接的道德要求,但其内容还是充满了道德精神。

比如,婚姻法把男女平等、互敬互爱、尊老爱幼等道德风尚提升到了法律原则的地位。

国际法之国际法的法律性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国际法之国际法的法律性》,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律得到所有国家承认。

这不仅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及各国的国内法中反映出来,还可以从国家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其他实践中得到印证。

2016吉林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篇上

2016吉林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篇上

2016吉林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篇上想关注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即时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

网址在本右上角页眉位置,考生可以复制粘贴登录、收藏这个网址以便后期公告的查找。

现为大家附上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考前复习资料:法律法规【必备考点】1.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2.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点击查看: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3.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即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物权。

根据《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1)占有。

所有人可以合法地占有所有物。

(2)使用。

使用是按照不同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工作、生活需要。

(3)收益。

收益是指通过占有、使用财产等方式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

(4)处分。

处分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确定物的命运。

4.正当防卫及其构成要件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备考(二)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备考(二)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备考(二)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主要分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以及各个地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例如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其中地市事业单位考试基本每年一次大型考试公告。

但是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有若干次,并且省直的公告主要是按号发布的公告,例如吉林省直事业单位1号公告、2号公告等。

有一部分省直公告是本科生可以报考的岗位,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现附上吉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备考(二)第一部分【导语】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全新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就在中公事业单位。

1.服刑犯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下列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是( )。

A.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B.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C.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D.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的答案:D2.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 )A.任何法院B.中级以上人民法院C.高级以上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 )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A.服从监管B.悔改表现C.立功表现D.积极参加劳动【正确答案】:BC4.某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 。

A.五年B.十三年C.七年D.十五年【正确答案】:B5.以下属于减刑的是( )。

A.甲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确有悔改,减为有期徒刑20年B.乙被判处罚金5000元,因其经济困难,法院将其罚金减为2000元C.因丙的主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法院将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10年D.丁某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正确答案】:A现附上吉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备考(二)第二部分【导语】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全新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就在中公事业单位。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部分(11)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部分(11)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部分(11)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

两者的区别是: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3.依据的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

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知识(2)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知识(2)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知识(2)长春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每年长春市将发布多个招聘公告,公告可能是一次性发布,也可能是按号发布,例如2015年,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共发布到12号招聘公告,其中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1号)是每年招聘人数最多,参与人数最多、岗位可选最多的一次招聘,因此把握住长春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第一号公告至关重要。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题型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主观题(公文改错、作文等)。

现为大家附上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经济法之非全日制用工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经济法之非全日制用工》,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用工的一种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法律允许非全日制用工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为保障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行政法之国家赔偿费用来源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重点总结(五)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重点总结(五)

2016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历史知识总结(五)——知识产权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通用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

参照历年考情,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各个地市独立发布公告的,每个地市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包括综合岗、教师岗、医疗岗。

不同地市的不同岗位考试内容一般不同,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又叫通用知识)为必考内容,所以请大家重点复习这方面的内容。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知识产权(上)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l) 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

这个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是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其有法定性。

知识产权必须经过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

(3)知识产权具有专摧到生。

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力人所专有,权力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力,否则为侵权。

(4)知识产权其有时间性和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地域的限制。

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有效期届满,权力人以外的任何人可无偿使用,不会发生侵权问题。

二、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与内容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民事权力。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它同版权系同义语,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力,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历史常识备考(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历史常识备考(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历史常识备考(2)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总称为“北朝”。

420年,刘宋取代东晋,历经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史称“南朝”。

南朝和北朝合称为“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9年)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

由于长期的封建割据和连绵不断的战争,使这一时期中国文化的发展受到特别严重的影响。

其突出表现是玄学的兴起、佛教的输入、道教的勃兴及波斯、希腊文化的进入。

历史常识练习题(二)1.贾思勰的著作是 ( )。

A.《神农本草经》B.《水经注》C.《齐民要术》D.《九章算术》【正确答案】:C2.《水经注》的作者是 ( )。

A.祖冲之B.郦道元C.顾恺之D.贾思勰【正确答案】:B3.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高的艺术成就是( )。

A.书法艺术B.石窟艺术C.绘画艺术D.佛教艺术【正确答案】:B4.北朝时期石窟艺术是随着宗教的传播发展起来的,这种宗教是( )。

A.伊斯兰教B.基督教C.佛教D.道教【正确答案】:C5.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了对促进我国古代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措施是( )。

A.建立专制集权统治B.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C.焚书坑儒D.北击匈奴,修筑万里长城【正确答案】:B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共三十套精选题,分别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题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薄弱环节进行相关试题的下载复习,祝大家备考成功。

知识扩展: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通用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

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是5月份左右出公告,出公告之后一个月之内就会笔试,但是具体的考试的内容需要以公告发布要求内容为准。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五)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五)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五)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1)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常识练习题(1)》,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

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

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 )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市公安局B.区治安联防队C.区公安分局D.李某答案:C2.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

几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C.过失致人死亡D.不构成犯罪答案:A3.我国对作品实行( )原则,作者在作品完成时即取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A.实际履行B.协作履行C.自动保护D.先申请答案:C4.在数罪并罚中,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

A.限制加重原则B.吸收原则C.相加原则D.以上答案都不对答案:C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

2016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长春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每年长春市将发布多个招聘公告,公告可能是一次性发布,也可能是按号发布,例如2015年,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共发布到12号招聘公告,其中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1号)是每年招聘人数最多,参与人数最多、岗位可选最多的一次招聘,因此把握住长春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第一号公告至关重要。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题型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主观题(公文改错、作文等)。

现为大家附上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法理学之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理学之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

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般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不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条件被该案件事实所满足,那么,这条规则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就被确定地适用该案件,也就是说,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如果该规则规定的条件没有被满足或者由于与另一个规则相冲突而被排除,那么,该规则对该案件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

2016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常识练习题(二)

2016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常识练习题(二)

2016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法律
常识练习题(二)
想关注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新消息,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

网址在本右上角页眉位置,考生可以复制粘贴登录、收藏这个网址以便后期公告的查找。

现为大家附上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通用知识考前复习资料:【导语】
为大家带来的是白山市事业单位考试2016通知知识复习资料。

吉林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现代结构形式一般是( )。

A.单一制
B.联邦制
C.邦联
D.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答案:D
2.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人员组成。

A.由选举产生的
B.由本民族
C.主要由本民族
D.由本民族和其他民族
答案:C
点击查看: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3.下列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

A.选民资格案件
B.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
答案:D
4.法律规定,著作权( )。

A.自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C.自作品开始构思之日起产生
D.自作者死后50年产生
答案:B
点击查看:吉林省教师招聘公告
5.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5%
B.10%
C.15%
D.20%
答案:D
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请登录网址:/jilin/。

请收藏这个网址,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民法名词解析(4)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民法名词解析(4)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民法名词解析(1)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常识】复习资料:民法名词解析(1)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民法名词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一、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社团法人,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

三、财团法人,是指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

四、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因此,企业法人相当于传统类中的营利法人。

五、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的经费,具有法人组织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六、事业单位法人,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

七、社会团体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

八、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九、监护,是指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理制度。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文化常识备考(1)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文化常识备考(1)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文化常识备考(1)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各个岗位内容如下:2015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综合岗】通用知识C卷【教师岗】通用知识A卷 +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医疗岗】通用知识B卷 + 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导语】结合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情,建议重点以通用知识复习为主,今天为大家准备了通用知识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项内容。

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节选: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1.时事政治。

近一年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重大会议、政治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等。

2.自然、历史、人文、科技、生活、安全等常识及吉林省省情。

一、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

腊月的最后一天为除日,晚上叫除夕,大年夜。

除日活动有三个特点:一是响 (放鞭炮),二是红(贴春联),三是火(点灯守岁)春节是展示民间百俗的综合性大节,既有迎喜纳福、阖家团聚、娱乐社交的习俗活动,也有祭祀神佛祖先驱邪免灾民俗事象。

二、元宵节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即阴历正月十五日。

元宵有张灯、看灯、吃元宵、踩高跷、猜灯谜等风俗。

三、清明节清明又称“寒食节”。

农家多要上坟祭祖,培土植树。

机关、学校也多在清明前后到烈士陵园扫墓或组织春游。

四、端午节端午节即农历五月初五,家家要吃粽子,农村妇女、小孩有头戴艾叶,腕系花绳之俗。

五、七夕节我国民间传统节日。

又称少女节或乞巧节。

也被现代人称作“东方情人节”。

七夕节以牛郎织女的传说为基础。

每年七月初七晚上,妇女们趁织女与牛郎团圆之际,摆设香案,穿针引线,向她乞求织布绣花的技巧。

在葡萄架下,静听牛郎织女的谈话,也是七月七的一大趣事。

六、中秋节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

中秋节是中国人特有的月亮节、团圆节。

中秋节的习俗有赏月、吃月饼、吃团圆饭、放花灯等。

七、重阳节重阳节为农历九月初九,是魏晋以后兴起的节日。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行政法之国家赔偿制度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行政法之国家赔偿制度

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
行政法之国家赔偿制度
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一举成功!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
的活动。

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
1.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虽然侵权行为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这些机关或工作人员,而是国家。

国家对受害人给予的赔偿来自国库。

2.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在这里,国家机关包括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设置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上述机关的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

此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人员。

凡上述机关、组织及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国家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3.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同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也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和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所谓"违法",不仅指违反法律、法规,而且包括违反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法的基本原则、法的精神。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知识(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资料:法律知识(2)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知识(2)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复习资料:商法之合伙的概念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商法之合伙的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

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

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

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通则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于1997年2月,2006年8月进行了修正。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备考资料:法律常识练习题(二十二)
根据2014——2015年两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分析,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有且仅有一个全市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以及有限的几个小型招聘公告。

因此,把握住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至关重要。

每年一次的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是在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发布,因此各位同学可以先参加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再报考参加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笔试科目不同,通用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现为大家附上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基本常识】复习资料:
法律常识练习题(1)
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常识练习题(1)》,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A
2.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B
3.上级人民法院(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监督
C.组织
D.管理
答案:B
4.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 )。

A.一般主体
B.国家工作人员
C.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D.国家机关
答案:C
5.宪法规定,社会主义( )神圣不可侵犯。

A.全民所有制经济
B.公共财产
C.集体所有制经济
D.计划经济
答案:B
法律常识练习题(2)
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法律常识练习题(2)》,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 )的商标。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答案:A
2.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
D.拘役
答案:C
3.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答案:A
4.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5.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 )年。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答案:B
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各个地市发布时间参考:
3月份: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4月份: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
5月份:吉林特岗教师、白城事业单位招聘、延边事业单位招聘、辽源事业单位招聘6月份:白山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
7月份:松原事业单位招聘、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
8月份:四平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
以上时间只是作为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各个地市备考时间参考,具体的时间以考试公告为准,其中吉林省直公告贯穿全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