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2001年3月20日7时50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I4采区8175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96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重大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1,男,37岁,中专,安全科副科长,15年工龄,专业技术教育及公司区队长岗位培训
赵某,男,38岁,小学,采煤工,5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潘某,男,33岁,初中,采煤工,3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吴某,男,42岁,小学,采煤工,6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张某2,男,26岁,初中,采煤工,1月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一、工作面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8175工作面位于I4采区,上部境界为F6-6断层和8173工作面溜子道,下部境界为F8断层,煤层倾角21度,煤厚2.2-4米,工作面走向长910米,工作面面长81~150米,切眼长度106米;工作面直接顶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层理、节理发育,易离层冒落;直接顶厚度6.1米,7、8号煤煤层间距9.9米;工作面切眼附近揭露一条与切眼斜交的正断层,断层落差1.2米,断层面距下巷溜子道23米。
该工作面初始设计为网格式高档放顶煤开采工艺,材料道、溜子道和切眼均沿煤层底板布置,工作面两道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切眼采用锚网梁支护,切眼断层段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
工作面两道净高均为2.2米;切眼锚网支护段为矩形断面,净宽3.5米、净高2.1米;切眼工字钢支护段为梯形断面,上净宽3.0米、下净宽3.8米、净高2.1米。
由于放顶煤设备原因,工作面改用。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煤矿运输是矿井生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做好煤矿运输工作能够为整体矿井生产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依据。
然而,目前我国煤矿运输中还存在较多的风险事故,例如由于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出现违章蹬车行为等,进一步引发风险事故。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供大家阅读!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篇1:2009年3月21日中班(16时~24时),玉皇山煤矿由当班值班长柏兴金安排该班作业任务。
当班井下共安排4个作业地点且均分布在第三水平。
当班共有作业人员17人。
其中:北大巷岩掘工作面3人,南大巷石门岩掘工作面3人,南大巷煤掘工作面3人,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4人;一水平车场暗斜井绞车司机1人,挂钩工1人;二水平暗斜井绞车司机1人(推车挂钩由各工作面人员兼负);井下值班长1人。
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4人分别是大工柏化国、柏南生,小工黄付清、曾庆亮;南大巷煤掘工作面3人分别是大工柏南乐、柏共产,小工邓付国。
3月21日15时40分左右,中班井下作业人员接受生产任务后陆续到达作业地点。
柏化国带领本工作面人员在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打眼放炮后,约16时30分,安排小工曾庆亮到二水平上部车场先将材料车下放到第三水平(工作面需要支护材料)然后再调空矿车到工作面装煤,自已则与柏南生、黄付清在三水平井底车场等待;这时,南大巷煤掘工作面的采煤大工柏共产也来到二水平车场放空矿车到三水平本工作面装煤矸。
16时48分,曾庆亮和柏共产协商一趟下放1个装满树木的材料车和1个空矿车,曾在前边推材料车,柏在后边推矿车,曾将材料车和矿车连好钩后,看到柏共产提着钢丝绳大钩也在连钩,误认为已连好钩,于是继续埋头推材料车往下放,等材料车越过变坡点,曾庆亮发现钢丝绳大钩未连好,材料车和矿车飞速向三水平井底车场跑去,将坐在井底车场的柏化国、柏南生撞倒在地。
坐在离事故地点稍远并靠拐弯处休息的小工黄付清看到该情况,立即跑到井下其他工作地点叫来柏兴金、王国来、周兴国等人员进行抢救,柏兴金迅速安排人员向地面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
关于大屯公司106煤矿“10.13”冒顶事故的紧急通报
中国中煤能源文件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安〔2014〕421号关于大屯公司106煤矿“10.13”冒顶事故的紧急通报各单位:2014年10月13日12时47分,大屯公司106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0人被困,目前事故正在抢险救援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到年底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要立即将此次事故传达到基层现场每一位岗位职工,举一反三,全面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在集团公司深刻吸取“5.14”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和“百日安全”活动,全力扭转安全被动局面之际,使集团公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雪上加霜,安全压力到了极端严峻的地步。
各级负责人要清醒认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从现在起到年底,各级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现场,逐级实施安全包保制,各级领导人员和业务部门必须对包点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大屯公司所有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成立安全专项检查组,全面排查隐患,从设计、工艺、生产施工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劳动用工、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作业标准和流程等方面彻查管理上的漏洞,隐患不消除不得生产。
要严格按照程序复工验收,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经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要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分专业、分系统,持表排查隐患。
煤矿和矿建企业要重点开展顶板、“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整治,煤化工企业要重点开展危化品防泄漏、防火灾、防爆炸专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突出防坠落、防坍塌和冬季“三防”专项检查。
三起事故原因分析
三起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性质:中煤集体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矿、山西长治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河南平顶山裕隆源通煤矿4月10日以来发生的三起事故均为透水事故。
二、事故发生原因:1、直接原因:中煤集体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矿7432工作面掘进作业采空区透水;山西长治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12采区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掘透老空积水;河南平顶山裕隆源通煤矿2010复采面机巷保护煤柱不够上部有一废弃井筒采空区溃入该工作面。
2、间接原因:(1)主要负责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越界开采。
(2)矿井管理混乱,安全制度不健全,驻矿安监员没有报告和阻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没有掘进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对工人没有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3)该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掘进中未执行探放水的有关规定。
(4)有关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方面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对该矿私挖乱采未按法律规定严格执法,致使该矿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对该矿违规擅自作业监管不力,对该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
(5)该矿发生后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条例》等规定,立即上报,且谎报被困人数。
(6)煤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严格,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差,安全知识匮乏,不能掌握透水预兆的基本知识,在作业点出现透水预兆时,仍然在采空区老巷附近冒险作业。
(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
三、防范措施:(1)加强煤矿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私挖乱采、隐报瞒报类似事件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践”的原则。
(3)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按要求成立防水机构、配备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矿防治水技术工作,严格执行“三专”的探水规定。
(4)井下出现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汇报。
(5)认真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强降雨期间煤矿井下要停产撤人,待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方可恢复生产。
(6)重点加强防治水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必要时聘请专家论证,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方案。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内容概括 (2)1. 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与重要性 (2)2. 分析目的与意义 (3)二、煤矿运输事故概述 (5)1. 煤矿运输事故的定义 (5)2. 煤矿运输事故的特点 (6)3. 煤矿运输事故的分类 (7)三、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8)1. 案例一 (9)1.1 事故经过 (11)1.2 事故原因分析 (11)1.3 事故责任划分 (12)1.4 教训与启示 (13)2. 案例二 (14)2.1 事故经过 (15)2.2 事故原因分析 (16)2.3 事故责任划分 (16)2.4 教训与启示 (18)3. 案例三 (19)3.1 事故经过 (20)3.2 事故原因分析 (21)3.3 事故责任划分 (22)3.4 教训与启示 (22)四、煤矿运输事故预防与应对 (23)1. 提升设备安全性能 (24)2. 加强运输系统监管 (25)3. 完善应急预案与演练 (27)4.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培训 (28)五、结论 (29)1. 总结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的主要发现 (30)2. 强调煤矿运输事故预防与应对的重要性 (31)3. 提出改进煤矿运输安全的建议 (32)一、内容概括本文档将对煤矿运输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内容包括对事故背景、事故过程、事故原因、事故后果以及事故应对措施的详细概述。
通过对这些事故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煤矿运输事故的主要类型和潜在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建议,以提高煤矿运输安全水平,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文档还将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最佳实践进行讨论,为煤矿企业制定和执行有效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1. 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与重要性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复杂多样,煤矿开采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物资和设备进行运输,包括煤炭、材料、人员等。
这些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需要依赖铁路、公路、胶带输送机等运输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往往会导致运输事故的发生。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案例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案例煤矿机电事故案例1、小青矿“2021.7.14”提升事故2021年7月14日10时28分,副井检修完工后,开始提升,副罐提升一次后,主罐开始上提。
车到减速点后,低频制动没有投入,司机开始施闸,2m/s保护及过卷保护动作,停车。
主罐过卷4.3米。
经检查,井筒设施完好无损,11点10分恢复正常提升。
事故原因:副井利用检修期间给绞车喷漆,作业期间施工人员误碰触深度指示器主罐侧自整角机连杆,造成位置改变,没有复位。
绞车运行后,由于速度给定为最大,致使过减速点后,绞车虽减速,但由于反馈小于给定,低频没有自动投入,绞车速度较高,造成事故发生。
2、大兴矿“1998.3.18”提升事故1998年3月18日零点班,运输区一队机车组组长王××和推车工赵××、王×在井下作业,1时30分大罐到副井下装车平台,内装2个空车,王××与赵××将空车推出,赵××用木楔在罐内车出侧打掩,之后他们三人共同将一回收铁梁车推入罐内,王××去关罐门,并示意打点提罐,开车10多分钟后听到井筒内有响声,有物体从井筒坠下,此时照明灯停了,王××立即打点停车,此时大罐提起130~140米位置。
事故原因:1、这是一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装有U型铁梁的叉车没有推到位,车轮没有进入轨面的凹坑内,而且入车侧又没有用木楔打掩,提罐运行时,叉车在罐内向南侧移动,造成铁梁窜罐体,插入罐道横梁间,由于撞击力很大,U型铁梁腾起后坠入井筒。
2、人车入罐后没认真进行检查是否到位,是否打掩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1、认真接受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决按规程办事。
2、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以此为反面教材,全面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3、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重点地点,关键部位要严把守。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2000年-2006年)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前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集团公司安监局编写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其目的就是通过这些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达到防止事故尤其是同类事故发生的目的,同时通过重温身边发生的一起起令人痛心的事故,唤起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对生命的深切关爱,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
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这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是我们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一本难得的活教材。
《汇编》收集了集团公司2000年至2006年所发生的52起死亡事故案例,案例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及处理等部分。
《汇编》中的事故经过主要是以当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所作的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
前车之鉴,后车之戒,案例从生产技术,劳动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遵守、现场管理、安全措施、设备和设施状况、作业和社会环境、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意识等方面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找出引以为戒的教训,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主要是对责任人的教育和惩罚,同时警示教育全体职工,真正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处理有切肤之痛、事故教训刻骨铭心、防范措施举一反三。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06]26号),《汇编》对事故的统计类别(属别)、性质、类别和严重级别进行了分类,从事故类别看煤矿生产施工的顶板和运输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58%,进一步加强顶板和运输管理是集团公司控制零星伤亡事故的重点。
52起事故的发生基本都与“三违”行为直接相关,同时也暴露出企业在生产、技术、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许多缺陷,应引起企业各级负责人、各业务保安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狠反“三违”的自觉性,努力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4.19•【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5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2年4月10日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煤矿透水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或被困井下。
分别是:4月10日,中煤集团公司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全力抢救,其中3人成功获救,4人死亡。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7432材料道工作面掘进作业导致采空区透水。
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并蓄意隐瞒谎报死亡人数,仅上报9人被困井下。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12采区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掘透老窑积水。
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1年7月12日被注销。
二是该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关探放水规定。
三是该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
四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驻矿安监员没有报告和阻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负责该矿安全管理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对该矿管理不严,当地政府也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五是该矿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立即上报,且谎报被困人数。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5.29”运输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5.29”运输死亡事故2001年5月29日3时45分,孔庄煤矿运输科管理的Ⅰ5轨道上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掘进七队一名职工死亡。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死者简况:夏某,男,43岁,初中,24年本工种工龄,副班长,掘进工,矿级安全技术培训一、事故经过5月29日夜班,Ⅰ5轨道当班4人,即下口信号把钩工李厚仁,上口信号把钩工林茂强,刘学文,绞车司机朱新宁。
2时左右,轨道开始提升物料。
3时30分,准备向轨道下口松第4钩矸子车时,掘进七队工人张心建、王汝贺、常德军3人到信号硐室内等车皮。
车松到下口后,信号把钩工李厚仁挂了4个料车,前后各为装满半圆木的花车(木料长3米),中间两辆为装满方木的矿车,因该钩有两车长木料,保险绳挂不上后花车尾端联接孔,便改挂在该车前端,余绳盘圈放在第三辆矿车上,并用一块板皮将保险绳压住,即打点走钩。
这时,掘进七队副班长夏某从总回迎头出来查看车皮情况,来到轨道上口信号硐室门口,问信号把钩工:“这一钩拉的啥”林茂强回答说:“就这-钩,下边就是你队的料和车皮。
”夏某见信号硐室内已坐满人,就在信号硐室门口左外侧靠帮坐下休息。
信号把钩工刘学文看到后喊夏:“你坐在那里不行,不安全,向后边躲躲。
”夏说“没事,没事,车上来就走。
”约3时45分,当车到达变坡点时,保险绳从第三辆矿车上滑落,挂住挡车器横杆尾部。
林茂强见状,立即打停点,刘学文则急忙伸手拉夏某,此时前辆花车突然翻车,压住夏左侧胸部。
现场人员立即将花车掀起,将夏拉出,发现夏已停止呼吸,瞳孔放大,经医生现场检查诊断为左肋骨骨折,刺伤肺部,内出血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放置在车顶上的保险绳与矿车固定不牢,矿车行至上口变坡点处从车上滑落,挂在挡车器横杆尾部,造成花车翻车。
(二)间接原因1、该轨道上口变坡点处挡车器立柱距离轨道0.39米,当横杆竖起时尾部距轨道只有0.25米,安全距离不够。
2、夏某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坐在信号硐室外侧,距轨道过近。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运输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2002年10月9日22时,大屯公司孔庄煤矿运输科生产二班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死者简况:张某,男,51岁,文盲,电车司机,本工种工龄30年,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资格和信号把钩专业培训一、事故经过-375米大巷为双轨(24kg/m正在更换为30kg/m过程中)、架线电机车(ZK7-6/550、7吨、计12台)、矿车(U-1)运输方式,巷道总长度6000米。
主要担负着I4采区、I5采区旱采煤运输。
2002年10月9日22时左右,运输科生产二班电机车司机张某从副井井底车场拉16个车(4个空车、2个水泥车、1个黄砂车、9个木料背板车)向I5轨道车场进车,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轻、重车道上,与司机陈福章所开外出的20个矸子车发生侧撞。
撞车后张某所开机车滑行64米后停车,陈福章听到一声响声没注意对方车继续前行。
几分钟后,电车司机张华安拉2节人行车(从I5车场出来的)到达此处,张华安及乘车的综安队职工林根宝等人下车,发现停在轻车道上的电机车车棚己变形,司机张某已不省人事,随即到调度站汇报。
调度站方志伟接汇报后,立即向调度汇报,并与陈福章各开一机车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头部受伤严重,没敢动;其所开的机车可逆鼓和主动鼓分别打在前进和五挡位置上,自动开关负荷线已拉出(机车没电)。
此时,矿有关领导及医生也相继赶到事故现场抢救,终因张某头部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事故地点处在弯道处,对开时两列机车最突出部分间距仅为45毫米,且轨道接头高低差达10毫米,运行时造成两机车侧撞,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两机车行驶在弯道处没按规定减速慢行,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2、运输科对该处安全间隙小,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试图通过更换钢轨一起解决,致使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整改,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2012年煤矿水害事故
11
2012-9-11
9月11日23时30分许,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谷坝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42人下井,事故发生成功升井34人,当班领导为安全副矿长下井带班(安全升井),仍有8人被困井下。
0
12
2012-9-22
9月22日上午8时左右,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嘉艺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当班13人下井,7人安全升井,初步核实6人被困井下。
7月4日18时,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三都镇茄莉冲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初核16人被困井下。截至目前,被困的16名矿工中:8人成功获救升井,发现6人死亡,仍有2人下落不明。
6
8
2012-7-19
7月19日8时左右,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西川乡新农村菠萁河煤矿在组织村民下井维修水泵过程中,先后3次共5人下井,造成5人失踪。
0
9
2012-8-6
8月6日11时20分,辽宁省南票煤电公司三家子煤矿中央副井—150米水平车场永久密闭溃闭,闭内水涌出,发生水害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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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5
9月5日5时20分左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脚煤矿三水平南7伪斜至6伪斜二号开切眼维修时发生片帮事故,当班入井29人,安全升井26人,造成3人被埋,经全力救出后均已死亡。
6
13
2012-9-16
9月16日21时30分,重庆市南川区国华矿山设备有限公司,5名员工到井下+200M水平南翼1号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探放上部采空区积水时发生透水事故,2人安全升井,事故造成3人死亡。
3
2012年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的煤矿水害事故
序号
时间
事故详情
伤亡人数
1
2012-4-6
4月6日11时10分,吉林省蛟河市丰兴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70人作业,其中58人安全升井,造成12人死亡。
内蒙古矿难为矿山运输安全敲响警钟
内蒙古矿难为矿山运输安全敲响警钟近日,内蒙古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
这起事故为矿山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引发了人们对矿山安全问题的深思。
据报道,该矿山事故发生在一处狭窄的矿井中,当时矿工们正在进行运输作业。
由于矿井空气不流通、通道狭窄,加上缺乏足够的安全设施,导致事故发生后矿工无法逃生。
这一悲剧的发生提醒我们,矿山运输安全的重要性,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矿山运输是矿山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事故频发的重点区域。
在运输过程中,矿井内的气体状况、通道的状况、安全设备的完善程度等都直接关系到矿工们的生命安全。
由于矿山运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容易被忽视。
矿井内的气体状况是矿山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如果矿井通风不畅,气体无法及时排除,矿工们就容易中毒甚至丧命。
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保证矿井内的气体能够及时排出,确保矿工的安全。
矿井内的通道状况也是矿山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
矿井内的通道往往狭窄、曲折,容易造成堵塞和碰撞,并增加了逃生的难度。
因为通道的状况不佳,导致矿山车辆行驶不稳定,容易发生侧翻和碰撞事故。
对矿井内的通道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改造,确保通道畅通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安全设备的完善程度也是矿山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
矿山车辆的安全装置,如安全带、防滚架等,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
安全警示标识、紧急救援设备等也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矿山运输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装备的使用和维护。
面对内蒙古矿难事故的教训,我们应该认识到,矿山运输安全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
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应该加强对矿山运输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运输作业的安全可控。
矿山企业也应该加大投入,改善矿井通风设备、矿井通道状态,并完善安全设备和救援措施,提高矿工们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公众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定,不私自进入矿山区域,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内蒙古矿难为矿山运输安全敲响警钟
内蒙古矿难为矿山运输安全敲响警钟近日,内蒙古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给人们敲响了一次警钟。
这起事故再次凸显了矿山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呼吁各方加强对矿山运输的监管和安全措施。
矿山运输是矿山生产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矿石、煤炭、矿渣等物资的运输和转运。
矿山运输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因为矿山运输往往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高风险的操作。
事故的发生通常有多个原因,比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管道堵塞等等。
确保矿山运输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矿山企业需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矿山运输环节的管控。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加强对运输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以应对突发状况。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矿山运输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建立健全运输市场监管体系。
加大对矿山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严肃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运输企业的安全培训和信息共享,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矿山运输的安全管理水平。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自律,提高对矿山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
媒体应加大对矿山运输安全问题的曝光和监督,呼吁公众关注矿山运输的安全隐患,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各方单位和组织可以建立矿山运输安全联盟或协会,促进交流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运输的安全发展。
内蒙古矿难事故再次提醒我们,矿山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各方应加强对矿山运输的监管和安全措施,共同推动矿山运输的安全发展。
只有通过各方的努力,才能确保矿山运输的安全,保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重大顶板死亡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2001年3月20日7时50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I4采区8175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96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事故类别:顶板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严重级别:重大事故死者简况:张某1,男,37岁,中专,安全科副科长,15年工龄,专业技术教育及公司区队长岗位培训赵某,男,38岁,小学,采煤工,5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潘某,男,33岁,初中,采煤工,3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吴某,男,42岁,小学,采煤工,6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张某2,男,26岁,初中,采煤工,1月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一、工作面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8175工作面位于I4采区,上部境界为F6-6断层和8173工作面溜子道,下部境界为F8断层,煤层倾角21度,煤厚2.2-4米,工作面走向长910米,工作面面长81~150米,切眼长度106米;工作面直接顶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层理、节理发育,易离层冒落;直接顶厚度6.1米,7、8号煤煤层间距9.9米;工作面切眼附近揭露一条与切眼斜交的正断层,断层落差1.2米,断层面距下巷溜子道23米。
该工作面初始设计为网格式高档放顶煤开采工艺,材料道、溜子道和切眼均沿煤层底板布置,工作面两道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切眼采用锚网梁支护,切眼断层段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
工作面两道净高均为2.2米;切眼锚网支护段为矩形断面,净宽3.5米、净高2.1米;切眼工字钢支护段为梯形断面,上净宽3.0米、下净宽3.8米、净高2.1米。
由于放顶煤设备原因,工作面改用高档普采生产工艺;工作面支护采用DZ-22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000金属铰接顶梁,主要生产设备为MG-150采煤机和SGZ-630/220刮板运输机。
2003年中国国有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明细
生产场所环境不良
3
2003-3-20
辽宁新宾县孟家沟煤矿
掘进面
25
11
工作面停电停风后,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封堵炮泥达不到要求,放炮出火引起瓦斯爆炸。
国有地方
瓦斯爆炸
违反操作规程
4
2003-11-12
吉林通化局湾沟煤矿
掘进面
15
在+45东回采上山掘进,因局部通风机打循环风、微风作业,导致工作面瓦斯积聚,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国有重点
水灾
违章作业
8
2003-8-19
湖南资兴矿业集团资兴祥和公司
掘进面
10
采区通风系统不合理,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供风量小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掘进工作面风筒落后当头9m,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因带电修理电煤钻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国有重点
瓦斯爆炸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9
2003-4-16
湖南涟源市七一煤矿
国有重点
瓦斯爆炸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序号
日
期
事故
单位
事故
地点
死亡
人数
重伤
人数
事故简
要情况
企业
类别
事故
类型
事故
原因
15
2003-4-16
贵州六枝公司煤矿
掘进面
10
1
违反一炮三检,放炮木锨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国有重点
瓦斯爆炸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16
2003-9-10
重庆秀山县川河煤矿
掘进面
18
2003年中国国有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明细
大屯公司徐庄煤矿运输死亡事故
大屯公司徐庄煤矿运输死亡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大屯公司徐庄煤矿“11.18”运输死亡事故2002年l1月l8日6:00,大屯公司徐庄煤矿掘进七队在东九轨道下山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一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死者简况:褚某,男,40岁,初中,22年本工种工龄,跟班队长,掘进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工种资格证培训一、事故经过:11月18号夜班东九轨道下山-550车场迎头共出勤l0人,工区安排当班钉道,其中姚汪钦迎头吊风筒,搞文明生产(清理车场内的浮矸)。
跟班队长褚某在上山上口,其余8人在迎头钉道。
大约5时30分,姚汪钦顺着轨道下山爬到上口,遇见跟班队长褚某,褚安排姚汪钦去开绞车松一个钩头车要跟下去,姚说:“我无证,不能开。
”褚说:“帮忙松一钩。
”然后褚挂钩头,姚开车往下松,褚上钩头车跟下去。
由于姚汪钦对绞车性能不熟悉,造成矿车下行100米时开始放飞车。
矿车飞速下行400米处掉道,将蹬在钩头车上的褚某甩下。
此时姚发现钢丝绳松,就跑下去,在距下口有70米处,发现褚某趴在水沟旁,头部右侧严重受伤。
这时,迎头人听见外面有响声,并看到风筒有吹出岩尘。
当班班长王琦安排验收员陈西海到外边看看,怎么回事。
陈走到下山下口发现有歪倒的车皮,同时见上方有人晃灯,并听到上边有人喊:“出事了。
”陈立即赶到迎头喊人过来。
大家用锚杆穿风筒做成简易担架,往上抬人。
陈并及时向矿调度及工区汇报工伤情况。
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值班医生及救护队员下井,同时汇报有关矿领导及公司调度室、安监局,伤者约7:OO升井,立即送往公司职工医院抢救,经多方尽力抢救无效,于中午11时左右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跟班队长褚某违章指挥无证人员姚汪钦开绞车,并违章蹬钩头,工人姚汪钦违章开绞车,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掘进七队对职工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特别是对跟班队长褚某要求不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三起较大以上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三起较大以上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7.1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97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三起较大以上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97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2011年和201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各发生一起因使用无轨胶轮车引发的较大煤矿事故。
另外,2011年10月,甘肃省境内发生了一起同类型的重大运输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2011年6月17日,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准备队14人乘坐024号跃进牌自卸农用车入井,行至东辅运大巷联巷与东辅运大巷拐弯处时撞上巷道壁,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32万元。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运送材料的非防爆非载人农用车运送人员入井,且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巷道内长距离下坡(1570米)行驶中,车辆操作不当、超速行驶,撞上巷道壁。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该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入井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该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个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入井工人安全意识差,违章乘座非载人的运料车入井;三是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吴四圪堵煤矿违规使用非防爆农用车运送人员行为失察。
2012年6月25日,内蒙古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发生一起运输车辆碰撞事故,造成3名司机死亡。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经过是:煤矿剥离施工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项目部)一驾驶员驾驶的1辆剥离自卸卡车从排土场空车返回,行驶至观礼台下方交叉路口时,车辆失控偏离空车道,闯入重车道,与对面驶来的2辆重车(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所有)先后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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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
2002年10月9日22时,大屯公司孔庄煤矿运输科生产二班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男,51岁,文盲,电车司机,本工种工龄30年,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资格和信号把钩专业培训一、事故经过
-375米大巷为双轨(24kg/m正在更换为30kg/m过程中)、架线电机车(ZK7-6/550、7吨、计12台)、矿车(U-1)运输方式,巷道总长度6000米。
主要担负着I4采区、I5采区旱采煤运输。
2002年10月9日22时左右,运输科生产二班电机车司机张某从副井井底车场拉16个车(4个空车、2个水泥车、1个黄砂车、9个木料背板车)向I5轨道车场进车,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轻、重车道上,与司机
陈福章所开外出的20个矸子车发生侧撞。
撞车后张某所开机车滑行64米后停车,陈福章听到一声响声没注意对方车继续前行。
几分钟后,电车司机张华安拉2节人行车(从I5车场出来的)到达此处,张华安及乘车的综安队职工林根宝等人下车,发现停在轻车道上的电机车车棚己变形,司机张某已不省人事,随即到调度站汇报。
调度站方志伟接汇报后,立即向调度汇报,并与陈福章各开一机车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头部受伤严重,没敢动;其所开的机车可逆鼓和主动鼓分别打在前进和五挡位置上,自动开关负荷线已拉出(机车没电)。
此时,矿有关领导及医生也相继赶到事故现场抢救,终因张某头部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地点处在弯道处,对开时两列机车最突出部分间距仅为45毫米,且轨道接头高低差达10毫米,运行时造成两机车侧撞,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两机车行驶在弯道处没按规定减速慢行,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2、运输科对该处安全间隙小,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试图通过更换钢轨一起解决,致使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整改,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经追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因轨道质量差、弯道处快速行车造成的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一)严格履行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二)加快大巷轨道更换速度,严格执行轨道铺设标准,加强轨道维修,保证轨道质量。
(三)对不能保证行车安全距离的地段对照《规程》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制订整改计划,该拨道的拨道,该刷帮的刷帮,该改管路的改管路。
整改期间,制定相应的安全行车措施。
(四)切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
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四、责任人处理意见
(一)运输科电车司机,决定给予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二)运输科分管生产的副科长,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运输科科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运输科党支部副书记,对这起事故负有安全教育责任,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分管运输副总工程师,对这起事故负有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六)矿长是矿安全第一责任者,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七)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