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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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农机合作社的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机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由农户或农民合作社以现金、土地、农机等财物入股组成,以生产经营农业为主的经济合作组织。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原则。

合作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合作社章程,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与形象。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核心是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要建立健全决策、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做到规范运作,确保农机合作社的长久稳定发展。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及时向合作社成员公布决策情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信息,并接受合作社成员的监督。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农机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决策和管理,以发表个人意见和提出建议;(二)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分享合作社的收益;(三)平等享有合作社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四)合法合规使用农机和农田;(五)其他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维护合作社利益;(二)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活动;(三)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缴纳入股金或按照经营份额投入农机、土地等资源;(四)根据合作社的安排,参与农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五)配合合作社进行监督和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六)其他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第八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

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策。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负责协助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包括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组织性质。

1.1 专业合作社是由同一行业从业人员组成的自愿性组织,旨在共同合作、互助互利、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1.2 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愿意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成员权利和义务。

2.1 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合作社的收益和成果。

2.2 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和项目,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条组织结构。

3.1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
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2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管理。

4.1 合作社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4.2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透明和公正。

第五条经济分配。

5.1 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应当按照成员的投入和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5.2 合作社不得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应当将经济收益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成员的福利。

第六条规章修改和解散。

6.1 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需经过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通过。

6.2 合作社如因故需要解散,应当经过全体成员的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和解散程序。

以上为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所有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发展。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保障合作社成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农机合作社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农机合作社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农机合作社成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农机安全生产管理1.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持有有效驾驶证。

2. 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确保农机手续齐全。

3. 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4. 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

5. 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6. 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 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8. 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9. 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10. 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农机合作社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农机合作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得隐瞒、谎报。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农机合作社运营,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和利益,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组织形式与管理机构:- 农机合作社应以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进行注册;- 设立合作社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由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成员资格与权益:- 成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农机操作资质;- 成员权利包括参与决策、分享收益、使用合作社设施和农机设备、享受合作社服务等;- 成员义务包括按时缴纳会费、认真执行合作社决议、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设施和农机设备等。

3. 经营决策与运营机制:- 农机合作社应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包括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等;- 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度和效率;- 应建立设备维修与更新制度,确保农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养。

4. 农机设备共享与使用:- 农机合作社应统一管理农机设备的使用、操作、保养和维修;- 农机设备应按照一定的租赁制度进行共享,确保每个成员的使用权利平等。

5. 监督与考核机制:- 农机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或监事制度,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监督;- 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的合规和透明;- 建立成员考核机制,激励优秀成员,规范不良行为。

6. 农机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 成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进行手续办理;- 合作社解散应由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散。

以上是一般的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特定农机合作社的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二)农机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管理规章制度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作、维护合作社成员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以下是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内容:1.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与结构: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选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等,应明确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和组织结构,包括合作社章程、成员权益、管理层次等。

农机合作社好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好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好规章制度一、社员资格1. 社员资格须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是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农户。

2. 具备法定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 遵守农机合作社的章程,服从集体决定,共同维护社员利益。

4. 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会费成为社员,会费数额由社员大会根据社员情况和农机合作社运转情况共同决定。

二、社员权利1. 有权参与社员大会,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

2.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农机设备和技术服务,享受相应的优惠价格和待遇。

3. 有权利通过积极参与劳动获得一定的收益,享受合作社的分红。

4. 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但需提前通知管理人员,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社员义务1. 遵守农机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社员大会的决议,不得违规操作或私自使用社共有的农机设备。

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劳动,维护合作社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卫生。

3. 负责缴纳会费和农机使用费,按时结清应交款项。

4. 如有违规行为,损坏公共财产或影响合作社正常运转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社员大会的纪律处理。

四、资金管理1. 农机合作社的资金由社员的会费、农机使用费、政府的扶持资金等组成。

2.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明细,预算合理,经费使用透明。

3. 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社员利益最大化。

五、设备维护1. 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农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合作社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 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社员培训1. 农机合作社应当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机操作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农机设备的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维护保养等内容,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

3. 合作社还可以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社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提供更加实用的技术支持。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农机操作规程、农机维护保养规程、农机作业安全规程等,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操作和维护农机。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农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农机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买、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农机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农机作业现场、农机设备、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6.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农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7.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违规操作和安全事故责任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相应的惩罚。

以上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全面落实这些制度,可以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并能避免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保障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机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处理好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必须坚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必须保障农机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分工负责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主要负责决策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政策,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审议和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机作业安排、农机维护保养、物资和资金的管理等。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利益,不能携带不当思想和行为影响合作社的稳定和发展。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主动提供农机和其他资源,共同维护合作社的经营秩序和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明确各项经营指标和业务目标,合理安排农机作业计划。

第十三条农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确保农机的安全运行和作业效果,严禁因驾驶员的不当操作导致农机损坏。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对农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处理农机故障,保障作业效率。

第十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租赁管理制度,明确租金和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对于逾期未归还农机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条合作社宗旨。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共同发展和实现经济利益,同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条成员资格。

1. 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 成员之间应当相互信任,共同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三条经营范围。

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相关领域,成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经济利益分配。

1. 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配应当按照成员的出资额或者劳动力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2. 分配方式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损害成员利益的情况。

第五条组织管理。

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合作社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大事项,并进行决策。

第六条财务管理。

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

2. 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成员监督。

第七条退出与解散。

1. 成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但应当提前向合作社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合作社可以根据法定程序自行解散,但应当向成员公告并进行合理的财产清算。

第八条规章修改。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合作社会员大会的讨论并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合作社会员大会的讨论并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以上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望各位会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一、概述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农机具、耕作技术等为共同经营的农业社会组织,在“供农民合作社”稳步壮大的大趋势下,农业领域的农机合作社也越来越获得各级政府和农民的关注和支持。

农机合作社可实现资金、设备资源共享,为农民提供优质农机服务。

二、组织架构(一)章程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制定详细章程,明确各级会员权利和义务,规定会员权益、退出、罚款等事项。

(二)领导机构1、理事会:由5名以上、10名以下社员组成,选举产生2名理事,负责社团的管理、决策和执行。

2、监事会:由3名社员组成,选举产生1名监事,负责监督社团的财务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过重大决策、选举理事、审批年度计划和预算等。

(四)职工队伍职工队伍按人工计酬方式进行管理,社团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和制度、完善财务和人事管理,对职工进行奖惩和培训。

三、财务管理(一)资金来源1、自有资金;2、政府拨款;3、银行贷款;4、社员各自的资金投入。

(二)财务制度1、开设账户:农机合作社开设银行账户,具体包括主账户、备用金账户。

管理人员有权使用合作社银行资金。

2、经济管理:合作社应设立经济管理岗位,负责财务收支、账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本核算等工作。

3、年度预算:合作社应根据计划要求及社员意见编制年度预算,并在会员大会上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定期财务报告:合作社应每年至少向监事会提交一次财务报告,解释和说明社团的财务收支,必要时向会员大会公示。

四、管理制度1、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量和工作重点,监督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

2、人员制度:建立健全职工管理制度,明确各职位职责、工资水平、奖励惩罚等基本规范。

3、设备管理:建立农机使用档案、农机大修档案等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维护和保养农机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提高效益。

五、创收渠道农机合作社的主要创收渠道如下:1、农机作业:提供农民专业耕作技术和农机具作业服务,对应收农民服务费用;2、设备租赁:农民可向合作社租用农机和配套设备,出租农机提供租赁赚取租金;3、特色产品销售:合作社可推出特色农产品销售,赚取一定利润;4、保险业务: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合作,开拓农业保险业务,提高人气。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机合作社是以提供农业机械化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组织形式,本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提高运营效率。

二、组织架构1. 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宗旨、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

2. 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担任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职责。

3. 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合作社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1. 会员入社:符合入社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加入合作社,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合作社会员。

2. 维护会员权益:合作社应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会员享有农机服务的优先权。

3. 缴纳会费:会员需按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用于合作社经营和发展。

4. 遵守规则: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服从合作社的组织决策。

四、农机管理1. 农机设备管理:合作社负责购买、维护和管理农机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农机调度:合作社应根据会员的需求和作业计划,合理安排农机设备的调度和使用。

3. 农机维护:合作社应定期对农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4. 农机保险:合作社应购买农机设备的保险,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和会员的利益。

五、服务与收费1. 农机服务范围:合作社应按照会员的需求,提供各类农机服务,包括耕作、种植、收割等。

2. 服务质量保证:合作社应确保提供的农机服务具有良好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会员的需求。

3. 服务收费标准:合作社应根据农机服务的性质和工作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会员提供明细账单。

4. 支付方式:会员应按时支付农机服务费用,可以选择现金、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六、纠纷处理1. 合作社成立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2. 纠纷处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纠纷,保证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3. 纠纷协商解决:优先采取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采取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七、章程修改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

农用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农用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农用机械管理制度范文农用机械管理制度范一、总则为了规范农用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农机利用率,减少机械故障率,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农业生产质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农用机械管理制度。

二、机械管理机构1. 农村农机服务站根据乡镇或村委会的划分,设立农机服务站,负责所辖地区的农用机械的经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农村农机合作社农村农机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机服务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筹农村地区的农用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机械购置1. 机械购置原则机械购置应以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和提高农机利用率为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农村条件和作业需求的机械设备。

2. 机械购置方式机械的购置方式可以通过购买、租赁、集体分享等方式进行,具体购置方式根据当地的农村实际情况决定。

3. 机械购置手续机械的购置应当依法办理购置手续,包括购机发票、合格证明等,并填写机械购置登记册。

四、机械使用管理1. 机械使用原则机械使用应根据作业需求和作业环境,按照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提高农机利用率,减少机械故障率。

2. 机械使用登记机械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填写机械使用登记表,包括机械使用日期、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等,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3. 机械保养维修机械的保养维修应按照使用手册和维修保养标准进行,定期检查机械的各项功能和部件,保障机械的正常运转。

4. 机械存放管理机械存放时,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的地方,避免机械受到湿气、粉尘等的侵害,影响机械使用寿命。

五、机械修理管理1. 机械修理原则机械修理应按照“谁用谁修”的原则,即使用单位首先负责其所使用机械的维修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机械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2. 机械修理登记机械修理时,使用单位应填写机械修理登记表,包括机械维修日期、维修地点、维修内容等,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3. 机械维修资金机械维修费用应由使用单位承担,具体费用根据维修内容和难度而定。

如果维修费用较高,使用单位可以向农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补贴。

现代农机管理制度(3篇)

现代农机管理制度(3篇)

现代农机管理制度尊敬的领导/主管:根据我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观察和分析,农村农机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规范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此,我特向您推荐一份现代农机管理制度规范范文,希望能够在我国农机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农机登记制度:1. 农户应在购买或拥有农机后及时办理农机登记,包括农机型号、农机所有人、购买日期、购买途径等详细信息。

2. 农机经销商应对每一台卖出的农机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定期更新登记信息。

二、农机检验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对农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验和性能检测,确保农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农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

三、农机使用与维护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遵守农机使用和维护规定,严禁超过农机使用年限,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2. 农机使用单位应建立农机使用和维护档案,记录农机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维修记录等。

四、农机购置补贴制度:1. 国家和地方应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民购买最先进的农机设备。

2. 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农机交易市场管理制度:1. 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农机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打击农机假冒伪劣产品。

2. 农机交易市场要加强对农机经销商和农机使用单位的市场准入和管理,保护合法农机交易权益。

六、农机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农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政府应加大对农机安全事故的宣传和预防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以上是一份现代农机管理制度规范范文,希望能够为我国农机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机管理水平。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忠诚的下属/员工(签名)现代农机管理制度(2)农机管理标准化制度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

会计工作职责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出纳工作职责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名称与住所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合作社全称],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章服务范围第四条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包括:提供农业机械的购买、租赁、维修等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作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协助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展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关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会员资格第五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从事农业生产或相关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社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理事若干名,监事一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理事协助理事长工作,负责合作社各项业务的开展。

监事负责对合作社的业务和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

第六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设施;按照章程规定获取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对合作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退出合作社。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合作社的各项活动,完成合作社布置的任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经营情况;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七章业务与合作模式第十一条合作社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经营模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服务、统一核算等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2、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3、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4、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5、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6、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8、拖拉机通过村庄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9、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

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10、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他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安全防火制度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

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条合作社宗旨。

本合作社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共赢,推动行业发展,提高成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第二条成员资格。

1. 本合作社接受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成员。

2. 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成员权利。

1. 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2. 成员有权分享合作社的经济成果和发展机会。

3. 成员有权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成员义务。

1. 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2. 成员应当按时缴纳合作社规定的会费和其他费用。

3. 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经营管理。

1.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2. 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财务管理。

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合作社应当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向成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七条纪律处分。

1. 对于违反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成员,合作社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2. 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权利等,严重情况可以取消成员资格。

第八条规章修改。

1. 对于合作社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2. 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向所有成员公布。

第九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合作社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建设农机合作社管理办法

建设农机合作社管理办法

建设农机合作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以科学建设、管理、规范运营为中心,以提高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经营、管理水平为目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总体建设合理布局、实行企业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规模化经营,探索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的核心作用,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二条市政府负责合作社建设总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协调各单位在合作社建设中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合作社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机局负责组织合作社建设申报工作,帮助编写项目建设可研报告,并进行申报,指导合作社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技术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和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农机服务能力;帮助合作社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做好合作社建成后移交乡镇政府进行管理的手续。

第四条财政局负责为合作社建设申报提供贷款还款担保,会同工商局、房产局做好合作社资产反担保登记备案工作,按国家规定负责收缴合作社贷款并还贷。

第五条合作社建设所在乡镇政府作为合作社建设与行政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

负责合作社申报资格的初选及合作社建成后的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落实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反担保和还贷工作。

第六条农业局负责合作社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种植技术指导。

第七条经管站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国土局负责办理合作社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保证合作社用地审批不影响合作社建设工期。

第九条林业局负责办理合作社建设用地上的树木采伐审批手续,保证合作社如期开工。

第十条住建局负责合作社项目建设规划及审批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保证合作社建设。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的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一)宗旨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民主管理原则。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服务成员原则。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为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农机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互利共赢原则。

坚持互利共赢,通过合作经营,实现成员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三、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成员的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但应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

(二)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4、按照本社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农机具,爱护农机具和生产经营设施。

5、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6、维护本社的利益和声誉,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活动。

四、组织机构(一)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所有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进行分析评估,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农机专业合作社设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有权喊出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事故,有义务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对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第十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成员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应变能力。

第十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检查和巡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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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一、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四、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成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成员超过三分二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任期3年,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

第二章、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1至3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成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四章、成员管理联系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本社提出申请,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成员登记表上登记,颁发成员证,成为本社成员。

2、成员比例规定。

本社成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二、成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并分摊资格终止前的债务。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成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成员资格。

第五章、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五权分离制”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实行“五权分离”。

即:购置计划权与审批权、审批权与采购权、采购权与验收保管权、保管权与使用审批权、处置权与审批权相分离,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且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据实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章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实行“钱帐分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在1万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1万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5元以上的重大开支和投资,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

六、财务公开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

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公示于办公地点;每年向成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成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成员账户管理本社建立成员个人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

成员与非成员要分开核算。

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可平均量化到成员并记载到成员帐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第六章、经营服务管理制度一、合作社社员提出申请,合作社统一登记,对年度内社员需求的产品实行统一采购。

合作社社员在提出申请时,需明确机械型号,数量,产地及性能要求等。

二、合作社根据社员申请,统一为社员提供产品采购服务,实行规模采购,必要时需实行招投标方式,以降低成员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机须保证质量,符合社员的生产需求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维修服务。

合作社统一采购的机械由合作社联系供应商负责前期技术培训和后续机械维修服务,统一对成员进行农机技术维修及指导服务,必要时,请有关专家给予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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