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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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合作社及社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农机安全管理责任1. 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设立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合作社农机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农机安全操作规程。

3. 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农机安全管理措施1. 农机购置与登记(1)新购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时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不准使用。

2. 农机维护与保养(1)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

(2)农机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农机安全运行。

3. 农机操作安全(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农机操作规程。

(2)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严禁无证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农机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4. 农机作业安全(1)农机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2)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3)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四、农机事故处理1. 发生农机事故时,农机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对农机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组织机构与管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农户和其他参与成员共同组成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分为理事会和监事会,主要负责农机设备的管理和农业生产的协调。

1. 理事会的职责与权力(1)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决策投资计划、管理农机设备、招聘员工等。

(2)理事会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要求,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2. 监事会的职责与权力(1)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合规。

(2)监事会成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参与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定期对合作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二、会员权益和义务1. 入社条件任何符合合作社章程要求的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相关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加入合作社。

加入合作社需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过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2. 会员权益(1)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并有表决权。

(2)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农机设备和技术支持。

(3)按照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参与利益分配。

3. 会员义务(1)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定的制度。

(2)缴纳合作社规定的会费、保证金等费用。

(3)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三、农机设备管理1. 农机设备购置合作社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制定农机设备的购置计划,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投资决策。

购置农机设备需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2. 农机设备使用(1)会员可以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申请使用合作社的农机设备。

(2)会员在使用农机设备时,应遵守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维护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3. 农机设备维护与维修合作社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每台设备都应有相应的维护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4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4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效益,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农村经济秩序。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纳税,遵守税务政策,按照预算管理原则进行资金使用。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决策和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及时向社员公告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的监督。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作社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入合作社。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决策,有义务履行合作社的决议,并享有与其决策权相对应的权益。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有权知道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与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和公平原则使用合作社的农机设备,并按时缴纳合作社的费用。

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工作。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应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计划,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明确、资金安全,经营有据。

第十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进行经营评估,总结经验,改进经营管理,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机合作社应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合作社成员的监督,配合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八条:农机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送经营相关信息和财务报告。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人员。

安全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合作社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岗位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等。

第八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第十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和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记录每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

第十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每年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以便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安全演习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的培养。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坚持成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生产、经营、安全、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稳健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分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团队。

第六条成员大会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是成员大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活动。

第九条经营团队是合作社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技术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条成员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机械化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额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经营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成员享有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权、决策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履行成员义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贡献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财务支出应当符合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需要,严禁铺张浪费。

第五章生产经营第十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当加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第二十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二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农机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地为:**省**市**县(区)**乡(镇)**村。

第二章社员第五条社员分为个人社员和单位社员。

个人社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单位社员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合作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合作社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合作社的意愿;(三)具备合作社所需的农业生产设备或技术。

第七条社员的入社程序:(一)提交入社申请书;(二)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查批准;(三)办理入社手续,缴纳社员股金。

第八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合作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合作社的活动,使用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设备;(三)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获取收益;(四)查阅合作社的财务会计资料;(五)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六)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转让社员股份;(七)优先购买合作社的农产品;(八)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优先使用合作社的服务;(九)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的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二)按照合作社的规定缴纳股金;(三)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加农业生产活动;(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五)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三名。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农业生产经验。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三)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的章程;(四)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五)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保证合作社的资产合法、有效;(六)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提高农机作业效益,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机化进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农民自愿组成,共同管理农业生产、农机作业和农机设备的机构。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集体经济原则,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依法经营的原则,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务不得影响社员的个人财产,不得以社员的名义承担债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设立会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须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第八条董事会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由社员中担任骨干农机经营者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第九条监事会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中不参与农机经营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第十条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可以设立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目标是提高农机作业效益,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农机服务。

第十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合理安排本地区的农机作业计划,并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保护社员的农机设备和农田,加强农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积极开展农机培训和示范推广工作,提高社员的农机作业技能。

第十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机作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社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农机作业收费标准,确保价格合理、公开透明,并向社员公示。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经营目的与范围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经营范围包括土地耕作、农业机械装备租赁、技术咨询、农业机械维修保养等业务。

二、合作社成员1. 合作社会员资格符合工商登记和农业政策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出资购买合作社股份。

2. 合作社成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章程,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3.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有权按照章程获得分红,有权参与投票选举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人员。

4. 合作社成员有义务缴纳合作社的各种费用和分摊风险。

三、合作社管理1. 合作社实行理事会负责制。

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主席由理事间互选产生。

2. 合作社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由理事会任命或者聘请。

3.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会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审查和提供建议。

四、合作社财务管理1. 合作社实行营利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2. 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合作社成员出资、贷款、公积金、申请政府补贴款等。

3. 合作社的财务报表由经理和监事会共同编制,应当经过理事会审定后生效。

4. 合作社的净利润根据章程约定进行分配,决策权归合作社理事会。

五、合作社退出和解散1. 合作社成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合作社理事会。

2. 合作社成员欠缴合作社财务费用,或有欺诈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应当被追究责任或驱逐。

3. 合作社因生存条件恶劣等其他原因无法生存,或相应经营实践存在重大问题,经多数成员同意,可以解散合作社。

六、其他事项本规章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合作社理事会所有。

对涉及合作社业务、财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改动,经理事会审定后生效,对合作社成员必须及时公示。

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合作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操作细则。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依法组织农机具共享、经营、服务的社会经济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合作社的运作并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1.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共同参与决策。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

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员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报告工作。

2. 合作社设立经理岗位,由理事会选聘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

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的执行,承担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

三、成员权益与义务1. 入社条件(1)合作社成员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应认同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3)按照入社审批程序,缴纳相应的入社资金。

2. 成员权益(1)享有合作社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2)享有和平等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享有与合作社相关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4)享有合作社的公共服务和资源优先使用权。

3. 成员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履行与合作社约定的各项义务;(3)按时缴纳会费、入社资金和其他费用;(4)主动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决策。

四、经营与服务1. 经营范围(1)农机具共享服务,提供各类农机具的租赁、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2)农田整理和土地治理服务;(3)种植、养殖、农产品采购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4)其他与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2. 市场定位与服务宗旨(1)合作社致力于致富农民、增产效益,服务于广大农户和农业产业发展;(2)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农机具共享、农业生产和服务等一揽子解决方案;(3)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户增收。

五、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成员缴纳的入社资金、会费、租金收入、政府补贴等。

2. 资金管理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严禁挪用和私分资金。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本社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为成员提供农业机械服务,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扶持政策。

二、成员(一)成员资格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业机械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二)成员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三)成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承担本社的亏损。

(四)成员入社1、提交书面入社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2、经本社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核通过。

3、缴纳入社资金。

(五)成员退社1、成员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退社申请。

2、退社时,按照章程规定退还其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3、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三、组织机构(一)成员大会1、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名称与住所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合作社全称],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章服务范围第四条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包括:提供农业机械的购买、租赁、维修等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作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协助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展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关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会员资格第五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从事农业生产或相关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社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理事若干名,监事一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理事协助理事长工作,负责合作社各项业务的开展。

监事负责对合作社的业务和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

第六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设施;按照章程规定获取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对合作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退出合作社。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合作社的各项活动,完成合作社布置的任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经营情况;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七章业务与合作模式第十一条合作社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经营模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服务、统一核算等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2、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3、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4、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5、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6、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8、拖拉机通过村庄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9、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

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10、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他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安全防火制度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

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管理,促进农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共同合作经营,共同享有经营成果,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机作业、农机服务、农机出租等。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采取民主管理原则,实行合作共赢的经营模式。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以违法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入社条件包括:(一)是农业户口,具备合法经营农机的资格;(二)具备良好的农机作业和维护经验;(三)同意遵守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农机作业;(二)保持农机设备的良好状态,不得损坏或私自处置;(三)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农机服务或租赁费用;(四)遵守农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除名:(一)违反国家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二)严重损坏农机设备;(三)拒不支付农机服务或租赁费用;(四)违反农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规定。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成员有权利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求农机合作社提供合理的农机作业或服务;(二)参与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决策;(三)要求农机合作社披露经营状况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成员有义务参与以下工作:(一)积极参与农机合作社的农机作业和服务;(二)遵守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规定;(三)积极推广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内事务。

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农机合作社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决策。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和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二)热心服务社员,有一定的农机管理和经营经验;(三)遵守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规定。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农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操作农机。

第二条农机员应爱惜合作社农机具,平时要注意农机具的保养,经常检查农机具的主要机件。

每次作业完成后要对所农机具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农机具正常作业。

第三条作业前,要例行检查农机具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在作业时才临时加油。

第四条农机员发现农机具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合作社,请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第五条工作期间服从合作社统一调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三、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每月结帐,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四、坚持制度,严格把好原始单据审查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齐、数量金额不符、未经批准、对凭证上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拒绝入帐。

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为了推动农机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而设立的协作机构。

为了规范社内管理,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社员的权利与义务1. 社员享有按时使用合作社的农机设备的权利,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2. 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内的事务处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社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维护合作社的和谐氛围;4. 社员应定期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三、农机设备的使用与维护1. 合作社应及时购置、维修和更新农机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2. 社员在使用农机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做到仪表清晰、油液充足、零部件完好;3. 社员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归还或交接农机设备,禁止私自调拨、借用或转租设备。

四、费用的征收与使用1. 合作社根据农机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支出情况,合理确定社员所需缴纳的费用;2. 社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费用,不得拖欠或少缴;3. 合作社应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费用,用于设备的维修、更新和社员的培训等相关用途。

五、纪律与违约处理1. 社员应遵守合作社的纪律要求,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2. 社员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合作社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和暂停使用农机设备等;3. 对于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法规的行为,合作社有权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章程的修改与解散1. 对于章程的修改,应由合作社的成员共同商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2. 若合作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可决定解散合作社,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解散和清算。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合作社的全体社员;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有。

以上便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为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根据《农机合作社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提高合作社的效益。

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指以农机及其配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合作社,由农民经营性专用农机拥有者(以下简称“农机专业户”)等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共同体。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地址为合作社登记注册地所在地。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自愿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认缴和实缴的资金入股。

第六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和经济分红的原则,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成员权益第七条合作社的农机专业户是合作社的主要组成成员,享有合作社的决策权、经营权和分红权。

第八条合作社的农机专业户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有权参与合作社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技术研讨活动。

第九条合作社的农机专业户有权共同参与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按照经营收入和合作社规定的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第十条合作社的农机专业户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优先使用权。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的成员推选产生。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战略、年度计划、财务管理和分红政策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设立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领导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

第十三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合作社的成员推选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合作社设立经理,由理事会聘请。

经理负责合作社日常的管理、运营工作。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合作社的稳定发展和成员的权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持每笔经济活动的凭证和账簿,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明晰。

第十九条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保证经济效益和社员权益相统一第二十条合作社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将盈余进行分红,参与分红的成员应当按照资金入股的比例进行分配。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所有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进行分析评估,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农机专业合作社设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有权喊出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事故,有义务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对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第十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应变能力。

第十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检查和巡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

会计工作职责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出纳工作职责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____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金及存款管理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岗位职责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记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

每年____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

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服务管理,发挥农机优势,促进农机化服务业的发展,依据《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农发〔2007〕6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是指以农机具运作和农机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

本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获得的财产及资金,属于合作社的共同财产,为社员共有。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服务内容是提供农机具的租借、维修、保养、加油等服务,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农机化服务。

第四条:本规章规定了本社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服务内容、会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社员退出原则、章程修订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第五条:本社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成员数由社员大会确定。

第六条:社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社日常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由董事会推荐,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任命。

第八条:本社依法纳税,保证税收的合法性。

本社会计师应当每季度对本社的财务进行核对,确保经济公开、透明、正常运行。

第九条:社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社员义务,积极参与社员大会和董事会议事。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会员有权在本社中表决、选举、被选举及参加管理。

有关大事项须经过社员大会表决,并经过半数以上的出席会员同意方可生效;经营管理活动,由董事会制定方针政策和决策,并由经理负责落实,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

第十一条:会员必须遵守合作原则,购买本社的商品和服务,如出现相关沟通效果不好的情况,应及时向本社反馈,以便本社解决。

第十二条:会员必须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本社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规定的经济责任,按规定比例缴纳入社资金,保证社会公义,共同分担风险。

第十四条:会员必须维护本社的声誉,不得妨害本社的利益,不得以非法的行为谋取自己或者他人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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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管理,掌握农机分类业务,建立进出库登记;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遇恶劣天气,加强巡查,采取应对措施。

二、分类分区存放农机,保持“五距”(灯距、机距、柱距、墙距、顶距),摆放整齐,环境整洁,通道顺畅。

三、定期对电器、消防器材等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排除隐患;库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品或杂物。

四、长期存放的农机具,应涂油垫起,不乱拆乱卸。

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五净(油、水、气、机械、工具)、三灵活(转动、操作、升降)、五不(不松旷、不钝刃、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拉机主要注意事项
一、应牌证齐全、参加年检,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作业时携带证件。

二、按说明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装置完好和技术状态良好;启动前将变速器置于空档,启动低速运转3-5分钟, 检查有无异常;起步或传递动力须观察周边,鸣喇叭或发信号。

三、驾驶室不超员,不放置有碍物品;运输作业,制动踏板须连锁牢固,防单边制动。

四、田间作业,操作人员不做有碍驾驶和操作的动作,禁止人体接触运转部位或从传动皮带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发动机发生飞车,不卸掉负荷,立即切断气、油路等强行熄火。

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禁止装运危险、剧毒或化工物品,禁止客运和人货混装以及私自改装。

六、冰雪道路不高速行驶、急转弯、急刹车;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报案和处置,道路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00米设警告标志,夜间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收割机主要注意事项
一、应牌证齐全、参加年检,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作业时携带证件。

二、按说明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装置完好和技术状态良好;启动前将变速手柄置于空档,各离合器置于分离。

启动低速运转3-5分钟;起步、传递动力或倒车须观察周边,鸣喇叭或发信号。

三、驾驶室不超员,不放置有碍物品;作业前驾驶员和辅助人员设联系信号;机器运转,禁止靠近或接触运转部件;禁止秸秆切碎装置后20米内有人;辅助人员上下接粮台应停车。

四、经常清理喂入轮轴、滚筒轴、逐稿器轴、秸秆切碎装置缠草,防止磨擦起火;清理切割器不得转动滚筒。

五、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追随、攀爬、跳车和使用收割机牵引其他机具;长距离行驶,收起接粮踏板或卸粮搅龙,脱开动力档和分离工作离合器,割台提升到最高并锁定。

六、雾天或泥泞坡道上,与同向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报案和处置,道路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收割机后方100米设警告标志,夜间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拉机收割机主要注意事项
一、应牌证齐全、参加年检,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作业时携带证件。

二、按说明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装置完好和技术状态良好;启动前将变速器置于空档,各离合器置于分离;启动低速运转3-5分钟, 检查有无异常;起步、传递动力或倒车须观察周边,鸣喇叭或发信号。

三、驾驶室不超员,不放置有碍物品;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做有碍驾驶和操作的动作,禁止人体接触运转部位和从传动皮带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禁止秸秆切碎装置后20米内有人。

四、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追随、攀爬或跳车;禁止拖拉机装运危险、剧毒或化工物品,禁止客运和人货混装以及收割机牵引其他机具;拖拉机发动机发生飞车,不卸掉负荷,立即切断气、油路等强行熄火。

五、冰雪雾天或泥泞道路,不高速行驶、急转弯、急刹车;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报案和处置,道路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00米设警告标志,夜间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六、经常清理收割机喂入轮轴、滚筒轴、逐稿器轴、秸秆切碎装置缠草,防止磨擦起火;清理切割器不得转动滚筒;长距离行驶,收起接粮踏板或卸粮搅龙,脱开动力档和分离工作离合器,割台提升到最高并锁定。

注:有拖拉机和收割机的可用合并文本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插秧机主要注意事项
一、操作人员掌握使用调整和检查方法,熟悉安全事项和警示标记;按说明检查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启动时将离合手柄置于分离,启动后低速运转, 检查有无异常。

二、操作人员不得穿凉鞋、拖鞋和袖口宽大的衣服,以免卷入旋转部件;遇沟渠堤坝等地方,注意安全通过。

三、检查调整、加油和调节取秧量时,应关闭发动机;清理分离针或秧门,应切断总离合器。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配件库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管理,建立材料和零配件台帐;进库须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二、配件要建卡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按机型、型号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

三、领用材料和零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及时清仓盘点,减少误差;根据使用和库存,制定采购计划。

四、保持仓库清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尘防火防盗工作。

注:零配件品种较多,涉及机具型号、进出库数量、价格,建议用材料帐本登记
淮安市淮安区XX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管理,执行农机维修流程、规范,安全操作;修理工电工焊工持证上岗;建立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工具台帐。

二、维修前将机具停稳、架牢后方可作业;维修前故障诊断,维修中配件更换明示,维修后试车验收,保证维修质量并做好记录。

三、检测及计量设备须鉴定机构检验合格;维修机具、工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场所清洁和设备完好;禁止设备带故障或超负荷运行。

四、维修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腐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维修现场;配电设施完好,线路布置合理,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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