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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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学理论知识点总结

行政监督学理论知识点总结

行政监督学理论知识点总结行政监督学理论知识点总结一、概述行政监督是指政府对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察和监管,确保他们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

行政监督学作为行政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研究行政监督的原则、方法和制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对于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公正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行政监督的特点1. 行政性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具有强制性和强权性的特点,通过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来实现。

2. 法定性行政监督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确保依法监督和行使权力。

3. 综合性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规划、决策、执行和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

4. 纠错性行政监督主要以纠正并防止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为目的,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行政监督的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监督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依法进行,确保监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原则行政监督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对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的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 独立原则行政监督应当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监督对象的利益产生冲突,确保监督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4. 可控原则行政监督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保证监督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行政监督的方式1. 行政检查通过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为、决策、执行等进行检查,查验是否合规、合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2. 行政指导通过提供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进行引导和教育,使其依法履职。

3. 行政裁决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裁决,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4. 行政处罚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权益。

5. 行政许可和审批通过对行政行为的许可和审批,确保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合规性。

五、行政监督制度1. 内部监督行政机关内部建立监督机构,对内部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依法行使权力。

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考研笔记十三(行政管理学)、考研参考书及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

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考研笔记十三(行政管理学)、考研参考书及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

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考研笔记十三(行政管理学)、考研参考书及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行政管理学笔记(夏书章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十三章行政监督一、名词1、行政监督: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所实施的检察和督导活动。

2、行政权力:是行政管理主体管理公共事务所享有的合法资格和相应的强制力、约束力,它是由社会共同需要产生的、目的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维持、调整与管理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

3、分权制衡理论:也称权力制约论,它是西方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和均衡的理论。

4、人民主权理论:是西方思想家基于社会契约论和主权论提出的民主理论,是近代西方政治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理论成果,认为人民拥有主权,国家的权力源于人民权力的让渡,因此,人民对国家有天然监督权。

5、行政监督体系: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多元监督主体在对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时的任务和权限划分体系。

6、自由裁量权:指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相应决定的权力。

7、行政管理内部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一半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行政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它是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建立的检查、监督等自我约束、制衡等自体监督体系。

8、一般监督:指基于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上下级行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进行的监督活动。

9、专门监督: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门监督机关,即专门监察机关实行的监察活动。

10、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11、特种监督:指行政管理主体内部依法实行的针对某种专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的专业性监督。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的含义(1)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督查、督导活动。

这实际上是对行政的监督,而不是行政对“老百姓”的监督,更不是仅指行政监察。

(2)行政监督与行政监督检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对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等的情况进行的监督。

二、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这里重点阐述后者。

所谓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检查与督导。

它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1.行政监察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察机构,对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全面性的监督。

中国的行政监察机构是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

(1)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包括监察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其中县级监察机关是中国四级监察机关中的基层监察机关,其监察对象与其他三级监察机关有所不同,除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外,还包括乡级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和乡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

(2)监察机关的职责。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3)监察机关受理申诉的职责。

指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包括不服监察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包括不服原处理决定而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诉。

夏书章《行政管理学》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13章~第14章【圣才出品】

夏书章《行政管理学》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13章~第14章【圣才出品】

第13章行政监督一、选择题1.在行政监督制度与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近代西方的卢梭、潘恩等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基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提出应当属于人民的权利的是()。

(北理2004年研)A.民主权利B.自由平等权C.国家主权D.生存发展权【答案】BD2.行政内部监督包括()。

(东北财大2007年研)A.一般监督B.特殊监督C.专门监督D.业务监督【答案】ACD3.属于行政组织的内部监督机制的是()。

(上海交大2003年研)A.司法监督B.社会监督C.行政监察D.立法监督【答案】C4.在下列各项职权中,不属于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的是()。

(北理2004年研)A.检察权B.建议权C.行政处分权D.调查权【答案】A5.行政系统内的监督主要有行政监察、一般监督和()。

(北理2004年研)A.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B.职能监督C.主管监督D.审计监督【答案】D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

(北理2008年研)A.海关总署B.审计署C.新闻出版总署D.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B7.行政监督对于行政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一般有()。

(北理2007年研)A.预防作用B.改进作用C.督促作用D.补救作用E.评价作用【答案】ABCDE【解析】行政监督是指一切行政机构的活动同时受到来自行政机构内部的监督以及整个政治体系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利益集团、公众舆论的监督。

行政监督作为行政管理具有的独特职能,其作用是其他行政管理环节不能代替的:①行政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②行政监督有助于激励行政工作人员成为人民勤务员,即社会公仆;③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④完善和执行行政监督是惩治腐败、克服官僚主义、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⑤加强行政监督有助于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权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

二、判断题1.从监督的目的和方法来看,行政监督分为积极性监督和消极性监督。

行政管理学知识第八章行政监督

行政管理学知识第八章行政监督

第八章行政监督第一节行政监督概述一、行政监督的概念(一)行政监督的含义及其特征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的监督,即行政法制监督。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特设的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如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和会计系统实施的监督等;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和政党、各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行政监督的特征:1.监督对象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2.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国家特设的行政机关、政党、社团组织和人民群众等。

3.监督性质是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法制监督。

有两方面的含义:(1)主体享有的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要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

(2)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重点是执法监督。

4.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改善和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廉政建设。

(二)行政监督的分类1.以监督的主体来划分,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具有监督权限的主体分别有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具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行政系统内特设的监督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政党、各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各种新闻传播媒介等,从而构成不同主体的监督。

2.从监督的对象看,分别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监督。

3.以监督的内容为标准,有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监督和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的监督两种。

4.从监督的方向上体察,则可分为纵向监督、横向监督和双向监督。

5.以监督的时间阶段来划分,行政监督分别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6.从监督的目的和方法上来划分,还可分为积极性的监督和消极性的监督。

二、行政监督的意义和作用(一)行政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行政监督有助于激励行政工作人员成为人民勤务员,即社会公仆(三)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四)完善和执行行政监督是惩治腐败、克服官僚主义、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五)加强行政监督有助于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权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

行政监督方式

行政监督方式

形式我不来多说,只是讲一下我自己认为可行的内容行政部门权力的制衡与监督;行政机关的精简;行政机关公费支出的管理;反贪污。

行政监督方式(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行政决策、开展行政行为之前进行监督。

最典型的事前监督是听证会制度。

听证会是由立法机关、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某些行政事业性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召集社会各阶层、当事人或有关受益、受害者进行交流、沟通的会议。

一般有立法听政、价格听政、决策听政、调查听政等种类。

听证会的举行,具有使社会公民和团体了解政府行为过程和信息,参与决策,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

事中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决策与执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

为了防止行政管理过程中决策的失误和执行出现偏差,必须开始事中监督,即在决策过程中对决策活动进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从决策过程来看,这种监督是对决策者进行的面对面的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决策失误或决策不当,并对其及时予以纠正;从执行过程来看,这种监督有助于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及其向决策中心传递相关信息,不仅有助于纠正执行偏差,而且有助于及时修正原有的不当决策。

事后监督是指行政决策或者行为作出之后,相关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活动。

现代社会管理日益复杂和多元化,为行政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压力,因此,行政行为往往具有一定先定性,以保证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这就使得人们不能对所有行政行为进行事前监督,这样,就有必要进行事后监督。

最典型的事后监督是国政调查。

国政调查是立法机关就国家官员的行为、重大事件进行调查。

现代世界各国,无论宪法有无明文规定,均普遍承认立法机关拥有国政调查权,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国政调查程序。

(二)长期监督与暂时监督根据监督活动开展的持续时间不同,行政监督又可以分为长期监督和暂时监督两种。

长期监督是由常设的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上下级之间的日常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都是属于长期监督。

10第十章 行政监督

10第十章 行政监督

(二)行政监督的构成要素 行政监督主体:中国现阶段的行政监督主体, 1.行政监督主体:中国现阶段的行政监督主体,包 括国家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的行政监督两个方面。 括国家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的行政监督两个方面。 行政监督客体: 2.行政监督客体:行政监督的指向和客体应当是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 行政监督内容: 3.行政监督内容: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 务员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时的失范行为和失效行为进 行监督。 行监督。 行政监督标准: 4.行政监督标准:行政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 监督标准的多维性。其标准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标准的多维性。其标准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标准。( 法律标准。( 纪律标准。( 。(2 。(3 。(4 (1)宪法标准。(2)法律标准。(3)纪律标准。(4) 公共政策标准。此外,还有职业道德标准、合理性标准 公共政策标准。此外,还有职业道德标准、 等等。 等等。
法院进行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下列四种:(1 法院进行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下列四种:(1) :( 违宪审查: 违宪审查:在这里指以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建 立的一种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审查和裁 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 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行政机关 。(3 刑事诉讼: 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刑事诉讼:指国家司 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 程序,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受刑事惩罚的活动, 程序,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受刑事惩罚的活动, 。(4 民事诉讼: 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 。(4)民事诉讼:指国家司法 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独立审判的活动, 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独立审判的活动,和刑事 诉讼一样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 。

简述行政监督的功能

简述行政监督的功能

简述行政监督的功能。

行政监督的功能主要指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行政政策的情况,同时纠正和惩处违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行为。

具体地讲,行政监督主要有三种基本的功能。

1.行政督察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督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情况。

这是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它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体系的正常运行。

为了确保行政督察的有效性,对行政机关的督察活动必须做到规范性和时效性。

规范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任何机关和个人,特别是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不得超越、偏离以上行政督察的合法性依据。

时效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须经常性地进行。

行政督察通常分为长期、中期、短期以及专项督察。

2.行政纠错行政监督一方面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是通过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时对其进行纠错改正。

行政纠错是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犯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纪律的情况下,特定行政监督部门所进行的行政活动。

行政纠错的突出特点就是,行政纠错只是在发现问题之后的一种补救行为。

也就是说,行政纠错不能防患于未然,是一种被动的行政监督。

3.行政防护监督都具有防护性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监督,其防护功能不同。

行政防护作为行政监督的一种功能,既可以防止某种行政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发生,又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有关行政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再次或重复发生。

行政监督的防护功能并不是以某种专门行政手段实现的,而是运用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来约束、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通过制止和处分违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来实现的。

发挥行政监督功能的方式是不断发展的。

传统的行政监督大多数是凭借权力强制、法律惩罚、法规惩处和纪律处分等方式来发挥行政监督功能。

简述行政监督主要内容

简述行政监督主要内容

简述行政监督主要内容
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监督活动,旨在维护公共权益、保障权力合法性、防止滥用职权和打击腐败行为。

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合法性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命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职权监督:对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行政机关是否廉洁、公正、高效地行使权力,是否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任人唯亲等。

3. 绩效监督: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效果和成果进行监督,评估以实现政府目标和公共利益为导向的行政行为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 财务监督:对行政机关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5. 依法负责监督: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是否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等。

6. 事后监督:对行政机关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进行纠正、追责、赔偿等,保证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性。

7. 民众参与监督:鼓励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建议等形式的监督,并对公众的监督意见进行认真处理。

总之,行政监督主要涵盖了对合法性、职权、绩效、财务、依法负责、事后和民众参与等方面的监督内容,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公众利益。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通过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改革的监察、监察和监督的活动。

行政监督旨在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升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效能。

行政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自身行为的监督,旨在解决行政机关内部的不适当或违法行为。

内部监督主要依靠内部审计、内部检查、内部调查等机制进行,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和约束。

外部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行为或疏忽失职。

外部监督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实现。

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批评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遵守法律、规范行为、接受公众监督。

司法监督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判决违法行政行为的无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则是行政机关外部监督的法律程序,通过向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监督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公正公平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监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原则。

程序正义原则要求行政监督程序必须经过充分的听证、调查等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正公平原则要求行政监督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行政监督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和谐社会。

行政监督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名词解释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行为方式。

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行政监督是现代行政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是民主法治的具体体现。

行政监督的形式多样,可以包括定期检查、例行巡视、专项督察、举报投诉、听证调查等多种形式。

行政监督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等进行。

在行政监督中,需要依法对行政机关的决策、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估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监管不力的行政机关进行整改,促使政府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行政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和行政行为的外部监督。

对于行政内部管理,行政监督可以评估行政机关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等,以增强行政机关的效率和透明度。

对于行政行为的外部监督,行政监督可以通过检查、调查等方式,评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监督的意义在于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行政决策公正合法,并通过追究责任,实现行政机关的问责制度。

行政监督有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规范政府行为,增强政府与市民的互信关系。

行政监督也有助于发现行政机关中的腐败问题和权力滥用的行为,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反腐败工作。

行政监督的主体可以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等。

国家机关作为行政监督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行政监察机构或者由行政机关内设置监察部门进行行政监督。

人民团体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参与公共决策、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行政监督。

群众组织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组织抗议等方式进行行政监督。

总之,行政监督是促进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

通过行政监督,可以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政府的问责制度,推动政府向人民负责的方向发展。

行政监督部门职责范本(2篇)

行政监督部门职责范本(2篇)

行政监督部门职责范本行政监督部门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行政机关的工作,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监督部门承担着维护政府形象、推动政府改革、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角色。

下面将就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范本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职能。

一、负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监督部门的首要职责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是执行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

行政监督部门要及时跟踪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对其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合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违法行事。

二、负责处理行政机关的举报投诉行政监督部门还负责接受和处理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举报投诉。

公众是行政机关服务对象,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着高度敏感。

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对待公众的举报投诉,依法处理和调查,及时回应并解决问题。

这不仅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

三、负责监察行政机关的廉政工作行政监督部门要对行政机关的廉政工作进行监察。

行政机关是政府的工作单位,其廉洁自律是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

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防范和惩治腐败行为,提高行政机关的廉洁自律意识,维护政府形象的纯洁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推动行政机关的权力公开和透明行政机关的权力公开和透明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原则。

行政监督部门要推动行政机关的权力公开和透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办事。

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负责指导行政机关的法治建设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观。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事,推动法治建设。

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治建设的指导,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指南,提高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第一节行政监督概述一、行政监督的含义和特征行政监督的含义监督的原意是指监视和督促。

通常把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监督称为行政监督。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对政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所有形式。

具体来说,行政监督就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机构、公民个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部门等,依照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实行的检查和督导。

二、行政监督的意义和作用行政监督的意义(1)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2)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3)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行政监督的作用第一,事前预防。

主要是对行政决策进行事前监督,避免错误决策和非公正决策的形成及付诸实施。

第二,事中控制。

主要表现在制止错误决策的实施,确保行政执行的正确方向,制约政府权力的扩张。

第三,事后补救。

通过揭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对各种行政过失进行补救。

第四,经常促进。

通过经常地督促、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不断完善行政。

在实施行政监督的过程中,监督主体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在于经常性、广泛性、确定性、有效性、公正性等。

三、行政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一)依法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实施监督所须遵循的原则。

(二)经常性原则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且变化大,随机因素多,为使行政管理工作不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发生重大损失,行政监督必须贯彻经常性的原则,常年不懈地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漏监失监的现象。

(三)广泛性原则包括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范围的广泛性两个方面,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等,监督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应当包括对一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措施、行政法规的实施等进行监督。

行政管理学-13 行政监督

行政管理学-13 行政监督

1.社会组 织监督
2.媒体监 督
3.公民个人 监督
第三节 中国行政监督的优化
一、 加强制度建设 二、 转变监督方式 三、 培育监督文化
一、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 应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
完善行政监察制度 完善协作制度
完善行政问责制
二、转变监督方式
依据实施监督的时间,可以将行政监督的方 式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行政监督具有如下特点
主体的多元性 内容的广泛性 对象的特定性 过程的法律性
目标的明确性
二、行政监督的类型
(一)
依据行政监督的性质,分为国家性的监督 和非国家性的监督
(二)
依据行政监督的内容,分为合法性监督和 合理性监督
依据行政监督的对象,分为组织监督和个体 (三) 监督
(四)
依据行政监督活动的持续时间,分为长期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采用总统制,还 是采用内阁制,其立法机关均能在一定程 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
在我国,立法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 :
31 审查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2 听取和审查政府有关工作报告
33 审查和批准关于计划、预算的报告
4 向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质询
利用参政党的影响力,各民主党派可以对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政府工作实施监督。
各民主党派可以在政协有关会议上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守 法情况、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行政 机关及其人员的依法行政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
民主党派成员通过担任特邀监察员、审计员等,参与行 政监察工作,发挥监督作用。
(二)立法监督
——马克思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说起行政监督,首先要清楚的是监督是监督谁的,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其中从大方向来讲,如果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也就是行政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的,我们把它视为是内部监督,如果监督主体是非行政机关,比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各个政党,社会新闻媒体,这些主体监督行政机关的话,我们把它视为是外部监督,那内外部监督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不同分为日常监督、职能监督、主管监督。

(一)一般监督1.日常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所进行的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也包括自下而上两种形式。

省政府可以对市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当然,市政府也可以对省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等。

2.职能监督: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就其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例如财政部针对财产的使用情况对国务院各个部委所进行的监督。

3.主管监督:上级职能工作部门对下级职能工作部门在主管的业务范围内所进行的监督。

比如教育部对教育厅工作的监督。

(二)专门监督专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的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的监督。

例如审计监督,原来还有监察监督,但是新成立的监察机关属于外部监督了。

二、外部监督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1.立法监督:立法机关,也成为为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的监督,在我国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所进行的监督。

2.司法监督: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3.政党监督:各个政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巡视活动。

4.监察监督: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5.社会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各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社会监督虽然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批评、建议方式,很好的发挥行政监督作用。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行政监督是指政府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制约的行为。

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
一、权力性。

行政监督是政府行使职权的一种方式,是政府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制约的一种行政权力行为。

二、广泛性。

行政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还包括其他行政主体,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独立性。

行政监督应该独立于被监督对象,以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法律性。

行政监督应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五、时效性。

行政监督应该及时进行,避免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错误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六、公开性。

行政监督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了解政府的监督工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行政监督的发展与进步,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

在行政监督的过程中,还应注重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教育和培
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能。

行政监督是行政监察的核心内容,也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

首先,行政监督具有法律性。

行政监督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的,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责和权限都是在法律范围内限定的。

行政监督需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保护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履行职责的权益。

其次,行政监督具有独立性。

行政监督是由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行政机关自身进行的,独立性确保了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监察机构通常独立于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可以自主开展监督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

再次,行政监督具有全面性。

行政监督覆盖了行政机关的全过程,包括决策、执行和结果。

监督的主体对行政机关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在决策过程中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执行过程中具有公正性和效能,结果符合法律和公众利益的要求。

此外,行政监督具有权力制衡的功能。

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控的过程,可以避免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监察机构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决策进行审核,对执行过程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置,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行政监督具有公众参与的特点。

行政监督是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行为,公众可以通过投诉、申诉、举报等方式向监察机构提供线索和信息,参与监督的过程。

通过公众的参与,可以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监察机构的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

总的来说,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具有法律性、独立性、全面性、权力制衡和公众参与的特点。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的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能,推动行政法治的发展。

简述行政监督主体构成

简述行政监督主体构成

行政监督主体构成一、行政监督的定义和意义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促进行政效能和廉洁。

行政监督主体是行政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监督主体的分类行政监督主体可以分为内部监督主体和外部监督主体两大类。

2.1 内部监督主体内部监督主体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或部门。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2.1.1 内部监察机构内部监察机构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独立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内部监察机构的设置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行政机关的廉洁和公正。

2.1.2 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机关的财务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财政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1.3 内部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专家,主要负责对行政机关的法律事务进行咨询、评估和监督。

内部法律顾问的设置可以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法律风险,提高行政效能。

2.2 外部监督主体外部监督主体是指独立于行政机关的监督机构或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2.2.1 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立法机关可以通过立法监督的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2.2 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独立的审判机构,负责审理和解决法律纠纷。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2.3 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独立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

监察机关可以通过监察、审查和问责的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维护行政机关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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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11
上班期间,公务员应该做什么,




2002年由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中,就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在工作时能做什么不 能做什么。 2007年发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20条也规定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 将受处罚。 《公务员法》中,在“公务员义务”部分,也 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 提高工作效率”等规定。 震惊!公务员上班打扑克聊股票-新闻视频-搜狐 视频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8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 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 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 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1)行政复议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 复议 特点
(2)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职 权。 (3)社会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 务所 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5
审计机关的特种监督
(1)审计本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 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情况;
审计 监督 (2)审计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情况; 内容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第一节 行政监督基本理论 第二节 行政监督体系 第三节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1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对权力制约的理论 基础是什么,系统掌握行政监督含义、功能以 及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哪些,能够理解我 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哪些问题,探讨解决途径。 在消化理解理论知识同时,并引导学生形成正 确的权力观念。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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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行政监督的含义
行政监督的主体。在我国,行政监督的
主体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 监督。 行政监督的客体。行政监督的客体是国 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行政监督的内容。 实施行政权力产生的 行政行为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9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10
走进行政监督
行政复议
特种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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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机关 内部 一般 监督
基于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上下级行 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 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 进行的监督活动。 可分为以下二种: (1)直线监督:上级对下级、下级对 上级(违法违纪,检举、控告) (2)职能监督(业务内容为核心的专 项监督,如人事部、财政部的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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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制衡理论—以权力制约权力
分权制衡论也称为权力制约论,它是主张西方国 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各自独立又相互制 约和均衡的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为防止政府权力 的腐败或滥用,必须对它进行合理分割,并建立相 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 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洛克、孟德斯鸠、杰斐 逊、汉密尔顿。
3.
通过行政监督明确了认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 法行使职权的标准。 通过行政监督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 使职权的范围。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第5条明确规定了12种可以 给予纪律处分的违法失职行为。 通过行政监督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 使职权的法律后果。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 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的,依法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对引起国家赔偿 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对自己和自己的工作人员的监督。 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 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公 民、社会舆论等众多的政治力量和社会 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 实施的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7
行政监督是指作为依法享有行政监督
权的监督主体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 其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所实施的监 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0
行政 监察 的权 限
《行政监察法》规定行政监察 机关有权检察监察对象贯彻执 行国家政府、法规情况,查处 违法行为;受理对监督客体违 法、违纪行为的申诉和控告; 审议本级政府任命人员的纪律 处分事项;教育监察对象遵纪 守法等。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1

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 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居民签订补偿安 置协议情 况下,组织雇佣 数百人、18台钩 机进入拆除现场, 采取暴力手段强 行拆除,致使一 名被拆迁人被埋 窒息死亡。
(三)保障功能



实现保护因行政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国家、社 会和他人的利益,从而维护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法 律秩序。 2000年1月22日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上,人民代表提出的《对四会市在北江边建电镀 城事件处理不当》的质询案,对省环境保护局不依法 行政的渎职行为行使监督权。 200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滥 用职权、官商勾结,造成多起重大医疗事件,查实后 被判处死刑。郑筱萸死刑对于健全现行监督机制,保 障药品安全有重要的意义。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19
评价:

由于权力主体的道德水平无法衡量,而且 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缺乏刚性,因此,道德 虽是对权力制约必不可少的因素,但其制约能 力并不是十分理想。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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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监督的功能
(一)预防功能 (二)惩戒功能 (三)保障功能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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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功能
1. 2.
①与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纪委的关系。 (合办) ②与检察机关的关系。(触及刑律 的,送检察机关。) ③与社会力量的关系。(信访局)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4
是指行政管理主体内部依法实行的针对某种 专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的专业性监督,如 审计监督、物价监督等。
(1)国家审计机关:国家审计署、地方审计局
审计 监督 主体
5
第二种观点
凡是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行为都是行
政监督。 它包括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的检查 督促,行政组织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所 进行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对整个社会 组织和公民个人所进行的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6
第三种观点
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29
行政 监察 专门 监督
专门监督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 门监督机关,即专门监察机关实行的监 察活动。我国行政管理专门监督中,最 为核心、常用、有效的专门监督是国家 行政监督机关实行的行政监察活动。

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包括:
①国家监察部
②监察部派出机构
③地方行政监察机关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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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分权制衡论对权力的制约最为直接有效, 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权力滥用问题。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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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想家基于社会契约论和 主权论所提出的民主理论,是近代西方政治发展史 上一个重要的理论成果。这一理论强调人民拥有主 权,国家的主权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人民对国家 有天然的监督权。 代表人物:莫耐、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2)行政复议的对象是引起争议的具体 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9
行政管理外部监督体系
指行政管理组织以外的各种监督主体对 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多 渠道的、多种形式的异体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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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 关监督
社会 监督
行政管理外部 监督体系
司法机 关监督
政党 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41
一、权力机关监督
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管理机构及其活 动实施的监督,是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 的异体监督。

1.财政预算监督2.工作报告审议3.法制审查 4.人事监督5.质询和询问6.视察与调查
(3)审计监督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 决算;· · · · · · 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6
审计机关的特种监督
审计法规定:
审计 监督 主体 的 权限
(1)要求报送权
(2)检查权
(3)强制权
(4)建议权
(5)审计决定权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7
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 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7个省(区、市)的50个 县(市、区)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基础教育经 费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 调查发现,43个县地方政府及财政、税务、教 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 育资金4.45亿元。对此国家提出要严肃纪律, 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教 育资金等违规行为。 (政府自身的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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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监督基本理论
一、行政监督的含义 二、行政监督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监督的功能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3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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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
行政监督理应解为“监督行政”。 凡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
行的监督,都可以称之为行政监督。它 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第十三章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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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虽然人民主权论很好地解释了权力的真正 来源:人民权利,并引申出人民应起到监督政 府和制约政府权力的作用,但事实上,由于作 为委托人的人民本身出于权力约束的弱势,因 此,很难有效制约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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